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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季市项目区)招标文件(共三卷)(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编标单位: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目录第一卷1商务文件11、招标公告22、投标须知52.1总则82.1.1 招标范围82.1.2 资金来源82.1.3 投标人的资格82.1.4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92.1.5投标费用92.1.6保密92.2招标文件102.2.1招标文件的组成102.2.2招标文件的答疑10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02.3投标文件的编制11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2.3.2投标报价112.3.3投标文件有效期122.3.4投标保证金122.3.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32.3.6现场勘察和标前会132.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132.3.8投标文件的编制142.3.9投标文件的装订14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2.3.10资格审查资料152.4投标文件的提交15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2.4.2投标截止时间152.4.3迟到的投标文件16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2.5开标和评标162.5.1开标162.5.2评标16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02.6.1决标20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02.6.3中标通知202.6.4 履约担保证件212.6.5 签订合同212.7其它212.8联系方式213、评标办法23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24一、制定依据24二、评标原则:24三、评标机构:24四、评标办法及评审内容:24五、评审细则:25六、评标程序29七、评标工作纪律:294、合同条款30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31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2前言331词语涵义33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33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33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3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344.4提供施工用地34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34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346履约担保346.1履约担保证件34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35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35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3511分包35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35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3612承包人的人员3612.2承包方项目经理36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3613.1承包人人员的安排36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3613.5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37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37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37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37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3717进度计划37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3718工程开工和完工3818.1开工通知3818.3承包人延误进点3818.4完工日期3820工期延误38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821工期提前3921.1承包方提前工期39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3929文明施工3929.2施工安全3932预付款3932.1工程预付款3932.2工程的材料预付款3933工程进度付款3933.1月进度付款证书3933.4支付时间4034保留金40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4039变更40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4039.9计日工40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0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49.人员的工伤事故4149.3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41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41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方的财产)4152完工验收4152.2完工资料4153.工程保修4153.1保修期4160合同生效和终止4260.1合同生效4260.2合同终止4261保密4262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4263工程质量标准425、中标通知书、协议书、履约保证金和工程预付款保函435.1中标通知书445.2协议书455.3履约保证金475.4工程预付款保函48合同协议书附件1工程廉政合同(一)49附件合同协议书2工程廉政合同(二)52合同协议书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55合同协议书附件4资金安全合同57合同协议书附件5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格式)596、工程量清单606.1说明616.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626.3工程量清单格式637投标文件格式1357.1投标报价书1387.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397.2.2标价的分组工程量清单141项目编号141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目录项目名称141单位141数量141单价141合价141备注1417.2.3单价分析表1427.2.4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1437.2.5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1447.3投标保证金1467.4授权委托书1467.5资格审查材料1477.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477.5.2企业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及相应附件1497.5.3项目经理资质情况及相应附件1507.5.4技术负责人情况及相应附件1527.5.5安全员资料1537.6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及相应附件1547.7项目拟分包情况表(如果有)1597.8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承诺1607.8.2有关签订廉政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的承诺1617.8.3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1617.8.4其他承诺1617.9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162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第一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务文件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1、招标公告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工程名称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编号JJS招标人名称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处代理机构名称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泰州市财政局、泰州市水利局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工程地点季市、西来、斜桥、孤山(部分)本次公告标段数量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4报名地点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4日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12月2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1年4月30日公告开始时间2010年11月23日公告结束时间2010年11月29日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JJS一标段季市镇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4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28座,拆建、加固改造水闸5座。公开招标9402010-12-25JJS二标段西来镇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5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36座公开招标5002010-12-25JJS三标段斜桥镇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3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92座,加固改造水闸1座。公开招标7102010-12-25JJS四标段孤山镇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6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4座公开招标1952010-12-2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造师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须知1、本工程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23日至2010年11月2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00时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应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企业IC卡和投标建造师IC卡到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刷卡报名。江苏省省外企业投标必须先通过江苏省水利厅备案,报名时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苏承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备案手续。2、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到驻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相关人员处登记并获取本招标工程的资格预审文件。3、资格预审材料于2010年11月29日17时00分前送至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绝(公休日、节假日除外)。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本单位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3)其它条件:①申请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工程招标投标违法及不良行为记录。②本工程分布比较零散,情况较为复杂,申请人必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如下要求: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二、三标每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四标人民币伍万元,要求在2010年11月29日17时前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电汇至: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市江平路分理处。帐号:9990。各投标单位在电汇时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划出,不得以个人或法人公司的办事处或分公司、子公司或他人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B、投标报名人提交的电汇凭证的电汇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视为无效。C、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D、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统一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及时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账户。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网上银行自动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账户。6、本招标工程分四个标段,一标段(季市),包括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4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28座,拆建、加固改造水闸5座;二标段(西来)包括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5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36座;三标段(斜桥)包括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3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92座,加固改造水闸1座;四标段(孤山)包括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6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4座。招标内容为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水利水电工程,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四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资格预审条件1、建造师须提供近两年劳动保险证明。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积分法。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四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一)若本工程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或只有9家,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二)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确定投标人:1、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2、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9家(含)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报名和资格预审信息请申请人于2010年11月23日,9时0分,至2010年11月29日,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于2010年11月23日,9时0分,至2010年11月29日,17时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报名申请表及资格预审申请书请从泰州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zcetc.com)下载园地下载,或从泰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处获取。(未领取企业库网上申报加密锁的单位,请及时到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加密锁并进行网上申报,以便使用IC卡报名。未领取IC卡的企业及项目经理将无法参加该项目的报名。)评标细则及其他文件列表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查看1施工评标方法.doc36Kb查看招标人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靖江市行政中心4楼靖江市水利局422联系人徐毅传真电话0523-邮编E-mail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地址靖江市江阳路220号联系人包艳红传真0523-电话0523-0523-邮编E-mail4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投标须知·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12.1.1工程名称: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名称: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09JJNTSL-SG-01)工程概况:见技术条款质量目标:合格工期要求:施工工期120个日历日。22.1.1招标人(也称发包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地址:江苏省靖江市行政中心4楼靖江市水利局32.1.3投标人资格要求: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本单位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3、投标人、投标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42.3.2合同价格:固定单价合同52.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56天62.3.4投标保证金金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接受单位: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靖江市江平路分理处(江平路红房子宾馆东面)帐号:9990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72.3.6现场察勘及标前会:2010年12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集中地点:靖江市水利局投标人可自愿参加,并自带交通工具,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3.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随投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电子文档(载体为光盘或U盘),中标后提供整套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4.2投标文件递交至: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期:2010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102.5.1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112.5.4.3投标人须注意的导致废标的情形。12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汇票或转帐支票,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132.5.2.6评标办法:综合积分法。定标原则:综合积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一个投标人可投四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也可投四个标段,但是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最多只能承担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投标人除可中其中最大的一个标段外,评标委员会还可根据投标人资源配置情况(包含项目经理)和标段工作量等情况再确定另外一个标段,其余标段自动放弃中标。如一个投标人的同一项目经理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只能中其中最大的一个标段,其余标段自动放弃中标。如在一个标段积分第一名的投标人因中标数量规定放弃本标段的中标,则第二名为本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补充补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传真,书面澄清或修改的传真联系电话:0523-补2招标结果公示: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靖江招标采购网补3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的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备案后,如签订廉政合同的,将备案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各报送一份至靖江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科,同时办理保证金退还和廉政保证金缴纳手续。补4本次招标将设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最高限价的通知在开标截止日3天前书面通知投标人。·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1总则2.1.1 招标范围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以下称招标人或发包人)就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有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施工招标为4个标段。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1.1和1.2节,合同名称及其编号分别为:一标段合同名称(季市项目区):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2.1.2 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已落实,来源为国家、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2.1.3 投标人的资格2.1.3.1本次招标面向符合前附表第3项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1.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3)被责令停业的;(4)被取消投标资格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1.3.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并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件、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及其证明。(2)近期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等)·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2.1.3.4本合同工程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5分包单位资格:除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规定外,本工程各标段主体工程均不允许分包。如查实存在分包,发包人除将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外,还将分包人清除出场。2.1.4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1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2.1.4.2任一投标人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2.1.5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1.6保密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2招标文件2.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卷名章号名称一商务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协议书等6工程量清单7投标文件格式二技术条款三招标图纸2.2.2招标文件的答疑2.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招标人的答疑(不涉及招标文件修改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涉及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执行2.2.3规定。2.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2.3.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3投标文件的编制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综合标、技术标共三本:2.3.1.1商务标为明标,包括:(1)投标报价书;(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单价分析表等;·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3.1.2综合标为明标,包括:(1)投标保证金(电汇单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3)投标辅助资料(除商务标内已含部分);(4)资格审查资料;(5)企业资格信誉、经验;(6)评标细则中施工组织设计关于施工能力的文件;(7)诚信投标书。2.3.1.3技术标为暗标,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必须用电脑打印,不得带有本单位及人员的名称和任何标志或暗示性标志,也不得介绍本单位情况。技术标打印时,所有内容均为标四号宋体,行、字间距按常规,纸张统一用白色A4复印纸(页码用四号半角阿拉伯数字表示,左右不带有任何标记,位置在每页下侧居中),用白色装订线按三孔装订(有关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计划表等如比A4大则一并折叠装订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最后),贴上统一封面、封底,(后附)其中封面、封底的字样均朝外。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则技术标视为无效标书。2.3.2投标报价2.3.2.1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细目在实施时不予支付,并认为此细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2.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2.3.2.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单价项目的单价或总价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为固定价格。2.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并提供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相应单价分析表,并满足2.3.7和2.4.1条规定的有关投标文件份数、密封、标记等要求,否则修改投标总报价无效。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单价必须与单价分析表中单价一致;单价分析表中所用材料价格必须与材料汇总表中单价一致。2.3.2.5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2.3.2.6本次招标投标报价最高报价通知在开标截止日3天前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上述限额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3.3投标文件有效期2.3.3.1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56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3.3.2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2.3.4投标保证金2.3.4.1投标保证金按招标公告的规定递交。2.3.4.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发包人认可的电汇。谢绝其他形式。2.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发包人有权留下其中1~3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2.3.4.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行为影响公正评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拒签合同或签订合同时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2.3.5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的投标替代方案。2.3.6现场勘察和标前会2.3.6.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自愿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勘察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勘察,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3.6.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勘察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勘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6.3招标人在现场勘察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3.6.4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或潜在的投标人)察勘现场,投标人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个投标人。2.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3.7.1投标人应按第2.3.1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4本为副本,另加一份光盘。综合标、商务标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技术标不分正、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此外,中标人在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后7天内需另行提交投标文件副本3份和电子文档1份。2.3.7.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明标部分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暗标部分要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3.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2.3.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修改后的投标报价书和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应符合2.3.7和2.4.1条规定的有关投标文件份数、签署和密封、标记等要求,否则修改报价不予认可。2.3.7.5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标)、第二卷(综合标)正本,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的封面格式,并在横线位置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其余页面按格式提示进行相关签署。副本可复印。·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投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标)采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封面,且暗标部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反映投标人信息资料的字样,否则作废标处理。2.3.7.6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签名处均必须是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手签,否则作废标处理。2.3.7.7投标文件正本要签署和盖章,副本可复印。2.3.8投标文件的编制2.3.8.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2.3.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3.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签署和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3.9投标文件的装订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标)、第二卷(综合标)、第三卷(技术标)所有页面(包括封面和目录)均必须采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并逐页标注页码,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应独立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不应采用硬质封面和活页装订方式。2.3.10资格审查资料2.3.10.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投入本工程的设备及其它机械设备表等材料的复印件。2.3.10.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3.10.3“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4投标文件的提交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1投标文件的三册分开装袋密封。综合标、商务标每封袋里含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技术标不分正副本5份封在一个封袋里。密封的文件袋外表采用结实、非透明的包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此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商务标、综合标、技术标字样,在外层封面上应注明:(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明标”或“暗标”);(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不准启封;(4)投标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5)封面和骑缝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2.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2.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2.4.2投标截止时间2.4.2.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规定的接受人面交投标文件。2.4.2.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4.3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4.4.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2.5开标和评标2.5.1开标2.5.1.1本工程将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在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逆顺序依次开标。开标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上查验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登记册上签署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5.1.2除已按本须知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之外,所有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在监督人员监督下,投标人代表当众核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标注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并宣布核查结果。经核查确认有效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5.1.3若工作人员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机构当场核查确认后,工作人员应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标记录上签字。2.5.1.4招标人将整个开标过程记录在案,经监督机关签字后存档备查。2.5.2评标2.5.2.1评标机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三章“招标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和打分。2.5.2.2评标过程的保密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进一步评比资格。2.5.2.3投标文件的澄清·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2.5.1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4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2.5.2.4.1在开始评比前,评委会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5.2.4.2评委会应当审查每一家投标人的资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参与评审。2.5.2.4.3评委会应当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重大偏差系指下列情况之一:(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暇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针对以上可能导致废标的情形,进一步补充规定如下:①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②投标保证金由非投标单位出具;③投标保证金票据中的收款单位名称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原因导致接收方银行拒收的;④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名称不一致;⑤投标人代表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或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⑥资格后审时投标人资格不符合要求的;⑦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⑧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投标报价未按规定计算,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涉及关键技术方案、工期、工程质量保证、投标价格、签订合同承诺(含廉政合同)等;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⑩修改工程量清单的名称或数量的;⑾投标报价书无报价或投标报价书(投标函)报价与投标价格汇总表不一致;工程量清单(含修正报价工程量清单)的任一表未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的。