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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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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enanProvinceYuxingProjectManagementCo.,Ltd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二标段监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二标段监理项目监理部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二标段监理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人:批准时间:年月日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二标段监理项目监理部 目录第一部分工程概况1(一)工程项目基本概况。(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三)工程项目组织。(四)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3第二部分监理实施细则5(一)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5(二)质量控制保证导则20(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35(四)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8(五)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49(六)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7(七)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2(八)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75(九)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5(十)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05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第二标段监理项目2.建设地点:自平顶山市湛河建设路段至李苗路段3.建设内容:1)、河道治理工程包括:开挖、清淤、清基清坡;土方填筑;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三维土工网护坡;土工布;格宾石笼;2)、高庄沟至姚孟桥段两岸施工内容包括:一级平台、护坡绿化、堤坝道路施工3)、乌江河口公园总面积从姚孟桥至李苗路总占地面积374610.3平方米(含水面及铺装)。种植面积174512.4平方,乔木数量4652株,散植灌木1623株,片植灌木及地被163076平方,湿生及水生植物11436.4平方。公园园建部分主要包括有典型道路、自行车棚、7m道路、厕所、露石丁步、运动场、典型台阶、木栈道、社区花园、W型特色围堰、典型干溪、1.5m小径、石丁步、混凝土道路、主入口道路、特色景观亭、露石混凝土道路、水舞广场特色挡墙、典型栏杆、典型花池、滨水广场、中心广场、望湖平台、特色石笼挡墙、湿地景观桥、木栈道、临水铺装、湿地绿洲、2m道路、湿地岛驳岸、1.5m典型小径、水上码头等; 绿化部分主要包括:堤顶行道树、香樟、紫叶李、红叶石楠、南天竹、紫薇、丁香、金钟花、红端木、大叶黄杨、铺地柏、法国东青、黄金菊、美人蕉、美国薄荷、二月兰、大金华鸡菊、松果、细叶芒等植物的种植。4)桥梁包括:红旗机械厂桥、姚孟桥及乌江河公园景观桥4.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勘察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3)设计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4)监理单位:河南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施工单位:西安华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划分,以单元工程为基础进行检测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施工承包合同条件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工期目标: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确定投资目标:投资目标以批准的概算总投资为控制,不能突破概算。(四)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监理工作范围:1)、河道治理工程包括:开挖、清淤、清基清坡;土方填筑;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三维土工网护坡;土工布;格宾石笼; 2)、高庄沟至姚孟桥段两岸施工内容包括:一级平台、护坡绿化、堤坝道路施工3)、乌江河口公园总面积从姚孟桥至李苗路总占地面积374610.3平方米(含水面及铺装)。种植面积174512.4平方,乔木数量4652株,散植灌木1623株,片植灌木及地被163076平方,湿生及水生植物11436.4平方。公园园建部分主要包括有典型道路、自行车棚、7m道路、厕所、露石丁步、运动场、典型台阶、木栈道、社区花园、W型特色围堰、典型干溪、1.5m小径、石丁步、混凝土道路、主入口道路、特色景观亭、露石混凝土道路、水舞广场特色挡墙、典型栏杆、典型花池、滨水广场、中心广场、望湖平台、特色石笼挡墙、湿地景观桥、木栈道、临水铺装、湿地绿洲、2m道路、湿地岛驳岸、1.5m典型小径、水上码头等;绿化部分主要包括:堤顶行道树、香樟、紫叶李、红叶石楠、南天竹、紫薇、丁香、金钟花、红端木、大叶黄杨、铺地柏、法国东青、黄金菊、美人蕉、美国薄荷、二月兰、大金华鸡菊、松果、细叶芒等植物的种植。4)桥梁包括:红旗机械厂桥、姚孟桥及乌江河公园景观桥监理工作内容: (1)对上述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直至工程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各阶段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地监控,对所有相关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实施监理。对施工阶段(含各类设计变更、工程变更与施工等、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等的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及安全实施控制。对合同、信息、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在工程实施各方面对内、对外的协调,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监理档案。(2)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理办法,包括: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监督承包人严格按规范、标准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检测原材料采购配件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和签发付款凭证;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审查工程价款;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提交竣工报告;处理质量事故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2)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3)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人提出确定措施情况。督促施工人采取确定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小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5)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监理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6)工程投资控制: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计划,审核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指令。7)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检查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并提出建议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8)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阶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9)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进行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11)其他相关工作。监理服务期限:至工程缺陷期满 第二部分监理实施细则(一)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2)无人身死亡事故。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无重大交通事故。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6)杜绝重伤事故。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1.2安全监理的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2)发包人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4)《监理规划》;5)施工组织设计。1.3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1.4监理机构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2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 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总监)技术部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理员各项目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员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协助协助横向联系横向联系横向联系图1-1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督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督促检查承包人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4.1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 2)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4.2根据承包人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机构配合发包人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1)承包人(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4)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7)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5.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5.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5.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5.5接受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5.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整改。5.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5.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5.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6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6.1总则(1)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制定本规定。(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6.2一般原则(1)承包人在进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1)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2)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在开挖过程中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4)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5)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6)合理地布置出碴路线和弃碴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妨碍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响后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安全。(7)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6.3土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 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1)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2)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3)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4)根据土质和填挖深度等情况,设计安全边坡。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当在边坡高于3m的坡上工作时,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针对春华国际段(湛河北岸)格宾石笼驳岸施工应责令施工单位编写专项支护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后实施。(5)若施工地区受其它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6)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工作。(7)采用特殊方法进行土方开挖,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作业过程中应有人员进行安全监护。7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7.1总则 (1)为加强对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7.2一般原则(1)开工前,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报监理及发包人批准后实施。(2)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3)边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安全措施。(4)边坡所有暴露的岩石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防止水流冲刷边坡。(6)高边坡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稳定性,所有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7)高边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8)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 (9)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8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8.1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4)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8.2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l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l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l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a)现场勘察;(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a)进行负荷计算;(b)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c)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d)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l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l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1)专业人员l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l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e)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1)安全技术档案(a)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l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l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l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l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l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l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l定期检(复)查表;l电工维修工作记录;l有关的电工作业票。(b)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c)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d)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1)用电安全的基本规定(a)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IV-S接零保护系统。(b)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c)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d)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e)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f)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g)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a)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b)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c)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8.3事故报告(1)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2)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用电设备事故由承包人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3)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承包人、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1)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9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9.1总则(1)为加强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规定。(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9.2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要求(1)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2)物资仓储要符合十二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要求,堆放稳固。(3)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4)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5) 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铺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1)做好季节的预防措施。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铺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9.3物资存放安全保卫监督管理要点(1)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2)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3)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4)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5)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1)保管员休假或较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匙带出去;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2)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库手续。