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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38-1996消防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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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138-1996前言消防斧是消防抢险救援工作广泛使用的破拆工具,本标准在GB8389.2-87《斧的通用技术条件》,GB8389.3-87《斧的试验方法》的基础上,根据消防斧的特点,增加了部分技术要求。本标准的编写采用了GB/T1.1-1993的规定。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鹅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伟光、李宝忠、韩翔、李申。本标准委托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39一1996消防斧Fireaxe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斧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仅适用于消防平斧、消防尖斧。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30-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N11-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产品分类I1型式3.1门消防平斧的外形如图1所示。3.1.2消防尖斧的外形如图2所示。图1消防平斧外形示意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6一06一14批准1997一01一01实施 GA138一1996一习图2消防尖斧外形示意图3.2型号3.2.1消防斧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N11-82的规定。3.2.2消防斧产品型号的构成如下:GF斧全长(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mm)斧品种(P表示平斧,J表示尖斧)一消防斧(斧)一破拆工具(工)标记示例:a)GFP810表示全长810mm的消防平斧;b)GFJ715表示全长715mm的消防尖斧。4技术要求41材料4.1.1消防斧斧头应采用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钢材制造。4.1.2消防斧斧柄应采用硬质木材,含水率应不大于160o,4.2表面质量4.2.1消防斧斧头表面抛亮部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留。4.2.2消防斧斧头不得有裂纹、夹层、锈斑现象,涂漆表面应光滑,色泽均匀一致,无漏漆、起泡、剥落和缩皱现象。4.2.3消防斧斧柄的木质表面应光滑、无腐朽、节疤和虫蛀孔,并涂清漆。4.3尺寸和质量4.3.1消防平斧的尺寸和斧头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4.3.2消防尖斧的尺寸和斧头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GA138一1996表1消防平斧尺寸和斧头质量平斧尺寸mm斧头质量kg议斧全长丈斧头长A斧顶宽B斧顶厚C斧刃宽F斧孔长斧孔宽孔位月6106101646824100551611558171201.1^1.871071017272251056118126810810180762611012064191322.5-3.59109101888027表2消防尖斧尺寸和斧头质量尖斧尺寸mm斧头质量kg、丫黔斧全长L斧头长A斧体厚C斧刃宽F斧孔长斧孔宽孔位H715715300441024826140-1501.8^2.031155-1662.5^3.581581533053112534.3.3表1-2中凡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1804-92中最粗级制造。4.4对称度4.4.1如图3所示,消防斧斧头小面与斧孔中心的偏差量h应小于2mm,图3消防斧偏差量注AA为消防斧斧头小面中心线BB为消防斧斧孔中心线。4.4.2消防斧斧刃与斧柄端部中心线的偏差(即对称度)应小于8mm,4.5硬度消防斧斧刃硬度为HRC48--56,斧孔壁硬度应不大于HRC35,4.6抗冲击性能消防斧斧头刃部应能承受表3规定的重锤锤击,击后斧刃不应有裂纹,变形量不应大于2mm,表3消防斧斧头质量与重锤质量对应表斧头质量,kgGI.81.8-2.5)2.512.0重锤质量,kg8.010.04.7抗拉离性能消防斧斧头与斧柄拉离力应大于15000N(试验过程中斧柄不应有断裂,试验后配合处不应有松动的现象)。 GA138一19964.8平A砍断性能消防斧斧头平刃应能砍断直径10mm的Q235A圆钢,且刃口应无明显缺刃、卷边和裂缝。4.9尖刃凿击性能消防斧斧头尖刃应能凿裂C20混凝土试块,且刃口应无明显卷缺和裂缝。5试验方法5.1斧柄含水率检查消防斧斧柄含水率用湿度计检查。52表面质量检查5.2.1消防斧斧头表面粗糙度用表面粗糙度样块对照,或用表面粗糙度检查记录仪检查.5.2.2消防斧斧头和斧柄表面用目测检查。5.3尺寸和质量检查5.3.1消防斧斧头与斧柄尺寸用通用量具检查5.3.2消防斧斧头质量用精度不低于。.05kg的衡器检查5.4对称度检查消防斧对称度用通用量具检查。5.5硬度试验5.5.1消防斧斧刃和斧孔壁硬度用专用夹具夹持,按GB/T230的规定进行。5.5.2消防斧硬度测试应在距斧刃口10mm范围内任意测三点,如有一点不合格再在该点附近测试区内测二点,其二点应合格。56冲击试验消防斧斧头冲击试验应在专用试验机上进行,试验见图4,斧头用专用夹具夹持,夹具上支承点为斧孔端部远受击斧刃点、下支承点为斧孔端部近受击斧刃点。夹具宽度应大于所夹持斧体部位的宽度。重锤中心应锤击在距斧刃口15^25mm的范围内,重锤应在1m高度自由落下冲击二次,试验结果应符合46的规定。1一机架r2一夹具r3一斧头r4一硬木,5一重锤r6-绳r7-滑轮r8一标尺图4冲击试验机57拉离试验消防斧的拉离试验应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7的规定。5-8平刃砍断试验取一直径10mm的Q235A圆钢,横放于低碳钢平板上,手握斧柄,用平刃对准圆钢砍击不大于三 GA138一1996次至断后,斧头刃口应符合4.8的规定。5.9尖刃凿击试验取一标准C20混凝土试块,手握斧柄,用尖刃对准试块凿击不大于三次至破裂后,斧头刃口应符合4.9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消防斧必须由厂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书。6.1.2出厂检验应按下列项目进行:a)尺寸与质量检验b)表面质量检验c)对称度d)硬度检验e)斧柄含水率检验f)拉离试验6.1.3取样时,每批随机抽取三把,以同一品种,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10。把为一个批量(不足100把也作为一个批量)。6.1.4检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对该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6.2型式检验6.2.1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b)定型产品若在材料、设计、工艺或结构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正常生产两年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2型式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内容。6.2.3进行型式检验以同一品种,同一型号、规格的产品300把为一个批量(不足300把也作为一个批量),从中随机抽取5把作为试样。6.2.4检验结果如有一把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对该不合格项目加倍抽样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则该项型式检验的产品为不合格。7标志、包袭和贮存7.1标志7.1门产品标志产品上应标有:a)产品商标;b)产品名称;c)产品型号、规格;d)生产厂名;e)生产日期。7.1.2包装标志包装箱上应标有:a)生产厂名、厂址; GA138一1996b)产品商标、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标准号;c)件数、重蚤(净重或毛重)、外型尺寸;d)生产日期,e)应标有“防止雨淋”等标志,其标志方法应符合GB191-73有关规定。7.2包装7.2.1包装材料每把消防斧应用纸或塑料袋包装,出厂时须用木箱或纸箱集装并固定在箱中7.2.2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7.3运输和贮存7.3.1消防斧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重压和碰撞。7.3.2消防斧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化学物品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