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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整理]安全管理文书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防洪治理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康定河城区康定河:本工程位于康定县炉城镇新城区康定河河段,主要保护对象时康定新城区和部分乡村。康定河(瓦斯沟)是大渡河上游右岸的一级支流。属山区性河流,天然落差大,河道比较陡,暴雨季节水流急,水势猛。为完善康定城区防洪体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相关部门决定修筑防洪河堤。该段新建河堤3.75km,疏浚河道2、237km,综合治理河长3.6km。工程分部在城区康定河(瓦斯沟)河段左、右岸,其中向阳桥至菜园子河段左右岸新建堤防0.26km(左岸0.07km;右岸0.19km)、加高加固堤防0.19km(左岸0.07km;右岸0.12km);上下瓦斯村河道左右岸新建堤防3.25km(左岸2段共1.09km;右岸2.16km).河道清淤疏浚3段共2.237km。本流域年最大流量发生在6-9月份,其中6、7两月发生的次数最多,占77.1%。10月份洪水量级逐渐减小,11月以后基本无洪水发生。根据保护区不同保护对象,采取分段设防的防洪措施。向阳桥至菜园子为城区河段,采用50年一遇洪水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3级;上瓦斯村至下瓦斯村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5级。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2、康定县炉城镇康定河:本工程位于康定县炉城镇城区,炉城镇康定河通俗称雅拉河,雅拉河系岷江大渡河一级支流城区康定河(瓦斯河)的支流。属山区性河流,天然落差大,河道比较陡,暴雨季节水流急,水势猛。为完善康定城区防洪体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相关部门决定修筑防洪河堤。该段新建堤防4.13km,加固堤防0.69km,疏浚河道总长3km,综合治理河长3km,工程分布在炉城镇雅拉河二道桥上游~幸福桥下游左、右岸。本流域年最大流量发生在6-9月份,其中6、7两月发生的次数最多,占77.1%。10月份洪水量级逐渐减小,11月以后基本无洪水发生。从康定水文站的实测资料看,一次洪水历时一般在5天左右,另外基流所占比例大是本流域洪水的一大特点。依据国家现行《防洪标准》(GB502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要求,确定本堤防防洪标准;结合保护对象的社会、经济地位,采用50年一遇洪水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3级。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3、康定县炉城镇折多河:本工程位于康定县炉城镇城区,折多河系岷江大渡河一级支流瓦斯河的支流。属山区性河流,天然落差大,河道比较陡,暴雨季节水流急,水势猛。为完善康定城区防洪体系,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依据《关于印发<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水规计【2012】55号),相关部门决定修筑防洪河堤。该段新建、加固堤防4.1km,疏浚河道4.26km,综合治理河长6.21km,工程分部在炉城镇折多河段左、右岸。本流域年最大流量发生在6-9月份,其中6、7两月发生的次数最多,占77.1%。10月份洪水量级逐渐减小,11月以后基本无洪水发生。从康定水文站的实测资料看,一次洪水历时一般在5天左右,另外基流所占比例大是本流域洪水的一大特点。依据国家现行《防洪标准》(GB502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要求,确定本堤防防洪标准;结合保护对象的社会、经济地位,采用50年一遇洪水洪水标准,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等级为3级。二、总则2.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2)无人身死亡事故。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无重大交通事故。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6)杜绝重伤事故。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2.2安全监理的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2)发包人制订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质量监理合同文件;4)《监理规划》;5)施工组织设计。2.3本细则适用于城区河段防洪排涝工程以下河道治理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2.4监理机构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3)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三、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2)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4)督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5)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督促检查承包人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五、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5.1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以下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 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5) 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7)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8)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2根据承包人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机构配合发包人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1)承包人(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4)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7)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6.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6.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6.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5.5接受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机构和发包人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5.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进行整改。6.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5.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6.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七、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7.1总则(1)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制定本规定。(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7.2一般原则(1)承包人在进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2)开工前,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3)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在开挖过程中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5)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6)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7)合理地布置出碴路线和弃碴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妨碍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响后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安全。(8)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7.3土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2)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3)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4)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5)根据土质和填挖深度等情况,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当在边坡高于3m、陡于1: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6)若施工地区受其它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7)雨后、春溶、解冻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后,均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工作。(9)采用特殊方法进行土方开挖,应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作业过程中应有人员进行安全监护。八、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8.1总则(1)为加强对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制定本规定。(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高边坡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8.2一般原则(1)开工前,承包人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报监理及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2)高边坡施工期间,应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边坡安全监测体系,定期进行内、外部观测,用观测资料指导施工。(3)边坡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采取自下而上的开挖方式,并及时支护,在边坡架设防护墙等安全措施。(4)边坡所有暴露的岩石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喷护处理,易风化瓦解的土层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5)在开挖边坡上部及时挖截水沟,防止水流冲刷边坡。(6)高边坡施工时,应仔细检查边坡稳定性,所有危岩或不稳定块体均应及时进行撬挖、清理、支护等处理。(7)高边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警并进行处理。(8)各项防护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确保机械设备、材料、施工通道等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停工整顿。(9)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熟悉有关高空及高边坡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高边坡及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检查,九、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9.1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3)施工现场用电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4)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9.2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要点(1) 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l 施工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相应的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l 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l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a) 现场勘察;(b)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c) 进行负荷计算;(d)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e)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f)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l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l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2) 专业人员l 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序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l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电工作业安全用具要定期检验,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3) 安全技术档案(a) 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l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l 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l 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l 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l 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l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l 定期检(复)查表;l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l 有关的电工作业票。(b)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c) 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电工的现场用电安全巡检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节来临前作有针对性的检查,例如:霉雨季节前、雷雨季节前、高温、严冬等季节前。检查情况记录要保持完好。(d) 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作业面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验手续。(4) 用电安全的基本规定(a)现场施工用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IV-S接零保护系统。(b)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c)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d)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e)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f)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g)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h)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配备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i)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j)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9.3事故报告(1)施工用电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2)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用电设备事故由承包人设备主管部门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3)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承包人、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抢救,尤其是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4)事故单位应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十、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0.1总则(1)为加强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规定。(2)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设备及物资存放的安全管理工作。10.2设备、物资存放的安全要求(1)设备、物资的堆放和存储要尽可能定点放置,分类保管,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2)物资仓储要符合十二防(防锈、防火、防盗、防霉烂变质、防爆、防冻、防漏、防鼠、防虫、防潮、防雷、防丢)要求,堆放稳固。(3)现场作业中使用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存放。(4)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如油漆及其稀释剂等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库房;沥青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5)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经常保持货垛、货架、包装物、铺垫材料及地面的清洁,防止灰尘及污染物飞扬,侵蚀物资。(6)做好季节的预防措施。根据气候变化做好防护工作,如汛期到来前,要做好疏通排水沟,加固露天物资的铺盖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节,注意通风散潮,使库内湿度保持在一定范围内;高温季节,对怕热物资要采取降温措施;寒冷季节,对怕冷物资要做好防冻保暖工作。10.3物资存放安全保卫监督管理要点(1) 保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保卫部门反映。(2) 在规定禁止吸烟的地段和库区内,应严禁明火吸烟,仓库禁止携入火种。保管员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3) 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4) 第16页共17页
仅供参考[整理]保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5) 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对外有保密的责任。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确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6) 保管员休假或较长时间外出时,不得把仓库钥匙带出去;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人离库时应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7) 保管员在发完料后,应在发料凭证上签字,同时也要请领料人员签认,并给领料人员办理出库手续。(8) 仓库是存放公共物资的场所,任何人不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四川省隆德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康定工程项目 监理部 二0一四年三月第16页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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