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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县江开发区段防洪工程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PYAJJS170601014招标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单位:平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二○一七年六月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1第1章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65开标166评标17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其他内容21第3章评标办法291依据292评标原则293评标组织294评标的程序和内容295、公示33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36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37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49第5章工程量清单57第二卷74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751说明752图纸及其他资料751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卷76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71一般规定772施工临时设施903施工安全措施97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1025施工导流工程1096土方明挖1157土石方填筑工程1218混凝土工程1319砌体工程14810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15511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16612机电设备安装17513房屋建筑工程20214其他202第四卷203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204评审因素索引表20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0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10二、授权委托书211三、投标保证金212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13评审因素索引表215一、施工组织设计217二、项目管理机构表223三、资格审查资料225四、原件的复件...............................................................231五、其它材料2321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1、建设单位: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2、工程名称: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3、工程地点:平阳县鳌江镇4、批准文号:平发改鳌批【2017】4号5、投资金额:工程概算总投资约396.03万元。6、招标内容、范围:本次清淤涉及河道为雁门河桩号0+000--桩号3+078,清淤河长3078m,平均河宽8~32m,向下清淤0.5米及相应的附属工程。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8、工期:90日历天9、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10、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到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11、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12、其它要求:应具有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及时间: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中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7月4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15、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yztb.com建设工程项目窗口中,本项目答疑专区点击(请匿名咨询)。16、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7月4日09:30在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进行报名。注:投标人未办理企业入库及CA数字证书的,报名之前需登陆平阳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带原件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文件资料。相关事宜见“关于办理平阳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库入库及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原剑桥华府));1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日报上发布。19、建设单位联系人:毛先生电话:1395893062020、代理单位联系人:姜先生电话:0577-63672198传真:0577-63672198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6月7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序号资格条件内容一企业1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近3年(2014年4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3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平阳县或温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4拟投入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25万元。5根据温水政发[2014]143号文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温州市水利工程项目投标活动中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6根据温中法【2013】193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二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应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到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4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纪录。3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平阳县或温州市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注:安全员还需提供C证)。6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三其他1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2一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人。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4根据温中法【2013】193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5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地址:温州市平阳县联系人:毛先生电话:1395893062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2号联系人:姜先生电话:0577-63672198传真:0577-636721981.1.4项目名称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1.1.5建设地点平阳县鳌江镇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平阳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1.1.8监理人待定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1.3.1招标范围本次清淤涉及河道为雁门河桩号0+000--桩号3+078,清淤河长3078m,平均河宽8~32m,向下清淤0.5米及相应的附属工程。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财务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少于25万元。业绩要求:1、企业业绩要求:/2、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信誉要求:1、根据温水政发[2014]143号文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温州市水利工程项目投标活动中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4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4、根据温中法【2013】193号文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到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要求:1、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注:安全员还需持有C证)。2、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个,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由项目组其他人员相互兼任。3、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4、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þ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þ不召开1.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线质疑时间:2017年6月7日09:30-2017年6月13日16:30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ztb.com)1.1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答疑书下载时间:2017年6月14日开始下载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ztb.com)1.1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09时30分1.14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þ不允许1.15偏离□不允许þ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投标将被拒绝。2.1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提交质疑,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将答疑结果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公布。对招标文件中存在有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又没有在规定时间提出,由此而导致投标单位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2招标文件的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公布,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公布。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平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并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pyztb.com)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平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2.3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1.1投标文件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þ需要分别成册,成册要求为:第一分册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二分册技术资信标(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3)资格审查资料。(4)原件的复印件。(5)其他材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2、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至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行平阳县支行帐号:95588512030015124803、并应于2017年7月4日09时30分前到达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不得现金解入、禁止使用银行本票、不得通过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备注: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③根据七部委30号令第63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参加投标的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至2016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年份要求5年(201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4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商务标、技术资信标分开密封,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4.1.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封套上应标明“商务标”或“技术资信标”字样。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阳县敖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剑桥华府)二楼。)。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根据平政办〔2014〕132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若企业资质证书上未登记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须携带A类证书复印件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示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除委托(委托书须经公证处公证)企业资质证书上登记的其他负责人之一(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若企业资质证书上未登记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须携带A类证书复印件和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公示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外,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也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如上述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启。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外省单位的委托人还需“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及企业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书(或三级聘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第一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检查,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标)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方式:从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平政办【2011】1号文件要求,按合同价2%存入邮政储蓄银行平阳县支行。缴存账户:平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账号:10027768462001888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2、合同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8%,采用现金形式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3、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4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平阳县工资支付保障金存款通知单(回执)。9.5投诉投诉受理机构:平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招标办)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工程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指:/。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密封要求: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U盘。10.3原件þ提交,且应遵守如下规定:1)“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评标时应对信息进行核对,以投标截止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与评标有关的原件应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需要核查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前提供,否则视为没有原件而不予认可。与评标有关的原件包括:①营业执照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资质证书(该项允许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若资质证书无法反映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职务的,则以“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职务为准);⑤拟派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B类证书;⑥拟派施工现场安全员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⑦“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注册建造师(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和建造师执业章;如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是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项目经理三级证书,则拟派项目负责人不需提供“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页面(最终的完整信息页面)打印件;þ二级建造师可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复印件(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和网址,仅认公告);(参加本次投标的建造师暂不受有效期限制,但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临时执业证的,应具有延期注册信息)⑧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⑨拟派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的上岗证;⑩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主要成员、外地进浙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如有)“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⑪浙江省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报告;⑫“信用浙江”投标企业信用报告概述页打印件(含信用浙江网页标识或网址),并加盖单位法人章。⑬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获奖证书(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⑭如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应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证明该造价师在本单位工作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和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水利造价员提供水利造价员上岗执业证书。□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6份,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本1份。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小写):¥3457983元。(大写):叁佰肆拾伍万柒仟玖佰捌拾叁元整。10.6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投标控制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担保金,担保金采用银行汇款。风险担保金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费用为施工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及安全施工费的合计,在其他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单列,费用不得低于建安工程造价的2%。该费用不作为竞价要求,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上述措施费中的施工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在建安工程单价中不再重复计算。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建筑工地文明标准化施工的通知》、《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10.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8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详见《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浙水建【2016】14号注意事项1、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平政办【2011】1号文件缴纳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投标单位在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蓝田河河道清淤工程、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藕莲河河道清淤工程、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平鳌塘河河道清淤工程4个项目投标活动中已成为其中任意一个项目中标候选人的,不允许再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标活动。特别说明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资料不真实,按下列论处:1、评标过程发现资料不真实,否决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评标后发现资料不真实,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否决其中标资格;3、将其作弊行为上报有关部门。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后收取;由中标人支付。监督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机构:平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招标办)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工北路149-2号(水利大楼)邮编:325400电话:0577-58109672公示评标结束后,将评标结果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合同段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及其最终报价等,公示时间为3日。投标须知的正文与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政发39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款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本次招标工作已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由投标单位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3招标文件的修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分册商务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第二分册技术资信标(1)施工组织设计。(2)项目管理机构。(3)资格审查资料。(4)原件的复印件。(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不是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和风险担保金(如有);(3)投标人具有9.2条款所述情形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规定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由浙江省水利造价员签字并盖执业印章),由水利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应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证明该造价师在本单位工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标记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节、第4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启。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并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验证;(3)宣布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第一家送达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检查;(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8)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限制投标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在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的定标备案手续前,招标人将对拟中标人的以下证书原件进行核验:(1)《安全生产许可证》;(2)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B类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C类证书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人员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上述7项凡一项核验不合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7.1.6出现本章7.1.2项~7.1.5项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招标投标情况和决标结果报平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并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取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其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6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提出书面异议和投诉。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1份,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制版为准。10.3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或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投标控制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担保金,担保金采用银行汇款。风险担保金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退还。10.7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合并发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编号:(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码总数)(条款总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收到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或修改通知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时,适用于本格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五: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六: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单位名称):你方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后的日内到 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七: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号:(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第23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政发39号文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的程序和内容4.1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5)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6)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7)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8)推荐中标候选人;(9)完成评标报告。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2.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的评审:(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造价工程师(或浙江省水利造价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条件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载明的质量目标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工商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企业参加投标的,参加本次开标的委托代理人和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的“在浙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7)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主要技术条款编码、金额、备注等内容的(但按照国家规范所作的修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除外)。(8)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10)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1)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详见第2章9.2款。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文件存在上述串标情况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否决其投标,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1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4.3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4.3.1评标委员会的技术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1)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2)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4)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和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附有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4.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相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相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4.2商务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如下:(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的前提下按招标人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予以否决:(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最低投标评标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评标价8%,且经询标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4.4.3商务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4.5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3分)投标文件的资信评审包括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必须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资质情况。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集体讨论后统一评分。《企业信用报告》最高评分为2分,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最高评分为1分,具体分值见下表。序号内容得分1《企业信用报告》等级2.0AAA2.0AA1.4A0.8BBB级及以下02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2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获奖证书日期1.0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为准)获奖情况(必须为省级及以上的质量奖才能计分)国家级1.0省级、部级0.54.6商务评分(97分)1.评分基准价的确定1)平均报价值的确定: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20家,平均报价值为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中剔除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大于等于10家且小于20家,平均报价值为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中剔除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小于10家,平均报价值为所有通过商务评审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2)评分基准价的确定:平均报价值再下浮X%作为评分基准价。X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在0.5、0.75、1.0、1.25、1.5之中随机抽取确定。2.报价评分值的计算:以评分基准价为基础,将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分基准价比较,计算出偏离基准价的百分数后,再进行计分。1)投标评标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满分(97分)。2)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分。3)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分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2分。以上评分计算过程保留小数3位,第4位四舍五入,最终结果保留小数2位,第3位四舍五入;评分不足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报价评分最低分30分(不得低于30分)。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7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文件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分之和,满分为100分。4.8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综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技术分高者优先。综合评分、报价、资信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决定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有竞争性,则可继续评审;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9评标结果4.9.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9.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的成员同意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4.9.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被否决情况详细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6)其他建议。5、公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将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或投诉。对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及评标结果有疑异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清澄: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投标文件澄清函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按《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4)》执行。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1.1.2.6监理人:(待定)。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1.1.6其他1.1.6.2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同具有相同含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文件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迸人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项目监理部及发包人办公地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本次工程施工,由承包人寻找淤泥堆放地点和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费用已包含在本次预算中,运输路程已按10公里计算,如承包人寻找的淤泥堆放地点大于10公里的,发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运输路程不足10公里的,结算时按实际运距计算。2.8其他义务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1)按本章第4.3条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本章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4)按第15.4条规定,因变更而变动的单价和合价;(5)按本章第15.6款规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6)按第23款约定,索赔的处理。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1)施工用地的平整和使用后的拆除、平整工作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不单独支付,而应在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项目的报价中;(2)承包人的临时设施应按“区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其所需费用应自行考虑列入包干费用中;(3)承包人新建的所有临时设施(设备除外),包括道路、码头、堆场、生产设施、生活设施,其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工程结束(完工验收)后28天内应根据发包人的指示由承包人拆除或无偿移交给发包人,拆除的费用列入包干费用中;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所有的临时设施工程,均由承包人根据施工实际需要和发包人的特别要求自行规划、勘测、设计、建造、维护、保养,相关费用列入包干费用中。其规划设计应经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批准;(5)承包人建造的道路、码头等交通设施应无偿提供给其他参建单位使用。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如下:(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15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由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相关考勤制度由业主另行通知。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任意2个月及以上每月驻工地的天数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章4.6.3款补充: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由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相关考勤制度由业主另行通知。本章4.6.4款补充如下: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每月每人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但扣款最终的累计总全额不应超过5万元。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在工地工作天数由监理人实际考勤记录,相关考勤制度由业主另行通知。监理人或业主检查工程发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未在工地且未提前报告的,在22天中扣;有提前报告的,在允许不在工地的天数(当月日历天数-22天)中扣。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承包人擅自更换的,除每人次需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情节特别严重的,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在合同工程未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发包人、原项目负责人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承包人的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人员擅自调换每一人次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违约金在工程进度付款中扣除。如出现下列几种情况,将对相关人员做清退处理同时将抄报省、市、区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进行记录:(1)正常情况下,一个季度累计缺勤21天或单月缺勤7天或以上的;(2)工作不负责任、业务能力差、工程质量发生严重差错的。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工程设备、材料提供。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的机械、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三无车辆不得进场。6.1.2补充,承包人按发包人指定的区域,修建临时设施,安置临时设备,发包人指定的区域以外的临时占地承包人负责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临时占地由承包人负责复原。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提供,均需由承包人自行提供。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⑴承包人自行协调场外道路及设施;⑵承包人负责场内过境车辆的协调和分流工作;⑶本条⑴~⑵目相关费用计入临时工程费,不再另行计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工程区域内的水文、地质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围堰工程;(6)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9.3环境保护补充以下条款:9.3.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域环境生态保护的规定,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水域的影响。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按浙江省、温州市和平阳县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要求执行。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1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是指施工作业难以正常进行或须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才能进行的气候条件。