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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TTC-2012-Z-005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目录投标邀请函2第一部分投标须知4投标须知前附表4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8四、投标报价说明9五、投标保证金9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9七、开标、评标11八、授予合同12第二部份合同主要条款13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4第二部分标准条件16第三部分专用条件22第三部分评标办法24监理招标评标办法24第四部分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26投标书27附件一:法人代表授权书28附件二:营业执照28附件三:资质证明28附件四:投标人概况29附件五:投标人人力资源情况30附件六:拟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31附件七: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其它资源情况32附件八: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的监理33附件九:同类工程项目的监理34附件十:申请人财务状况35附件十一:其它资料35附表: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36技术评分36商务评分37价格评分37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编号:STTC-2012-Z-005)公开招标公告经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文:汕龙财采编[2012]418)批准,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编号:STTC-2012-Z-005)进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二、采购项目编号:STTC-2012-Z-005三、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732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四、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五、项目内容:新溪镇西片灌区西线灌渠(支渠)改造、新建及重建节制闸共13个、新建一个渡槽、新建1个抽水站的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的监理服务等。六、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对应投标人单位。5.广东省外的水利监理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取得《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七、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八、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2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17时止),如果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确定传真是否传达)。九、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购买人的身份证;5.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6.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7、广东省外企业取得的《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十、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10时00分(注上午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十二、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月5日上午10时00分。十三、开标地点: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十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十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楚镇采购单位电话:13502711859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81589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881589开户行:广发银行汕头朝阳支行帐号:105063516010000197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3日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2招标编号STTC-2012-Z-0053招标代理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能力;3)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对应投标人单位。6)广东省外的水利监理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取得《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结束后恕不退还。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2,000.00元整(人民币:贰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并于2012年12月31日17:00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收款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汕头朝阳支行银行帐号:1050635160100001978投标有效期投标书递交后90日9投标书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10时00分11开标时间:2013年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一、总则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龙财采编[2012]418,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批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工程监理单位。1.1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1.1.1工程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1.1.2工程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1.1.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900万元,其中工程监理费用人民币217320.00元。1.2有关单位和机构1.2.1建设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1.2.2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1.3工程监理范围:新溪镇西片灌区西线灌渠(支渠)改造、新建及重建节制闸共13个、新建一个渡槽、新建1个抽水站的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的监理服务等1.4勘探现场的时间:另行通知。1.5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1.6施工工期计划:工期150个日历日。1.7招标内容新溪镇西片灌区西线灌渠(支渠)改造、新建及重建节制闸共13个、新建一个渡槽、新建1个抽水站的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的监理服务等。1.8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1.8.1本工程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对工程施工的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协助并参与招标人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招标人与工程施工阶段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及交付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指定专人驻点监理。1.8.2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项目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1.8.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1.8.4投标人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其它任何承建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1.9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1.10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1.10.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应具有独立承担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能力。1.10.2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行业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1.10.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对应投标人单位。1.10.4广东省外的水利监理企业在投标报名前须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取得《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1.10.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1)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2)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处理本工程投标事项的全权代表委托书;(4)投标人概况;(5)投标人人力资源表;(6)投标人所完成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7)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情况。以上所有资料均可使用复印件,但所有复印件必须重新加盖投标人公章。1.10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辨,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评标将完全依照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或者投标人应招标人要求而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没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的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其初审不通过。1.10.7严禁转包。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1.10.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2.1.1招标文件内容:(1)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5)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如有);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口头介绍、口头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代理人无任何约束力。2.1.2招标文件的解释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2012年12月20日前)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传真号码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将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2012年12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来源),答复将书面传真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1.3招标文件的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有错误、遗漏或词意含糊等情况,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2012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提出澄清要求,过期不予答复;(2)所有疑问的正式答复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2012年12月24日前)以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的形式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2.2招标文件的效力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的依据,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以下内容(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组成:3.1商务投标文件(1)投标书;3.2技术投标文件3.2.1本须知第1.10.3条规定提交的文件及资料。3.2.2监理大纲:(1)对项目的总体把握和理解;(2)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3)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4)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5)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6)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7)监理机构的设置情况;(8)对招标人的建议(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时提供)。3.3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四、投标报价说明4.1本项目的监理服务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及结算工程监理及其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4.