(3)仓库是存放公共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二)质量控制保证导则1.总则1.1本导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作。1.2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款;(2)质量监理合同文件及监理规范;(3)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4)经发包人签发实施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5)国家或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1.3工程质量控制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1.4工程质量控制标准(1)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新的技术标准替代了原技术标准,从新标准生效之日起,依据新标准执行;(2) 当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低于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时,应按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1)当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包括推荐标准和强制性标准)低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按合同技术标准执行;(2)监理部可以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在征得发包人批准后,对工程质量控制所执行的合同技术标准与质量检验方法进行补充、修改与调整;(3)当合同文件中有关质量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合同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按国家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2.工程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标准、目标质量控制措施提供施工图纸或设计修改文件设计单位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设计文件发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承建单位调整重新报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措施计划信息反馈施工措施计划审批施工准备检查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检验合格施工实施,跟踪监理单元,分部工程验收其他资源投入工程进度支付质量签证136 2.1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2.1.1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其质量目标是保证承建工程质量满足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各项技术要求。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和满足质量检测要求的质量检验机构。2.1.2承包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⑴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完成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检测机构的组建,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编制,完成施工质量检查员、施工质量检测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⑵承包人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方法、检测内容与检查频率,将全部时间用于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检测、检查和质量记录的管理,并接受监理部的检查与监督;⑶监理部对承包人施工质量活动的审查、检查、认证与批准,并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合同责任。2.1.3质量保证的合同认证136 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组织、质量检验机构、施工测量机构、施工质量检查员和施工质量检测机构操作人员的资质,必须报经监理部审批或认可。2.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承包人应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在合同工程开工前或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机构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2.3施工控制测量成果验收承包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复核发包人提供的首级控制网测量资料,并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布设。施工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布设的施测方案,必须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监理部派出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测过程进行监督,或通过监理校测完成对控制测量成果的审查和验收。2.4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承包人必须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储存量,并符合规定的技术品质和质量标准要求。2.5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进场施工设备应满足工程开工及施工所必须的数量、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适应性及设备配套要求。经监理部和发包人检查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进行检修、维护或撤离工地更换。经查验合格的施工设备,应为工程施工所专用。未征得监理部或发包人同意,这些施工设备不得中途撤离工地。2.6监理工作程序框图:136 组织人员设备检查业主提供的条件检查进场施工设备检验进场材料的质量提供开工项目的设计图纸发包人下达开工令测量控制网点移交核实施工单位质保体系业主组织设计交底检查落实施工条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测量、试验资质136 3.开工前质量控制3.1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3.1.1工程项目划分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项目按单位工程、分部、单元工程三级划分工程项目(等待指挥部审批)3.1.2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报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及监理机构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进场施工设备表、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等,经发包人及监理机构审查并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符合合同要求后,上报单位开工申请单,由发包人单位签发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相应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与期限,编报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填报施工措施报审表,经发包人及监理机构审查并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情况符合要求后,上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单,由发包人单位签发开工许可证。3.1.3单元工程(工序)的开工申请(1)申请单元工程开工,承包人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细则》要求,向监理申报单元工程开工(开仓)签证,并以此作为工程计量及支付申报的依据。(2)136 下序单元工程的开工(开仓),由承包人质检部门凭上序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开仓)签证,联检单元工程的开工或开仓,还需附《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证》。凡需要进行地质编录或原始地形测绘的,在工程开工前,还必须同时具备该项工作完成的签证记录并报送相关资料。为有利于工程施工,对于开工准备就绪,并且工程开工不影响地质编录或测绘工作完成的,经承包人申报,监理工程师在上序单元工程检验合格的同时,签发下序单元工程开工(开仓)签证。3.1.4单元工程开工签证过程的责任(1)承包人开工(开仓)申报后,因抽查或联检不合格、造成开工(开仓)延误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监理接到承包人开工(开仓)申报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通常为24~48小时)内未进行抽检或组织完成联检验收的,承包人质检部门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认定质量检验合格后签发开工(开仓)证,报监理确认。(2)若监理事后发出通知,坚持要求停工或挖开复检,承包人应予执行。但是,若停工或挖开检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则由此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合同支付。若停工或剥离检验的结果表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则由此引起的损失与合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3)但凡列为“停止点”的控制对象,要求必须在规定的控制点到来之前通知监理对控制点实施监控。3.2设计文件的签发136 招标图纸不能作为工程实施的依据,承包人应按经发包人签发的施工图纸与技术要求施工。监理部做好每张施工图纸的审查,及时发现、纠正施工图纸中存在的图面缺陷和差错。如果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和合同技术条件存在重大偏离,应会同发包人召开专题协调会议予以审议、分析、研究和澄清。施工过程中,监理部或承包人可以根据现场地形、地质与施工条件变化提出优化设计建议,提交发包人决策。3.3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监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3.4施工措施计划的批准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人应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申报开工项目施工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部,监理部协同发包人审查后由发包人批准。对每项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监理部着重审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并在通过审查和批准后督促承包人落实和实施。3.5施工准备检查每项工程开工前,监理部配合发包人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准备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⑴必需的生产性试验已经完成,用于施工的各种参数已报经批准;⑵设计或安装图纸、施工技术与作业规程规范、技术检验标准、施工措施计划等技术交底已进行;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劳动组织与技工配备已经完成;⑷开工所必需的材料、构件、工程设备到位,经检验合格并能满足计划施工时段连续施工的需要;⑸施工辅助生产设备和施工养护、防护措施就绪;⑹场地平整、交通道路、测量布网及其他临时设施满足开工要求;⑺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质量保证措施落实。136 3.6发布单位、分部工程开工令施工准备工作查验合格或认定施工准备工作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展后,由发包人签发单位工程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并在开工后对施工准备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尽快完善。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4.1督促承包人按章作业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合同文件技术条款、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质量标准、设计文件,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确定的施工工艺、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业、文明施工。4.2施工资源投入检查监理部配合发包人对承包人检验、测量和承担技术工种作业人员的技术资质,以及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以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资源投入满足工程质量控制要求。4.3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施工过程中,监理部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在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理机构有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作出指示:⑴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包括进入现场、制造加工地点察看,查阅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⑵136 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当的或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造成损害的施工(包括试验、检测)工艺、措施、工序、作业方式,以及其他各种违章作业行为;⑶指示承包人停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并予以更换;⑷指示承包人对不合格工序采取补工或返工处理;⑸对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中严重失察、失职、玩忽职守、伪造记录和检测资料,或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撤换、直至责令退场;⑹指令多次严重违反作业规程,经指出后仍无明显改进的作业班、组、队停工整顿、撤换、直至责令退场;⑺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对完建工程继续予以养护、维护、照管和进行缺陷修复;⑻行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权。4.4“三检制”(班组初检、项目区质保部复检、联合体质保部终检)程序(1)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班组兼职质检员填写初检记录,班组长复核签字。一道工序由几个班组连续施工时,要作好班组交接记录,由完成该道工序的最后一个班组填写初检记录。(2)由项目区质保部的专职质检员,与施工技术人员一起进行复检工作,并填写复检意见。(3)由联合体的专职质检员进行终检,终检合格后,按规定签发自检合格证。对多工序施工的单元工程,在上一道工序未经终检或终检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36 4.5单元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每一个单元工程完成后,由终检专职质检员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评定(或暂评)质量等级。对质量有缺陷或质量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暂不评定质量等级,待修补处理后,重新检查,质量等级只能评为合格。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按分部工程分类整理。对无初检记录的单元工程不得进行复检。对初检资料严重不全或失实的单元工程,不得评为优良。4.6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1)水工建筑物基础开挖,地下建筑物岩石开挖,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隐蔽工程,以及建设(监理)单位要求检验的关键部位(应事先确定),其终检工作应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主持,特别重要的工程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专职质检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终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部申请检查验收。(2)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检查验收工作,由监理部主持,组织建设、设计、承包人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工作。(3)监理部接到承包人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联合检查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填写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开仓)证,严禁未经共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签发合格(开仓)证。(4)隐蔽工程联合检查验收时,地质人员和承包人提供检查所需的施工地质测绘图和相应的地质资料。136 (5)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施工质量联合检验合格(开仓)证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一份,三份留承包人归档整理,供分部工程验收和阶段验收时使用。4.7承包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重要部位的工艺及外观质量制订专题施工措施,报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先在次要部位进行试验后,方可进行重要部位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外观质量。4.8对有外观质量要求的重要部位,应把外观质量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和检测项目,并据此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单元工程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理,直至合格。4.9根据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对工程外观必须作出评价。4.10在质量等级评定中,外观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等级不能评为“优良工程”。4.11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因施工过程或工程养护、维护和照管等原因导致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时,承包人应及时查明其范围和数量,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缺陷修复和处理措施。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措施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4.12质量记录承包人应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经过及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对于隐蔽工程应详细记录施工和质量检查情况,必要时应照相或取原状样品保存。5.施工质量事故处理5.1施工质量事故136 由于施工、材料、设备安装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导致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均应认定为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损失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小于一般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5.2施工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发包人单位和监理部报告,同时按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监理部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1天内报告事故发生概况,7天内报告事故发生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2)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3)事故调查处理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5.3质量事故记录承包人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详细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摄像,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5.4紧急措施136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与此同时,会同有关方研究并提出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5.5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原则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5.6事故调查处理程序(1)质量事故发现后,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发包人单位和监理部报告,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态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临时或紧急措施进行防护。