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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海南水利水电竞磋(服务)2018-005/3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采购单位:贵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2018年6月-3-
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说明-7-1.适用范围-7-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8-3.磋商费用-8-二、磋商文件说明-8-4.磋商文件的构成-8-5.磋商文件的质疑-9-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9-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磋商报价及币种-9-9.磋商保证金-10-10.磋商有效期-10-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1-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2-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12-五、磋商过程-12-16.磋商过程-12-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3-17.磋商小组-13--3-
18.磋商程序-13-19.评审办法-15-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7-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7-21.成交通知-17-八、授予合同-17-22.签订合同-17-九、磋商活动终止-18-23.终止情形-18-十、处罚-18-24.处罚情形-18-十一、其他-18-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20-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20-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32-附件2:磋商函-33-附件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34-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5-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37-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38-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39-附件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40-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1-附件11:磋商保证金-42--3-
附件1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43-附件13: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44-附件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45-附件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46-附件16:质量检测服务方案-47-附件17: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48-附件18:磋商最后报价表-49-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50-一、磋商要求-50-1、磋商说明-50-2、报价说明-50-3、重要指标-50-4、商务要求-50-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51--3-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磋商公告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受贵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委托,拟对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项目编号海南水利水电竞磋(服务)2018-005/3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23.4187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各包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两个类别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检测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工程师),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检测人员须具有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未被青海省、海南州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7、其它要求:提供青海省水利厅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6月27日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57-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贵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974-8552038联系地址:贵德县老东路河东加油站斜对面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974-8530070电子邮箱:qhhnsdzb@163.com联系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收款人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银行账号400081063412011其他事项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网上发布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贵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4-85527752018年6月27日-57-
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项目编号海南水利水电竞磋(服务)2018-005/3采购项目名称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23.4187万元项目分包个数1个包各包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两个类别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检测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工程师),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且担任过同类或类似于本工程试验检测业绩;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检测人员须具有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未被青海省、海南州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6、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7、其它要求:提供青海省水利厅备案登记材料复印件。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保证金额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整人民币(4000元)-57-
2、保证金提交形式: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专用账户,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此项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采购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藏族自治州分行保证金账号:400081063412011收款单位: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光盘均可),采用不能修改的PDF格式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贵德县水利工程建设局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974-8552038联系地址:贵德县老东路河东加油站斜对面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974-8530070电子邮箱:qhhnsdzb@163.com联系地址: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兴海东路与和谐路交叉口处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贵德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4-8552775-57-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贵德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57-
4.1磋商文件包括:(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5)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6)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的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57-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l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该项目所需投入的购样费,抽检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和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总报价,最终报价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8.2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8.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为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期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非现金或转款方式直接缴入“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银行帐户。9.3供应商投标签到时,需出示“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复印件作为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要求而拒收磋商响应文件。9.4供应商磋商现场签到时,须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复印件)和电子标书一并提交(电子标书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1.磋商响应文件构成-57-