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1,57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4.3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监理费的按中标价总包干。五、投标保证金5.1投标人递交招标文件的同时,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2012年12月31日前)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递交金额为2,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5.2投标保证金交至: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3对于未能严格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5.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公示结束后全额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之后由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无息全额退还。5.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罚没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的;(2)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的;(3)投标人有明显的串标行为的。(4)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六、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6.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第三条的内容制作。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6.2.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2.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封面及骑缝均加盖公章。6.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监理费率报价不能用手写,必须是打印的。6.3投标文件的递交6.3.1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纸张按A4纸,如特殊纸张篇幅大于A4纸,装订时应折成A4纸装订;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6.3.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要求: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包装,每一个包装袋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副本应标注清楚。6.3.3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a.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b.注明工程招标编号;c.在2013年1月7日上午10:00时(规定开标的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具体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3.4除了按本须知第6.3.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6.3.5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6.3.6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地址。6.4投标有效期6.4.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工作日)。6.5招标文件的澄清及答疑6.5.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所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招标文件的时间以前(具体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书面形式(传真)送达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过期不予答复。6.5.2因投标人所提问题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充,将由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按照规定以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的方式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6投标截止期6.6.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6.2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6.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7.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6.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6.7.3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6.8投标书的效力6.8.1投标书自递交之日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中标签约者,有效期随合同;未中标者,自动失效。在此有效期内,投标书的全部承诺和条款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人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6.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的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6.8.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密封的;(3)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签字)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写,字迹模糊不清的;(5)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未按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会的。七、开标、评标7.1开标7.1.1开标时间:(具体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开标地点: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汕头市黄山路11号阳光郦轩住宅部分201号)7.1.2开标会议将在有关机构的监督下,由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合格而有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7.1.3开标后,由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书的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符合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书,将予以拒绝,不进入评标范围。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投标书中不符合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或符合要求的投标。7.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7.2评标7.2.1评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诚实、实用;反不正当竞争。7.2.2招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4名;评委主任委员由全体评委推举产生,承担评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干扰。7.2.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监理招标评标办法)7.2.4技术、商务标的评审(详见附表)7.2.5价格标书的评审7.2.6技术、商务标书得分与价格标书得分相加得出每一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7.2.7计价依据:本次施工监理服务预算金额21.57万元。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为有效报价,在以上幅度外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报价。7.2.8超出限价范围外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7.2.8.1投标报价的评分(满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7.2.8.3价格评审细则见附表序号5。7.2.9技术商务标书得分为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7.2.10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商务标和价格标得分,应在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分值既出,经核对无误签字后予以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7.2.11评标工作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全过程接受监督。7.2.1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有排序的二名中标候选人。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7.2.13评标过程,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单位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有关的澄清或者说明不允许涉及对报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的更改。八、授予合同8.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8.2中标通知书8.2.1在招标人确定中标后5日内,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8.2.2第8.2.1所指的中标通知书仅适用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8.2.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3合同订立8.3.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委托监理合同。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份合同主要条款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人民政府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工程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工程规模:新溪镇西片灌区西线灌渠(支渠)改造、新建及重建节制闸共13个、新建一个渡槽、新建1个抽水站总投资:18965371.66元监理范围:新溪镇西片灌区西线灌渠(支渠)改造、新建及重建节制闸共13个、新建一个渡槽、新建1个抽水站的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的监理服务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2、招标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本合同标准条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监理业务期限同招标文件头部须知第2.2条中规定的内容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帐号:帐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⑴、“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⑵、“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⑶、“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⑷、“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⑸、“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⑹、“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⑺、“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⑻、“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⑼、“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⑴、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⑵、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⑴、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⑶、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⑷、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⑸、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⑹、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⑺、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⑻、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⑼、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 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国家、广东省、汕头市关于工程建设的法规、条例、规定,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与基本工程有关的工程设计、承包、供货、监理合同。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范围: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2、监理工作内容:⑴、参加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会审;⑵、对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质量监理;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⑷、参加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⑸、监理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及投资,督促履行施工承包合同;⑹、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有关工程会议;⑺、审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资料;⑻、组织工程初步验收,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⑼、督促工程保修,协助鉴定工程质量责任。