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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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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检查调研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饮水工作检查调研的通知》,江苏省检查调研组一行5人,于XX年1月18日-22日,对江苏省农村饮水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水利厅关于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划、建设实施情况的介绍,召开了丰县、铜山、大丰、高邮、泰兴、东海、赣榆等7个县主管县长及水利局长参加的座谈会,召开了仪征市政府、市水务局、及项目管理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农民用水者协会参加的座谈会,进行了供水水厂、供水设施以及用水户的实地调查和察看。最后,选择4个县、12座供水工程的55户农民做了问卷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1、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   江苏省现设13个市,106个县区,其中27个县级市,25个县,54个市辖区,全省农村总人口5177.54万人。   据XX年调查,全省农村自来水实际普及率为73.5%。区域供水、集中式供水人口解决的安全人口和基本安全人口约占农村总人口的69%。全省共有70个县的农村地区存在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上报国家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653万人,经国家复核全省饮水不安全人数为1367.6万人,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人数为62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不达标人口90%分布在苏北、苏中的8个市。饮水不安全的主要类型为:高氟水、苦咸水、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浅层地下水和部分丘陵山区严重缺水。其中氟超标239.8万人,砷超标0.6万人,苦咸水268.9万人,污染严重的地表水203.3万人,污染严重的地下水175.6万人,其它饮水水质超标293.1万人,水量、方便程度、保证率不达标186.2万人。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XX年起,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开始列入国家计划。3年来,国家共下达总投资计划67413万元,其中国债计划12037万元,已下达省级配套7415万元,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74.92万人。其中,XX年中央下达总投资计划2000万元,其中国债计划500万元,省级配套500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5.6万人;XX中央下达江苏总投资8062万元,其中国债计划1900万元,省级配套1900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22.08万人;XX年中央下达江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二批,第一批投资计划7678万元,其中国债计划1920万元,省级配套1920万元,解决不安全人口22.32万人。第二批投资计划12380万元,其中国债计划2064万元,省级已下达配套3095万元,还有部分省级配套也已落实,近期将下达,解决不安全人口34.43万人,项目正在批复,在XX实施;XX年国家下达投资计划37291万元,其中国债资金5653万元,省级配套也已落实,近期准备下达,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90.49万人,项目初设正在批复,在XX年实施。   全省有饮水不安全人口13个市70个县,目前已有28个县完成规划编制,有5个县通过审查。 3、江苏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特点   根据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要,在经水利、发改委、卫生等部门核实的基础上,江苏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苏中和苏北地区结合区域供水主支干管延伸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苏南地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江苏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主要特点为:一是大多数农村饮水水源和城市自来水采用同一水源,少量工程采用多口深井并联方式,供水保证率达到城市自来水标准。二是饮水安全工程均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实行“三制”,由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三是多数供水工程由自来水公司直接管理,少数工程由自来水公司组织的管理委员会管理。四是发改委、城建等部门按照省政府明确的任务和分工,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饮水安全工作。 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主要做法 1、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目标任务明确   江苏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把它摆在水利工作的首位。XX年8月30日,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明确“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投资补助政策及有关部门的职责。XX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从思想认识、目标任务、规划编制、规范程序、投入机制、工作责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XX年12月,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为省政府新农村五件实事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在“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200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XX年1月19日,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XX年起用3年时间解决12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并落实XX年的66000万元的省级投入,江苏省的农村饮水工程呈现新局面。   为把省委省政府的决定落到实处,各市党委、政府成立专门负责农村饮水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市对县、县对乡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2、各级水利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编制并实施总体规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水利厅认真抓好各项落实工作。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吕振霖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主要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了5名专职干部,专门配备了4间办公室和有关交通工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省农村饮水安全技术服务中心配备专门力量负责技术审查等工作。二是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等部门,以县为单位组织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摸清情况,为全面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全省先后编制完成了《江苏省农民饮水工程建设总体规划》、《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四是依据规划落实建设任务。