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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三项措施 加快河道治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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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三项措施加快河道治理舞水河在某县境内有92.5公里,是城区供水、沿线生产生活用水的主体河流。近年来,我县按照“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紧扣集中整治、规范管理、河道清障三个环节,在财政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不等不靠,较好地实施了河道综合整治。截止目前,我县已平整河道7.5公里,疏通河床20公里,清除河床砂石180多万方,沿河绿化39.45公里,建成城市防洪堤5.2公里,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县被省、市评为“河道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一、开展集中整治,减少采砂船只。2001年前,受利益驱动,某县境内舞水河非法采砂行为一度非常严重,河道上采砂船达到120只,绝大多数是未经审批的非法船只。这些船只在河道中乱采滥挖,造成河道千疮百孔,形成了大量河道障碍,影响河势稳定,阻碍行洪畅通,破坏了生态环境。为彻底改变这种无序状况,2001年起,我县下决心在舞水河某县段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采砂船集中整治活动。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立体宣传,营造氛围。5 主要选择舞水河沿岸乡镇的赶集日进行巡回宣传,散发有关水法律法规资料,设立水法律咨询台,对群众进行直观宣传。在县电视台播放水事违法案件处理专题片,并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专门开辟了“局长说法”栏目,由县水利局局长就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举办采砂船主学习班,学习县委、县政府河道管理精神和涉水法律法规。与此同时,我县还组织了全县干部职工下河道平整砂堆的义务劳动。这些活动的开展,让采砂船主看到了县委、县政府治理河道的坚定决心,为集中整治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确保集中整治有序开展,我县制定了《集中整治舞水河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挂帅,十位县级领导参加,抽调县委办、政府办、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环保局、工商局和相关乡镇等90多名精干人员组成的舞水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办公室、宣传组、调查取证组、现场执行组、船只办证组、乡镇工作组等6个工作组,所有小组组长都由县级领导担任,实行“县级领导包单位,县直单位包船只,不完成任务不收兵”的责任制。各小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集中整治的强大合力。三是措施得力,处理坚决。集中整治期间,采砂船只一律停止作业,接受清理整治。对已依法办理证照、手续齐全的采砂船只,必须在划定的可采区作业;对不按规定采砂、无证采砂的船只,由相关乡镇和县职能部门包干负责,就地销毁;对阻碍执法,制造事端,妨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强有力的集中整治中,我县共取缔非法采砂船91只,5 对依法保留的29只采砂船重新核发了《河道采砂作业许可证》。二、理顺管理机制,强化采砂管理。我们认为,河道治理三分在治,七分靠管。以前之所以会出现采砂船失控的现象,就是因为几个部门各自为政,多头审批。2001年取缔非法采砂船活动结束后,为巩固河道治理成果,我们开始探索适合本县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方面,理顺管理机制。我县成立了舞水河道管理办公室,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抽调,办公地点设县水利局。实行“四统五制”的管理模式,即三个单位统一办公、统一办证、统一办案、统一收支规费,建立河道采砂作业合同管理制度、河道禁采区管理制度、采砂船编号照相管理制度、采砂船一船一档管理制度、清除遗留障碍物押金制度。扭转了以往多头管理,证出多门,致使采砂船只数量恶性膨胀的混乱局面。近年来,涉河项目审批率达到了100%。另一方面,规范采砂行为。根据我县河床的实际状况,在县境舞水河流域的罗旧、岩桥、公坪、新店坪等10个乡镇划定了可采区和禁采区,共埋设大理石河道界桩149块,修建永久性河道界碑1座,并实行严格的采砂作业保证金制度和河道巡查制度。在可采区,为依法批准开采的采砂船划定了采砂范围,要求严格按照指定的范围进行采砂,并交纳采砂作业保证金;若采砂后不平整河床,形成新尾堆的,保证金不退,由县河道管理办公室用于平整河床;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砂许可证。在禁采区,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采砂作业,实施巡逻、举报制度,5 河道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三、创新工作思路,实施河道清障。2004年起,我县将河道治理的工作重点由整治采砂船转向河道清障。确定了“采砂船要逐步减少,河道清障公司要逐步扩大规模”的工作思路,将29只采砂船控制到了现在的12只,并组建了民营清障公司,启动了舞水河某县段全线清障工程。一是明确河道清障原则。我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舞水河道进行了实地勘测,制定了《舞水河道清障实施规划》,在舞水河道上划分了上坪、柳树坪、下菜园、四方园、公坪、巴洲、倒塘湾等七个清障地段,规定了每个清障地段河底的高程和清障宽度。明确了“不损坏两岸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抬高水位线、不影响沿河两岸水利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河床底面平整、水流通畅、确保高水位时增加泄洪流量、低水位时不改变分流比”的河道清障原则。二是建立清障示范样板。本着上述清障原则,我县利用县城防洪堤建设之机,对建于县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庆湾煤矿宿舍楼进行了定向爆破拆除,同时将所有河道障碍物全部清除并运离河床用作防洪堤填料回填,使河道由原来的160多米扩宽到现在的250多米,形成了县城地段2200米河床平整、河面宽阔的河道清障示范样板,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誉。随后几年的河道清障工作进展十分顺利,基本上做到了一年完成一个河段的清障,清理过后的河段基本达到了“水流通畅、河面宽敞、河岸绿化”的效果。三是创新清障模式。5 河道清障工程量大,需要的投资也大。在目前的体制下,如果依靠县级财政和上级部门投资,这项工作就无法开展。为此,我县探索了“岸上分筛、综合利用;市场运作、全面清除”的运作模式,即采用市场化运作机制,引进民间资金组建股份制清障公司,清障公司与河道主管部门签订清障合同书,按照清障规划、原则和要求,在划定的清障区内,按设计的开挖深度,将河道砂石、泥土全部运离河床,在岸上进行破碎分筛,有使用价值的砂石,由清障公司自行出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剩下的废料提供给相关工地作回填料。经测算,剔除河道清障投资成本,清障公司仍有可观的经济收入,此举保证了在财政不投一分钱的情况下河道得到及时清障,实现了“双赢”。近年来,我县先后引入民间资金2650万元,组建了5家股份制清障公司,不仅减轻了管理难度,降低了管理成本,也加快了清障进度。各位领导,虽然我县河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扩宽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推动我县河道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