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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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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方式:邀请招标项目编号:闽建融(SM-2018)邀字43号招标单位: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5月6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意见我单位受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的委托,负责代理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招标工作,现完成以下招标文件的编制,请审阅。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33285916612018年5月我单位将本次工程的施工招标工作委托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对其所编制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我们予以确认。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38508942972018年5月64 目录第一卷3第1章投标邀请书4第2章投标人须知7第3章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19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第5章工程量清单34第二卷35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36第三卷37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38第四卷39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4064 第一卷64 第1章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闽建融(SM-2018)邀字43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项目业主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公司名单如下:福建省红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禹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成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崇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世纪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2建设地点: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2.4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0.8605万元。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工程规模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2.6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各标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64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6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照常发售),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方式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明溪办事处(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曾女士,电话:13328591661、18650925899)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按8%取定)。3.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09时30分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至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文[2017]78号文规定执行。5.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8.264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拒绝。1.发布投标邀请书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明溪政府门户网站www.fjmx.gov.cn发布。2.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名称: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地址: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联系人:夏先生;电话:13850894297;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电话:13328591661、18650925899;联系人:曾女士、叶先生;监督部门:明溪县沙溪乡纪委;64 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1.1.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1.5建设地点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标段。1.3.2招标范围项目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1.3.3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其中各标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4 6、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时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2018年5月18日09时30分前以现金形式提交至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文[2017]78号文件规定执行。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5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以下程序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人数;(3)宣布到场参加招标会议的监督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4)由招标人、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抽取并确定备选投标人名单并当场公布,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6)对备选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64 (7)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备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8)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9)宣布评标结果,开标会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或3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银行转账或保险保证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由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0.2行政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明溪县沙溪乡纪委10.3其他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2.中标单位必须根据现行相关文件要求与业主签订“明溪县工程建设廉洁承诺书”。10.4投标报价1、本工程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法,中标后不做调整。中标综合单价按招标文件公布的综合单价清单相应分项项目综合单价×(1-K)。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临建分摊、其他分摊,并考虑到风险因素。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可能遇到的风险。3、建设单位设定的K值按8%取定。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及发包价如下:①标段控制价为:108605元,发包价为:99916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64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件。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件。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件。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件。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4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人民投标人民英雄纪念碑1.10投标预备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1.11本招标项目不允许任何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64 (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6天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书面形式(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编号和日期)通知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但不指名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投标人应关注上述澄清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将以书面修改通知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经常关注以上所公布的相关资料。因投标人原因而未及时获得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格审查文件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文件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预算单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的合同方式。 3.2.2工程预算造价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3.2.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64 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3项目业主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违反本章第9.2条“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被投诉经查属实的。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按“资格审查文件”的规定附相关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7点规定。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下浮率、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1)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的正本除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除外),并在格式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2)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的副本可以用盖章、签字后正本的完整复印件。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分两个密封袋包装。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三64 副)统一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下同)。将商务文件(一正三副)统一单独密封在另一个密封袋中。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并写明:(1)所投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3)投标文件名称(即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文件”)(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核验。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拒绝。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明溪县福溪小区西一支路20号4楼)公开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从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4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人员。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公示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向项提交项目业主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将建议有权部门给予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7.4签订合同7.4.1项目业主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将建议有权部门给予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项目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的1倍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64 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2.4投标人有以上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4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被投诉的投标人经查实有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赔偿招标人因此造成的损失,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其他特别事项64 第3章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一.总则1.招标项目评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局令第30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2.本评标办法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二.评标委员会组成4.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5.评标委员会组成5.1.评标委员会将由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5.2.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三份之二。5.3.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或招标人指定一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工作。6.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1.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6.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7.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2.评标委员会主任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表决权。7.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7.4.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先资格审查文件、后商务文件的两阶段方式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7.5.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64 7.6.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通过。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7.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7.8.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9.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7.10.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1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7.1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评标纪律。7.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反以上行为的,将由违反者承担道德、纪律或法律责任。三.评标程序8.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人数;(3)宣布到场参加招标会议的监督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4)由招标人、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抽取并确定备选投标人名单并当场公布,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6)对备选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7)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备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8)剔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号码后,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9)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10)宣布评标结果,开标会结束。