XX年1月10日,省水利厅在扬州市紧急召开由各市一把手局长参加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座谈会,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责任和XX年建设任务,研究做好工作的具体措施。   水利厅要求各县的实施规划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按村落实到项目,并有分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二是工程措施与项目相结合,解决人数与各种工程措施相对应。三是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要有能够落实到位的方案。四是要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加大财政投入,保证资金到位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明确了农民饮水安全工程的目标任务和补助、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省财政设立了工程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根据县人均财力,一类地区省以上补助80%,二类地区省以上补助70%,三类地区省以上补助60%,四类地区6个县补助40%,4个县补助30%,其它地区所需资金由市县政府负责筹集解决。水利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共同印发的《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市县财政也要安排相应建设资金,包括专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工作和管理经费。各地针对当地实情,通过财政投入、银行贷款、土地出让、企业投入、集体分担、村民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发达地区以各级政府投入为主,承担了水源、水厂、主管网的建设,对村内管网进行定额补助。如高邮、东台、大丰、仪征等市实施的项目由县城自来水公司出一部分资金解决资金不足;丰县、东海、赣榆等苏北贫困地区,管道土方工程由受益群众出劳或以资代劳解决。 4、加强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从实施的和正在实施的项目来看,饮水安全工程能够按照江苏省《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的规定,基本落实了“四制”,加强建设管理。徐州市丰县在实施饮水安全项目过程中,一是在县水利局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配备满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二是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管材生产厂家,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三是聘请市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加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控制。四是根据合同、工期、质量等要求严格履行合同制,确保工程优质高效。   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和群众满意,省纪委驻省水利厅纪委检查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督查的意见》。另外,《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近期也将印发。 5、坚持项目公示和用水户广泛参与   通过对4个县、12座供水工程的55户农民的问卷调查,综合反映来看,在工程建设及管理中,基本上体现了饮水工程的“阳光管理”。规划编制阶段,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向群众进行政策宣传。工程规划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多次召开水利站长、村镇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邀请群众代表监督工程建设。同时每个供水厂均设立了公示栏,将工程投资、效益、水价、管理模式、制度等内容公开,向群众交明白帐、让群众吃放心水。 6、合理确定水价,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为切实发挥工程的效益,各县积极探索建后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全省绝大部分乡镇级以上的水厂都属国有、集体、企业所有,基本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水质检验能力,能按要求对源水水质、出水水质、管网水质进行检测,水费基本能按月足额收缴,运行状况良好。   工程建设后,群众通过交纳水费,树立参与意识,不仅关心工程建设,更关心工程的运行维护。同时因农村水费收入有限,有的县设立农村饮用水工程管理维护专项经费。如高邮市合理组建供水管理三级体系。县级成立农村供水管理总站,全面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政策的制定及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镇级成立供水管理分站,负责镇内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水价由水利、物价等部门进行联合测算,坚持农村生活水价不高于城镇水价的原则要求,按照“成本+微利”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并将过程和结果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 7、加强水源保护,保证饮水质量   XX年1月19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切实加强水源保护。一是明确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饮用水源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投入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二是明确了饮用水源地设置要求、核准、公布的法定程序以及饮用水源的水质标准和相邻行政区界断面水质控制目标;三是规定了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饮用水源建设,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预测系统和监测信息发布制度;四是分别对长江干流、其他河道、省管湖泊、大中型水库等部分水域和陆域划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最小范围,并规定了在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和活动;五是对《决定》实施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已建有关建设项目和设施,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拆除、关闭或者搬迁;六是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在饮用水源地设置、核准、公布,水量调配、水源工程建设、水质水量监测,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水文情报预报发布等方面的职责和有关部门的职责,以及不依法履行职责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决定》的颁布施行,对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主要问题   1、中央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滞后   XX年至XX年国家批复下达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共计四个批次,计划总投资6541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153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3876万元。截止XX年底,江苏省XX年项目投资计划和XX年第一批投资计划已经完成建设任务,第二批投资计划12380万元,省里已下达部分省级配套资金3095万元,还有部分省级配套资金也已落实,近期将下达,项目正在批复过程中;XX年国家下达投资计划3729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65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已经落实,近期准备下达,项目初步设计正在批复当中。 出现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是江苏省对饮水不安全人数认定很晚。