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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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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一八年五月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75.投标文件的递交86.发布公告的媒介87.联系方式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总则182.招标文件203.投标文件214.投标185.开标196.评标24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269.纪律和监督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11.电子招标投标2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41.评标方法372.评审标准373.评标程序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58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6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61.工程量清单说明662.投标报价说明663.工程量清单71第六章图纸8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9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目录9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9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4三、法人授权委托书95四、投标保证金96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7六、施工组织设计98七、项目管理机构106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3九、资格审查资料103十、原件的复印件114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整合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采购编号:YZC2018-05-23-3292.2项目概况:标段号工程地点建设内容工期(日历天)最高限价(元)第一标段娄凡、铁张2眼管井、2个压力罐、潜水泵、管理房及院墙、输配水管网等内容301237691.67第二标段雷岗、辛单庄2眼管井、2个压力罐、2套潜水泵、管理房及院墙、输配水管网等内容301107864.68第三标段南莫庄、半截娄2眼管井、2个压力罐、潜水泵、管理房及院墙、输配水管网等内容301106467.90第四标段草厂、武庄2眼管井、2个压力罐、潜水泵、管理房及院墙、输配水管网等内容301051872.972.3资金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投资额4503897.22元。2.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3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3.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3.6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经核实如有在建项目,投标无效;3.7投标人及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的信息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相符(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内容为准)。3.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2017年11月-2018年4月份)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3.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在本公告发布后开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四、投标报名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4.1.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5月24日0时0分整至2018年5月30日23时59分整。4.1.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4.2招标文件的获取:4.2.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2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24:00)。4.2.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4.2.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4.2.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4.2.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7.jhtml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六.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37534238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联系人:闫女士联系电话:13781088732水行政监督部门:叶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375--6113992电子邮箱:yxslj@126.com地址:叶县昆阳镇明清街198号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37534238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闫女士联系电话:13781088732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1.1.4项目名称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1.1.5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1.3.2计划工期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6)拟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经核实如有在建项目,投标无效;(7)投标人及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的信息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相符(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内容为准)。(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2017年11月-2018年4月份)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9)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在本公告发布后开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1.10.3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11偏离不允许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等,经招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10:00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须单独提供原件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备注: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审程序)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标段:人民币2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20000元;第三标段:人民币20000元;第四标段:人民币20000元;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23时59分前;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013301012010104218(工程建设项目)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4、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598.jhtml5、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3)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5-2017年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套(U盘)3.6.5装订要求胶装成册,不允许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平顶山市叶县龙泉乡招标人名称: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项目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由西门进。)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验标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且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每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10.2原件:按要求提交10.3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10.4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形式予以答复。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心以澄清形式网上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并网上公示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工程子目及其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仍按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量清单核准其报价。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3.2.4因本项目工期较紧,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所发生的政策性变化均不予以调整。3.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布媒介发布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按前附表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见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施工合同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密封在一个非透明的密封袋中,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U盘单独密封包装,并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企业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开标时带施工合同原件备查,投标文件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经核实如有在建项目,投标无效。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在本公告发布后开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其他要求(1)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投标人及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的信息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容相符(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内容为准)。(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17年11月-2018年4月)的可查询的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已备案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证件、证书均提供原件;未备案投标单位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且投标文件中均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1.2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55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投标报价:40分信用等级:1分企业业绩:2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2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100%-95%(含100%、95%)之间的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当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但在报价得分时仍予以计分。2.2.3评标基准价确定评标基准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最高投标限价50%。当全部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5%时,评标基准值=最高投标限价×50%+最高投标限价×95%×50%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5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8分)1)施工方法合理6-9分,基本合理1-5分,否则不得分;2)施工技术措施合理6-9分,基本合理1~5分,否则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措施: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6分,一般1~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安全生产保护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一般1~4分。