是指:(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7℃以上;(2)持续低温:连续三日日最低气温-10℃以下;(3)大风天气:施工水域日风力在8级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10级;(4)暴雪天气:日降雪量10mm及以上;(5)流速或波浪:内河3.5米/秒及以上流速,海上2米及以上的大浪和强浪;(6)大雾:定点施工船舶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超过1天;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异常恶劣气候的时间,监理人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和提交的证明予以评定,但在评定时还将考虑按同等标准,用施工期限内其它月份良好的气候的时间予以抵补。恶劣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度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8)若恶劣气候只是对局部工程有影响,承包人应采取合同措施予以弥补,而不能推迟工程的总工期。(9)受本款所述的恶劣气候影响的分项工程,必须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监理人方能考虑延长工程总工期。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自监理开工通知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2000(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7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为/。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砂、碎石、水泥、钢筋、混凝土试块、钢筋焊接试件等,具体按监理人的要求执行。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原条款改为:合同范围内的分类分项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相应单价均不调整。变更项目增减均不得调整措施项目及其他费用。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则该新增或变更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作为暂定价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1)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2)材料预算价格采用投标期基价(投标截止日前1个月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如无信息价,则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材料市场价由相关部门组织询价确定材料预算价格。(3)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有关规定计算。(4)定额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水利部颁布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5)取费费率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取费标准按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6)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暂列金)/(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lO0%。(7)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不做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10%,在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担保)后14内一次性支付。(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工程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工期。(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在本合同支付每一次合同内工程月进度价款时按合同内工程月进度价款的30%扣回,直到工程预付款扣清为止。(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5份,申请单并附农民工资支付到位承诺书及项目管理人员出勤考核汇总表。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细化为:工程进度款按已核完成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其余20%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工程总进度款的90%,财务结算审计(或审价)后累计支付至工程结算款的100%。承包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扣留工程进度款进行发放,并对承包人进行相应处罚。(2)本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17.4质量保证金17.4.1无17.5竣工结算(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5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5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投保内容自行考虑报价,保险费率不低于5‰,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承包人在确定保险人前须经发包人同意。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年,事故次数为1次(不计免赔额);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温州市《关于推进温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规定投保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并将投保证明材料及时报发包人(监理人);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14天内提交;保险条件:满足合同条款的规定。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不可抗力按通用合同条款21.3条的原则处理。22违约22.1承包人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本项增加:(8)承包人未按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9)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在规定期限内上交竣工资料。(10)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月度计划。(11)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任意二个月未按要求到岗的。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本项增加: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承包人发生第22.1.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若发现问题且情节较轻,发包人第一次警告,并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扣除1000至5000元整的文明施工费(具体按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被二次发现问题,扣除5000元整的文明施工费,若再次发生,加倍扣罚。若由于施工不文明、不安全、市场行为不规范等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通报,每次扣除承包人30000元整。(5)承包人发生第22.1.1(9)目约定的违约情形时,上交竣工资料每延迟一天,在应支付工程款内扣罚1000元整,累计扣罚总额不超过50000元整。(6)承包人发生第22.1.1(10)、(11)目约定的情形时,发包人按照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区、市、省级行业主管部门。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仲裁,提交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所在地的仲裁机构。24.2友好解决补充: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24.3争议评审24.3.7补充: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可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进行调解。25合同类型本合同的永久工程除清单中另有说明外,均采用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得调整。临时工程及其他费用采用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安全施工费和预留金由发包人掌握,保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随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支付保险费,承包人应在申请支付保险费时提交的保险单及保险发票。本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定额、标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非强制性文件)调整。b、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或应该能预见的风险。c、现行预算定额或计价规范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内。d、材料价格的正常波动。e、施工期间非连续8小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费用增加。26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遇重大施工技术问题,承包人应组织行业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并计入措施费用。2、承包人一旦选定品牌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产品品质无法达到设计要求、产品生产能力无法跟上工期进度、该品牌无此类产品等理由要求换品牌;当出现不得不更换产品品牌时,该品牌应在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规定的品牌、规格范围内,且发包人需对其进行考察确认,单价不应突破原材料投标报价。3、因重大会议或其它特殊情况,政府部门以任何形式发布相关停工通知的,所有项目必须无条件服从要求进行停工,承包人根据自己施工组织方案充分考虑措施增加费,人员、机械窝工及相关全部费用,在综合单价报价中充分考虑,自行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费用,停工工期予以顺延。4、本工程完工后严禁“三拖”(拖完工验收、拖完工资料、拖工程移交)。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来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27对转包、非法分包的管理本工程严禁转包以及非法分包,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停工、驱逐出现场或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具体处理办法措施由招标人另行制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外,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个月(日历天)。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供参考)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预付款已完成扣清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但本担保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已扣回的金额。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四: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本格式为工程廉政责任书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工程廉政责任书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尚国出境、旅游等。(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问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下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叫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节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1~3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币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第八条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五: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本格式为安全生产协议书标准格式,投标人不需填写)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一条甲方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利安全隐患。第二条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惟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侍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所有施工申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日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大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产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生失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5.1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合同编号:-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水利造价师(或浙江省水利造价员)及执业编号:(签字)编制时间:注:水利造价师签字的,应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后附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公布的证明该造价师在本单位工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浙江省水利造价员签字的,应加盖执业印章。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投标总价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合计注:不允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中增加优惠一栏,应在单价中优惠(或如有优惠,应说明优惠方案)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设备费安装费设备费安装费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设备费安装费设备费安装费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单价组合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砼(砂浆)强度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每m3砼材料预算量单价(元/m3)补差(元/m3)备注水泥(kg)砂(m3)石子(m3)水(m3)……(单价)(单价)(单价)(单价)(价差)(价差)(价差)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元)材料补差备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合计补差人工(工日)汽油(kg)柴油(kg)电(度)风(m3)水(t)木柴(kg)小计(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单价计算表单价序号项目名称定额编号施工措施定额单位编号工料名称单位单价(元)工料定额合价(元)直接工程费小计措施费间接费利润人工补差材料补差税金合计单价备注:如采用非水利定额编制报价的项目,也可以采用其他相应格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表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供应方式、相应价格,采用计算书的形式表述。如采用外购的,本表可不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项目及标段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备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及其他资料1说明本招标文件所附的全部图纸及其他资料均为招标阶段的中间成果,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2图纸及其他资料另册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卷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一般规定1.1工程说明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位于平阳县鳌江镇。1.1.1工程范围:(1)工程内容:本次清淤涉及河道为雁门河桩号0+000--桩号3+078,清淤河长3078m,平均河宽8~32m,向下清淤0.5米及相应的附属工程。(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1.2.1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的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1.2.2发包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①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款支付;②其他按合同规定应属发包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3.1发包人负责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2条签订的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2)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3.2发包人供图计划(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2)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并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3)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5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1.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1.3.4施工图纸的修改(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按上述第1.3.3条的规定提交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3)若因施工情况紧急,监理人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签发修改施工图纸,可以临时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但应在此后的合理时限内补发正式施工图纸。1.4承包人提交的文件1.4.1承包人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4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编制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包人文件提交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人。承包人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本章第1.4.2~1.4.5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1.4.2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图纸和文件(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临时工程项目,应在该项目开工前7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及其设计依据,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提交的上述临时工程项目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所有图纸。文件和影像资料等,其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4.3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0.1款要求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采用关键线路法编制网络图。网络图应包括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逻辑和协调关系;3)持续时间;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7)主要项目施工强度曲线;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1.4.4施工总布置设计(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2章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和第4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1.4.5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1)承包人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7天,编制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监理人应在收到文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提交的施工方法和措施,应包括施工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文件。1.4.6承包人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文件,应在收到文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按此执行;或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7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栏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提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均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按上述第1款规定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1.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由监理人按以下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1)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验单以及其它有关图纸、文件和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以及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并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与监理人共同核对每批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并作好记录,共同验点入库。(2)不合格材料的处理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清除或返工至合格为止。(3)代用材料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将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1.5.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将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责任。1.5.3承包人施工设备(1)承包人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设备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1)新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新购置主要施工设备的订货协议复印件;2)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3)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2)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须进行试运行,确认其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清单,仔细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的要求,监理人有权索取必要的施工设备资料,如发现进场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责令撤换。1.5.4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6进度计划的实施1.6.1施工总进度实施措施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本章第1.4.3条要求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施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实施措施应说明以下内容:(1)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年、月工程量计划和各年度形象面貌。(2)主要物资材料使用计划及主要材料订货安排。(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和劳务计划。(4)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5)其它说明。1.6.2月、周进度报告(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5)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1个月劳动力的数量);6)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7)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8)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处理情况);9)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2)承包人应在每周进度会议上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周进度报表,其内容包括:1)上周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统计;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上周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3)下周计划完成的工程量;4)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1.6.3进度会议(1)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和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合同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等问题,以及与其它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2)承包人应在每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1.7工程质量的检查、检验和验收1.7.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本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其内容包括:1)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框图;2)质量检查的岗位设置及检查人员名单;3)各主要工程建筑物施工,以及各施工工种的质量检查程序;4)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程序;5)质量检查记录及验收单格式。(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批准的格式,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3)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约请监理人共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检查,做好质量事故检查的同期记录和事故处理的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交监理人。1.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监理人为检查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质量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等,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提供。(2)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或在现场钻取试件,并使用承包人的测试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监理人还可要求承包人进行补充的试验检验。1.7.3发包人的完工预验收(1)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和有关部门,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完工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均应在检查验收单上签字后,作为工程完工预验收资料。(2)承包人完成每项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后,发包人和(或)监理人应组织承包人及有关各方进行完工预验收。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与完工验收要求,整编好验收资料,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后,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8验收1.8.1专项验收(1)专项验收是指与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对外永久交通、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通航等的专项工程验收。(2)专项验收可与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内容可参照本章第1.9.3条的要求进行。(3)回填标高不作为验收标准。1.8.2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30号令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2)各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该项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3)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整编以下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发包人,其内容包括(不限于):1)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2)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查记录;3)施工过程中,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变更文件及资料;4)质量事故记录以及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缺陷处理报告;5)施工过程中,对验收工程质量的专题评定报告;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质量监督机构签认的质量鉴定报告和有关文件;7)验收工程施工期的安全监测成果;8)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它竣工验收资料;(4)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合格,并已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5)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发包人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国家主管部门主持、发包人组织进行。1.9工程量计量1.9.1说明(1)本合同工程项目应按本合同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第17条的约定进行计量。计量方法应符合本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2)承包人应保证自供的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超出施工图纸所示和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均不予计量。(4)根据合同完成的有效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计算,或采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秤量,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当分次结算累计工程量与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不一致时,以按完成施工图纸所示及合同文件规定计算的有效工程量为准。(5)分次结算工程量的测量工作,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必要时,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对结算工程量重新进行复核测量,并由监理人核查确认。1.9.2重量计量(1)按施工图纸所示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或千克为单位计量。(2)凡以重量计量并需秤量的材料,由承包人合格的测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秤量设备,根据合同约定,在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秤量。1.9.3面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1.9.4体积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1.9.5长度计量按施工图纸所示施工轮廓尺寸或结构物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1.10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1.10.1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正。1.10.2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新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均标有出版年代,引用截止期为2009年底,应用时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1.11工程保险1.11.1投保险种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约定投保以下险种:(1)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2)人员工伤事故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3)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各自管辖的人员投保);(4)第三者责任险(按各自管辖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名义投保);1.11.2保险费用(1)若本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1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在本章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报。若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则承包人不需列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承包人人员的工伤事故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应由承包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2款、第20.3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为全部现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并按本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3)承包人管辖区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应由承包人,根据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4款约定的责任和内容与本章《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专项列报。1.12工程价款支付方法1.12.1单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单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支付。1.12.2一般总价支付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所有工程项目,发包人均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不包括以总价形式列报的暂列金额)的总价支付。1.12.3特殊约定的总价支付项目(1)保险费发包人按本章第1.12节规定支付。(2)其它费用承包人按本章规定完成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有关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本节完)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施工临时设施2.1一般规定2.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等全部工作。其工作项目包括:现场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施工通信、施工排水、砂石料料物开采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机械修配厂、加工厂、仓库、存料场、弃料场以及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等。2.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负责本工程的现场施工测量和现场试验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测量和试验成果负全部责任。(2)承包人应负责修建完成本章第2.4~2.15款所列的各项施工临时设施,并在各项永久工程建筑物施工前,完成全部施工临时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交通规划及本章第2.4款的规定,负责场内施工临时道路及其交通设施、设备的设计、施工、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和维护。(4)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5~2.9款的规定,负责设计和配置施工供水、供电、供风、通信等施工临时设施。(5)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10~2.14款的规定,负责设计、建造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钢筋加工、机械修配加工、汽车修理保养、仓储设施、弃渣场等的临时生产设施。(6)承包人应按本章第2.15款的规定,负责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等临时设施的规划、布置、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对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物的使用安全负责。2.1.3主要提交件承包人应按本章第1.4.2项,以及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和本章第2.4~2.15款的规定,编制各项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施工临时设施布置图;(2)施工工艺流程和(或)施工程序说明;(3)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4)施工期运行管理方式。2.1.4引用标准(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2现场施工测量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8.1~8.4款的规定执行。2.3现场试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4.2款、第14.3款的规定执行。2.4施工交通2.4.1场内施工道路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合同施工区内自发包人提供的道路至各施工点的全部施工道路、桥涵、交通隧道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管理和维护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2.4.2场外公共交通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7.3~7.5款的规定执行。2.5施工供电2.5.1施工电源(1)施工用电由承包人与当地供电部门协商,可就近引接到施工场地供配电所。承包人按市场价格向供电部门缴纳用电费用。(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管理和维修由发包人施工电源输出端的接口处至所有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配电所及其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3)承包人应为其出现停电事故后急需恢复用电的重要工程部位(如地下工程照明和排水、基坑抽水、补救中断的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温控冷却水、办照明等)配备一定容量的事故备用电源,为紧急供电之用。2.5.2施工用电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末、每季开始前14天向监理人提供下一年、各季度和各月的施工用电计划,并按监理人批准的用电计划执行。2.6施工供水(1)施工用水由承包人结合工程现场条件和当地实际情况自行解决,水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报价。(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总布置的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施工区和生活区的供水系统,包括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和水处埋设施等。(3)承包人应负责问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水,包括引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办公地点和生活区的引水、储水和水处理设施及其设备、设施的施工、安装和日常维修等工作。上述供水设施建设相日常供水费用包括在供水项目的总价内。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为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和生活用水方便,具体提供措施和收费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2.7施工供风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施工供风,包括负责施工供风系统的设计、建造、运行管理和维护。2.8施工照明(1)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相关的道路、桥涵、交通隧道(包括施工支洞)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各地下洞室施工作业区照明度应符合《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第12.3.10条的规定。(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为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施工和生活用电提供方便。2.9施工通信(1)承包人应自行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施工现场内部的通信服务设施。承包人应为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使用其内部通信设施提供方便。2.10砂石料场开采加工系统2.10.1承包人自建砂石料加工系统(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砂石料,并负责砂石料加工系统的设计和施工以及开采加工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护。(2)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种砂石料和土料的需用量确定各项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进行加工、储存和供料平衡,并应满足高峰用量的要求。2.10.2承包人市场采购砂石料(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砂石料,并负责砂石料的选择、采购、运输、储存和保管等。(2)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种砂石料和土料的需用量确定市场采购计划,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完善采购渠道,满足高峰用量的要求。所购砂石料质量需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2.10.3发包人提供砂石料(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砂石料。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对发包人提供的砂石料进行抽样检验,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2)承包人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在每年底前28天和每月底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下一年度和下一月度的砂石料需用计划。经监理人确认后,作为供货人供应砂石料的依据。(3)若供货人延误供应砂石料,应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承担延误供货的责任,承包人有权根据对其工期的影响和工程损失情况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11混凝土生产系统2.11.1承包人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1)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自建混凝土生产系统,则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规划,进行混凝土生产系统(包括混凝土骨料储存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包括场地的开挖、回填与平整)、棍凝土浇筑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以及混凝土骨料储存和混凝土的拌和、运输等。