⑿投标文件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可调价内容有可调价说明的;⒀投标文件密封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议的;⒂未书面承诺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资金安全合同的;⒃未书面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⒆超过最高限价的;⒃诚信投标书未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⒇其他不满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或评标委员会讨论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确定为废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属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2.5.2.4.4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2.5.2.5算术错误的修正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委会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3)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与该组中各项目合价累加之和不吻合时,应以该组中各项合价累加之和为准并进行修正。评委会将按上述条款规定的原则,改正投标人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作为投标人评标报价参与评审。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2.6投标文件的评比2.5.2.6.1招标人仅对按2.5.2.4款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2.5.2.6.2本次评标按“综合积分法”进行评审,评委会除了考虑评标价的高低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评比:(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5)替代方案(如果有的话)的经济、安全、可行性;(6)投标人资质和信誉。评委会综合评审如上因素并按“第三章评标细则”规定的赋分原则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按综合积分由高至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2.5.2.6.3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进一步评比资格。2.6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6.1决标2.6.1.1招标人在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1)按第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按第2.5.6条规定,合理标价范围内经评审的较低评标价格、且具有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能力和资源的投标人。·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2.6.1.2发包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2.6.2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6.2.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2.6.2.2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人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6.2.3评委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重大偏大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文件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由评委会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评标或重新招标。2.6.2.4由于招标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不再作其它补偿。2.6.3中标通知2.6.3.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示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3.2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自行查找中标信息。招标人不另行向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2.6.3.3发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可在投标有效期内先邀请拟予中标的投标人前来商谈合同事宜,谈定后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给出招标人对承包人按合同施工、完工和修补缺陷的合同总额(含备用金),即“中标价”。2.6.4 履约担保证件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规定在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6.1款中,担保证件应采用第五章内规定的格式。2.6.5 签订合同2.6.5.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的30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2.6.5.2·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对2.6.3.3款谈定的合同事宜将形成“合同补充协议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上述谈判,还是签约前谈判,中标人须对招标人提出并要求确认的问题逐一确认,但不能改变投标书实质性内容(招标人认为必须的除外)以及对招标人施加影响。2.6.5.3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应同时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和、资金安全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廉政合同。2.6.5.4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6.5.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招标人拒签合同,招标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2.7其它2.7.1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加班的因素。2.7.2承包人应保证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检查,承包人不得拒绝。如发现承包人未专款专用,可以暂停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8联系方式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地址:江苏省靖江市行政中心4楼靖江市水利局422邮编:联系人:徐毅联系电话:0523-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渔婆南路兴业大厦一单元301室邮编:联系人:包艳红电话:0523-传真:0523-电子邮箱:jsjjcatv@sohu.com·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2、投标须知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务A楼三楼电话:0523-·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3、评标办法·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实施细则为规范“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切实做好本次评标,特制定本评标办法及实施细则。一、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12号令)3、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30号令)4、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5、江苏省《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3号)6、本工程招标文件二、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三、评标机构: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委会委员由7人组成。评委会成员在纪检、行政监督等有关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从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其余2人为招标人评委。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另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标工作小组,主要工作是按照评标委员会的安排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一般符合性、有效性、完整性检查并进行整理和汇总。工作小组不参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其工作是纯事务性质。四、评标办法及评审内容:本次评标采用综合积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主要内容有: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投标报价(65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企业近五年业绩、资信情况等(10分)。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是指:(一)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及提供有关材料;·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差或保留。五、评审细则:一个投标人可投四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也可投四个标段,但是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一个项目经理最多只能承担一个标段。如一个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投标人除可中其中最大的一个标段外,评标委员会还可根据投标人资源配置情况(包含项目经理)和标段工作量等情况再确定另外一个标段,其余标段自动放弃中标。如一个投标人的同一项目经理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只能中其中最大的一个标段,其余标段自动放弃中标。如在一个标段积分第一名的投标人因中标数量规定放弃本标段的中标,则第二名为本标段的中标人,以此类推。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一)重大偏差情形见投标须知2.5.4.3条。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通过响应性审查,剔除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有权否定所有投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依法重新招标。(二)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或澄清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委会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或澄清,补正或澄清应以书面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补正或澄清的,评委会有权对该项内容不赋分或少赋分。(三)初步评审:1.评委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进行审查,剔除废标。2.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算术修正,并以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价为基础计算投标人算术平均价。找出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并整理后请投标人补正或澄清。(四)综合评审、赋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0.1):评审赋分汇总表评标项目赋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整体响应性65施工组织设计25企业资信10·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1、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整体响应性(65分):投标报价赋分表序号赋分项目赋分依据赋分值1投标报价1、报价水平(58分)评标基准价的计算:C=A×α+B×(1-α)式中:C——评标基准价;A——项目业主编制的标底值;B——去除废标并经过算术修正之后的投标人≤五个,则经算术修正后,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如去除废标后的投标人>五个则剔除最高和最低各一个投标价后,取剩余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α——业主标底权重系数,为0.5、0.55、0.6三个中选一,在开标会上由投标人代表当众随机抽取产生。58.0报价得分(58分):与评标基准价95%相同时,得满分58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95%~92%(含92%),每低1个百分点,在58分基础上扣1分;95%~100%(含100%),每高1个百分点,在58分基础上扣1.5分;高于100%和低于92%的,每高或低1个百分点,分别在以上扣分的基础上扣2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分。报价(单价、费率、总价项目、报价平衡性)的合理性和平衡性5分。合理赋5分,基本合理赋2~4分,否则酌情扣分。有计算错误每处扣0.5分(本项最多扣5分)5投标文件整体响应性有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最多扣2分2注:本次招标投标报价最高报价通知在开标截止日3天前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上述限额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2、施工组织设计(满分25分)(1)施工能力(满分7分)1)、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施工强度的要求;(5分)A、项目经理(1分)项目经理有类似施工经验得0.5分,无类似施工经验不得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二级以上得0.5分;B、工程技术人员;(2分)(测量工程师、水工工程师、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各一人以上得2分,少一人扣0.5分)C、施工人员(技工、普工)能充分满足施工强度的要求;(2分)2)、各类施工机械选用合理,配备齐全;数量和容量配备留有余地,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需要;(2分)(2)施工方案(满分18分)1、工场及临时设施布置合理;(2分)2、打、拆施工坝和土方开挖、回填等土方施工方案得当,调配合理可行;(2分)3、土方施工及渣土运输方案合理可行,环保措施到位;(1分)4、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合理;(8分)A、砼生产工艺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B、砌石和垫层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2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C、启闭、机泵、电气设备安装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D、原材料、半成品、中间产品采购质量控制措施可行(2分)。有缺陷,每项扣0.5分5、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2分)6、施工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2分)7、文明施工措施得当;(1分)·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3、企业业绩和信誉(10分)业绩资信赋分表序号赋分项目赋分依据最高赋分1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经历(3分)。近五年内有类似工程经历;每一类得0.5分,最多得2分;(每类只计算一个业绩)每个优良工程得0.5分,最多得1分3.02企业资信企业资信(7分)。有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有10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的得1分;近三年连续盈利的,得1分。信用等级为A级,得分为5分;信用等级为B级,得分为3.5分;信用等级为暂定B级,得分为3.0分;信用等级为C级,得分为2.5分;信用等级为暂定C级,得分为1.5分;信用等级为D级,得分为0分;7.0合计赋分10·28·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3、评标办法六、评标程序:(一)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响应性、符合性进行审查,排除不合格投标文件;(二)根据本细则,各评委对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找出各投标书的细微偏差,需要投标人补正或澄清的,按规定补正或澄清。(三)对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并按规定逐项进行打分;(四)工作人员对各位评委的打分进行统计,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根据剩余评委打分计算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五)经工作人员统计后,得出综合积分高低顺序,向评委会报告。(六)评委会撰写评标工作报告,积分最高的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送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标活动结束后48小时内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靖江招标采购网上进行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七、评标工作纪律:1、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损害发包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不得对发包人、编标人、评委等施加影响,导致影响招标的公正性。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或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2、开标直至签约过程中的所有文字材料(含草稿)不得带出评标现场,由专人保管及处理。3、在评标期间,评委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不得与外界接触,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暂由专人保管,由于工作需要对外联络时,要有监督人员陪同。4、各评标组独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得相互交流,在工作以外的时间不得谈论与编标、评标有关的话题,不得有任何为投标人说情、行受贿等影响公正评标的行为。招标结束后,编标、评标工作情况不得向外界泄露。5、编标、评标人员违反以上纪律的,一经发现,将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编标或评标资格;投标人违反以上纪律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及进一步参加评审的资格,并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应的纪律责任,触犯纪律的,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6、举报电话:江苏省水利厅监察室:025-江苏省水利厅招标办:025-泰州市水利工程招标办:0523--511,0523-靖江市水利局监察室:0523-靖江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523-·3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4、合同条款·3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完全执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2月以水建管〔2000〕62号文联合颁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3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前言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1词语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1)发包人(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2)监理人是:另行招标确定。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3)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排涝站,涵洞、水闸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4)技术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投标报价书;(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10)投标文件。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4提供施工用地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负责办理工程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发包人不提供承包人的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应由自己承担,发包人不再给予补偿。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1.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汛情和雨季。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了上述影响可能带来的费用,并不得以此理由提出索赔。2.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指示。3.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等必须持证上岗。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报监理人留存,供业主备查。4.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承包人单位的人员,否则将按违约处理。每发现一人则处罚金50000元。5.为实施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装备均由承包人负责。6.对与本合同实施有关的各类验收(如档案、安全、审计、竣工验收等)、上级领导视察及检查工作等,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参加,并承担相应现场配合费用。6履约担保6.1履约担保证件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要求,在签定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2)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1)按第11条规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7条规定,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使工程总工期目标、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发生较大变化时;3)按第19条规定,发布影响工程全局进度的暂停施工、复工指示;3)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4)按第39条规定,变更指示和决定;5)按第40条规定,备用金的使用;6)按第43条规定,索赔的批准与支付;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和抄送发包人。本款增加下条:(4)监理人应督促并检查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详见5.15)挂牌上岗。11分包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删去本款全文。12承包人的人员12.2承包方项目经理本款(3)修改:本款(3)项中“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人。”修改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须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并由发包人保存至工程完工;原则上项目经理不得易人,因特殊原因,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批准。3天以内(含3天)报监理人批准,报发包人核备,并应委派经监理人认可的代表代行其职,3天以上报监理人转报发包人批准。每人每月在工天数不得少于22天,监理人将对其考勤。未按前述规定,擅自离开工地,按每人每天2000元违约金进行处罚。”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13.1承包人人员的安排本款补充:(3)项目质检、安全负责人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报监理人批准,并应委派经监理人认可的代表代行其职。每人每月在工天数不得少于22天。未按前述规定,擅自离开工地,按每人每天1000元违约金进行处罚。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本款中“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改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并补充:·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承包人现场机构和人员应服从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安全、暂住人口等的管理,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和费用。13.5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款删除(1)项全文,并代之以:(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本工程建设工期的特殊性,承包人在制订、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力量、增加施工人员、设施和材料投入时,并不排除采用夜间、公休日施工或延长工作时间、多班制施工,但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安排好施工人员的休息,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与此相关的费用视为已计入总价项目的合价或单价项目的单价中,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责任。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本工程发包人不提供任何工程设备。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15.4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删去本款(1)、(2)项,并代之以:发包人不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承包人如需租赁施工设备,应向有资质的单位租赁机械,签订租赁合同17进度计划17.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本款补充下表。·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资金流估算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年月工程预付款完成工作量付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还其它应得付款18工程开工和完工18.1开工通知本款补充:监理人在施工合同签署后7日历日内发出开工通知。18.3承包人延误进点本款补充:在文末增加“并在首次工程进度付款中扣违约金2万元”。18.4完工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120个日历日。20工期延误20.3承包人的工期延误删去本款全文,代之以:逾期完工违约金为5000元/天,但其最终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相应部分合同价格的5%。·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21工期提前21.1承包方提前工期(补充):承包人工期提前,发包人不予奖励。22.1承包方的质量管理本款中“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改为“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29文明施工29.2施工安全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承包人在工地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预付款32.1工程预付款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5%,一次支付到位。预付款的扣留①、第一次进度款扣除工程预付款30%②、第二次进度款扣除工程预付款40%③、第三次进度款扣除30%32.2工程的材料预付款删去本款全文。33工程进度付款33.1月进度付款证书工程进度款按监理签证支付计量款额,按业主认可的监理签证计量款额70%比例计付,工程预·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付款分三期扣除。33.4支付时间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金额的利息。34保留金本款(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10%”,“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合同价格的20%”。本款(2)、(3)全并为:(2)在单位工程验收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待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竣工决算审计后14天内,根据审计结果支付保留金给承包人,但仍需按审计价扣留10%的保修期保证金。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删去本条全文,并代之以:本合同规定为固定单价合同。物价波动按苏建价〔2008〕67号《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执行。材料数量按监理签认、业主认可的承包人完成的当月度工程量按定额折算成材料数量后进行计算,价格调整基价为2010年第11期《泰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建筑材料指导价。39变更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本款第(1)项②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15%”。39.9计日工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人工工资和机械台班按江苏水利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支付。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48.1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对施工设备的保险,除根据国家规定外,采取自愿保险的方针,由承包人自主确定投保与否,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49.人员的工伤事故49.3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在合同实施期间,除根据国家规定外,采取自愿保险的方针,由承包人自主确定投保与否,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方的财产)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根据工程和自身的情况自主是否投保,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承包人投保与否,并不免除其应负的在其管辖区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的第三者人员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费用应包括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52完工验收52.2完工资料增加:(8)发包人要求的由承包人收集整理的工程实体档案及电子档案。(9)发包人统一组织竣工测量工作,所需费用投标人应充分估算并计入投标报价中。53.工程保修53.1保修期保修期为全部工程结束后一年时间。·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4、合同条款60合同生效和终止60.1合同生效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发包人递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承包人未按时签订合同或递交履约担保,发包人可以取消合同授予。60.2合同终止(补充)承包人未按18.4所提及的4条约定实施工程,发包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此履约保证金,并向承包人追加索赔,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承包人承担。61保密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62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本工程不适用。63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要达到合格等级。·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5、中标通知书、协议书、履约保证金和工程预付款保函·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5.1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格式)合同名称: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致:(中标单位)贵单位于年月日提交的投标文件已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天内派代表携带有关印鉴到(地点)签订施工合同。发包人: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注;中标通知书格式仅供参考。具体按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规定执行。·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5.2协议书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对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施工工程,接受了(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年月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报价书;(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条款;(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6.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发包人:(名称)承包人:(名称)·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网址:网址: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46·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5.3履约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汇票或转帐支票,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5.4工程预付款保函工程预付款保函(格式)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处:因被保证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编号:),并按该合同约定在取得第一次工程预付款前应向你方提交工程预付款保函。我方已接受被保证人的请求,愿就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约定使用并按期退还预付款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1.本保函担保的范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工程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你方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预付款之日止。3.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若被保证人未将工程预付款用于上述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发生其它违约情况,我方将在收到你方符合下列条件的提款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凭本保函向你方支付本保函担保范围内你方要求提款的金额。(1)你方的提款通知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提出,提款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你方的提款通知应说明被保证人的违约情况和要求提款的金额。4.你方和被保证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在上述合同的《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合同内容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责任不变。保证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印刷体)(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合同协议书附件1工程廉政合同(一)工程廉政合同(一)(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乙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担工程合同段的卖方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严肃查处本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应向执纪执法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施工单位安插亲友及介绍销售不合规定的工程材料,不得指定需购物资设备的销售单位或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乙方的工程项目分包;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工程款或超进度拨付工程款。(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准参加乙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准违反规定从事与乙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对承建的施工项目有影响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五)乙方不准违反规定将承建的施工项目分包或转包。