文明工地保护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一般1~4分。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一般1~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5分,基本合理1~4分,否则不得分。施工主要机械设备及人力资源配置(6分)施工机械满足施工要求的得6分,基本满足得1~5分,否则不得分。施工总体布置(5分)施工总体布置合理3~5分,基本合理1~2分,否则不得分。2.2.4(2)商务报价评分标准(40分)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35分,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在3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比评标基准价低1%在35分基础上加1分,最高加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不含5%)以上每低1%在满分4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注: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插入法计算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2分)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程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2..2.4(4)信用等级评分标准(1分)信用等级经水利部评定且在有效期内,并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为准。A级以上为1分,BBB级为0.5分,CCC级为0分。注:投标人在河南信用信息平台已建立信用档案,没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视为BBB级;未建立信用档案的视为CCC级。2.2.5(5)企业业绩(2分)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已完工程业绩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备查。(注: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工程,只能选择最高得分计分一次,不得重复计分)说明1.加分情况由投标人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为准,本项分值累计最多不得超过2分.①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加0.5分,最多加1分;②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或“优秀施工”的,加1分,最多加1分;③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大禹奖”或“鲁班奖”的,加2分,最多加2分;④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一级(水利部颁发)加2分,二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加1分,三级(省辖市或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加0.5分;备注:上述加分,对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不同部门颁发的同类奖项的不累计计分,采用分值高的计分。计算时间以获奖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开标时提交原件。2.减分情况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河南水利网(www.hnsl.gov.cn)和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及其他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收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①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水利工程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一次扣3分,较大及以上的一次扣5分;②2015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水利工程发生过一般质量事故的,一次扣3分,较大及以上的一次扣5分;③除以上①、②项外,不良行为记录在河南省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告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一次扣3分;注:以上扣分不设上限。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55分(2)项目管理机构:2分(3)投标报价:40分(4)信用等级:1分(5)企业业绩:2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l)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信用等级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奖惩分3.2.4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3.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3招标人将保留对投标人所提供资料进行核实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考察证实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应赔偿招标人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损失,涉及违法犯罪的将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监理人:指在专用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3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1.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4.4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5不利物质条件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5.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施工控制网5.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6.工期6.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试验和检验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8.2现场材料试验8.2.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8.2.2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9.变更9.1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9.2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9.2变更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14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9.3变更的估价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9.4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只能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并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9.5计日工9.5.1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9.5.2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l)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9.5.3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第10.3款的约定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10.计量与支付10.1计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进度计划,按月分解签约合同价,形成支付分解报告,送监理人批准后成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按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分期计量和支付;支付分解表应随进度计划的修订而调整;除按照第9条约定的变更外,签约合同价所基于的工程量即是用于竣工结算的最终工程量。10.2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以及扣回与还清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10.3工程进度付款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第10.1款约定的支付分解表确定的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合同价款;(2)根据第9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6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4)根据第10.2款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5)根据第10.4款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7天内完成核查,并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10.4质量保证金监理人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0.5竣工结算10.5.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0.5.2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7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书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书,并在监理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28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书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10.5.3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0.6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竣工验收11.1竣工验收的含义11.1.1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1.1.2需要进行国家验收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发包人和承包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验收的要求。11.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1.3竣工和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11.4试运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人员、器材和必要的条件,并承担全部试运行费用。11.5竣工清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2.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2.1缺陷责任缺陷责任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已交付的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所产生的缺陷,修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年。12.2保修责任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3.保险13.1保险范围13.1.1承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具体的投保险种、保险范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期限等有关内容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13.1.2承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13.1.3发包人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为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人身意外伤害险费,并要求其监理人也进行此类保险。13.2未办理保险13.2.1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13.2.2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原应从该项保险得到的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14.1.1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14.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发生争议时,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4.2不可抗力的通知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4.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5.违约15.1承包人违约15.1.1如果承包人拒绝或未能遵守监理人的指示,或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监理人可发出通知,告知承包人违约。