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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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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3206231606080201-BD-00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2016年6月8日0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3.投标人资格要求.............................................................24.评标办法...................................................................35.招标文件的获取.............................................................36.投标文件的递交.............................................................37.发布公告的媒介.............................................................38.联系方式...................................................................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72招标文件...................................................................93招标控制价................................................................104投标文件..................................................................115投标......................................................................166开标......................................................................167评标......................................................................178评标结果公示..............................................................179合同授予..................................................................1810纪律和监督...............................................................1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第三章评标办法.................................................................20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23评标程序..................................................................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1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81.投标文件封面.............................................................192.投标函...................................................................20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1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22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06.授权委托书格式...........................................................417.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428.联合体协议书.............................................................439.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44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含附件)...........................................4611.技术标封面格式...........................................................4812.其它材料................................................................49第七章资格审查标准............................................................50 第一章招标公告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已由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2013}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如东县曹埠镇2.2工程规模: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造价约285万元。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给水工程等。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本标段工期要求:60日历天。2.6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85万元2.7其它:无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一、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技术负责人(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安全员、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质检员(质量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3.8其它要求: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4.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16年6月8日起。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5元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曹埠镇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邮编:226400邮编:226400联系人:曹国杰联系人:王海军电话:13861945238电话:0513-84130958传真:传真:0513-84130958电子邮件:2223959506@qq.com电子邮件:525968441@qq.com2016年6月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名称: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1.1.2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曹埠镇联系人:曹国杰电话:13861945238传真:名称: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海军电话:0513-84130958传真:0513-841309581.1.4标段名称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1.1.5建设地点如东县曹埠镇资金来源:镇财政拨款及县财政补助1.2建设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给水工程等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7月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1.3.2工期要求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9月3日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1.9.1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不召开1.10.1投标预备会□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16年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澄清和2.2式,下同)或登录“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答疑交招标人予以澄清。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4.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含附件);×技术标;(本项目取消技术标)√其它材料。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原件、投标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16年1月份以来)原件、投标企业及所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原4.1.3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或自“江苏省人民检件材料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参加开标会议。4.2.2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方式4.3.1投标有效期45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现金缴纳及其他方式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提前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rdzfcg.gov.cn“通知公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4.4.1投标保证金案》的通知),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如东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建行如东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3360525195544.5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递交□允许递交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只需携带企业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及需要提交核验4.7.1投标文件的份数的原件材料,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一套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不采用4.9审本项目取消技术标5.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5.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标书递交信息系统:http://www.rdzfcg.gov.c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注: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开标室电脑屏幕显示时间为准。)6.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开标室)参加人员及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中标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占履约保证金的20%,工期进度占履约保证金的30%,质量占履约保证金的40%,发包人变更指令履约保证金占履约保1履约保证金证金的10%;2、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不计息)。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专用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2、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投标系统;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用于刻录到普通光盘上(或U盘),作为备用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2注意事项因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的系统原因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以使用备用电子光盘进行现场导入评标系统,如投标人备用光盘未提供或无法导入上传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3、中标单位在办理中标通知书之前,必须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科,提交县外企业在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办理的加盖单位公章的2015年度进县备案手续复印件;县内企业办理的2015年度信用管理手册年检备案手续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4、网上标书制作可咨询软件工程师陈彬,联系电话:18951132107。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为255元,各投标人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网上支付)。提醒:各投标人缴费后及时向软件运行商、招标代理机构索要发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和工程量清单;(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登录“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文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发布并提供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 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3招标控制价3.1本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3.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3.2.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3.2.2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消耗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执行苏建函价[2016]117号文件)、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的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和计价办法执行。3.2.3材料价格按2016年第5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指导价执行,再缺项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3.2.4临时设施费:市政工程费率为1.1%;3.2.5不可竞争费用:按4.2.5规定计取。3.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招标控制价计算表、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与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公布控制价时不提供)、材料价格表、相关说明以及招标价调整系数取值等。(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0、表—11、表—1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3、表—15—1、表—15—2)。