(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串通,违反工程计量、资金支付、质量验评、竣工验收等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甲方利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七)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乱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二)乙方若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法乱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三)每发现一起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五条督查单位双方约定: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接受提出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检查方式·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督查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及有关工程建设财务帐册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和执行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督查单位的检查,包括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帐册,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督查部门一份。甲方:(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督查单位:(公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附件合同协议书2工程廉政合同(二)工程廉政合同(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施工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建设优质、高效、有序地进行,工程合同段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建工程合同段的(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合同编号)工程监理、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业主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五)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并严肃查处本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有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的,向有关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对乙方承建的施工项目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不准从事与其监理业务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无正当理由拖延签发工程量清单、资金支付,损害乙方利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第三条乙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一)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二)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乙方不准以任何理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监理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四)乙方不准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五)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友安排工作或劳务。(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不准与甲方串通,损害业主的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条款的,对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二)乙方违反本《廉政合同》有关条款的,对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三)每发现一起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则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五条督查单位双方约定:双方各自在接受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六条检查方式·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本合同的履约情况由督查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及有关工程建设财务帐册或由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方式、检查结论和执行违约责任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的,由督查单位依据事实裁定。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督查单位的检查,包括提供有关资料和财务帐册,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各自上级主管部门一份,送交督查单位一份。甲方:(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督查单位:(公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合同协议书附件3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在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具体如下: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汇总重要危险源、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员和安全员是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具体负责。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配备安全员(其中专职安全员每标段不少于3人),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4.乙方在任何时侯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人员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违规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按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等特殊工程的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发现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加强施工中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各种运输机械等需划定运输路线行驶。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有效封闭、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具备有效的安检合格证明,并经安全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10.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1.建立主要危险源备案制度,要明确潜在隐患、防范措施和落实责任人。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督查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地址:电话:日期:·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合同协议书附件4资金安全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甲方: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乙方: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确保实现江苏水利厅党组要求的“三个安全”目标,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以下资金安全合同。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原则,即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效益原则。(二)严格执行合同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保留金等。(三)对乙方申报的经济合同结算审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甲方不为乙方指定分包或指定原材料供应商。(五)严格执行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项目法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合同专项资金安全的监督。(六)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资金安全的行为,及时提醒和督促乙方纠正,必要时停止资金支付,并向双方的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从甲方取得的资金必须用于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专款专用。(二)乙方从甲方取得的银行汇票、本票、支票不得转让给其他单位。(三)乙方保证不外借、挪用、转移专项资金;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质押、担保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四)乙方专项资金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真实、合理并依据充分。费用支出要严格按内部相互牵制的审批流程操作,报销凭证要合法合理。·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五)专项资金支出结算原则用银行转账,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使用农民工的,要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将合同价款的2%作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工程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退还。如甲方收到对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支付。(七)乙方不得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项目,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八)乙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接受甲方及甲方主管部门监督。第三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若违反本《资金安全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纪人员,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二)乙方若违反本《资金安全合同》有关规定的,对违纪人员,由乙方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查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三)甲、乙双方都应履行保密责任,不得将业务支出具体情况透露给本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受害方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四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工程合同签字之日起至该合同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督察单位:(盖章)代表人:(签字)签定日期: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5、中标通知书、协议等合同协议书附件5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格式)致: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我方将对(合同编号:)进行投标。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将合同价款的2%作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工程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后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退还。如违反承诺,我方同意你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支付。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6、工程量清单·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6.1说明6.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6.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单价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6.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总价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结算的工程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提供的招标图纸,仔细核对各部位实际工程量,若工程量有出入时,应综合考虑在相应项目的单价中,合同结算工程量不因实际工作量的变化而调整。6.1.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1.5投标人投标时,施工设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根据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48条和第49条的规定自行测算,并摊入有关项目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有关上述保险费的计量和支付办法规定在《技术条款》第1章内。6.1.6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6.1.7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6.1.8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技术条款》有关部分。6.1.9工程量清单中的个别款项招标人明确由投标人按暂时估算价报价,应包括在投标总价内,在实施时由招标人掌握使用。6.1.10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应由招标人填写,并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使用。6.1.11·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l)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合同双方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6.1.12工程量清单砼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条件确定采用合适的形式并进行报价。6.2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汇总各组工程量清单的报价金额加上招标人列出的备用金金额得出投标总报价。·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6.3工程量清单格式2010JJNTSL-SG-01标投标汇总表(季市)表1序号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复价(元)备注一加固涵洞工程 35 1Φ60改造工程(典型工程一)座31 见表1.12Φ60改造工程(典型工程三)座4 见表1.2二新建涵洞工程 93 1Φ60新建工程(典型工程二)座90 见表1.32Φ100新建工程(典型工程一)座3 见表1.4三改建排涝站工程 14 1改建12吋站(典型工程一)座2 见表1.52改建20吋站(典型工程二)座11 见表1.63改建24吋站座1 见表1.7四改建水闸工程 2 1芦场港闸座1 见表1.82百花港闸座1 见表1.9五加固改造水闸工程 3 1竖心港闸加固改造座1 见表1.102横河闸加固改造座1 见表1.113小市闸加固改造座1 见表1.12六一~五小计 七预备费元%5 第六项合价 合计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Φ60改造工程(典型工程一)表1.1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1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1.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28.41 1.1.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101.01 1.1.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135.55 1.1.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1.55垫层(碎石)m31.51 1.1.66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5.29 1.1.77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12.79 1.1.88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30.39 含脚手1.1.99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3.18 1.1.1010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28.01 含脚手1.1.1111土工布铺设m215.12 1.1.1212C15底部结构封底m30.44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313C25涵洞、水池底板m30.92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414C20涵管基础m30.29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515C20石墙压顶m31.31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616C25洞首闸门门槽m31.80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717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0.17 含安装,接头1.1.1818钢筋制作安装t0.31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1818铸铁方闸门600X600mm扇1.00 1.1.1919螺杆式启闭机(QLB-10)台1.00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 1.1.2020涵洞排水工程项1.00 1.1.2121原状砼结构及浆砌砖石结构拆除(现场踏勘,含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工作面展开)项1.00 1.1.2222涵洞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00 1.1.2323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Φ60改造工程(典型工程一)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Φ60改造工程(典型工程三)表1.2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2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2.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27.00 1.2.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87.36 1.2.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119.93 1.2. 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2.44垫层(碎石)m31.51 1.2.55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5.29 1.2.66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11.44 1.2.77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21.86 含脚手1.2.88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3.18 1.2.99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22.32 含脚手1.2.1010土工布铺设m215.12 1.2.1111C15底部结构封底m30.44 含模板、浇捣脚手1.2.1212C25涵洞、水池底板m30.92 含模板、浇捣脚手1.2.1313C20涵管基础m30.29 含模板、浇捣脚手1.2.1414C20石墙压顶m31.31 含模板、浇捣脚手1.2.1515C25洞首闸门门槽m31.54 含模板、浇捣脚手1.2.1616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0.17 含安装,接头1.2.1717钢筋制作安装t0.3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2.1818铸铁方闸门600X600mm扇1 1.2.1919螺杆式启闭机(QLB-10)台1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 1.2.2020涵洞排水工程项1 1.2.2121原状砼结构及浆砌砖石结构拆除(现场踏勘,含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工作面展开)项1 1.2.2222涵洞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 1.2.2323其它临时工程项1 Φ60改造工程(典型工程三)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Φ60新建工程(典型工程二)表1.3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3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3.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50.01 1.3.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239.86 1.3.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286.53 1.3.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3.55垫层(碎石)m32.59 1.3.66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9.06 1.3.77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21.89 1.3.88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38.50 含脚手1.3.99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4.14 1.3.1010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43.06 含脚手1.3.1111土工布铺设m225.88 1.3.1212C15底部结构封底m31.23 含模板、浇捣脚手1.3.1313C25底部结构封底m30.13 含模板、浇捣脚手1.3.1414C25涵洞、水池底板m30.29 含模板、浇捣脚手1.3.1515C20涵管基础m34.37 含模板、浇捣脚手1.3.1616C20石墙压顶m33.14 含模板、浇捣脚手1.3.1717C25洞首闸门门槽m31.54 含模板、浇捣脚手1.3.1818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1.54 含安装,接头1.3.1919钢筋制作安装t0.44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3.2020铸铁方闸门600X600mm扇1 1.3.2121螺杆式启闭机(QLB-10)台1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 1.3.2222涵洞排水工程项1 1.3.2323涵洞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 1.3.2424道路面层恢复至原状项1 1.3.2525其它临时工程项1 Φ60新建工程(典型工程二)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Φ100新建工程(典型工程一)表1.4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4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4.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58.81 1.4.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350.00 1.4.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388.70 1.4.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4.55垫层(碎石)m32.59 1.4.66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9.06 1.4.77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28.48 1.4.88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63.38 含脚手1.4.99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4.14 1.4.1010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60.13 含脚手1.4.1111土工布铺设m225.88 1.4.1212C15底部结构封底m31.58 含模板、浇捣脚手1.4.1313C25底部结构封底m30.16 含模板、浇捣脚手1.4.1414C25涵洞、水池底板m30.37 含模板、浇捣脚手1.4.1515C20涵管基础m35.83 含模板、浇捣脚手1.4.1616C20石墙压顶m33.50 含模板、浇捣脚手1.4.1717C25洞首闸门门槽m31.99 含模板、浇捣脚手1.4.1818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3.11 含安装,接头1.4.1919钢筋制作安装t0.53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4.2020铸铁方闸门1000X1000mm扇1 1.4.2121螺杆式启闭机(QLB-10)台1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 1.4.2222涵洞排水工程项1 1.4.2323涵洞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 1.4.2424道路面层恢复至原状项1 1.4.2525其它临时工程项1 Φ100新建工程(典型工程一)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改建12吋站(典型工程一)表1.5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5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5.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45.06 1.5.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126.64 1.5.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269.20 1.5.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5.55垫层(碎石)m32.22 1.5.66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10.73 1.5.77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4.69 1.5.88C20浆灌砌块石护坡m33.39 1.5.99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24.23 含脚手1.5.1010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0.64 1.5.1111M7.5浆砌砖墙m323.87 含脚手1.5.1212M20砌体砂浆粉面(厚2cm)立面m222.65 含脚手1.5.1313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135.16 含脚手1.5.1414土工布铺设m222.17 1.5.1515基础超挖处换水泥掺入比10%m33.22 1.5.1616C20底部结构封底m35.68 含模板、浇捣脚手1.5.1717C20底部结构格埂,踏步m32.23 含模板、浇捣脚手1.5.1818C25涵管基础m34.36 含模板、浇捣脚手1.5.1919C25中部结构盖顶m30.50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020C25中部结构抽水站及连续梁m31.10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121C25砖墙圈梁、构造柱m37.86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222C20石墙压顶m32.11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323C25洞首闸门门槽m31.64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424C25上部结构矩形柱m32.40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525C25涵洞、水池底板m312.04 含模板、浇捣脚手1.5.2626C30混凝土构件预制及安装空心板梁m30.71 含模板1.5.2727C30混凝土平板安装m30.10 含模板1.5.2828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1.69 含安装,接头1.5.2929钢筋制作安装t2.84 1.5.3030控制室(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5.3131安装竖轴水泵(ZLD300-6)台1 ·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1.5.3232安装竖轴电动机(电机18.5KW)台1 1.5.3333XL定制20KW配电柜(含箱内元配件)台1 柜子含泵启动装置1.5.3434照明配电箱(含箱内元配件)项1.00 1.5.3535抽水站泵房照明(含接线盒、面板、开关、管线、灯具)m211.20 1.5.3636外电源送至(站配电柜)ZRYJV-4*25SC50保护管埋地敷设m100.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5.3737铸铁方闸门600X600mm扇1.00 1.5.3838螺杆式启闭机(QLB-10)台1.00 1.5.3939拦污栅栅槽t0.46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5.4040排水站排水工程项1.00 1.3.4141原状砼结构及浆砌砖石结构拆除(现场踏勘,含泵站及控制室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工作面展开)项1.00 1.5.4242排水站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00 1.5.4343道路面层恢复至原状项1.00 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改建12吋站(典型工程一)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改建20吋站(典型工程二)表1.6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6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6.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54.14 1.6.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133.46 1.6.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272.58 1.6.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6.55垫层(碎石)m32.54 1.6.66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10.27 1.6.77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5.93 1.6.88C20浆灌砌块石护坡m32.91 1.6.99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24.74 含脚手1.6.1010M7.5浆砌砖墙m324.13 含脚手1.6.1111M20砌体砂浆粉面(厚2cm)立面m223.97 含脚手1.6.1212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136.80 含脚手1.6.1313土工布铺设m225.44 1.6.1414基础超挖处换水泥掺入比10%m33.73 1.6.1515C20底部结构封底m30.00 含模板、浇捣脚手1.6.1616C20底部结构封底m37.09 含模板、浇捣脚手1.6.1717C20底部结构格埂,踏步m32.32 含模板、浇捣脚手1.6.1818C25涵管基础m36.87 含模板、浇捣脚手1.6.1919C25中部结构盖顶m30.58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020C25中部结构抽水站及连续梁m31.88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121C25砖墙圈梁、构造柱m38.04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222C20石墙压顶m31.36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323C20洞首闸门门槽m31.64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424C25上部结构矩形柱m32.33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525C25涵洞、水池底板m316.98 含模板、浇捣脚手1.6.2626C30混凝土构件预制及安装空心板梁m30.85 含模板1.6.2727C30混凝土平板安装m30.14 含模板1.6.2828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2.72 含安装,接头1.6.2929钢筋制作安装t3.16 ·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1.6.3030控制室(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外装修为涂料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6.3131安装竖轴水泵(20ZLB-100)台1.00 1.6.3232安装竖轴电动机(电机37KW)台1.00 1.6.3333抽水站低压设备系统(含箱内元配件)项1.00 1.6.3434XL定制40KW配电柜(含箱内元配件)台1.00 柜子含泵启动装置1.6.3535抽水站泵房照明(含接线盒、面板、开关、管线、灯具)m227.37 1.6.3636外电源送至(站配电柜)ZRYJV-4*50SC50保护管埋地敷设m100.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6.3737铸铁方闸门600X600mm扇1.00 1.6.3838螺杆式启闭机(QLB-10)台1.00 1.6.3939拦污栅栅槽t0.40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6.4040排水站排水工程项1.00 1.6.4141原状砼结构及浆砌砖石结构拆除(现场踏勘,含泵站及控制室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工作面展开)项1.00 1.6.4242排水站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00 1.6.4343道路面层恢复至原状项1.00 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改建20吋站(典型工程二)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改建24吋站表1.7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7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7.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58.03 1.7.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189.23 1.7.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313.35 1.7.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7.55垫层(碎石)m33.07 1.7.66C20浆灌砌块石基础m39.71 1.7.77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5.61 1.7.88C20浆灌砌块石护坡m34.02 1.7.99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20.70 含脚手1.7.1010M7.5浆砌砖墙m319.36 含脚手1.7.1111M20砌体砂浆粉面(厚2cm)立面m2117.81 含脚手1.7.1212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23.33 含脚手1.7.1313土工布铺设m230.72 1.7.1414基础超挖处换水泥掺入比10%m313.64 1.7.1515C20底部结构封底m37.59 含模板、浇捣脚手1.7.1616C20底部结构格埂,踏步m32.76 含模板、浇捣脚手1.7.1717C25涵管基础m38.15 含模板、浇捣脚手1.7.1818C25中部结构盖顶m30.84 含模板、浇捣脚手1.7.1919C25中部结构抽水站及连续梁m32.14 含模板、浇捣脚手1.7.2020C25砖墙圈梁、构造柱m36.77 含模板、浇捣脚手1.7.2121C20石墙压顶m31.35 含模板、浇捣脚手1.7.2222C25上部结构矩形柱m32.19 含模板、浇捣脚手1.7.2323C25涵洞、水池底板m318.41 含模板、浇捣脚手1.7.2424C30混凝土构件预制及安装空心板梁m30.79 含模板1.7.2525C30混凝土平板安装m30.17 含模板1.7.2626C30混凝土预制及安装水管内径<=1mm34.22 含安装,接头1.7.2727钢筋制作安装t3.42 1.7.2828控制室(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7.2929安装竖轴水泵(600ZLB-125)台1.00 1.7.3030安装竖轴电动机(电机55KW)台1.00 1.7.3131XL定制60KW配电柜(含箱内元配件)台1.00 柜子含泵启动装置·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1.7.3232照明配电箱(含箱内元配件)项1.00 1.7.3333抽水站泵房照明(含接线盒、面板、开关、管线、灯具)m229.18 1.7.3434外电源送至(站配电柜)ZRYJV-4*70SC80保护管埋地敷设m100.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7.3535拦污栅栅槽t0.52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7.3636排水站排水工程项1.00 1.7.3737原状砼结构及浆砌砖石结构拆除(现场踏勘,含泵站及控制室拆除、垃圾清运及相关工作面展开)项1.00 1.7.3838排水站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00 1.7.3939道路面层恢复至原状项1.00 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改建24吋站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芦场港闸表1.8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8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8.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407.88 1.8.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4308.00 1.8.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1994.56 1.8.