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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南宫镇汪江河道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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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南宫镇汪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编号:WHQ-G-18362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台江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09月-16- 目录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告………………………………………………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04第三章采购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1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5-16- 第一章政府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招标项目名称:台江县南宫镇汪江河道治理工程二、招标项目编号:WHQ-G-18362三、项目序列号:WHQ-G-18362四、项目联系人:王才珍五、项目联系电话:0855-8233587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七、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采购主要内容:(详见谈判文件)(2)采购数量:1批(3)采购预算:人民币1396100.00元(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谈判文件(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详见谈判文件(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谈判文件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拟派项目负责人到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文件时项目负责人需并出具以下资料原件:1、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水利工程);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任一时间段,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16-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网上打印或发票)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发票)。6、2017年度审计报告;(如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7、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三个月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同时另请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特殊资格要求:无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获取招标文件信息:(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9月18日上午09:00时至2018年09月20日下午17:00。(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凯里市中银港1901室;(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资质审验合格后现场获取;(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9月21日14时30分十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09月21日14时30分十三、开标地点:凯里市中银港805室十四、投标保证金情况(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0日17时00分(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提交。(招标文件未获取前汇入的资金视为误入款)(4)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北京路支行户名: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帐号:52001664336059878787十五、采购人名称:台江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地址:台江县联系人:王桂华电话:15585384158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 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文件执行和《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十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中银港1901项目联系人:王才珍联系电话:0855-8233587公司名称: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6- 第二部份竞争性谈判须知1.说明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供应商要求2.1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3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参加谈判条件本次谈判必须由各投标单位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4)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无效的,将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均作废标处理。4.一般要求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4.2响应文件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字,外语必须译成中文汉字(除必需的数字、符号和技术用语外);4.3响应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4.4响应文件须采用书面方式,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如光盘、软盘等形式,须同时提供书面响应文件;使用电报、电话投标一概不予接受。5.谈判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供应商的条款或是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等情况,供应商应在2018年09月20日17:00前向寻求书面澄清,逾期视为无异议,并视作已承诺放弃对此方面而引起的质疑、投诉等相关权利。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要求澄清的,将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在规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疑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予受理。-16- 6.报价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以“元”为单位;谈判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调试费、运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相关费用。7.谈判保证金7.1谈判保证金交纳(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年09月18日至2018年09月20日17时00分(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公对公转账方式提交。(招标文件未获取前汇入的资金视为误入款)(4)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北京路支行户名: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分公司帐 号:52001664336059878787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交易完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或废标公示、终止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本金。 7.3供应商如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2)经确认供应商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规定或按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4)中标后不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18年09月21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凯里市中银港805室9.响应文件的递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于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规定的谈判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以签到时间为准)送达的。10.谈判小组组建-16- 谈判小组在开标前组建。谈判会议开始前在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下由采购人代表在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评审专家组成谈判小组。11.谈判程序谈判开始前由供应商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先后顺序,谈判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经监督机关代表、采购人代表确认资格符合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与每一位供应商分别谈判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谈判内容为投标报价、企业资信业绩、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谈判结束后,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最后报价相同的,以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效期内产品的优先推荐。如谈判小组通过评审后认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不能完全满足采购要求或者供货方案、履约能力、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则该供应商不能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2.谈判报价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响应文件报价,第二次报价在所有供应商分别谈判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现场书面报价,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给予让利优惠或报价保持不变,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成交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结束后,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目前市场报价的,涉嫌恶意竞争,则应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或虽有书面说明和证明材料但不足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不能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政策优惠: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云南□贵州□青海)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④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⑥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⑦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13.成交标准采购人应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4.无效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3)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1)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总金额1—100万元部分按1.48%收取,101—500万元部分按1.08%收取,分段累计相加。计算基数为成交通知书所确定的成交金额。17.合同签订(1)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送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示;7个工作日内报县采购办一份备案,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办理的后果负责。(2)谈判文件(含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书面答疑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18.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管理监督部门以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6- 19.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正本一本、副本贰本)的表格和文件均须编码打印,按A4幅面胶装成册,在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按顺序编制页码分别胶装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袋内。包封袋标记必须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份数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一正贰副)的,将不予以评审。20.勘察现场踏勘现场: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21.成交通知书(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2)成交结果公告同时,采购人将签发《成交通知书》给成交供应商。(3)采购人不向落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22.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谈判结束60日内。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方既不要求也不许修改响应文件。23.其他说明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采购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24.解释权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16- 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1、工程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洪堤582m,全河段清淤疏浚、河道清淤量5722m3等。第一部分:建筑工程、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第四部分:临时工程、第五部分:独立费用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3、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4、完工期:50日历天-16-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合同编号:供应商:采购人:台江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签订日期:-16-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台江县南宫镇汪江河道治理工程甲方:台江县水务局河道管理站(以下简称:采购人)乙方:(以下简称: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2018年月日政府采购结果及采购谈判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经协商达成以下台江县南宫镇汪江河道治理工程合同。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元)供货时间合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注:以上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三、交货地点:。四、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五、验收方式:。六、配品及配件:/七、货款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有关之违约条款处罚。九、合同经济纠纷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它国家指定的单位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鉴定费根据鉴定的结果分别由甲方或乙方支付:因合同争议所产生的诉讼,由合同鉴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其它约定事项:-16-  1、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两者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采购办一份、招标公司一份。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开户行:帐号:电话: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开户行:帐号:电话:采购办审查意见采购办:(盖章)电话:签约地点: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格式请采购方与供应商双方自行根据采购需要修改、补充)-16- 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注:所有投标文件需制作目录及页码!-16- 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响应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日期:-16- -16-1、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及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2、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补充通知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谈判之日起60个日历天。5、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投标,并承认贵方有选择和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力(部分或全部货物)。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向贵方支付中标服务费。8、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6- 2、初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完工期其它说明投标报价(大写):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26- 2、报价明细(格式自拟)-26-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等级资格证书编号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经营范围备注此表后须附营业执照等。-26- 5、施工方案及服务(格式自拟)-26- 6、其它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26-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6-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采购人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投标有效期天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电话: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6- 10.政策优惠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26- 2)原产地为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省份的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的规定,本公司此次投标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为□云南□贵州□青海所产产品。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26-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