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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视觉污染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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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视觉污染治理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管区“视觉污染”整治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八大峡街道办事处“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根本上解决管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布局不合理、设置过多过滥、档次不高等视觉污染问题,营造特色突出、形象鲜明、格调高雅的城市空间视觉效果,展示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良好形象。(二)基本原则本次集中整治坚持“统一组织、科室联动、属地为主、疏堵结合、依法处置”的原则。二、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八大峡街道办事处“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推进此次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城区管理科。三、整治范围本次“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八大峡管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其中:第5页共5页 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独立设置,或依附于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主要包括:高炮广告、龙门广告、桥体广告、围挡广告、墙体广告、幕墙贴纸、楼顶广告、独立板式广告、电子显示屏、灯杆挂旗、候车亭广告、灯箱广告、亭体广告、车体广告,以及利用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电力设施设置的各类广告等。门头牌匾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办公地点或经营场所建筑物大门上方或两侧,仅用于标识名称的牌匾、字号、标识牌、指示牌、灯箱、霓虹灯等。四、任务分工本次“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主要包括四项工作任务:(一)编制八大峡城市视觉环境整治相关专项规划根据区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八大峡控制性整治详细规划及重要路段、区域(节点)的设置规划。牵头科室:城管科责任科室:各社区、城管科(二)做好相关城市视觉环境规章的落实工作根据区修改完善后的城市视觉环境相关的规章、规范,制定八大峡落实相关规章、规范的具体流程和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牵头科室:城管科责任科室:各社区、城管科(三)清理整治户外广告设施第5页共5页 自2011年12月15日起,对管区已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未经联审许可或超期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一律坚决清理拆除;督促管区及驻管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影响视觉环境的公益性过期广告进行自行拆除;对联审许可、仍在使用期限内,但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进行分类甄别、依法妥善处置。在区总体规划和控制详规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得审批设置新的户外广告,对已超过批准期限的不得办理延续许可手续。牵头科室:城管科责任科室:各社区、城管科、党群科、综治办(四)规范治理沿街门头牌匾根据批准后的市门头牌匾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和市城管办《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辖区范围内的临街门头牌匾进一步整治规范。牵头科室:城管科责任科室:各社区、城管科、经法办五、工作步骤(一)筹备阶段(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20日)各社区和专项任务牵头科室会同相关责任科室,要按照工作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分工和完成时限。各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于2012年1月2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办事处“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1月25日)第5页共5页 以办事处名义召开会议,统一动员部署“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整治通告,告知广大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所有人,配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相关责任科室围绕本科室工作重点,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取得广大市民对“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26日至2012年10月15日)1.2012年4月30日前,编制完成八大峡“视觉污染”集中整治规划及重要路段、区域(节点)的控制性详规,报区整治办公室批准后实施。建立户外广告公开招标、拍卖制度、户外广告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和户外广告安全检测机制。2.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对管区范围内已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普查,建立管理台账和电子档案。3.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对未经联审许可设置或超期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全部依法实施清理拆除。4.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管区临街门头牌匾的统一整治规范。5.2012年10月30日前,依据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完成对经联审许可设置、尚未到期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逐处核查、分类甄别,确定处置方案,依法妥善处置。(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第5页共5页 由办事处“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此次“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以办事处名义召开总结工作会议,通报整治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六、保障措施(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视觉污染”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关职责,负责本管区整治工作的开展。相关责任科室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各社区和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强工作联动和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二)加强财力保障。此次集中行动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主要包括编制分区规划及重要路段、区域(节点)的控制性详规的资金,户外广告拆除、补偿以及门头牌匾规范治理所需以奖代补的资金等。(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社区和相关责任科室要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取得居民群众的支持,为整治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加强监督检查。街道办公室要全程参与整治行动,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认真解决,对解决不及时的,在全办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行为进行行政问责。第5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