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3.00 KB
- 68页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由网友投稿或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SL2018-11号招标人(盖章):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2018年6月1日备案单位(盖章):2018年6月1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7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25开标126评标137合同授予1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9纪律和监督1510其他内容1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81依据182评标原则183评标委员会184评标程序和内容1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2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22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221一般约定222发包人义务233监理人234承包人235材料和工程设备24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47交通运输248测量放线24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2511开工和竣工(完工)2512暂停施工2613工程质量2614试验和检验2615变更2616价格调整2717计量与支付2718竣工验收28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920保险29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24争议的解决3025合同类型3026 其他补充条款30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3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65.1工程量清单说明365.2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格式38第二卷48第六章图纸481说明482图纸(详见图册)48第三卷49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49第四卷5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0评审因素索引表51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3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5二-2、授权委托书56三、投标保证金57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7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提供)58六、项目管理机构62七、资格审查资料63八、原件的复印件65九、2017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66十、其他材料67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SL2018-11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已由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青发改[2018]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解决,项目法人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位于泗洲埠村,主要包括防洪堤、亲水台、两座堰坝、以及栏杆和人行道等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控制价:589.7061万元(含税暂估价44.1132万元)计划工期:250日历天质量:合格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3.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2015年05月0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网上下载:时间:2018年6月1日起,网址: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www.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www.qingtian.gov.cn/cgtb/)上发布并供下载。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地址:青田县月里湾小区28幢6号3楼联系人:孙建国 联系人:陈达影电话:0578-6632006 电话:0578-6756660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06月01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地址: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建国电话0578-663200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月里湾小区28幢6号3楼联系人:陈达影电话:138670923861.1.4项目名称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1.1.5建设地点海口镇泗洲埠村1.1.6现场管理机构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1.1.7设计人丽水市万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解决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合格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续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或第一预中标工程。(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6)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三年(2015年05月0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7)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组织þ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þ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整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þ不允许1.12偏离允许þ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2.2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3.1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3.2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3.1投标文件成册要求□不需要分别成册þ需要分别成册,成册要求为: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分别成册,其中⑴、⑷进入商务标;其他均进入资信技术标。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续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一、交纳金额:壹拾壹万元整二、交纳方式:1、银行保函方式,保函格式投标人自拟,必须明确以下内容:①保函开具对象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②保函有效期为150日历天。③在保函担保有效期内,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担保方在收到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④保函必须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不接受专业担保等机构出具的保函。⑤担保人应对出具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违规担保或出具虚假保函的,由保函出具人承担相关责任。2、其他方式:银行汇票开户银行: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账户: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开户行行号:402343200258账号:201000013802556(注:为方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入账,请投标人另外随带已填写完整的银行进账单)。银行汇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银行开具。三、提交:1、投标担保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2、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并开具“银行汇票收讫单”。四、退还:1、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予以退还;2、除不产生存款利息的投标保证金外,其他投标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退还存款利息。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份。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再提交投标文件副本四份,如与投标时提交的文本不一致时,以投标时提供的投标文件为准。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商务标和资信技术标分开密封,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起。4.1.2投标文件封套标记要求封套上应标明“资信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整开标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开标程序(1)身份查验: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携以上相关证件,作无效标处理。(2)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及完整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3)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启)进行,本工程资信技术标、商务标一起开启。(4)开标后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形式不限,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金额:合同价格的5%。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照《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规定》(丽政办发〔2013〕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89号)规定缴纳及退还。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交由丽水市各级工资支付应急办印发的《缴存卡》。未按时递交《缴存卡》的,不得参加投标。10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需提供与书面文档一致的excel文档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光盘一份,电子标书光盘(在上面粘贴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的标识)应同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起密封提交。未提供电子光盘的,作无效标处理。10.2原件þ提交□不提交10.3招标控制价589.7061万元(含税暂估价44.113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0.4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5%-9.9%(暂估价计入总价,不作下浮)10.5行贿档案查询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10.6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认定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以其能否提供完工鉴定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注:前后矛盾的以本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⑵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⑶为本项目的监理人;⑷为本项目的代建人;⑸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⑹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⑺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⑻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⑼被责令停业的;⑽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⑾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⑿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⒂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在开标当天收取。