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1、本工程建设项目与国土、规划、交通、消防、质监、城监、环境、等职能部门的联系。2、业主合作各方的关系协调。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开工前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套施工图纸一份、施工承包合同一份、有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要求文件各一份及其它有关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七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现场监理人员办公、生活用房,办公家具,生活用水、用电。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额=损失总额×监理酬金比率(除去税金)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一、本工程监理酬金为人民币。监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监理酬金的支付分为预付款、中期支付和最终支付。(1)预付款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预付款为本合同总价的10%,在本合同签订后20天内办理支付手续。(2)中期酬金中期监理酬金按季度分期支付,中期支付的金额按下述计算公式计算,支付的期限为支付申请送达委托人后的28天内,累计支付不超过监理合同总价的70%。计算式:[监理合同总价/施工总工期(月)]×3×70%上一季度的监理酬金将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内支付,监理人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委托人将根据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支付。(3)最终支付工程结算通过财政审核后20天内办理支付手续,付至合同总价的95%,竣工验收后14天内付清余额。本合同条款规定的支付时间,最终均以财政部门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委托人不对财政部门审批和办理所需的时间承担任何责任。如工程发生变化造成工期变化时,应相应调整支付酬金的时限,项目进度提前完成,按实际完成情况支付;项目进度延缓,按原计划进度支付。二、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监理人每期收到监理酬金后10天内提供等额有效发票给委托人。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报酬。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12号令的有关规定组成五人评标委员会。其中评标专家四人在专家库中随机产生。第二条招标全过程接受监督。第三条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一、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办法是:1、技术商务标的评审:各位评委根据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评出其技术评分。2、价格标书的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核定各有效投标人所报价格,再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3、技术商务得分与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每一投标人的综合得分。4、最后,按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出名次。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写出评标结果,推荐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以价低者优先)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业主。综合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侯选人,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三、评分步骤:专家先进行符合性审查,再进行详细的技术及商务评审。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撒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无效投标的争议时,各评委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12号令的相关条款以三分之二多数同意的原则书面确认为无效投标。2、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2.1详细评审是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2.2技术、商务评审细则:(1)对项目的总体把握和理解;(2)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3)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4)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5)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6)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7)企业的规模、信誉等;(8)企业资质、监理经验及服务响应能力;(9)监理机构的设置情况;(10)对招标人的建议(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时提供)。(以上评审详细内容见附录“技术评审细则”)2.3价格评审细则2.3.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3.3技术商务标书得分为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2.4技术商务及价格分数所占比例综合评分(100分)技术评分(40)商务评分(40)价格评分(20)综合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价格评分三、确定中标人业主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二名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四、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书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接受贵方编号为STTC-2012-Z-005的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我方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愿以(大写)人民币的监理费承接贵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监理,并遵守本招标文件中有关监理费支付的规定。3、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根据合同的约定完成全部监理工作。4、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函、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文件、修正文件以及其它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一:法人代表授权书汕头市统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我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投标书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询标、签订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签字):电话:年月日(或采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附件二:营业执照附件三:资质证明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四:投标人概况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注册时间电话传真资质营业执照编号监理经历年(国内)年(国际)分包经历(联合体成员)年(国内)年(国际)职工人数总人数:总监理师人数: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管理人员人数:主要业绩注:可根据内容对本表格进行扩展申请人(盖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五:投标人人力资源情况总人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管理员其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年龄职称专业监理证书号从事监理工作年限计划用于本工程的主要监理工程师: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建议职务监理证书号注:可根据内容对本表格进行扩展申请人(盖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六:拟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工程名称: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技术职称监理工程师注册(或岗位)证号所承担过的监理业绩申请人(盖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七:拟投入本项目监理服务的其它资源情况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注申请人(盖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八:完成的或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的监理委托人名称项目名称监理服务内容监理期间(共月)监理项目投资规模(万元)派驻项目监理人员人数(高峰/平均)备注注:附监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申请人(盖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九:同类工程项目的监理委托人名称项目名称监理服务内容监理期间(共月)监理工程项目类型(或施工方法)及建设规模派驻项目监理人员人数(高峰/平均)备注注:附监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申请人(盖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件十:申请人财务状况1、基本资料资产总额元其中固定资产元流动资产元负债总额元其中长期负债元流动负债元2、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份(近三年期内的有效)附件十一:其它资料(申请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能有条件提供的资料以及申请人认为对其参加资格预审有利的其它证明性文件、资料等。)37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施工监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附表: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技术评分类别评分项目备注技术评分(总分40分)技术要求对项目的总体把握和理解;10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和监理重点的把握;监理措施和手段能确保系统建设质量);5分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系统各阶段预期的建设成果、标志能准确把握;有较好的手段和方法控制工程进度);6分采用信息化手段对项目进行监理;满足得6分,否则0分。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对系统建设的人力资源、软硬件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把握,有较好的手段和方法控制资金使用);5分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对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类文档的监管把握);4分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措施;4分说明:1、各评委评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得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算术平均作为该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若评审出现争议时,各评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37
汕头市“平安龙湖”视频监控工程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商务评分(总分40分)业绩(10分)2010年起(以竣工验收备案报告书或施工许可证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项目总监综合素质(10分)项目总监具备教高级职称的得10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5分,其余不得分。监理人员的配备(10分)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应包括水工、水土保持、工程造价、工程测量、工程地质等专业注册工程师,人员配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专业的人员配备扣2分。体系认证(10分)获ISO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的得4分,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认证的得3分,获环境管理体系即ISO14001认证的得3分。守合同重信用及企业诚信(10分)①企业至2011年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年的不得分,连续2年的得2分,连续2年以的上每增加一年的加2分,最多得10分。说明:1、各评委评出各有效投标文件的得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取算术平均作为该投标单位的最后得分;2、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驻场监理机构人员资格、监理业绩、体系认证和企业信誉等方面内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予以评分;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若评审出现争议时,各评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价格评分价格得分(总分2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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