11.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4)分项报价表(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供应商承诺函(8)供应商诚信承诺书(9)资格证明材料(10)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磋商保证金(13)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14)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15)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6)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17)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8)磋商最后报价(19)退还保证金申请函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2.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2.1供应商须提交一式五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57-
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正本每一页下方须有清楚的法人签名,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3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12.4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第11.1款要求制作并编制目录、页码。12.5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标书(U盘)一份,并在U盘上做**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和供应商单位名称标签。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的名称等。13.2电子标书(U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供应商签到时与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复印件)一并提交。13.3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1)按“供应商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2)投标专用袋用“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13.4如果供应商未按第13.1-13.3条要求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13.5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14.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14.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14.2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14.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15.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7-
五、磋商过程16.磋商过程16.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16.2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6.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7.磋商小组17.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7.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7-
(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7.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8.磋商程序18.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8.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8.2.1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1.1款(1)-(12)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服务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磋商项目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9)最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方案的。(10)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12)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2.2非实质性偏离是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57-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答疑,并对评委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不在场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内容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18.2.3在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8.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8.4比较与评价:经磋商小组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后,由确定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初审阶段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时,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服务能力与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9.评审办法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磋商报价(最后报价)、商务评价、检测服务方案、服务及响应情况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57-
19.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项目内容满分分值评审标准磋商报20分报价分20磋商基准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商务评价15分企业类似业绩10提供自2014年至今,独立承担过的水利工程检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5具有高称职称的得2分,无不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至今负责过的类似水利工程检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检测服务方案60分试验检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25试验检测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整、科学,适合本项目特点;好的得25~20分;较好的得19~15分;一般的得14~1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试验检测服务岗位设置与人员计划10试验检测服务岗位设置科学,体系完整,与适宜的人员使用计划匹配,好的得10~8分;较好的得7~5分;一般的得4~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合同目标控制的程序与措施15合同目标控制的程序明确,措施得力,针对性、可执行性强,好的得15~11分;较好的得10~6分;一般的得5~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10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仪器设备配置合理,满足试验检测需要,好的得10~8分;较好的得7~5分;一般的得4~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服务及响应情况5分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与响应2对工程项目的理解准确,有检测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实施方案,响应招标要求明确,较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在贵德县有服务机构的,得3分;在青海-57-
本地化服务能力有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确定成交供应商20.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0.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报告推荐的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成交通知21.1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审核备案。-57-
22.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2.3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但数额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须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22.4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22.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磋商活动终止23.终止情形23.1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4.处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省财政厅依法进行处理: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4.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57-
24.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24.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4.6未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4.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24.8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2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57-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单位(委托方):(盖章)成交供应商(受托方):(盖章)磋商日期:-57-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的项目采购合同: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分项服务内容数量及单位单价合计备注1234…优惠承诺及其他: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该项目所需投入的购样费,抽检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和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天;服务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或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57-
