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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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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2017年9月24日,市水利局在三明市组织召开《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大田县水利局、财政局,梅山乡人民政府,福建省汇闽水利水电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名单附后)。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的设计汇报及业主单位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初设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初步意见,设计单位根据评审初步意见及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7年10月22日提交了《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初步报告》),经复审,《初设报告》总体深度基本达到初步设计的要求,主要评审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文江溪流域面积为1373km2,主河道长101km;梅山溪流域面积93km2,主河道长11.8km,拟治理河段位于梅山溪、赤目溪、秀岭溪的梅山乡河段,起始计算断面以上流域面积34.41km2、主河道长4.2km。现有河道两岸未经有效治理,河岸主要由抗冲能力差的土层组成,局部岸坡坍塌;河道淤积严重、行洪能力差。因此,为提高河道两岸防洪标准及河道行洪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二、水文(一)设计暴雨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采用大田雨量站短历时暴雨资料推求项目区所在流域暴雨参数的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2- (二)设计洪水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推荐采用推理公式法及华东地区特小流域法推求控制断面及计算断面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三)设计洪水水面线基本同意《初设报告》起始断面选择,基本同意采用曼宁公式推求起始水位及采用河道恒定非均匀流的方法推求设计洪水水面线的计算方法,成果基本可用。(四)设计涝水基本同意《初设报告》采用华东地区特小流域法推求涝水的计算方法,其成果基本可用。(五)施工期洪水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施工期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复核施工期洪水计算成果。三、工程地质(一)区域地质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区域地质的论述与结论。同意工程所在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的结论。(二)堤防工程区及堤线工程地质条件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工程区及堤线工程地质条件的评价。本阶段的勘察工作量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三)天然建筑材料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天然建材的论述,其勘察工作量及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四、工程任务与规模(一)工程任务-2-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本项目主要工程任务是开展以新建堤防及护岸、河道清淤整治和排涝工程等为主的综合性治理的水利工程。(二)工程建设规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综合治理河长4.5km,其中,其中,梅山溪治理河长1.164m,赤目溪治理河长2.435km,秀玲溪治理河长0.91km;新建堤防322m,其中梅山河322m;新建护岸3876m,其中赤目溪2721m,秀玲溪1155m;河道清淤整治3.86km;新建排涝涵管3处。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一)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护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涝水不满溢。(二)防洪岸线拟定和堤线布置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岸线布置原则,堤线的布置与走向基本合理。(三)工程总布置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结合集镇规划,以“新建堤防及护岸、河道清淤整治和排涝工程相结合”的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四)主要建筑物1.堤防及护岸(1)堤顶高程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顶高程的计算方法及其成果。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护岸顶高程确定的原则。施工阶段应优化护岸顶高程。-2- (2)堤型选择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及护岸堤型的选择,施工阶段应结合实际地形、地质及施工条件等进一步优化堤型。(3)防洪堤(护岸)结构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堤防、护岸断面抗滑稳定、抗倾稳定、地基应力的计算方法,堤身断面设计基本合理。施工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城镇规划、周边环境协调对堤身断面与结构材料进一步分析计算和优化。(4)防冲保护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堤脚冲刷深度计算方法。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完善河道弯曲段堤脚的防冲保护设计。3.排涝及穿堤建筑物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排涝涵管的布置与设计。施工阶段应根据实际完善排水涵管的设计工作。4.清淤清障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河道清淤整治总长3.86km的设计方案。六、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施工总布置等内容。同意总工期按12个月控制。七、工程建设与管理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机构设置的意见,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八、工程占地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拆迁实物及占地面积指标。-2- 九、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基本同意《初设报告》对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论述。项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工程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并确保方案实施到位。十、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一)工程概算同意《初设报告》概算采用的编制依据、定额和取费标准。基本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概算总投资按2691.11万元控制(不含工程征地拆迁补偿费用196.70万元)。(二)资金筹措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资金筹措方案,建设资金除申请中央财政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地方筹措。附表: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总概算表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评审专家组2017年10月23日-2- 附表:大田文江溪梅山集镇河道治理工程总概算表单位:万元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设备购置费独立费合计Ⅰ工程部分   2608.63一第一部分建筑工程1916.80  1916.80二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0.000.00 0.00三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0.000.00 0.00四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191.37  191.37五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376.24376.24 一至五部分合计2108.170.00376.242484.41 基本预备费   124.22Ⅱ水土保持工程   51.18Ⅲ环境保护工程   31.30 Ⅰ+Ⅱ+Ⅲ合计投资   2691.11Ⅳ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   196.70 Ⅰ+Ⅱ+Ⅲ+Ⅳ合计投资   2887.81-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