承包人的混凝土生产系统还应做好场地排水和弃渣处理,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2)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温控要求,负责混凝土制冷(热)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并负责制冷(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2.11.2承包人购买商品混凝土(1)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购买商品混凝土,则承包人负责商品混凝土的采购、运输、储存等,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所购混凝土质量需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要求,择优选择,并配合监理对混凝土进行相关检验等。(2)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温控要求,负责混凝土制冷(热)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并负责制冷(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等。2.11.3发包人供应混凝土(1)发包人可问承包人供应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混凝土,并与承包人签订混凝土供货协议。但发包人应对其混凝土的供货质量和供货进度承担责任。(2)承包人应对拌和混凝土的水泥、砂石料、掺合料,以及混凝土的质量进行试验和抽样检验,若抽样检验结果证明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有权拒绝接受。(3)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每年底前天和每月底前5天向监理人提交下一年度和下一月度的混凝土需用计划。经监理人确认后,作为发包人提供混凝土的依据。若承包人未按规定提交混凝土需用计划,则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影响施工的责任。(4)若发包人延误供应合格的混凝土,应由发包人承担延误供货责任,承包人有权根据对其工期的影响和下程损失情况向发包人提出索赔。2.12临时工厂设施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进度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修建以下临时工厂设施,并在各工厂设施施工前,将临时工厂设施的设计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1)钢筋加工厂;(2)木材加工厂;(3)混凝土构件预制工厂;(4)机械修配工厂;(5)汽车保养站;(6)压力钢管和钢结构加工厂(包括预装配场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13仓库和堆、存料场(1)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修建本工程的仓库和堆、存料场,并在开始施工前,将仓库和堆、存料场的设计图纸与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各项材料和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和维护。(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储存炸药、雷管和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和修建,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2.14弃渣场弃渣场由承包人与当地协调,协调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在弃渣场周围及场地内设置防洪和排水设施,防止冲刷弃渣,造成水土流失。2.15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2.15.1承包人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其施工需要的全部临时生产管理与生活设施的设计、建造及其设备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护等。(2)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28天内,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规划总布置,向监理人编制一份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的布置和房屋建筑物设计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2.15.2发包人提供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发包人可将已建成的办公管理和生活房屋建筑及其设施提供给承包人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签订协议。2.16计量和支付2.16.1现场施工测量现场施工测量(包括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测设的施工控制网、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等)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6.2现场试验(1)现场室内试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现场试验室的建设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单价申,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现场工艺试验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现场生产性试验。除合同约定的大型现场生产性试验项目由发包人技《工程量清单》所列项日的总价支付外,其他各项生产性试验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6.3施工交通设施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场内施工道路的建设和施工期的管理维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场外公共交通的费用,除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为场外公共交通修建和(或)维护的临时设施外,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外的一切交通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承包人承担的超大、超重件的运输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超大、超重作的尺寸或重量超出合同约定的限度时,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6.4施工及生活供电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用电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5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6施工供风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供风设施的建设、移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7施工照明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照明设施的建设、移置、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8施工通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现场施工通信和邮政设施的建设、移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9砂石料生产系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砂石料生产系统的建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10混凝土生产系统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混凝土生产系统的建设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11附属加工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附属加工厂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16.12仓库和存料场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仓库或存料场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13弃渣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弃渣场的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14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的建设、移设、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16.15其它临时设施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其他临时设施,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这些设施的建设、移置、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相应永久工程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施工安全措施3.1一般规定3.1.1应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等,包括创建文明工地,作业环境安全保护,施工安全监测、监控及施工安全的防控等。3.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的约定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本规程》(SL398-2007)的规定履行其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职责,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负责。(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设施,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全体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3)承包人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内容,编印安全保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培训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4)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2~24小时内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5)承包人应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承包人应对其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6)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的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作好安全记录。(7)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积极创建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文明施工。3.1.3主要提交件(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14天,编制一份文明施工及创建标化工地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14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规规章,以及本章第3.2.1项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一份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应在每年、每季和每月的进度报告中,按本章规定的各项安全工作内容,详细说明本工程安全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评估、监控和整改,以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记录。3.1.4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1)《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9)《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10)《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3.1.5引用标准(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l1)。(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4)《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5)《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l)。3.2文明施工措施3.2.1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提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六牌一图”(概况、名单、安全、文明、消防、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总平面图)、现场标牌(安全警示标志、文明标识、宣传标语等)设置,围护设施(围墙、围挡、彩条布固栏等)、场容场貌整洁(清扫、清洗、绿化等),现场地面整治及创建标化下地的措施计划等。3.2.2六牌一图六牌一图(概况、名单、安全、文明、消防、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总平面图)应设在项日部及其他醒目位置,尺寸不宜过小。3.2.3现场标牌(1)安全警示标志垃设置在施工现场事故易发地,规格建议为宽12Ocm,高9Ocm。(2)安全警示标志应按监理人指示补充或更换失效的标志。(3)现场标牌中需公布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3.2.4围护设施(1)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需尽量修建维护设施进行封闭施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围护设施需满足安全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3施工安全措施3.3.1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提交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作业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及用具、装备,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监测、监控,特殊安全作业防护用品、救生设施、防毒面具、有毒气体检测仪器,安全警示、安全保卫设施,以及防洪、防火、防毒、防噪声、防爆破烟尘、救护、警报、治安和炸药管理等。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还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附录1、附录J的规定。并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分析、评估、监控和整改。3.3.2劳动保护(1)承包人应定期向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发放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等。(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的规定。3.3.3伤病防治和卫生保健(1)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施工人员的伤病防治和卫生保健工作。(2)施工人员进入生活区和作业面前,应对环境进行卫生清理,以及采取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措施,并对饮用水进行消毒。(3)及时做好病源和疫情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感染源和感染者。(4)职工食堂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5)所有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一律不得从事易于使该病传播的工作。3.3.4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承包人运输和存放爆破器材,应遵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8.3.3条、第8.3.4条的规定;油料的运输和管理应遵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11.5节的规定。3.3.5照明安全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洞室的施工作业区、运输通道应布置照明设施符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5.9~4.5.14条的规定。3.3.6接地及防雷装置接地及防雷装置应符合《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2节接地(接零)与防雷规定的要求。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防雷装置。3.3.7防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承包人应遵守《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SL378-2007)第11.3节防尘、有害气体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3.8爆破作业安全(1)承包人的施工爆破作业应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1)及国家有关爆破安全管理的规定。承包人应对爆破造成的工程和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2)对实施电引爆的作业区,承包人应采用必要的特殊安全装置,以防止暴风雨时的大气或邻近电气设备放电的影响。特殊安全装置应经过试验证明其确保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3)当承包人的现场爆破作业对其他承包人的施工造成干扰及影响临近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时,应由监理人协调解决。现场爆破时,各方均应服从爆破作业指挥人员的命令。3.3.9消防(1)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负责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承包人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2)承包人应按《水利水电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5节的规定,建立现场消防组织,配置必要的消防专职人员和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在现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防火警示标志,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3)承包人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训练,消防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4)承包人应制定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制度,划分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区。承包人的消防专职人员应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以及办公与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特别是用电安全。3.3.10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1)承包人应做好水情和气象预报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地方主管水文、气象预报工作的部门获取工程所在区域短、中、长期水文、气象预报资料。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立即采取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2)每年汛前,承包人应编制防洪度汛预案,并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6节、第3.7节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减灾措施。3.3.11安全标志(1)承包人应按《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的要求,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标志,其标志类型包括:1)禁止标志。2)警告标志。3)指令标志。4)提示标志。(2)承包人应负责保护施工区内的所有标志,并按监理人指示补充或更换失效的标志。3.3.12施工安全监测有关施工期的安全监测详见本技术条款第25章。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4应急救援措施3.4.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承包人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紧急调动应对人员,救援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2)发生事故后,承包人应按应急救援要求,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及时将应急救援的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3.4.2伤亡事故处理(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生产人员或第三者人员的伤亡事故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5款的约定,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监理人。(2)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大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发包人和当地政府的安全管理部门,并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助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事故。(3)事故处理结案后,承包人应向公众张榜告示处理事故结果。3.4.3预防自然灾害措施(1)施工期间一旦发生洪水、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预兆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确保工程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立即按其安全职责分工,组织人员、设备和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及时消除隐患,划定警戒范围,并在最短时间内组织好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承包人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做好现场标志和书面记录,绘制现场简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待事故调查部门有明确指令后,才能清除事故现场。3.5计量和支付承包人按本章第3.2款、第3.3款、第3.4款要求进行的,措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应在《工程量清单》以安全施工费用总价形式专项列报。安全施工费的使用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预算,经监埋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4.1一般规定4.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生产、生活污水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疾病预防、疫情控制、环境风险应急措施、水土保持、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农田复耕与植被恢复等。4.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照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2)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线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必须尽力加以保护。承包人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及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责任。4.1.3主要提交件(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承包人在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合同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如下:1)承包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2)承包人对生活垃圾、粪便处理措施。3)办公、生活场所清洁措施。4)施工生产废水(如基坑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机修废水等)处理措施。5)施工区扬尘、粉尘、废气的处理措施。6)施工区强光、噪声控制措施。7)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8)人群健康保护措施。9)本工程存料场、弃渣场的挡护工程、坡面保护工程和排水工程。10)环境风险应急措施。11)施工辅助生产区(如混凝土系统、砂石加工系统的生产区及加工场等)、工程枢纽施工区、施工生活营地等所有场地周边的截、排水措施,开挖边坡支护措施、挡护建筑物的排水措施等。12)施工区边坡工程的水土保护措施。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3)完工后场地清理及农田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将污水、废水处理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计划及维护系统的运行措施等生产废水处理的专项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3)验收报告和资料:l)环境保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2)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检查及验收报告。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4.1.4引用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4.1.5引用标准(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9)《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1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1995)。4.2施工环境保护4.2.1生活供水及生活废水处理(1)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应符合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规划规定的排放要求,或应遵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规定,不得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或间接排人河流水体中,或造成生活供水系统的污染。4.2.2生产废水处理(1)基坑排水的排放口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靠近河流中的流速较大处,以尽量满足水质保护要求。基坑的经常性排水,应在基坑排水末端设沉淀池,排水量视沉淀池水的浑浊程度而定,做到蓄浑排清。尽量控制水体pH值接近中性时排放。(2)砂石料开采加工、混凝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生产系统等的废水处理应实行雨污分流,建立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将各生产系统经常性排放的废水统一收集处理。(3)废水处理系统排出的污泥需进行必要的脱水(或沉淀)处理后,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防止污泥进入排水系统或排人河道。(4)机修及汽修系统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应建立专用的废水收集管道,对含油较高的机修废水应选用成套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油水分离,不得任意设置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污口。(5)混凝土浇筑面的冲洗、冲毛废水,以及灌浆工作面冲洗岩粉的污水和废弃浆液应由专设的沟道集中排放,严禁污水漫流。4.2.3施工区粉尘控制(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设备类型和施工方法制定除尘实施细则,提交监理人批准。(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除尘实施细则,随时进行除尘措施的检查和检测。检查和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保证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空气中允许粉尘浓度限值控制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表3.4.2规定范围内。(4)承包人制定的除尘措施,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4.3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做到:1)施工期间,除尘设备应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2)选用低尘工艺,钻孔要安装除尘装置。3)混凝土系统配置除尘装置,及时更换和修理无法运行的除尘设备。4)承包人不得任意安装和使用对空气可能产生污染的锅炉、炉具,以及使用易产生烟尘或其它空气污染物的燃料。5)散装水泥、粉煤灰、磷矿渣粉应由封闭系统从罐车卸载到储存罐,所有出口应配有袋式过滤器。6)承包人应经常清扫施工场地和道路,向多尘工地和路面充分洒水。7)施工场地内应限制卡车、推土机等的车速以减少扬尘;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物料的敞篷运输车,其车厢两侧及尾部均应配备挡板。运输粉尘物料应用干净的雨布加以遮盖。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洞内施工的液压钻、潜孔钻等应设有收尘装置,钻进不起尘,地下洞室的钻进工作面应设置有效的通风排烟设施,保证洞内空气流通。4.2.4施工区噪声污染控制(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根据批准的降低噪声的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噪声的检查和监测,检查和监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4.4条的规定,控制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地点噪声级卫生限值。(3)生活区噪声声级的限值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表3.2.8的规定。4.2.5固体废弃物处理(1)承包人应负责对其施工场地以及生活区范围内的生产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填埋,并应设置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及时清扫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指定地点。(2)生产垃圾中的金属类废品,应由承包人负责回收利用。(3)承包人应按指定的渣场弃渣,弃渣场应采取碾压、挡护或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理。(4)对施工中难以避免滑入河道的渣土、因施工造成的场地塌滑与泥沙漫流等问题,应根据监理人指示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5)废弃混凝土应运至专设的弃料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任意弃置。4.2.6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的管理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11.3.1条、第11.3.2条的规定。4.3生态环境保护4.3.1陆生动植物及资源保护(1)承包人因工程施工需要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进行砍树、清除表土和草皮时,必须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规划要求进行。(2)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发现国家保护级的鸟巢、受保护动物和巢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3)承包人在施工区附近的水域,发现受保护的鱼类应立即报告监理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禁在施工区以外的保护林区捕猎野生动物。4.3.2景观与视觉保护(1)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施工场地附近的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温泉等的景观免受工程施工的影响。(2)承包人应做好生活营地周围的绿化和美化工作,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修建的各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与周围环境协调。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4水土保持4.4.1执行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负责实施本合同责任范围内(包括施工开挖的场地、生活区、施工道路和渣场等)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在工程结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整治。4.4.2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1)承包人应做好场内道路上下边坡水土流失的防治工程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和渣场的冲刷。(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做好料场、渣场的挡护、排水等工程措施和植物种植保护措施,并负责料场和渣场施工期的维护管理工作。(3)承包人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堆放开挖料和弃渣,并在其堆放场地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4)承包人应保护施工场地周边的林草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水库、渠、塘坝、梯田和拦渣坝等),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4.5环境清理4.5.1环境清理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制定一份环境清理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环境清理范围(包括本合同施工场地及施工场地以外遭受施工损坏的地区);(2)环境保护辅助工程设施;(3)植被种植措施。4.5.2环境清理(1)在每一施工作业区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拆除各种临时建筑结构和各种临时设施(包括已废弃的沉淀池和临时挡洪设施等)。(2)完工后,承包人应按计划将所有材料和设备撤离现场,工地范围内废弃的材料、设备及其它生产垃圾应按环境规划要求和(或)监理人指示的方式处理。(3)对防治范围内的排水沟道、挡护措施等永久性水土保持设施,应在撤离前进行疏通和修整。按合同要求拆除和撤离的其它设施和结构应及时清理出场。(4)承包人应有责任保证其种植的林草按《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第7.2.2条第2款规定的“林草恢复期”内成活。(5)占用耕地的料场,应在开采前将剥离的耕植土妥善堆存保管,完工后将其返还摊铺,还田复耕。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6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4.6.1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检查和验收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临时设施投入使用前,应由监理人会同环保部门代表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环境保护临时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为上述检查和验收提供以下资料:(1)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2)各项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布置图;(3)施工质量检查记录;(4)生活和生产供水水质、污水和废水处理水质,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效果等的检验和实测资料。4.6.2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本章第4.2~4.5款所涉及的本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包括为环境清理修建的永久性设施,均应由监理人会同环境保护部门代表与承包人共同按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为上述永久性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提供以下资料:(1)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各项工程布置图;(2)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3)植被种植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检查验收记录;(4)“林草恢复期”内,各区植被的维护管理措施。4.6.3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上述条款所列的全部永久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项目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向发包人提交要求对全部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和设施进行完工验收的申请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环境保护部门代表共同进行完工验收。承包人应为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供以下资料:(1)各项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竣工图及其有关的竣工资料;(2)各项永久性环境保护工程的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鉴定成果;(3)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验收资料。4.7计量和支付(1)承包人按本章要求进行的,施工现场为达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各项施工环境保护费,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2)河床基坑的废水处理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3)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水土保持的其他工程项目(如渣场和场内交通工程防护和水土保持设施、林草植被种植措施等)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水土保持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应包括承包人完成相应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施工期监测等工作所需全部费用。(4)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其他水土保持措施,承包人完成这些措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和施工期监测等工作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5)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以总价形式专项列报的“水土保持专项措施费”,应按计划实施并经监理人检查确认后,由发包人按项审批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施工导流工程5.1一般规定5.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主体工程的施工导流工程,包括施工导流挡水和泄水建筑物、截流、度汛、基坑排水、通航、下闸及封堵和施工期下游供水的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5.1.2承包人的责任(1)按本合同确定的施工导流方案、导流洪水标准与施工控制性进度,编制本工程施工导流的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2)按批准的施工导流措施计划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负责完成以下各项工作:1)完成本章第5.1.1项所规定的施工导流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2)保证永久建筑物在干地施工的措施。3)按合同约定,负责提供导流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包括材料和设备的试验、检验,以及设备的运行和维护。(3)协助发包人安排好施工通航和施工期下游供水。(4)导流期间,当河道的天然来水流量小于或等于本合同规定的导流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时,承包人应对导流工程的施工安全承担责任。(5)当施工期内,遭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采取应急措施,进行防洪防灾的抢救工作。5.1.3主要提交件(1)导流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施工导流建筑物开工前28天,按本章第5.1.1项规定的导流工程项目,编制导流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截流试验报告和截流施工措施方案。2)基坑排水措施。3)防洪和安全度汛措施。4)下闸封堵措施。5)导流工程施工进度计划。6)监理人要求其他补充措施计划。(2)导流建筑物施工图纸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导流建筑物施工前28天,承包人应将其负责提供的导流建筑物施工图纸,提交监理人批准。(3)安全度汛措施计划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每年汛期前,将该年度的安全度汛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截至度汛前工程应达到的度汛形象面貌。2)临时和永久工程建筑物的汛期防护措施。3)防汛器材设备和劳动力配备。4)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度汛防护措施。5)临时通航的安全度汛措施。5)遭遇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度汛措施。6)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施工度讯资料。(4)施工期临时通航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施工期临时通航开始前,将施工期临时通航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5)截流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截流前,将截流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截流施工进度。2)截流时段、截流方式(如立堵、平堵或两者兼有)、截流落差、截流戗堤轴线位置截流水力参数。3)供料的料源、备料场地储量,各种截流抛投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备料情况。4)截流材料抛投的运输设备配置和运输道路情况。5)截流过程水力参数的测试安排。6)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截流资料。(6)下闸封堵和水库蓄水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下闸封堵前,将下闸封堵和水库蓄水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应完成的工程形象面貌。2)封堵闸门和启闭机的试运行计划。3)下闸封堵前的库区施工场地清理和验收计划。4)下闸封堵前,观测设备的观测初始值。5)下闸封堵施工措施(如导流隧洞、导流底孔等的封堵措施)。6)下闸封堵后的下游供水措施。7)水库蓄水(或水库分阶段蓄水)计划。5.1.4引用规章及标准(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2)《防洪标准》(GB50201-1994);(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7)《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技术规范》(SL174-1996)。(8)《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1994)。(9)导流工程项目的专项技术涉及其他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5.2施工期导流控制标准5.2.1施工导流及度汛标准承包人应按不低于设计规定的临时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进行导流工程建筑物的设计。本工程新建施工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4级,相应的设计洪水标准采用汛期10年一遇。5.2.2临时通航、下游供水(1)施工期临时通航要求:/。(2)下游供水要求:/。5.3截流5.3.1截流设计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及水文气象资料,并结合模型试验成果,以及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详细的截流设计,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截流时段、截流方式(包括龙口位置选择、断面形式及进占方式)、截流落差、截流戗堤轴线位置、水力参数、截流抛投材料的品种和数量、料源、备料场地、主要施工运输设备和运输道路等。5.3.2模型试验论证对大型或重要工程,承包人应进行截流水工模型试验,提交监理人批准,其试验项目包括截流流量选择、龙口尺寸和截流戗堤位置、落差和流速,护底方式、抛投强度、各品种投料数量和顺序、龙口合龙时间,以及配备的测试仪器设备等。5.3.3临时断航在截流期间,对有通航要求的河段,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并配合地方交通部门和灌溉部门,妥善安排好短期断航事项,尽量缩短临时断航时间。5.4导流建筑物设计与施工5.4.1导流围堰(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进行导流围堰的施工。各种建筑物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按本技术条款各有关章节的规定。(2)围堰的上升速度应满足安全度汛标准,以及施工进度各时段的挡水要求,并应在各种运行水位工况下保证已施工堰体的稳定和安全。(3)围堰拆除: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指定的拆除范围和监埋人指示及时拆除,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4.2导流建筑物封堵(1)导流建筑物的封堵应按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2)施工导流期结束后,承包人应尽早封堵与永久性水工隧洞相连接的导流隧洞部位,并应在导流隧洞结合段的上游侧进行封堵。5.4.3导流底孔及未完坝段(或缺口)过水导流底孔、未完建永久建筑物过水坝段(或缺口)的施工技术要求应遵守本技术条款各专项技术章节的有关规定。5.5基坑排水5.5.1基坑初期排水承包人应负责围堰截流闭气后的基坑初期排水,初期排水量可根据围堰闭气后的基坑积水、抽水过程中围堰和基础渗水量、堰身和基坑覆盖层含水量及可能降雨量进行估算,初期排水时间应按基坑边坡的水位允许下降速度控制。5.5.2基坑经常性排水承包人应负责排除基坑内施工期的围堰渗水、基础渗水、降水和施工废水,以及不能从施工场地地表排水系统排除而进入基坑的地表汇水,经常性排水措施计划应提交监理人。5.5.3基坑排水设备承包人应负责提供基坑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所需的全部排水设备和设施,并负责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维修。