(2)监理部及发包人单位有关人员尽快抵达现场,与承包人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初步调查,并安排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3)在初步查明质量事故的基础上,承包人应当及时向监理部及发包人单位报送事故初步调查报告。监理部根据自己的初步调查结果,在承包人事故初步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向发包人单位上报初步调查报告。(4)召开由发包人组织的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机构四方协调会,评估事故性质,讨论并确定调查工作的安排。136 (5)建设各方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监理部督促为调查事故原因而开展的勘探取芯、物探和检测试验工作,调查完成后,由监理部或发包人指定的单位完成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有关单位。(6)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发包人单位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方案等工作。(7)承包人根据事故处理方案制定事故处理措施及质保措施,经监理部和发包人单位批准后实施,由监理部监督、检查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并进行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8)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部提交事故处理报告。(9)由发包人组织建设四方对质量事故处理进行验收。(10)根据质量事故的责任,对承包人报送的质量事故处理的经济问题进行处理。136 (三)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的监理协助审核工作。1.2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机构负有协助发包人审查施工详图的义务。1.3对承包人按规定提交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监理机构行使审查权。1.4未经发包人批准签发的任何设计文件和图纸,不能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支付签证。2.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1)设计使用的规程、规范。(2)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3)施工合同文件技术条款。(4)已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委托合同书。3.审核程序(1)监理部收到发包人批转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审核、签发工作。(2)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各项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在14天内完成批复工作。(3)监理部设计文件审核流程:a)监理部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并进行登记后,送总监批阅。b)总监批阅后送工程技术部审核。136 c)工程技术部安排专人对设计图纸逐项审核,并填写审核记录单,提出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后送总监。d)总监对工程技术部送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上报发包人。e)发包人对监理审核意见无异议后,监理部盖章签发设计文件。监理部设计文件审核流程见附图1。4.审核的主要内容设计文件和图纸审核的主要内容是:(1)施工详图与相应项目、部位招标图纸的差异,并进行工程量复核。(2)开挖类图纸建筑轮廓线及转角坐标与实际地形的符合程度。(3)混凝土结构与开挖及金结相互关系是否正确。(4)钢筋图与混凝土结构图配套关系及钢筋图与钢筋材料表是否对应。(5)金结、机电图与埋件对应关系图及标识是否有误。(6)灌浆图及其他图纸细部结构图能否满足施工需要。(7)图纸标注尺寸、高程、说明是否有误,可否作为施工依据。(8)结构优化的具体建议。5.其他(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提出审核意见,其技术责任和存在问题不应由监理机构负责。136 (2)监理部签发的图纸,承包人应认真研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要求,按正常程序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发现该设计图纸尚有某些遗漏、欠缺和问题,则承包人应在收到图纸或文件后14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部和发包人。监理机构复核后,报请发包人单位批转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和补充。附图1:监理部设计文件审核流程图接收发包人转批设计文件、图纸总监(副总监)批阅no技术部对图纸进行逐项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总监(副总监)复核审核意见发包人批复监理部签发设计文件、图纸136 (四)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的验收工作。1.2本细则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编制。1.3工程验收按阶段和范围不同划分为: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1.4工程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2)经发包人签发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修改通知等;(3)国家和部颁的现行法规、规程规范、标准;(4)发包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和验收的规定。1.5工程验收是合同项目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程序,承包人应重视并做好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检测试验资料、材料和设备等检查试验资料、工序和单元工程验收签证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和总结工作,建立健全的技术档案制度,以确保工程验收的顺利进行。136 1.6各类验收工作均应及时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阶段的施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项目和进行工程结算。合同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或验收规程限定的时间内,申请该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凡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限申请工程验收而造成工程验收延误,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2.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2.1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2.2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部组织设计、施工和发包人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由发包人或监理部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2.3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发包人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发包人、设计、监理、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部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3.工程验收的程序3.1工序验收和单元工程验收,是所有后续各项验收的基础,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工序和单元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136 3.2各类验收的一般程序为:施工承包人经过自检,认为已达到相应的验收条件要求,并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协商确定的时限,向监理部或发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发包人或监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的完成情况、验收所需资料和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必要时应组织初验,经审查认为具备验收条件后,除工序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由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外,其余均应组织相应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3.3承包人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包括施工报告以及质量记录、原材料试验资料、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检查验收签证资料等。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前,监理部应提交相应的施工监理报告。3.4各种验收均以前一阶段的验收签证为基础,相互衔接,依次进行。对前阶段验收已签证部分,除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复验。3.5工程验收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验收主持单位对有争议的问题有最终裁决权,同时应对裁决意见负有相应的责任。验收中遗留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应按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的意见按期处理完成。3.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过竣工验收正式移交发包人单位以前,应由承包人管理、维护和保养,直至竣工验收和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期满。4.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4.1工序验收是指按规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开工(如混凝土浇筑、灌浆等)前,对所有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结果进行的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各工种每道工序都能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判断下一道工序能否进行施工,并对工序质量等级进行评定。有关工序验收的程序、检查内容、质量标准、验收表格等等,按各专业监理细则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制订相应“验收办法”136 执行。对于施工过程相对简单的项目,工序验收也可和单元工程验收合并进行。4.2工序验收均在施工现场进行,首先必须经承包人“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工序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后的8小时以内赴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特殊情况(如控制爆破的装药和连网)则在现场立即进行检查验收。在确认施工质量和原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后签发开仓(开钻、开灌)证,允许进人下道工序施工。4.3单元工程验收以工序检查验收为依据。只有在组成该单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所有验收资料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单元工程验收。各种单元工程验收所需的“三检”表,质量检查和评定表、施工质量合格证(开仓证、准灌证等)的试样,按有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程师编制的“验收办法”。4.4一般单元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施工监理部会同承包人“三级”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通常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可配合月进度款结算每月进行一次。未经验收或质量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不给予质量签证。对于当月评为不合格的单元工程,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必要时还应征求设计的意见)进行处理。处理完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填写缺陷处理验收签证,则该单元工程可列入下个月验收的范围内。4.5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须特别给予重视,其验收程序如下:(1)基础验收参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136 (2)其余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或重要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由监理部组织设计、发包人、承包人有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和质量评定,承包人“三级质检”合格后,填写好三级质检表,填报验收申请报监理部申请验收。监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审查工序验收资料、原材料材质证明和抽检试验成果、测量资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则组织联合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及验收签证。4.6对于有质量缺陷或发生施工事故的单元工程,应记录出现缺陷和事故的情况、原因、处理意见、处理情况和对处理结果的鉴定意见,作为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出现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4.7对于出现质量事故的单元工程,则应按照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最终完成质量事故处理后,由发包人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会,验收合格,由专题验收组会签“质量事故处理专题验收签证书”。4.8单元工程验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份数及其移交时间等,按发包人资料室的归档要求执行。5.分部分项工程验收5.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是工程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及合同项目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是该分部、分项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当合同项目施工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等),在进行阶段(中间)验收前,发包人或监理部及时组织联合验收小组,主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136 5.2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单元工程验收基础上,按有关规程和标准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5.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应至少提交以下资料:(1)分部分项工程的竣工图纸、设计要求和变更说明;(2)施工原始记录、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出厂合格证;(3)工程质量检查、试验、测量、观测等记录;(4)单元工程验收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5)承包人对分部分项工程自检合格的资料;(6)特殊问题处理说明书和有关技术会议纪要;(7)其他与验收签证有关的文件和资料。5.4上述验收资料需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按照审查意见完成资料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编写施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其中包括施工条件等;(2)施工依据;(3)施工概况,包括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测量放样、开挖爆破、锚杆锚索、砼浇筑等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质量评价,包括对单元工程的检测试验成果分析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评结果;(6)完工工程量清单;(7)尾工项目清单。136 5.5承包人在完成验收资料整理和施工报告编写之后,即向发包人或监理部提交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施工报告和全部验收资料。5.6发包人或监理部在接到承包人的验收申请之后,应及时做好对资料的再审查,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主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5.7联合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1)建筑物部位、高程、轮廓尺寸、外观是否与设计相符;(2)建筑物运行环境是否与设计情况相符;(3)各项施工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要求;5.8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发包人、监理机构各一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包人,作为阶段验收、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5.9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签证书,承包人及监理部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归档。6.阶段(中间)验收6.1当合同施工项目达到某一关键阶段,如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均应进行阶段(中间)验收。6.2阶段(中间)验收由发包人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由发包人、设计、监理、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6.3阶段(中间)验收前28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及监理部提交下述资料:136 (1)阶段验收申请报告;(2)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3)待验收工程的施工报告(包括施工大事记);(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单;(5)质量事故或重大缺陷处理及处理后检查记录;(6)建筑物应用及度汛方案;(7)发包人或监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6.4经发包人及监理部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6.5阶段(中间)验收委员会(小组)由发包人单位组织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1)听取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机构、生产(使用)单位的工作汇报;(2)审查验收文件、资料;(3)检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形象面貌;(4)检查待建工程的计划安排和主要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施工条件;(5)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备运用条件;(6)对验收遗留问题及缺陷提出处理要求并责成承包人限期进行处理;(7)根据检查和验收结果,签署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136 6.6阶段(中间)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发包人、监理机构各一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包人,作为单位工程和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发包人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7.单位工程验收7.1当某单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经完建,能独立发挥效益,或发包人要求提前投入运行时,应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根据验收要求继续由承包人照管与与维护,或办理提前使用和资产移交手续。7.2申请单位工程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该单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基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现场已清理;(2)设备的制作安装经调试和试运行,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3)观测仪器、设备均已按设计要求埋设,并能正常观测;(4)工程质量缺陷已经妥善处理,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6)生产(使用)单位已作好接收、运行准备;(7)有关验收的文件、资料齐全。