工程量清单法计算表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公式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1、人工费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2、材料费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一其中3、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4、管理费(1+3)×费率或(1)×费率5、利润(1+3)×费率或(1)×费率措施费用单价措施项目费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二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总价措施项目费费率或以项计费 三其它项目费用规费1.工程排污费四其2.社会保险费(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中3.住房公积金[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五税金费)/1.01]×费率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六工程造价费)/1.01+五3.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通过后于招标文件同时上网公布。具体公布时间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大厅”—“注册报名系统”栏目中下载。3.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文件递发布后5日内通过“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答疑栏以无记名方式提交,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大厅”—“注册报名系统”栏目中公布。4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信息必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4.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现场核验,否则不予认可。4.2投标报价4.2.1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 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一起阅读理解。4.2.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4.2.2.2方式。4.2.2.1.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4.2.2.2.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4.2.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4.2.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4.2.4.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4.2.4.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4.2.4.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4.2.5不可竞争费用4.2.5.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市政给水工程基本费率暂按1.2%;大型土石方工程基本费率暂按1.5%。4.2.5.2规费:工程排污费暂不计;社会保障费:市政给水工程按2.1%计取,大型土石方工程按1.3%。住房公积金:市政给水工程按0.37%,大型土石方工程按0.24%。4.2.5.3税金:费率按11%计。4.2.5.4暂列金额:23万元(用于工程变更调整等不可预见因素);4.2.5.5材料暂估价:无4.2.6水、电由投标人自理,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2.7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 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实行自主报价(已列入不可竞争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所报设备价、材料价如低于同期的省、市、县的造价信息或低于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报设备、材料其标准、等级、规格不得低于清单及图纸的要求。中标人应根据清单、图纸确定的标准、等级、规格组织施工。4.2.8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各种困难因素,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4.2.9由投标人自购的材料(建议品牌除外),须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同时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的要求。4.2.10主要材料建议品牌:PE管材及管件(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国通管业”、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品牌“亚大”、浙江枫叶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枫叶”。);UPVC管材及管件(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国通管业”、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品牌“华亚”、三德管业(南通)有限公司,品牌“三德”;配套提供的胶圈具有BV认证,胶水一律配套使用“华亚”品牌产品。);DN50口径以上(含DN50口径)双平闸阀(江苏竹箦阀业有限公司,品牌“竹箦阀门”、安徽省白湖阀门厂有限公司,品牌“白湖”、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铜鼎”);DN50口径以下(含DN50口径)黄铜闸阀(Z45W-16T)(江苏竹箦阀业有限公司,品牌“竹箦阀门”、四川川力智能阀业有限公司,品牌“川邛”、宁波埃美柯有限公司,品牌“AMICO”。);钢管(江苏省常州市国强镀锌管业有限公司,品牌“国强”、扬州巨鑫石油钢管有限公司,品牌“巨鑫”、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玉龙”)”;水表:“宁波”牌、“三川”牌、“连利”牌。以上材料的建议品牌(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或建议品牌采购材料,若中标人不使用招标人的建议品牌,中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不低于招标人的建议品牌,且采购前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4.2.11中标人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沿途的矛盾纠纷(涉及青苗补偿、群众矛盾等问题),施工过程中不影响供水,如有损坏或对接施工原供水管网,需提前发布通知,尽量在2小时内修复供水。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4.2.12投标报价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主进行,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不得低于成本。4.2.13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给付,费用缴纳的标准投标人可向有关部门查询。4.2.14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 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4.2.15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以及完工后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相关费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竣工结算不作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4.2.16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不作调整。4.2.17建筑垃圾弃置及运距由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4.2.18本工程工期较紧,投标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中标后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4.3投标有效期4.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3.2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投标保证金4.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核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提前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rdzfcg.gov.cn“通知公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的通知),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4.4.2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4.4.1的规定。 4.4.3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4.4.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4.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放弃中标项目的;(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4.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4.6投标文件的编制4.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2投标文件应使用专业软件制作,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6.3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4.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装订4.7.1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只需携带企业CA加密锁和普通光盘(或U盘)及需要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4.7.2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供电子文件一套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4.8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4.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资格审查相关的资料,且符合本章第4.6.1项的要求。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诚信信息数据库,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等资料必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 网上审核且资格审查资料与之链接,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9暗标本项目取消技术标。5投标5.1投标文件的递交5.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投标文件,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5.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5.3.1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5.3.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6开标6.1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具体人员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介绍项目的相关信息;(3)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是否派相关人员到场并核查相关原件;(5)当众开标、唱标,并记录在案;(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6.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记录在案。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7.1.2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7.1.3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7.1.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8评标结果公示8.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合同授予9.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9.2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将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总监理工程师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予以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9.3签订合同9.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合同协议书签订前,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采用转账的形式,在签订合同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不计息)。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投标函签字盖章形式评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2.1.1审标准有效的委托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1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评2.1.2审标准企业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工期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响应性2.1.3评审标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准投标权利符合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已标价程量清单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分值构成2.2.1商务标满分100分(总分100分)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三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方法一: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 效投标文件≥15家时,依次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直至取最终5家)。评标基准价=A×K,(K值为0.92、0.93、0.94、0.95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在开标现场从上述四个调整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50%、55%、60%、65%、70%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2%~95%,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2%。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方法三:(1)投标价平均值J的计算: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五家或五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J。