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1.9.2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勘察,发生的费用自理,现场勘察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9.3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取得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形式予以解答,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发布的紧急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3.3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的成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⑶投标保证金;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⑸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提供);⑹项目管理机构;⑺资格审查资料;⑻原件的复印件;⑼2017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⑽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5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初步审查若发现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方式、额度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保证金缴纳专户名称、账号等内容有错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投标保证金解付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专户后,到交易中心统一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会议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收讫单”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3.4.3在检查投标保证金入账情况阶段,发现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入账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做无效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凭投标保证金收据予以退还。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标人通知保证金收取单位上缴财政专户:(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5)经查实为骗取中标,在投标及投诉期间,仿造公文、提供虚假业绩、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等虚假证明材料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与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复印件。3.5.3企业“三类人员”证书: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技术负责人具有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B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C类证书复印件。3.5.4承诺书。3.5.5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上打印件。注:(1)资格标审查时需提供如下原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BC类证书;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6)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7)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书;8)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9)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上打印件;10)承诺书;1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成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应将资格原件和招标文件中其他需提交的原件一起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1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2)所有提供的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有关规定。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其他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6.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行标记外,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2)招标人名称;(3)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未按本章第4.1.1款或第4.1.2款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款的要求签名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条、第4.1条和4.2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六楼交易大厅(塔山路101号)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携以上相关证件,作废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由招标人确认和核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携带授权委托书是否携有效身份证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3)宣布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标)进行。资信技术标、商务标一起开启。(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质量目标、工期和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投标函报价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7)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由业主代表在有效下浮率范围内随机抽取两次,第一次抽百分比的整数位,从5~9共5个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位,从0.0-0.9共10个小数中抽取一个小数,整数位和小数位结合所得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工程招标控制价根据该下浮点计算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注:评标基准下浮率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8)招标人代表、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1.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7.1.3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4招标人在定标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查询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记录。7.1.5在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的定标备案手续前,招标人将对拟中标人的以下证书原件进行核验: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⑵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B类证书包括:项目负责人;C类证书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人员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上述七证凡一项核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将重新依法组织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预中标人因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1.2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8.1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⑴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⑵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⑸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⑹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⑴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⑵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受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⑶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⑵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⑵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⑶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⑶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⑸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⑴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⑵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⑶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⑷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⑸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2.6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按无效标处理的结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10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1份,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10.2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原件。10.3需要补充的内容需要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依据为规范招标的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30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九部委第23号令)、《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制定本评标办法。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原则上不派代表参加评标,确需参加的,经县资管办同意,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并采用抽签的方式产生,且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聘。4评标程序和内容4.1评标的一般程序4.1.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4.1.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1.3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评审;4.1.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1.5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4.1.6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4.1.7推荐中标候选人;4.1.8完成评标报告。4.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2.1按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12名投标人(不足12名的按实际家数,并列第12名的全数入围)按招标文件递交证件原件。