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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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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XHR2017-003招标人:依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9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52招标文件63投标文件的编制74投标文件的递交105开标与评标11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7纪律和监督15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第三章评标办法251制定依据252评标程序和内容253资格审查26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276投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正277详细评审及比较288询问形式及原则289评估及判断原则2810评标方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3一通用合同条款33二专用合同条款43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9一、投标商务文件52二、投标经济文件62三、投标设计技术文件66第六章设计任务书671项目综合说明672设计目的和任务683设计条件694指导思想、设计原则695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使用年限要求696各专业系统设计要求707设计深度及设计成果要求70第七章设计基础资料71 依安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备案编号:SXHR2017-003  1.招标条件  依安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备案,依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依安县  2.2设计、勘测、方案编制:总投资额197.1万元。  2.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2.4设计质量:达到国家设计规范合格标准2.5招标范围:勘测、设计、方案编制2.6招投标代理费由中标方全额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竞标报名者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3份;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专业资质原件并交复印件3份;近三年饮水安全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若干件。70 3.2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班子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01月至2017年09月,养老保险需在开标前递交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去社保局进行核实)3.3经过社保局进行核实后养老保险真实有效的由代理公司盖章确认视为合格的投标单位。如投标单位未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前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去社保局进行核实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单位,开标当日不允许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取消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2开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投标申请书各三份。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提任何责任,以上需要的资料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开标当日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时00分。地点为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开标室。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0 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依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7.2有意向投标单位请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依安县人民政府网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依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联系人:牛振田联系电话:15245221188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浏园小区46号楼  联系人:邵工联系电话:2956789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09月19日7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名称依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2工程名称依安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项目3合同名称依安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实施方案项目4招标编号SXHR2017-0035工程概况见第六章《设计任务书》6设计范围实施方案设计。7招标类型设计招标8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施工图册、预算。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97.1万元10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丙级以上专业资质。11投标有效期3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陆拾叁万元整(¥197.1万元)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3.5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支票交纳、电汇、网银。建平对公账户信息:单位名称: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依安润生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号:320264388133账号:88130120008000386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10月12日15:00时前缴纳。开标现场查验保证凭据。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注明投标项目名称。14投标人的备选方案本工程不考虑备选方案15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00时17开标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14:00时地点: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 18评标方法及标准见第三章19履约担保金额不需要提交2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由中标人支付70 1总则1.1招标范围1.1.1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8项。1.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设计人。1.2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1.3合格的投标人1.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1.3.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第五章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资格。1.3.3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工作进行转包,但经招标人批准,投标人可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1.4一标一投除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的备选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个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否则将拒绝其投标。1.5投标费用及补偿费用1.5.1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一概自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5.2对未中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1.6现场察勘1.6.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资料。现场察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2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3现场察勘中,投标人若有对设计存在较大影响的疑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70 1.7保密招标人与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应分别为对方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设计任务书第七章设计基础资料2.1.2除本须知第2.1.1款内容外,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发出的澄清答复和第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用发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3.270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于1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3.4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把补充通知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按照本须知第4.2条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3.1.1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商务文件、投标经济文件和投标设计技术文件。(1)投标商务文件。包括:A资格审查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B投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标准,管理体系认证文件,近5年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获奖情况;C拟投入设计团队人员尤其是主要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的资格、经历和类似业绩;D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等内容。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经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A投标函B投标保证金C设计费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应参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3)投标设计技术文件。一般包括项目设计的总体说明、设计说明、设备的选型建议、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质量及安全(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设计质量应当真实、准确)、设计周期进度及保证(包括前期准备、内业工作、整理结果出版设计文件等工作进度计划和周期保证措施等)等内容。设计建设书及服务承诺,一般由投标人根据设计项目特点和招标要求及自身拟提供的服务自行编制,构成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设计服务要约的一部分;70 3.1..2电子文档中包括投标商务文件、投标经济文件和投标设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电子文档采用光盘一个。