承包人应保证基坑排水设备不间断持续运行,配置应急的备用设备和设施(包括备用电源),避免造成基坑积水而延误工期。5.6安全度汛(1)每年汛前,发包人应会同承包人对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和工程应达到的施工面貌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度汛安全。(2)每年汛前,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安全度汛措施,备足防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5.7下闸封堵和下游供水(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下闸封堵措施,在规定期限进行下闸封堵。(2)在导流泄水建筑物进口闸门下闸后(或封堵完毕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下游供水措施向下游供水。5.8施工期临时通航(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承担各施工导流期的航运过坝工作,并采取措施保证施工期通航安全。(2)在下列条件情况下允许短暂断航:1)主河床截流期:得到监理人批准,允许主河床在截流过程中短暂断航/小时。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下闸封堵期:当临时通航设施已被封堵,而永久通航设施因库水位尚未达到航运水位,可允许短暂断航/小时。3)上述断航措施的费用补偿由发包人另行安排。5.9质量检查和验收5.9.1导流建筑物的质量检查本工程的围堰、导流隧洞和明渠、导流底孔建筑物以及临时通航和下游供水建筑物等的土石方开挖、支护工程、土石方填筑工程、地基防渗工程、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及钻孔灌浆工程等,应按本技术条款各专项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5.9.2主河床截流前验收主河床截流前,应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6.2.2~6.2.4条的规定进行主河床截流的阶段验收。5.9.3水库蓄水前验收(1)水库蓄水前,工程建筑物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工程建筑物的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已达到下闸封堵和安全度汛的要求,永久挡水建筑物下闸封堵水位以下部位已验收完毕,永久泄水建筑物已建成和验收合格。2)工程施工面貌应达到下闸封堵后不影响未完工程建筑物的后续施工。3)永久工程建筑物和导流工程的各项闸门和启闭机及其控制系统已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安全操作要求。必要时,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闸门和启闭机的试运行,试运行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永久建筑物的安全监测仪器和设备,均已按本技术条款要求埋设和调试完毕,并已取得施工期初始观测数据。5)水库蓄水位以下的库区工程和移民已完成,库区清理完毕,库区文物古迹的挖掘和迁移保护工作已妥善解决,近坝区的地形测量已完成。6)水库蓄水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渗漏、浸没、滑坡、塌方等已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2)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6.3.2~6.3.5条的规定进行水库蓄水前的工程验收。5.10计量和支付(1)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截流方案设计、材料制备与运输、截流施工和水情观测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工程截流”项目的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截流模型试验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3)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基坑排水工作(含基坑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4)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期防洪度汛相基坑排水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具体约定,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分年度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临时导流泄水建筑物的建设和拆除(或封堵)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临时导流泄水建筑物的运行维护费用包含在“施工期安全防洪度汛”项目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6)施工期临时通航费用(包括断航期内的补偿费用)和向下游供水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导流泄水建筑物的永久或临时闸门及其启闭机的安拆和建设期运行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土方明挖6.1一般规定6.1.1应用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永久和临时工程建筑物的基础、边坡、土料场和砂石料场、石料场及其覆盖层等的明挖工程。(2)本章不包括膨胀性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特性的土方工程。6.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建筑物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进行开挖施工。(2)承包人应对开挖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事先做好安全清理和支护。(3)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必须采取可靠的施工措施,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4)承包人应在开挖的危险作业地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1.3主要提交件(1)开挖放样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3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提交监理人批准,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2)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编制土方明挖工程的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图)。2)开挖程序与开挖方法。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开挖边坡的排水和边坡保护措施。5)土料利用和弃渣措施。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7)主要开挖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等。6.2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开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区域地表。6.2.1植被清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在场地开挖前,承包人应清理开挖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其他有碍物,主体工程植被清理的挖除树根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纸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距离。(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纸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距离。(3)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和天然植被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造成的不良后果。(4)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人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5)凡属无价值的可燃物,承包人应尽快将其焚毁,并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规定确保其周边地区的安全。承包人应按指定的地点掩埋废弃物,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6)场地清理中发现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10款的约定办理。6.2.2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技术条款第4.5款的规定合理使用有机土壤,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保存,不得任意处置。6.3土方开挖6.3.1土方定义(1)指黄土、黏土、砂土(包括淤沙、粉砂、河砂等)、淤泥、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石渣混合料、软弱的全风化岩体,无须采用爆破技术,直接用手工工具或土方开挖机械进行开挖的土方工程。(2)土类开挖级别划分,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表C.l.l的规定。6.3.2开挖区临时道路承包人应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第5.3节的规定,以及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6.3.3校核测量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校核测量开挖区域的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监理人有权随时抽验承包人的校核测量成果,有必要时,监理人可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校核测量。6.3.4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下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进行开挖。对于承包人自行确定的开挖边坡,或临时边坡保留时间过长,经监理人检查有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立即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6.3.5基础和边坡开挖基础和边坡开挖的施工方法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第4.2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节的规定。6.3.6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道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解冻后进行。6.3.7开挖线的变更在开挖过程中,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可根据土方明挖边坡和基础揭示的地质特性,对施下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涉及合同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办理。6.3.8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若开挖过程中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6.4施工期临时排水6.4.1排水措施(1)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保证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在干地施工。(2)承包人应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开挖和衬护。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山坡截水沟的边坡面,应由承包人自行加设临时性山坡截水沟。(3)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地面排水设施,包括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道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4)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同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开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6.4.2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进行干地开挖时,可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并将降低基坑地下水位的施工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机械开挖基坑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3)在基坑开挖期间,承包人应对基坑及其周围受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进行地下水位地面沉降观测。承包人应将观测点布置、观测仪器设置利定期观测记录提交监理人。6.4.3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承包人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圾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6.5土料场和砂砾料场开采6.5.1料场开采(1)土料场周围及开采区内,应按本章第4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款的规定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和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以保证土料质量和开挖工作的顺利进行。(2)土料和砂砾料的开采和加工处理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第4.4.9条,第4.4.10条的规定。6.5.2开采结束后的料场整治料场取料结束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环境恢复设计及其施工措施计划,以及监理人指示,进行以下料场整治和环境恢复工作,内容如下:(1)开挖边坡面的整治。(2)修建环境保护的辅助工程设施。(3)按批准的环境恢复要求恢复植被和农田。6.6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6.6.1可利用渣料的利用(1)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开挖施工措施计划中,应对开挖获得的可利用渣料进行统一规划,渣料应首先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2)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堆渣地点和堆渣方式,将可利用渣料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渣料堆体应保持边坡稳定,并设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3)对监理人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应往开挖、装运、堆存和其他作业时,采取有效的保质措施,保护可利用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6.6.2弃渣处理弃渣应按批准的土方开挖施工措施计划指定的地点有序堆存,防止雨水冲刷流失,危及施工区及周边地区安全。6.7检查和验收6.7.1土方开挖前的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检查:(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作为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6.7.2土方明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方基础明挖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质量检查和验收: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工程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2)基础面覆盖前的质量检验和验收:1)基础面覆盖前,应复核检查基础面是否满足本章第5.7.3项第(1)目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对已开挖完成的土基基础开挖面,应在坝体(或砌体)填筑前清除表面的松土层,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并应在监理人检验合格后立即进行覆盖。3)上述第(1)目基础面开挖完成后的检查验收,与本项规定的在基础面覆盖前进行的基础清理作业后的检验验收是检查和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3)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6.7.3完工验收各项土方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土方明挖工程竣工平面图和剖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6.8计量和支付(1)场地平整按施工图纸所示场地平整区域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平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一般土方开挖、淤泥流砂开挖、沟槽开挖和柱坑开挖按施工图纸所示开挖轮廓尺计算的有效自然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3)塌方清理按施工图纸所示开挖轮廓尺寸计算的有效塌方堆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4)承包人完成本章第6.2.1项所列的“植被清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土方明挖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5)土方明挖工程单价包括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场地清理,测量放样,临时性排水措施(包括排水设备的安拆、运行和维修),土方开挖、装卸和运输,边坡整治和稳定观测,基础、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并加以保护、处理等工作所需的费用。(6)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经监理人检查确认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原始资料。土方明挖按施工图纸所示的轮廓尺寸计算有效自然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施工过程中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开采土料或砂砾料(包括取土、含水量调整、弃土处理、土料运输和堆放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料场开采结束后完成开采区清理、恢复和绿化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土石方填筑工程7.1一般规定7.1.1应用范固(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碾压式土坝和土石坝、各种类型堆石坝、堤防工程和土石围堰等的堰体填筑及其防渗体(包括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的施工。(2)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工作内容包括坝料运输、现场碾压试验、坝料的填筑和碾压、坝体排水和护坡设施,以及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上游坡面保护措施等。7.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土、石料场的统一规划,以及工程施工总进度的安排,做好建筑物开挖料、料场开采料和上坝填筑料的供求平衡。(2)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负责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完成土工合成材料防渗结构的全部施工作业。(3)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到坝面施工的合理安排,填筑面层次分明,作业面平整。填筑竣工后,应修整坝体下游面,使其坡面平整,颜色均匀。(4)在填筑过程中,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已埋设仪器和测量标志。7.1.3主要提交件(1)土石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在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编制土石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坝(堤防、堰)体填筑分期、料物分区图。2)土石方填筑程序和方法。3)料场复查报告、各种填料加工的工艺和料物供应。4)土石方平衡计划。5)施工设备、设施配置。6)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8)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2)地形测量资料。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验收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3)现场试验计划和试验成果报告。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根据本章第7.2款获得的料场复查资料,以及根据料场平衡计划中提供的各种土石方填筑料源,将本章7.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款所列的现场试验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试验成果应及时提交监理人。(4)土工合成材料选择和施工措施。当土石方填筑工程采用土工合成材料作防渗结构或反滤、排水设施时,承包人应将土工合成材料的选择和施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7.1.4引用标准(l)《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1998)。(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3)《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4)《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5)《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235-2012)。(6)《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7)《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8)《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9)《水工碾压式沥青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363-2006)。(l0)《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l1)《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7.2料源要求7.2.1土料(1)防渗土料的填筑含水量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或碾压试验确定。料场取料的含水量不合格时,应在料场凋整合格后,才能运到坝上。(2)砾质土(包括冰积、坡积、洪积和构造残积土)应遵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第8.2.3条的规定。(3)人工掺合砾石土所用的土料和碎石料特性及其比例,以及含水量均应符合施下图纸要求和《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第8.2.4条的规定。人工掺合料应均匀,不得有砂砾石集中现象。7.2.2反滤料和垫层料的料源与要求(1)土石坝防渗体的反滤料利用天然或经加工的砂砾石料,或用致密坚硬石料轧制,或用天然砂砾石料与轧制料的掺合料。反滤料的级配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2)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垫层料采用天然砂砾石料加工或致密坚硬石料轧制:或采用天然砂砾石料与轧制骨料的掺合料。(3)垫层料的级配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压实后应具有低压缩性、高抗剪强度,并具有良好的施工恃性。中低坝垫层料可按监埋人指示适当降低要求。(4)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两侧的垫层料,可用天然砂砾石筛分制备,或采用天然风化砂料和河滩砂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亦可采用建筑物开挖的新鲜石渣料或经砂石加工系统加工筛分的半成品料,级配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5)沥青混凝土坝的垫层料应是致密坚硬碎石料,有良好的级配,沥青混凝土最大骨料与垫层料的最大粒径的比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6)经加工的反滤料和垫层料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杂,并应防止分离。7.2.3过渡料采用硬岩料作为过渡料(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细堆石料)时,其级配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7.2.4堆石料(1)土石坝、混凝土和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各种堆石料,应使用经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挖料和建筑物开挖料,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他料物上坝时,应经监理人批准。(2)碾压后硬岩堆石料的级配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和通过现场试验选定。(3)坝料开采与加工应遵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4.2第的有关规定。(4)护坡块石料应是新鲜坚硬耐风化的石料,其粒径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7.2.5抛投块体施工期,承包人应在坝脚抛投块体,防止岸坡崩塌;截流龙口的抛投料应根据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并通过截流模型试验选定抛投料的材质、粒径,以及钢筋笼或棍凝土异形块的尺寸和单块重量。7.3填筑现场试验7.3.1一般要求(l)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始前,承包人应根据建筑物设计要求选定的土石方填筑料,并按本章第7.4.2项规定的试验内容,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似的现场工艺试验,以确定填筑施工参数。(2)每项土石方填筑现场工艺试验或现场生产性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编制现场试验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试验完成后,应将试验成果报告和试验记录提交监理人。7.3.2土料碾压试验(1)防渗土料应进行土料铺料方式和碾压试验,必要时进行土料含水量调整试验。(2)土料和人工掺合料的混合试验,应进行混合方式、混合效果(土石混合的均匀性)以及含水量变化规律等试验。(3)土料碾压试验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碾压机械类型、重量和行车速度,进行铺料厚度、碾压遍数和填筑含水量的比较试验。检测各种参数下压实土的千密度和含水量,砾质土或风化土料碾压前后的砾石含量,并进行现场渗透试验、原状样的室内压缩和抗剪强度试验。(4)土料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压实土层之间及土层本身的结构状况,如发现疏松土层、结合不良或发生剪切破坏等情况,应分析原因,提出改选措施。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3.3垫层料和堆石料碾压试验(1)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碾压机械类型、重量和激振力,进行各种堆石料的铺料厚度、碾压遍数和加水量的比较试验;检测振动碾压前后填筑体及选定碾压遍数的填筑体干密度和颗粒级配等试验。(2)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应进行垫层料的斜坡碾压试验,必要时应采取保护上游坡面的施工措施,如进行喷混凝土、碾压砂浆或喷乳化沥青等的试验。当上游坡面采用挤压墙时,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施工参数。7.4坝体填筑7.4.1坝体填筑前的岸坡和基础清理(1)一般要求。1)清除坝体填筑范围内残留存的朽木、树根、杂草的腐蚀物质,并排除基坑积水。2)基面和防渗帷幕附近的勘探槽、孔和平洞,均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回填封堵。3)坝基中布置有观测设备时,承包人应在坝体填筑前埋设完毕,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观测设备附近的坝体填筑。4)坝体填筑应在基础处理经监理人验收合格进行。(2)防渗体和反滤过渡区的基础和岸坡处理。1)岩石地基上的防渗体和反滤过渡区与岩石岸坡结合,必须采用斜面连接,不得有台阶、急剧变坡、更不得有反坡。清理坡度符合施工图纸要求。2)防渗体和反滤过渡区部位的基础和岸坡面的断层、断层影响破碎带,以及卸荷节理和裂隙的处理,应在填筑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处理完毕。3)高坝防渗体与坝基及岸坡结合面的处理,当其设置有混凝土盖板时,不得影响基础灌浆和防渗体的施工,并应做好防裂止水,出现的裂缝应及时进行补强封闭处理。(3)铺盖地基处理。1)设有人工铺盖的地基表面应平整压实,在砂砾石地基上设置人工铺盖必须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反滤过渡层。2)利用天然土层作铺盖时,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复查土的物理性质、渗透系数、渗透稳定性及其铺盖的厚度、长度、分布是否连续,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补强措施,或做人工铺盖。3)人工或天然铺盖的表面均应设置保护层,以防干裂、冻裂及冲刷。(4)截水槽基础处埋。坝基截水槽开挖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开挖、填筑过程中做好施工排水,防止地基和基坑边坡的渗透破坏。7.4.2防渗上料填筑(1)防渗土料填筑应遵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第10.2.2~10.2.6条的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防渗土料与反滤料的填筑应遵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第12.1.1~12.1.10条的有关规定。(3)心墙或斜墙施工填筑法应遵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第10.2.7条的规定。(4)汽车穿越防渗体路口段,应经常更换位置,不同填筑层路口段应交错布置。对路口段超压土体的处理应经监理人批惦。被污染的土料,应清除干净。(5)混凝土防渗墙顶部与斜墙铺盖(或心墙)填土接触的部位,应按施工图纸要求铺设高塑性黏土。墙身两侧的填土应平起上升,靠墙的填土可用满载的运料汽车或装载机的轮胎或轻型振动碾顺墙轴线方向机械压实。(6)心墙或斜墙填筑面应略向上游倾斜,以利排除积水。下雨前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下渗,雨后应将填筑面含水量调整至合格范固内,才能复工。(7)雨季停工前,心墙或斜墙衷面应铺设保护层,复工前予以清除。(8)在负温条件下进行填筑应遵守《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5.2.8条的有关规定。7.4.3混堤土面板堆石坝上游铺盖区和盖重料填筑(1)基础面清除干净、排除积水,经监理人同意后开始坝体分区料填筑。坝料的含水量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上游铺盖区和盖重料需同时连续平起上升,铺一层盖重料后,再铺上游铺盖料。铺料厚度按施工图纸要求确定。(2)上游铺盖料用运土汽车或推土机碾压,碾压后的干密度应达到施工图纸要求。7.4.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垫层料和过渡料填筑(1)垫层料和过渡料的压实标准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2)上游坡面不采用挤压边墙时,应在坡面碾压后尽快用喷混凝土、沥青乳液或碾压砂浆保护。在雨季或多雨地区施工,应缩短上游坡面暴露的反度和时间。若上游坡面被冲刷,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处埋,直至监埋人认为合格。(3)按施工图纸作好排水管或排水井施工,保证填筑期内的排水畅通,并在水库蓄水前或监埋人批准的时间,将排水管或排水井可靠地封堵。(4)在负温下,除非经监理人批准,不能继续填筑垫层料和过渡料。7.4.5沥青混疑土堆石坝的垫层和过渡料填筑沥青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的垫层和心墙堆石坝的过渡料填筑应遵守《水工碾压式沥青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353-2006)第8.2节、第9.3节的规定。7.4.6土工合成料防渗堆石坝的反滤料和过渡料填筑土工合成材料防渗堆石坝的反滤料和过渡料填筑应遵守《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第10.5.1条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4.7坝体堆石料(包括砂砾石料)填筑(1)堆石料的压实标准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控制。(2)坝体堆石料的填筑应遵守《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5.2.4~5.2.8条的有关规定。(3)在负温下,压实的硬岩堆石料或砂砾石料的孔隙率达到施工图纸要求时,可以继续填筑;软岩料不能在负温下填筑。7.4.8护坡块石填筑护坡块石应随坝体上升逐层填筑。应将合格的块石用推土机推至坝坡边缘,由测量配合定位,块石大面朝外,用小石块楔紧。固定后护坡外缘与设计坝坡线误差不超过±10cm。块石护坡砌筑还应按本技术条款第1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7.4.9斜墙保护层石料填筑斜墙保护层的施工应按本章第7.4.7项坝体堆石料填筑的方法进行。7.4.l0施工期坝面过流保护(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制定坝面过流保护的安全措施提交监埋人审批。承包人应配备足够的人力、材料和设备,在批准的工期内完成坝面的过流保护。(2)堆石坝体洪水过流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查实被冲蚀的坝料、保护面的钢筋或混凝土板的损害情况,研究确定清理范围与受冲蚀建筑物的保护措施。若被冲蚀的范圆很大,应增加现场施工设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7.5填筑合理用料7.5.1料物供求平衡计划(1)承包人应按本工程各料场开来储量、质量,以及施工开挖可用于填筑的土石方开挖料,并根据坝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和导流分期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不同施工阶段各填筑料的填筑部位,制定取料莉填筑的料物供求平衡计划。(2)土石方填筑期间,应随时观测施工期间河水水位和流量变化,控制坝体填筑面貌。若遇特殊情况,应备足料源,供坝体临时度汛高峰期填筑使用。7.5.2合理用料(1)承包人应根据料场高程、位置、填筑部位作统一规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高料高填、低料低填,减少过坝运输和交叉运输的干扰。(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和料物供求平衡计划进行坝料的开采和加工,并按监理人指定的地点堆放和贮存料场开挖料和建筑物施工开挖料。7.6堤防工程施工7.6.1—般要求(1)堤防工程的施工测量、放样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2.2节的规定。(2)堤防工程的料场核查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2.3节的规定。(3)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2.4节的规定。(4)度汛、导流的洪水标准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3章的规定。7.6.2筑堤施工(1)筑堤材料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4章的规定。(2)堤防的基础及堤身填筑应遵守按《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5章、第6章的规定。(3)堤防的加固与扩建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9章的规定。7.6.3质量控制和验收堤防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10章、第11章的有关规定。7.7土工合成材料施工7.7.1材料用于土石坝、围堰的防渗结构、反滤和排水设施的土工合成材料包括土工织物、土工膜和土工复合材料,其材料性能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第3.2节的有关规定。7.7.2运输及储存(1)土工合成材料的运输及储存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第3.3节的规定。(2)若采用折叠装箱运输土工合成材料,不得使用带钉子的木箱;若采用卷材运输。应注意防止在装卸过程中造成卷材表面的损害。(3)土工合成材料应储存在不受损坏和方便取用的地方,尽量减少装卸次数。7.7.3拼接(1)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方式及搭接长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遵守《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第5.6.2~5.6.5条的有关规定。(2)在施工过程中,若气温低于0℃,必须对粘结剂和粘结面进行加热处理。粘结强度必须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3)采用现场粘结方式拼接土工合成材料应保证有足够的搭接长度,粘结剂应均匀涂满;采用热熔焊接进行拼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焊接宽度。尽量选用宽幅的土工合成材料,若幅宽较窄,应在现场工作棚内拼接成宽幅,以减少现场接缝和粘(搭)结工作量。7.7.4土工合成材料铺设(1)采用土工膜或复合土工膜作防渗体时,应规划好跨越土工膜的行驶道路。当车辆、设备等跨越土工膜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损伤已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法应根据坝高和材料的受力方向、施工过程中的度汛要求以及尽量减少接缝的数量等因素确定。(3)为防止大风吹损,在铺设期间应采用砂袋或软性重物将土工合成材料压住。当天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在当天拼接完成。(4)对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坏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及时修理,修理时应将破坏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料物清除干净,补充填人合格料物后进行平整。对受损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外铺一层合格的土工合成材料,其各边长度应大于破损部位1m以上,并将两者进行拼接处理。(5)斜墙上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1)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前,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支持层施工,支持层应碾压密实,坡面平整。2)开挖基础锚固槽和坡面防滑槽,其断面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3)对基础锚固槽、坡面防滑槽和坝坡坡面进行清理和验收后,由上向下滚铺卷材。4)铺设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及带钉鞋。不准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卸放护坡块体,不准用带尖头的撬动工具,不准进行可能引起土工合成材料损坏的施工作业。5)土工合成材料与基础及支持层之间应压平贴紧,避免架空。对易产生架空现象的坝面马道部位可设置水平槽。(6)心墙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应遵守以下规定:1)中央防渗的土工膜和复合土工膜应和坝体填筑同时进行,按“之”字形铺设,其具体折皱高度和折皱角度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2)若沿坝轴线方向设有伸缩节、并采用单一土工隔膜时,应在隔膜两侧加细颗粒料或加土工织物。3)回填两侧砂砾石料时,在距土工膜50~1OOcm范围内只能用小型设备压实,不得用振动碾碾压。(7)土工膜与周边连接施工。1)土工膜应遁过锚固槽与河床或岸坡的不透水基岩紧密连接,顶部应锚固于防浪墙的混凝土中,以形成整体防渗,其锚固长度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土工膜与周边的连接形式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土工膜与下部混疑土防渗墙连接时,土工膜应直接埋人防渗墙混凝土内。与岸坡基岩或混凝土建筑物连接,可直接锚在基岩或混凝土面上,或埋人混凝上齿墙内,并同时在岸坡附近设伸缩节。7.7.5保护层施工(1)当土工膜用于斜墙防渗时,应在铺设好的土工膜上进行保护层施工。保护层的形式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混凝土或石料的保护层铺设应处理好基础,保证保护层不会滑动;土料保护层、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铺料厚度和压实于密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质量检查和验收7.8.1土石方填筑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填筑前的地形平面、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2)填筑前基础面清理的检查和验收。(3)土石方填筑料的物理力学试验成果抽检。(4)施工碾压参数及其试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7.8.2土石方填筑过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坝体堆石料填筑过程的质量检查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应遵守《混疑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附录A的规定。(2)坝料填筑质量控制标准应符合本章第7.4条的规定。(3)在土料场对防渗土料的含水量和颗粒级配进行检验,严格控制上坝土料的含水量。(4)在石料场对石料质量和尺寸外形及堆石料的级配进行检验;在反滤料场对成品料的颗粒级配、含水量、软弱颗粒含量和形状等进行检验。(5)对防渗上料的含水量和干密度、砾质土颗粒级配、反滤料和堆石料的干密度、孔隙率和颗粒级配等碾压参数进行检验。(6)对土石方填筑的每一层填筑面,应按本章第7.4条、第7.5条卧定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7)取样测定堆石料干密度,其平均值不应小于施工图纸规定的设计值。(8)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针对本章第7.4条、第7.6条的施工内容,提交各项质量检查报经监理人验收后作为土石方填筑工程完工验收的附件。7.8.3堤防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1)堤防工程填筑质量标准应符合本章第7.6.2项的规定。(2)堤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应遵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第10章、第11章的规定。7.8.4土合成材料防渗体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承包人应按本章第7.8.1项的有关规定,对运到工地的每批土工合成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2)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回填覆盖前,承合人应会同监理人按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要求,对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施工质量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和验收:1)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覆盖前,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第5.6.9条第1项、第2项的规定,采用目测或用真空法、充气法检查有无漏接、接缝烫损和折皱等缺陷。2)承包人应按《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第5.6.9条第3项的规定,进行拉伸强度试验,要求接缝处强度不低于母材的80%,且试件断裂不得在接缝处,防止接缝不合格。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5完工验收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坝(堤)体土石方填筑工程(包括填筑体防渗结构及土工布防渗结构)竣工图。(2)坝基及其排水孔(洞)、灌浆洞地质编录资料。(3)现场试验成果。(4)坝(堤)体填筑质量及土工布施工质量(包括质量事故处理)报告。(5)施工期坝(堤)体安全监测的观测成果。(6)对土石方填筑的每一层填筑层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7)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7.9计量和支付7.9.1坝体填筑(1)坝(堤)体填筑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压实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围垦工程闭气土方填筑、抛石填堤工程量应计入设计(永久)沉降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坝(堤)体全部完成后,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应是经过施工期间压实并经自然沉陷后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压实方体积。若分次支付的累计工程量超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发包人应扣除超出部分工程量。(3)黏土心墙、接触黏土、混凝土防渗墙顶部附近的高塑性黏土、上游铺盖区的土料、反滤料、过渡料和垫层料均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压实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4)坝体上、下游面块石护坡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对料场(土料场、石料场和存料场)进行复核、复勘、取样试验、地质测绘、工程完建后的料场整治和清理等工作所需的费用以及坝体填筑的现场碾压试验费用,包含在每立方米(吨)材料单价或《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9.2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平方米工程单价支付。土工合成材料的接缝搭接面积和褶皱面积、抽样检验等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9.3堆石坝体过流保护过流保护施工和过流后堆石坝体修复、基坑排水、清淤和道路恢复等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混凝土工程8.1一般规定8.1.1应用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永久和临时建筑物的各类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包括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水下混凝土、碾压混凝土以及泵送混凝土等。(2)本章主要的施工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包括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设计、混凝拌制及混凝土的取样和检验等),管路和预埋件施工,止水、伸缩缝和坝体排水施工,混凝土运输、浇筑以及温度控制和混凝土养护等。(3)本章规定还包括混凝土工程各种类型的模板与钢筋的制作和安装,混捷土模板、钢模板、悬臂模板和特种模板等。