其余投标人可自愿按招标文件递交证件原件,其余未递交过证书原件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入围投标人的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2.2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4.2.3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标(不得弃权)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资信技术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强制性要求的。3)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或提供不全或有造假的。6)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7)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的。8)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明确的。9)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效的。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4)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工程数量、计量单位等。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4.3投标文件的资信技术评审(1分)4.3.1评标委员会的资信技术专家应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查阅投标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讨论后统一评分。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具体分值见下表:序号内容得分1项目负责人近5年(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获奖情况(必须为省级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质量奖才能计分)1.0国家级1.0省级、部级0.52投标人近三年内被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04.3.2资信技术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4.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资信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4.4.2商务标评审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报价。其中算术错误的调整原则如下:(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凡属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投标报价。若有算术性差错,均在投标报价不变前提下按招标人的要求调整单价及有关费用,调整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单价及有关费用,则按商务标评审不合格处理。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2)因投标人自身多算、少算、错算、漏算而造成的错误金额超过投标总价的3%的。3)投标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超出预算审定价相应单价的5%或低于预算审定价相应单价的15%的。4)安全施工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4.4.3商务标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4.4.4商务评分计算办法(满分99分)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业主代表在有效下浮率范围内随机抽取两次,第一次抽百分比的整数位,从5~9共5个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第二次抽百分比的小数位,从0.0-0.9共10个小数中抽取一个小数,整数位和小数位结合所得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率,工程招标控制价根据该下浮点计算出的价格作为评标基准价,暂估价不作下浮。(注:评标基准下浮率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评标基准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含税暂估价)×(1-评标基准下浮率)+含税暂估价(评标基准价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1.1.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6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3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99-︳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3或6)×1004.5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商务评分+资信评分,满分为100分。4.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对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评分、报价均相同时,由投标人采用抽签方式确定。经评审,当有效标不足三家时,如果评标委员会判定(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不得弃权)认定)剩余有效投标的价格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评标;如判定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4.7评标报告4.7.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4.7.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起草,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4.7.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否决投标情况详细说明及相关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其他建议。4.7.4中标候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进行公示,投标人如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使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合同条款。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的工程项目划分表中确定的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永久建筑物。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1.1.6其他1.1.6.2完工验收: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中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用地范围为:征地红线范围内(即工程招标征地范围图之内)。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利范围:(1)按第4.3款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规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4.3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本章4.5.5款补充: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2天。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补充4.6.5款:(1)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2天。(2)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离开工地。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22天,则每人每不足一天扣1000元,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驻工地时间每月少于22天,则每人每不足一天扣500元。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按规定的驻工地时间外,其余剩余时间离开工地需经监理人批准。若擅自离开工地,则仍按本条款作违约处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实际考勤记录为准,上述违约金在当月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4.7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本款补充: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除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不得变更。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有擅自更换的,则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承包人必须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每更换一人次,承包人必须支付叁万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以上违约金从履约担保金中扣除,承包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重新补足履约担保金或发包人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无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提供。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7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争创文明施工工地。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开工本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业主指令为准。11.2竣工(完工)本合同全部工程计划在年月日完工,全部工程要求自监理发出开工令或业主指令起到2018年月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⑴逾期完工违约金表。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全部工程2018年月日2000⑵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2%。11.6工期提前本款补充如下:本工程不设提前奖。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7质量评定13.7.7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合格。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参与检查、验收。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水泥、砂石料、条块石试件等。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和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本款增加: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引起上述(2)~(4)项的改变按15.5条处理,且不构成变更。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细化为: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或变更项目时,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投标报价时的基础单价、计价依据和取费标准由承包人按以下原则提出变更单价,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同意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方式执行原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⑴人工预算单价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人工预算单价;⑵材料预算价格采用投标期基价(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项目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如无信息价,则根据项目实施时的材料市场价由相关部门组织询价确定材料预算价格;⑶机械台班单价按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和有关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⑷定额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定额和有关规定,如浙江省水利工程定额不能满足计价,可采用部颁水利定额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的定额含量计价;⑸取费费率采用投标期浙江省现行水利行业取费标准按工程类别选取费率,对各项弹性区间费率取中间值;⑹上述单价按以下计算的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综合优惠率=【1-(投标人投标价-预留金)/(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预留金)】*100%。