江苏农村改水工作起步较早并由省卫生厅负责。据省卫生部门统计,截止XX年底,全省农村改水受益率累计达到95.7%,而经过水利部组织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复核确定全省现状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有1367.6万人,与省级卫生部门报告的农村改水成效存在一定差距。为此,江苏省政府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直到XX年8月,省政府才予以认定,致使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省级配套补助的相关政策于XX年11月才最终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确定下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根据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操作的要求,项目前期工作量较大、项目审查批复、招投标等所需时间较长。   2、由市级财政负担的配套建设资金还存在落实难的问题   江苏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大多分布在苏北贫困地区,多数为省财政转移支付县。XX、XX两年已经实施完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省级以上补助的比例不到50%,另有50%以上的建设资金需由省级以下地方财政配套和群众自筹解决。在实行新的补助政策后,省以上补助达到70—80%,但仍有不少市县补助30-40%,让其拿出较多的资金用于饮水安全建设仍有一定难度。   3、县级“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实施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   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工程“十一五”规划》,确定江苏省“十一五”期间解决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620万人。由于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数XX年8月才最终敲定,并于当月由省发改委和水利厅共同布置各地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全省13个市70个县已编制完成规划的28个县,通过审查的有5个县。各有关县正在抓紧修定和组织编制,计划于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县实施规划的审查和报批。   、江苏省提前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面临的主要困难   江苏省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解决农村1200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XX年要解决350万人,并从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科学编制规划,严格规范程序,创新投入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现行的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理相关政策和规定,在年度项目计划编报、审批等建设程序操作上,以及中央补助政策与提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衔接上,还面临程序和操作上的困难。   二是现行项目申报审批前期工作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繁杂,加之国家每年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晚,留给项目实施和工程建设的时间相对不足,由此也给全省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带来一定困难。   三是江苏省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主要思路,是在以往农村改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区域供水主支干管延伸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标准和水源保障程度,并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实现以大带小、以公带私,从而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但由于过去全省农村改水工作所建设的乡、镇、村集中供水水厂,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多为民营、私营、租赁和承包等形式,如何结合实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逐步让为数不少的民营、私营、租赁和承包供水水厂的经营者淡出,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这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也会面临一定的困难。   四是由于受物价不断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工程建设成本不断攀升,加之江苏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主要措施是区域大水厂供水管道的延伸和农村供水管网的新建、改造以及加压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成本相对较高,如何筹集和解决区域供水主管道延伸所需的建设资金还面临很多困难。   五是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建设阶段不仅在各种税费、用地等方面没有相关优惠或扶持政策,而且在运行管理方面也没有体现公益或准公益性服务的特征,如供水企业用电仍实行的是工业电价,对于不能良性运行、维修改造困难的供水企业也没有相关的补偿政策和机制,对保障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长效运行带来很多困难和隐患。 四、几点建议   1、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在XX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前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明确的目标,有着强大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作支撑,是民生水利的具体体现,国家应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和指导。因此,建议把江苏作为“率先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的试点,认真研究江苏农村饮水安全目标提前完成的有关问题,解决提前下达计划、补助资金到位等方面的困难,以鼓励地方积极性。   2、针对一些经济条件好、政府决心大、拟加快和提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的省,由于现行的相关政策、管理程序和要求无法与省级提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任务和目标相衔接,缺少鼓励和激励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和制定鼓励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相关配套的政策、办法等,以推动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3、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环节多、程序繁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计划的下达和工程建设开工时间,很多项目要推迟一年左右才能实施。建议参照基本建设的程序和要求,适当进行简化,不再按项目做可行性研究,直接根据已经审查批准的规划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缩短项目审查、批复的周期,为项目的早日实施赢得时间。   4、为了扶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相关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出台涉及减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关税费,对农村供水企业用电采用农用电价,对贫困地区实施水价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