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文档与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上内容,任何缺项或未实质上响应均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1.2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由此造成投标文件的丢失或任何其他后果的责任。所有图纸均为计算机成图。3.1.3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往来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支持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以另一种语言提交,但必须同时提交中文的准确译本,对于支持文件的解释,以译本为准,投标人应对译本的准确性负责。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部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3.2.2投标人报价应参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并以投标报价书约定的格式进行报价,最终以中标人的投标费率进行结算。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4投标保证金3.4.170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金额和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3.5.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3.5.2款的规定。3.5.2所提交的备选方案应注明“备选方案”字样。备选方案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予考虑。3.5.3不管备选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6标前会3.6.1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标前会,会议的目的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3.6.2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标前会召开3天前,以信函、传真或电报形式提交。3.6.3标前会后,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及时以书面答复意见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由于标前会议而产生对本须知第2.1条所列的招标文件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送。3.6.4不参加标前会议不影响投标人的竞标资格。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3.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的内容、格式及语言编制投标文件,需提供投标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4份副本。3.7.270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7.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插字或增删,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外,均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确认。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2)招标人的名称;(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截止时间4.2.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4.2.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以发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4.2.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3迟交的投标文件70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4.2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4.4.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3.7条和第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的字样。4.4.3除本须知另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递交,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字。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招标人可宣布其放弃投标。5.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还给投标人。5.1.3在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确认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修改后报价(如有)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5.1.4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1.5宣读内容记录完毕后,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5.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4.2.1款的规定时间和地点送达的;(2)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5.1条的规定参加开标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须知第4.1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4)投标文件份数未满足本须知第3.7.1款要求的;(5)投标保证金未按本须知第3.4.1款的要求提交的。5.2.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70 5.3过程保密5.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5.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5.4资格审查在评标前,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第三章第3条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要求,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5.5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6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的确定5.6.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未按本须知第3.7.3款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3)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70 (5)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设计方案、关键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等的;(6)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7)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9)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10)拒不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11)投标报价不符合本须知第3.2.2款的规定,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12)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它虚假方式投标的;(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6.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5.7算术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检查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5.8投标文件的评比5.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5.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5.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5.8.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70 5.8.4评标委员会有权接受或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偏离、保留和备选方案。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6.1决标6.1.1评标委员会按本须知第5.8条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按本须知第5.4条的规定,资格审查合格;(2)按本须知第5.6条的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3)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证件,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1.2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6.1.3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6.2.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或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2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6.2.3尽管有本须知第6.1条的规定,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但招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6.3中标通知70 6.3.1在投标有效期内或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6.3.2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6.3.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4履约担保证件6.4.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提交履约保函。2.6.4.2若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6.4.1款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5签订合同6.5.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履行签订合同手续。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6.5.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5.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6.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7纪律和监督7.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70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7.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7.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7.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3)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4)投标保证金非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投标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投标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5)项目资金未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或独立核算制度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非本单位人员,或项目资金的使用未经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审批的;(6)中标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项目负责人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70 7.