⑺按照上述仍无法组价的,根据市场招标或询价确定。本款增加:15.4.4本合同工程新增或变更工程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要求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部分的费用。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在合同执行期间,主要材料钢筋、水泥、柴油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时应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按工程进度款结算周期进行,以投标期基价与施工期丽水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仅参照青田县一栏)对照计算,对其价格超过±10%部分进行调整(只计材料信息价差价及其税金)。投标期的基价是指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丽水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仅参照青田县一栏)。材料数量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投标文件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含量计算,最终补差材料的数量(工程量清单增减部分除外)不应超过投标文件汇总表中的材料总用量,且不超过现行浙江省水利定额计算的总用量。柴油补差仅指汽车、挖掘机、船舶等土石方开挖、运输机械设备中的柴油补差,自备电中柴油不予补差。其他材料的价格按当前的市场价考虑风险系数进入单价,水利部分人工单价按浙水建〔2012〕49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执行,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价格风险由承包人自负。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17.2.2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项目部组建完成、人员、机械到位,正式开工后一个月内预付合同价的10%。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分两期扣回,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20%时扣回5%的预付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40%时全部扣清。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7.3.3(1)增加:(1)按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度款支付不超过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不超过签约合同总价款的80%),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增减的款项按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支付,工程完工结算审价后支付工程款的97.5%(含进度款),剩余2.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完后结清。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17.4质量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审核价的2.5%。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本款增加:17.5.3工程价款必须经过财政部门的审核和审计部门的审计。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竣工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执行我省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18.2分部工程验收18.2.2本工程由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在监理合同中约定,其余由发包人主持。18.3单位工程验收18.3.4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18.9试运行18.9.1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投保内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设备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20.4第三者责任险20.4.2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三者责任险最低保险金额:100万元/年,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单位的确定需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20.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保险费用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保险费用。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机构为丽水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通用合同条款补充:25合同类型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合同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措施项目和其他费用采用总价承包,其中保险费用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保险费用,安全施工费根据实际投入的安全措施费用按月支付,但最高不得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安全施工费。26 其他补充条款2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中标人投标质量承诺等级即为合同质量等级,完工质量若为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工程,修补合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26.2承包人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制定各项安全保证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和电源电线安全保护措施,并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26.3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和治安纠纷事件,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26.4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单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偿发包人每日500元的赔偿金。同时,发包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承包人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个月。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1、合同签订时间:。12、合同签订地点:。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项目名称)的发包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六条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第一条甲方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乙方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部颁发的有关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爆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名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第三条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视事故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本合同一式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1.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1.4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1.5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1.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规定。1.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1.8超挖、超填、沉降、沉损等施工附加量应包含在单价中。1.9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1)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浙水建[2010]37号文颁发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版)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版)。(2)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浙水建[2012]49号文颁布的《调整浙江省水利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的通知(浙水建(2013)81号)。(4)建建发〔2016〕144号《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调整的通知》。(5)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7)办水总[2016]132号文颁布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 (8)浙水建[2018]8号文颁布的浙江省水利厅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9)《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8年第04期)、《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8年第04期)。(10)其他有关规定和文件。投标人为了增加投标的竞争能力,也可自行确定采用的定额和标准。1.10综合单价取费标准(1)根据(2010)编规有关规定,本工程按三类工程取费。(2)税金:费率为10%。1.11其他事项说明(1)建筑工程:永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调整。(2)施工临时工程、其他费用均采用分项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3)措施项目、其他费用均采用分项总价承包,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估114918.85元/项,按实列支。(4)工程保险费按建筑工程和措施项目的0.45%计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建筑工程和措施项目的0.18%计算。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格式5.2.1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元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备注一建筑工程二措施项目三其他项目四投标总报价(小写)(大写)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5.2.2.1建筑工程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审定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建筑工程(1)防洪堤工程1.1砂砾石开挖及外运m316611.8910.031.2砂砾石填筑m36627.769.701.3M7.5浆砌块石挡墙m33838.6377.011.4C20砼亲水平台m3241.75654.251.5C20砼基础m3217.59550.811.6C20砼防浪墙m3114.71687.861.7DN50PVC排水管m695.6919.371.8土工布m21081.815.481.9反滤料m316.227160.041.10C20砼侧石m319.45680.781.114CM厚桃花红花岗岩铺装m2866.21152.931.12C15砼垫层m3113.93527.391.13伸缩缝m2209.14157.371.14花岗岩栏杆0.7高m503.49410综合暂估价1.15花岗岩栏杆1.2高m70.28700综合暂估价1.16踏步处压顶C20m31.6654.251.17混凝土踏步C20m37.92642.851.18工程标准化建设项130000综合暂估价1.19现有树木砍伐及外运项120000综合暂估价1.20零星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及外运项110000综合暂估价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审定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1现场腐殖土及垃圾清理外运项110000综合暂估价(2)箱涵2.1c30钢筋砼箱涵m39.96697.462.2钢筋制安HRB335t0.8676504.042.3钢筋制安HPB300t0.1246484.022.4浆砌卵石护底m34.26372.952.5DN200预制混凝土管m4151.852.6橡胶止水带m16.673.382.7沥青板伸缩缝m24.98157.37(3)1#堰坝工程3.1砂砾石开挖及外运m32078.9715.033.2砂砾石回填m341.649.703.3C20砼基础m3384.66550.813.4C15混凝土m3721.74515.883.5C25钢筋砼防渗墙m3170.46701.203.6钢筋制安HRB335t7.486504.043.7钢筋制安HPB300t6.5946484.023.8C20砼铺盖m3144.74557.223.9过河条石碇步m33.71821.133.10抛石护坦m3446.13157.67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审定单价(元)合价(元)备注3.11浆砌卵石溢流面m3217.12378.573.12铜片止水带m240.74508.443.13伸缩缝沥青木板m284.36157.373.14DN500混凝土管铺设m7.3284.243.15DN500明杆弹性座封闸阀个131501.83(4)2#堰坝工程4.1砂砾石开挖及外运m33403.415.144.2砂砾石回填m338.229.704.3C15混凝土m3859.04515.884.4C20砼基础m3339.43550.814.5C25钢筋砼防渗墙m3227.5701.204.6钢筋制安HRB335t34.0466504.044.7钢筋制安HPB300t6.036484.024.8C20砼铺盖m3132.86557.224.9过河条石碇步m33.41821.134.10抛石护坦m3409.5157.674.11C20砼溢流面m3311.22677.524.12铜片止水带m254.2508.444.13伸缩缝沥青木板m2120.11157.374.14DN500混凝土管铺设m7.3284.244.15DN500明杆弹性座封闸阀个131501.83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2措施项目报价表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合价备注二措施项目1施工导流工程项1 