(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不高于J值且参与了J值计算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L为评标基准价(即:计算J时去掉的最低值不再参与L的计算);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价格单因素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 定中标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本工程的招标人委托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标差额保证金进行统一监管,中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帐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如东支行营业部,账号:32001647336052519554。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3.2.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2.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2.2.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3.2.2.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3.2.2.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3.2.2.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3.2.2.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2.2.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3.2.2.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3.2.2.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3.2.2.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2.2.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3.2.2.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3.2.2.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3.2.2.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2.2.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2.2.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3.2.2.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3.2.2.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3.2.2.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3.2.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3.2.2.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3.2.2.23投标人未能及时更新诚信信息数据库及投标保证金备案手续的;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节协议书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2.工程地点:如东县曹埠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东发改投【2013】146号。4.资金来源:镇财政拨款及县财政补助。5.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给水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给水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四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书。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验收规范、标准。(以上规范或标准在实行过程中若有新版,以新版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修改、 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报价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全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开工前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发包人准备。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三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交通畅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 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施工期间不外传。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现场管理及外部关系协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现场具备施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承包人自行联系水源、电源,管、线、电表、水表、配电箱等由承包人自备,费用自理。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拆除用户水表时,要与区域管水员共同配合结清用户水费,拆除的水表由镇管理机构收回。(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现场监理提供全套竣工图及工程资料一式三份。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向发包人和现场监理提供全套竣工图及工程资料一式三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前14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交通工具,供发包人免费使用。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工程有关的人身、财产和工程的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驻现场时间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次。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离开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以上向发包人请假。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回,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项目,一旦发现转让(转包)和分包者,则甲方有权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给水管道。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招标人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无息。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合同包含的所有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供,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合同价款中。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除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外,还应做好包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以合同工期为考核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承包人1000元/天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则加倍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或通知为准;(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6样品样品及材料建议品牌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砂石材料、管道等。8.6.2建议品牌的材料:PE管材及管件(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国通管业”、上海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品牌“亚大”、浙江枫叶集团有限公司,品牌“枫叶”。);UPVC管材及管件(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国通管业”、华亚芜湖塑胶有限公司,品牌“华亚”、三德管业(南通)有限公司,品牌“三德”;配套提供的胶圈具有BV认证,胶水一律配套使用“华亚”品牌产品。);DN50口径以上(含DN50口径)双平闸阀(江苏竹箦阀业有限公司,品牌“竹箦阀门”、安徽省白湖阀门厂有限公司,品牌“白湖”、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铜鼎”);DN50口径以下(含DN50口径)黄铜闸阀(Z45W-16T)(江苏竹箦阀业有限公司,品牌“竹箦阀门”、四川川力智能阀业有限公司,品牌“川邛”、宁波埃美柯有限公司,品牌“AMICO”。);钢管(江苏省常州市国强镀锌管业有限公司,品牌“国强”、扬州巨鑫石油钢管有限公司,品牌“巨鑫”、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玉龙”)”;水表:“宁波”牌、“三川”牌、“连利”牌。以上发包人指定材料的建议品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或建议品牌采购材料,若承包人不使用招标人的建议品牌,承包人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所用的品牌标准不低于发包人的建议品牌,且采购前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如有需要,承包人自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无。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 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 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 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暂列金的使用权归发包人所有。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差价的取定: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格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信息价为准),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格与本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中的材料指导价格的差额。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加权平均指导价=Σ(每月实际使用量×当月材料指导价)/同类材料总用量。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款。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不可抗力、影响工程造价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10%和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以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当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确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4)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5)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6)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本工程无进度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前支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年底前再支付合同价的30%,余款在第三年年底前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不计息)。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通知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应在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将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审批完毕并组织监理人、承包人、设计人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3)竣工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在验收合格后14天内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验收合格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4)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人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项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应在转移占有工程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自转移占有后第15天起视为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该期限为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六个月。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 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关于工期的违约责任:以合同工期为考核工期,每推迟一天扣除承包人1000元/天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则加倍扣除。关于质量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确保本工程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本工程不能一次性竣工验收通过,其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如不办理,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变更除工伤保险之外的保 险合同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保险人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如东县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合同价格开工竣工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名称(平方米)(元)日期日期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材料、单价质量等供应序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送达地点备注设备品种(元)级时间1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给水管道等。。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2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无。