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7.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依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比例计算,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70 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70 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时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招标人(或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年月日70 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格式在年月日时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招标人(或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年月日70 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编号:(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码总数)(条款总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70 附件五: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备注                    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70 附件六: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招标人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投标费率%。  设计周期:。 设计负责人:(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详细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4款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0 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号:(未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0 第三章评标办法1制定依据1.1为了切实做好本项目设计招标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12号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局第2号文件),结合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细则。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评标程序和内容2.1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阅读和掌握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熟悉和掌握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及其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应主动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介绍本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申请部份进行审查,审查其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以及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必要的澄清及修正,具体审查内容为废标情况检查、重大偏差检查和细微偏差的澄清及修正;2.4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主要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份、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包括必须的询问和认定);2.5按综合评估法,推荐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6编写评标报告。70 3资格审查序号内容合格条件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原件2资质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原件3授权委托书有效原件4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近五年已完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合同(不少于1个项目)复印件加盖公章5设计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职称(高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编制的;或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4.1条规定的要求密封的;或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4.4条规定的内容及要求编制的;(2)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7条规定填写投标人全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签字采用签字章代替的;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未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5)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电子文档的,或提交电子文档未按规定密封的;70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投标价格,且未书面明确哪一个是有效投标价格的。4.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投标文件有以下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对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设计标准、技术标准及规范、设计周期等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或有对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招标人的权利、投标人的责任作出重大修改的;(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竟争的;(3)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4)投标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5)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6)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以及拟投入的项目设计组织机构人员证书等有假冒、伪造的。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5.1投标文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才能进行评审。5.2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即响应了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仅存在细微偏差。所谓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但是投标文件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6投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正6.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提交相关的书面说明材料,但投标人的书面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0 6.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以及投标报价与各清单项目报价合计不一致时,一律以报价函中用文字表示的投标报价为准。评标时不再对单价、合价及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中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内容进行修正。修正原则如下:当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高于报价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则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价格或费用仍以报价函中的文字报价为准,不得调增。如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则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按中标价与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降幅同比例降低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价格或费用。6.3为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遗漏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等内容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评审。7详细评审及比较7.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细则第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7.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评标细则第5条、第6条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和修正、补正后,确定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加以比较和评审。8询问形式及原则8.1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有效。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询问不作答复或不在规定时限答复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评标委员会只能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评估及判断原则9.1确定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的评估及判断原则:(1)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的,应对投标人作出的书面答复、澄清、说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论证、评估和判断。70 (2)评标委员会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的意见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依据。9.2当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少于3家,进入投标文件的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应继续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9.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评标细则第10.1条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详评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按本评标细则第10.2条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出综合得分,并按详细评审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标明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10评标方法10.1综合评估法:即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按综合评估得分由高到低的标明排列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结合经批准的规划、批复文件及设计任务书和技术条款,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信誉、经营状况和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设计方案的优劣及其设计费用报价进行综合评审。10.2评标方法及标准10.2.