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8.55水力冲挖土方(清淤,淤泥堆放场地费用自行考虑)m3250.00 1.8.66干砌块石防冲槽m354.90 1.8.77垫层(粗砂)m323.80 1.8.88垫层(碎石)m367.19 1.8.99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62.60 1.8.1010C20浆灌砌块石护坡m3182.48 1.8.1111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54.08 1.8.1212C20浆灌砌翼墙底板m354.63 1.8.1414C20浆灌砌堤墙底板m3131.50 1.8.1313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118.20 含脚手1.8.1515M10浆灌砌堤墙块石挡土墙m3202.20 含脚手1.8.1414石墙M10水泥砂浆勾凸缝m2445.00 含脚手1.8.1515土工布铺设m2806.00 1.8.1616C25底部结构封底m317.09 含模板、浇捣脚手1.8.1717C25底部结构闸站底板厚H<=1.5mm340.87 含模板、浇捣脚手1.8.1818C25中部结构闸墩厚<=80cmm363.67 含模板、浇捣脚手1.8.1919C25底部结构消力池m369.01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020C25中部结构消力池墙厚<=80cmm374.76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121C30上部结构工作桥m34.15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222C25中部结构工作桥排架m311.23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323C30上部结构公路桥m313.58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424C25中部结构盖顶m322.82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525C30上部结构栏杆柱m38.95 含模板、浇捣脚手1.8.2626钢筋制作安装t22.00 ·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1.8.2727控制室(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含基础加深外装饰见图纸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8.2828外电源电缆(YJV4*16)送至(闸配电柜)m300.00 1.8.2929船闸,涵闸低压设备系统进线柜(含箱内元配件)项1.00 1.8.3030照明配电箱(含箱内元配件)项1.00 消防设备套1.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8.3131平板钢闸门t3.25 1.8.3232闸门埋设件t2.10 1.8.3333金属结构喷锌直升闸门m259.50 1.8.3434卷扬式启闭机固定式(QPQ2*5T)台1.00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8.3535紫铜止水片安装m24.00 1.8.3636油毛毡夹厚沥青2cm四毡三油m2218.90 1.8.3737水尺m7.00 1.8.3838闸塘排水工程项1.00 1.8.3939闸塘降地下水项1.00 1.8.4040闸塘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00 1.8.4141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芦场港闸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百花港闸表1.9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9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9.11人工开挖基础保护层土方m3312.21 1.9.22土方开挖(堆土现场踏勘、费用自行考虑)m32141.02 1.9.33土方回填(运回、夯实、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m31842.00 1.9.44现场踏勘,做至图示坡面(缺土外购,余土外运)项1.00 1.9.55水力冲挖土方(清淤,淤泥堆放场地费用自行考虑)m3260.00 1.9.66干砌块石防冲槽m354.90 1.9.77垫层(粗砂)m327.81 1.9.88垫层(碎石)m387.02 1.9.99C20浆灌砌块石护底m362.58 1.9.1010C20浆灌砌块石护坡m3388.16 1.9.1111M20浆灌砌块石格梗台阶m368.38 1.9.1212C20浆灌砌翼墙底板m372.54 1.9.1313C20浆灌砌堤墙底板m3139.20 含脚手1.9.1414M10浆灌砌块石挡土墙m321.12 1.9.1515M10浆灌砌堤墙块石挡土墙m318.90 含脚手1.9.1414M20砌体砂浆粉面(厚2cm)立面m2161.00 含脚手1.9.1515土工布铺设m21044.00 1.9.1616C25底部结构封底m317.10 含模板、浇捣脚手1.9.1717C25底部结构闸站底板厚H<=1.5mm340.87 含模板、浇捣脚手1.9.1818C25中部结构闸墩厚<=80cmm363.67 含模板、浇捣脚手1.9.1919C25底部结构消力池m369.01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020C25中部结构消力池墙厚<=80cmm374.76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121C30上部结构工作桥m34.15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222C25中部结构工作桥排架m311.23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323C30上部结构公路桥m313.58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424C30上部结构栏杆柱m38.95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525C25中部结构盖顶m314.18 含模板、浇捣脚手1.9.2626钢筋制作安装t22.00 1.9.2727控制室(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含基础加深外装饰见图纸1.9.2828沉船移置艘3.0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9.2929外电源电缆(YJV4*16)送至(闸配电柜)m300.00 1.9.3030船闸,涵闸低压设备系统进线柜(含箱内元配件)项1.00 1.9.3131照明配电箱(含箱内元配件)项2.00 消防设备套1.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9.3232平板钢闸门t3.25 1.9.3333闸门埋设件t2.10 1.9.3434金属结构喷锌直升闸门m259.50 1.9.3535卷扬式启闭机固定式(QPQ2*5T)台1.00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9.3636紫铜止水片安装m24.00 1.9.3737油毛毡夹厚沥青2cm四毡三油m2238.20 1.9.3838水尺m7.00 1.9.3939闸塘排水工程项1.00 1.9.4040闸塘降地下水项1.00 1.9.4141闸塘筑坝围堰及拆除(含用地挖压废及青苗补贴)项1.00 1.9.4242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百花港闸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竖心港闸加固改造表1.10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10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10.11C30上部结构栏杆柱m33.00 含模板、浇捣脚手1.10.22C30上部结构公路桥m316.34 含模板、浇捣脚手1.10.33C25中部结构盖顶m33.50 含模板、浇捣脚手1.10.44植筋根16.00 1.10.55钢筋制作安装t4.57 1.10.66控制室(彩钢瓦、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1.10.77砼拆除风镐凿除有筋m319.44 1.10.88砌体拆除砌体结构浆灌体块石护坡、护底m315.00 1.10.99垃圾清运项1.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0.1010金属结构喷锌直升闸门m245.00 1.10.1111卷扬式启闭机固定式(QPQ1*8T)台1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 1.10.1212其它临时工程项1 竖心港闸加固改造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横河闸加固改造表1.11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11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11.11C30上部结构工作桥m32.20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22C25中部结构工作桥排架m34.95 含模板、浇捣脚手1.11.33植筋根6.00 1.11.44钢筋制作安装t0.92 1.11.55小型金属结构制作爬梯t0.15 1.11.66控制室(彩钢瓦、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1.11.77砼拆除风镐凿除有筋m37.36 1.11.88垃圾清运项1.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1.99闸门埋设件t0.41 1.11.1010金属结构喷锌直升闸门m240.00 1.11.1111闸门吊点重新连接项1.00 1.11.1212螺杆式启闭机(QLW-1*150-SD)台1.00 1.11.1313止水橡胶更换kg64.00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11.1414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横河闸加固改造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2010JJNTSL-SG-01标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小市闸加固改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6、工程量清单表1.12 款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备注单价(元)合价(元)1.12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1.12.11C30上部结构工作桥m32.20 含模板、浇捣脚手1.12.22C25中部结构工作桥排架m34.46 含模板、浇捣脚手1.12.33植筋根6.00 1.12.44钢筋制作安装t0.63 1.12.55小型金属结构制作爬梯t0.15 1.12.66控制室(彩钢瓦、含图纸范围内一切内容)项1.00 1.12.77砼拆除风镐凿除有筋m36.25 1.12.88垃圾清运项1.00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1.12.99闸门埋设件t0.47 1.12.1010金属结构喷锌直升闸门m240.00 1.12.1111闸门吊点重新连接项1.00 1.12.1212螺杆式启闭机(QLW-1*150-SD)台1.00 1.12.1313止水橡胶更换kg64.00 第四部分其他工程项1.00 1.12.1414其它临时工程项1.00 小市闸加固改造小计元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标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投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标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处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人地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1)投标报价书;(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单价分析表·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1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合同名称:合同编号::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察勘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的投标总报价(分项报价见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按上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56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报价书附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一份,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4.若我方中标:(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含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资金安全合同)。(2)随同本投标报价书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保证向你方按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作为我方的履约担保。(4)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5.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7.2.1投标总价表7.2.2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7.2.3单价分析表7.2.4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7.2.5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注:1、单价分析表、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报价书中报价应当一致。2、修改报价时单价分析表、各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报价书中报价应当一致。·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2.1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2010JJNTSL-SG-01标总投标报价表表1序号工程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元)复价(元)备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2.2标价的分组工程量清单分组工程量清单组号:分组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2.3单价分析表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目的单价分析表,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单价分析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价: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直接费1.1基本直接费1.1.1人工费1.1.2材料费(1)(2)…1.1.3机械使用费(1)(2)…1.2其它直接费2间接费3其它费用4利润5税金合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2.4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格式)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分解表,每一总价承包项目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编号分项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2.5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格式)单位:元组号分组工程名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利润税金合计一类二、三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标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3)投标文件第二卷综合标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处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人地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附保证金复印件7.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兹委托(被委托人姓名、职务)(居民身份证编号:)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单位就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投标文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特此证明。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名)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年月日注:所有签名处必须是手签,否则作废标处理。授权委托书应当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5资格审查材料7.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通信代码电话传真企业性质上级主管单位资质等级资质类别资质取得时间资质证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技术负责人姓名出生年月职称企业资质等级员工总人数(人)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项目经理(人)固定资产(万元)高级职称人员(人)流动资产(万元)中级职称人员(人)开户银行名称初级职称人员(人)帐号技工(人)最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年(另附表,格式见《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年年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万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0认证证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信等级证书和拟投入本工程的河道疏浚设备及其它机械设备表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须经审计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银行对帐单证明和用于本工程一定数量流动资金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5.2企业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表及相应附件企业近5年类似工程情况表投标人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中标价其它情况附件备注注:1、附件指所做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等。2、投标人提供的附件材料,应使招标人相信其真实、可靠。备注可填写获奖情况等。3、建设规模填写与本工程相似的性质特征。4、所填写类似工程经历必须有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考虑所填业绩。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附件:1、企业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获奖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5.3项目经理资质情况及相应附件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项目经理证书号专业及级别取得时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得时间从事类似工程年限从事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业绩(主要针对业绩评分内容填写)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中标价其它情况附件备注注:1、附件指所做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等材料。2、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经理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3、建设规模填写与本工程相似的性质特征。4、投标人提供的附件材料,应使招标人相信其真实、可靠。备注可填写获奖情况并附获奖材料等。5、所填写类似工程经历必须有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考虑所填业绩。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获奖等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3、项目经理从事项目经理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5.4技术负责人情况及相应附件技术负责人资质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年限技术负责人近五年业绩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日期中标价其它情况附件备注注:1、附件指所做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等材料。2、技术负责人从事类似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3、建设规模填写近五年与本工程相似的性质特征。4、投标人提供的附件材料,应使招标人相信其真实、可靠。备注可填写获奖情况并附获奖材料等。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附件: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资料、获奖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3、从事技术负责人经历和年限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5.5安全员资料专职安全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年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号附件:1、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6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及相应附件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人员表(格式)(每个人员单列一表)1.姓名:2.出生年月:3.学历:4.专业:5.职称:6.施工经历(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特征:(4)合同价格:(5)从事该工程的时间:(6)担任职务:7.中标后拟定安排在本合同担任的职务:注:主要人员指二级部门负责人以上的管理人员和关键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附件:主要人员的职称证明、上岗证、主要资历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劳动力计划表(格式)人数工种合计人数人工工日数年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年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年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总计注:本工程按月填写。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资金流估算表(格式)金额单位:年份月工程预付款本期完成工作量付款累计完成工作量付款保留金扣留工程预付款扣还其它应得付款合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工程主要材料和水、电需用量计划表(格式)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备注总量月月月月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格式)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制造厂名购置年份已使用台时数检修情况现在何处进场时间注1.计划购买或租赁的设备可在“现在何处”栏内说明。2.投标人购进的二手设备和租赁的设备,均应注明已使用的台时数以及检修情况。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7项目拟分包情况表(如果有)分包情况表(格式)1.投标人拟分包出去的工程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拟分包出去的工程项目名称:分包人:名称:地址:法人营业执照号:资质等级:分包原因:2.分包人承担过类似分包工程的情况工程名称及特征:工程造价:地点:完工年份:招标人:名称:地址:3.分包人为实施分包工程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每个分包项目单列一表)分包工程项目名称:名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职称施工经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附件:分包协议书、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等并加盖单位公章。·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8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承诺7.8.1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靖江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本单位自愿参加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2、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4、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6、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本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愿以投标保证金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并取消投标资格。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年月日(开标日期)·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商务文件7、投标文件格式7.8.2有关签订廉政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的承诺致:招标人我方将对(合同编号:)进行投标。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将在签订中标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资金安全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8.3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致:招标人我方将对(合同编号:)进行投标。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作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保证金,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同比例扣留,工程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后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予以退还。如违反承诺,我方同意你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支付。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7.8.4其他承诺我单位承诺:若我方中标:我单位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将全部到位;各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上岗证、身份证等资料报监理人备案,并接受监理人和业主审查;全权负责为实施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装备。否则无条件接受监理人的裁定按违约处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7.9施工技术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表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标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投标文件第三卷技术标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处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人地址: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9:00前不得开启·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标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处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统一封面·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标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施工组织设计招标人: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处招标代理机构:泰州市建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统一封底·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二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技术条款本合同技术条款参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下册(GF-2000-0208)相关内容。·111·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1章通则1.1工程说明1.1.1工程概况2010年靖江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分布在季市、西来、斜桥和孤山(部分)等四个镇,范围为排涝泵站、小型涵闸更新改造,确保所有小型泵站都能完好运行。名种建筑物详见工程位置图。本次项目共涉及4个镇、23个行政村。本次招标共4个标段,一标段为季市项目区、二标段为西来项目区、三标段为斜桥项目区、四标段为孤山项目区。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位于靖江市北部,北与泰兴接壤,南邻孤山,东邻西来、斜桥。2010年重点县建设内容主要涉及到勤盛、花家、星光、新安、裕福、祁安、庄帜等七个行政村。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4座,其中拆建12吋泵站2座,拆建20吋泵站11座,拆建24吋泵站1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28座,拆建、加固改造水闸5座,其中拆建小型水闸2座,加固改造水闸3座。设计标准(详见招标图纸)。1.1.2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资料1、水文气象工程地区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支配;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冬季寒冷少雪,夏季炎热多雨。气温:年平均气温11.3℃,夏季平均气温大于22℃,日最高气温等于或大于35℃的天数多年平均5~6天,冬季日最低气温等于或小于-5℃的天数多年平均小于5天。雨量:多年平均年雨量为1033.1mm,雨量多集中在6~9月,年平均雨日112天。风: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春夏季以东南风最多,秋季多为东北风,冬季多为西北风,最大风速20米/秒。其他:土壤冻结深度一般3~5cm,最大冻土深度为7cm。2、工程地质详见施工图设计总说明1.1.3施工条件1、交通条件本工程场外交通由水、陆两路进入现场。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临时工程由承包人自行设计,临时工程设计与施工计划经项目监理审批后方能实施,拆除之前同样须获得项目监理的批准。进出场道路和为其它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及其它临时工程设施在本合同竣工验收前应全部拆除并迁移,拆除后的场地应彻底清理、平整,没有废弃物,其费用应列入相应的项目中。1.2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一标段(季市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1,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4座,其中拆建12吋泵站2座,拆建20吋泵站11座,拆建24吋泵站1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28座,拆建、加固改造水闸5座,其中拆建小型水闸2座,加固改造水闸3座。二标段(西来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2,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5座,其中拆建20吋泵站13座,拆建24吋泵站1座,加固改造28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吋泵站1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36座。三标段(斜桥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3,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13座,其中拆建12吋泵站4座,拆建20吋泵站6座,拆建24吋泵站2座,新建24吋泵站1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92座。加固改造水闸1座。四标段(孤山项目区)合同编号:2010JJNTSL-SG-04,更新、改造小型排涝站6座,其中拆建20吋泵站6座。拆建、加固改造高水河道涵洞14座。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和本卷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上述各项主要尺寸、高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招标图纸,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卷第6章工程量清单。1.3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文件1.3.1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图纸和文件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供图计划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2.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基本资料、材料样品、试验成果,以及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3.2发包人供图计划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14天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经合同双方签订的供图计划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监理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后天7内,与承包人共同商签发包人供图计划,2.不论何种原因调整和修订了合同进度计划,监理人应及时与承包人共同修订供图计划,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修订的供图计划,亦作为执行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1.3.3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份数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3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要求增加提供图纸份数,并为增供的图纸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每张施工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和签署的签发日期,否则,均为无效图纸。1.3.4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期限1.用于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布置所需的工程枢纽总布置图和主要工程建筑物布置图应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14天内提供给承包人。2.用于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3.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4.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安装总图及其有关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由设备供货商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应由监理人在机电设备安装开始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埋设件图纸应在安装埋设前14天前提供给承包人。5.用于金属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如压力钢管、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以及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等)的安装总图、分件图、安装说明书等图纸和文件,应在开始制作安装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6.用于观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的施工图纸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在该项目开始安装和埋设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1.3.5施工图纸的修改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图纸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应在接件后7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施工图纸重新提交给承包人。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3.任何设计修改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书面修改通知,并加盖单位印章。如遇紧急情况,允许监理人会同驻工设计代表采取应急处理方案,付诸实施,但应及时补办书面修改通知。涉及到变更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规定执行。4.由于受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解决。1.3.6发包人供图延误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供图延误,致使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与监理人协商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供图计划。1.4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1.4.1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图纸和文件1.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按监理人指示,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14天,提交该项目的总布置图、结构详图、设计依据、计算资料和试验成果,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交的基本资料、试验成果、施工样品,以及录像、照片、会议纪要等所有图纸、文件(包括软件、移动硬盘)和影像资料等所需的费用,均包括在相关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4.2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4天内,根据监理人批准的合同进度计划,提交一份由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提交计划应说明图纸和文件的名称和提交时间,提交的图纸和文件的项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第1.5.3条至第1.5.7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本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其他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1.4.3施工总进度计划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4天内,按本合同约定,采用关键线路法网络图编制本合同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与发包人管理软件版本相匹配的网络电子软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本合同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开工日期,以及各工程施工控制节点工期要求的规定。