7.3单位工程验收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部提交单位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下列验收文件资料:(1)施工报告;(2)竣工图纸和设计文件;(3)试验、质量检验、测量成果、调试与试运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资料;(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136 (5)质量与安全事故记录、分析及处理结果;(6)施工大事记和施工原始记录;(7)发包人或监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7.4经发包人及监理部审核验收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已满足验收要求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7.5单位工程验收由发包人单位组织并主持验收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其主要工作同阶段验收。7.6单位工程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发包人、监理机构各一份外,其余6份暂存承包人,作为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副本若干份,由发包人单位分送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8.合同工程竣工验收8.1当合同项目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建,可以发挥工程程效益,并经过一个洪水期的运行考验后,应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通过验收后应限期向发包人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8.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完建;(2)工程经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阶段(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已及时完成剩余尾工和质量缺陷处理,施工现场清理完成;(3)各项独立运用的工程已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4)工程运行已经过至少一个洪水期考验,最高库水位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正常高水位,各单位工程运行正常;136 (5)工程安全鉴定单位已提出工程安全鉴定报告,并有可以安全运行的结论意见;(6)验收要求的各种报告,资料已经整理就绪,并经监理部及发包人审查通过。8.3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前90天,工程承包人应向监理部及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随同报告提交或准备下列主要验收文件:(1)工程施工报告;(2)验收应提供及备查的资料(见附件1);(3)发包人或监理机构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8.4监理部接受工程承包人报送的申请验收报告后,认为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或对报送文件持异议的,在28天以内通知承包人,否则在56天内完成预审预验并在通过预审预验后及时报送发包人单位限期组织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8.5竣工验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包括:(1)听取工程承包人、设计、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2)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查竣工资料;(3)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作出全面审查和评价;(4)对合同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作出评定;(4)确定工程能否正式移交、投产、运用和运行。(5)确定尾工项目清单,合同完工期限和缺陷责任期;(6)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136 8.6工程竣工验收的成果是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通过竣工验收后,由验收委员会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合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证书。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发包人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外,其余六份连同历次阶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工程质量评定签证一并移交发包人单位。9.其它9.1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编制按大任水库有关竣工资料整编规定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执行。9.2各阶段(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参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由承包人制定并报送监理部及发包人单位审查确定。9.3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施工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验收备查资料、文件一、原始资料(一)主要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查、试验资料;(二)主要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三)重要地质勘察资料;(四)土建工程质量检验原始记录;(五)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测定、试验原始记录;(六)重要质量事故和工程缺陷处理资料;(七)工程观测原始记录。二、重要文件(一)上级批文和有关指示;(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136 (三)竣工图纸和设计修改通知;(四)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证资料;(五)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资料;(六)各种观测控制标点的位置图和明细表;(七)设备、备品、专用工具、专用器材清单;(八)工程建设大事记和主要会议记录;(九)重要财务和竣工决算资料;(十)重要咨询报告(发包人提供);(十一)工程管理范围地界图表(发包人提供);(十二)经上级批准的工程运用规划(发包人提供)。上述原始资料和重要文件,在验收时供验收委员会(组)查阅;竣工验收后,应作为竣工资料一部分。136 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生产检测试验工作。1.2本细则编制依据:(1)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2)SD105-82《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3)DL/T5055-1996《水工混凝土掺粉煤灰混凝土技术规范》。(4)DL/T5100-1999《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5)JGJ63-89《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6)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7)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9)JGJ52-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10)JGJ53-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11)JGJ23-85《回弹法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12)设计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1.3监理机构对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行的抽样检测委托由建设单位指定的实验室完成,按照规范要求数量的10%~20%独立抽检。136 1.4承包人应于工程开工前,提交一份满足工程需要的完整的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报监理机构和发包人单位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实验室资质、试验设备及检定情况、试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1.5凡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发包人供应的除外),承包人应在采购前将拟选生产厂家和产品的有关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经审批后方可采购。1.6承包人对原材料应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按检测内容和检测频率及时取样送交实验室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试验结果以月报形式报送监理审核。1.7本细则未尽部分参照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及有关规程、规范。2.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2.1建立进场原材料质量报批和监理认证制度,其流程见图。136 材料进库监理抽检,试验中心取样试验,并报告试验结果承建单位试验室取样试验并报告试验结果承建单位填报材质报验单,提请认证,并附相关材料报监理NO监理认证、命名批号YES允许使用,出库凭证上注明批号2.2承包人应按进场材料报验单填报,并附上厂家质量证明、出厂检验单和试验室抽检试验报告(水泥按3天强度报批)报送监理,经监理认证并核定该批材料的审批号后返回一份,承包人在收件后方准出库,并要求在发料凭证上注明审批号,以便监理验收及质量跟踪。1、水泥136 (1)运到工地的每批水泥都应附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包人按每400t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进行抽检(不足也为一批),样品重量不应少于14kg,并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3个月。(2)水泥检测内容应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水化热(中、低热水泥),必要时应增做:比重、细度、含碱量、三氧化硫、氧化镁等项目的检测。(3)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2、粉煤灰(1)每批粉煤灰都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承包人应按同品种的粉煤灰每200t为一批(不足200t也作为一批)进行取样检验,样品重量10-15kg左右,分成二等分: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需密封保存半年。(2)粉煤灰检测内容包括: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含水量、三氧化硫,必要时应增做比重、容重、含碱量等项目检测。(3)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3、外加剂(1)承包人在使用外加剂前必须将每一种外加剂的名称、来源、样品及提供鉴定外加剂品质的其他资料,以及参量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2)运到工地的外加剂都应附有检验合格证和出厂检验单,承包人应按减水剂每5t为一取样单位,引气剂每0.2t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检验。样品同样分为二等份,一份用于自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136 (3)外加剂检测内容包括:固形物含量、溶液pH值、减水率、缓凝时间、强度比、泌水率、密度(液态外加剂)、必要时增做氯离子含量、泡沫性能、表面张力、溶解性、还原糖分(木钙减水剂)、硫酸钠含量(早强剂)。(4)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4、粗细骨料(1)用于工程的砂石料,承包人必须出具由承包人试验室出具的检验合格证。细骨料以400m3或600t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细度模数、人工砂石粉含量、含水率。细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2)粗骨料以2000t(碎石)为一个取样报批单位,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超逊径、针、片状颗粒含量。粗骨料全指标检测每月进行1~2次。(3)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指定取样、增加取样数,或自行取样复检。5、施工用水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水质标准要求,并每季度检测一次,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检验。6、钢筋和钢绞线136 (1)热轧钢筋验收检测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屈服点、极限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试验等检侧,并以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者也作为取样单位。(2)对钢号不明的钢筋进行试验,其抽样数量不得少于6组。(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的必检项目为:外观检查、破坏强度、伸长率、松弛试验、弹性模量。每批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重量不大于60t为一取样单位,不足者也视作一取样单位。每批中选取3盘进行外观检查与力学性能检验。3.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3.1各种类型结构物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选定,其试验方法应按《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混凝土配合比至少应具有3天、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或推算资料。3.2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28天,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试验计划一式4份报送监理机构。3.3在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承包人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混凝土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3.4承包人必须使用现场原材料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试验,确定混凝土单位用水量、砂率、外加剂用量。试验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认可。3.5经试验确定的施工配合比,其各项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及试验成果报告,应在混凝土浇筑前28天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审批的配合比不得使用。3.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改变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136 4.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4.1原材料的试验检测监理1、所有用于混凝土生产的各种原材料都须验收合格,未经验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对正在使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质控检测(拌和楼取样)。一方面防止不合格材料或因仓储、转运不当而变质的材料进人混凝土拌和生产;另一方面可及时掌握材料质量的波动情况,为混凝土配料调整提供依据。2、水泥。每天检查一次,防止水泥受潮。3、粉煤灰。粉煤灰的细度和需水量比每天检测1~2次,粉煤灰的表观密度、烧失量和水泥净浆流动度每2天检测1次。4、细骨料。砂的含水量每班检测2次,细度模数与石粉含量每班检测1次,砂的全面检验每月进行1~2次。5、粗骨料。按不同粒径规格每班检测2次含水量、1次超逊径和1次含泥量,粗骨料的全面检验每月进行1~2次。6、外加剂溶液的配置与检测。在配置外加剂溶液正式生产前应进行外加剂溶液配置工艺性试验,检测外加剂溶液配置的均匀性。每次外加剂溶液配制时,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应在现场检查材料的称量及配制方法是否正确,溶液配制完后应检测液体的密度(减水剂)或液体表面张力(引气剂),符合要求的外加剂溶液才允许用于混凝土拌和生产。减水剂溶液按每班1次抽样检测液体密度和水泥净浆流动度,引气剂溶液按每班1次抽样检测表面张力和泡沫性能。136 7、衡器每周进行一次计量校验,有异常情况随时复检,计量允许偏差控制在:水泥、粉煤灰、水、外加剂溶液为±1%;粗细骨料为±2%。8、在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承包人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原材料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全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4.2混凝土拌和及拌和物的试验检测监理1、在混凝土拌和系统试运行时应进行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试验,以选择混凝土拌和参数(投料顺序、拌和时间、拌和容量等)。2、承包人应对混凝土实际配料情况每班检查2~4次,对照混凝土配料单检查并记录应配量和实配量。3、混凝土净拌和时间应每班检查2次。4、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应每2小时检测1次(RCC混凝土检测Vc值),同时检查出机口混凝土温度、气温、拌和用水温度,对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仓面每2小时检测1次混凝土温度。5、对引气的混凝土,应每2小时检测1次含气量。6、施工缝铺筑用砂浆应按每浇筑块检测1次稠度与含气量。7、RCC仓面混凝土每2小时检测1次Vc值、混凝土温度、气温,每铺筑100~200m3采用核子密度仪检测1次压实容重、相对压实度。8、混凝土质控人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内容包括该班所有的检测成果、因砂石骨料含水量变化而引起的加水量调整情况、气温、混凝土浇筑部位、标号、本班混凝土生产方量及质量事故等。136 9、在混凝土拌制生产过程中,承包人试验人员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混凝土拌和物的取样检测,必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增加取样数量或在指定的位置取样,并旁站试验检测过程。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按一定的比例进行独立取样检测。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2)本细则编制依据:1)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2)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3)SDJ249.1—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一)》。4)SL23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5)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施工承建合同签署之后,承包人应抓紧时机,尽早开展各项施工准备工作。(2)监理机构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发包人,由发包人签发,承包人及监理机构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136 (3)在施工放样前28天,承包人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测量措施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同时,应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加密工作,其成果报送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4)承包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应报监理机构审核。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测,并呈报发包人备案。(5)明挖单位工程开工前28天,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并报监理机构和发包人批准。施工措施应包括:1)施工开挖平面布置图。2)开挖方法、程序和爆破试验。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设备配置和劳动力安排。5)开挖分层、分块图。6)场内水、电供应措施。8)出渣、弃渣措施,渣料利用计划,土石方平衡计划与渣料场堆置设计。9)边坡及基岩保护措施。10)质量和安全、环保措施。11)施工防汛及排水措施,通讯及照明措施。12)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136 3.施工过程监理(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和发包人批准后执行。(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3)月收方测量资料(报发包人);4)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5)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3)为确保测量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与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测量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4)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5136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于事先报经监理部和发包人批准。