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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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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名称: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项目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主管部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评价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9月5日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海南翔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上报时间:2017年9月20日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主管部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王梅联系电话13907681068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邮编572300项目类型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计划投资额(万元)678.44实际到位资金(万元)678.44实际使用情况(万元)499.345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205.4省财政205.4省财政205.4 市县财政473.04市县财政473.04市县财政293.945其他其他其他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三级指标分值得分投入21项目立项15项目立项规范性66绩效目标合理性66绩效指标明确性30资金落实6资金到位率66过程51业务管理33管理制度健全性63制度执行有效性44申请材料完整性66补贴资格审定管理77补贴发放及停放管理77项目质量可控性30财务管理18财务制度健全性44资金支出合规性86财务监控有效性66产出16项目产出16实际完成率86.4完成及时率88效果12项目效果12社会公众满意度1212总分10010010087.4 三、评价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单位评分签字吴赛君注册会计师海南翔得会计师事务所黄保发注册会计师海南翔得会计师事务所邓颖来审计助理海南翔得会计师事务所马婷审计助理海南翔得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2017年9月20日 项目关键信息项目名称2016年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项目计划资金投入情况项目资金投入:758.2万元其中:省下拨资金:205.4万元县配套资金:473.04万元项目预评估时间无贷款合同签订时间无贷款项目实际生效时间2016年项目实际启动时间2016年1月启动项目实际完成时间计划2016年底完成,目前尚未完成项目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1页共20页 项目活动(组成)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牵头,残联配合,将残疾人补贴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补贴资格审核、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项目管理部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项目实施和运行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第1页共20页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内容及项目目标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104号)的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9 依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保府办〔2016〕62号)的文件精神,补贴的基本原则是: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并提出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二)项目主要内容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为经常性项目。该项目本年期初由保亭县残联负责,后移交至保亭县民政局。依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该项目主要目的是: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是为了缩短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提高和改善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29 主要内容是:一级重度残疾人补贴按每人每月15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每人每月75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月75元;原重度残疾补助每人每月3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每人每月75元,县财政补助每人每月225元。补助的发放形式:残疾人生活补助将通过“一卡通”系统,把护理补贴发放到残疾人手中,解决他们的护理困难问题。(三)项目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制定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二、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的目的根据保亭县民政局提供的材料显示,该项目2016年度的绩效目标为保亭县残联负责,2016年度的补贴预算人数为1833人。29 通过对一级重度残疾人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充分了解项目监管是否到位,项目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科学合理,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否明显,项目收益对象是否满意。其目的一是考核项目实施目标的完成情况,强化项目实施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促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公平高效,为下年度预算提供参考;二是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工作的运行绩效,考察和反映项目资金产生的实际效益,分析资金使用后对项目区域解决残疾人就业的贡献,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项目管理情况根据保亭县民政局提供的材料,自该项目从保亭县残联移交过来后,保亭县民政局严格依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要求,仔细甄别补贴对象范围,严格遵循补贴标准;并依据补贴办理程序的要求,给各个申请人建档、审核、定期发放等。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和县级财政资金补贴。截止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到位205.4万元(海南省财政厅文件琼财社【2016】64号和357号),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473.04万元。29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度补贴资金由于前期工作迟滞,及保亭县残联与保亭县民政局工作的交接较晚的原因,2016年度补贴资金第一次发放时间为2016年5月。具体补贴方法明细如下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补贴月份人数发放时间金额2016年1-5月12602016.51,869,750.002016年6-8月14462016.91,366,150.002016年9月14752016.10456,000.002016年10-11月14682016.11867,900.002016年12月14682016.12433,650.00合计4,993,450.00从资金使用情况上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符合项目预期规划。五、项目绩效情况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29 1.项目的投入分析(21分)。项目的投入包括项目立项(15分)、资金落实(6分)。(1)项目立项1)项目立项规范性(6分)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评价标准:①全部符合,得满分;②符合其中1项得3分;③全部不符合得0分。评价过程: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2015]104号)文件,各市县政府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29 疾人事业发展、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要求该实施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不需要做可行性研究,该项视同得分。评价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要求,得6分。2)绩效目标合理(6分)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②是否与项目建设职责密切相关;评价标准:①全部符合,得满分;②符合其中1项得3分;③全部不符合得0分。