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按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10.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0.2.2.1分值构成按报价因素、商务因素和技术因素进行定量打分,计分均采用百分制,报价因素权重为15%,商务权重20%,技术权重为65%,满分100分。投标人综合得分=报价得分×15%+商务评审得分×20%+技术评审得分×65%投标人最终得分:各项得分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数后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10.2.2.2评分标准表70 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分项目单项满分评分标准一报价因素100投标人报价应参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费。1投标总报价90(1)以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人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90分。(3)投标人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于1%时,在满分上减3分;每低于1%时,在满分上减1分(百分比不为整数时按内插法计算,下同)。2分项报价10分项报价合理得10分,每发现一处不合理扣2分,最多扣10分二商务因素1001商务文件的响应性和完整性1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完善者得10分,一般者得4-6分,较差者不得分。2财务状况10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得10分,一般者得4-8分,较差者不得分。3业绩要求30近5年中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需附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审查意见)需满足至少一项,得6分,每增加一项,增加6分,最多得30分。4体系认证5具有质量体系认证得5分,没有的0分。5投标文件编制与装订5投标文件编制符合要求、内容清晰者5分,一般者2-4分,较差者不得分。6投标人的获奖情况10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7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和业绩5高级职称1分,工作年限10年以上加1分,每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70 8分项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25每一专业有高级职称并且至少有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1分,工作年限10年以上加1分,累计不超过25分。三技术因素1001对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建议10包括项目的特征、技术指标与环境条件、工程任务及规模、工程设计标准,影响本项目的关键和敏感因素、勘测设计主要工作内容、节省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等。对各项工作理解充分、表述清晰10分;理解一般、表述较好6分;理解不足、表述较含糊2分。2设计方案的质量水平50(1)设计总体思路10包括设计总体思路论述、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和方法等。思路清晰、科学、明确,措施合理的为10分;思路基本清晰、基本科学明确,措施基本合理的为6分;思路不尽清晰、不尽科学明确,措施不尽合理的为3分。(2)主要设计方案合理性35勘测、设计方案内容完整、合理,技术措施、技术水平先进、衔接合理10分;基本合理6分;不合理不得分针对灌区范围和目标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得4分,无优化不得分。在可研报告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优化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得4分,一般得1分,不完善、无优化不得分。能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本区域的寒冷气候条件、特殊地质条件,提出设计方案技术合理、经济可行,具有高寒地区设计及研究成果得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针对工程的重点和工程建设的难点进行合理布局,提出的工程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措施一般得3分,无措施不得分。70 设计方案具备详细的投资、灌溉工程特性指标得3分。无合理指标不得分。针对区域特点和施工条件,拟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工期合理的得4分,一般得2分,不合理不得分。(3)设计大纲质量5包括设计大纲的深度、准确度等。质量好5分;质量一般2分;质量较差不得分。3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10(1)工作进度计划安排5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计划安排、各子项任务的衔接、文字及图表的说明等。进度安排合理、工期能够满足合同规定要求为5分;进度安排基本合理、工期基本能够满足合同规定,为1-3分;(2)工作进度计划保证措施5包括为保证工作进度计划的实施,所采取的各种相应措施等。措施得力5分;一般2-3分;较差不得分。4项目组织形式与管理措施,10包括项目组织的形式、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配备及相应管理措施等。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管理措施得力10分;一般5-8分;较差不得分。5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保证措施10包括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人员职责、质量目标、过程控制及相应的保证措施等。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有力10分;一般5-8分;较差不得分。6后续服务工作安排计划5包括后续服务工作进度、拟派现场配合人员的配置和经验、技术支持、服务措施等。安排合理为5分;一般为1-3分;较差不得分。7技术支持与服务和承诺5技术支持与服务和承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得5分,有承诺且基本满足现场需要的得1-4分。7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一通用合同条款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招标人:是指本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合同的招标人为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项目法人。1.2设计人:是指其投标文件已为招标人所接受,并与招标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招标人同意)。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1.3分包人:是指经招标人批准,具有相应资质,承担设计合同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设计单位。1.4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的组织管理者。1.5专业负责人:是指由项目负责人提名,经设计人批准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1.6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由招标人与设计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的全部文件、图纸。1.7技术要求:招标人有关设计的书面要求。1.8设计文件:是指设计人按国家标准等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1.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1.10招标人的风险:因不可抗力或应由招标人单方承担责任而产生的风险。1.11天:指日历日。年、月、日按公历计算。1.12时间:本招标文件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条一般责任和义务2.1设计进度计划的提交:设计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工作大纲的总体安排向招标人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设计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招标人控制设计进度的依据。70 2.2安全、保卫与环境保护:设计人在进行外业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2.3保险: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招标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2.4设施维护:设计人在进行外业时,如造成原有道路、桥梁等设施的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第三条招标人的责任与义务3.1招标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招标人及本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3.2招标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测资料、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3.3招标人采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经双方协调,合理支付使用费用。3.4在设计人进入现场进行外业时,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5招标人应认真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对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招标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3.7由于执行招标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设计质量事故应由招标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8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0 第四条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4.1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关于设计方面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设计工作。4.2设计人应做好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质量负责。4.3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协助招标人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公路、管线、市政、电力、电信及其它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签订责任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4.4设计人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技术可行、实施可能、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重视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它运输方式和其它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与配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4.5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2)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4)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的要求;(5)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4.6设计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工作。4.770 设计人必须依据批复的上阶段设计文件完成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应以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4.8设计人编制的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及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设计文件。