15.1.2如果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通知后21天内,没有采取可行的措施纠正违约,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发包人因继续完成该工程的需要,有权扣留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5.2发包人违约15.2.1如果发包人未能按合同付款,或违反合同不顾书面警告,承包人可发出通知,告知发包人违约。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该通知后14天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暂停工作或放慢工作进度。15.2.2如果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内未纠正违约,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竣工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承包人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同时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但承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16.索赔16.1承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3)承包人未在前述14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6.2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6.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按第10.5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16.4发包人索赔的提出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l)监理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监理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16.5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监理人。(2)监理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承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14天内完成赔付。监理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17条的约定执行。17.争议的解决17.1争议的解决方式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友好解决在提请争议评审、仲裁或者诉讼前,以及在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共同努力友好协商解决争议。17.3争议评审17.3.1采用争议评审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开工日后的28天内或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17.3.2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根据评审意见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17.3.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但在仲裁或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叶县龙泉乡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删去本款全文,本合同工程不允许承包人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365个日历天。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人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见“通用条款”1.4条)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地点另行约定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删去2.3.2和2.3.3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2.8其它义务(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其它需由发包人承担的义务可在协议书中进行约定。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1)按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2)按规定,当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差值引起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本条款补充为:(1)、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每周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5天,需离开时应经监理和业主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将依据监理对承包人的考勤情况,按每天每人5000元对承包人作罚金处理,罚金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2)、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件暂时由发包人保留至竣工验收,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施工中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负责其他工程,必须现场办公且每周不少于五天工作时间,并主动接受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检录检查。若查处项目经理不在场,首次书面通报中标公司和招标人;第二次给予书面警告并处罚中标公司5000元人民币,不在现场的项目经理处罚500元人民币;第三次给予中标公司50000元人民币罚款,不在现场的项目经理处罚5000元人民币罚款,并对中标公司、项目经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不良记录一次。经合规程序更换的项目经理,招标人须向采购办备案.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见合同通用条款。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表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1)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本合同工程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见通用条款。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见通用条款。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无。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承包人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建设。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无。11.5承包人工期延误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竣工日期违约金(元/天)(2)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项表格取消;相应增加为:本合同工程按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完工,违约金为1000元/天。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承包人提前工期不予奖励。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见合同通用条款。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见合同通用条款。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见合同通用条款。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无。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按施工规范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删去本款全文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15.8暂估价15.8.1(l)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无。(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删去本款全文相应增加为:本工程因施工周期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工程造价信息及其来源:。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5%。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相应的发包人所需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无,其余由监理人主持。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无。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无。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无。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无。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无;费用承担:无。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删去本款全文,见通用条款。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投保内容:;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不参加保险,承包人“建工险”和“安工险”采取自愿原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在合同实施期间,除根据国家规定之外,采取保险自愿原则,承包人投保与否自行负责。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在合同实施期间,除根据国家规定之外,采取保险自愿原则,承包人投保与否自行负责。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无;保险条件:无。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无:;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无。24.争议的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仲裁机构为:平顶山仲裁委员会 。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合同形式:。5.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6.承包人项目经理:。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9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1.投标总价。2.工程项目总价表。3.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4.计日工项目报价表。5.工程单价汇总表。6.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7.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8.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9.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10.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11.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12.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13.总价项目分解表。14.工程单价计算表。15.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为准)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人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3.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4.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5.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组号和工程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按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相应项目合计金额填写。暂列金额按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6.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7.计日工项目报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计量单位,按招标文件计日工项目清单报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8.