8.1.2承包人责任(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工程施工图纸的要求,负责砂、石骨料的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工程的混凝土拌和厂,包括其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管理、维护和拆除,并使其生产能力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3)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各种类型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和维护,以及钢筋和锚筋的制作和安装。(4)承包人应负责进行混凝土的室内试验、现场试验,以选定混凝土的原材料、最优配合比、施工工艺和浇筑程序。(5)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质量要求,负责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温度控制和养护。(6)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所示预制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制作、运输和安装以及水下混凝土和碾压混凝土的施工。8.1.3主要提交件(1)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混凝土工程开工前,编制混凝土浇筑的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混凝土浇筑所需的砂石料场(仓)、拌和厂、混凝土运输和浇筑设备、温度控制设施,以及混凝土试验等的布置、设备配置计划及其施工安装措施。2)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室内混凝土试验计划。3)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等的施工工艺和方法。4)现场工艺试验的措施计划。5)混凝土温度控制的专项技术措施。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其质量检查和检验方法等。(2)混凝土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供混凝土拌和与浇筑质量的施工记录报表,包括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质检查报表、强度等级和配合此试验成果、各种混凝土浇筑分块程序、浇筑记录、质量检查、事故处理、混凝土养护和表面保护等作业记录等。8.1.4引用标准(1)《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2008)。(2)《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4)《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146-2014)。(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6)《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7)(8)《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9)《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10)《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11)《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1992)。(12)《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13)《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l)。(15)《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16)《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17)《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18)《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8.2混凝土生产8.2.1混凝土材料(1)水泥。混凝土的水泥应遵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有关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l0-2011)的有关规定。(2)骨料。混凝土的骨料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5.2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l0-2011)的有关规定。(3)水。混凝土浇筑用水应遵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4)掺合料。混凝土掺合料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5.3节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迭施工技术规程》(JGJ/Tl0-2011)的有关规定。(5)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5.4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节的有关规定,泵送混凝土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l0-2011)的有关规定。(6)硅粉。配制水工硅粉混凝土的硅粉质量标准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8.2.2混凝土配合比选定混凝土配合比选定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6章的有关规定。8.2.3混凝上拌和(1)混凝土拌和设备。1)拌和厂应选用高效、可靠的固定式拌和设备,并采用自动或半自动控制的计量设备配料,拌和厂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2)拌和厂选用的所有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备称量应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校正称量设备的精度。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要改变混凝土生产程序或设备,必须将设备生产前力、技术说明书以及混凝土生产流程等提交监理人批准。4)承包人应设置排水沉淀池,分离或同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并应防止污水或含有悬浮质的水流污染施工现场和排人河流。(2)混凝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44-2001)第7.1节的有关规定。8.2.4混凝上的取样和检验(1)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样和检验。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样和检验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11.2节的有关规定。(2)混凝土拌和与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测。1)棍凝土拌和与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测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11.3节的规定。2)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须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配料必须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3)混凝土坍落度及混凝土拌和物的水胶比按《水下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0)的规定取样检测。4)混凝土拌和温度、气温和原材料温度的检测方法应遵守《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的规定。5)各级混凝土试件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均应遵守《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的规定。8.3模板8.3.1模板材料模板材料应遵守《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5章的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3.2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1)混凝土模板的设计,除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6章的有关规定。(2)各种混凝土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7章表7.O.1的有关规定。(3)承包人应负责异型模板(蜗壳、尾水管等)、特种模板(包括滑动模板、移置模板和永久性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遵守《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10章的有关规定。(4)曲面模板的设计和制作,除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混凝土建筑物表面的曲度要求针,其允许偏差应遵守《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7.0.1条的规定(5)模板之间的接缝必须平整严密,建筑物分层施工时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模板下端不应有“错台”。(6)模板及支架上严禁堆放超过其设计荷载的材料和设备。(7)模板安装应按混凝土结构物的详图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8)建筑结构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4.2.7条的规定,大体积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遵守《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8.0.9条的规定。8.3.3模板的清洗和涂料(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和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涂剂。(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石蜡或其他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性涂料进行保护。8.3.4模板的拆除和维修(1)现浇混凝上的模板(如侧模、底模)及钢筋混凝土与混凝土结构的承载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遵守本合同施工图纸和《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9.0.1条的规定。(2)墩、台、住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9.0.1条时,方可拆除模板。(3)特殊模板的拆除时限碰由承包人报经监理人批准。(4)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拆除的混凝土强度应遵守施工图纸和《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13)第9.O.3条的规定。(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模板的拆除,除应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外,其侧面模板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部模板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6)经计算和试验复核后。混凝土结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他荷载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提前拆模。未经监理人批准,模板及其支架和支撑均不得任意拆除。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模板的安装及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项设备,并应严格按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以避免施工期发生事故,防止混凝土及其模板的损坏。8.3.5模板质量检查(1)现场安装质量检查。1)模板及其附件的制作质量应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2)模板安装应有足够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水泥浆流失。3)重复使用的模板应保持原设计要求的强度、刚度、密实性和模板表面的光滑度,检查发现模板有损坏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更换或修补。4)模板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对模板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5)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检查模板的定线和定位,发现偏差相位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模板拆除后的检查。拆模时间应经过验算。拆模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检查混凝土结构物及其浇筑面质量是否达到施工图纸要求的混凝土强度和平整度,验算成果和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8.4钢筋8.4.1材料(1)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和锚筋的规格和质量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的规定(2)每批钢筋使用前,应按《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4.2.2条的规定,分批进行钢筋的机械性能检测。检测合格者才准使用,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3)对钢号不明的钢筋,承包人应按《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4.2.3条的规定进行钢材化学成分和主要机械性能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8.4.2钢筋的加工和安装(1)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钢筋表面的油漆污染和铁锈等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钢筋的弯折、端头和接头的加工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5.2节、第5.3规定。(3)钢筋的焊接应按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6章的规定。(4)钢筋的气压焊作业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6.2.8条的规定。(5)钢筋的安装和绑扎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7章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4.3钢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1)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应遵守《水工混凝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4.2.2条的规定。(2)钢筋的接头质量检验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6.2节的规定,其申气压焊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6.2.8条的规定;机械连接应遵守按《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第6.2.9条规定。(3)钢筋架设完成后,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做好记录,若安装好的钢筋和锚筋生锈,应进行现场除锈,对于锈蚀严重的钢筋应予更换。(4)在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应检查现场钢筋的架立位置,如发现钢筋位置变动应及时校正,严禁在混凝土浇筑中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5)钢筋的安装和清理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浇筑混凝土。8.5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设计及拌和应按本章第8.2款的规定执行。8.5.1混凝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2节的规定。8.5.2混凝土浇筑(1)浇筑前准备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3.1~7.3.4条的规定。(2)在岩基或软基建基面的浇筑棍凝土浇筑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3节的规定。(3)混凝土分层浇筑作业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3.6~7.3.8条的有关规定。(4)混凝土浇筑的振拥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3.9条的规定。(5)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3.11条的有关规定。(6)应在混凝土浇筑工艺设计中,根据搅拌、运输和浇筑的设备能力、振捣性能及气温等因素,详细确定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其浇筑层允许最大厚度应参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表7.3.7的有关数据选定。(7)混凝土浇筑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3.14条的规定执行。8.5.3混凝土养护混凝土养护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7.5节的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5.4混凝土温度控制(1)—般要求。1)本节规定适用于现场浇筑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工程,并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8章的有关规定。其他有温度控制要求的现浇混凝土(如岩壁吊车梁、地下厂房工程)应参照本条有关规定执行。2)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施工图纸所设置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浇筑纵横缝、分层厚度、浇筑间歇时间、混凝土允许最高温度及其他温度控制要求,编制温度控制措施专项技术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3)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混凝土搅拌机田机口温度,以及运输、浇筑过程中的温度回升,混凝土允许浇筑温度应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下图纸的要求。4)混凝土浇筑的纵横缝设置、分层厚度及浇筑间歇时间等,必须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若改变分层厚度时需要专门论证,并提交监理人批准。5)为提高混凝土抗裂能力,混凝土质量除应满足强度保证率要求外,还至少应达到《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表11.5.11中混凝土生产质量优良的等级水平。(2)降低混凝土浇筑温度。降低混凝土浇筑温度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8.2.1条的有关规定。(3)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温升。在满足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混凝土各项指标(强度、耐久性、抗裂等)要求的前提下,优化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采取综合措施,减少混凝土单位水泥用量。(4)降低坝体内外温差。在低温季节前将坝体温度降至施工图纸要求的温度,以降低坝体内外温差,防止或减少表面裂缝。(5)控制浇筑层最大高度和浇筑间歇时间。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应控制浇筑层最大高度和浇筑间歇时间。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最大高度和最小间歇时间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6)通水冷却。1)初期冷却:初期通水冷却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8.2.2条3款的规定。2)中、后期冷却:初期冷却结束后,应加强温度检测,控制混凝土温度回升不超过1.5℃,通水冷却的水温、通水流量、最大降温速率以及不同区域坝体混凝土温度控制和温度梯度等要求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或临理人指示确定。(7)混凝土表面保护措施。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混凝土表面保护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8.2.4条的规定。(8)温度测量。混凝上施工过程中的温度测量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条第8.3节的规定。(9)低温季节施工。混凝土低温季节施工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9章的有关规定。8.5.5混凝土防渗面板和趾板施工(1)面板和趾板混凝土的原材料应遵守《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6.1.1条的规定。(2)面板与趾板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要求,并遵守《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6.1.2条的规定。(3)趾板施工应遵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第6.2节的有关规定。(4)面板施工应遵守《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6.3节的规定施工。(5)面板的止水设施施工应遵守《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第7章的有关规定。8.5.6二期混凝土施工(1)二期混凝土施工范围包括闸门槽混凝土、钢衬预留槽混凝土、门机大梁轨底预留槽混凝土、电站厂房尾水管锥管和蜗壳周围混凝土、座环及水轮发电机支承混凝土、轨道梁预留槽混凝土,以及预留孔洞、坑、槽、沟等的混凝土浇筑。(2)选用收缩性较小的原材料进行二期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选定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强度保证率95%以上,离差系数不大于0.1,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批准。(3)槽孔二期混凝土浇筑应采用小型振捣机或用手工棒或钎捣实,避免漏振。(4)二期混凝土模板的拆除时间及其养护作业,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进行。8.5.7抗冲、抗磨蚀部位的混凝土施工(1)本节规定的应用范固为高速水流过流的溢洪道、底孔与底孔进出口段等泄水建筑物。(2)抗冲和抗磨混凝土的材料利配合比应遵守《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第6章和第7.1节的规定。(3)抗冲和抗磨混凝土施工应遵守《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第7.2节的有关规定。8.5.8止水、伸缩缝和排水止水、伸缩缝和排水施工应遵守《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第10.2节的有关规定。8.5.9埋设管路和埋设件(1)坝内排水设施施工应遵守《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范》(DL/T5207-2005)第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2.5条的规定。(2)冷却水管与接缝灌浆管路埋设应遵守《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第10.3节的有关规定。(3)金属件埋设应遵守《水工建筑物抗冲磨防空蚀混凝土技术规范》(DL/T5207-2005)第10.4节的有关规定。8.5.10质量检查和验收(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8.2.1项的规定,对本工程混凝土原材料进行现场抽样检验和人库验收,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2)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8.2.3项的规定进行混凝土拌和物的现场抽样检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建筑物的混凝土浇筑和成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建基面混凝土浇筑前,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对建基面的测量放样成果和建基面的基础清理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建筑物的测量放样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测量放样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按《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对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的强度、浇筑温度和坝体内温度进行检验和检测,其检验和检测成果应提交监理人。4)混凝土浇筑过程申,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对各浇筑面的施工浇筑质量和养护质量,以及各种埋设件的埋设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5)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浇筑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永久结构面的成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堆石坝面板(趾板)混凝土质量的检验。1)面板滑动模板的质量碰参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泄》(SL49-1994)附表A5、A6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2)面板混凝土浇筑质量应参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附表A7、A8的有关数据进行检查,并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附录A1.4.2规定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成果应提交互理人。3)面板、趾板的止水设施质量应参照《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1994)附录A1.5的规定进行检查,止水设施至少每5m检查一点。(5)完工验收。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棍凝土工程建筑物竣工图(包括布置图和主要结构图)。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3)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资料及建筑物观测成果。4)混凝土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5)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6)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8.6预制混凝土8.6.1材料(1)预制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储存、运输、拌和以及配合比试验等均应符合本章第8.2款、第8.5款的有关规定。(2)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应优先采用钢模,慎板的材料及其制作、安装、拆除等工艺应符合本章第8.3款的有关规定。各种模板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构造简单、支撑拆除方便,模板接缝不应漏浆,与混凝土接触面应平整、光洁。(3)钢筋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8.4款的有关规定。8.6.2预制构件(1)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坚实,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保证制作构件时不因混凝土浇筑振捣而引起场地的沉陷变形。(2)预制构件的钢筋安装应遵守《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13)的有关规定。(3)预制构件使用的钢板、钢筋、吊耳等各种预埋件,其埋设的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4)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允许偏差应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9.2.5的有关数据确定。(5)预制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和拆除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4.3.1的有关规定,混凝土预制件必须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8.6.3养护、修整和标记(1)养护:用水养护混凝土应不少于28天,蒸汽养护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或现行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2)表面修整:预制混凝土表面修整应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3)合格标记: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标有合格标志,并标有合格的号、制作日期和安装标记,未标有合格标志或有缺陷的构件不得使用。8.6.4运输、堆放、吊运和安装运输、堆放、吊运和安装应符合《混疑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9.4节的有关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6.5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埋人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安装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和验收:(1)预制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应按本章第8.2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9章的规定进行预制构件性能检验、外观质量检查和构件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8.7预应力混凝土8.7.1材料(1)预应力混凝土所采用的常规钢筋、水泥、骨料和掺合料等应符合本章第8.2款和第8.4款的有关规定。(2)预应力钢筋、钢纹线和钢丝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规范》(GB50204-2002)第6.2节的有关规定。8.7.2锚固器具和张拉设备锚固器具和张拉设备应遵守《预应力筋用铺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7),以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6.2.6~6.2.8条的有关规定。8.7.3预应力筋制作和安装预应力钢筋的制作和安装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6.3节的有关规定。8.7.4预应力混凝土浇筑和养护(1)预应力混凝土浇筑构件内的钢筋绑扎及套管等各类预埋件的埋设和固定就位完毕,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预应力构件的混凝土浇筑。(2)预应力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不允许产生混凝土冷缝;混凝土振捣时,避免碰撞预应力钢束管道和预埋件,并应经常检查模板、管道、锚固件及埋设件有无缺失和损坏。(3)预应力混凝土的养护应按普通混凝土的有关规定进行。(4)湿凝土强度尚未达到15~2OMPa时,不得拆除模板。8.7.5预应力张拉预应力张拉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6.4节的相关规定。8.7.6灌浆及封锚灌浆及封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6.5节的有关规定。8.7.7运榆和安装预应力混凝土预制件的运输、堆放、吊运相安装应按本章第8.6.4项的规定进行。8.7.8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预应力混凝土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预应力混凝土的各项原材料应按本章第8.2.1项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2)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构件的制作安装质量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1)预应力混凝土浇筑过程的取样试验按本章第8.2.4项有关规定执行。2)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制作尺寸的允许偏差应遵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3)预应力构件安装的定位放样应按施下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4)预应力的应力延伸率的预应力损失值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8.8水下混凝土8.8.1材料水下混凝土采用的水泥、骨料和外加剂,其品质应符合本章第8.2.1项、第8.4.1项的规定,并应按监理人的措示执行。8.8.2水下地形测量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本工程的水下混凝土浇筑前7天,按本合同施工图纸规定的施测范围,测绘水下混凝土工程的水下地形图及其有关的测绘资料,提交监理人批准。8.8.3水下混凝土施工(1)水下混凝土采用直升导管法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1)导管的数量与位置应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浇筑范围和导管的作用半径确定。2)导管在使用前应进行密闭试验,密闭情况良好的导管才可投入使用。3)在浇灌过程中,导管只能上下升降,不得左右移动。4)开始浇灌时,导管底部应离水下地基面50cm,并尽量安置在地基低洼处。(2)混凝土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大于导管内径的1/4,或钢筋净间距1/4cm。亦不应超过4cm。坍落度应取16cm至22cm之间,开始坍落度取小值,结束时酌量放大,以保证后注入的混凝土能自动摊平。(3)水下混凝土吨连续浇灌,若混凝土的供应因故暂时中断,应设法防止管内出空。若中断时间较长,则必须等待已浇灌混凝土的强度达到2.5MPa,并清除混凝土表面软弱部分后,才允许继续灌注混凝土。(4)灌注混凝土表面应高于设计标高约lOcm,以便清除其强度低的表层混凝土。8.8.4质量检查和验收水下混凝土浇灌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按本章第8.8.1项的要求进行水下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2)监理人应按本章第8.8.2项的规定进行水下地形测量成果的检查和验收。(3)水下混凝土浇灌后,应钻取芯样进行混凝土强度的检验和验收。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9碾压混凝土8.9.1材料碾压混凝土的水泥、骨料、掺合料、外加剂和水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2章的有关规定。8.9.2模板和钢筋(1)碾压混凝土应采用能适应快速施工和连续施工的模板,并需满足振动碾靠近模板时能正常碾斥作业;采用预制混凝土模板作为建筑物内一部分时,应保证模板搭接部分与内部碾压混凝土紧密连接。(2)钢筋应符合本章第8.4款的规定,加筋碾压混凝土的钢筋应铺设在满足设计要求的碾压混凝土层面处,该层面应作为缝面处理。8.9.3碾压混凝土施工(1)碾压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3章的有关规定。(2)拌制碾压混凝土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2节的有关规定,(3)碾压混凝土运输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3节的有关规定。(4)碾压混凝土卸料和平仓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4节的有关规定。(5)碾压混凝土的碾压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5节的有关规定。(6)碾压混凝土层、缝面处理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7节有关规定。(7)碾压混凝土异种混凝土浇筑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8节的规定。(8)碾压混凝土的养护和防护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9节的规定,(9)碾压混凝土的埋设件施工,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10节的有关规定。(l0)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施工,碰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4.11节的规定。8.9.4质量检查和验收原材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碾压混凝上原材料的检测项目和抽样次数应参照《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表5.1.1的有关数据选定。(2)碾压混凝土的拌制质量检验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表5.2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节的规定。(3)碾压混凝土现场质量检验和验收应遵守《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1994)第5.3节、第5.4节的规定。8.9.5完工验收碾压混凝土建筑物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碾压混凝土建筑物的竣工图。(2)碾压混凝土试验成果分析统计表。(3)碾压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4)碾压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资料及建筑物观测成果。(5)碾压混凝土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8.10泵送混凝土8.10.1一般要求(1)泵送混凝土施工前,应将模板、钢筋等各项前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2)泵送混凝土的运输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l0-2011)第4章的规定,施工设备及管道的选择与布置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第5章的规定,混凝土的泵送与浇筑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l0-2011)第6章的规定,混凝土泵送施工的质量控制应遵守《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第7章的有关规定。(3)泵送混凝土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10.2泵送混凝土施工配合比(1)泵送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要求。(3)泵送混凝土的施工参数可参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规定选用。8.11计量和支付8.11.1模板(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和支付。(2)混凝土预制构件模板所需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预制混凝土构件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使用构成永久结构的预制混凝土模板时,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l.2钢筋及锚筋按施工图纸所示钢筋强度等级、直径和长度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支付。施工架立筋、搭接、套筒连接、加工及安装过程申操作损耗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1.3普通混凝上(1)普通混凝上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混凝土有效工程量不扣除设计单体体积小于0.1m3的圆角或斜角,单体占用的空间体积小于0.1m3的钢筋和金属件,单体横截面积小于0.lm2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所占的体积,按设计要求对上述孔洞回填的混凝土也不予计量。(3)不可预见地质原因超挖引起的超填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或变更项目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除此之外,同一承包人由于其他原因超挖引起的超填工程量和由此增加的其他工作所需的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混凝土在冲(凿)毛、拌和、运输和浇筑过程中的操作损耗,以及为临时性施工措施增加的附加混凝土量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5)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进行的各项混凝土试验所需的费用(不包括以总价形式支付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费),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6)止水、止浆、伸缩缝等按施工图纸所示各种材料数量以米(或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米(或平方米)工程单价支付。(7)混凝土温度控制措施费(包括冷却水管埋设及通水冷却费用、混凝土收缩缝和冷却水管的灌浆费用,以及混凝土坝体的保温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混凝土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混凝土坝体的接缝灌浆(接触灌浆),按设计图纸所示要求灌浆的混凝土施工缝(混凝土与基础、岸坡岩体的接触缝)的接缝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平方米工程单价支付。(9)混凝土坝体内预埋排水管所需的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混凝土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11.4预制混凝土(1)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和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预制混凝土的钢筋费用和模板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预制混凝土预制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吊装、运输、就位、固定、填缝灌浆、复检、焊接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预制混凝土安装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11.5预应力混凝土(1)预应力混凝土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预应力混凝土的锚索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预应力混凝土项日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11.6水下混凝土水下混凝土按施下图纸所示浇筑范围内混凝土灌注前后的水下地形测量平、剖面图计算水下混凝土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8.11.7碾压混凝土(1)碾压混凝土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碾压混凝土的模板费用包含在每立方米碾压混凝土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碾压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和生产性碾压试验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5沥青混凝土工程(本标段不适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砌体工程9.1一般规定9.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其工程项目包括坝、厂房、引水渠道、永久生活建筑、道路、桥涵、挡墙、管道女墩、护坡和排水沟等建筑物的石砌体(包括浆砌石、干砌石砌体)工程,以及混凝土小砌块砌体和砖砌体工程。9.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图纸、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砌体工程基础的场地清理、材料的加工制备、砌体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工程砌体工程的各种石材、胶结材料,以及砌体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3)承包人应负责砌休胶结材料及其配合比的试验和选择,以及砌筑工艺的选择。9.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开工前,将砌体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施工布置图及其说明。2)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3)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4)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等。(2)砌体材料试验报告。承包人应布砌体工程施工前,将各项材料试验成果、提交监理人,其内容包括:1)砌体材料的强度等级试验。2)胶结材料的强度及其配合比选择试验。(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砌体工程施工过程申,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以下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1)砌体材料和砌筑胶结材料的取样试验报告。2)砌体工程基础的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3)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4)质量事故处理记录。9.1.4引用标准(1)《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2)《砌钵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l)。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13544-201l)。(4)《浆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2006)。(5)《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6)《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l20-1984)。(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9)《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l)。(10)《混凝土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DBl3(J)/T46-2004)。(l1)《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98-2010)。9.2石砌体工程9.2.1材料(1)石料。1)—般石料应遵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7.1.1条和第7.1.2条的规定。2)砌石坝石料(包括毛石、块石、粗料石)应遵守《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2006)第3.1.1条的规定。(2)胶凝材料。1)砌体采用的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应遵守本合同技术条款第14.2.1项的规定。