4.9设计人应按审查意见修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4.10当招标人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及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测量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4.11设计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等;按招标人规定的时间提供本合同的施工招标技术要求、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派遣合格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服务。4.12设计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提供所有为完成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4.13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1)开工前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2)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3)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招标人对施工及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设计;(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参加本工程的完工、竣工验收,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若招标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招标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招标人满意。70 4.14人员保证与变更(1)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2)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他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3)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招标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4)由于招标人提出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增加人员时,其费用应另外计列。4.1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4.16设计人除需承担在工作过程中的决策和指导责任外,对其工作范围外的工作不承担任何责任。4.17若设计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责任方应代表联合体对招标人负责,按本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全部合格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责任方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它成员具有同等效力。4.18对于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它一切损害和损失,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4.19设计人应在收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的审查意见后,根据招标人进度要求,完成对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第五条违约与赔偿5.1招标人的违约(1)由于招标人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对其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未按期提供设计必需的资料、工作条件,而造成设计70 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招标人应按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由于招标人方要求提前完成设计工作而导致增加的人员和费用,应另行计列。(2)招标人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3)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招标人除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外,还应按剩余合同价的5%~1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5.2设计人的违约(1)设计人将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分包的,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2)设计人未按照国家及相关部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或未根据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招标人将计扣设计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则每延期15天(不足15天按15天计),招标人将按设计合同价的1%计扣设计人违约金。延期超过60天时,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4)若设计人违反4.19款的规定,超过规定的完成设计修改期限,将视为设计人违约,每延期1天,计扣设计人设计合同价1‰的违约金。(5)因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除由设计人负责继续完善设计外,招标人还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计扣设计人合同价5%~10%的违约金。(6)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招标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延期30天,招标人将按设计合同价的1%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7)因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的,设计人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设计人还应无偿继续完善设计,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设计费的赔偿金。(8)因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除执行5.2款(7)的规定外,招标人有权报请有关主管部门视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其它处罚。(9)所有违约金在投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赔偿金在投标人设计费中扣除。70 5.3责任的期限设计人与招标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合同的生效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协议书的规定执行。6.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果有互相矛盾处,以下面所列先后顺序为准:(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设计任务书》及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对设计人提出的技术要求;(7)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8)设计工作大纲;(9)其它经双方确认列入合同的文件。6.3履约担保证件(1)设计人应按规定的金额及时间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执行本条规定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设计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工作直到招标人签收最后一批施工图纸后28天内,履约担保证件一直有效。(2)联合体的履约担保证件可以由联合体责任方出具,或由联合体各方分别以各自的名义按其承担的工作量出具,但其总额应与6.3款(1)规定的金额相等。(3)招标人对履约担保证件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证件有效期内提出。6.4延误70 由于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招标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至最低;(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3)招标人在与设计人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设计人的工作期限;(4)由于招标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招标人根据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6.5变更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应提交变更工程设计文件,此类设计文件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已含入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6.6推迟与终止(1)招标人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协议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2)招标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招标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招标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6.7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第七条费用与支付7.1设计费用招标人应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招标人可就本合同工程除向联合体责任方支付设计费用外,也可经联合体责任方同意后直接向联合体其它成员支付费用。7.2支付时间70 招标人应按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时间支付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招标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支付。7.3有异议的支付如果招标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招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此时,应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招标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招标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15天内(以设计人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招标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7.4审查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招标人有要求时允许招标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7.5设计费用的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颁布了新的政策、法规、标准导致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7.6质量保证金为保证设计单位的设计质量和设计服务,按设计费用合同总额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待项目完工后28天内支付。第八条其它8.1法律和法规本合同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8.2转包和分包(1)禁止设计人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转包。(2)没有招标人的同意,设计人不能将设计工作的任何部分分包。即使得到了招标人的同意,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8.3版权70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应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所有内容中均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者知识产权的材料,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招标人拥有设计人所提交设计文件的版权。设计人有权为本工程之目的使用、修改或复制此类文件,事先不需要取得招标人的许可。