(6)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发包人和监理部。(7)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包人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3)会同发包人、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监理部和发包人批准后执行。(9)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1)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渣、弃渣、进行有用料堆存,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因弃渣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2)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10)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完工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工程师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136 4.施工质量控制(1)开挖轮廓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施工详图所示的开口线、坡度、高程的要求;2)如某些部位按施工详图开挖后,仍有岩石不能满足稳定、强度要求,或设计要求有变更时,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发包人、设计商定的要求,继续开挖到位;3)最终开挖超、欠挖值满足规范要求;坡度不得陡于设计坡度。(2)对于在外界环境作用下极易风化、软化和冻裂的软弱基岩面,若其上部建筑物暂时未能施工覆盖时,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保护处理。(3)边坡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护。对于高边坡或岩体可能失稳的边坡应按合同或设计文件规定进行边坡稳定监测,以便及时判断边坡的稳定情况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5.工程验收基础及边坡开挖验收详见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6.其它(1)本细则未列之其它施工技术要求、单元工程划分和验收要求等,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执行。(2)承包人在每月上报月价款结算单同时,还应上报月工程量结算质量签证表,按项目明确当月完成工程量的部位、桩号、高程、单元工程及设计图纸、联系单编号等。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的单元、分部分项工程量进行质量签证。136 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本细则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2)GB50203—98《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GBJ301-88《建筑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SDJ207-82《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5)SD120—84《浆砌石坝施土技术规定》(试行)。6)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7)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2)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项目的护坡、护岸砌石工程。(3)护坡、护岸砌石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2)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4)组织设计交底。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承包人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136 6)检查施工条件。7)签发开工许可证。(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承包人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3)督促承包人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护岸砌石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组织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3)施工布置(含布置图)。4)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5)质量保证措施。6)组织管理机构。7)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136 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承包人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承包人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承包人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7)检查施工条件。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承包人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136 3)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承矗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承包人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承包人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审阅同意。3.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3.1削坡1、土方削坡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2、人工削坡控制136 (1)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出样坡。削坡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2)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殖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3)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富时,承包人应作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4)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5)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3、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136 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2垫层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殖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来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2、砂石垫层材料签证承包人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m3取样l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3、垫层铺设(1)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136 (2)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承包人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3)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4)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4、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3混凝土块1、混凝土预制块预制(1)承包人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2)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136 (1)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砌筑施工。(2)混凝土预制块砌筑。1)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2)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lOO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3)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从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4)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承包人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3)砂浆质量控制。1)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在拌和场,配合比要有明显的标牌,便于执行和检查.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2)砂浆一般规定用砂浆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2分钟。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136 3)砂浆强度试件取样。规定承包人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不超过承包人取样的10%控制。(4)砂浆封填和勾缝。1)封填和勾缝前应将铺设好的预制块坡面清扫干净,清除预制块间预留缝内的杂物、泥土或过厚的砂石,湿润预制块坡面,特别是预留缝要充分湿润。2)封填应按计划从下到上或从一侧到另一侧,有组织地进行。砂浆应填满,不得有空、松或用砂、石代填的现象;填满后应勾缝,勾缝应自然、缝面清洁平整,不应超出预制块平面,勾缝表面应无裂缝。3)砂浆应用灰桶一类容器盛用,不得将砂浆散落在坡面上,更不得在坡面上拌浆。4)养护。砂浆勾缝12小时左右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天,养护期间应保证砌体和缝面湿润。3、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136 ,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强度、浇筑方法及振捣:混凝土预制块的密实程度,表面有无蜂窝、麻面、漏浆,几何尺寸、表面光滑度及平整度情况下混凝土预制块铺砌的稳定性、勾缝质量、缝线规则及养护情况。混凝土预制块坡面的结构尺寸、坡比,表面平整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中,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预制块护坡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2)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拆除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拆除范围复查。复查经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承包人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3.4浆砌石护坡1、浆砌石护坡基面验收在浆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2、原材料质量控制(1)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石料场选定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136 (2)水泥。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进场水泥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200t水泥送检一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水泥检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承包人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3)水。必须满足JGJ63《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标准》的规定。(4)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规定。3、砂浆质量控制砂浆质量控制应符合本细则12.3.12条(3)款之规定。4、浆砌石砌筑(1)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2)浆砌块石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石块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立稳定。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2m,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3)在铺砂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砌体的第一层及其转角、交叉与洞穴、孔口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4)所有的石块均放在新井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无缝隙,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得先摆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石。灰缝厚度一般为20~35mm136 ,较大的空隙应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支垫。(5)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6)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7)砌体外露面应砌筑后12小时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14天,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5、质量检查(1)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2)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承包人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包人指出,并督促其处理。136 (3)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承包人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主要包括:⑴《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⑵《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⑶《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⑷《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D105-82;⑸《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⑺《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⑻《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⑼《水工混凝土硅粉品质标准暂行规定》(水规总院、水电总公司1992年3月);⑽《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⑾《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1.2本细则适用于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项目所有常态混凝土工程项目,包括挡水、引水等永久工程建筑物以及施工导流工程临时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等工程。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36 2.1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84天,承包人应提交现场试验室的设置计划报送发包人和监理部审批。2.2在每分部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向监理部提供一式四份至少包括3天、7天、14天、28天或可能更长龄期的试验成果或试验推算资料,报监理部审核。2.3在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的28天前,承包人应将各种配合比试验的配料及其拌和、制模和养护等配合比计划报送监理部。2.4在砼配合比试验前至少72小时承包人应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使得在材料取样、试验、试验室配料与砼拌和、取样、制模、养护及所有龄期测试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赶到现场。2.5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前,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向发包人和监理部报送混凝土工程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浇筑平、剖面图,以及必要的混凝土浇筑布置与工序流程图);(2)浇筑程序(包括浇筑作业工序,分缝、分段、分层、分块和止水安装详图,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观测仪器埋设详图);(3)浇筑进度(包括浇筑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浇筑强度);(4)原材料品质(包括砂石骨料、用水、水泥、止水材料、钢材、掺合料与外加剂);136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坍落度、浇筑中的允许间歇时间、拌和时间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设缝、缝面处理,模板、钢筋、预埋件、止水设施安装,混凝土运输,入仓、平仓、振捣手段,拆模、构件保护与混凝土养护。有观测仪器埋设要求的还应包括该仪埋作业内容);(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8)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对于有温控、防裂、抗冲耐磨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浇筑,承包人还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进行专门设计、试验和研究,并将这部分内容作为专项列入施工措施计划。2.6特殊部位(如基础填塘、洞、槽、键等)的混凝土施工及温控措施,或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抗冲耐磨混凝土、低热微膨胀混凝土等特种混凝土施工,或必须在特别的不利自然条件下进行混凝土浇筑作业,或采用掺粉煤灰、掺硅粉等混凝土,或监理部认为应该特别报告的情况下,承包人均应在该项混凝土施工作业的28天前,制定专项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2.7当承包人采用特种模板(如滑模、拉模)、或特别的浇筑工序、或监理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进一步递交模板(模具)及其安装、支撑详图或进一步的详细设计和说明资料。136 2.8混凝土工程浇筑使用的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外加剂及掺和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或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止水材料还应提供样品。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28天前报送监理部检查认可。2.9承包人应在现场施工放样前21天,完成放样施测报告编制并报送监理部批准。2.10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2.11除非承包人接到的批复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2.1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所应负的合同责任。2.13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批准。3.施工过程监理3.1承包人应按照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并定期向监理部报送。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作业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混凝土原材料与配合比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136 3.2各分项混凝土工程首仓开仓5天以前,承包人应对浇筑仓面边线及模板安装实地放线成果进行复核,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3.3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包人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混凝土开仓证》。检查内容包括:(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2)钢筋布设。(3)模板安装。(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5)浇筑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3.4承包人应按合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规定的数量和方法对拌和混凝土和各种原材料进行取样检测。