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交付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州财政局,由履约验收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乙方所交付的服务由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拨付申请书”,经州财政局履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州财政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即人民币(大写):。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元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年)满且产品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以转账方式予以退还。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调整;更换换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57-
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合同备案部门: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负责人: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57-
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57-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合同范围3.1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6.保密-57-
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使用,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8.包装要求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57-
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验收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甲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乙方-57-
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检验验收11.2.1交货完成后,双方应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检测计划供甲方确认。11.2.3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57-
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支票、汇票或现金。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57-
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57-
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57-
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正(副)本(采购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2:磋商函磋商函致: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我们收到海南水利水电竞磋(服务)2018-005/3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日历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3: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元)服务期大写:小写: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必须包括:该项目所需投入的购样费,抽检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和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服务能够最终完成的具体时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57-
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57-
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关于贵方2017年月日河南永和磋商(服务)2017-***号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证书、许可证书、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身份证明。-57-
附件9: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中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2018年3月至5月或2018年4月至6月);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7-
附件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定)2、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57-
附件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提供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7-
附件1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为供应商工作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内容主要成果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认何职2345获奖情况备注注:随本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一年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相关人员专业与本项目无关或职业人员资格证上的工作单位非投标单位(工作单位变动,资格证正在变更中的,需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的不计入有效范围。-57-
附件13: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项目工作人员总数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工作12345678注:要求在表格后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工作人员专业与本项目无关的不计入有效范围。-57-
附件14: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14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57-
附件15: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致:海南州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咨询中心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制造(生产)企业名称:(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附件16:质量检测服务方案-57-
附件17: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57-
附件18:磋商最后报价表磋商最后报价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磋商最后报价(元)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注: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价格发生的浮动比例,在项目签订合同时对首次报价单价的基础上进行同比例浮动,作为签订合同的最终单价。2、此表不需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按要求现场填写。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7-
第五部分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各包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2磋商报价为总报价。包括该项目所需投入的购样费,抽检费、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辆的交通费、邮寄票证费用、中标人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包括餐饮、食宿)、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等),检验费和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投标磋商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2、报价说明本次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招标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否则,投标无效。3、重要指标3.1磋商文件在服务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服务指标,供应商必须对服务要求表中各项服务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提供的每一项服务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商务要求4.1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4.2服务地点:贵德县-57-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1、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监督抽样检验程序、检验工作规范和筹建实施方案开展检验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修改判定原则。未经实施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将检验工作转包或者分包他人。承检机构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实施抽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结论明确,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承检机构还应当严格遵守抽检工作相关保密规定。2、供应商的义务(1)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试验检测工作规划。负责试验检测设备的选型、安装、检定、使用和维护工作,承担计量认证等事宜。(2)供应商应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质量监控与试验检测,对关键项目、部位施工配合比进行复核性试验。应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对试验检测结果、报告负全责。(3)供应商会同监理人共同完成抽检取样工作,完成相应试验检测工作,并向监理人出具试验检测报告。(4)供应商负有对现场质量纠纷中的公证职责,其中包括重复取样和组织联合取样,提交试验检测结果。(5)配合采购人完成试验检测工作有关的科研试验咨询、工程验收、专题讨论等工作,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随时提供有关试验检测统计分析报告。(6)供应商应购置现场交通工具,承担燃料、维护、保险等费用。(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试验检测相关事项工作。(8)供应商须建立试验检测成果台帐。(9)配合采购人、监理人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料归档工作。3供应商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责任(1)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主体责任。-57-
