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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之我见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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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之我见-农田水利简介: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精神上来,通过加强领导组织、多方筹资增加投入、改革创新、精心计划,扎扎实实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键字:新形势农田水利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前两年的干旱充分证明了,没有过硬的农业基础设施,粮食安全就没有保障,农业就不可能稳定持续地发展,农民生活就不可能稳步地提高。因此,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搞好新时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根本改变农业生产条件仍很薄弱,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  但是我们要实事求是地认清当前农田水利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  一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的政策,特别是逐步取消“两工”,严禁强行以资代劳,这使农村水利的投入形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近几年农村投入水利的劳力和资金明显减少。  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粮价已经放开,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外国的农产品已经占领了我国的部分市场,加之农民增收缓慢,种田的积极性不高,使兴办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有所下降。  三是各级财政普遍紧张,而想办的事,要办的事很多,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难于顾及。   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如何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其实党和国家领导人已有明示。温家宝总理在200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我国的一个好传统。农村税费改革以后逐步取消‘两工’,并不是要丢掉这个传统,而是采取一事一议,让基层干部学会用民主的办法来搞这些建设。只要坚持农民自愿,不搞强迫命令,坚持注重实效,不劳民伤财,农民是愿意投工投劳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我们要调动和保护好农民在这方面的积极性”。  去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又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关键措施,也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个有效举措。我们既要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又要正确引导,调动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应认真分析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推进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温家宝总理和回良玉副总理的指示,给新时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当前要做的就是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精神上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们认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实践证明,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键在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及时、主动向政府提出建议,当好参谋,不失时机地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组织发动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要想方设法推动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办农民之所需,用民主的方法,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受益范围为一村一组的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全体村民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对于跨村、跨乡的流域性工程,在搞好规划的前提下,由县、乡人代会决定工程是否建设,并将效益指标、土方任务分解到受益的乡、村,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县、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强行以资代劳,但农民可以自愿筹集一定的资金,采用机械化施工。在推行民主议事的同时,加大宣传和政府的扶持力度,调动农民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要协调好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为农民提供资金、材料、设备扶持,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卓有成效的开展;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通过简报、专栏、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形式,及时报道农建工作新动态、新情况、新经验及新典型,营造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良好氛围。2、多方筹资,增加投入。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要从中央、地方、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多方面筹资。  一是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农村公益性水利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国家建设投资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鼓励广大农民群众和民营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省外许多地方制定了激励扶持政策,本着“大干多支持,小干少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拿出部分财政资金作为“引导资金”,我们认为值得我们借鉴;今年国家启动灌区末级渠系工程续建配套项目,水土保持、农业综合开发等渠道,也增加了对农村水利的投入,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机遇。  二是积极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由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农民投入为主体,只有把群众真正地发动起来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才能真正搞得起来, 要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村镇农户,耐心细致地给群众讲清道理,循循善诱。要让农民真正明白,兴修水利始终是农民群众根本利益所在,是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行为,也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的重要途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前进,不能滑坡;只能发展,不能停滞。要坚决克服那种认为农村劳动积累工取消后农村水利就会滑坡的思想、无所作为的思想。要调整工作思路,改变工作方式,通过优惠政策、灵活机制、资金扶持、技术服务、流通服务、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引导农民自愿兴修水利。  三是制定政策,发展民营水利。通过制定政策,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协调使用各种资金,形成合力。3、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在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搞好水管单位改革的同时,要大力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管理不善、投入不足、发展滞后等问题。一是要明晰所有权,创新建设机制。一家一户的小微型农村水利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联户或自然村兴建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成立用水合作组织,协商解决出工、出资及水费计收等问题;跨村或跨乡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按照受益范围组建用水合作组织,由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维护。4、精心计划,认真实施。  一是要抓好建设规划。克服“大呼隆”,“一哄而上”的重形式不重效益、重建设规模不重建设质量、重投入数量不重产出效益,只要行政手段不考虑群众承受能力的不尊重客观规律、不讲科学道理的做法。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地制定农田水利建设目标。不但县里要有建设规划,乡和村也要有规划,先解决什么问题,后解决什么问题,先攻那一个地方,后干那一块都要有一个明确的计划,本着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的原则,要把有限的资金切实地用在刀刃上,不让国家花冤枉钱,不要群众出冤枉力。  二是要遵循客观规律。纠正不顾客观条件,急躁冒进,急于求成,贪大求洋,不计工程成本,不顾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违背水资源承载规律,造成浪费的行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治水思路,按照本地的水资源分布情况和承载能力,切实组织好水利技术人员深入调研,精心设计,合理配置,突出效益,务求实效。  三是在项目管理上,尤其是群众集资项目,要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各项活动。经批准开工的项目,必须搞好施工组织,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进度。工程建设资金必须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依据合同按进度拨款。要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全过程的审计和监督,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挪用和截留工程款的行为。在资金筹措上,要统筹安排各种渠道的支农资金,实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建设,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查评比,统一资金结算的“五统一”办法,从而形成合力,保证投资效果。   四是要加强技术服务。帮助基层搞好规划,开展项目设计,划线打桩,测量计算,施工指导。举办农民群众施工技能培训班,发放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培训资料,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群众基础好的地方,要给技术员下达定量指标,每年带出一批农民技术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