辅助表格填写:(l)工程单价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价格(费率)填写;(2)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费(税)率填写;(3)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按基础单价分析计算成果的相应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基础单价的分析计算书;(4)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按表中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附抗渗、抗冻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相应材料用量和单价填写,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一致;(5)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按招标人供应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供应价格填写,并填写经分析计算后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若招标人提供);(6)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填写的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7)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招标人提供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和招标人收取的台时(班)折旧费填写;投标人填写的台时(班)费用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若招标人提供);(8)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和二类费用填写,填写的台时(班)费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9)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编制总价项目分解表,每个总价项目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0)投标金额大于或等于投标总标价万分之五的工程项目,必须编报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计算表,按表中的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填写,填写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基础价格,必须与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基础材料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及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填写的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费(税)率必须与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中的费(税)率相一致;(11)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表的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的人工费单价计算表。3.拦标价编制依据3.1、河南省豫水建【2006】52号文《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豫水建【2017】1号文《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3.2、人工预算单价:工长:9.27元/工时,高级工8.57元/工时,中级工6.62元/工时,初级工4.64元/工时;3.3、其他直接费除夜间施工增加费未计取,其他按规定计入;3.4、税金为11%;3.5、材料价参照2018年第1期《平顶山工程造价》及叶县地材价格,不足按市场询价。注:工程量清单另附。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总价(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元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工程项目总价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组号项目分组名称金额(元)备注合计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组号:分组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汇入工程项目总价表)注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按单位工程或专项工程模式进行分组。模式一:按单位工程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单位工程序号;第二段数字为专业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章号相一致;第三段数字为该专业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序号。模式二: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各章的专项工程进行分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分为四段数字,其分段含意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第四段第一段数字为分组号,代表专项工程序号,与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各章的章号一致;第二段数字为单位工程序号,同一单位工程在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序号的第二段数字相同;第三段数字为该单位工程下属的子项序号;第四段数字为第三段数字所指工程子项的下属孙项序号。72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计日工项目计价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1人工2材料3机械7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工程单价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合计一建筑工程二安装工程7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工程类别工程单价费(税)率(%)备注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一建筑工程二安装工程75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合计备注77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预算材料量(kg/m3)单价(元/m3)备注水泥砂石77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供应价格(元)预算价格(元)79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预算价格(元)备注79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元/台时(班)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招标人收取的折旧费投标人应计算的费用合计维修费安拆费人工柴油电小计81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元/台时(班)序号机械名称规格型号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合计折旧费维修费安拆费小计人工柴油电小计81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总价项目分解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说明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单价编号:定额单位: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直接费1.1人工费1.2材料费1.3机械使用费1.4其它直接费1.5现场经费2间接费3企业利润4税金合计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人工费单价汇总表采购编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工种单位单价(元)备注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如有另册提供)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1章一般规定1.说明1.1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叶县龙泉乡。1.2主要建设内容: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管井、压力罐、潜水泵、管理房及院墙、部分管道更换、入户配套、输配水管网等内容。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3.本项目专业技术要求:详见施工设计说明及图纸内容。4.其它通用技术要求: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原件的复印件十、其他材料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日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标段投标人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质量等级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1项目经理1.1.2.4姓名注册证书编号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1.1.4.5服务承诺内容: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后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及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六、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及配图见下表(不限于,仅供参考):序号名称备注1施工围堰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加高、维护、拆除)2施工排水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降水方案、场地排水等)3材料采购(黄砂、碎石、块石的产地、矿名等均应明示,钢材、水泥的生产厂家,转运方案:卸料、短驳、运输、道路维护等)4土方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5基坑支护、地基加固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6主体建筑物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7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计划、措施及附图8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9建筑与装修工程施工说明书(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10工程质量管理方案11安全生产管理方案12防汛度汛13文明工地建设措施,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的措施等14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15其他有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及进度计划16有关施工建议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投入本项目的实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表二: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表三: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表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位置需用时间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七、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其它主要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十、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分包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营业执照号码资质等级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已经做过的类似工程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十、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二)近3年度财务状况表(2015、2016、2017年度)1.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2.拟投人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拟投人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格式)(招标人名称):我方拟投入(项目名称)的流动资金为:万元,资金来源于:,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附后。申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本章“十、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资金来源填写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其它形式。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三)已完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价格所占比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本章“十、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本章“十、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五)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近3年指2015、2016、2017)序号诉讼及仲裁内容诉讼及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本章“十、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十、原件的复印件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附: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公司郑重承诺,在中标后,我方应按中标价的2%向招标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14 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龙泉乡)招标文件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