每一规定时段(通常为每月),承包人或其试验室应一式两份向监理部检测监理处提交书面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1)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其试验数据的详细描述。(2)试验方法、程序及试验仪器设备情况。(3)试验过程和结果的详细陈述。136 (4)结论意见。3.5金属止水片的焊接、金属止水片与塑性止水片的铆接等作业,必须将试焊、试接样品送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实施焊、接作业。3.6如果因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增加或改变施工缝时,必须在浇筑程序详图中表明,并报监理部批准。3.7重要部位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有技术人员、质检人员以及调度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作业调度。3.8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混凝土,对于运送或浇筑不合格混凝土入仓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拒绝入仓或指令返工处理。3.9回填预留孔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均必须事先报送作业措施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方可实施。3.10预制构件应具备所有必须的标志、标记及证明书,构件安装校正、完成焊接作业后,必须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开出开仓签证后,方可浇灌接头混凝土。3.1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月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内容包括;(1)每一构件、块体混凝土数量,所用原材料的品种、质量、混凝土标号及配合比;(2)各构件、块体的实际浇筑顺序、起迄时间、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模板、钢筋及止水设施、仪埋件、预埋件等的情况;(3)浇筑地点的气温,各种原材料的温度,混凝土的出机口与入仓温度,各部位模板拆除的日期和时间;136 (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5)混凝土裂缝的部位、长度、宽度、深度、裂缝条数、发现的日期及发展情况;(6)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措施;(7)按合同文件或监理部规定必须报告的其他事项。3.12对于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部报告,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对于一般的混凝土缺陷应在拆模后24小时内修复、修补完毕。修复、修补措施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修复、修补过程中,均须有详细的记录。3.13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发生的违规作业行为,监理工程师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4.施工质量控制4.1运至工地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产品质量试验报告,承包人试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1)水泥标号。(2)凝结时间。(3)体积稳定性。必要时还应增加:(1)稠度。136 (2)细度。(3)比重。(4)水化热。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4.2外加剂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及使用说明,否则应按SDl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当贮存时间超过产品有效存放期,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承包人必须进行质量检验鉴定。4.3混凝土的坍落度应符合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规定,若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未明确,则应当根据结构部位的性质、含筋率、混凝土运输、浇筑方法和气候条件等决定,并尽可能采用小的坍落度。4.4因设计或施工要求,必须在混凝土中掺用减水、缓凝、引气、调稠等外加剂及其他胶凝材料和掺合料时,其掺量及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并经过试验确定后报监理部批准。4.5边墙迎水面的模板应能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避免有可能导致气蚀的错台及局部凹凸。4.6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136 4.7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4.8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正调直后才允许使用。(3)钢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使钢筋截面积减少不得大于5%。(4)如用冷拔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拔率不得大于1%(Ⅰ级钢筋不得大于2%)。4.9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2)以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截面积或超过设计规定的截面积的103%。(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裂缝和变形。(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必要时应校核代替后构件的握裹力。温度防裂钢筋禁止用粗钢筋代替细钢筋。136 4.10在加工厂中,钢筋的接头应尽量采用闪光对头焊接。现场作业或不能进行闪光对焊时,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焊接前,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直径小于25mm的钢筋可采用绑扎接头,但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振动荷载的构件,均应采用焊接接头。钢筋接头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有关规定。4.11为保证电弧焊接质量,在开始施焊前,或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焊条牌号以及调换焊工之前,特别是在可能干扰焊接操作的不利环境下现场施焊时,应预先用相同的材料、相同的焊接操作条件、参数,制作两个抗拉试件并经抗拉试验合格后,才允许正式施焊。4.12为了保证混凝土保护层的必要厚度,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强度不低于构件设计强度的埋设有铁丝的混凝土垫块,并与钢筋扎紧。垫块应互相错开,分散布置。各排钢筋之间,应用短钢筋支撑,以保证钢筋布设位置准确。4.13在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应安排值班人员经常检查钢筋架立位置,如发现变动应及时矫正,严禁为方便浇筑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4.14伸缩缝止水材料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物理力学指标,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原材料的品种、生产批号、质量等均应记录备查。采用代用品时,须经过试验论证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136 4.15金属止水铜片表面应光滑平整并有光泽,其浮皮、锈污、油漆、油渍均应清除干净,如有砂眼、钉孔,应予焊补。金属止水片宜用机械加工成型,成型的金属止水片,在运输、安装中应避免扭曲变形。4.16塑料止水片接头不允许现场烧焊,应采用粘接方法,施工前应作现场试验报监理确认。塑料止水片与金属止水片连接,采用搭接螺栓紧固。接头搭接长度应满足规范要求。4.17金属止水片的接头数量应按实际需要尽可能少,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和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焊接形式应采用双面搭接焊;搭接长度须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或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焊接作业必须先将试焊样品经过试验证明符合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后方可施焊。4.18浇筑混凝土时,应防止止水片产生变形、变位或遭到破坏。止水片周围的混凝土必须特别注意振捣密实。已安装的暴露时间较长的周边缝止水片必须及时用钢或木保护罩保护。4.19成品嵌缝填料应抽样检验其主要技术指标。同嵌缝填料接触的混凝土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洁净、干燥,嵌缝填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保护。4.20混凝土的运输应遵照以下原则: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或自卸车上装吊罐运输入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时,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136 4.21在倾斜面浇筑混凝土时,应从低处开始浇筑,并使浇筑面保持水平。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4.22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4.23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内部蜂窝。4.24混凝土施工缝的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⑴已浇好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2.5MPa前,不得进行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准备工作。⑵混凝土表面应加工成毛面并清洗干净,排除积水,铺设2~3cm厚水泥砂浆(砂浆标号应比同部位混凝土高一级)后,方可浇筑新混凝土。4.25混凝土模板提前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部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⑴不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⑵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至少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以下强度,才能拆除:a.悬臂板、梁:跨度≤2m,70%强度、跨度>2m,100%强度。136 a.其他板、梁、拱:跨度≤2m,50%强度、跨度2~8m,70%强度、跨度>8m,100%强度。4.2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硬化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采取洒水等养护措施。混凝土表面应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5.质量检验与评定5.1每单元混凝土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混凝土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5.2本细则未列的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技术要求、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5.3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按《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5.4混凝土生产原材料质量检验认证按《工程原材料及同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5.5质量检查、验收、评定表式及开仓证等见表式(另发)。5.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质量签证。绿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土方堆筑136 严格控制面层种植土厚度和种植土的质量。严格控制堆筑速度,及时了解沉降情况。2种植地形检测种植地形标高。复验地块种植土厚度。参加复验地形的和顺性、观赏性及排水性能。3河道核查河道的开挖标高。核查水位控制的溢水口标高。4核对施工单位绿化材料清单,进场绿化材料应符合清单中的名称、种类、产地;检查绿化材料的检疫证件;绿化工程种植辅助材料按相应园林绿化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建筑材料按相应建筑工程规范验收,绿化工程使用的试剂、药剂按产品管理和使用要求验收。5督促施工单位核对种植工程的设计图与现场平面及标高,不符时,应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检查乔灌木是否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复核种植放样;监督栽植、支撑、绑扎、修剪、大树移植、草坪铺设。6严查无图施工;根据设计施工图,现场核对运动场草坪工程的平面位置及标高,核查运动场草坪工程是否具有详细的排水系统图和排水沟渠截面图;复核排水明沟、排水盲沟及出口标高,复核运动场原始地下管线情况,复核运动场排水系统的位置,签署放样报验单;检查排水管道、沟渠及出口的深度、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时验收,签署隐蔽工程报验单;检查采用地面排水场地的地形标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136 1收集、汇总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日,分析工程节点和关键线路;对施工工期进行分阶段控制;分析风险因素,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2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总进度要求及现场完成情况,确定本月需完成的分部或分项工程;根据总进度要求及季节天气情况,制定每周施工计划。3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批准的计划进度完成节点。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2对专业设备安装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记录。绿化材料136 鲜活程度:1)所有花草树木必须健康、新鲜、无病虫害、无缺乏矿物质症状,生长旺盛而不老化,树皮无人为损伤或虫眼。2)所有苗木的冠型应生长旺盛,分枝均衡,整冠饱满,能充分体现个体的自然景观美。3)严格按照设计规格选苗,花灌木尽量选用容器苗,地苗尽量用假植苗,应保证移植系完好,带好土球,包装结实牢靠。4)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正常截口应用蜡或漆封盖。5)开花乔木及主景树在种植时必须尽量保留原有的自然生长冠型。6)容器苗不能以裸根苗种植,以保证尽快见效和迅速恢复生长。7)竹类苗木应尽量保留枝叶。8)生态工法中多用插穗必须重健康、树龄短、强壮的母树上获取,以保证苗木符合设计要求。根系湿度:1)泥球不能有松散现象,泥土湿润。2)苗木根系无明显的干瘪现象。枝叶失水程度:1)枝条无明显的干瘪和发脆现象。2)叶片应色质鲜明,无干瘪、枯萎现象。绿化种植工程:栽植前要施基肥,树木要按定向选择丰满的完整面,并朝向主要136 视线;孤植树木冠幅要完整;带泥球的树木按规范标准操作。轻放入穴、去除包扎物、施肥或技术处理、围堰和浇水整平,两天内发现泥土下沉,及时补填土、浇水整平;裸根树木按规范标准操作。粘浆、扶正、培土、夯实、围堰、浇水。核查种植土的质量、酸碱度,了解土石比例、颗粒尺寸及含肥等理化性状。检查施工单位的过程报告和分项评定表。检查绿化材料根系是否发达,带泥球苗木的泥球是否有松散现象,泥球直径是否符合:检查裸根绿化材料的须根保留程度检查绿化材料是否生长茁壮,无检疫性病、虫、草害,并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绿化材料的树型、树冠、顶梢,分枝、分枝数、分枝形是否符合要求检查乔木类绿化材料的胸径、高度、蓬经检查灌木类绿化材料的地径、高度、蓬经、分叉数检查地被类绿化材料的主径长度、高度、蓬经、分蘖数检查草本花卉类绿化材料的主径高度、蓬经、花蕾量检查草坪类绿化材料的根系情况、草根带泥厚度、草苗修剪高度、杂草含量检查籽播草坪是否进行发芽率试验抽样实测签署苗木材料和各报验单运输前先把断根、伤肢修剪好,大伤口涂愈伤剂136 检查绿化范围内的土地是否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深翻平整,是否置换三、四类土检查种植的土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核验土壤核验报告检查裁植乔木、大灌木的穴槽检查非裁植季节裁植,是否按规范要求操作和制定了各种保活措施,并由一名园林工程师(园艺师)或一名高级绿化工负责检查树木带的泥球是否扎腰箍。出长根和裸根的树木是否有沾泥或带毛泥球和根部保湿处理措施检查树木运到栽植地后,发现有损伤的树枝、树根是否及时修剪,大的修剪口是否作防腐处理检查新栽植的树木是否根据不同的树种和不同的地理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并保持土壤中的有效肥分。还要检查不同土质的排水情况,不能有积水检查已栽植成活的树木,是否按环境及时灌溉,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是否进行适当的叶面喷雾检查灌溉前是否适当松土,夏季灌溉是否在早上或傍晚进行,冬季灌溉是否在中午,灌溉是否一次浇透,特别是春夏季节检查暴雨后新栽树木周围积水是否尽快排除检查乔木、灌木下的野草是否铲除检查中耕除草是否选择在天气晴好,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间进行检查树木休眠期是否适当施肥检查乔木、花灌木是否按树种、树龄、生长期以及土壤的理化性情况进行施肥136 督促施肥须在晴天进行督促修剪整形应根据树木生长的情况、树木的通风、适光和肥水情况而定树木的树形、树势督促乔木类应修去徒长枝、病虫枝(及时销毁)、交叉枝、并生枝、扭伤枝及枯枝烂头督促灌木类修剪应按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先弱后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督促绿篱类可按一般整形修剪,也可按特殊造型修剪督促草坪修剪高度一般在5㎝左右,也可按不同季节,不同草种等特殊需要高度修剪修剪的方法是切口靠节,剪口在反侧呈45°倾斜,督促剪口要平整,要涂防腐剂,对粗壮的大树如采用截枝法,要防扯裂,操作时必须安全督促休眠期修剪,以整树形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要在夏秋两季修剪大树移植后督促要有专职技术人员进行养护管理检查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前夕是否采取加固措施。风暴是否清除临时措施,扶正倾斜树木检查树木防涝、排水,是否采取适当措施检查是否选在适宜的季节内补植检查补植树木是否能与原来景观相协调检查是否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挑除杂草检查低洼积水是否排水或加土,空秃地势否补植136 检查草坪生长季节,是否中耕、加土、滚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检查草坪与书摊衔接处,是否切边,树冠下草坪是否经常施肥。花坛边缘是否进行切边检查草坪发芽前是否施肥,生长季节是否追施肥料,及时浇水督促合理使用防莠剂采用化学、农药除莠除病虫时,督促按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执行禁止使用禁用农药总图范围原有大树,胸径25㎝以上快长树及胸径15㎝以上慢长树是否保留,大树周围排水条件是否良好,不保留的大树,是否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搬移校对苗木清单,是否与施工图一致审查非种植季节的保成活措施审查行道树种植是否符合行道树规范审查喜阳、喜阴植物种植地位注意地被阻水及排水是否顺畅乔木、大灌木在栽植后按实际情况用十字支撑、扁担支撑、三角支撑或单柱支撑。雪松等特别树种进行“领头”等特殊处理。绑扎点用软衬垫,不能用铁丝或草绳较近的树木,可相互支撑各种支撑要牢固,绑扎后树干保持正直大树移植的要求:移植的大树要在年前切根,大树要有新梢、新芽,长势好,根系分布较浅,长出新根,移植时间在最适合移植该树的期间进行,大树挖掘后及时装吊、运输,吊运时应有保护措施树木的土球或根系符合标准栽植前要根据工程要求采取各种特殊措施136 常绿树要修去断枝后帮扎腰箍,栽植时不得破坏土球,填土略高球,围堰浇足水,移栽至低洼处要堆土填高,检查坛内有无空隙裸根植物要选择蓬松的土壤作栽植土,定位后填入土壤,逐层捣实,围堰浇水移植后宜采用牢固支撑,培土下沉要加土,树根不可架空运动场草坪工程:遇疏散层、暗浜或异物等,检查设计单位是否作变更设计,否则不可继续施工检查草坪种植层砂、土、营养介质土比例园林道路:核查道路、广场定位放样检查车行道转弯处是否加宽检查道路、广场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园林道路、广场基础材料及各项现场试验指标检查土基的夯实是否达到要求,压实是否有试验报告检查基础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垫层材料是否有检验报告检查各层厚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查设置的沉降缝、伸缩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三渣层、混凝土道路是否按规定留出养护日期检查养护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养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桥涵与道路的衔接是否和顺136 检查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桥面防滑措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栏杆或扶手各项技术性能检查通车桥梁是否有限载标志。