招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工程的科研成果拥有版权,未经招标人许可,设计人不得复制或出版,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追究其法律责任。8.4利益的冲突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招标人的利益有冲突的任何活动。8.5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端、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在设计人和招标人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最终法律效力,其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或按裁决由双方按比例分担。70 二专用合同条款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做如下修改和补充:第一条定义和解释1.1招标人:依安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第四条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4.6本项目设计技术要求按照第十章《设计任务书》以及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对设计人提出的技术要求。第五条违约与赔偿5.2本款补充:(8)如果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查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取消设计人履行下阶段工作的资格,并可按合同价的5%~10%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9)设计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供各合同段资审或招标所需文件的,每延期1天,招标人将按合同价的0.1‰计扣设计人的违约金。(10)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8.7款的规定,在招标人提出检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和完善的,招标人将每次计扣设计人合同价1%的违约金。如果累计超过3次,招标人将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计扣设计人合同价5%的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3履约保函金额为:招标人不要求提交。第七条费用与支付7.1本款补充:招标人向中标人按年度支付设计费,以中标人的投标费率进行结算。7.5本款修改为:在合同实施期间,本项目设计中标费率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变化进行调整。第八条其它8.5仲裁机构为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8.670 在设计的过程中,由于项目本身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原因,招标人可要求设计人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设计人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相应的调整,除明显工作量的变化导致设计费用的增减由双方协商确定外,其他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8.7设计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设计工作。在设计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将不定期对设计人的工作进度、工作成果等进行检查。设计人应认真接受检查,并根据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补充和完善。7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格式)(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招标人接受了设计人以设计费率(大写:百分之)(小写:  %)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澄清文件,如需要);(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对设计人提出的技术要求;(7)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人员的基本情况;(8)设计工作大纲;(9)其它经双方确认列入合同的文件。2、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理解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3)初步设计阶段: 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4)招标设计阶段: 应向招标人提交招标图纸、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5)施工图设计阶段: 。(6)施工设代服务:  年(   天)。4、招标人和设计人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合同条款的规定。5、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份数:(1)为预审提供的初步设计正式文件8份;根据预审查意见修改后的设计文件8份;设计文件正式批复后出版最终设计文件15份。70 (2)资审和招标所需技术要求、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5份。(3)施工图设计文件为15份。(4)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一份,全部存档图纸的光盘两张。6、付款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按年度实际完成额支付。7、本项目工程完工后28天内,未出现由于设计人的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招标人向设计人支付剩余合同金额。8、本合同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双方要恪守信誉,严格履行。9、本合同协议书一式6份,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招标人2份,设计人2份。招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设计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除责任方外,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也均应在本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70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招标人名称):因被保证人(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工程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招标编号:),我方己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招标人签收最后一批图纸后28天后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约,你方要求赔偿损失时,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索赔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索赔的金额。(1)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索赔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你方的索赔通知应说明因被保证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情况和要求索赔的金额,并附违约的证明材料。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通用合同条款》第6.5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银行名称:(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70 附件三履约担保书(格式)(招标人名称):因被保证人(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工程名称(合同名称))合同(招标编号:),我方己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出具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的履约担保书,为其担保。1.若被保证人违约使你方蒙受损失,而你方已按合同规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你方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说明被保证人违约使你方蒙受损失的情况,并附违约的证明材料,我方收到你方的索赔通知后将立即采取下列措施之一进行补救:(1)代表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合同。(2)支付你方由于被保证人违约而蒙受损失的金额,但其总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金额。2.若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6.5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工作内容时,我方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责任不变。本担保书的有效期自上述合同生效日起至招标人签收最后一批图纸后28天后止。你方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担保书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并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保证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年月日70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70 (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0 目录一、投标商务文件A投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近5年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获奖情况;B拟投入设计团队人员尤其是主要人员(如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等)的资格、经历和类似业绩;C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D近三年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以上要求提供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印章)。二、投标经济文件A投标函B投标保证金C设计费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应参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三、投标设计技术文件投标设计技术文件。一般包括项目设计的总体说明、设计说明、设备的选型建议、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质量及安全(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设计质量应当真实、准确)、设计周期进度及保证(包括前期准备、内业工作、整理结果出版设计文件等工作进度计划和周期保证措施等)等内容。设计建设书及服务承诺,一般由投标人根据设计项目特点和招标要求及自身拟提供的服务自行编制,构成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设计服务要约的一部分。70 一、投标商务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致:{招标人名称}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证书及资料:2.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2.