2)用于砌筑石砌体工程的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其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成果应提交监理人;拌制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的用水应遵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有关规定。(3)胶凝材料拉采用机械拌制,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匀后,方可使用;人工拌和时间应通过试拌确定。拌制过程中应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4)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攒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胶凝材料,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9.2.2浆砌石坝砌筑(1)浆砌石坝胶结材料采用的砂和砾石应遵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l20-1984)第2章的规定。(2)浆砌石坝砌筑体与基岩的连接应遵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1984)第4章第1节的规定。(3)浆砌石坝的砌筑应遵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1984)第4.2.4~4.2.9条的规定,砌体应密实、元架空和漏浆情况。其砌体容重和空隙率的控制应遵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20-1984)第4.2.21条的规定。(4)浆砌石坝的混凝土防渗体施工应遵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1984)第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1.3~5.1.15条的规定,(5)浆砌石坝的水泥砂浆勾缝防渗应遵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7.2节和第7.3节的规定。9.2.3干砌石护坡砌筑(1)砌筑护坡的干砌石砌体,应在砂砾石垫层上,以层与层错缝锁结方式铺砌,砂砾垫层料的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泥量应小于5%。垫层与干砌石应随铺随砌。(2)护坡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应大于25mm,砌石边缘碰顺直、整齐牢同。(3)砌体外露面的坡顶和侧边,应选用较整齐的石块砌筑平整。9.2.4干砌石挡土墙砌筑(1)挡土墙基础底部应砌成1:5的底坡,形成与受力方向相反的倾斜坡,挡墙的基础或底层应先用较大的精选石块铺垫。(2)石料应分层错缝砌筑,砌层应大致水平,但不得用小石块塞垫找平。(3)石块应铺砌稳定,相互锁结。(4)当砌体高度超过6时m,应沿砌体高度方向每隔3~4m设置厚度不小于5OOmm的水平肋带,并用不低于MlO的水泥砂浆砌筑固牢。9.2.5砌体工程的质量检查(1)砌体工程砌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砌筑体基础开挖面的测量放样成果和基础清理质量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埋人。(2)用于石砌体工程的水泥、水、砂、胶凝材料和砌石等材料,应按监埋人指示和本章第9.2.1条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埋人。(3)浆砌石砌体的容重和空隙率检查,应遵守《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试行)》(SD120-1984)第4.2.21条第3款的规定。(4)有抗渗要求的部位应技监理人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要求确定的部位进行钻孔分段压水试验检查,检查结果应提交监理人。(5)浆砌石砌体的质量检查应遵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l)第7章的规定。9.2.6石砌体工程的完工验收石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石砌体工程各项石材的现场试验和检测记录。(2)浆砌石砌体胶结材料配合比检查和试验检验记录。(3)右砌体工程建筑物开挖基面及基础垫层混凝土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检验记录。(4)石砌体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允许偏差和附属结构物的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5)浆砌石坝容重(空隙率)和密实度(单位吸水率)的试验检验记录。(6)浆砌石坝结构允许偏差和附属结构物的质量检测和验收记录。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验收资料。9.3砖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小砌块)砌体工程砖和小砌块砌体工程砖实体墙、砖空斗墙及带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配筋砖砌体,以及普通小砌块砌体和带钢筋混凝土芯柱或构造柱的配筋小砌块砌体。9.3.1材料(1)砖:砖砌体工程采用的普通烧结砖分为黏土砖、页岩砖、煤肝石砖和粉煤灰砖。其外形尺寸应按《烧结多孔砖》(GB13544-2011)的规定执行。(2)小砌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碎石或卵石为粗骨料制作,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以浮石、火山渣、煤渣、自然煤肘石、陶粒等粗骨料制作。(3)砌筑砂浆:砌筑砂浆应遵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4章的有关规定。16.3.2砖砌体施工砖砌体施工应遵守《砌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4.2~4.6节和第5章的有关规定。16.3.3小砌块砌体施工(1)小砌块砌筑应遵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第7.3节和第7.4节的有关规定。(2)钢筋混凝土芯柱施工应遵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第7.5节的有关规定。(3)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施工应遵守《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第7.6节的有关规定。16.3.4砖和小砌块砌体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砖砌体的质量检查应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5章的规定进行。(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质量检查应按《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16.3.5完工验收砖和小砌块砌体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砖和小砌块砌件工程各项材料的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和现场检测报告。(2)各项砌筑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及其试块的检查检验记录。(3)砌体基础面的检查验收记录。(4)各项砌体建筑物及其细部结构尺寸和允许偏差以及外观的检查验收记录。(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6.4计量和支付(1)浆砌石、干砌石、混凝土灌砌块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砌筑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2)砌筑工程的砂浆、拉结筋等费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砌筑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砌体建筑物的基础清理和施工排水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砌筑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7疏浚和吹填工程(本标段不适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8屋面和地面建筑工程(本标段不适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压力钢管制造和安装10.1一般规定10.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压力钢管的直管、弯管、渐变管、岔管和支管及其附件的制造和安装。10.1.2承包人责任(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采购本工程钢管制造和安装所需的全部材料,并按本章第19.2款的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2)承包人应按本章第10.3~10.10款的规定,进行钢管卷制、焊接、试验、运输、安装、涂装、灌浆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的全部工作。(3)按合同约定,由其他承包人承担的水轮机进水管(阀)与压力钢管的对接安装段时,承包人应负责提供该压力钢管段的材料特性,以及壁厚与焊接工艺要求。10.1.3主要提交件(1)钢管制造安装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钢管工程施工前,应将钢管制造和安装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钢管加工车间布置。2)钢管材料采购计划。3)钢管制造、安装、焊接,涂装工艺设计。4)钢管运输和安装措施。5)钢管接触灌浆施工方法。6)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8)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车间加工图。承包人应在钢管加工制造前,按监理人提供的压力钢管施下图纸,绘制钢管车间加工图,提交监理人批淮。(3)钢管水压试验措施计划。承包人应按本章第10.5.1项的规定,编制钢管水压试验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并按本章第10.5.4项的规定,将试验成果报告提交监理人。10.1.4引用标准(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2)《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713-2008)。(3)《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06)。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3323-2005)。(5)《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9445-2005)。(6)《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2970-2004)。(7)《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钢》(GBl9189-201l)。(8)《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11345-2013)(9)《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l0)《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985.2-2008)。(11)《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8923.1-201l)。(12)《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14)《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2010)。(15)《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16)《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17)《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18)《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SL35-2011)。(19)《水下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35-2006)。(20)《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21)《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O062-2007)。10.2材料压力钢管用各种钢材、焊接材料碰按《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3.4节和第3.5节的规定选用。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产品质量证明书等技术文件,每批材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人库验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抽样检验,对钢板标号不清或对材质有疑问时应予复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0.3钢管制造10.3.1直管、弯管和渐变管制造(l)钢板划线、切割和坡口加工。1)钢板划线及标记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1.1~4.1.7条的规定。2)钢板下料前的超声波检测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表2的规定。3)钢板下料和焊接坡口的加工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1.10条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切割质量和尺寸偏差、切割面修磨、补焊区及其周边2Omm内进行无损检测的要求,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l.11条的规定。5)钢板加工后坡口的极限偏差应遵守《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埋弧焊的推荐坡口》(GB/T985.2-2008)和施工图纸规定;坡口加工完毕后,应立即涂刷无毒、无害、且不影响焊接性能和焊接质量的坡口防锈涂料。6)高强钢板上严禁锯、挫及用钢印作记号,不得在卷板外侧表面打标记、冲眼。(2)卷板。钢管管节的钢板卷板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1.12条和第4.l.13条的规定。(3)钢管管节组装或组焊。1)钢管管节组焊应遵守本章第10.4.3项的规定。2)钢管管节成型后的检查,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1.13~4.l.21条的规定。3)在钢管管节上加焊和拆除卡具、吊耳等附加物时,应注意不伤及母材,以及保证起吊时不损伤钢管和产生过大的局部应力。对后序工作无不良影响的附加物可不拆除。10.3.2岔管制造(1)承包人应根据本章第10.1.3项的规定提交岔管车间加工图。(2)岔管钢板的分块、划线、切割和坡口要求应遵守本章第10.3.1项的规定。(3)岔管钢板的卷板应遵守本章第10.3.1项的规定。球形岔管球壳的压制成型,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方法进行。(4)岔管组装或组焊。1)岔管组焊应遵守本章第10.4.3项的规定。2)岔管应在车间内进行整体组装或组焊,组装或组焊后的各项尺寸应分别符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2.2条和第4.2.4条的规定。3)球形岔管的球壳板曲率及几何尺寸的极限偏差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2.3条的规定。4)岔管组焊后若需进行消应处理,应在车间内进行。若岔管尺寸大于运输界限,应在车间内按结构要求组装成允许的最大部件,再分件运至现场进行总组装。5)加强梁系(三梁岔的U形梁和腰梁、月牙岔的月牙肋、球岔的环形梁等)本身的连接焊缝及与之相邻管壁间的组合焊缝,必须在车间内完成,若因故不能在车间内完成时,现场施焊的工艺、方法须经监理人批准。6)组装后岔管腰线转折角偏差应不大于严2°。10.3.3附件制造(1)伸缩节。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伸缩节的划线、切割、坡口加工和卷板应遵守本章第10.3.1项的规定。波纹管式伸缩节应与制造厂家协商确定。2)伸缩节组焊应遵守本章第10.4.3项的规定。3)套筒式伸缩节内、外套管和止水压环制作成型后的直径、弧度、间隙和行程等的极限偏差,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2.5~4.2.7条、第4.2.10条的规定,4)套筒式伸缩节的止水盘根应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选用。5)套筒式伸缩节内套管外壁和外套管内壁的纵缝应磨平,使具与钢管表面同高,盘根滑动范围不得布置横向焊缝。6)波纹管伸缩节的制造和试验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2.8条和第4.2.9条的规定。7)伸缩节装配、运输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4.2.19条的规定。(2)明管支座。1)明管支座的制造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和遵守本章第10.3.1条和第10.4.3条的规定。2)滚动、滑动和摇摆支座,应保证组装后各部件不得妨碍支座行动。3)鞍形支座的弧形承压板允许制造误差与钢管相同。预组装时,应校正其圆度。安排管节时,应在支座滑动区内错开环缝及纵缝。4)支座应在车间内进行预组装。(3)加劲环、支承环、止推环和阻水环。1)加劲环、支承环、止推环和阻水环的制造应遵守本章第10.3.1项和第10.4.3项的规定。2)上述各环的对接焊缝应与钢管纵缝错开2OOmm以上。加劲环、支承环与钢管管壁间的组合焊缝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阻水环与管壁间的组合焊缝应为连续焊缝。3)加劲坏、支承环、止推环和阻水坏的内圈弧度间隙,应参照《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表4的数据选定。加劲环、支承环、止推环和阻水环与钢管外壁的局部间隙,不应大于3mm。4)钢管的加劲坏、止椎环和支承坏组装的垂直度极限偏差,应参照《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表9的数据选定。5)在加劲环、支承环、止准环与钢管的连接焊缝相钢管纵缝交叉处,应在加劲环、支承坏和止推环内弧侧钻设半径25~5Omm的避缝孔。(4)水压试验闷头。1)水压试验用的临时闷头由承包人负责设计和制造。承包人应在闷头制造前,将闷头的布置图、计算书和车间加工图提交监理人批准。2)闷头上应设置进人孔、排气孔、进水孔、排水孔和测试仪表的安装孔等。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4焊接10.4.1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资格(1)焊工应经《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划》(SL35-2011)考试,并取得焊工合格证书,才能从事与其证书相适应的焊接工作,(2)从事压力钢管质量检测的元损检测人员,其相应的资质垃符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4.2条的规定。焊缝质量评定应由持Ⅱ级或Ⅱ级以上资格证书的元损检测人员担任。10.4.2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承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1节的规定,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提交监理人批准。10.4.3生产性施焊(1)焊缝分类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3.1条的规定。(2)焊接材料的选用、焊接环境、焊接烘焙和保管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3.3条、第6.3.4条和第6.3.5条的规定。(3)焊前清理。所有拟焊面及坡口两侧各10~2Omm范围内的氧化皮、铁锈、油污及其他杂物应清除干净,每一焊道焊完后也应及时清理,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施焊。(4)定位焊。采用已批准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组装和定位焊。定位焊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3.8条的规定。(5)装配校正。装配中的错边应采用卡具校正,不得用锤击或其他有损钢板的器具校正。(6)预热。按工艺要求需要预热的焊件,应按《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6.3~6.3.l5条的规定进行。监理人有权对某些焊接部位提出特殊的预热要求,承包人应遵照执行。(7)焊接。除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3节和《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36-20O6)第6章的规定外,压力钢管的焊接工艺还应满足:1)为尽量减少变形和收缩应力,应在施焊前选定定位焊焊点和焊接顺序。从构件受周围约束较大的部位开始焊接,向约束较小的部位推进。2)双面焊接时(设有垫板者例外),在其单侧焊接后应进行清根并打磨干净,再继续焊另一面,对需预热后焊接的钢板,应在清根前预热。若采用单面焊缝双面成型,应提出相应的焊接措施,并经监理人批准。3)每条焊缝应一次连续焊完,当因故中断焊接时,应采取防裂措施。(8)产品焊接试板(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N/mm2)1)管壁纵缝、加强构件(包括支承环及岔管的肋和梁)的对接焊缝应作产品焊接试板。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相同板厚的纵焊,每1OOm焊缝长作一块产品焊接试板,且每种板厚不少于两块。试板尺寸及试验项目与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相同。3)试板须在纵缝的延长部位与钢管纵缝同时施焊,试板的厚度和焊接工艺须与管壁相同,可以延长试板长度而不设肋焊板。(9)后热。后热要求应通过焊接工艺评定确定,并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35-2006)第7章的规定。10.4.4焊缝质量检验(1)焊缝外观质量检查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表16的规定。(2)焊缝质量检验所用的元损检测方法,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4.3~6.4.10条的规定。10.4.5焊缝缺陷处理(1)承包人应根据焊缝质量检验确定的焊缝缺陷,提出缺陷返修的部位和返修措施,经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进行返修,直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返修后的焊缝,仍应按本章第10.4.4条规定的焊缝质量进行复验。返修和复验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同一部位返修次数。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宜超过两次、高强钢不宜超过一次,否则应制定可靠的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10.4.6焊后消应处理施工图纸要求进行焊后消应处理的钢管,应按《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7章的规定进行。消应处理数据应提交监理人。10.5水压试验10.5.1水压试验措施计划需要进行水压试验的钢管和岔管,承包人应在试验前,编制水压试验措饱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试验内容应包括水压试验工作段范围、试验场地布置、试验设备、检测方法、循环次数、测点布置、试验程序和安全措施等。10.5.2水压试验的工作分段(1)明管水压试验的分段长度和试验压力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执行。(2)岔管应在制造厂作整体水压试验。对大型岔管需要在现场组装时,经监理人批准可在现场进行试验。10.5.3试验方法(1)水压试验的压力、试验程序和方法,以及现场试验结束后的处理措施应按《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9章及施工图纸的规定执行。(2)监理人认为有需要时,承包人应在试验工件上设置应变量测仪器,并及时将记录提交监理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5.4试验成果报告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水压试验成果报告,包括试验过程、测试成果、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措施,以及评价意见等。10.6钢管运输(1)承包人应根据钢管各项运输部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详细的运输措施,其内容包括采用的吊装和运输设备、大件运输方法以及防止钢管变形的加固措施等。(2)运输成型的管节时,可在管节内加设内支撑。管节运输时,应将钢管安放在鞍形支座或加垫木梁上,以保护管节及其坡口免遭破坏。(3)钢索捆扎吊运钢管或瓦片时,应将钢索与钢管或瓦片接触部位垫,避免在吊运和运输过程中损坏涂层。10.7钢管现场安装10.7.1一般要求(1)用于测量高程、里程和安装轴线基准点等安装控制点,均应明显、牢固和便于使用。(2)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所用的测量器具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3.6节的规定。10.7.2安装偏差(1)钢管的直管、弯管和岔管,以及伸缩节等附件与施工图纸规定的轴线平行度误差不应大于0.2%。(2)钢管安装中心相管口同度偏差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5.2.1条和第5.2.3条的规定。(3)钢管始装节的里程偏差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5.2.2条的规定。(4)明管支座的安装偏差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5.3.1~5.3.3条的规定。(5)波纹管仲缩节的焊接、安装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5.3.6~5.3.7条的规定。(6)花焊接两镇墩间的最后一道合拢焊缝时,应解除伸缩节的约束。10.7.3现场安装焊接(1)在现场焊接钢管环缝前,应校测钢管位置和管口圆度,若发现其安装偏差超过规定时,应及时纠正,并经监理人检查认可后,才准施焊。(2)定位焊后应尽快焊接安装环缝,每条焊缝应连续完成,不得中断。(3)安装坏缝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焊工,按同向对称进行焊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7.4观测仪器埋设钢管安装时应同时埋设观测仪器,观测仪器支座的焊接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3.9条的规定。10.7.5质量检验和缺陷处理承包人应按本章第10.4.4项的规定对全部现场安装焊缝进行检验,并按本章第10.4.5条的规定进行缺陷处理。钢管安装的质量检验和缺陷处理记录应提交监理人。10.8涂装10.8.1涂装工艺措施报告承包人垃在涂装作业前,编制钢管涂装工艺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唯。涂装工艺措施应详细说明各种涂装材料的施涂方法、使用设备、质量检验和涂装缺陷修补措施。10.8.2涂装施工(1)钢材表面涂装前,应将钢材表面的焊渣、毛刺、油脂等污物应清除干净。(2)当钢管内壁及明管外壁采用涂料或金属喷涂时,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第3.3节的规定。(3)涂装施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和涂料生产厂的要求进行工艺试验,试验过程应有涂料生产厂的人员负责指导,并与专业人员共同选行检验。检验结果应提交监理人。(4)组焊后的管节、岔管及附件(除安装焊缝外),应在车间内完成涂装;现场安装焊缝及表面涂装损坏部位,则在现场进行涂装"(5)涂料涂装。1)钢管内壁和明管外壁应涂刷自养护的底漆和面漆。2)涂料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选择,并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第4.2节的规定。3)涂料涂装施工方法和程序以及对环境的要求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第4.3节的规定。4)涂料涂装后,埋管应在外壁均匀涂刷一层水泥浆,涂后注意养护。(6)金属热喷涂。1)金属热喷涂材料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选择,并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第5.2节的规定。2)金属热喷涂涂层厚度及配套涂料的选定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第5.3节的规定。3)金属热喷涂施工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第5.4节的有关规定。10.8.3涂装质量检验(1)涂料涂层质量检验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第4.4节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若监理人检查发现流挂、皱纹、针孔、裂纹、鼓泡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直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2)金属热喷涂质量检验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第5.5节的规定;金属热喷涂复合保护涂层的质量检验应遵守《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l05-2007)第5.6节的规定。(3)涂装结束后,应将钢管涂装的质量检验成10.9地下钢管接触灌浆10.9.1灌浆孔(1)制造钢管时,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孔位和结构要求预留灌浆孔。必要时应在钢管外壁加焊补强板。补强板应设有内螺纹,田厂时应在内螟纹上抹油防锈,并加旋孔塞保护螺纹。(2)在现场灌浆过程中,若需要在已埋设的钢管上加钻灌浆孔,应经监理人批准。10.9.2灌浆材料(1)水泥、水。接触灌浆采用的水泥、水应遵守本技术条款第10.2.2项却第10.2.3项的规定。若施工图纸规定需采用细水泥浆液灌浆时,应通过试验选用千磨水泥、湿磨水泥或超细水泥。(2)外加剂。根据钢管接触灌浆工艺的需要选用速凝剂、减水剂等外加剂。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0.9.3接触灌浆施工(1)灌浆设备的选用应遵守本技术条款第10.3款的规定。(2)接触灌浆的制浆应遵守本技术条款第10.7款的规定。(3)钢管平洞的回填灌浆和固结灌浆结束后,应堵塞混凝土中的灌浆孔,不得有渗水潮入,然后进行接触灌浆。(4)接触灌浆前,采用稍高于灌浆压力的水(其压力不高于钢管抗外压的安全压力),挤开补强板与混凝土间的缝隙。(5)接触灌浆应采用循环灌浆法。浆液水灰比(重量比)根据试验确定,起灌水灰比可采用(1~0.45):1。在规定的灌浆压力下,最大浓度浆液停止吸浆5min后可停灌。(6)承包人应在灌浆孔旁设置变位计,观测钢管变位,防止管壁失稳。灌浆过程中,承包人应随班记录孔位、配比、吸浆量和钢管变形等,灌浆记录应及时提交监理人。(7)接触灌浆后,应清除灌浆孔杂物,封焊灌浆孔,磨平余高及飞溅物残迹,补喷金属涂层或补刷涂料。堵头封堵及焊缝质量检验应遵守《水利工程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432-2008)第6.4.10条的规定。10.9.4接触灌浆质量检查接触灌浆结束3~7d后,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用锤击法进行灌浆质量的检查,其脱空范围和程度应满足施下图纸的要求。不合格的部位应由承包人继续进行补灌处理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0.10质量检查和验收10.10.1钢管材料的检查和验收钢管制造和安装所需的材料均应按本章第10.2款的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10.10.2钢管制造质量检查和验收钢管管节和附件全部制成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钢管管节和附件的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以下各项验收资料:(1)钢管管节和附件清单。(2)钢材、焊接材料、外购连接件和涂装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或试验报告。(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4)焊缝质量检验成果。(5)缺陷修整和焊缝缺陷处理记录。(6)钢管管节和附件的尺寸及偏差检查记录。(7)涂装质量检验记录。(8)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验收资料。10.10.3钢管安装质量检查和验收(1)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各管段及部件的定位准确性、支撑牢固性等以及每条现场焊缝进行逐条检查、验收。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钢管的现场涂装结束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钢管的涂装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不合格的涂装面应进行返修和重新检验,直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10.10.4完工验收钢管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以下工资料:(1)钢管竣工图。(2)各项材料和外购连接件的出厂质量证明和使用说明书。(3)钢管制造、安装的质量检查报告。(4)钢管一类、二类焊缝焊接工作档案卡(包括焊工名册和代号)。(5)水压试验成果。(6)重大缺陷处理报告。(7)钢管接触灌浆质量坚持报告。(8)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完工资料。10.11计量和支付10.11.1钢管(1)压力钢管(含岔管和伸缩节)及其附件的制造、运输和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米工程单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压力钢管(含岔管和伸缩节)水压试验、涂装等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米工程单价申,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0.11.2钢管接触灌浆钢管接触灌浆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钢管外缘周长乘以接触灌浆钢板衬砌段长度)的有效接触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平方米工程单价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1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11.1一般规定11.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钢结构制作和安装。11.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采购钢结构工程所需的钢材、压型金属板、外购件、焊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等,并按本章第11.2款的规定进行材料检验和验收。(2)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工作。(3)若合同约定,发包人将单项钢结构工程委托承包人进行专项总承包,则承包人应承担该项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全部责任。11.1.3主要提交件(1)钢结构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钢结构制作前,编制钢结构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应包括:1)制作和安装场地的布置及说明。2)钢结构制作安装方法和工序设计,3)大型钢构件的运输和吊装方案。4)钢结构制作安装的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5)钢结构制作安装进度计划。6)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钢结构材料采购计划。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对钢结构材料(包括外购件)编制材料采购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3)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若发包人拟将单项钢结构工程交由承包人负责专项总承包时,则承包人应在该单项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将钢结构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图纸,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钢结构工程结构布置总图。2)钢结构工程结构布置详图、各节点、连接缝大样图。3)与其他构筑物连接详图、预埋件详图。4)钢结构设计说明书,包括应力分析成果及其计算软件。5)材料和外购件合格证。6)发包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1.1.4引用标准(1)《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223-2005)。(2)《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5)《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1-2008)。(6)《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2-2008)。(7)《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3-2008)。(8)《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4-2008)。(9)《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5-2008)。(10)《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GB9978.6-2008)。(11)《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11345-2013)。(12)《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3B/T8923.1-2O11)。(13)《固定式钢直梯》(GB4053.1-2009)。(14)《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2009)。(15)《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16)《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17)《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2007)。(18)《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19)《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201l)。(2O)《焊接H型钢》(YB3301-2005)。(21)《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200:2006)。(22)《钢结构防人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1990)。11.2材料和外购件(1)材料和外购件运至目的地后,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验收。每批到货的材料和针购件应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材质检验报告等。材料和外购件的检验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4章的规定,检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2)按合同约定对有特殊要求的材质需要进行复验,其复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1.3钢构件制作和组装11.3.1一般技术要求(1)钢构件制作和组装前,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绘制钢构件加工详图。在钢构件制作过程中,承包人需要对构件进行局部修改时,应经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编制各工种的工艺规程。必要时应进行主要工种的工艺试验,工艺试验的成果提交监理人。(3)钢构件制作和组装的检验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l)5~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章的规定。11.3.2零部件加工钢构件和部件的切割、矫正和成型、边缘加工、制孔等工序要求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7.2~7.4条相第7.6节的规定。11.3.3专业厂家提供的外购钢构件(1)承包人应在外购钢构件采购前,将订货技术要求提交时,应查验专业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提交监理人。(2)H型钢外购件的检验及验收应遵守《焊接H型钢》(YB3301-2005)的规定。11.3.4焊接(1)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规程。1)在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前,承包人应按《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6.1.1条和第6.2节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2)承包人应按焊接工艺评定成果和《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9节的规定。编制焊接工艺规程,提交监理人批准。(2)焊工。焊工应持有上岗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证件有效期和焊工施焊范围。(3)焊接工艺。1)焊接材料的选配应遵守施工图纸及《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01-2011)衷7.2.7的规定。2)焊接作业环境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5.1条的规定。3)焊接材料应按产品使用说明节及《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2.2条的规定储存,4)焊接使用引弧板、引出板和垫板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20l1)第7.8节的规定,5)多层焊时应连续施焊,并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9.5条的规定,6)定位焊应由持相应合格证的焊工施焊,并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4节的规定。7)对需要预热及后热的焊缝,其预热及后热温度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6节的规定。8)焊接工作完毕后,应清理焊缝表面,在焊缝部位旁打上焊工工号钢印。9)焊后消应处理的标准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l)第7.7节的规定。(4)焊缝质量检验。1)焊缝抽样检查合格率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l)第8.2.2条的规定。2)焊缝外观检查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3条的规定。3)无损检测人员须持有国家专业部门签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元损检测资格证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表面检测应按《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JB/T6061-2007)及《无损检测焊缝渗透检测》(JB/T6062-2007)的规定采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5)采用超声波探伤的全焊透焊缝的检测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5条的规定。6)采用超声波探伤的焊接球节点和螺栓球节点焊缝,其缺陷分级应遵守《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JG/T203-2007)的规定。7)箱型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圆管T、K、Y节点焊缝,其超声波探作方法及缺焊分级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51-2011)第8.2.4条的规定。8)按合同要求须作射线探伤时,其射线探伤应遵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8.2.7条的规定。9)上述无损检测记录应及时提交监理人。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对可疑部位,增加探伤比例和抽查每个焊工的焊缝。l0)焊缝质量检验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将焊缝质量检验报告,提又交监理人。(5)焊缝缺陷处理。经监理人检查确认的焊缝缺陷,应由承包人贸责按《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第7.11.3条的规定进行返修,返修后的缺陷部位仍需经监理人检查。当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应重新制定新的返修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11.3.5组装(1)钢构件组装前,应进行零部件的检查,并作好记录,检验合格后才能投人组装。(2)构件组装过程中,应按批准的工艺装配。当有隐蔽焊缝时,先行施焊,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可覆盖。(3)安装焊缝坡口的允许偏差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8.4.2的规定。焊接连接制作组装的允许偏差应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虽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C表C.O.2的数据确定。(4)H型钢的组装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8.2节的规定。(5)顶紧接触面的检查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8.3.3条的规定。(6)钢柿架结构杆件轴线交点错位的允许偏差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8.3.4的规定。(7)钢构件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8.4.1条的规定。(8)钢构件组装的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8.5节的规定。(9)钢构件组装的检验记录应提交监理人。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1.3.6涂装(1)一般要求。1)大型钢构件的涂装应由承包人编制施涂工艺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工艺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涂装工艺试验、工艺流程、涂装设备配置、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缺陷修补,以及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和环保措施等。2)构件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8℃,相对湿度应小于85%。构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4h内不得淋雨和日光暴晒。(2)涂装完成后,应由专业检验人员检查,并及时对涂装缺陷进行修补。1)涂装防腐涂料前,其钢材表面的除锈质量应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4.2.1的要求确定。钢材表面处理后应涂刷防腐涂料,以免再度生锈。2)防腐涂料的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14.2.2条的规定。3)当钢结构处在有腐蚀介质环境或外露,且施工图纸有要求时,应进行涂层附着力测试,当涂层检验范围的完整程度达70%炳以上时,证明涂层附着力达到合格标准。(3)防火涂料涂装。1)防火涂料的涂装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操作人员施工,并应持有消防部门批准的防火涂料施工准许证。2)防火涂料应有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和理化、力学性能的检测报告,还应有消防监督部门颁发的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3)钢构件表面应先完成除锈及防腐底漆的涂装,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防火涂料涂装。4)防火涂料的选用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施工质量控制及检验方法应遵守《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200:2006)、《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1990)及《建筑构件耐人试验方法》(GB9978-2008)的有关规定。5)薄涂型、厚涂型防人涂料的涂层要求,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14.3.3条的规定。6)防火涂料涂层应闭合,无脱层、空鼓、明显凹陷和乳突、粉化松散和浮浆等缺陷。(4)涂装验收。在全部钢构件的组装结束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每项钢构件的涂装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11.4钢构件预拼装11.4.1—般要求(1)顶拼装应在合格的工作平台及装配胎模上进行,以保证小拼单元的精度和互换性。