2施工交通工程项1 3场外供电线路工程项1 4施工临时房屋建筑工程项1 5其它临时工程项1 合计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3其他项目费用报价表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合价备注三其他费用1安全施工费项1114918.85暂估价,不下浮,按实列支2保险费项1 3农民工工伤保险费项1合计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4单价分析表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单价分析表(格式)定额编号:施工措施:项目名称及编号:定额单位:工作内容:单价:序号工料名称单位单价工料定额合价备注(一)直接费1直接工程费2措施费(二)间接费(三)企业利润(四)材料补差(五)三税税金合计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5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格式)编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备注水泥钢筋柴油电黄砂碎石块石……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6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格式)编号材料名称单位原价运费装卸费采保费预算价格备注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5.2.2.7自拌砼及砂浆配合比单价分析表自拌砼及砂浆配合比单价分析表(格式)序号强度等级级配水泥(kg)砂(m3)卵砾(碎)石(m3)水(m3)外加剂预算价格(元/m3)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二卷第六章图纸1说明本招标文件所附全部图纸为招标图,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详图使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2图纸(详见图册)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采用《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第七章《技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施工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标/商务标)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页同时适用于封面或扉页。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评审因素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页码范围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2、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提供)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原件的复印件九、2017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注:投标人应根据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款“投标文件成册要求”进行分册,并编制目录。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项目负责人。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⑵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⑶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⑷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子信箱: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1.1.2.4姓名:2技术负责人/姓名:3施工员/姓名:4质检员/姓名:5安全员/姓名:6工期1.1.4.37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8投标有效期/……………………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二-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上签字,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注:如参加开标会议的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五、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提供)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及附图见下表(不限于,仅供参考):序号名称备注1施工围堰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加高、维护、拆除)2施工排水设计说明书及附图(包括降水方案、场地排水等)3材料采购(黄砂、碎石、块石的产地、矿名等均应明示,钢材、水泥的生产厂家,转运方案:卸料、短驳、运输、道路维护等)4土方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5基坑支护、地基加固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6主体建筑物工程施工说明书及附图(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有关试验要求,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7金属结构制造和安装计划、措施及附图8机电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说明书9建筑与装修工程施工说明书(施工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工期计划等)10工程质量管理方案11安全生产管理方案12防汛度汛13文明工地建设措施,为其它承包人提供方便的措施等l4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15其它有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及进度计划16有关施工建议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附件四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投标人应在“八、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公示网页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人)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人)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人)账号技工(人)最近5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经营范围年年年年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备注注: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八、原件的复印件”中提供。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二)资格审查自审表资格审查自审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引用的证明材料对应页码1企业部分2项目管理机构部分3其他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八、原件的复印件(一)企业部分(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5)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6)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任职文件复印件;(7)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复印件;(8)投标人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上打印件;(9)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复印件。(二)项目部部分(1)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建造师证)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5)资格审查有关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6)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复印件;(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成员的养老保险证明;⑻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已在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上打印件;注:原件评标结束后归还,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九、2017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序号纳税单位名称证明出具单位名称增值税(元)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印花税(元)纳税额总计(元)备注合计合计纳税得分:注:本表后附纳税证明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十、其他材料(1)无在建工程、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2)其他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67青田县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无在建工程、无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拟派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无招标文件所指的在建工程。2、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本地区范围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3、本投标人及拟派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自2015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可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附1: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8-6756660'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3,荥经县荥经河-防洪堤工程施工导流方案
- 察雅县烟多镇烟多村防洪堤工程可研报告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191 防洪堤工程设计方案 图纸汇总
- 陵嘉江广元市城区塔子山防洪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
- 城荔区渠桥河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毕业设计.doc
- 毕业论文 城荔区渠桥河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报告.doc
- ,荥经县荥经河防洪堤工程施工导流方案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
- 塔里木河防洪堤工程防洪堤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最新招标文件doc - 青田县仁庄镇林山村防洪堤工程
- 青田海口镇泗洲埠村江滨路防洪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