不准通车的宽阔桥梁,是否设有路障园林道路方面的审核工作主要包括核对道路总平面图和规划图上的道路是否完全相符核查道路图上是否标出放样定位核查道路图中是否注明标高,是否有各种路面的横断面图核查车行道坡度、转弯半径是否符合车辆(含消防车)通行要求核对车行道是否可环行,不能环行的道路端点必须能徊车核对桥梁是否按通行车辆设计核对无障碍设施是否齐全核对桥梁下的游船通行空间签署个层隐蔽工程报验单喷灌、景观水电安装工程:复核管槽位置,签署放样报验单隐蔽管道深度、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验收管槽深度,签署隐蔽工程报验单管道铺设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清水及经处理的水必须达到设计要求136 喷头安装之前,管道必须清洗喷头安装不须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特性喷灌安装结束后必须进行调试,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电磁阀安装时,电磁阀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电线管敷设应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皱折,油漆防腐完整,符合规范规定导线不得在管内接头,护线套应齐全,符合规范规定导线间和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2MΩ,符合规范规定,并作实测纪录电气器具的接地保护措施和其他安全措施必须符合规范规定配电箱安装必须为之正确,部件齐全,箱体油漆完整导线与器具连接必须牢固紧密,不伤芯线,压板无松动,配件齐全接地体安装必须位置正确,廉洁牢固,接地体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作实测记录核对排水、进水各种管子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坞磅要求,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能否防止倒灌核对穿孔及预埋套管在图中位置、标高、尺寸核对建筑物开洞与预埋管线的接合情况各项景观水电安装必须全部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方可签署工程报验单136 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针对平顶山市湛河治理工程2016年度第一批工程桥梁施工阶段监理编制,内容分工程概况、质量控制依据、质量控制工作内容、主体工程监理组织、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混凝土子分部验收。工程概况1、红旗机械厂桥工程红旗机械厂桥为新建梁桥,长60.12m,宽15m,中心桩号为K22+320.26,与河道斜交角度为85度。设计荷载标准:城市-A级,人群荷载:3.5KN/m2,设计基准期50年;防震等级6度,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安全等级:二级;环保类别:二类。下部结构:桥墩为实体矩形墩,钢筋混凝土结构,墩身尺寸:15×1×6.5m,承台结构尺寸为16.06×2.2×1.5,钢筋混凝土结构。承台下部为钻孔灌注桩基础,4根,桩径1.2m,长18m;桥台为桩接盖梁桥台,盖梁下部桩基为钻孔灌注桩,3根,桩基直径1.2m,长16m。桥台采用聚四氟乙烯滑板支座,桥墩采用板式橡胶支座。上部结构:桥面梁板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3跨连续,跨径组合形式:16m+20m+16m。连续梁为单箱四室结构,边部高90cm,中心高101cm,板顶做成1.5%双向横坡,顶板和底板厚度均为25cm。桥面系及附属结构:桥面横断布置为:3m(人行道)+9m(机动车道)+3m(人行道)=15m。机动车道铺装为FTY-1改进型防水层+10cm136 厚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现浇枕梁盖预制板加铺彩色环保砖,外设为红石栏板护栏;桥侧外挂装饰石材。2、姚孟桥工程姚孟路桥位于湛河主河道上,桥梁中心河道桩号为K21+861.042,桥梁全长49.0m,宽25m,为规划新建桥梁。技术荷载:城-A级;设计基准期:100年;防洪标准:50年一遇;设计安全等级:二级。姚孟路桥为3孔上承式钢筋混凝土连拱结构,桥跨布置为(4+35+4)m,桥梁全长49.0m,桥宽为25m。拱圈对应失高分别为0.758m、6m、0.758m,失跨比1/5.36、1/5.83、1/5.36下部结构:下部结构为实体墩柱、桩接承台,基础为钻孔灌注桩群桩基础。墩柱A为墙式墩,矩形断面,厚1m,宽25.2m,墩柱B厚0.6m,宽25.2m;承台厚度3.0,横向长度26.3m,纵向长度10.7m,桩基采用8根直径2.5m钻孔灌注桩,2排布置,横桥向桩中距7.4m。上部结构:上部结构为变跨实腹式与空腹式结合的钢筋混凝土连拱,跨径布置为(4+35+4)m,4m边拱圈拱轴线采用圆弧线,对应圆弧半径为3.1m,拱圈截面为板式矩形截面,宽25m,厚0.4m;35m主拱圈拱轴线采用圆弧线,对应圆弧半径为28.521m,拱圈截面为板式矩形截面,宽25.3m,厚0.8m;腹拱圈拱轴线采用圆弧线,对应圆弧半径为3.1m,腹拱圈截面为板式矩形截面,宽25m,厚0.4m。拱上侧墙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于拱圈两侧,顶宽40cm,内侧坡度4:1,侧墙钢筋伸入拱圈。桥面宽度为3m+19m+3m=25m,行车道设双向1.5%横坡。136 桥面及附属结构:桥梁桥面结构采用5cm厚AC-16F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下封层,15cm厚5%水泥砂砾稳定基层,15cm厚4%水泥砂砾稳定底层基。人行道铺装采用M10水泥砂浆调平层,4cm厚彩色环保砖。拱脚处采用浆砌片石护拱,上设防水层,拱上采用泡沫混凝土填料。台尾防水层上设30cm厚碎石层,后设片石砌排水盲沟。台尾处侧墙设2cm宽变形缝,变形缝外用软木板封牢,内部用沥青麻絮填塞。麻絮和木板应使用加防腐掺料的材料填塞严密,并用有纤维掺料的沥青嵌缝膏或其它填缝材料封缝。人行道外缘设红石栏杆,桥梁两侧全长布设。3、景观桥工程乌江河口公园处涉及人行景观桥3座,桥梁中心河道桩号为K20+442.54,桥梁全长159.62m,宽6m,为规划新建人行景观桥。技术标准:专用人行景观桥;设计基准期:100年;结构抗震标准:按VI度设防,设计地震动加速度峰值为0.05g;防洪标准:50年一遇;总体布置:乌江河口公园景观桥2主桥桥墩采用钢管混凝土结构,钢管直径为0.4m,壁厚20mm。下部结构采用桩基础,1~8、10~14号桥墩承台顺桥向尺寸为2.2m,横桥向尺寸为2.6m,厚度为1.5m,下部采用1根直径1.2m的钻孔灌注桩。9号桥墩承台顺桥向尺寸为2.2m,横桥向尺寸为6.6m,厚度为1.5m,下部采用2根直径1.2m的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主梁采用钢箱梁,全桥分为5联,跨径为3×10m+3×10m+2×10.5m+4×10.5m+3×10.5m,梁高0.8m。钢箱梁顶板厚12mm,底板厚12mm,边腹板厚12mm,中腹板厚16mm,每隔2m左右设置—道横隔板。136 位于曲线段箱梁,中心线半径为39.55m。在9~11号桥墩处,箱梁为加宽段,加宽宽度为0~2m,加宽段外曲线半径为40m.桥面及附属结构:主桥桥面、梯道铺装采用15mm厚彩色胶料与彩色陶粒混合铺装。二、质量控制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7.该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图纸及说明;8.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三、质量控制工作内容1.审查该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检查混凝土工程的轴线与标高;3.检查模板、钢筋制作安装质量,参加隐蔽工程验收;4.检查商品混凝土及其浇捣质量;5.检查现浇结构工程施工质量;6.参加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四、施工前准备136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同样要做好监督管理。对混凝土结构工程,在开工前监理人员要掌握并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以下资料的准备、熟悉工作。1.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2.现场的测量基准点资料;3.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范、技术资料等;4.核查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审查批准。5.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6.测量放线准备工作:本工程建筑体形比较复杂,建筑平面布置变化较多,在建筑物周边及体育场内应多设坐标控制网点,对施工单位的引测进行复核,同时检查用于测量放线的仪器是否年检有效。技术管理136 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根据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材料准备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同时要对进场材料按规范要求取样做好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试验报告未给出试验结果前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模板模板及其支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选择的模板应进行检查。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本工程混凝土结构大部分为清水混凝土结构,施工单位采用的木模板、钢模板,监理人员应根据下列要求对模板材料进行检查控制以满足设计要求的效果。钢模板一般应采用Q235钢板制作,厚度为2mm、2.5mm、2.8mm,宽度模数为50mm,长度模数为150mm。钢模板应能纵向、横向连接。钢模板在使用中不应随意开孔,如需开孔用后应及时修补,钢模板板面应保持平整不翘曲,尤其是边框应保持平直不弯曲,使用中有变形的应及时整修。配件连接件有U形卡、L形插销、紧固螺栓、对拉螺栓、扣件等。除U形卡用30号圆钢外,其他均用Q235圆钢和钢板。规格除对拉螺栓和扣件按设计要求选用外,其他均采用φ12。配件支架有木支架和钢支架。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136 定性。支架应能承受芯浇注混凝土的重量、模板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菏载。3.其他本工程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严禁使用费机油作隔离剂。泵送混凝土对模板的要求与常规作业不同,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混凝土侧压力计算,采取增强模板支撑,对销螺栓必须加密、截面加大,应适当减小围懔间距或增大围懔截面等措施,防止模板变形。钢筋1.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钢筋进场时,监理人员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作为质量的证明材料,所列钢筋的品种、规格、型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2.检查进场复试报告:进场复试报告是有资质的试验室对监理见证人员见证取样的钢筋检验的结果,此结果是作为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使用的依据。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钢筋,方可用于本工程。136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有规定的,应按标准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3.进场的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牌,按炉罐号、批次及直径分批验收,分别堆放整齐,严防混料,并应对其检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混用。4.钢筋进场时和使用前应全数检查其外观质量。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5.检查现场复试报告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6.在钢筋分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按其检验结果进行技术处理。136 7.钢筋的种类、强度等级、直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当需钢筋代换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有关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2)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钢筋需代换时,应符合第1)条规定,不宜以强度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对重要受力结构,不宜用I级钢筋代换变形钢筋。3)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时应重新进行验算;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混凝土本工程混凝土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在商品混凝土供应前,监理人员应协同业主代表、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生产和供应能力,试验室的资质等进行检查,并对生产用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各项内容均符合要求后方同意其生产供应混凝土于本工程。在检查原材料试验报告和氯化物、碱的总含量计算书时,应查看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的要求。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若设计有要求时根据设计要求,设计没要求时应通过试验试配确定。136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配合比,由试验室根据工程特点、组成材料的质量、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泵送混凝土还应考虑泵送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弯头设置、泵送设备的技术条件等因素,必须符合GB50204的规定。1.水泥:配制商品混凝土的水泥使用前必须查明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才准使用。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严禁使用不合格水泥拌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2.粗、细骨料: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混凝土用的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的卵石、碎石,其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136 3/4。对混凝土实心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得超过40mm。细骨料宜选用质地坚硬、洁净的中粗砂,优先选用级配符合要求的河砂;砂的含泥量不大于5%,无垃圾、草根、泥块等杂物。3.外加剂: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外加剂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监理人员必须对其产品合格证检查留存,并做好记录。使用前,应进行掺入配比试验。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4.拌合用水: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不应含有影响混凝土正常凝结硬化及对钢筋有腐蚀作用的有害物质;污水、泥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等,均不得用于混凝土拌合;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及流程如下136 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表表1编号材料名称技术要求检查内容质量控制方法报送资料1钢材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品种、级别、规格、形状、代用变更通知、抽取试样方法审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1.《材料报验单》)2.出厂证明书(合格证)3.《钢筋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报告》4.《钢筋成分化验报告》2水泥GB50204-2002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抽取试样方法审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1.《材料报验单》2.《水泥出厂合格证》3.《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砂石JGJ52-92JGJ53-92砂:产地、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抽取试样方法审查检验报告1.《材料报验单》2.《砂检验报告》3.《碎石或卵石检验报告》4混凝土外加剂GB8076GB50119GB50204-2002品种、产地等审查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1.《材料报验单》2.出厂证明书(合格证)3.《进场复验报告》5混凝土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供应商、配合比(水灰比外加剂)和易性、坍落度、初凝至终凝时间、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指标,混凝土试块取样等1.审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2.检查试块留置情况1.《材料、设备报验单》2.《混凝土施工申报表》3.《碎石或卵石检验报告》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见图3。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前首先要做好场地平整,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施工临时设施安置、材料堆放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施工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手中。施工阶段监理内容136 施工阶段是工程的主体开始实施的阶段。承包人按规范规定的施工方法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实施工程,以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一、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1、 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2、 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3、 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和工艺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缺陷或事故经处理达到设计和技术规范和要求后,批准承包人继续施工。4、 按施工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已完成的合格的合同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工程的数量和价值,并签认付款证书。5、 以公正、合理、科学、求实的态度行使对施工阶段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和变更设计申请的处审权,提出合理的建议供总监审批。二、施工阶段监理的方法和手段:(一)检查1、 全过程旁站主要用在预应力张拉过程;桩基混凝土灌注过程等。比较复杂、情况变化大、工程质量保证因素不稳定、随时都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施工工序和随时可能覆盖的重要隐蔽工程中。2、一般性检查常用于重要、关键工序以外的不需要长时间“盯”136 在现场的工序,一般用少量时间对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检查,并对工程质量或原材料进行随机抽查。例如清理场地、基坑开挖;混凝土工程的钢筋绑扎和支搭模板的检查;对现场各种材料进行抽验等。(二)熟悉合同文件,做好监理日记,妥善保管好各类技术资料,建立健全监理档案。(三)独立检测和共同检测1、独立检验(1)监理工程师对下列重要项目实行独立检验或抽查:a. 合同工程的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测量;分项工程轴线桩标、高程桩标的测量。b.工地实验室能够做的常规试验项目。c..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进行的其他项目。(2)独立检验的取样和试验由监理人员完成,承包人以一切手段予以协助。(3)独立检验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完成,独立检验是对承包人自检结果的认可或否定。2、共同检验(1)独立检验以外的项目实行与承包人共同检验的制度。共同检验项目中,承包人监督人员负主要直接责任,监理人员有旁站核审认可责任。(2)承包人一切场外委试验项目须经试验监理工程师核审。外委试验或检验单位资质须符合要求,进行试验时原则上也须有监理人员在场。(四)监理程序控制136 遵守规范规定的施工程序是承包人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监理工程师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其主要程序为:1、 审查开工申请单每一道工序或每一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必须首先提交开工申请单,同时应附加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机械和技术工人数量;(2)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3)材料到场情况;(4)各项材料的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批编号或复印件。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开工申请单所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或审查,并将审批意见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批准开工的书面通知后,方可施工。2、 填写质量验收单当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人应先进行质量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立即对待验收部位进行检查、检验,并填写各专业部位的质量验收单作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结论。如检验合格,则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在实际工作中,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更加严格要求,不留缺口,坚决做到“四不准”。即:(1) 人力、材料、机器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2)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3) 施工工艺未经批准,不准使用(4)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一道工序不准进行。136 桥梁工程施工质量监要点1、钢筋材料检查1)承包人应按要求规定的频率,对每批进场钢筋抽检。抽检的项目包括:强度、伸长量、冷弯、焊接试件和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而指定的试验项目。抽检合格后,方可加工并用在工程上。监理试验室也应随时抽检进场钢筋的性能。2)承包人应将钢筋表面的浮皮、鳞锈清除干净。2、各种钢筋接头的检查各种钢筋接头的搭接长度,如绑扎搭接及各种焊接接头有不同的搭接长度,应按规范要求的标准检查验收。搭接电弧焊接头焊缝长度:双面焊≮5d单面焊≮10d帮条电弧焊接头焊缝长度:双面焊≮5d单面焊≮10d绑扎钢筋接头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筋接头一般采用焊接方式,尤其是大于或等于Ф25的钢筋。