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2.3设计负责人技术职称证;……3、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4、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证书及资料文件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0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法定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的设计、设计及后续服务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投标文件中不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0 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为我方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授权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15年3月5日(注:法定代表人不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则投标文件中不附“授权委托书”)70 3、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件1投标人一般情况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资质等级证书号8(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营业执照号10主营范围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70 附件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资历表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格式)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毕业院校及专业担任负责人的类似项目情况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性质该项目中任职职务备注说明:1、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有则提供)复印件。70 附件3拟派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配置表组织机构配置表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投标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拟投入人,其中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其他设计人员人。职称机构框架图(附简要说明)注:除设计负责人外,还应填写各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70 附件4拟投入项目组人员资历表拟投入项目组人员资历表(格式)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或注册情况本工程拟任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参与的工程项目情况时间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该项目中任职备注说明:本表后附项目组人员职称证复印件。70 4、要求提供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70 5、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70 二、投标经济文件A投标函B投标保证金C设计费投标报价表及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报价应参照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70 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按人民币(大写)元(RMB:¥元)作为投标报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书后,在本投标文件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周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合同书内写明的开工期的第一天算起。4.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招标文件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8.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和时限我们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后放弃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缺席开标会,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并在合同签署前3天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你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0 2、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名称)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方现递交投标保证金(大写)元(¥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保证内容是:1.如果我方在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以后放弃投标;2.如果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缺席开标会;3.如果我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4.如果我方接到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5.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违反上述保证内容的,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当我方落标时,可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你方退领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70 3、设计费投标报价表70 三、投标设计技术文件一般包括项目设计的总体说明、设计说明、设备的选型建议、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质量及安全(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设计质量应当真实、准确)、设计周期进度及保证(包括前期准备、内业工作、整理结果出版设计文件等工作进度计划和周期保证措施等)等内容。设计建设书及服务承诺,一般由投标人根据设计项目特点和招标要求及自身拟提供的服务自行编制,构成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设计服务要约的一部分。(但不限于)70 第六章设计任务书1项目综合说明1.1工程建设项目名称依安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项目。1.2建设背景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工业用水量逐年增加,地表水已远远不能满足生产的要求,由于受地质条件差,成井难度大,农民自筹能力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县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展的还十分缓慢,无法满足广大人民的生活用水需要,现有的分散式供水均为手压井和筒子井,供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不但存在饮水水质安全问题,而且在一般干旱年份就会出现干枯现象,已建的集中供水点工程由于当时标准较低,水源井的出水量及用水的方便程度均无法满足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其所在村屯仍为饮水不安全村屯。1.3工程建设必要性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利民安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本项目实施后,将使农村居民结束饮水不安全的历史,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稳定,社会效益巨大。1.4基本概况依安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小兴安岭西南麓,松嫩平原北缘,齐齐哈尔市东北部。地处东经124°50"~125°40",北纬47°14"~48°01"。东邻拜泉、克山;西靠富裕;南接明水、林甸;北连克山、讷河。全境南北长70km,东西宽55km,总面积3678km2。全县耕地面积398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2.1%。县内交通便利,齐北铁路、碾北公路、依拜公路贯穿全县,各乡至周边各县及通往哈、大、齐等地都有公路相通。依安县辖15个乡镇,148个村,总人口49.9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1.05万人,农业户数4.93万户,劳动力10.33万人,农民人均年纯收入6811元。该县是全国产粮大县,黑龙江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之一1.5自然概况1.5.1地理位置70 依安县位于黑龙江省西部,小兴安岭西南麓,松嫩平原北缘,齐齐哈尔市东北部。地处东经124°50"~125°40",北纬47°14"~48°01"。东邻拜泉、克山;西靠富裕;南接明水、林甸;北连克山、讷河。全境南北长70km,东西宽55km,总面积3678km2。全县耕地面积398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2.1%。县内交通便利,齐北铁路、碾北公路、依拜公路贯穿全县,各乡至周边各县及通往哈、大、齐等地都有公路相通。1.5.2气候气象依安县地处欧亚大陆东部,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寒暑变化较明显,春季多风干旱,夏季湿热多雨,秋季湿凉早霜,冬季漫长寒冷。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74mm,降水量由东北向西南递减,年内分配不均,年际变化较大,降雨量多集中在夏季,占全年降水量的68.7%,秋季占15.7%,春季占13.0%,冬季占2.7%。全县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505.2mm(20cm蒸发皿),最大日水面蒸发量为7.3mm。年平均蒸发量与年平均降雨量差别很大,特别是春季,蒸发量与降雨量之差大,因此,形成了依安县“十年九春旱”的气候特点。全县干旱指数平均为1.73,属半干旱区。平均无霜期为129d,初霜历年在九月中旬左右,终霜在五月中旬左右。通常十月上旬开始结冻,到翌年四月开始解冻,最大冻深为2.72m。多年平均风速为4.2m/s,多东北、西北风。1.5.3交通县内交通便利,齐北铁路、碾北公路、依拜公路贯穿全县,各乡至周边各县及通往哈、大、齐等地都有公路相通。2设计目的和任务本次招标为依安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工程项目工程实施方案设计,项目范围为涉及11个乡镇、54个自然屯。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对以下工程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水源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井房及供水设备等。3设计条件3.1设计年限设计年限:15年3.2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相应的施工图册、预算。70 4指导思想、设计标准4.1指导思想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人为本,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统筹考虑水量和水质,科学规划,集中连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4.2设计标准(1)水质标准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用水定额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727-2010)的要求,结合用水量的组成,确定的人均综合用水定额不大于80L/(人·d)。(3)水压的要求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4)用水方便程度用水方便程度达到供水到户。(5)供水水源保证率供水水源保证率为95%。6各专业系统设计要求1、水源选择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在水源的选择上应考虑水量充沛、水质良好、便于水源地卫生安全保护。2、选择水厂位置要靠近主用水区,使配水主干线水量分配均匀,使整个供水系统布局合理,保证用水服务区水量充足。3、根据水源水质检测报告分析、设计规模和出水水质要求,参照相似条件下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净水工艺流程。4、输水线路选择时应尽可能布置成最短的直线,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枢纽布置等条件,要保证供水安全、水质不受污染、节能、降低工程投资、便于施工以及运行时的巡检、维护和卫生防护等要求。70 5、配水管网布置在满足降低管网造价和供水能量费用、消防、便于施工和管理等要求的同时,要保证用水安全可靠、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降低管网造价和供水能量费用、消防、便于施工和管理等要求。7设计深度及设计成果要求1、设计深度满足国家规范规程要求并适当考虑招标人使用要求。2、报告编制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格式进行。第七章设计基础资料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资料由招标人提供。本章相关内容与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设计任务书》不一致之处,以《设计任务书》中为准,基础资料不足部分需向招标人另行购买。70 第七章设计基础资料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基础资料由招标人提供。基础资料不足部分需向招标人另行购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