(2)供应商应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并接受采购人依据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违章行为实施的处罚。(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及采购人制订的各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规定。(4)供应商的所有人员、设备、车辆及其他财产安全由供应商管理和负责。(5)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工作人员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雨衣、雨鞋等。(6)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由供应商解决,生活区域水、电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做好生产、生活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试验检测工作造成环境污染和破坏;同时要保持办公、生活区环境清洁。4保险供应商应为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人员及设备购买相关的保险,保险费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5采购人的义务(1)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生产及生活用房,承担生产区域水、电等费用。(2)采购人在本项目施工前为供应商提供一套施工图纸。6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本合同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如下(如服务期内对应规范更新,自动引用新规范):《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1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57-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1-2010);《金属冷、热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混凝土用钢筋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混凝土用钢筋第一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GB2651-2008);《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检验方法》(GB/T8077-2000);《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CECS21:2000);《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5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2010);其它相关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7试验检测工作要求7.1验检测服务的工程范围贵德县常牧镇东河高红崖村至加卜查村段防洪治理工程的所有主体工程、临建工程和辅助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测。7.2试验检测工作内容检测工作包括试验室设备的配置、安装、运行管理及维护,计量认证、试验仪器及工器具的率定。承担工程建设需要和采购人要求的现场试验和检测,包括永久工程及临时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取样与试验工作,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经常性的、常规的原材料和中间产品(主要包括水泥、外加剂、掺合料、骨料、水、钢筋、钢材、止水材料、砌石、砂浆、混凝土等、土工)等相关检测试验项目。试验检测的项目及内容见下表(包括但不限于):试验检测项目及主要内容编号名称检验内容监理送样频度试验检测中心频度1.1水泥密度、细度(比表面积)、稠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烧矢量、强度等≥10%≥10%1.2碱含量、氧化镁、氧化钙、SO3每半年一次每半年一次2.1粉煤灰掺合料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10%≥10%2.2密度、强度比、SO3含量、碱含量每半年一次每半年一次3.1外加剂减水剂及引气剂:减水率、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碱含量、收缩率比、相对耐久性≥10%≥10%3.2速凝剂:凝结时间、强度比、碱含量、细度、含水率≥10%4.1拌和及养护用水PH值、溶解性固形物含量、不溶物、CL-含量、SO42-含量、抗压强度比、凝结时间差每年一次5.1细骨料细度模数、石粉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吸水率、有机物含量、轻物质含量、云母含量、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钠含量等≥10%≥10%骨料碱活性每年一次6.1粗骨料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吸水率、石粉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硫化物及硫酸钠含量、有机物含量、坚固性、超逊径、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压碎指标等≥10%≥10%骨料碱活性每年一次7.1钢筋及接头原材料、连接接头拉伸试验、弯曲试验及连接套筒等≥10%≥10%-57-
7.2钢绞线抗拉强度、延伸率、弹性模量≥10%≥10%7.3型材、板材抗拉强度、延伸率≥10%≥10%8.1止水、防水材料、塑性材料及接头抗拉强度、延伸率≥10%≥10%9.1砖或砌块尺寸偏差、抗压强度等≥10%≥10%10.1母岩及石材容重、抗压强度≥10%≥10%10.1喷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查、厚度检查等≥10%≥10%粘结强度每个分项工程、每个标段至少一次11.1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坍落度、温度、含气量、泌水率、凝结时间等)≥10%≥10%11.2非大体积砼抗压强度(7d、28d龄期)≥10%≥10%11.3大体积砼抗压强度(28d、90d龄期)≥10%≥10%11.4劈拉强度(28d、90d龄期)≥10%≥10%11.5仓面取样(会同监理共同开展)≥10%≥10%11.6全面性能(密度、极拉、抗渗、抗冻、弹模等)每个标号每年一次11.7砼配合比复核试验及外加剂优选试验每个标号一次11.8钻孔取芯;回弹综合法等有必要时11.9灌注桩质量检测有必要时12.1砂浆施工缝或润管砂浆(抗压强度等)每个标号每季度一次12.2锚杆筋桩砂浆、锚索砂浆(净浆)、砌筑砂浆(稠度、抗压强度、泌水率等)≥10%≥10%12.3砂浆配合比复核试验每个标号一次13.1土工标准试验料源选择、更换或每半年一次13.2土工填料现场含水率、压实度≥10%≥10%说明:1)试验检测包括监理送样检测和试验检测中心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测。2)表中“监理送样频度”的10%是指监理送样检测数量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且满足规程规范最低要求。-57-
3)表中“试验检测中心频度”的10%是指试验检测中心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测数量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且满足规程规范最低要求,还需根据采购人的指令,对施工单位进行抽查(复检)。抽查(复检)的比率不超过施工单位自检数量的20%,在此范围内,供应商不能提出费用索赔和补偿。7.3试验检测工作要求1)供应商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试验工作。试验检测中心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交各类试验检测报告,报告包括月报、年报等。2)供应商完成监理送样的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试验、检测报告。3)供应商主要试验检测服务人员在现场每月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4日。离开现场应经委托人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按500元/日•人计算。7.4试验检测人与采购人的工作关系试验检测人的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500元/项(次)。7.5试验检测人与监理人的工作关系试验检测人同时是监理人的平行检测机构,配合监理人完成抽检试验的取样工作,试验检测中心按试验规程及规范要求完成监理送样的试验、检测工作,及时向监理人提交试验、检测报告。7.6现场试验检测中心应向采购人定期提交月报和年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各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情况和承包商施工质量检测、复检情况;(2)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及人员技术力量动态;(3)现场试验检测中心的工作情况;(4)服务合同执行情况;(5)施工承包商的试验、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6)工程质量评价及存在的问题;(7)存在的问题与建议。7.7试验检测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1)现场试验检测工作日志;-57-
(2)试验、检测工作计划、方案等的批复文件及其它补充技术文件;(3)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文件;(4)其它试验、检测的业务往来文件;(5)其它文件。7.8工作大纲要求(检测服务方案)试验检测工作大纲应针对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由供应商编写。在投标时,以工作大纲的形式,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送交采购人;中标后,在工作大纲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工作规划,送采购人,列入本合同。试验检测工作大纲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服务范围和内容;(3)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关键点及其对策;(4)质量管理体系;(5)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6)技术岗位责任制;(7)人员配置方案及主要人员介绍;(8)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和规章制度;(9)设备配置情况;(10)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检定、校验制度;(11)试验检测内容、方法及评定标准;(12)文件和资料的控制与管理;(13)安全管理制度;(14)环境保护措施。-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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