搭接和帮条电焊弧接头应尽量做成双面焊。2)检查接头位置。钢筋接头的位置应在下料前做好安排并满足以下条件:(1)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部位,并错开布置。接头间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136 (2)配置在搭接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在此应特别注意接头截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百分率的检查,应正确理解是在搭接长度段内的接头,而不是指单纯的同一截面内的接头。接头长度区段内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的最大百分率接头形式接头面积最大百分率(%)受拉区受压区主钢筋绑扎接头2550主钢筋焊接接头50不限制注:a、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35d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50cm,绑扎接头长度区段是指1.3倍搭接长度(d为钢筋直径)。B、在同一根钢筋上应尽量少设接头。C、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d、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且不应小于25mm;e、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绑扎搭接长度,对受拉钢筋应至少为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1.5倍且不小于375mm;对受压钢筋为无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1.0倍且不小于250mm (3)接头位置离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d。不宜在构件最大弯矩位置做接头。3)接头焊接质量检查(1)钢筋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低碳钢和低合金钢电焊条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做规定时,参照规范的规定使用。136 (2)操作电焊工应经过岗位培训,具有岗位操作合格证。上岗前应检查电焊工的焊接试件,试验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3)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严寒的措施。环境在5~-20℃施焊时,应采取技术措施,低于-20℃不得施焊。(4)电弧焊接头上不允许有裂缝或焊瘤,用小锤锤击时,声音清晰如同未焊接一样。焊接的允许偏差可参照下表的要求执行。名称单位接头形式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熔槽帮条焊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偏移mm0.5d接头处弯折444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mm0.1d0.1d0.1d焊缝厚度mm+0.05d+0.05d焊缝宽度mm+0.01d+0.01d焊缝长度mm-0.5d-0.5d横向咬边深度mm0.50.50.5焊缝气孔及夹渣的数量和大小(1)在长2d的焊缝表面上个mm22626(2)在全部焊缝上个mm226注:a.d为钢筋直径,单位mm;b.低温焊接接头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2mm。(5)闪光对焊接头应满足以下要求:136 a.钢筋表面无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无明显烧伤。b.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被焊接钢筋轴线偏差<0.1d且≯2mm。c.每100-300个接头为一批。取6个试件做试验,3个做拉力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d.闪光对焊连接的钢筋面积不应超过钢筋总面积的50%。3、钢筋的成型加工和绑扎应严格按图纸要求进行,其允许偏差见下表:钢筋位置允许偏差检查项目允许偏差(mm)受力两排以上排距±5钢筋同排梁、板、拱肋±10基础、锚碇、墩台、柱±20间距灌注桩±20箍筋、横向水平钢筋、螺旋筋间距0,-20钢筋骨架尺寸长±10宽、高或直径±5弯起钢筋位置±20保护层厚度柱、梁、拱肋±5基础、锚碇、墩台±10板±3砼工程施工监理细则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1)水泥136 除要有出厂证明外,要做水泥强度、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试验,以保证所用的水泥都是合格的产品。(2)砂应按《水工混凝土骨料试验规范》规定测定检验其含泥量、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和有机物含量,对用于预应力的砂的紧密干密度应不小于1.55t/m3。此外,还应按《水工混凝土骨料试验规范》的规定测定其颗粒级配,并计算出其细度模数。(3)碎石。碎石在选则料源时应了解其原料的立方体强度,强度试验可按《水工混凝土骨料试验规范》进行,并应按《水工混凝土骨料试验规范》检验其针片状颗粒含量及筛分试验。碎石可以用两种以上的规格混配,混配后的级配应符合规范要求,且在其后的施工中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改变各规格石料间的混配比例。(4)砂石材料的质量检验。应按批进行,在正常情况下,每批数量200立方米或300吨,视当地商品供应单位而定。不足上述数量者也可以一批论。在发现质量有变化时,应按其变化情况,随时取样进行试验。(5)混凝土拌和用水。监理工程题师应了解承包人所取水源。凡作为人畜饮用的水,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直接采用;对其他源的水需进行检验,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6)外掺剂136 对外掺剂的使用应较为慎重,一般可允许使用减水剂,但一定要检查出厂证明,以保证使用的有效性。要检查所推荐使用的减水剂在其他类似的工程中是否已取得满意的效果。在检查混凝土配合比时一定要把减水剂使用的水量计算进去。 2)材料储存检查(1)水泥的贮存是检查的重点。水泥在工地上应存有足够的数量,以保证工程进度和满足施工的需要。存放水泥的建筑物应完全干燥,通风良好,并能防雨防潮,地板应离地面至少30cm。不同种类的水泥应分别储放,而且分批交货的水泥应能按交货的先后次序进行储存使用。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以免受压结块。散装水泥更应有足够的储存设备,以满足防潮和便于取用的要求。(2)砂石材料应按品种分堆储存,不得混淆。在预制厂中,砂石料应堆在经过硬化处理的地面上,既可保持地面平整洁净又可避免取料时混入泥土。在冬季施工时应局部遮盖,以避免雨雪的侵入,从而节约为熔化冰雪所耗费的能源和时间。(3)拌和用水应接入供水管网,也可将水储存在洁净的大桶或专用水池内,并加盖以免杂物进入。(4)外掺剂应按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储存,且应分别堆放,并插上识别标志,防止用错。及时在使用期限内使用。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检查混凝土的支架和模板136 (1)整个工作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工作架的计算书,详细说明所有的设计假定,以及应力、变形、稳定性方面的详细分析,包括最终结构的预拱度或标高。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作架不允许支撑在除基脚以外的任何结构部位上。(2)检查现场浇筑或预制构件用的模板时,要首先检查材料的质量。制成的模板应尺寸准确,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保证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模板牢固且无明显变形,在受到打击或拆除时不致损坏混凝土。所有模板接缝布置合理美观,且应严密不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检查模板是否已清扫干净。模板上粘附的旧混凝土是否已全部清除掉。监理工程师在未浇筑混凝土以前应检查钢筋入模和模板尺寸位置。  2)钢筋入模钢筋绑扎结束后,应注意检查钢筋有无遗漏,垫块是否垫好,钢筋骨架支撑是否支撑牢固,钢筋表面是否洁净,有无粘染油脂或脱模油迹,如有应先除净。还要检查模板中有无杂物,是否已清理干净,最后装好封模。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才可以浇筑混凝土。  3)在混凝土拌和场上,首先要检查各项材料的计量器具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定。对于人工上料的滚筒拌和机,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要经常抽查过秤情况,严防不经检测直接使用。还要检查秤盘周围有无材料卡秤现象,以防称量不准。要严格检查配料计算过程,看其是否符合批准的配合比,特别要注意检查砂石中的含水量,遇有变动要随时测定,加以调整。混凝土在拌和机中应有足够的搅拌时间,使组成材料均匀分布。具体搅拌时间要视设备等因素经试验确定,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实际拌和时间不得少于批准的时间。136   4)混凝土的运输近距离运输应使用清洁不透水的翻斗车或手推车运输混凝土。远距离运输应采用砼罐车或其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运输方式。承包人如使用泵送混凝土,但使用泵送前,应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专门设计。由此增加的水泥用量由承包人负担。开始时泵出的混凝土应予废弃,直至泵出的混凝土和易性不变,监理工程师同意为止。  5)混凝土的浇筑混凝土的浇筑程序和方法,应提前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浇筑后的混凝土、模板或伸出砼外的钢筋,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扰动。混凝土一般应在在白天浇筑,必须在夜间浇筑时,并有足够照明设施。在浇过程中必须经常地进行混凝土拌和物坍落度试验。试验应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的规定进行。工地试验的坍落度在标准坍落度±15mm的范围内才准入模使用。坍落度不符合规定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将拒绝使用。除非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特定的坍落度改变外,标准的坍落度在工地上一般不允许改变。混凝土工程的每一部分的浇筑日期、具体时间及浇筑情况,都应有完整的记录,以备随时检查。混凝土应用机械振捣器充分振实,完成的工程应是无空隙、不离析、无蜂窝的均匀体,拆模后显示出光滑的平面。振捣时应确保混凝土的各个部分都受到振动且不发生离析过振,振捣器不应与钢筋直接接触,尤其是延伸到初凝的混凝土里的钢筋。振捣器应有备用品,以便在发生故障时使用。136   6)混凝土的养生正常情况下混凝土在浇筑后应至少在连续7天内保持表面湿润,冬期施工时应按冬期施工要求办理。对养生剂的使用一般只许用在竣工后看不见的外露表面,在看得见的表面使用养生剂应证明不影响外观,且应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对要进一步浇筑混凝土或要贴附其他材料的表面不许使用养生剂。对预制混凝土可以使用低压蒸汽养生,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用的外掺剂对混凝土的品质不致造成有害的影响。  (2)在蒸汽室周围要能保持环境温度最高为80°C,对个别的预制构件为60°C。(3)在浇筑混凝土后和开始蒸汽养生前要有3个小时的静停期,然后最大升温速度在头一个小时内为10°C,以后为每小时15°C.(4)在最高温度下的蒸汽养生应持续7-8小时或由试验决定,然后作有控制的冷却,以避免混凝土开裂。在整个养生周期内,养生室的温度变化应控制5°C以内。(5)养生室温度应用经过检定的温度计做连续测试并记录。(6)拆除模板和蒸汽养生的方式均应加以选择,以避免混凝土开裂。(7)经过蒸汽养生的构件不宜再做水养护。(8)经过蒸汽养生的构件,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随意起吊。  7)混凝土的强度检查136 所有混凝土试件的制取、养生及试验,均须在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的监督下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规定的方法进行,制作试件的取样应是随机的。工地为了控制拆模或进行预应力张拉等工艺,可多制几组试件与构件同条件养生,随时测试。但验收混凝土强度仍以标准的条件养生的为准。混凝土强度验收的标准应符合GB50164-9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规定。  8)混凝土的外观检查和表面修饰混凝土工程完成后,除必须进行强度检验外,还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即;标高、轴线是否与图纸相符,外形尺寸是否合格,表面有无蜂窝、麻面、跑模、漏浆等现象;外露部分颜色是否一致,钢筋有无外露;表面平整度用2m直尺量测是否符合要求。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在混凝土表面用抹灰或粉刷修饰。对于砼表面出现的裂缝,应要求承包人查找原因并呈报处理意见,并会同驻地监理共同检测鉴定,如裂缝宽度超过规范规定要求,应采取补救措施或推倒重来,绝对不能粉饰掩盖。砌石工程施工监理细则1、所用石料材质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无风化、裂纹、脱层、泥土和青苔等;块石体形方正,厚度不小于20cm,顶面及底面应平整;2、砼(砂浆)配合比应有试验室的正式配合比报告单(或临时配合比报告单),并根据现场材料的含水率进行调整形成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施工中配合比准确,水泥精确度控制在±2%以内,砼(砂浆)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应采用机械拌和,拌和均匀,色泽一致;搅拌时间要符合规范要求;136 3、砌筑前应将石料表面泥垢清扫干净,用水润湿;根据测设好的边线两边栓线砌筑,外面线应直顺整齐,内面线大致顺直,确保砌体的宽度;砌石底面应卧浆铺砌,砼灌缝时要捣实,不得有空缝和立缝贯通的现象,砌筑工程中断时,应将砌好的块石灌缝捣实;再砌筑时石层表面应仔细清扫干净,洒水润湿,所有施工缝应留斜搓;水平灰缝不得大于3厘米,垂直灰缝不得超过4厘米,个别空隙较大时,应在空隙中塞及片石;4、砌石时一般留2厘米深的空隙不得填混凝土,在一两日内应用水泥砂浆勾缝;勾缝前应清除墙面粘结砂浆、灰土和杂物,并洒水润湿,对瞎缝、缝宽尺寸不足处,应凿开缝宽,不得勾假缝;勾凹缝时,要求灰缝整齐,拐弯圆滑,宽度一致,不得空鼓、脱落;5、块石砌筑后,应由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现场签字确认;砌石墩、墙检测项目如下:序号检测项目允许偏差(mm)检测频率检测工具和方法1Δ轴线位置料石±104处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浆砌块石±152墙面垂直度浆砌料石0.5%H且≤204处用经纬仪及钢尺量浆砌石块墙临水面0.5%H且≤304处3Δ顶部高程±154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4表面平整度204用2米靠尺加塞规量5厚度浆砌料石±203尺量检查浆砌块石±30~-203尺量检查6砂浆、混凝土强度≥设计强度1~3组随机制作试件测28天抗压强度注:Δ为主要检测项目。工程验收136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验收的内容包括按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的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1.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2.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质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7.2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7.2.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2.对混凝土强度,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3.对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7.2.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7.3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在允许存在的20%以下的不合格点中不得有严重缺陷。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136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均应合格,且资料完整。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在形成验收文件的同时宜作出合格标志,以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为后续工序施工的条件。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这种项目的检验结果具有否决权。由于主控项目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监理人员从严要求是必需的。7.4分项工程验收时,除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分项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分别如下:7.4.1模板分项1.模板设计及施工技术方案。2.技术复核单。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4.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4.2钢筋分项1.钢筋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2.钢筋进场复验报告。3.钢筋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4.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5.焊条(剂)试验报告。6.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施工现场机械连接接头质量检查记录。136 8.设计变更和钢材代用证明。9.见证检测报告。10.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1.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4.3混凝土分项1.水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2.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验报告。3.混凝土中氯化物、碱的总量计算书。4.掺合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验报告。5.粗、细骨料进场复验报告。6.水质试验报告。7.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8.砂、石含水率测试结果记录。9.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10.混凝土试块强度试验报告。11.混凝土试块抗渗试验报告。12.施工记录。13.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4.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4.4现浇结构分项1.现浇结构外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2.现浇结构质量缺陷修整记录。3.现浇结构及混凝土设备基础尺寸偏差检查记录。136 4.技术处理方案。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6.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5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关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2.应有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3.观感质量验收合格;4.结构实体检验结果满足本规范的要求。子分部工程验收时,除所含分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以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子分部工程验收内容中,见证检测和结构实体检验可以在检验批或分项工程验收的相应阶段内进行。7.6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其中,检验批的检查层次为:生产班组的自检、交接检;施工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查和评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的检验批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前一工序的质量未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检查认可,不应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以免质量缺陷累积,造成更大损失。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或有争议的检验项目,应由各方参与进行见证检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得到控制。136 7.7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7.8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3.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4.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5.混凝土试块的性能试验报告;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分项工程验收记录;8.混凝土结构实体检验记录;9.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合格不合格可换材料否上报同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承包方自检厂(场)质保书提交材料报验单承包方检测单位下厂检验(必要时)审批监理工程师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按规定批量自检填写报验单承包方审核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发现有疑问提出抽验复验通知停止使用并运出现场继续使用定期上报、归档136 图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不合格合格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使用方法:1.审核证明资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检验4.进行验证复试承包单位另选图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