(2)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要求编制详细的预拼装方案,提交监理人批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1.4.2预拼装(1)高强度螺栓和普通螺栓连接的多层板叠预拼装质量,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9.2.1条的规定。(2)多节柱、梁、桁架、管构件、构件平面总体预装应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9.2.1条的规定。(3)预拼装质量检查合格后,应标注中心线及安装控制基准线等标记,(4)预拼装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9章的要求对钢构件预拼装进行检查,质量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11.5钢结构安装11.5.1钢构件运榆、存放和验收(1)安装前,承包人应负责将验收合格的所有钢构件运至安装地点。对大型钢构件,应按本章第11.1.3项的规定,制定运输和吊装方案,提交监理人批准。(2)钢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净,底层垫层应防止钢构件被压坏和变形,并应按安装顺序分区存放。(3)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钢构件进行逐项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11.5.2钢结构安装(1)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批准的钢结构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制定各项钢结构安装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各项钢结构的安装方法。2)安装起吊设备和辅助安装设施的配置,以及发包人设施相设备的使用计划。3)钢结构安装过程的精度控制以及检测程序。4)安全保证措施。(2)钢结构安装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全部钢结构安装工作面(包括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钢结构安装工作面)进行验收,并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始安装。(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校测安装基准点和控制点,检查钢结构工程的安装轴线和基础标高、支座预埋件或预埋螺栓的安装位置等。(4)各项钢结构的安装措施。1)采用扩大拼装单元进行安装时,应对容易变形的钢构件进行强度和稳定性验算,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2)大型钢构件和组成块体的网架结构,采用单点和多节杆吊装及高空滑移安装时,其吊点必须通过计算确定,应保证各吊点起升的同步性,并防止构件局部变形和损坏。3)在室外进行钢结构安装校正时,应考虑焊接变形因素,并根据当地风力、派差、日照等影响,作出相应的调整措施。4)钢构件的连接接头,应经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焊接和高强度螺栓并用的连接处,碰按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先栓后焊”的原则进行。(5)钢构件在运输和吊装过程申的被损坏涂层及安装连接处的未涂部位,应按本章第11.3.6项的规定进行补涂。(6)需要隐蔽的钢结构部位安装完毕,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覆盖。11.5.3钢网架结构安装(1)钢网架结构支承面顶板和支承垫块的安装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12.2节规定。(2)钢网架结构的小拼、中拼单元的允许偏差应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表12.3.1和12.3.2的数据确定。(3)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为40m及其以上的网架结构,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试验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12.3.3条的规定,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4)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分别测量网架结构的挠度值,其实测最大挠度值应不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实测成果应提交监理人。(5)钢网架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12.3.6条的规定。(6)钢网架总拼完成后,应对各球节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对于大、中跨度钢管网架的拉杆与球的对接焊缝,应抽样进行无损探伤检验。抽样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1.5.4钢屋面板安装(1)钢屋面板安装应在下部铜柿架或钢网架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2)采用压型金属板的钢屋面板安装应满足:1)有涂层或镀层的压型金属板成型后,其表面不应有肉眼可视见的裂痕、剥落及明显的凹凸和摺皱,表面应干净。2)安装的压型金属屋面板,以及具有良好密封性能和外观的江水板、包角板等均应固定牢固,连接件的数量和间距应符合施下图纸和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3)压型金属屋面板应在支承构件上可靠搭接,搭接要求应符合施下图纸要求和遵守《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第7.2.5条和第7.2.7条的规定。4)压型金属屋面板的安装应遵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第13.3节的规定。5)钢屋面隔热材料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隔热材料的两端应固定,并将固定点之间采用的隔热毡材拉紧。防潮层置于建筑物的内侧,面上不得有孔。防潮层的纵向和横向搭接处应粘接或锁缝,位于端部的隔热材料应利用防潮层反折封闭,以防雨水渗入。当隔热材料不能承担自重时,应将其铺设在艾承网上。(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用于屋面结构金属板材的防水密封涂料,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检验成果,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必要的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11.5.5零星钢结构的安装《固定式钢直梯》(GB4053.1-2009)、《固定式钢斜梯》(GB4053.2-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等标准。其允许偏差应参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附录E中表E.0.4的数据选定。11.6钢结构工程验收11.6.1钢结构材料和外购件验收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压型金属板。外购件,焊接材料和涂装材料,均应由监理人接本技术条款和本章11.2款的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11.6.2钢构件验收每项钢构件制造完成后,承包人应问监埋人申请对钢构件迸行检查、验收,并同时提交以下验收资料。(1)钢构件或其组合作的验收清单。(2)钢构件加工详图。(3)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缝质量检验记录。(4)钢构件各项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5)涂装质量检查记录。(6)钢构件组装及预拼装的质量检查和评定记录。(7)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验收资料。11.6.3完工验收钢结构工程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可申请对钢结构工程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钢结构工程完工项目清单。(2)钢结构工程竣工图。(3)钢结构安装的各项材料和标准件的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检验报告。(4)钢结构工程基础、支承面及隐蔽部位安装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资料。(5)各安装工序的检测记录和验收资料。(6)焊缝质量检查和检验验收资料,(7)总拼就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资料。(8)钢结构涂装的质量检查和验收资料。(9)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10)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11.7计量和支付(1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钢结构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支付。(2)钢结构有效重量不扣减切肢、切边和孔眼损失的重量,也不计入电焊条、铆钉和螺栓增加的重量。(3)施工架立件、搭接、焊接、套筒链接、操作损耗、涂装和检验试验等所需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机电设备安装12.1—般规定12.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永久机电设备的安装以及机组启动试运行收等工作。12.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接收发包人交付安装的全部永久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以及用于安装的各项材料,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进行机电设备的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会同机电设备供货商(以下简称供货商)与承包八正式办埋设备交接手续。(2)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机电设备和材料的接货卸货、清点交接、损伤签证、仓储管理、开箱检验,以及从交货地点至安装现场的运输工作。(3)按合同约定,承包人负责的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应包括零部件加工制作;管路、埋件与接地线等的现场制作安装;二期混凝土浇筑;机电设备系统安装后的调试、试验和启动试运行;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施工安装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试运行,维护保养和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4)除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工作所需的材料、设备、检测器具和临时设施等。12.1.3主要提交件(1)机电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56天,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本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安装工程进度计划应满足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要求。网络图的编制应提供下列各项数据和内容,以及与相关土建工程施工计划的节点关系。网络图应标明: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2)作业持续时间。3)各节点的最早开始及最早完成安装的日期。4)各节点的最迟开始及最迟完成安装的日期。5)各项安装工作开始前要求完成的土建工程面貌。6)附资源配置及其说明(以按月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等资源数据)。(2)主要机电设备安装方案和工艺措施报告。承包人应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编制主要机电设备安装方案和工艺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如下。1)安装场地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及说明。2)本合同范围内主要及大型设备的运输、吊装方案。3)机组的主要部件(包括主要埋人部件)的安装程序和工艺措施等。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4)机电设备的安装、检查、试验及试运行工作计划。5)机电设备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6)施工安全及环境保护措施。7)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8)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交的机电设备和材料交货计划。承包人应根据机电设备安装进度的需要,编制一份要求发包人问承包人交付机电设备和材料的计划,提交监理人确认后,作为发包人交货的依据。(4)安装工作进度实施报告。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定期(周、月、年)向监理人提交安装工作进度实施报告。报告内容应说明安装计划完成的形象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施工情况、下阶段安装计划安排,以及要求发包人(或监理人)协调解决的问题。12.1.4引用标准(l)《电力变压器(干式变压器)》(GBl094.11-2007)。(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3)《同步电机励磁系统一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GB/T7409.3-2007)。(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淮》(GB50150-2006)。(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7)《电流互感器》(GB1208-2006)。(8)《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l0)《接地系统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常规测量)》(GB/T17949.1-2000)。(l1)《金属封闭母线》(GB/TS349-200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1996)。(15)《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1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T8905-2012)。(1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l)。(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0148-201O)。(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23)《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2536-201l)。(24)《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l1023-1989)。(25)《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09)。(26)《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2008)。(27)《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试验规程》(DL/T489-2006)。(28)《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微机励磁调节器试验与调整导则》(DL/T1013-2006)(29)《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统及装置技术条件》(DL/T583-2006)。(30)《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DL/T5344-2006)。(31)《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475-2006)。(32)《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技术条件》(DL/T978-2005)。(33)《气体绝缘全属封闭开关设各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DL/T555-2004)。(34)《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DL/TS22-2012)。(35)《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478-2013)。(3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屏)通用技术条件》(DL/T720-2013)。(37)《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4-200O)。(38)《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DL/T618-201l)。(39)《水电厂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DL/T619-2012)。(4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523-2010)。(41)《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DL/T624-201O)。(42)《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范》(DL/T5065-2009)。(4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44)《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17-2005)。(4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46)《固定电话交换网工程验收规范》(YD5077-2014)。(47)《同步数字系列鸣DH)光缆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44-2014)。(48)《水轮发电机组白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GB/Tl1805-2008)。(4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50)《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51)《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7)。(52)《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视范》(GB50093-2013)。(5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4)《起重机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第1部分:总则》(GB/T10183.1-2010)。(55)《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5564-2003)。(5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5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5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下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59)《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6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O)。(6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62)《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6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64)《水轮机控制系统试验》(GB/T9652.2-2007)。(65)《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H/Tl0969-2018)。(66)《涡轮机油》(GB11120-2011)。(67)《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T507-2014)。(68)《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DL/T496-2001)。(69)《水轮机金属蜗壳现场制造安装及焊接工艺导则》(DL/T5070-2012)。(70)《混流式水轮机转轮现场制造工艺导则》(DL/T5071-2012)。(71)《转桨式转轮组装与试验工艺导则》(DT/T5036-1994)。(72)《轴流式水轮机埋件安装工艺导则》(DL/T5037-1994)。(73)《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l41-2004)。(7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75)《水利水电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76)《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12.1.5安装技术文件(1)安装技术文件内容。1)发包人提供的机电设备布置总图、机电设备安装布置图、机电设计系统图、设备加工图及相关的水工建筑物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等(以下统称施工安装图纸)。2)本合同引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供货商提供的图纸、安装技术标准、安装作业指导书、运行维护说明书,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以下统称供货商技术文件)。4)履行合同中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和监理人批准的承包人提交件。(2)安装技术文件的提交和批准。1)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安装图纸。应在该项设备安装前,由监理人签发给承包人和(或)供货商现场代表(以下简称供货商代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为保证机电设备安装的质量和安全,供货商应向发包人提交每项机电设备的上述第(1)项的全部安装技术文件。监理人和承包人还应有权根据安装工作需要,要求供货商代表提交补充的安装技术文件。12.1.6供货商代表(1)供货商代表应参加设备到货的清点检查,在交货验收文件及开箱检验报告上签字见证。若配置的零部件数量不足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由供货商代表负责处理。(2)供货商代表应指导承包人的安装作业;参加监理人组织的机电设备安装质量的检查、试验和试运行,检查和试验记录应由供货商代表签证。承包人应允许供货商代表进入设备安装现场检查安装质量,并查阅承包人的安装记录和检测资料。(3)承包人在设备安装中需要调用备品备件,应经监理人审批和供货商代表签认。若备品备件不足,需要补充供货时,应由发包人责成供货商代表解决。(4)定期向监理人提交现场工作报告。承包人可根据安装工作的需要。要求供货商代表补充提交相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12.1.7机电设备的交付和接收(1)供货商产地机电设备的交付和接收。按合同约定,在供货商产地就地交付的产品及有关的技术文件等,应由发包人会同承包人,根据供货商的供货清单,与供货商共同清点无误后,就地办理交付和接收手续。承包人还应对上述设备、材料等的装卸、运输、保管直至运抵工地储存的全过程负责。(2)工地现场机电设备的交付和接收。按合同约定,在现场交付的产品及其技术文件,应由监理人会同供货商代表和承包人,根据供货商的供货清单,共同检查清点无误后,在现场办理交付和接收手续,12.1.8机电设备的现场运榆和仓储管理(1)承包人在接收机电设备后,应对接收的产品及其技术文件的到货卸车、损伤签证、沿程保护,吊运人库、现场运输和仓储保管承担责任。(2)对有保温(或恒温)、防潮和防锈蚀要求的设备、部件和特殊材料,承包人应按供货商技术文件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3)对露天存放或在安装场地临时存放的设备和部件,应由承包人进行覆盖保护和采取存放场地的排水措施。12.1.9机电设备安装场地和辅助设施(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机电设备安装工艺措施报告的要求,统一布置机电设备安装专用场地与设备临时储存场所。(2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机电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提出机电设备安装使用场内桥机、桅仟、门机、缆机、电梯等起重、运输设备,以及对混凝土浇筑、供电、供水、供风、试验、修配加工、照明、通信等辅助设施的使用计划提交监理人,由监理人组织协调解决土建施工与机电设备安装使用场地和辅助设施的矛盾。(3)安装场地的温度不宜低于5℃,湿度不宜高于85%。主厂房安装场地内的发电机定子和转子组装工位范围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潮、防尘、保温及防火等措施,以形成适应于发电机定子和转子组装技术要求的良好环境。(4)机电设备部件的组装和总装配场地在安装全过程部必须保持清洁。安装完毕后,必须对机组各部位进行清扫和检查,不允许残留灰尘、油污、杂物等不洁物。12.1.10机电设备安装前开箱清点和检查(1)机电设备安装前,应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进行机电设备的开箱清点和检查,清点检查记录应由各方签认。到货设备(包括零部件、材料、安装工器具及随机技术文件等)应符合供货清单所列的型号、规格和数量,以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2)安装前需要进行检测和试验的设备及部件,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和供货商代表进行检测和试验,经检测试验合格,才可进行安装。检测和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2.1.11机电设备的缺陷处理(1)安装过程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共同进行复查,经复查确认设备缺陷属于制造原因,应由供货商负责修复。凡能在现场修复的,应由供货商或委托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供货商承担。(2)缺陷修复后,承包人应协助供货商代表编写“设备缺陷检查和修复报告”,经监理人、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共同签字后作为机电设备质量验收的附件。12.1.12机电设备安装的检查、试验和验收承包人完成各单项机电设备安装后,经自检合格,应按批准格式做好记录提交监理人。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或其他有关单位),按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技术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查、试验和验收。检查、试验和验收报告作为机组启动试运行前的验收资料。12.2—般技术要求12.2.1安装作业安全(1)承包人应在设备安装开始前,按本技术条款第3条及《水利水电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的规定,编制一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全措施文件”,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机电设备安装作业安全规定。2)机电设备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措施。3)重大设备部件吊装作业安全措施。4)现场用电作业安全措施。5)机修作业安全措施。6)现场焊接作业安全措施。7)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8)涂装作业安全措施。9)压缩空气作业安全措施。l0)油处理作业安全措施。11)机动车驾驶安全规定。12)安全警示标志。13)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14)防火、防爆、防汛及安全措施等。(2)承包人应编制《机电设备安装作业安全手册》提交监理人批准。作业安全手册应发给安装作业人员人手一册。全部安装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12.2.2计量器具、检测仪表和自动化元件(1)各种计量器具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应经具备校验资质证书检测单位检验和标定。全部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的检测精度不低于被测对象要求的精度。(2)承包人应对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表进行校测复验,不合格的器具和仪表应及时更换。(3)机组、电气设备的检测仪表和自动化元件,均应按供货商技术文件及《白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093-2013)、《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GB/T11805-2008)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12.2.3预埋件埋设(1)预埋作的埋设按本技术条款第23条规定执行。(2)机电设备预埋件埋没完成后,应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共同在检查验收单上签字。12.2.4设备和零部件的现场制作按合同约定在现场制作的设备和零部件,应由承包人按施工安装图纸和(或)监理人批准的加工图进行制作,并在安装前,由监理人负责检查和验收。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并签认后,才能投人使用。12.2.5焊接(1)承包人的焊工应持有国家或行业颁发相应的合格证书。当供货合同中规定有特殊焊接要求时,承包人应对焊工进行专项培训与试焊考核,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2)承包人从事焊缝无损检测的人员应持有国家或行业颁发的专业合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应的焊缝检测工作。(3)重要设备和部件的焊接,承包人应按焊接工艺评定或供货商技术文件制定的焊接工艺进行。(4)重要设备和部件的焊接焊缝,承包人应按供货商安装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焊缝质量经评定合格,并按规定的格式做好焊缝外观检查记录相元损检测报告提交监理人。经监理人、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签认后,作为设备安装验收资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2.6安装偏差机电设备安装及其基础预埋件,以及电缆桥架和管道等吊架的安装的偏差均应控制在施工安装图纸和供货商技术文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12.2.7机电设备的安装试验所有机电设备均应按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进行安装试验。其中主要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应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进行。承包人在完成每项机电设备的安装试验后,应按批准的格式相内容编写项目安装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12.2.8耐压试验与渗漏试验(1)机组承压设备及连接件的耐压试验与渗漏试验,其试验要求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2.5节的规定。(2)建筑给排水系统和消防系统的耐压试验与渗漏试验应遵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有关规定。(3)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将试验记录提交监理人。12.2.9涂装(1)承包人接收机电设备时,应对设备表面涂装的保护层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损伤部位应由供货商负责处理。(2)需由承包人涂装的设备、管道和附件,其表层的除锈等级和涂装要求、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和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要求。(3)各项设备和附件的涂装颜色应与其电站厂房和设备房间的建筑装饰相协调,并符合设备及附件的标识要求。12.2.10运行标识全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完成全厂的运作标识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设备安全标识。(2)设备操作指示。(3)管路识别标示。(4)管路介质流向标识。(5)消防安全标识。(6)人身安全警示。(7)通行安全指示。(8)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标识。12.3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本节规定适用于混流式水轮机组和轴流式水轮机组,其他型式的机组可参照执行。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2.3.1水轮机(1)埋入部件。1)埋入部件安装应定位准确,基础板、拉紧器等固定件应加固牢靠。2)埋入大部件与混凝土结合的外表面应无污染和严重锈蚀、埋入部件的过流面焊缝应磨光,过流表面的粗糙度,应遵守《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B/T10969-2008)的规定,埋入部件与混凝土连接的过流表面应平滑过渡。3)埋入部件的安装程序、工艺要求和允许偏差,应遵守供货商技术文件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1节和《轴流式水轮机埋件安装工艺导则》(DL/T5037-1994)的规定。4)座环和金属蜗壳的现场组装、焊接和焊缝检侧,应遵守供货商技术文件、《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1.3~5.1.9条和《水轮机金属蜗壳现场制造安装及焊接工艺导则》(DL/T5070-2012)的规定。5)混凝土蜗壳的钢衬需经煤油渗漏试验检查,焊缝应无贯穿性裂纹。6)按合同要求进行蜗壳水压试验,则承包人应按供货商技术文件和《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l.10~5.1.2条的规定,制定蜗壳水压试验大纲,提交监理人批准。7)蜗壳上游或进水阀上游延伸段与压力钢管凑合节的焊接应考虑焊缝的收缩量,以严格控制焊接变形。焊接后的焊缝,应按《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5564-2003)第5.1.9条的要求做焊缝外观检查及焊缝无损探伤。检查和探伤报告应提交监理人。(2)转轮装配。1)转轮装配,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2节的规定。2)混流式水轮机分瓣转轮的组装焊接,应遵守《混流式水轮机转轮现场制造工艺导则》(DL/T5071-2012)的规定。3)转桨式转轮的组装与试验,应遵守《转桨式转轮组装与试验工艺导则》(DL/T5036-1994)的规定。(3)导水机构。1)导水机构的安装程序、工艺要求和允许偏差,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3.1~5.3.3条的规定。2)导叶接力器(含单导叶接力器)的严密性耐压试验、导叶及接力器安装调整,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5.1~5.5.4条的规定。装有导叶分段关闭装置的导叶接力器,其关闭规律应遵守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规定。(4)转动部件:水轮机转动部件的就位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4节的规定。(5)水导、主轴、密封及其他附件。1)水轮机的水导轴承及其(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或外)循环油冷却系统设备、主轴工作密封利检修密封、顶盖排水设备和机坑内管路、管件以及自动化元件的安装程序利工艺要求,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5.6节的规定。2)水轮机机坑内的环行电动葫芦、通道盖板、支架及扶梯,尾水管排水阀及管道,蜗壳排水阀和排气补气装置及管道等附件的安装,垃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B564-2003)第5.7节的规定。(6)水轮机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564-2003)附录A.2、《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GB/T11805-2008)、《混流式水轮机转轮现场制造工艺导则》(DL/T5071-2012)、《转桨式转轮组装与试验工艺导则》(DL/T5036-1994)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条的规定进行。12.3.2发电机(1)机架组合。1)焊接式机架或分瓣式承重机架的组合,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1节的规定。2)上、下机架基础预埋件的安装高程和万位,应遵守施工安装图纸的规定。(2)推力轴瓦研刮。1)推力轴瓦、镜板工作面的检查,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2.1条和第9.2.2条的规定。2)现场研刮的推力轴瓦,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2.3条的规定。(3)定子装配。1)在工厂内完成叠片的分瓣定子组装以及组装后的定子圆度,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3.1一9.3.2条的规定。2)现场叠片的定于童装程序,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3.3~9.5.17条的规定。3)定子线圈或线棒嵌装电气试验,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4.1~14.3节的规定。4)定子基础预埋件的安装高程和方位应按施工安装图纸的规定执行。5)定子吊人机坑前,应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对定子安装就机座混凝土基础,以及电气试验结果等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转子装配。1)转子轮与主轴热套,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1条的规定。2)转子中心体的检查和调整,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2条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轮臂的组装和检查,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3条的规定。4)圆盘式结构转子支架的组装和焊接要求,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条和第9.5条的规定。5)磁轭冲片和通风槽片的检查,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6条的规定。6)制动环板、磁轭冲片、径向磁轭键、测量磁轭圆度等的安装要求,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7~9.4.10条的规定。7)磁极挂装,以及磁极挂装前、后的检查,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11~9.4.13条的规定。8)磁极接头连接和励磁引线安装、风扇安装和阻尼环接头连接,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4.14~9.4.16条的规定。9)转子吊入机坑前的试验,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4.4节和第14.5节的规定。10)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和供货商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具备转子就位条件后,才可将转子吊入定子内就位安装,检查记录碰提交监理人。(5)总体安装。l)机架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5.1条的规定。2)定子安装方位应与发电机主引出线和中性点引出线方位相符合。定子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5.3条规定。3)转子中心和安装高程的偏差值,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5.4条的规定。4)推力头的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5.5条的规定。5)各种结构型式的推力轴瓦的调整,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54-2003)第9.5.6条的规定。6)盘车检查调整机组轴线,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95.7条的规定。7)发电机导轴承及其油槽、推力轴承的高压油顶起装置和外循环油冷却系统装置、悬吊式机组推力轴承各部位或部件的绝缘电阻测试、制动器及其管路系统、空气冷却器及其管路系统、测温装置和集电环、上部罩等部件及附件的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GB/T8564-2003)第9.5.2条、第9.5.8~9.5.15条的规定。8)发电机主引出线和中性点引出线与相关设备应按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连接,并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0149-2010)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9)发电机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附录A.2和第14章、《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水轮发电机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GB1l805-2008)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条的规定进行。12.3.3调速器及其操作系统(1)调速器及其操作系统设备应按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安装,并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8.1节和第8.2节的规定。(2)调速系统压力油罐试验及其管道的制作、冲洗、安装及试验,应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并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2章的规定。(3)调速系统用油牌号和各项指标,应满足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要求,并应遵守《涡轮机油》(GBl1120-2011)的规定。(4)调速器及其操作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8.1节、第8.3节和第8.4节、《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调整试验导则》(DL/T496-2001)、《水轮机控制系统试验》(GB/T9652.2-2007)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条的规定进行。12.3.4过水阀及其操作系统(1)进水阀应按施工安装图纸和供货商技术文件进行安装,并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3.1节和第13.2节的规定;伸缩节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3.3节的规定。(2)进水阀压力油罐试验和压力管路的制作、冲洗和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2章的规定。(3)预埋管道通过沉降缝或伸缩缝时,必须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做过缝处理。(4)进水阀操作系统用油牌号和各项指标,应遵守《涡轮机油》(GB1120-2011)的规定。(5)进水阀、旁通管路及其阀门、管件、承压元件等应按进水阀设计压力作严密性试验,空气阀止水面应作密封试验。巨述试验记录应提交监理人。(6)进水阀及其操作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3章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3.5励磁系统(1)励磁系统的安装,应遵守《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GB/T7409.3-2007)的规定。(2)励磁系统电缆敷设及盘内配线,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的规定。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励磁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附录A.2、《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GB/T7409.3-2007)、《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柳拥》(DL/T489-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静止整流励磁系》(DL/T583-2006)、《大中型水轮发电机微机励磁调节器试验与调整导则》(DL/Tl013-200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4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包括技术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全厂压缩空气系统、透平油系统、绝缘油系统、电站水力监视测量系统等。(1)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按本章第12.2.3项的规定,对即将被隐蔽的各项埋设管路、埋件及基础进行检查验收。(2)由承包人在现场配置的各种容器、管道和管件、设备基础装应满足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并遵守《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50235-20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第12章的规定。(3)油、气系统及有特殊要求的水系统的钢管对口焊接,应采用氨弧焊封底,电弧焊盖面的焊接工艺;管道外径D≤5Omm的对口焊接采用全氟弧焊。(4)设备与电动机联轴器的径向位移、端面间隙,轴线倾斜等均应满足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要求,并遵守《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的规定。(5)各项辅助设备电气装置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的规定。(6)透平油的各项质量指标,应遵守《涡轮机油》(GB11120-2011)的规定;绝缘油的各项质量指标及对混合油的要求,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第19.0.1~19.0.3条的规定。(7)油系统的滤油、验油和充油,应遵守《涡轮机油》(GBl1120-2011)、《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2536-2011)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规定。(8)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和验收。各系统运行应正常,各项参数满足设计要求,设备无有害振动和不良噪声。12.5发电机电压配电设备安装12.5.1发电机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备(1)安装前应检查所有部位和附件应齐全,无损伤变形及锈蚀;绝缘部件应无裂缝、无剥落或破损,绝缘良好。基础及所有组件就位正确、安装牢固、接地可靠。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组件按规定编号顺序进行组装,并按供货商技术文件要求选用吊装器具、吊点以及吊装程序。(3)与封闭母线连接时不应使母线及外壳受到机械应力。(4)导电接触面无氧化层,清洗干净。电气连接应可靠且接触良好,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的联动应正常。(5)调整后操作机构的联合动作的各项参数,应符合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规定。(6)发电机断路器及其附属设各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规定进行。12.5.2发电机主引出线及相关设备(1)母线。1)各段标志(母线编号等标志)应清晰、正确。附件齐全,母线无裂纹、折皱、夹杂物及变形等缺陷。2)硬母线的加工,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第2.2节的有关规定。3)母线在支柱绝缘于上固定时,固定金具与支柱绝缘子的固定应平整牢固,不应使母线受到额外应力。4)管形母线安装在滑动式支持器上时,支持器的轴线与管形母线间应有1~2mm间隙,母线终端应有防晕措施。5)硬母线的安装,还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50149-2010)第2.3节的有关规定。其中封闭母线的安装,应遵守《金属封闭母线》(GB/T5349-2000)第7.10节的规定。(2)励磁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及各类组合柜。1)变压器本体及所有附件应齐全,无锈蚀、无损坏,绝缘良好。2)基础埋件应正确。3)与母线的连接不应使母线及外壳受到机械应力。软连接部分不得有折损、表面凹陷及锈蚀。4)互感器的变比分接头位置和极性应正确。5)二次接线端子应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标志清晰。