评价过程:29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及目标,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目标。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该项目实施单位为保亭县民政局,该局的单位职责包括负责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评价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要求,得6分。3)绩效指标明确(3分)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评价标准:①全部符合,得满分;②符合其中2项得2分;29 ③符合其中1项得1分;④全部不符合得0分。评价过程:该项目绩效目标为解决保亭县残疾人特殊生活苦难和长期照护苦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但在评价过程中,该单位并未提供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材料。在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中,该单位并未提供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材料,也未见相关可衡量的、清晰的指标值。在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中,该单位并未提供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材料,未能计量项目绩效指标值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匹配。评价结果:全部不符合得0分。(2)资金落实(6分)1)资金到位率(6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资金到位率金)×100%29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评价标准:①资金到位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②资金到位率小于或等于70%,得0分;③资金到位率在70%-100%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得分=[实际资金到位率-min(资金到位率)]/[max(资金到位率)-min(资金到位率)]×该指标分值。评价过程: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资金到位率金)×100%=(758.2/758.2)×100%=100%评价结果: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得满分6分。保亭县民政局2016年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的投入合计得分为18分,该项目立项符合规范,资金落实得到有力保障,但在设定绩效指标时尚有欠缺,绩效指标未能量化设置。29 2.过程(51分)过程分析包括业务管理(33分)、财务管理(18分)(1)业务管理(33分)1)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3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制度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保亭县民政局2016年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执行主要依据的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文件规定,但评价小组在现场收集资料时,保亭县民政局未能提供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有关的其他业务管理成文制度。评价结果:制度的完备性上尚有欠缺,符合其中1项。29 得分3分。2)制度执行有效性(4分)评价要点: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②补贴申请、补贴审批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在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我们对该单位的项目支出业务进行了审核,并未发现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情况。该单位对残疾人申请补助的相关申请资料、审批文件归档及时,保存齐全。我们通过抽查的方式,对此内容进行了核查,并未发现异常。评价结果:全部符合评价要点。制度执行有效性得分为4分。3)申请材料完整性(6分)29 评价要点:①申请材料是否自愿;②归档材料是否完整。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3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残疾人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们通过抽查的方式,对此内容进行了核查,该项业务依据《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并未发现不符情况。评价结果:全部符合评价要点,得6分。4)补贴资格审定管理(7分)29 评价要点:①申请进行逐级审核;②对申请人进行定期复核。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3.5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29 我们通过抽查的方式,对此内容进行了核查,该项业务依据《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并未发现不符情况。评价结果:全部符合评价要点,得7分。5)补贴发放及停放管理(7分)评价要点:①停发补贴合理、合法②补贴发放依法进行公示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3.5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条件是:1、重度残疾人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2、重度残疾人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县的;3、本人自愿申请停发的。29 同时,《实施细则》要求,县民政部门要监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残疾人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我们通过抽查的方式,对此内容进行了核查,该项业务依据《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并未发现不符情况。评价结果:全部符合评价要点,得7分。6)项目质量可控性(3分)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1.5分,依据现场核实基础资料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该单位并未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但是,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29 要求,县民政部门会同残联通过委托第三方方式,定期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绩效评估。每年一季度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上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该单位也并未进行相关的绩效评估工作。评价结果:全部不符合评价要点,得0分。(2)财务管理(18分)1)财务制度健全性(4分)评价要点:①是否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评价过程:项目的资金管理符合保亭县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苦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资金管理办法。29 评价结果:符合评价要点,得分4分。2)资金支出合规性(8分)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2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评价过程:在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我们对该单位的项目支出业务进行了审核。并未严格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的情况,依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专款专账。而该单位的项目支出并未进行项目支出核算,分列多项,不利于财务管理。29 在该项目的绩效评价过程,我们对该单位的项目支出业务进行了审核。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完整,手续规范。在检查过程中,并未发现补贴支出存在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用途的情况,也并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项目资金支出的情况。评价结果:符合其中三项,得分为6分。3)财务监控有效性(6分)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评价标准:每项评价要点分值3分,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评价过程:该单位已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专项经费为特定项目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严格遵守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评价结果:全部符合评价要点,得分6分。