四.评标前的准备工作9.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审阅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的、性质、范围和主要的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等内容,以及了解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10.64 招标人应当负责评标会的事务性工作,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数据以及辅助工作人员、设备等。必要时将由招标人代表介绍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五.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1.1资格审查文件评审标准:11.1.1投标人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11.1.2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必须提供);11.1.3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1.1.4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福建省内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的独立法人资格;11.1.5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1.1.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要求)11.1.7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11.1.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附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1.1.9投标人按要求提交“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11.1.10已按有关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11.1.11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2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和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只有全部满足上述最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资格参加下一程序的评标,否则,其投标为废标,不予继续评审。六.商务文件的响应性评审12.商务文件的响应性评审12.1评标委员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和算术性修正。12.2评标委员会商务组评委应当审查商务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招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64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①无单位盖章的、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④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⑤不能满足完成本项目工期要求的;⑥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项目的报价要求;⑦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⑩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13.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3.1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第5章工程量清单。13.2K值取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七.评标办法14.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15.备选投标人名单的确定方法15.1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15.2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投标文件审查,均为备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15.3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采取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对应号,第二轮抽取备选投标人。15.4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报名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或更多的号码球;15.5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区域抽取对应球号。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在抽取对应球号后将投标文件及号码球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签到并签字确认各投标人的对应球号(每投标人只抽取一个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球)。15.6当众展示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抽取的号码球和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由各投标人抽取的对应球号;由招标人随机抽取15个号码,所抽的号码即为备选投标人对应的号码;15.7经评审,若备选投标人合格家数不足3名时,则由招标人再抽取N名备选投标人,其中N=3—64 合格家数;直至经评审的合格备选投标人为3名或者全部投标人被抽取完毕。如投标人在此期间离开开标现场,视为同意该抽取结果。16.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6.1从评选合格的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16.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16.3对投标人不足15名(含15名)的,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采取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对应号,第二轮抽取中标单位;16.3.1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16.3.2第一轮由各备选投标人以签到顺序先后依次抽取对应号。由各备选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其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备选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相应备选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此程序在资格审查的同时进行,按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由备选投标人代表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备选投标人号码。若某一备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的,则该备选投标人抽取的号码作废,不进入最终抽取中标人程序。16.3.3剔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评审不合格以及未参加当前合同标段、投标人已经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号码后。将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对应的号码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备选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备选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备选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6.4如投标人超过15名的,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采取一轮抽取法;16.4.1经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的对应号为在确定备选投标人程序中投标人所抽取的号码;16.5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监督人员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对应号码放入抽取箱内;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备选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备选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备选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入围的备选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应球号依序递补至3家进行评审,以此类推,直至评审合格的备选投标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或者全部有效投标人被抽取完毕。若所剩合格备选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重新招标。1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7.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17.264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7.1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7.2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17.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17.4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18.中标人公示18.1中标人公示时间为3天。18.2中标人公示期间,若中标候选人被投诉并投诉成立,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18.3中标人公示期间,若中标人被投诉并投诉成立,被取消中标人资格,按以下方式处理:18.3.1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或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8.3.2重新招标时,被取消中标人资格取消者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外,且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八.推荐中标候选人19.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九.提交评标报告20.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十.附则2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要,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在半个小时内)提交原件验证,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原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有疑议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2.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委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23.64 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24.在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64 第4章合同条款64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含暂列金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64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及2009年版64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其他合同文件。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为:发包人负责办理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内用地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期限在签订合同书时商定。超出招标图纸所示范围的用地由承包人负责征用,发包人协助,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64 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1)按第4.3条约定,批准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分包;(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按第11.3条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4)根据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5)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6)按第15.6条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7)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8)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须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取土场、弃土场、预制场、拌合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发生的费用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态。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64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承建合同工程及修复缺陷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他标段工区或影响作业等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4)承包人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鉴定单位的检查,并及时提交相关的自检报告。(5)承包人应努力做到保证竣工资料编制与施工同步进行,保证竣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6)承包人应对设计图纸中的标高等进行复核、测量,发现设计与现状不符,应在施工前书面提出,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并与设计部门进行协调、修改。若承包人对设计图纸不进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制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等,按照制定的详细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均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9)承包人必须对本项目履行合同的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书面授权,并将书面授权书报监理人审批后送发包人备案。(10)承包人应跟踪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及时反馈与征地拆迁相关信息。(11)由于工程施工线路较长,为及时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承包人有义务为发包人和设计代表提供交通方便。相关费用在投标时自行考虑。4.2履约担保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应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采用银行转账或保险保证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4.3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4.5承包人项目经理64 4.5.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将拟代之以相当资历(投标时要求的项目经理资历)人员报经发包人、监理人,工作移接完毕后方可离开。本合同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变更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十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三万元的违约金。本合同的项目经理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制定考勤办法。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签到或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监理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项目经理擅自离岗,每人天3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3承包人应按投标承诺指派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到职,合同期间如需更换技术负责人等,需提前14天将拟代之以相应资历(投标时要求的技术负责人资历)人员报经发包人、监理人批准,工作移接完毕后方可离开。本合同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发包人有权制定考勤办法。