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3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5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机械或设规格制造年额定功率生产能序号数量产地备注备名称型号份(kW)力6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7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 附件8:履约担保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鉴于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曹埠镇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增补工程(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南通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9 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10 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11 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2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13 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4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5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16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全套施工图纸(电子版)一套。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大厅”--“注册报名系统”中下载。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8 1.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9 2.投标函投标函(招标人名称):(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天内竣工。(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交纳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三方的合同。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20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一、投标报价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表格: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扉页-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含表—12—1~表—12—5)、表—13、表—20、表—21。2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特点、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2)投标报价的范围3)编制依据等。二、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附综合单价分析表。三、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21 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编制时间:年月日扉页—322 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123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其中:(元)单项工程金额序号安全文明名称(元)暂估价规费施工费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建设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表—0224 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安全文明暂估价规费施工费合计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暂估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中的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0325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1.21.31.41.52措施项目2.1单价措施项目费2.2总价措施项目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2.2.1施费3其他项目3.1其中:暂列金额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招标报价合计=1+2+3+4+5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如无单位工程划分,单项工程也使用本表汇总。表—0426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金额(元)序项目项目项目特计量号编码名称征描述单位工程量综合合其中单价价暂估价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27 综合单价分析表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项目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编码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定定单价合价额定额额数人机管材料利人工材料机械管理利编名称单量工械理费润费费费费润号位费费费综合人工小计工日工日未计价材料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暂估暂估单价合价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元)(元)(元)(元)材料费明细其它材料费——材料费小计——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编号、名称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表—092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调整调整后序计算费率金额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费率金额备注号基础(%)(元)(%)(元)通用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措施项目合计表—1129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标段:金额结算金额序号项目名称备注(元)(元)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材料暂估价2.2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表—1230 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标段:暂定金额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备注(元)合计表—12-13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标段:材料(工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序程设备)计量材料编码备注号名称、规单位投标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格、型号合计表—12-23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标段:暂估金额结算金额差额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备注(元)(元)±(元)合计表—12-333 计日工表工程名称:标段:编暂定实际综合单价合价(元)项目名称单位号数量数量(元)暂定实际一人工人工小计二材料材料小计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小计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总计表—12-43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项目价值计算金额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费率(%)(元)基础(元)项目1发包人供应材料价值发包人发包专业工项目2程价值合计表—12-535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计算费率金额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元)1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1.1社会保险费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1.2住房公积金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1.3工程排污费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2税金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金额合计表—1336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标段:序材料(工程设备)单单价合价交货送达备材料编码数量号名称、规格、型号位(元)(元)方式地点注表—2037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工程名称:标段:发承包人序单风险系数基准单价投标单价材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确认单价备注号位(%)(元)(元)(元)表—2138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格式工程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40 6.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标书直接填写,无需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41 7.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三、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招标人单位名称)我方参加你方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3)4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意见》附件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的规定,我方接受取消我方中标人资格及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的处罚。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42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及内容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 9.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备注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称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附: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的扫描件作为本表的附件,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诚信信息数据库,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资料必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且资格审查资料与之链接,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4 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负责人资料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工程概况说明附: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安全员B证、养老保险的扫描件作为本表的附件,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诚信信息数据库,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资料必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且资格审查资料与之链接,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5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含附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说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将各证书的扫描件作为本表的附件,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诚信信息数据库,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资料必须通过“南通市投标企业诚信信息数据库”网上审核且资格审查资料与之链接,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6 附:序号证书名称查看1组织机构代码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国家税务登记证4地方税务登记证5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6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工程类)7安全生产许可证8信用手册47 11.技术标封面格式(本项目取消技术标)48 12.其它材料12.1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12.2投标保证金原件扫描件;12.3投标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2016年1月份以来)原件扫描件;49 第七章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合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三级)施工资质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取得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在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或小型项目5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管理师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6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证。考核证投标经办人身份证及2016年1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7投标经办人身份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出具的或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8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印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2016年1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清单或养老保险手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上岗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上岗证、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份以来10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手续的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基本账户11投标保证金开户许可证备案时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备注:①若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②上述(1)~(11)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