过程合计得分为3529 分。保亭县民政局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基本上能把控风险、按规定要求实施,但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上没能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制订专门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影响了扶持工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得分。3.产出(16分)(1)项目产出(16分)1)实际完成率(8分)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评价标准:实际完成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实际完成率小于或等于70%,得0分;实际完成率在70%-100%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29 得分=[实际完成率-min(实际完成率)]/[max(实际完成率)-min(实际完成率)]×该指标分值。评价过程: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1468/1833)×100%=80.09%得分=[实际完成率-min(实际完成率)]/[max(实际完成率)-min(实际完成率)]×该指标分值=(80.09%-0)/(100-0)*8=6.4分评价结果:本项目得分为6.4分。2)完成及时率(8分)评价要点: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29 评价标准:完成及时率≥0的,得满分;完成及时率<0,每低5%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完成时间以月计。评价过程: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12个月-12个月)/12个月]×100%=0评价结果:完成及时率≥0的,得满分;因此,该项得8分。3.效果(12分)1)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2分)评分标准:满意度大于90%,得12分;80%≦满意度<90%,得8分;70%≦满意度<80%,得6分;60%≦满意度<70%,得2分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为领取补贴的残疾人,了解残疾人对保亭县民政局对该项目执行方面的满意程度。29 评分过程:满意度调查表60份,分别为服务对象30份,社会群众30份。经电话访问了解,领取补贴的残疾人对保亭县民政局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的各项工作均表示满意。不足之处在于工作进度滞缓,不能按月准时发放,除此之外,各项工作均能严格依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调查结果列示如下:类别/调查对象服务对象(30人)社会群众(30人)满意2827一般22不满意1满意度占比93.33%90.00%注:满意度占比=满意人数/人数评价结果:统计调查问卷人数为60人,最终满意度为91.67%29 满意度大于90分,得12分。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保亭县民政局一级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基本能够按要求完成,但是由于未量化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缺失以及未进行项目绩效自评等问题,导致项目完成绩效一般,综合评83.4分。六、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主要经验1、保亭县民政局对该项目业务执行能力较强,基本执行都符合《实施方案》要求,补贴资金严格依照资金用途使用。2、保亭县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把控较良好,基本能够按时发放个月补贴。(二)存在的问题1、保亭县民政局未能依照相关制度编制该项目的项目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不利于项目、财务的管理和监督。2、未能设置明确的量化、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不符合项目管理要求,也未能对项目成效进行有效的监管。(三)建议29 1、建议加强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2、建议设置明确的量化、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定期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海南翔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7年9月20日29 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得分指标名称评价要点投入(21)项目立项(15)项目立项规范性(6)1、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2、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1、符合(6分);2、符合其中一项(3分)3、全部不符合(0分)。6绩效目标合理性(6)1.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是否与项目建设职责密切相关。1、符合(6分);2、符合其中一项(3分)3、全部不符合(0分)。6绩效指标明确性(3)1、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3、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1、全部符合,得满分;2、符合其中2项得2分;3、符合其中1项得1分;4、全部不符合得0分。0资金落实(6分)资金到位率(6分)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资金到位率金)×100%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计划投入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投入到具体项目的资金。1、资金到位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2、资金到位率小于或等于70%,得0分;3、资金到位率在70%-100%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得分=[实际资金到位率-min(资金到位率)]/[max(资金到位率)-min(资金到位率)]×该指标分值。629 过程(51)业务管理(33)管理制度健全性(6)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2、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符合(6分);2、符合其中一项(3分)3、全部不符合(0分)。3制度执行有效性(4)1、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补贴申请、补贴审批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1、符合(4分);2、符合其中一项(2分)3、全部不符合(0分)。4申请材料完整性(6分)1、申请材料是否自愿;2、归档材料是否完整。1、符合(6分);2、符合其中一项(3分)3、全部不符合(0分)。6补贴资格审定管理(7)1、申请进行逐级审核;2、对申请人进行定期复核。1、符合(7分);2、符合其中一项(3.5分)3、全部不符合(0分)。7补贴发放及停放管理(7)1、停发补贴合理、合法2、补贴发放依法进行公示1、符合(7分);2、符合其中一项(3.5分)3、全部不符合(0分)。7项目质量可控性(3)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1、符合(3分);2、符合其中一项(1.5分)3、全部不符合(0分)。0财务管理(18)财务制度健全性(4)1、是否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1、符合(4分);2、符合其中一项(2分)429 3、全部不符合(0分)。资金支出合规性(8)1、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4、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全部符合(8分);2、符合其中三项(6分)3、符合其中两项(4分)4、符合其中一项(2分)5、全部不符合(0分)。6财务监控有效性(6)1、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2、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1、符合(6分);2、符合其中一项(3分)3、全部不符合(0分)。6产出(16)项目产出(16分)实际完成率(8)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完成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实际完成率小于或等于70%,得0分;实际完成率在70%-100%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得分=[实际完成率-min(实际完成率)]/[max(实际完成率)-min(实际完成率)]×该指标分值。6.4完成及时率(8)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完成及时率≥0的,得满分;完成及时率<0,每低5%的,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值。完成时间以月计。829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效果(12)社会效益(12)社会公众满意度(12)本次问卷发放的对象为领取补贴的残疾人,了解残疾人对保亭县民政局对该项目执行方面的满意程度。1、满意度大于90%,得12分;2、80%≦满意度<90%,得8分;3、70%≦满意度<80%,得6分;4、60%≦满意度<70%,得2分12综合得分8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