网络图的编制应按以下各项数据和内容,表述全部工程施工作业间的逻辑关系:(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2)各项施工作业间的衔接和协调关系;(3)持续时间;(4)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5)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6)总时差和自由时差;(7)施工强度曲线;(8)附需要资源和说明。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4.4施工总布置设计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其内容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承包人应按所列各项临时设施的设计和使用要求进行总平面布置,施工总布置的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划定的界线。3.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第3章有关“施工安全措施”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好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边坡、冲沟、河道、河岸的稳定和安全。1.4.5施工辅助设施设计1.承包人应按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在施工辅助设施开始施工前14天,将各项施工辅助设施的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辅助设施设计应包括施工辅助设施的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各项设计应详细表述以下内容:(1)场内交通工程的设计标准、运输量和运输强度,场内施工交通工程的规划布置及定线以及道路、桥涵和停车场等的布置图和工程量。(2)施工用电负荷、电压等级、输电线路、配电所和功率补偿装置以及应急备用电源等的布置图、工程量和全部输配电设备配置一览表。(3)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用水量,施工供水系统的蓄水池、供水管路和水处理设施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4)各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的照明设计标准,以及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5)施工通信系统设计,以及通信设施布置图和设备配置一览表。(6)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标准和生产量,混凝土拌合、制冷(热)、运输和浇筑的设备容量选择,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和制冷(热)系统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7)各附属加工厂(包括混凝土预制件加工厂、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钢管加工厂等)的设计功能,及其各加工厂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8)各类仓库和堆料场的储存容量选择,以及仓库和堆料场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9)现场试验室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0)承包人设计的各项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布置图、工程量及其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2)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及其设施的设计标准、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3)根据本合同规定设计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4)施工现场的废水及排污处理设施,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5)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1.4.6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1.承包人应在主要工程建筑物开始施工和(或)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前14天,按约定的内容提交主要工程建筑物施工和(或)机电设备安装的方法和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2.主要工程建筑物的工程施工和(或)主要机电设备安装的方法和措施,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布置、施工程序、施工工艺和试验、主要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和劳动力,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机电设备安装方案和安装工艺措施,质量检验和安全保证措施,以及施工和安装的进度安排等。3.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的内容与本条第2款相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4.7承包人施工图纸1.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规定提供施工图纸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绘制其施工作业需要的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分层浇筑图、钢筋模板放样图、脚手架搭设图等施工图纸,承包人的上述施工图纸以及按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均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安装前14天报送监理人审批。2.若承包人根据其施工的需要,要求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作局部修改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要求修改的目的与修改的具体建议。经监理人批准,并由监理人提出修改后的施工图纸发给承包人。没有监理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自行修改施工图纸。1.4.8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审批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监理人的审批意见包括:(1)同意按此执行;或(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3)修改后重新提交;或(4)不予批准。2.凡标有“按修改意见执行”或“修改后重新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14天内作出相应修改。所有修改都应由承包人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监理人应在图纸的角签部位和文件的签署拦签注处理意见后,发还承包人执行。3.凡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报送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名,否则均属无效。凡未经监理人签署的图纸和文件,均属无效。1.5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5.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无)1.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无。1.6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1.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1承包人采购材料要求:1)承包人采购的各种材料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符合各项专业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2)大宗材料的供应应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对材料高峰用量的要求。2.材料交货验收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材料交货验收的内容包括:(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材料的合格证书、化验单以及其他有关图纸、文件和证件,并应将上述图纸,以及文件、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约定和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3)合格鉴定书:承包人应根据材料的试验检验结果,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合格鉴定书提交监理人复查。(4)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并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3.不合格材料的处理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现场,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并清除出场。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清除或返工至合格为止。4.材料代用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将代用材料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查,只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经设计单位和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5.材料贮存材料的贮存方式应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能全部适合工程要求的性能指标,材料堆存前应清理好堆存场地,贮存的材料应置于通风干燥和方便取货的地点。1.6.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和安装的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将工程设备的订货清单提交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工程设备订货清单办理订货,并应将订货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的责任1.6.3承包人施工设备1.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14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施工设备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1)新购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新购置主要施工设备的订货协议复印件;(2)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3)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及时补充和调整施工设备。3.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须进行试运行,确认其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索取必要的租赁设备资料和有关图纸。4.不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施工设备,都应对施工设备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及时予以更换。5.施工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办理,承包人应将保险单副本提交监理人。6.承包人施工设备进场后,监理人应按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清单,仔细核查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是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的要求。如发现进场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责令撤换。1.6.4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7进度计划的实施1.7.1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1.为加强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科学管理,承包人应在进点后14天内,根据合同协议书确认的总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除应按本章相关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外,还应说明以下内容:(1)各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年、月工程量计划和各年度形象面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主要物资材料(如钢材、钢筋、木材、水泥、粉煤灰、用水和用电等)使用计划及主要材料订货安排;(3)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和劳务安排计划;(4)工程设备的订货、交货安排计划;(5)工程资金流计划;(6)其它说明。2.施工总进度实施计划应采用先进的网络图关键线路电子计算软件,该软件应随同施工总进度文件一并提交监理人。1.7.2年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2月下旬向监理人报送下年度的进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括:1.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的年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2.列出该年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补充采购的计划;3.提出需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计划;4.提出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提供工程设备预埋件的计划要求;5.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该年施工工作面移交计划和提出由其他承包人提供工作面的计划要求;6.列出该年施工的各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计划,并说明工程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7.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进度计划;8.工程安全措施的实施计划。1.7.3季、月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季、月、旬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其内容包括:1.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列出计划完成的季、月、旬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2.列出该季、月、旬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用量。3.提出该季、月、旬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1.7.4月进度报告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图;(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8)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9)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纪录,质量状况评价;(10)安全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情况;(11)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如果有);(12)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2.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1.7.5进度会议1.监理人应每月末定期召开月、旬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2.承包人应在每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报表。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7.6进度计划的调整与修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月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8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1.8.1承包人的质量自检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批准的格式,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2.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约请监理人共同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检查,监理人并应参加为查明事故原因的试验和抽样检验,并应将其试验和检验成果提交监理人。3.承包人应在月进度报告中详细述明本月的工程质量状况,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如实作好同期记录。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质量事故处理的专题报告。1.8.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监理人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2.监理人为检查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材料质量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等,承包人应及时予以提供。监理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承包人提供的合格证书、检测成果和施工安装记录等将是工程和工程设备验收的附件。3.监理人检验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指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和在现场钻取试件,或使用承包人测试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监理人还可按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进行补充的试验检验。1.9验收1.9.1监理人验收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应会同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完工的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合格后,监理人、承包人及有关各方均应在检查验收单上签字后,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2.承包人完成每个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后,发包人应要求监理人组织承包人及有关各方进行完工预验收。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规定与竣工验收要求,整编好竣工验收资料,提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字的完工预验收报告。1.9.2施工合同验收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对承包人已完工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上述各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该项验收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程序和时限完成验收工作。3.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汇总整编以下各项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发包人,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包括:(1)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施工安装竣工图及说明书;(2)验收工程的各项施工材料的试验检验成果;(3)承包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自检记录(4)监理人对验收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查记录;(5)在施工过程中,本项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变更文件及资料;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6)质量事故记录,以及工程及其工程设备的缺陷处理报告;(7)施工过程中,对验收工程质量的专题评定报告;(8)质量监督机构签认的质量鉴定报告和有关文件;(9)验收工程施工期的安全监测成果,以及工程设备的试运行检测成果;(10)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他竣工验收资料。4.施工合同验收应由发包人负责主持,组织与本合同有关勘测、设计、监理、承包人、设备制造(供应)商等成立验收工作组共同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5.施工合同各阶段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在相应的投标单价中,不单独支付。1.9.3水下验收水下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按监理人的指示,完成地下水位和建筑物沉降的观测资料,整编好放水前的工程验收资料。2.主体工程建筑物的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已达到放水和安全度汛的要求,永久挡水建筑物水位以下部分已验收完毕,永久泄水建筑物已建成和验收合格。3.工程施工面貌应达到放水后不影响未完工程建筑物的后续施工。4.放水后需要使用的挡水建筑物各项闸门和启闭机及其控制系统等项目已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安全操作的要求。5.永久建筑物的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要求埋设和调试完毕,并已取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观测数据。6.水下阶段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应包含在相应的投标报价中。1.9.4专项验收1.专项验收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建设的专项工程和专项工作完成后进行的验收,包括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消防设施验收、征地补偿与移民安置验收、工程建设档案验收以及其他专项验收。2.专项验收是政府验收的一部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其他相关规定。3.专项验收可与竣工验收一并进行,其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内容可参照本章相关要求进行。4.专项验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0工程量计量方法1.10.1说明1.本合同的工程项目应按本合同条款相关规定进行计量。2.承包人应保证自供的一切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凡超出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规定计量范围以外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4.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计量,应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计算,或采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秤量,并经监理人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5.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一切工程量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负责测量。当发现不符合本工程施工图纸的测量成果,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重新测量后,由监理人核查确认。6.土方开挖按自然方计量;土方填筑按压实方计量。1.10.2重量计量1.凡以重量计量的材料,应由承包人合格的称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秤量器,在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称量。2.钢材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净值计量。钢筋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批准的钢筋下料表中的直经和长度进行计算,不计入钢筋损耗、搭接和架设定位的附加钢筋量;预应力钢绞线、预应力钢筋和预应力钢丝的工程量,按锚固长度与工作长度之和计算重量;钢板和型钢材料按制成件的成型净尺寸和该项钢材的标准单位重量计算其工程量,不计其下料损耗量和施工安装等所需的附加钢材用量。施工附加量均应包括在有关钢筋、钢材和预应力钢材等各自的单价中,均不另行计量。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10.3面积计量结构物面积的计量,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结构物尺寸线,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线进行计算。1.10.4体积计量1.结构物体积计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人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线进行计算。经监理人批准,大体积混凝土中设计体积小于0.1m3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工程量不予扣除,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要求对临时孔洞进行回填的工程量不重复计量。2.混凝土工程量的最终计量,应按监理人签认的已完工程的净尺寸计算;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最终计量,应按完工验收时实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1.10.5长度计量长度以m为单位计量,所有以延米“m”计量的结构物,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外,应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1.11引用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规定1.11.1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遵行顺序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应遵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顺序为: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2.材料与工程设备供货合同中指定的专用技术标准;3.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4.履行合同过程中,由监理人发出的指示与监理人批准的承包人提交件中有关施工安装的补充技术要求;1.11.2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技术条款中有关工程等级、防洪标准和工程安全鉴定标准等涉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安装技术要求及其验收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应由监理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修正。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办理。1.11.3关于国外标准的应用承包人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于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设备,其安装、调试及验收还应满足相关国家设备供货商提供,并正式列入合同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1.11.4新技术和新工艺的采用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要求,有权指示承包人或批准承包人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并增补和修改技术条款的内容。其增补和修改的内容中涉及变更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办理。1.11.5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以最新版本为准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均标有出版年代,在本文本出版时均为有效。所有标准和规程规范都可能会被修订,故使用本合同工程技术条款时,应执行国家和各行业最新出版的版本中已被修改的相关数据和技术要求。使用新版本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办理。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2章施工临时设施2.1一般规定2.1.1应用范围本章适用施工辅助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和维护等全部工作。其工作项目包括:施工测量、现场试验、施工交通、施工供水、施工供电、施工通信、施工照明、混凝土系统、施工附属工厂、仓库、存料场、弃料场,以及办公和生活建筑设施等。2.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和本工程施工需要,修建完成所列的各项施工辅助设施,并在各项永久工程建筑物开工前,完成全部施工辅助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和试运行。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测量和现场试验工作。并对其提供的测量和试验成果负全部责任。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交通规划及有关规定,负责场内施工临时道路及其交通设施、设备的设计、施工、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和维护(包括场内的道路、桥涵、停车场,及必要的场外的临近交通设施等)。4.承包人应按负责设计和配置施工供水、供电、供风、通信等施工辅助设施系统(包括其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和维护)。5.承包人应负责设计、建造混凝土生产系统、钢筋加工、机槭修配加工、汽车涵洞洞首修复保养、仓储设施、弃碴场等的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其设备的采购和配置、安装、运行和维护等)。6.承包人应负责现场办公和生活建筑等辅助设施的规划、布置、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对办公和生活建筑物的使用安全负全部责任。2.1.3主要提交件承包人应每项施工辅助设施开工前14天,根据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和有关规定,编制各项施工辅助设施的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各项施工辅助设施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辅助设施及其设备布置图;2.主要结构设计说明;3.施工工艺流程和(或)施工程序说明;4.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等;5.施工进度计划等。2.1.4须遵守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6.《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7.《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9.《水闸施工规范》SL27-9110.《水利水电建设验收规程》2.2现场施工测量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2.1测量基准和施工控制网1.承包人测设施工控制网(1)若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测设施工控制网,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在承包人进点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承包人接收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后,应会同监理人共同校测上述测量基准资料的准确性。(2)承包人应以监理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并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中规定的施工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在开工日后14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3)监理人和其他承包人可以根据本工程施工的需要,免费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予以必要的协助。2.发包人提供施工控制网(1)若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提供施工控制网,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在承包人进点后的14天内,按工程施工精度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期平面控制网坐标系统与高程控制网的基本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准确性负责。(2)发包人可以委托承包人自行从国家测绘机构取得测量控制网基本资料,并承担全部施工控制网的测设工作。此时,承包人应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将施工控制网资料(包括从国家测绘网取得基本测绘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的批准不免除承包人应对本工程施工控制网承担的全部责任。3.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基本平面和高程施工控制网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点,承包人应对所有测量控制点的缺失和损坏负责,直至工程完工后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2.2.2施工测量1.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提交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使用承包人施工控制网进行的检查测量,或监理人与承包人联合进行的复核测量,均不免除承包人对保证建筑物或工程设备位置和尺寸的准确性所应负的责任。3.经双方协商同意,监理人与承包人联合进行的计量测量,并经双方核签的测量成果,可直接用于计量付款。4.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防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2.3现场试验2.3.1材料试验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自建材料试验室,配备满足本合同工程需要并经有关部门标定合格的试验设备,以及具有国家和行业资质证书的合格试验人员。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试验室应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常规试验要求,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现场试验室的设置和材料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2.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的规定,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包括土料、水泥、骨料、粉煤灰、外加剂、钢板、钢筋、涂料以及工程指定的其它材料等)进行取样试验,承包人应将材料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3.承包人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工作,承包人应将外委专业单位的资质、人员资历,以及拟投入使用的试验设备及其有关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4.监理人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进行材料的抽样试验时,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各项试验材料的抽样复检试件,并将其自建的现场材料试验室免费提供给监理人使用。2.3.2现场工艺试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在进行现场生产性试验和(或)专项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批准的现场工艺试验方案,以及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安排试验场地进行监理人指示的各项现场工艺试验。需要进行的现场工艺试验包括土料碾压试验、焊接试验以及钢筋机械连接试验等。2.承包人应在每项现场工艺试验开始前14天,将现场工艺试验计划和施工工艺设计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试验计划和工艺设计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3.承包人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数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2.3.3现场生产性试验1.现场生产性试验是指由监理人批准的,在永久工程建筑物部位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似的现场生产性试验(如土方填筑等),以验证其施工工艺设计和(或)现场工艺试验的成果在永久工程上进行大批量生产和大面积施工时,其各项试验技术指标能否达到施工图纸要求。2.承包人应在现场生产性试验前14天,提交一份现场生产性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试验内容应包括:验证现场工艺试验的成果、生产性试验工作段范围、试验材料、试验场地布置、试验设备、监测方法、测点布置、试验程序及安全措施等。3.承包人通过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现场施工程序和方法,以及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生产性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并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开始大规模施工。2.4施工交通2.4.1场内施工道路1.除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干线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合同施工区内自发包人提供的道路至各施工点的全部施工道路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以及为满足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而必须采取的扩建和临时加固措施。承包人施工进、出场道路路面结构强度必须满足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出场的需要。临时道路的修筑、维护、管理及施工结束后必要的修复,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报价,所有费用均应摊销到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子目的报价中,不再单独支付。2.