如发现技术负责人或关键岗位人员未签到或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监理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每人天3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关键岗位人员擅自离岗,每人天10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5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招标项目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增加7.2.3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施工道路在整个施工期内的养护维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改建、扩建而需要相关征地时,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有关征地、赔青事宜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64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另行约定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围堰工程;(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其中对前款所列工程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3承包人负责施工工区的安全保卫9.7文明工地9.7.1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00mm;(2)8级以上台风灾害;(3)烈度7度以上地震;(4)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工期延误(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500元/天。(2)逾期竣工违约金按天计算,时间自预定的完工日期起到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3)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11.6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不奖励。64 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13工程质量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优良标准为:/。达到优良的奖金为:/14.试验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签订合同时商定)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单价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更;(2)工程量清单中标明未计算的项目内容;(3)工程量清单中表明可调整的项目内容;(4)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变更办法: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64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的方法,提出适当单价,经发包人同监理单位审核,报有权终审的单位核定后作为结算依据。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且定额缺项的,由招标人提出适当单价,经招标人会同预(结)算单位审核确定,并报有关部门及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该部分造价只计取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5、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预算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预算控制价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预算控制价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按合同施工期间三明市信息材料价格计算,上述变更的计取材料价差(材料价差=变更后的材料单价-预算控制价中材料单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增加任何的工程变更都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为有效。增加合同履行中发包人变更工程,承包人必须执行。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不予奖励。15.6暂列金额本招标项目的暂列金不计取规费税金,投标时不参与下浮,暂列金额做为招标人预留金,预留金作为今后可能发生的增加或变更项目使用,根据建设单位的签证按实调整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5.1条款执行。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无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无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在合同执行期间(包括工期拖延期间),由于人工、材料和设备价格的上涨而引起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价格不会因此而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本招标项目无预付款。64 17.3工程进度款17.3.1进度付款额度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报告和经审核的竣工图后的7天内,发包人累计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80%。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除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付清工程余款。工程进度款全部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承包人支取工程进度款前应提交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17.4质量保证金17.4.1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工程竣工审核后价款的3%,质量保证金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14天内无息退还。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陆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陆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为法人验收。18.5阶段验收18.5.1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签订合同时商定)。18.6专项验收18.6.2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签订合同时商定)。18.7竣工验收18.7.3本工程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18.8施工期运行18.8.1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签订合同时商定)。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64 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相关费用:含在报价中。20.4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第三者进行保险,其费用含在报价中。20.5其他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各项保险生效的证据和保险单副本的期限:开工后56天内。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负责补偿。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4 第5章工程量清单注:另册提供。 64 第二卷64 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注:另册提供。64 第三卷64 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规范要求。64 第四卷64 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64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格式64 (用于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4 目录(一)资格审查申请函(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附表3、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附表4、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附表5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表6、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附表7、财务状况表;附表8、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附表9、保证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税收承诺书附表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附表11、其他资料(如有时)。64 (一)资格审查申请函招标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1.经研究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关于资格审查文件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方愿根据该文件的要求提交所需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见附表),对招标编号为 (填入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的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提出申请,并接受招标人对我方进行的资格审查。2.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3.我方保证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我方保证: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一情形。5.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6.我方将派出(填入项目经理姓名和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7.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形式与本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包括电话、电传、传真号)日期:年月日64 (二)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表附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须附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64 附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____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64 附表3、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4 附表4、拟派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等级主要工作经历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在项目中担任职务备注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64 附表5、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岗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总部项目主管技术主管……本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须附上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并携带原件备查。2.须附上投标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职称证书或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须附有关证明(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3.须附上拟派出本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须附上合格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现场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人员,以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须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备查。4.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和岗位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废标处理。5、以上表格投标人可按人员配备情况自行扩展。64 附表6、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1、拟派出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及时到位组织施工。2、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在施工期间及时到位,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3、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拟派项目经理不能到位,而投标书中填报的候选项目经理又无法调整到位,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4、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和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64 附表7、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基本账户名称、账号情况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1、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附上购买招标资料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证明已按规定报名参与投标。64 附表8、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招标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本承诺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我方保证执行(明劳社[2007]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在(项目名称)工程施工期间保证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文[2017]78号文规定执行,如有违约,我方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64 附表9保证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税收承诺书(招标人):本承诺书声明: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我公司参加(所投项目名称)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按明溪县人民政府[2007]49号文要求在工程所在地缴纳税收。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当地有关规定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64 附表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备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的按废标处理。64 附表11、其他资料(如有时)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64 第二部分商务文件格式64 (用于商务文件封面)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文件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64 (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工程招投标廉洁承诺书64 (一)投标函招标人:明溪县沙溪乡碧州村民委员会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列内容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承包本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以人民币(大写)玖万玖仟玖佰壹拾陆元(¥99916元)的投标总报价,即下浮率(K值)为8%;工期为45日历天,其中各标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该工程经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没收我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扣除3%的工程结算价的价款,如造成严重后果而无法使用本工程,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_____年____月____日64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险保证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10%2工期工期为45日历天;其中各标段各关键节点的工期为/。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4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5逾期完工违约金500元/天6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64 (三)工程招投标廉洁承诺书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廉洁承诺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机构人员、评委及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机构人员、评委及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娱乐和旅游等高消费活动。如违反以上承诺行为,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罚。投标人:(盖独立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