(3)发电机主引出线及相关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金属封闭母线》(GB/T8349-2000)、《电流互感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GBl20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6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安装(1)承包人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第2.4.1~2.4.5条要求,对变压器器身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必须用合格的变压器油进行冲洗,并清洗油箱底部,不得有遗留杂物。(2)变压器干燥条件,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第2.5节的要求。(3)变压器的高压侧和高压开关(或架空线)的连接,以及低压侧和母线的连接,应按供货商技术文件对消除相互连接中心线偏差的要求,进行调整至合格为止。(4)变压器本体及附件的就位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第2.6节的规定。(5)对22OkV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做真空处理后进行真空注油。(6)承包人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第2.8.1~2.8.4条的规定进行热油循环补油和静置。(7)变压器的整体密封试验,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第2.9.1条的规定。(8)变压器中性点设备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47-2010)的规定。(9)变压器申性点设备安装,应遵守本章第23.14.1项的规定。(10)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谁》(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7开关站及其进(出)线设备安装12.7.1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GIS)(l)GIS各元件的装配必须按供货商技术文件规定的图样、编号利程序进编号不得混淆,接线与图样相符。(2)机械闭锁及电气闭锁和联锁应进行多次试验,每次试验均应做好记录。(3)GIS设备的安装和调整,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第5.2节的规定。(4)SF6气体管理和亢注,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0147-2010)第5.3节的规定。(5)各间隔的接地连线,以及GlS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连接牢固、可靠。(6)GlS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l1023-1989)、《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DL/T555-2004)、《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DL/T515-2013)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7.2气体绝缘输电管道母线(GIL)(1)法兰连接结构。1)法兰连接结构的就位和组装,应清洁整个管道内壁,并在导体触头上和O形密封圈涂润滑脂。2)在法兰对角孔上,将导向杆插人对接后,将螺栓紧固到预定力矩。随后安装基础座上的导向限制块或固定支座的固定螺栓。3)完成一个完整气隔段安装后,抽真空及充SF6气体,并检测泄漏。4)GIL外壳接地方式采用全连式多点接地。短路排与明敷地面接地铜排采用铜铝过渡方式相连,接地铜排与全厂接地网相接。短路排处及所有钢支撑座均可靠接地。5)未在工厂进行试验的压力释放阀,到现场后应进行试验与调整。(2)焊接连接结构,承包人应配合供货商代表进行以下现场对口焊接的辅助工作。1)埋设在混凝土内的GIL设备基础埋件。2)安装GTL专用接地铜母线、该铜母线与电站接地系统的连接。3)现地信号汇接箱与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连接。(3)GIL管道母线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高压开关设备六氟化硫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l1023-198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DL/T555-2004)、《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交接试验规程》(DL/T618-2011)、《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技术条件》(DL/T978-2005)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7.3高压电缆(1)电缆支架的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显著变形,全长应有良好接地。(2)当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控制电缆承受的拉力、敷设速度不超过《电气装置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第5.1节规定的限值。(3)在复杂条件下用机械敷设大截面电缆时,应编制施工措施,确定敷设方法、线盘架设位置、电缆牵引方向,校核牵引力和侧压力,配备敷设人员和机具。(4)电缆终端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5-2000)第5.2节的要求,电缆终端、接头均不应有渗漏。(5)高压电缆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016S-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GB50150-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7.4敞开式电气设备(1)断路器及其操作机构应按施工安装图纸和本章第12.5.1项的有关规定进行安装。(2)隔离开关。1)隔离开关的组装,相间距离的误差、支柱绝缘子垂直度、传动装置的安装与调整应符合供货商技术文件与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规定,相间连杆应在同一水平线上。2)隔离开关触头应按触紧密良好。合闸时三相不同期值、相间距离及分闸时触头打开角度和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3)操动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活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漏。隔离开关触头及操动机构的金属传动部件应有防锈措施。(3)电容式电压;1)互感器必须根据产品成套供应的组件编号进行安装。各组件连接接触面应无氧化层,并涂以电力复合脂。2)起吊分压电容器及电磁单元时,必须利用电磁单元油箱上的吊耳起吊。互感器与基础紧固应注意因螺栓局部过紧造成底盖变形而引起的绝缘油渗漏。3)互感器整体倾斜度不得大于高度的2‰。4)互感器安装,还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的规定。(4)避雷器。1)避雷器各元件分件、组装编号、避雷器垂直度应与设备供货商技术文件相符。2)每台避雷器的支撑绝缘子应受力均匀,并注意放好绝缘套及绝缘垫。3)避雷器各连接处接触面去除氧化膜,涂敖电力复合脂,接触良好。4)避雷器,还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47-2010)的规定。(5)软导线。1)软导线安装长度采用麻绳实际量取,其弧垂度允许偏差小于10%,并符合室外配电装置的电气安全距离要求。2)导线与线夹采用液压压接,压接前先清洗线夹内表面。软导线穿管部分用钢丝刷清理千净氧化层,用清洗剂清洗后涂敷电力复合脂。3)插入线夹铝管内的铝导线,注意线夹方向及加工面和导线的弯曲方向。选择合适的模具进行压接,施压时相邻两模应重叠5mm。首次模压后,检查对边尺寸应符合标准,飞边应修平、磨光。4)导线与设备连接后用0.05mm塞尺检查,塞人深度应小于6mm。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导线与设备连接后导线弧垂、弛度要符合施工安装图纸要求。(6)硬母线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第2.3节及参照本章第12.5.2项的有关规定。(7)敞开式电气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0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7.5高压并联电抗器及其附属设备(1)电抗器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及参照本章第12.6款的有关规定。(2)电抗器及其附属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装工程电气设各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壮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O1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8厂用电系统安装12.8.1厂用变压器厂用变压器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GBl094.11-200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8.2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程》(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8.3高、低压开关柜(1)屏、柜及端于箱基础垃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与接地网可靠连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高、低压开关柜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9照明系统安装(1)照明管路的埋设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埋设,电缆导管的安装详见本技术条款第23.3款。(2)配线前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清晰,接地可靠。(3)照明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技术文件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等规范及本章第12.2.12项的规定进行。12.10接地系统安装(1)承包人应负责接地体、接地连接件的制作和接地装置的敷设。(2)接地装置的埋设部分隐蔽前,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共同检查埋设质量,做好中间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进行修复。(3)承包人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进行电气设备、构架、基础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以及所有明敷接地线及接地引线的敷设和连接。(4)已完工的接地系统应进行初步测试,如测试值不能满足施工安装图纸要求时,应由监理人会同承包人及有关方面采取措施解决,并提交“接地系统初步测试报告”。(5)全厂接地系统完工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及有关部门,对全厂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接触电位差、跨步电位差以及接地网的连通等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验收,并提交"全厂接地系统测试报告"。(6)接地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接地系统的土壤电阻率、接地阻抗和地面电位测量导则第1部分:常规测量》(GB/T7949.1-2000)、《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DL/T475-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1控制保护系统安装12.11.1计算机监控系统(1)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在供货商代表指导下,由承包人负责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主计算机及服务器、运行人员操作台和操作员工作站·模拟屏、网络和通信设备、音响报警和语音自动告警系统设备、工程师/培训站、GPS(卫星同步时钟系统)设备、现地控制单元屏柜、电源柜等。(2)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进行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外部输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输出回路正确性的验证试验,以及系统的调试、调整和测试等现场试验。现场试验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DL/T822-2002)的规定。(3)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水力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规范》(DL/T5065-2009)、《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DL/T578-2008)的电站运行要求。12.11.2机组状态监测系统(1)机组状态监测系统应在供货商代表指导下,由承包人负责安装。工作内容包括各类传感器、数据采集设备和上位机设备,以及电缆和光缆敷设、电缆接线和光纤熔接工作。(2)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指导下进行机组状态监测系统的调试、调整和测试。现场试验包括数据采集功能测试、应用功能测试、通信功能测试和系统功能测试等。(3)机组状态监测系统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的规定。12.11.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1)承包人应负责全厂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屏(柜)的安装、电缆和光缆的敷设、光纤熔接、屏测电缆接线却相关设备的二次回路接线等工作。(2)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输入/输出回路正确性验证试验,绝缘电阻试验、二次回路耐压试验、电流电压互感器伏安特性试验和极性检查,其工作内容包括进行装置测试和调整、定制设定、模拟试验、电流电压试验、单机调试和联调、性能试验等。(3)继电保护设备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和试验,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同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478-2013)、《水电厂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运行维护检修试验规程》(DL/T619-2012)、《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523-2010)、《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DL/T624-2010)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屏)通甩技术条件》(DL/T720-2013)的规定。12.11.4直流系统设备(1)直流系统设备的安装工作内容包括蓄电池组、充电柜、直流配电屏(柜)的安装及直流配电系统的电缆敷设和接线工作。(2)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直流电源设备的外部输入/输出接线正确性验证试验、耐压及绝缘试验等。(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系统的调试和现场试验,试验项目包括绝缘监察及信号报警试验、蓄电池组容量试验、充电装置稳流精度测量、充电装置稳压精度测量、充电装置纹波系数测量、直流母线连续供电试验、微机控制自动转换程序试验等。(4)直流系统设备的安装和试验,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L50172-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和《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4-2000的规定。12.11.5工业电视系统(1)工业电视系统的安装包括电视系统装备安装、电缆和光缆的敷设、电缆接线、光纤熔接等工作。(2)承包人应配合供货商代表进行工业电视系统的现场试验,其工作内容包括摄像机单体调试、系统调试、联动控制功能试验、网络功能试验等。(3)业电视系统的安装,应遵守《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和《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115-2009)的规定。12.11.6管理信息系统(1)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指导下,进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其工作内容包括数据服务器、Web服务器、电子邮件服务器、网管工作站、网络交换机、防火墙等。(2)承包人应配合供货商代表进行画面显示及修改、数据库数据修改、自诊断核实、与实时系统的数据通信试验,并进行管理信息系统的检测等现场试验工作。(3)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的规定。12.11.7通风空调监控系统(1)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指导下,进行遁风空调监控系统进行通风空调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其工作内容包括上位机、通风空调现地控制箱(柜)、网络和通信设备、温湿度各类传感器等。(2)承包人应配合供货商代表进行通风空调监控系统的调试,调整和测试等现场试验。其工作内容包括数据采集功能测试、应用功能测试、通信功能测试、系统性能测试等。(3)通风空调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的规定。12.11.8其他二次回路设备(1)其他二次回路设备的安装包括机组附属设备、机械辅助设备和其他设备的控制柜、控制箱、测量柜、计量柜、端子箱等。(2)其他二次回路设备的现场试验应包括输入/输出正确性验证试验、电绝缘电阻试验、二次回路耐压试验、电流电压互感器伏安特性试验和极性检查、模拟量零漂和精度检查、连续通电试验等的试验项目。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其他二次回路设备的安装、试验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等规范的规定。12.11.9控制保护系统的联调和验收控制保护系统各单元工程的现场试验、系统联调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试验验收规程》(DL/T822-2012)、《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4-2000)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2通信系统安装(1)通信系统设备的安装,还应满足电力系统和(或)电信系统的接入系统要求。(2)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指导下,进行通信设备的安装工作。其工作内容包括通信设备机柜、电源而、配线柜(箱)、电话分线盒,插座和电话机、维护管理工作站等。(3)承包人应配合供货商代表进行通信系统的调试和测试,包括与电力系统、电信公网的联合调试工作。其调试和测试项目包括设备通电试验、系统性能测试、系统功能检查等。(4)通信系统各单元工程的现场试验、系统联调和验收,应按《电力光纤通信工程验收规范》(Dl/T5344-200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200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T5017-2005)、《固定电话交换网工程验收规范》(YD5077-2014),《同步数字体系(SDH)光纤传输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4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20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12)、《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3电缆线路安装(1)电缆线路安装前,承包人应编制电缆统计清册和敷设路径图,提交监理人。(2)电缆管及桥架、支架应安装牢固、整齐,接地良好。(3)电缆的配线和敷设,以及电缆终端与接头制作,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第5章和第6.2节的规定。当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控制电缆承受的拉力、敷设速度不超过供货商技术文件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第5.1节的规定。(4)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lOOm处及电缆接头、转弯、进入建筑物等处,均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5)屏蔽电缆和皑装电缆的屏蔽层,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的接地方式可靠接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6)布放光缆及光纤熔接应按光纤供货商规定的工艺方法、采用专用设备进行熔接。(7)电缆线路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4厂内起重设备安装12.14.1桥式起重机(1)桥机轨道安装前,应测量和标定轨道安装基准中心线和安装高程,并核对检查轨道基础、吊车梁和安装埋件。轨道两端的车挡应定位准确。同跨同端的两个车挡与缓冲器应按触良好,轨道必须可靠接地。(2)滑接线支架的水平高程应定位准确,并与埋件焊接牢固。(3)桥饥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清理各部位的锈蚀、脏斑、尘土等杂物,修补设备涂料。转动部件重新注人润滑油、脂。(4)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应编制桥机负荷试验大纲,提交监理人批准。试验大纲的内容包括提供负荷试验设施、试验前检查、空载试验以及静、动负荷试验和多机联动试验等。(5)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和供货商代表共同按批准的试验大纲进行负荷试验,并邀请当地特种设备质监部门参加。承包人应在负荷试验后,编制桥机负荷试验成果报告,经各方签认后,提交监理人。(6)桥机的机械,电气设备及轨道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起重机井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第1部分:总则》(GB/Tl0183.1-2010)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L50256-1996)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4.2单梁电动葫芦安装单梁电动葫芦的靳芦设备、电气控制设备、轨道、车挡等的安装及其检验查、试验和验收参照本章第12.14.1项有关规定执行。12.15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安装(1)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按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技术文件以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以下通风及空调系统的制作和安装:1)各类金属与非金属风管、钢板预埋风管的制作和安装。2)风管部件与消声器的制作和安装。3)各类风机和空调设备的安装。4)空调制冷设备、空调水系统设备及其附件的安装。5)通风及空调系统的防腐与绝热保护措施等。6)通风、空调设备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消防设备还应持有消防产品合格证。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按施工安装图纸、本章第12.2.8项要求进行耐压试验。(4)制冷设备应进行严密性耐压试验和试运行。对组装式制冷机组和现场充注制冷剂机组,必须进行吹污、气密性试验、真空试验和充注制冷剂检漏试验。(5)消防产品安装前,应进行电气试验,对有消防要求的防火阀、排烟阀等应进行逐台通电试验,试验合格才能安装。(6)在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前,承包人应编制系统调试方案提交监理人批淮。系统调试方案的内容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行、系统无负荷联合试运行、风管的渗漏检查、水管试压检漏,以及系统的综合能效调试等。调试结束后,承包人提交系统调试成果报告。(7)对已安装完成的防火、防烟和排烟系统,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对每个系统进行分步试验以及其他项目试验。在完成每个系统试验后,应按消防控制系统的要求,进行消防系统的调试。调试结束后,承包人提交消防系统调试成果报告。(8)通风和空调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通风管道施工技术规程》(JGJl41-2004)等规范及本章第12.l.12项的规定进行,其中有关消防系统的调试成果报告应经消防主管部门签证。12.16建筑给排水系统安装(1)承包人应按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技术文件要求,负责建筑给排水系统设备及附件的采购、制作、安装和调试。给排水构筑物施工,还应遵守《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的规定。(2)管道防腐、保温要求应满足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并遵守《建筑物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规定。(3)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后应进行冲洗,生活饮用水的输送管道,应遵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施工安装图纸和《建筑物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的规定进行试压和检漏;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或严密性耐压试验。(4)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5)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室内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试验要求可参照本技术条款第23.3.4项的有关规定。(6)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在调试阶段不得随意排放,经水质处理达到标准后,才能排放。(7)给排水管道和设备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14-2008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7消防系统安装12.17.1消防给水系统(1)本系统安装工作内容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及其配套设备,以及电气控制设备等。(2)承包人应在供货商代表的指导下,进行消防设备及其附件的安装相调试。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3)消防设备均应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并由当地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4)消防产品应进行外观检测及电气试验。对有消防电气控制要求设备应逐台通电试验。(5)承包人应负责消防给水系统的调试,调试方案应经监理人批准。消防给水管道应进行耐压试验,室内消火栓应进行试射试验。(6)消防给水系统,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供货商代表和当地消防部门代表共同进行联动试验和消防给水系统安装验收,并由承包人编写安装验收报告,提交监理人。(7)消防给水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l41-200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2009)、《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08)、《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7.2气体灭火系统(1)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工作内容包括灭火剂储存器、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阀驱动装置、灭火剂输送管、喷嘴和其他附件以及电气控制设备等。(2)气体灭火系统的组件、管路及其附件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安装单位和人员应持有消防工程施工安装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3)输气管道按有关规范规定,应进行耐压试验。(4)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完成后,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供货商代表和当地消防部门代表进行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和联动试验,并由承包人编制联动试验报告,提交监理人。(5)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的规定、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7.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即消防监控及联动控制系统)(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工作项目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操作管理工作站等。(2)承包人应配合供货商代表和当地消防部门共同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以及白动报警系统与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防火系统、防烟和排烟系统等的联动调试。联动调试项目包括设备通电试验、联动试验、系统功能测试等。(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试验和验收,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0166-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白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012)等规范及本章第12.1.12项的规定进行。12.17.4电缆防火封堵(1)电缆防火封堵,应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第7节的有关规定。防火封堵材料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23864-2009)的规定。(2)电缆防火封堵墙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供货商代表和当地消防部门代表。共同进行电缆防火封堵的验收。并由承包人编写安装验收报告,提交监理人。12.17.5消防系统的联合检查和试验验收(1)消防系统的各单元系统全部安装和调试完成后,承包人应在当地消防部门的指导下,会同监理人和供货商代表,共同进行联合检查和验收。(2)联合检查的试验项目包括雨淋阀动作试验和变压器、贮油罐水喷雾试验,气体灭火系统模拟动作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消防给水系统、火系统与防火、防烟排烟系统的模拟联动试验(3)承包人应负责编制消防系统安装验收报告,提交监理人,并经有关各方防系统安装的完工验收资料。12.18机组启动试运行12.18.1承包人的启动试运行职责(1)参加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及试运行工作组的工作。负责编写机组启动试验和试运行大纲等有关技术文件,并实施机组启动试验、试运行和检修工作。(2)参加由试运行工作组组织的机组启动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负责做好检查验收记录。(3)负责或配合供货商代表、按供货商提供的机组调试程序、《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14)、《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GB/T8564-200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以及经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的机组启动试验大纲和计划安排,选行机组启动试验和试运行工作。(4)编写机组启动试验简报。(5)编写机组启动试验报告和试运行下作报告,提交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12.18.2机组启动试运行前的检查(1)机组启动试运行前,经试运行工作组检查机组已具备启动验收条件,确认引水、尾水系统及机组设备均已完成了规定的各项试验、验收工作,证明已能满足试运行需要。(2)试运行的各项安全措施均已按试运行试验文件的要求落实到位。12.18.3机组启动试运行(1)遵照本章第12.18.1条的规定。进行机组启动试验和试运行下作。1)检查机组充水试验和空载试运行。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检查机组带主变压器与高压配电装置试验和并列及负荷试验。3)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以及连续运行结束后消缺处理情况。4)进行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其运行要求应遵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第6.5.5条的规定。(2)上述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全部完成后,应由承包人编写机组带负荷连续运行情况报告,提交机组机组启动验收委员12.19完工验收机电设备安装全部完成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机电设各安装工程的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清单及相关技术文件。(2)安装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3)用材料和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使用说明书。(4)重要组件焊接工艺报告。(5)各项机电设备和单元工程安装的检查、试验和验收记录。(6)机电设备缺陷、修复及检验记录。(7)机组启动试验和试运行报告。(8)质量事故处理报告。(9)机组及其相关机电设备的交接清册(包括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10)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项目清单。(l1)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12.20计量和支付(1)本章第12.3~12.17条各项设备的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设备数量以相应的单位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2)上款所述《工程量清单》的总价项目,由承包人按批准的安装进度计划对总价项目进行分解,分解结果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合同支付的依据。(3)由承包人按合同要求采购的装置性材料及其安装,按施工图纸所示装置性材料的有效数量以相应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或总价支付。(4)承包人为本合同机电设备安装工作所进行的开箱检查、验收、清扫、仓储保管、安装现场运输、主体设备及随机成套供应的管路与附件安装、涂装、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和移交生产前的维护保养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5)除本合同专项列入《工程量清单》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外,承包人为完成机电设备安装而修建的其他临时工程和采取的其他措施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机电设备安装项目的工程单价或总价申,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13房屋建筑工程本工程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版)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其他景观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景观工程项目的计量,应执行相应的《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支付。以上技术条款如与施工图及设计总说明不同,应以施工图纸和施工设计总说明为准。招标文件未列明但实际发生工作所涉及的技术条款,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执行并作为计量的依据。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四卷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合同编号:-)(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页同时适用于封面或扉页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子信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1.1.2.4姓名:2工期1.1.4.3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4分包4.35投标有效期/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投标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鉴于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的投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签交规定履约担保或风险日担保金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本担保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注1.投标保证金采取汇票、支票、联保证明、现金形式的,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投标保证金采取电汇、转账形式的,附上述票据或证明的复印件;采取担保的,应采用上述格式。3.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4.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5.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9.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10.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11.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1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13.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14.建筑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15.电、风、水、砂石单价计算表(采用计算书形式,格式自拟)。1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的投标报价相关表格。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合同编号:-)(技术资信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页同时适用于封面或扉页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一、施工组织设计二、项目管理机构表三、资格审查资料四、原件的复印件五、其它材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是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及附图见下表(不限于,仅供参考):序号名称备注1施工围堰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加高、维护、拆除)2施工排水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降水方案、场地排水等)3材料采购(黄砂、碎石、块石的产地、矿名等均应明示,钢材、水泥的生产厂家,转运方案:卸料、短驳、运输、道路维护等)4土方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5基坑支护、地基加固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6主体建筑物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7工程质量管理方案8安全生产管理方案9防汛度汛10文明工地建设措施,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的措施等11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12其他有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及进度计划13有关施工建议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附件六:临时用地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表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物料堆存场地、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件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项目管理机构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投标人应在“五、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公式网页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人)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人)帐号技工(人)最近5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经营范围年年年年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备注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五、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近3年财务状况1.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年年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2.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拟投入本项目的流动资金函(格式)(招标人名称):我方拟投入(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流动资金为万元,资金来源于,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附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相关材料复印在“五、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资金来源填写银行存款、银行信贷或其它形式。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01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有关验收结论。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五、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五、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近年指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序号诉讼或仲裁事项诉讼或仲裁中的地位缘由结果备注一诉讼事项二仲裁事项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五、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自审表资格审查自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引用的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企业部分2项目管理机构部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四、原件的复印件(1)需要备查的原件清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规定。(2)投标人须将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及其他认为必须的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五、其他材料(1)承诺书。(2)其他材料。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拟派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无招标文件所指的在建工程。2.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本地区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为准)。3.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自年月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4.本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可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2017年平阳县鳌江镇雁门河河道清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1.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法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招用工,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工资卡制度。按照《关于实施市区水利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的通知》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并存入相应的工资支付保障金,或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保函》。2.本企业确保向所有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本企业及所承包工程若出现拖欠劳动者工资情况,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并责令整改,期满后仍未支付的,同意劳动保障部门书面通知银行直接从本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中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3、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中保障金被划拨用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后,本企业保证在10日内向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追加等额保障金。4、以企业为单位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施工企业在市区范围内的最后一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以单个项目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6个月后,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时若有涉及本企业的欠薪案件尚在处理未终结的,同意暂缓办理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手续。5、同意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按银行有关规定管理并结算利息。保函在担保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并办妥下一担保期手续。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设立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工资支付保障金账户进行查询、冻结、扣划。6、本企业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意报相关主管部门通报不良行为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关于实施市区水利建设施工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和有关规定处理。7、据浙水办建(2017)1号文件,农民工工资可由项目法人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业主垫付的,本企业同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良行为记录。本承诺书一式5份,企业、招标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开立工资支付保障金帐户或出具保函的银行各一份,盖章后生效。企业名称(盖章):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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