承包人修建道路应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施,道路运行期应进行洒水除尘,使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公害减少至最低程度。3.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邻近道路两侧的农田和民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4.本合同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和停车场,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并按监理人指示提供给其他承包人使用。5.承包人应经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限速行驶。6.承包人应负责生产和生活区内所有现有和新建道路的维护,工程结束前应负责现有道路修复至不低于现有路况,其他道路按要求复垦。7.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工程区域的光缆和通讯设施的安全,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由于施工或运输造成这些设施的损害。承包人应承担由于自己施工人员失误对通讯设施损害的一切责任。8、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对外交通道路的畅通,其修筑、维护道路、管理交通及施工结束后必要的修复,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报价摊销到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子目的报价中,不再单独支付。承包人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和维护,保证以上道路行人及车辆的安全,如与当地居民造成纠纷,应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临时道路的修筑、维护、管理,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2.4.2场外公共交通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使用本合同施工场地以外的公共交通设施,包括为使用公共交通需要承包人修建的临近设施,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近设施的费用及交通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承包人应对其使用场外公共道路、桥梁和交通设施所造成的损坏负全部责任。2.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超大、超重件的场外运输,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向有关交通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其所需的费用。2.4.3清理场地1承包人应勘查本标段所有河道断面、围堰断面、弃土区以及业主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树木、树根、杂草、灌丛、竹林、块石、小桥涵、公路路基、民宅砌物等。2清理工作直到工程师满意为止,上述废弃物须按工程师指定地点堆放。清理工作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费用应摊销到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子目的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量支付。2.5施工供电1、承包人自行配置,解决工地电讯服务措施,并支付一切费用。2、承包人根据需要,还应考虑必要的自备发电机组,并负责设计、供应、安装、架设管理和维护由变电器至施工点,生活区的输电线路和全部配电装置。3、照明:承包人应架设场内主要道路、生产区、生活区、工程现场的照明设施,保证夜间施工达到所规定的亮度要求。4、承包人应提供其它承包人动力、照明用电。有关事宜协商解决。承包人还应保证业主、项目监理的用电。2.6施工供水承包人应对其工作人员提供生活用水,业主对此不承担责任和义务。可与其它单位协商利用自来水。施工用水可用河水,也可用地下水。当地下水用于砼拌和时,必须先做试验,报项目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施工给水的设施和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2.8施工照明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相关的道路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各区的最低照明度应符合第3.2.3条的规定。为保证夜间过往车辆及人员安全行走,进出场道路和主要干道每隔50m须设置高杆路灯,次要道路每隔50m亦应设置简易路灯。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架设施工和生活区的室外照明线路提供方便。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区的照明,包括引向办公地点和生活区的照明线路及照明设施,并负责线路及设施的提供、安装、维修及安全等。2.9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承包人自行配置,解决工地电讯服务措施,并支付一切费用。2.10砂石料采购1.承包人应负责采购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符合要求的全部砂石料。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砂石料的供应应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对各种砂石料的高峰用量要求。3.承包人采购的各种砂石料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符合各专项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2.11混凝土生产系统1.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规划进行混凝土生产系统(包括混凝土骨料储存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包括场地的开挖、回填与平整)、混凝土浇筑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以及混凝土骨料储存和混凝土的拌和、运输等。承包人的混凝土生产系统还应做好场地排水和弃料处理,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2.混凝土生产必须满足混凝土的质量、品种、出机口温度、混凝土运输和浇筑强度等要求。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大体积混凝土温控要求,负责混凝土制冷(热)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并负责制冷(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2.12附属加工厂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本工程永久工程建筑物的施工要求修建附属加工厂,包括:(1)机械修配厂(站);(2)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厂;(3)钢筋加工厂;(4)木材加工厂;(5)钢结构加工厂(包括预装配、防腐场地、小型钢结构加工)。2.承包人应在上述每项附属加工厂开始施工前14天,将各附属加工厂布置设计图纸和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3.承包人应负责上述各附属加工厂的设计和施工及其各项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等全部工作。2.13仓库和存料场1.承包人应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要求修建仓库和存料场,并在开始施工前7天,将全部仓库和存料场的设计图纸与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和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和维护。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炸药、雷管和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应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和修建,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4.各种露天堆放的砂石骨料、土料、可用渣料和其它材料应按施工总布置规划的场地进行布置设计,场地范围不能满足施工场地布置要求时由承包人自行征地解决;场地周围及场地内应设防洪、排水等保护措施以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5.存料场各种料物的堆存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分区、分层堆筑;严格控制分层高度,避免料物分离,保证取料的安全和便利。6.仓库和存料场应硬化处理。2.14弃料场1.弃料场由承包人自行处理。承包人应在堆渣场施工前7天,将弃料场的布置图和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2.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4章的有关规定和监理人批准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要求,对弃料场的环境保护采取以下措施:(1)弃料场周围及场地内设置防洪和排水等保护设施,防止冲刷弃料,造成水土流失。(2)承包人应做好弃料场堆渣起坡点的坡脚防护设施,以保护堆渣边坡的稳定。(3)除非监理人另有指示,弃料场一般不需要专门碾压,但必须分层堆放。在形成最终堆积体时,其自由边坡必须稳定。(4)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4章的规定完成环境恢复工作。2.15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2.15.1承包人的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承包人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其所需要的办公室、仓库、货栈及停车场的面积布置情况及生产、生活、文化、卫生、防火、保卫等设施。承包人的工作人员所需宿舍的标准、数量由承包人自行确定,并在总平面图以彩色示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单独报价。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费用应摊销到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子目的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量支付2.15.2监理人设施承包人免费为监理人提供办公、生活用房。2.15.2承包人的试验室承包人在接到项目监理开工通知后,砼浇筑15天前,应将其试验室建立起来或委托有资质的试验单位。以满足本规范中规定的各种现场试验要求,并经项目监理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如果承包人拟将部分试验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应提前21天书面通知项目监理,并征得项目监理的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方法、精度等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应事先征得项目监理的批准。承包人提交的试验计划应含所有为砼、钢材、填方及安装调整应做的试验项目,并标注出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和消耗品,以及试验工作内容和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情况。2.16计量和支付1.现场施工测量现场施工测量的全部费用,包括按合同约定由承包人测设的施工控制网,以及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包括其所需的测量设备和设施配置、控制网点及其桩位的测设费用。工程施工期的施工放样,以及检查验收测量等的费用均应摊入有关工程项目的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现场试验(1)现场室内试验的计量和支付:1)承包人进行现场试验室的建设及其试验设备的配置,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在现场进行的材料试验、抽样试验、配合比试验、物理力学试验等的费用,均摊销到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子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为各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检验和验收,以及在现场试验中按本技术条款规定进行的试件取样费用均应包括在相关费用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现场工艺试验的计量和支付:现场工艺试验的场地及其工艺试验所需使用施工设备、材料和辅助设施等的费用,应按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支付,总价中应包括试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等的费用。(3)现场生产性试验的计量和支付:除合同约定的大型现场生产性试验项目可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外,各项现场生产性试验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各工程项目的施工费用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施工交通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场内施工道路的费用应包括场内施工道路的设计、施工、交通管理、道路养护等所需的全部费用。(2)场外公共交通的费用:除合同约定需要由承包人为场外公共交通修建的临近设施外,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外的一切交通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承包人承担的超大、超重件运输,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所需的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3进出场道路和码头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对外交通道路的畅通,其修筑、维护道路和管理交通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担。2.4临时运输道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车辆在外运过程中不漏、撒土渣,车辆上路前必须将车胎冲洗干净。并保持临时运输道路整洁和畅通。临时道路的修筑、维护、管理及施工结束后必要的修复,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勘察结果,费用均应摊入有关工程项目的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4.施工供电(1)承包人的施工用电系统建设管理费用,供电部门提供的施工电源接口输出端至所有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配电所及其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包括事故备用电源)的设计和施工;设备和装置的配置、安装、调试、管理和维修等的全部费用,应在其它临时工程中安排。(2)施工和生活用电费用已包含在施工项目的单(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施工用电量以工程施工和生活用电的实耗量进行计量,由承包人按与供电部门商订的价格直接向供电部门支付。5.施工供水承包人负责工程的生产和生活供水,承包人的施工用水系统建设管理费用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列报。费用中包括施工供水系统(包括引水、储水、水处理和抽排水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供水设备的配置、安装、管理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费用。施工和生活用水费用已包含在有关工程项目的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施工项目的单(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施工照明总价中包括照明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设备配置和安装、管理和维护及拆除等的全部费用。7.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设置现场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费用,包括其施工通信和邮政服务设施的设计、施工、设备配置和安装,以及运行管理和维修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均应摊入有关工程项目的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8.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项目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所需的费用应摊入混凝土浇筑体的每立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9.附属加工厂总价中包括其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存放,以及各附属加工厂的设计、施工、安装、管理和维修等的全部费用。10.仓库和存料场包括其所需的设备配置和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以及各仓库或存料场的设计、施工、安装、管理和维修等的全部费用。11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1)包括其所需的设备配置和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以及生产和生活建筑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所需的全部费用。(2)承包人使用或租用发包人提供的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其所需的管理费用和租金应分摊在本合同各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3)未列入其他临时设施项目的建设费用及其相关费用均已包括在各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3章施工安全措施3.1一般规定3.1.1应用范围本章适用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现场施工劳动保护、工程和人员保险、照明、场内交通、爆破、消防、洪水和气象灾害保护和安全监测等的施工安全措施。3.1.2承包人的安全施工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和《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2.承包人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3.承包人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有关规定的内容,编印安全保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4.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5.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定,按合同要求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生产设施,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安全的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对其由于安全专项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6.承包人应负责全部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包括:(1)加强对全部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2)承包人的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定期深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作好安全记录。(3)对开挖作业的施工,承包人除承担上述安全保护外,还应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制度。3.1.3主要提交件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14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及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规,以及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预案,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本项目安全生产预案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2.承包人应在每年、每季和每月的进度报告中,按本章规定的各项安全工作内容,详细说明本工程各施工工作面的安全措施计划实施情况,以及按监理人指示的格式提交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事故处理记录。3.1.4须遵守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起施行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5.《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9.《安全标志》GB2894-199610.《水电水利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DL/T5371-2007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2005.427.3.2施工安全措施3.2.1施工安全措施的内容和要求1.承包人按本章第3.1.3条1款规定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以及防洪、防火、防毒、防噪声、防爆破烟尘、救护、警报、治安、爆破和炸药管理等。施工安全措施的项目和范围,还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及其附录H、I、J的规定。2.承包人必须按照与发包人签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责任书》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监理人、发包人进行考核。3.承包人在开始爆破作业前应向监理人报送爆破时间和爆破警戒的规定文件,经监理人批准后严格执行。4.承包人应加强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应按本节第3.2.11条的规定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全体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5.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承包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通报监理人、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6.承包人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7.承包人应加强工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禁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3.2.2劳动保护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包括:1.定期向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发放劳动者必需的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等。2.按《劳动保护法》有关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3.2.3照明安全1.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表3-1:表3-1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表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Lx(勒克司)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料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30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3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4一般地下作业区和地弄505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1106一般施工辅助工厂1107特殊的维修车间200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36V。3.2.4接地及避雷装置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3.2.5有害气体的控制1.承包人应对可能发生有毒气体的施工工作面,配备对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报警装置。该工作面作业的工人应使用的防护面具和防护工作服。2.一旦在施工工作面发现有毒气体,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和疏散人员,查清毒源,作好监测记录,并及时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进入有毒工作面进行抢救的工作人员必须先自己佩带好防护面具和防护工作服。3.承包人对有毒施工工作面的毒源进行安全处理后,并经国家安全卫生部门检查确认不存在危险,已达到安全作业标准,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复工。3.2.6炸药、雷管和油料的存放和运输本工程不设专门的油料储存仓库,油料由社会加油站供应。3.2.7爆破本工程不需爆破。3.2.8消防1.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负责其自己辖区内的消防工作。承包人应对其辖区内发生的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2.承包人应建立现场消防组织,配置必要的消防专职人员和消防设备器材。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3.承包人应划分施工现场的防火责任区,在现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按有关防火规程的规定,设置和保持畅通的消防通道。4.承包人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安全训练,消防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5.承包人应制定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制度。承包人的消防专职人员应按有关防火规程的规定,定期检查各施工现场,以及办公与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特别是用电安全。3.2.9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1.承包人应做好水情和气象预报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地方主管水文、气象预报工作的部门获取工程所在区域短、中、长期水文、气象预报资料。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2.承包人每年汛前应编制防洪度汛方案和措施,并针对重点项目和危险区域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和减灾措施,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或监理人指示,储备一定数量的抡险工具和物资。3.2.10安全标志1.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标志,包括:(1)标准道路标志;(2)报警标志;(3)危险标志;(4)控制标志;(5)安全标志;(6)指示标志。2.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和保护施工区内自设或发包人设置的所有标志,并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标志。3.2.11安全防护手册1.承包人应编制适合本合同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将手册的复制清样提交监理人。2.安全防护手册除发给承包人全体职工外,还应发给发包人、监理人。安全防护手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3)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4)油料储存、运输和使用;(5)汽车驾驶安全;(6)重大件设备的吊装作业安全;(7)用电安全;(8)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9)灌浆作业的安全;(10)模板、脚手架作业的安全;(11)皮带运输机使用的安全;(12)混凝土浇筑作业的安全;(13)钢结构制造和安装作业的安全;(14)闸门和启闭机安装作业的安全;(15)机修作业的安全;(16)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17)高空作业的安全;(18)焊接作业的安全和防护;(19)油漆作业的安全和防护;(20)意外事故和火灾的救护程序;(21)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22)信号和告警知识;(23)其它有关规定。3.2.12施工安全监测1.承包人在永久与施工边坡、建筑物基础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按监理人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2.承包人在施工安全监测中,发现监测数据异常,危及施工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开挖,及时进行支护。完成安全支护后,根据监测成果证明已达到继续施工的安全要求,并经监理人同意后,才能继续开挖。3.承包人在水闸、泵站、交通桥、清污机桥、上下游翼墙等的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建筑物永久性安全监测,埋设必要的位移、沉陷与地下水情等的观测仪器设备,进行施工期的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一期上、下游围堰、二期围堰及导流河的观测和维护,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人。5.承包人应配备具有安全监测资质的监测人员承担施工期的安全监测工作;监理人的安全监测管理人员也应具备安全监测资质。3.3建立规范化的现场施工秩序3.3.1建筑物施工场地1.承包人的施工场地必须干净整洁、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2.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3.承包人修建的施工临建设施应符合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规划要求,并应满足各项安全要求。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4.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场地设置工程的施工平面布置图,以及各级承包人人员的安全施工责任牌等的文明施工警示牌。3.3.2施工材料场地1.材料进入现场应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不得影响现场施工和堵塞施工通道。材料堆放场地应有专职的管理人员。2.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镙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3.3.3混凝土浇筑施工场地1.检验不合格的废弃混凝土应运至专设的弃料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任意弃置;混凝土浇筑面的冲洗、冲毛废水应由专设的沟道集中排放;灌浆工作面的污水和废弃浆液应排入排水沟内;严禁污水漫流。2.混凝土振捣器绝缘性能应良好,并应在配电盘上装设有漏电保护器,以保障混凝土振捣人员的人身安全。混凝土收仓后应禁止人员踩踏,混凝土面上不允许随便涂写,应设立标志,及时将各种浇筑器具清洗收回摆放整齐。3.高空作业应按标准挂设安全网、警示标牌。拆除模板和脚手架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施工,其上、下方均需有人接应,严禁从高处向低处扔材料、工具和杂物的野蛮施工现象。3.3.4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场地1.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在安装前,应将埋设件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整齐、标记明显、支垫合理,避免受潮、锈蚀及污染。2.严格按照规程及安装方案进行运输和吊装,设备和部件装车应固定、牢靠。3.吊装大件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吊装作业程序报告,经监理人审批后,严格执行。现场安装部位应设有效防护,防止高空坠物伤害。4.安装压力钢管等重要焊接部位应有可靠的防风、防雨和防火设施,避免工作部位受流水或雨水浸湿。保护已安装的构件或设备免受损坏、损伤与结构变形。5.现场待安装的设备或材料应有序放置,杜绝在安装场地乱扔焊条头和废料等杂物。3.3.5风、水管线路布置1.现场风、水管及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2.承包人应经常对风、水管检查,防止风、水管有“跑、冒、滴、漏”等现象,风、水管线路应设有防脱、防爆等措施。大流量排水管出口必须避开易受冲刷破环的建筑物或岸坡等,必要时应设置可靠的防冲刷设施。3.3.6电缆管线布置1.承包人布置动力线与照明线应分开架设,不准随意爬地或绑扎成捆。2.施工供电电缆架空设置应满足供电电压等级的规定,大件运输通过供电线路的部位,其安全高度应按大件运输的规定执行。3.配电盘、开关箱应设有漏电保护器及防雨设施,电缆线路穿越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必须设有套管防护,管内无接头,管口应封闭。3.3.7施工场地环境治理1.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保洁箱”,及时将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承包人应设有统一就餐的餐厅,施工现场不得乱扔生活垃圾。2.施工现场应基本上达到无淤泥杂物、无积水、抽排水设施良好,防止在施工现场乱弃料,乱搭建现象。3.4应急救援措施3.4.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告报送监理人。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2.承包人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并按应急救援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3.4.2伤亡事故处理1.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施工生产人员或第三者人员的伤亡事故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相关的约定,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监理人。2.若发生重大伤亡或特大事故时,承包人必须保护事故现场,除及时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外,还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并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下,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事故。3.事故处理结案后,承包人应向公众张榜告示处理事故结果。3.4.3预防自然灾害措施施工期间一旦发生洪水、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预兆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以确保工程人员、财产的安全。一旦发生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或死亡事故,承包人应按下处置程序办理:1.承包人的安全负责人与各相关人员在接警后应立即奔赴现场,按其安全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工作,并服从安全负责人的统一指挥。2.承包人应积极组织人员、设备或物资尽快制止事故发展,及时消除隐患,并在最短时间内划定警戒范围,组织好人员、车辆和设备的疏散,避免再次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直接证据;并应做好现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书面记录和见证人员签字;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进行录像或拍照,待事故调查有明确指令后,再行清除事故现场。3.4.4外界求援承包人应报请发包人、监理人求助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由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落实。3.5计量和支付1.本合同各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2.发包人(或委托监理人)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多等同于安全生产目标措施费金额的罚款,具体额度根据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历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并结合安全生产考核情况确定,如工程范围内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执行上限。3.承包人应积极配合领导视察、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创建等活动的各级检查、指导,因此产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4章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4.1一般规定4.1.1范围本合同工程包括施工期导流和水流控制工程等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区的导流和截流;2.围堰填筑;3.导流河;4.河道及建筑物基坑雨积水排除;5.建筑物的基坑降排水;6.围堰拆除;7.导流河封堵。上述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筑物的设计;导流河开挖与封堵;施工围堰的填筑、维护和拆除;施工期导流运行管理;施工期间对上、下游河道的水位观测、导流建筑物的维护;基坑降排水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以及封堵和拆除;材料、设备的供应和试验检验;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以及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4.1.2发包人负责的工作内容1.发包人负责提供工程建设红线图、总体布置图等供承包人参考,围堰及导流河断面承包人需进行复核。2.发包人负责为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的导流工程维护、运行和防汛抢险等做好协调工作。4.1.3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施工围堰和导流工程的安全。同时:1.承包人应负责抽排基坑的积水,保证主体工程在旱地施工;负责提供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和设备,以及质量检查和检验等工作。2.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导流河、围堰、基坑降排水设计和施工文件,其中包括导流河、围堰设计计算成果和有关图纸、截流施工措施、基坑降排水计算成果和有关图纸及施工措施、基坑边坡防护措施和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等。上述文件均应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对上述围堰和降排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应负的责任。3.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期导流实施方案及汛期的防汛预案,承包人负责施工期导流工程的实施、运行管理,并对围堰外侧的水位进行定期观测和记录,如遇观测水位超出设计水位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当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抢险时,承包人应积极组织抢险,其抢险费用按本节第⑷条规定办理。若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而造成建筑物的损失和损坏,则由承包人负责相应的费用。4.施工期内遭遇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超标准涝水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紧急措施,进行除涝防灾的抢险工作。由于自然灾害或超标准涝水造成永久建筑物和围堰等建筑物的损失和损坏,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办理。5.工程完工验收前,承包人应负责所有基坑降压排水井的封堵、导流河封堵、围堰拆除及导流工程有关措施拆除及恢复。管井封堵按监理人的指示或按下列要求实施:下部用粘土填实,顶部(5m)用素砼封闭;围堰和导流工程措施拆除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实施。4.1.4主要提交件1.导流河、施工围堰和降排水系统设计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在导流河开挖、施工围堰填筑、降排水系统施工开始前14天,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导流河、施工围堰和降排水系统设计成果及其说明,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导流河、施工围堰结构布置图(包括防渗结构)和基坑排水布置图;(2)导流河、施工围堰和基坑排水系统设计报告(含计算成果);(3)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2.施工措施计划,在导流河、施工围堰和降排水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交一份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3.导流河、施工围堰和降排水系统施工图纸承包人应在导流河开挖、施工围堰填筑、降排水工程施工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按本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总体布置图、结构图等),报送监理人审批。4.导流工程的实施计划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期导流工程的实施、运行和管理,在导流工程施工开始前14天,承包人应提交一份导流工程实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其内容应包括:(1)施工导流平面布置图、断面图及进度计划;(2)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3)施工措施计划,在施工期导流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设计方案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提交一份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4)导流工程施工竣工图纸承包人应在施工期导流工程完工后7天内,向监理人申请专项验收并提交按本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导流工程竣工图纸(包括施工导流布置图、结构图、导流建筑物防护图等),报送监理人审批。(5)安全度汛措施计划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在每年汛期前28天,按规定,提交该年度安全度汛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每年的5月初至当年的9月底为工程区所在地的汛期。4.1.5须遵守的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防洪标准》GB50201-19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3.《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5.《水利水电工程混凝土防渗墙施工规范》SL174-19966.《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62-19947.本章导流工程项目的专项技术涉及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4.5施工围堰和导流建筑物4.5.1围堰和导流河设计施工围堰由承包方自行设计、施工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围堰的维护。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全部拆除并恢复原样。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相关子目中,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费用应摊销到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子目的报价中,不另行单独计量支付。4.5.2围堰、导流河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围堰、导流河的施工,围堰、导流河的施工技术要求,应执行有关规定。4.5.3围堰、导流河维护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围堰、导流河的维护,以确保主体工程施工的安全。4.5.4围堰拆除及导流河封堵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围堰拆除和导流河封堵前,工程施工面貌应达到围堰拆除后不影响未完工程建筑物的后续施工以及导流河封堵后不影响工程正常调水。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以不妨碍永久建筑物的安全运行为前提,提交围堰的拆除及导流河封堵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3.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期限,及时封堵导流河、拆除围堰。导流河封堵后应恢复原隔堤断面,围堰拆除后不得留有堰埂,并恢复河床原有面貌,直至监理人验收合格为止。4.6施工排水4.6.1施工排水措施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应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场地的排水作出详细规划,针对施工区域的以下范围和内容编制施工排水措施,并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区内沟塘和地下水的引排措施;2.永久边坡开挖的施工排水和保护措施,尤其为膨胀土边坡的开挖保护;3.施工排水系统的布置图,主排水沟渠边坡应硬化。降水井、排水沟应离建筑物基础边一定距离且不小于5m。4.施工排水设备配置计划。施工排水及措施产生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基坑降排水项目中,不再另行支付。4.6.2基坑排水1.承包人应负责围堰截流后基坑水的排除(包括围堰过水后基坑水的重新排除),以及基坑内工程建筑物施工所需的经常性排水(包括排除降雨、堰体和基坑渗漏水、地下水和施工废水等)。2.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排水所需的全部排水设施和设备,并负责这些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维修,应保证排水设备的持续运行,必要时应配置应急的备用设备和设施(包括备用电源),以避免施工场地造成积水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4.7安全度汛4.7.1安全度汛措施承包人应按规定,编制安全度汛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1.截至汛前的工程施工面貌;2.永久和临时工程建筑物的防护措施;3.防汛器材设备和劳动力配置;4.施工区和生活区安全防护措施;5.施工导流项目准备;6.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应急度汛措施。4.7.2防汛准备承包人应在每年汛前根据批准的安全度汛措施,备足防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在紧急情况下,作好防汛劳动力安排。除超标准洪水度汛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外,在设计洪水标准以内的度汛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4.8质量检查4.8.1施工围堰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质量检查。4.8.2降排水工程的质量检查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降排水工程的布置和排水设备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方案实施,基坑排水要有专人负责,并有排水情况记录。4.8.3导流工程的质量检查承包人应按经监理人批准的要求和标准进行质量检查,并由发包人组织导流工程专项验收。4.9计量和支付1.除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的施工导流措施、基坑排水、安全度汛等,费用均应摊入有关工程项目的价格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降水井按5.6.2第3条计量支付。2.导流河开挖(含防冲设施)、围堰的填筑(含边坡防护)、维护、运行管理、导流河封堵、围堰拆除和清理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关项目进行计量和支付。3.围堰及导流河土方、围堰防护及导流河防冲设施总价应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试验、工程运行和维护以及质量检查、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5章土方开挖5.1一般规定5.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土方开挖工程,包括本合同各项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建筑物(如土料场、道路、房屋基础等)的基础与边坡开挖,引河开挖,导流河开挖,围堰拆除以及其他监理人指示的土方开挖工程。其开挖工作内容包括:准备工作、拆除路面和房屋等障碍物、邻近建、构筑物保护、场地清理、土方开挖、施工期排水、边坡稳定监测、完工验收前的维护,以及将开挖可利用或废弃的土方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堆放区、弃土区并按本技术条款第4章要求加以保护、治理等工作。5.1.2承包人的责任1.施工前承包人应对地形进行复测和施工放线,并与发包人提供的地形图进行比较,并将测量成果和地形变化情况报监理人。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以及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开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开挖过程中偏离了指定开挖线,应重新修整到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注意保持永久边坡开挖的稳定,并应在该开挖工作开始前,提交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所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3.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性保护措施。4.修建施工区内专用道路的土方明挖工程,除遵守本技术条款外,还应按监理人指定的相关行业规范执行。5.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必须采取可靠的施工措施保证其原有建筑物、地下电缆、光缆等的稳定和安全。6.承包人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时,应设置足够的照明和安全防护设施。7.承包人应分阶段进行土方开挖,并留足基坑保护层。保护层应采取人工开挖方式,保护层土方开挖后要及时采取覆盖等措施,以防地基失水或浸水。尤其是对于弱膨胀土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避免日晒雨淋,防止土体。8.承包人不论采用何种开挖方式,均应保证建筑物持力层不受扰动。9.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及其设备配置和维修,排泥场、堆料场的设计和施工,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5.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本工程或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按监理人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开挖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施工交通线路布置图)(2)开挖程序与开挖方法;(3)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4)排水或降低水位措施(5)开挖边坡保护措施;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6)土料利用和弃料措施;(7)堆料场和排泥场的设计(8)质量、安全和施工环境保证措施;(9)施工进度计划等。2.开挖放样资料每项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开挖前实测地形和开挖放样剖面图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监理人的批准,不减轻承包人对其开挖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返工,向发包人要求额外支付。3.土方开挖调配计划报告承包人应在土方工程开挖开工前14天,编制一份土方开挖调配计划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4.完工验收资料土方开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土方开挖工程竣工平面、剖面图和引河断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5.1.4须遵守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1983;本章土方开挖工程的专项技术涉及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5.2场地清理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开挖。其范围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料场、存弃料场、弃土场、排泥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地表。5.2.1植被清理1.在场地开挖前,承包人应清理开挖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其他有碍物。2.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纸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距离。3.主体工程植被清理的挖除树根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纸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距离。4.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避免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和天然植被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的不良后果。5.场地清理范围内,承包人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交给发包人。6.凡属无价值的可燃物,承包人应尽快将其焚毁。在焚毁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并按本技术条款第4章规定的要求确保焚毁场地及其周边地区的安全,并对燃烧后果负责。凡属无法烧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7.场地清理中发现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5.2.2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点堆放保存,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4.5款的规定合理使用有机土壤。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5.3土方开挖5.3.1土方定义1.指人工填土、表土、水下土、覆盖层、黄土、粘土(含弱膨胀土)、砂土、淤泥、砾质土、砂砾石、松散坍塌体、石渣混合料、软弱的全风化岩体,以及夹有小于0.7m3的孤石或岩块,无须采用爆破技术,直接用手工工具或土方开挖机械进行开挖的土方工程。2.土方明挖的土类分级别划分,应遵守SL303-2004表C.1.1的规定。3.土方开挖分为一般明挖、沟槽开挖。一般明挖系指在一般工作条件下,不需设临时支撑,进行的上述土方材料的大断面地面开挖;沟槽开挖系指施工图纸标明的、并需运用小型土方开挖器具或人工进行的小断面局部开挖。5.3.2开挖区域的临时道路承包人应按SL303-2004第5.3节,本技术条款规定和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5.3.3干地施工除围堰水下部分拆除、导流河水下部分开挖、下游引河水下浚深扩大段土方及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所有主体工程建筑物的基础开挖均应在干地进行施工。5.3.4雨季施工在雨季施工中,承包人应采取保证基础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有效地防止雨水冲刷边坡和侵蚀地基土壤。5.3.5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指示进行开挖。对于承包人自行确定的开挖边坡,或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承包人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和临时边坡的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实际稳定状态自行选定。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本工程开挖面有膨胀土层,对保留较长时间的临时边坡,应采取保护措施,其方法可采用1.适当增加预留保护层厚度;2.对长期暴露的开挖面拟喷水泥砂浆进行保护,喷浆厚度3cm;3.引河开挖采取分段开挖、逐步推进,以免开挖面长时间暴露造成土体水分蒸发,开挖后及时进行护底、护坡的施工。5.3.6基础和边坡开挖基础和边坡开挖的施工方法应符合SL303-2004第4.2节的规定。5.3.7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严格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解冻后进行。5.3.8开挖线的变更1.在开挖过程中,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可根据土方明挖边坡和基础揭示的地质特性,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但须按监理人签发施工修改图,承包人应在收到施工修改图后才能开挖。涉及合同变更的,应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5.3.9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若开挖过程中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人。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5.3.10上下游引河和建筑物基坑开挖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上下游引河和建筑物基坑土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2.基坑开挖应按施工图纸要求,预留保护层。如为膨胀土地基应增大预留保护层厚度。3.基坑开挖时,承包人应确保降排水畅通,以防承压水顶穿地基。4.土方填筑前应完成地表清理,禁止边填筑边开挖。开挖土方应根据土质优劣分区堆放,并堆放在监理人批准的场地。5.3.11弃土的堆置1.投标人应编制科学合理的土方平衡、调运及弃土处置方案,弃土堆放要平整、顺直、密实,不影响周边环境及农田水系,必须服从监理指令进行堆放。2.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在沿河岸岸边弃土时,应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河道堵塞。5.3.12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的坡度和平整度。5.3.13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人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防止砂土流失,确保附近建筑物的安全。排泥场周围堰体下应设排水明沟截渗,以防对边坡产生不利影响。5.4施工期临时排水5.4.1临时性排水措施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向监理人提交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图纸和文件。承包人应预见气候冬、雨季对施工影响,同时也须考虑地下水和承压水对施工的影响。采取一切必要的降排水措施控制土料的含水率,以确保工程顺利开挖。5.4.2提前做好排水设施为保护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承包人应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边坡截水沟的开挖和衬护。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边坡截水沟的边坡面,应由承包人自行加设临时性边坡截水沟,并提交监理人批准后实施。5.4.3及时排除地面积水在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地面排水设施,包括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械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道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5.4.4保护永久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承包人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5.4.5平凹地区开挖的排水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人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5.4.6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进行干地开挖时,可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降低基坑地下水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其施工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排水井的布置,抽排水设备配置以及基坑开挖措施等。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基坑开挖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3.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应保证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边坡的安全稳定,保证岸上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安全,不会因基坑降水造成基坑周围建筑物基础沉陷。4.在基坑开挖期间,承包人应对基坑及其周围受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进行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承包人应将观测点布置、观测仪器设置和定期观测记录提交监理人。如发现异常情况,承包人应暂停施工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5.5土料场开采5.5.1料场复查1.复查工作内容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所需各种土料的使用要求,对本合同指定的土料场(取土区)进行复勘核查,其复查内容包括;(1)上、下游引河堤防和泵站墙后填筑土料结合泵站和上下游引河开挖范围和数量(含膨胀土改良土);(2)建筑物基坑、河道开挖区表土开挖厚度及有效开采层厚度;(3)取土区的储量;土方开挖及水下土方疏浚应优先满足回填土方需要,且需大于调土量的1.25倍以上。(4)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对上述第1)3)项所列各种土料进行物理力学性能复核试验;(5)优质土料的挖填平衡情况;(6)土料场的开挖和装运条件;(7)土料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2.复查后的变更若承包人的复查成果与本合同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一致,或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勘探或设计原因需要改变料场开采区,或必须另选、增选新料场时,应由承包人编制料场变更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料场变更应按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办理。5.5.2料场开采规划应遵守SL303-2004第4.4.8条的规定。5.5.3料场清理土料开挖前,承包人应按规定进行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表土和渣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运至指定地点各自堆放。并应防止采用料中混入植被有机物和弃料。5.5.4料场的防洪和排水措施土料场周围及开采区内,应按规定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和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以保证土料质量和开挖工作的顺利进行。5.5.5土料开采和堆存应符合SL303-2004第4.4.9条至第4.4.10条的规定。5.6开挖土料的利用和弃土处理5.6.1可利用土料专用于本工程承包人报送的土方明挖工程措施计划中,应对开挖获得的可利用土料进行统一规划,土料应首先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5.6.2可利用土料和弃置废料应分类堆存承包人进行工程开挖时,应将可利用土料和弃置废料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确定的堆渣地点、范围和堆料方式进行堆存,土料堆体应保持边坡稳定,并设有良好的自由排水措施。5.6.3可利用土料的保质措施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对监理人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应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采取有效的保质措施,保护可利用土料免受污染和侵蚀。对采用本工程膨胀土回填的土料应采取覆盖保湿措施。5.7排水沟开挖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在堤防和堆土区后开挖排水沟,排水沟的施工指标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完毕后报监理人验收,监理人根据设计要求,检查排水沟施工质量,经监理人检验合格后,可进行下道工序。5.8检查和验收5.8.1土方开挖前的检查和验收土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支付的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5.8.2土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开挖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5.8.3土方开挖工程完成后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方基础明挖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质量检查和验收:(1)按施工图纸要求检查工程基础开挖面的平面尺寸、标高和场地平整度;(2)取样检测基础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2.基础面覆盖前的质量检验和验收(1)基础面覆盖前,应复核检查基础面是否满足本章相关条款的规定,并应保证基础面无积水或流水,保证检查和验收后的基础面土壤未受扰动,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覆盖。(2)对已开挖完成的土基基础开挖面,应在基础封底(或砌体)填筑前清除表面的松软土层,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法进行压实,受积水侵蚀软化的土壤应予清除。并应在监理人检验合格后立即进行覆盖。(3)上述第(1)款基础面开挖完成后的检查验收,与第(2)款规定的在基础面覆盖前,进行基础清理作业后的检验验收是检查和检验目的和性质不同的两次作业,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这两次作业合并为一次完成。3.建筑物基础开挖至设计高程时,承包人应报监理人组织设计、勘测、发包人、承包人的有关单位进行基础验槽。4.永久边坡的检查和验收(1)永久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的复测检查;(2)边坡永久性排水沟道的坡度和尺寸的复测检查。5.完工验收资料土方开挖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提交以下完工验收资料:(1)土方开挖工程竣工平面、剖面图、引河断面图;(2)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3)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5.9计量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土方开挖工程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2.总价支付包括土方开挖项目的土方开挖、装卸、运输及其植被清理、表土开挖、场地内原有构筑物拆除、弃土处理、弃料处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保护、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所需全部人工、机械设备、材料等费用。3.总价支付包括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工程区复测的费用和对土料场进行复核、复勘的费用以及取样试验的所需费用。4.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办理。5.总价支付还应包括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如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6.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土料分区堆放,而使用的全部人工、设备的费用包括取土、含水量调整、土料运输和堆料场的整理与堆放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条款第7章“土方填筑工程”所列项目的总价中。7.凡挖填平衡所需的重复土方,均含于相应报价中,不另行支付。8.施工期为降低地下水位而采取的降水及排水措施,按《工程量清单》的相应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9.拦河围堰及导流河按照第4章4.9条款进行计量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6章土方填筑工程6.1一般规定6.1.1范围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围堰堰体及堤防填筑、闸站身及翼墙、岸墙墙后土方回填、进站道路路基铺筑等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料平衡;现场土料开采、加工和运输;引河、墙后土的填筑、碾压、接缝处理、路基铺筑;抛石、滤层填筑等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6.1.2承包人的责任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本章范围内的全部工作。2.承包人应结合本工程土源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平衡,保证填筑工程供料的连续和均衡。若土料调配不当,导致土方填筑施工受阻,其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道路路基铺筑应根据交通行业相关条款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其压实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4.在填筑过程中,承包人应保证观测仪器埋设与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已埋设仪器和测量标志完好无损。5.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技术指标,负责土工合成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以及按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完成土工合成材料结构的全部施工作业。6.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到作业面施工的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分段流水作业,填筑面层次分明,作业面平整。填筑竣工后,应修整填筑体下游面,使其坡面平整,颜色均匀。6.1.3主要提交件1.土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在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21天,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提交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施工布置图;(2)土方填筑程序和方法;(3)土方平衡计划;(4)土料加工的要求和料物供应;(5)施工设备和设施的配置;(6)质量、安全及施工环境保证措施;(7)施工进度计划;(8)料场复查报告;(9)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如承包人经过复核,承包段不能土方平衡,应在本计划最后提交期限前10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土方平衡结果,并提出处理建议。经监理人批准后实施。2.地形测量资料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后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人,经监理人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3.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和试验成果报告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根据开挖利用及外来土源所提供的各种土方填筑料源,提交一份包括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4.承包人应在堤防填筑前7天,将土工合成材料选择和施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5.完工验收资料土方填筑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为监理人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土方填筑工程竣工图;(2)土方填筑工程基础地质编录资料;(3)土料填筑试验检验、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4)各土方填筑体的施工质量报告;(5)施工期的观测成果;(6)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验收报告;(8)监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6.2须遵守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2.《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01;3.《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123-1999);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7.《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1998;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9.《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10.《土工合成材料测试规程》SL/T235-1999;11.《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1998;12.《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1994。13.《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本章土方填筑工程的专项技术涉及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6.3土方开挖和填筑平衡6.3.1选定土方填筑料开挖区承包人应根据闸塘开挖及料场复查资料和料场规划,结合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选定各种土料开挖区。6.3.2土方填筑料的开采和平衡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和选定的土料开挖区,做好土料开挖和工程填筑计划的平衡,在提交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列出详细的土方开挖和填筑的平衡计划,以确保土方填筑工程供料的可靠性和均衡性。开挖可利用土方量不足以回填时,由承包人现场勘察后,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报价,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4土方填筑的现场生产性试验6.4.1土方填筑标准引河及堤防、翼墙、岸墙、站身墙后回填土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6.4.2现场生产性试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土方填筑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指示,在选定的料场开挖区,进行与实际施工条件相仿的现场生产性试验,并根据获得的试验成果确定填筑施工参数,试验成果报告应报送监理人。现场生产性试验内容包括:各种填筑土料的开挖方式、采用机械和效果试验;混合土填料的效果等试验;土料碾压试验(铺土方式、铺土厚度、碾压机械的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填筑含水量、压实土的干容重、渗透系数、压缩系数和抗剪强度等试验);土料碾压试验后,应检查压实土体的结构状况。6.5填料开挖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挖范围(结合泵站基坑、引河及导流河开挖土方)、开挖方式和深度进行填筑土料的开挖。2.开挖土料前的准备工作:(1)对选定的开挖区划定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2)按规定完成场地清理工作;(3)开挖料场周围的截、排水沟,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3.土料开挖按本技术条款土方开挖工程的规定进行。6.6填料土制备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措施以及常规现场生产性试验确定的参数进行填料土的制备。土料开挖,除应遵照本章的规定外,应在料场严格控制填筑土料的含水量。当料场土料的天然含水量大于或小于施工填筑含水量3%时,应根据土料装运卸流程以及气象等条件对料场土料含水量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以翻晒或洒水为主。一般情况下,料场土料含水量约大于施工面填筑含水量的2%~3%为宜,具体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6.7填料运输6.7.1运输设备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运输路线,尽量提高机械利用率。2.填料应采用自卸汽车运输,因施工需要而改用其它方式运输时,承包人应经过论证,并提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3.运输土料使用的车辆应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填筑区。6.7.2运输措施1.土料运输应与料场装料和填筑面卸料、铺料等工序持续和连贯进行,以免周转过多而导致含水量的过大变化。2.监理人认为不合格的土料,一律不得用于本合同工程。3.夜间施工应设置良好的照明设施,避免出现施工安全事故。6.8土方填筑6.8.1说明1.本节所述的土方填筑适用于各部位的土方填筑(含导流河封堵回填)。2.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填筑尺寸应是已考虑了沉陷影响后的外形尺寸和高程。6.8.2土方填筑前的准备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本技术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土方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2.填筑基面清理边界应超出设计边线30~50cm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基面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清基范围内的坟墓、房基、水井、泉眼,各类洞穴及坑、槽、沟、河等均应清淤(杂)后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清基后应进行倒毛、平整、碾压。在填筑基面开挖线以下的所有勘探坑槽和平洞,均要求回填密实,勘探钻孔亦应予以封堵。3.清基过程应及时、详细记录,经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土方填筑。承包人应在开工前按顺序编号登记,对清理部位的位置、(桩号)平面、断面及地貌提供详实的测量及摄像资料,监理应对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予以现场核实签证。深层清理完毕,承包人应对清理情况和结果提供详实的测量及摄像资料,监理应组织对承包人提供的资料予以现场核实签证。4.当清基范围内冻结后有冰夹层和冻胀现象时,未经处理,不得在其上施工。5.沿引河堤防工程,必须清除新老堤结合部位的杂草、树根等各种杂物和疏松土层,再分层填筑。现状堤防树根清除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清基后,不得有直径大于3cm的树根。(2)清基后1m²范围内直径小于3cm的树根不得多于3根。6.所有填筑基面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碴等均应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地弃置,更不得与筑堤土料混杂。7.经深层清理的隐蔽工程部位,清理后复土,应视作土方填筑,其工程质量要求、检验程序与土方填筑一致。填土应分层分批,铺土厚度控制0.2~0.3m,应按本章第7.4节批准的现场碾压试验成果碾压,经压实后的压实度最小实测值不得低于设计要求。8.填筑基面应选用合适的机具进行碾压,碾压应按试验确定。压实后的土体取样试验次数每200m³、厚30cm取样一次,或由监理人根据工程实际确定取样次数。9.土方填筑部位的全部基础处理工作,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完毕。经监理人按本合同条款以及本技术条款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上部土方填筑。基面验收后应及时填筑,若因故延搁,不能及时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须重新清理。10.填筑基面处理应按《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堤防工程施工规范》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6.8.3站身及翼墙后回填土填筑1.铺填作业应从最低处开始,按水平层次进行,不得顺坡铺填。2.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3.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4.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夯径。5.每一填土层按规定的施工压实参数或类似条件的碾压经验施工完毕后,应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铺填新土。经验收合格的填筑层因故未继续施工,复工前应进行刨面、洒水处理,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才能铺筑新土,以使层间结合紧密。6.压实土体不应出现干松土、弹簧土、剪切破坏、光面等不良现象。监理人检查认为不合格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处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铺新土。7在原土堤的斜坡结合面上填筑时,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铺土、边压实。6.8.4引河填筑1.铺填作业应从最低处开始,按水平层次进行,不得顺坡铺填。2.引河填筑料包括老泵站拆除废渣、工程开挖淤泥土等,不能采用表层清表土填筑,土料中含有的腐植土等杂质应予清除。3.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4.引河填筑应密实,不能出现漏填,填筑土表层应整平。6.8.5雨季填筑和维护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应掌握雨情预报,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圩堤应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当降小雨时,应停止粘性土填筑。2.粘性土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3.承包人应承担整个合同有效期内的工程维护,处理出现的雨淋沟和裂缝。6.8.6负温时填筑1.土方填筑不宜在负温下施工,经监理人批准后可在不低于-5℃时施工,但应具备相应的保温措施。2.负温下施工时应取正温土料;装土、铺土、碾压、取样等工序都应采取快速连续作业;土料压实时的气温必须在-1℃以上,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冻结现象,应停止施工。填土中不得夹有冰雪和冻土块。3.负温下施工时,粘性土含水量不得大于塑限的90%;铺土厚度应比常规要求减薄5cm,或采用重型机械碾压。6.9围堰填筑及导流河封堵围堰填筑及导流河封堵主要分为两部分,围堰断面水下部分外侧及导流河水下部分靠节制闸一端采用水中倒土,内侧及水上部分为干法筑填;一期围堰的上游边坡采用袋装土及抛石保护。围堰填筑及导流河封堵要求:1.填筑顺序:围堰:放样确定围堰轴线和底宽、清淤清杂、水中倒土、基坑排水、水上填筑、边坡防护、修筑路面。导流河:防冲设施拆除、清淤清杂、水中倒土、基坑排水、水上填筑。2.首先在围堰外侧及导流河靠节制闸一端分别填筑出一个高出施工期水面0.5m~1.0m,顶宽8m,两侧边坡1:5的棱体,水中倒土可一侧进占或两侧进占。4.水上填筑施工方法和要求参见第6.8.3条款。5.防护措施施工及技术要求见第6.13条款。6.10反滤层及垫层填筑6.10.1反滤料(垫层料)1.反滤料(垫层料)可由天然砂砾料中筛选而得或可从市场采购。加工后的成品料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滤料的级配应与被保护土体的颗粒级配相适应。2.经加工的各种反滤料(垫层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超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3%,逊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加工好的反滤料中小于0.1mm的颗粒含量应小于5%。3.加工好的反滤料(垫层料)应分类堆放,不得混杂,并应防止分离。否则,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舍弃或进行处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费用。6.10.2填筑反滤层应在地基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反滤层的位置、尺寸、材料级配、含泥量等应符合规定;2.铺筑时,应使滤料处于湿润状态,以免颗粒分离,并防止杂物或不同规格的料物混入;3.相邻层面必须拍打平整,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每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5%;4.分段铺筑时,应将接头处各层铺成阶梯状,防止层间错位、间断、混杂。6.10.3铺筑土工布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设应平整、松紧度均匀,端部锚着应牢固;2.连接可采用搭接、缝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20cm,缝接长度不小于5cm;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3.存放和铺设,不宜长时间暴晒;4.对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坏的土工布,应及时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涵洞洞首修复,涵洞洞首修复土工布前应将破坏部位下不符合要求的料物清除干净,补充合格料物,并予整平。6.10.4反滤层(包括垫层)填筑1.填筑反滤层应在地基检验合格后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反滤层的位置、尺寸、材料级配、含泥量等应符合规定;(2)铺筑时,应使滤料处于湿润状态,以免颗粒分离,并防止杂物或不同规格的料物混入;(3)相邻层面必须拍打平整,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每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5%;(4)分段铺筑时,应将接头处各层铺成阶梯状,防止层间错位、间断、混杂。(5)对于洞身下反滤层,铺筑时应采用碾压机械按三层不同粒径材料分层压实。压实遍数根据现场压实情况由监理人确定。(6)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2.反滤层与混凝土或浆砌石的交界面应加以隔离(宜采用牛皮纸),防止砂浆流入。放水前,排水孔应清理,并灌水检查,孔道畅通后,用小石子填满。6.10.5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工布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土工布的施工质量进行以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覆盖前的外观检查:在土工布被覆盖前,应按SL/T225—98第5.6.9条1、2项的规定目测有无漏接,接缝是否无烫损、无褶皱,铺设是否平整;(2)拼接缝强度的测试检验按SL/T225—98第5.6.9条3项的规定,每1000m2取一试样,作拉伸强度试验,要求接缝处强度不低于母材的80%,且试件断裂不得在接缝处,否则接缝不合格。6.11弃土堆放本款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弃土堆放项目。6.11.1施工前的准备1.施工放样弃土堆放前承包人放样,并报请监理人检查、验收、复核,经监理人书面批准同意才可进行堆土。2.堆土区表土开挖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和本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弃土区表层有机土壤开挖,并在一侧临时堆施,做好排水工作,防止水土流失。(1)堆土区堆土前,应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堆土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条件制订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表层有机土开挖后及时、详细记录,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弃土堆放。(2)所有堆土区开挖的表层有机土运到指定的场地堆放,不得随地弃置,更不得与筑堤土料混杂。3.施工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本章有关弃土施工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4.堆土区堆土应按设计要求将弃土堆放至规定部位,填土高度要达到设计要求。堆土区要进行整平,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应将表层有机土壤覆盖其上,整平后应及时报请监理人验收。5.质量要求(1)堆土区没有碾压要求,堆土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现场质量控制,由监理人根据施工图纸所示的要求,检查堆土区整平度,要求整平高差控制在0.30m。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3)应有关条款规定进行水土保持。6.12土工合成材料施工6.12.1材料1.用于堤防反滤和排水设施的土工合成材料包括土工织物、土工膜和土工复合材料。2.土工合成材料的性能应符合SL/T225-1998第3.2节的有规定。6.12.2运输及储存1.土工合成材料的运输及储存应遵守SL/T225-1998第3.3节的规定。2.若采用折叠装箱运输土工合成材料,不得使用代钉子的木箱;若采用卷材运输,应注意防止在装卸过程中造成卷材表面的损害。3.土工合成材料运抵工地后应妥为保存,应将其储存在不受损坏和方便取用的地方,尽量减少装卸次数。6.12.3拼接1.土工合成材料的拼接方式及搭接长度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并符合SL/T225-1998第5.6.2条至第5.6.5条的有关规定。2.在施工过程中,若气温低于0℃,必须对黏结剂和黏结面进行加热处理。黏结强度必须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3.采用现场黏结方式拼接土工合成材料应保证有足够的搭接长度,作到黏结剂涂抹均匀,无漏粘;采用热熔焊接方式进行材料拼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焊接宽度。应尽量选用宽幅的土工合成材料,若所选的幅宽较窄,应在现场工作棚内拼接成宽幅,以减少现场接缝和黏(搭)结工作量。6.12.4土工合成材料铺设1.一般要求(1)采用土工膜或复合土工膜作防渗体时,应规划好跨越土工膜的施工行驶道路,当车辆、设备等跨越土工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防止机械搬运损伤已铺设完成的土工合成材料。(2)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铺设方法应根据坝高和材料的受力方向、施工过程中的渡汛要求以及尽量减少接缝的数量等因素确定。(3)为防止大风吹损,在铺设期间应采用砂袋或软性重物将土工合成材料压住。当天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在当天拼接完成。(4)对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坏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及时进行涵洞洞首修复,在涵洞洞首修复土工合成材料前,应将破坏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料物清除干净,补充填入合格料物后进行平整。对受损的土工合成材料,应外铺一层合格的土工合成材料,其各边长度应大于破损部位1m以上,并将两者进行拼接处理。2.土工合成材料铺设(1)土工合成材料铺设前,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支持层施工,支持层应碾压密实,坡面平整。(2)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基础锚固槽和坡面防滑槽,断面尺寸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3)对基础锚固槽、坡面防滑槽和坡面进行清理和验收后,由上向下滚铺卷材。(4)铺设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皮鞋及带钉的鞋。不准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卸放护坡块体,不准用带尖头的撬动工具,不准进行可能引起土工合成材料损坏的施工作业。(5)土工合成材料与基础及支持层之间应压平贴紧,避免架空。对易产生架空现象的坝面马道部位可设置水平槽。3.土工膜与周边连接施工(1)土工膜应通过锚固槽与河床紧密连接,顶部应锚固于压顶混凝土中,以形成整体防渗。其锚固长度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土工膜与周边的连接形式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6.13石料抛投石料抛投主要包括抛石防冲槽、上下游引河抛石护坡等。抛石防冲槽所用石料不宜采用长条石,且每块重不小于25kg(结合本技术条款“砌体工程”中抛石工程要求)。6.14质量检查和验收6.14.1基坑回填土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土方填筑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填筑前地形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2)填筑前按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3)填料开挖区各种土方填筑料的物理力学性质的抽样检验;(4)现场生产性试验选定的施工碾压参数及其各项试验成果的检查和验收。2.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以下各项土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检验:(1)在土料场,对土料的含水量和黏土含量进行检查。(2)对填筑区每层铺土厚度(20~30cm)、压实碾重、压实遍数等施工工艺进行检查;每层土填筑完成,土料的压实指标按规定压实度控制,其检测要求按《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50123—1999)进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土的填筑。(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6.14.2引河填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引河填筑应检查是否出现漏填而造成下部脱空或出现空洞等;填筑完成后,对表层高程及平整度进行检查和验收。6.14.3路基铺筑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根据交通行业相关条款会同监理人对路基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6.14.4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承包人采购的土工合成材料应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专业厂生产,其产品必须遵守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并符合本章有关规定。运到工地的每批土工合成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性能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书。2.材料到场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有关规定,对进货的每批土工合成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和材料性能的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结果应提交监理人。3.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回填覆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要求,对土工合成材料防渗体施工质量进行以下项目的检验和验收:(1)每层土工合成材料被覆盖前,应按SL/T225-1998第5.6.9条第1、2项的规定,采用目测或用真空法、充气法检查有无漏接,接缝烫损和折皱等缺陷。(2)按SL/T225-1998第5.6.9条第3项的规定,进行拉伸强度试验,要求接缝处强度不低于母材的80%,且试件断裂不得在接缝处,防止接缝不合格。6.14.5完工验收土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相关规定提交完工验收资料。6.15计量和支付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按有效压实方体积并经监理、业主代表审定的数量进行计量支付。2.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总价支付包括填筑所需的料场清理、填料开采、加工、运输、堆存、试验、填筑、碾压、土料填筑过程中的含水量调整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3.总价支付包括承包人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工程区复测的费用和对土料场进行复核、复勘、土方平衡的费用以及现场生产性试验所需的费用。4.施工期雨水、渗水排除,排水龙沟、施工场内道路、临时马道,边坡、河底、堆土区整平等各杂项工程经费均已包含在正项土方单价中。5.在施工前或在填筑过程中,监理人对施工图纸作出的修改,其相应的工程量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办理。6.土工合成材料工程量应以铺设后实际测量的挡水面面积,以每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其接缝搭接的面积和折皱面积不再另行计算。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或经监理人批准变更后的该项目单价支付。土工合成材料拼接所用的粘结剂、焊接剂和缝合细线等材料的提供及抽样检验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在土工合成材料的每平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反滤料按施工图纸所示的轮廓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因滤层施工需要所进行的基础面清理、土方开挖和施工排水,均应包括在反滤料工程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8.本合同路基路面铺筑工程应按施工图纸所示各种填筑体的尺寸或经监理人批准的实测工程量,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路基路面铺筑各种填料的每平方米单价中,已包括填筑所需的基面清理、填料加工、运输、堆存、试验、填筑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9.拦河围堰及导流河按照第4章4.9条款进行计量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7章砌体工程7.1一般规定7.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类砌体工程建筑物工程,其工程项目包括浆砌石挡土墙、浆砌石护坡、护底、预制砼生态护坡等工程。7.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施工图纸和有关规定以及监理人的指示,负责砌体工程基础的场地清理、排水、砌体材料的加工制备、砌体工程的施工砌筑与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全部砌体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以及各种砌体胶结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和保管等工作。3.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砌体建筑物各种石材、胶结材料试验及其配合比的试验和选择,以及砌筑工艺的选择。承包人应将材料、配合比试验和砌筑工艺选择的成果报送监理人审批。4.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指示,负责施工生态混凝土护坡(自然植物混凝土),并按本技术条款有关规定进行材料的检查和验收。5.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加筋材料和生态混凝土护坡(自然植物混凝土)进行试验,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才能使用。7.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开工前14天,提交一份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施工布置图及其说明;(2)砌体工程施工工艺和方法;(3)主要施工设备的配置;(4)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等。2.砌体石料的材料试验报告承包人应在砌体工程开工前21天,将工程采用的各种石料的材料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3.混凝土生态(自然植物混凝土)护坡材料试验报告(1)承包人应在混凝土生态护坡工程开工前21天,将自然植物混凝土生产合格证、强度指标及施工说明等相关检验或实验资料,报送监理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2)承包人应在混凝土生态护坡工程开工前21天,将每批次块体抗压强度报告,报送监理人批准。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4.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砌体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提交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包括:(1)砌体材料和砌筑胶结材料的取样试验报告;(2)工厂化生产砌体块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3)砌体工程基础的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4)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5.完工验收资料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应为监理人进行砌体工程的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砌体工程竣工图;(2)砌体材料试验报告、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3)砌体工程基础(或基槽)的验收资料;(4)砌体工程的砌筑质量报告;(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它完工资料。7.1.4须遵守的标准和规程规范(不限于)1.《浆砌石坝施工技术规定》SD120-1984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4.《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047.《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T137-20018.《烧结普通砖》GB5101-20039.《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10.《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SL251-20001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本章砌体工程的专项技术涉及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7.2砌石工程7.2.1材料1.砌石(1)砌石体的石料应来自经监理人批准的料场。砌石材质应坚实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砌石体石料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应小于15cm。规格小于要求的石料(又称片石),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重量的10%。对于护坡浆砌石,石料外露面应修琢加工,砌面高差应小于5mm。砌石应经过试验,石料容重大于25kN/m3。(3)一般石料的材料应符合GB50203-2002第7.1.1条和第7.1.2条的规定。(4)块石采用的石料应符合SL25——2006第3.1.1条规定。2.砂、砾石(1)砂和砾石的质量应符合SDl20—84表2.1.2和表2.1.3的规定。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采用的砂料,要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2)混凝土灌砌块石所用的石子粒径不宜大于20mm。3.水泥和水(1)砌筑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相关规定,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存,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2)应按本章相关规定的用水质量标准,拌制砂浆和小骨料混凝土。对拌和及养护的水质有怀疑时,应进行砂浆强度验证,如果该水制成砂浆的抗压强度低于标准水制成的砂浆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90%以下时,则此水不能使用。4.胶凝材料(用于砌筑工程的水泥砂浆和细骨料混凝土)(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胶凝材料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承包人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人批准。(2)拌制胶凝材料,应严格按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砾石为±3%;水、外加剂为±1%。(3)胶凝材料拌和过程中应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骨料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4)胶凝材料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于2~3min,一般不应采用人工拌和。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至少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方可使用。(5)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或参照表7—l选定。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表7—1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时间砌筑时气温(℃)允许间歇时间(mim)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及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20~309012010~201351805~10195—(6)用于砌筑筑石砌体工程的细骨料混凝土,细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配合比成果应提交监理人。7.2.2浆砌石砌筑1.一般要求(1)砌筑石料应先刷洗干净,并保持湿润。(2)砌石体应采用铺浆法砌筑,砂浆稠度应为30~50mm,当气温变化时,应适当调整。(3)采用浆砌法砌筑的砌石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的面,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并应砌成斜槎。(4)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GB50203—2002表6.1.6中的规定。2.养护浆砌石砌体在砌筑后12~18h之间应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养护时间一般为14天。7.2.3水泥砂浆勾缝防渗1.砌体勾缝采用平缝,不得凸出;采用水泥砂浆勾缝作为防渗体时,防渗用的勾缝砂浆应采用细砂和较小的水灰比,灰砂比控制在1:1至1:2之间。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标号。2.防渗用砂浆应采用42.5级以上的普通硅酸盐水泥。3.清缝应在料石砌筑24h后进行,缝宽不小于砌缝宽度,缝深不小于缝宽的两倍,勾缝前必须将缝槽冲洗干净,不得残留灰渣和积水,并保持缝面湿润。4.勾缝砂浆必须单独拌制,严禁与砌体砂浆混用。5.当勾缝完成和砂浆初凝后,砌体表面应刷洗干净,至少用浸湿物覆盖保持21天,在养护期间应经常洒水,使砌体保持湿润,避免碰撞和振动。7.3预制砼块生态护坡7.3.1材料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预制砼生态护坡采用预制砼六角空心块(空腔撒草籽),预制砼六角空心块出厂时应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有现场验收报告,包括预制块尺寸、颜色、单块重量等。7.3.2预制混凝土块生态护坡1.按照设计边坡坡度要求,进行边坡地基处理,清除杂草、树根、突出物,用适当的土料填充空洞并振实,使边坡表面平整、密实,并符合设计边坡要求;2.从下边沿开始铺设预制砼六角空心块,纵、横、斜向均对齐;3.每单元铺筑完成后,砌筑格埂,用混凝土将剩余部分的格埂连同嵌入格埂的预制砼六角空心块一起砌筑,使格埂符合设计要求的尺寸;4.用干砂、碎石或土填充预制块接缝;5.按施工图的要求或监理人的指示在预制砼六角空心块空心部位铺填天然土料种植花草。7.4抛石工程7.4.1上下游裹头抛石按施工图抛石轮廓范围进行施工,抛石厚度、平整度应满足图纸、规范及监理人要求。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支付。7.4.2防冲槽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施工,面层按干砌石要求砌筑,轮廓尺寸应满足图纸要求,按工程量清单单价进行支付。7.5质量检查和验收7.5.1砌石工程质量检查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款所列项目的质量检查,检查记录应报送监理人。1.原材料的质量检查(1)砌石工程所用的块石、预制砼六角空心块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本章相关规定进行物理力学性质和外形尺寸的检查。(2)用于砌石的水泥、水、外加剂以及砂等原材料应按监理人指示及本章相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2.胶凝材料(包括水泥砂浆和细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检查(1)应按监理人指示定期检查砂浆材料和细骨料混凝土的配合比。(2)水泥砂浆的均匀性检查:定期在拌和机口出料时间的始末各取一个试样,测定其湿容重,其前后差值每立方米不得大于35kg。(3)水泥砂浆的抗压强度检查:同一标号砂浆试件的数量,28天龄期的每200m3砌体取成型试件一组3个。(4)小骨料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检查:同一标号的小骨料混凝土试件的数量,28天龄期的每200m3砌体取成型试件一组3个。3.浆砌块石质量检查(1)外观检查:砌体表面的平整度、石块嵌挤的紧密度、缝隙砂浆的饱满度、沉降缝贯通情况等的外观质量检查。(2)砌体的质量检验方法应按《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第8.5节的规定执行。砌石体尺寸和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7-2中的规定。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表7-2砌体尺寸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墩、墙保坡、护底浆砌块石浆砌料石(预制块)浆砌块石干砌块石轴线位置±15±10 墙面垂直度(全高)±0.5%H±0.5%H 墙身坡度±20±10 不陡于设计规定不陡于设计规定 断面尺寸或厚度+30,-20+20(±15)砌体厚度的±15%且在±30之间砌体厚度的±15%且在±30之间顶面高程±15±15 护坡高程 +30,-50+30,-504.预制混凝土块生态护坡的质量检查混凝土预制块生态护坡的质量检测应按照表7-3所列项目和标准进行。表7-3砼预制块生态护坡质量检测标准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检测频率检测工具和方法1护坡顶底高程±10每块上、下测2处用水准仪2表面平整度10每块测3处用2m靠尺和塞规量3边坡设计坡比1:(n±0.02)每块测3处用坡度尺4土工布铺设表面平整度5每块3处用2m靠尺和塞规量搭接宽度≥30cm每块3处用钢尺量5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7.5.2砌体工程验收1.砌体工程砌筑前进行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和基础面开挖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2.在砌体工程砌筑过程中,按规定对砌体工程的各项材料和砌体砌筑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3.完工验收。每项砌体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资料。7.6计量和支付1.砌石体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支付。施工过程中的超砌量、施工附加量、砌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2.预制砼生态护坡以施工图纸所示的建筑物轮廓线砌体建筑物尺寸量测计算的工程量以平方米(m2)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支付。施工过程中的超砌量、施工附加量、砌筑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3.《工程量清单》所列生态护坡每平方米单价中已包含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试验、质量的检查和验收、预制混凝土块的铺装、预制混凝土块缝隙部位摊铺碎石和土料、种植花草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4.工程砌体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砂石骨料、外加剂等胶凝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材料的加工、砌筑、试验、养护、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砌筑体每立方米单价中。5.因施工需要所进行砌体基础面的清理、土方开挖和施工排水,均应包括在砌筑体工程项目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6.砌体中拉结筋及其它钢筋,应按施工图纸钢筋下料表所列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进行计量,并按钢筋、钢构件加工及安装工程的计量计价规则,分别摊入砌筑体的有效工程单价中。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8章混凝土工程8.1一般规定8.1.1应用范围1.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泵站、交通桥、上、下游护坦、消力池、上、下游翼墙、路堤墙、上、下游护底护坡、下游清污机桥、厂房及控制楼、管理房屋、道路、排水沟等永久工程建筑物与临时建筑物围堰预制板桩的常态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钢筋纤维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等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和道路沥青混合料面层的铺筑。2.本章第8.2节的规定适用于采用自动化和机械化混凝土生产设备系统(包括砂石料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生产工程建筑物施工所需的各种类型混凝土。3.本章第8.3节的规定适用于各种类型模板,包括钢筋混凝土模板、钢模板、镜面竹胶板、悬臂模板和特种模板等模板的设计、制作、运输和安装等。4.本章第8.7~8.9节的规定适用于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表面处治、改性沥青混合料面层的铺筑,包括所需的全部设备、劳力和材料,以及施工、养护、试验等全部作业。8.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工程各种类型混凝土的要求,负责水泥砂、石骨料的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以及为浇筑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验收。2.承包人应负责提供骨料系统的试验检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辅助设施。3.承包人应负责修建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拌和站及其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管理、维护和拆除,并使其生产能力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4.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类型模板的材料供应,以及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和维护。5.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止水和施工缝、膨胀缝、收缩缝、控制缝等所需的材料及其制作、安装和施工。6.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的质量要求,负责各种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和试验,以及混凝土的拌和、运输、浇筑、温度控制、养护、维修及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等的全部混凝土施工作业。7.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混凝土温度控制所需的材料和有关设施设备的采购、供应、制作和安装,并进行混凝土冷却。8.承包人应负责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预制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制作、运输、吊运、安装及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等的全部施工作业。9.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混凝土接缝灌浆的材料和设备以及浆液配合比的试验并完成接缝灌浆工作。10.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混凝土表面保护所需的材料和有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制作、安装。11.承包人应负责采购沥青混合料并提供保证沥青混凝土质量的相关资料,并提供生产能力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12.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沥青混合料面层铺筑、压实所需的材料和有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制作、安装。13.承包人应按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和验证三阶段进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并负责沥青混合料的拌和、运输、铺筑、压实及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等全部施工作业。14.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各类施工废弃物必须弃置于合同规定或监理人指定的地点,避免污染环境。8.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混凝土浇筑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开工前28天,提交一份混凝土浇筑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1)混凝土浇筑所需的砂石料场(仓)、拌和站、混凝土运输和浇筑设备、温度控制设施,以及混凝土试验等的布置、设备配置计划及其施工安装措施;2)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与室内混凝土试验计划;3)混凝土生产、运输、浇筑等的施工工艺和方法(包括混凝土分层分块浇筑程序图和施工进度计划等。混凝土浇筑程序图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详细编制各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和二期混凝土浇筑以及钢筋绑焊、预埋件安装等的施工方法和程序);4)现场试验和生产性试验的措施计划(包括现场试验室的规模、实验设备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5)混凝土浇筑温度控制的专项技术措施;6)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其质量检查和检验方法等。(2)道路沥青混合料面层铺筑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开工28天前,提交一份道路沥青混合料铺筑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1)拟用的沥青混合料级配、沥青结合料用量及沥青混合料稳定度、流值、空隙率、动稳定度、残留稳定度等各项技术指标的书面详细说明;2)沥青混合料拌和站(或采购),运输、铺筑和压实设备,以及混合料试验等的布置、设备配置计划及其施工安装措施;3)沥青混合料生产(或采购)、运输、铺筑和压实等的施工工艺和方法;4)现场试验和生产性试验的措施计划;5)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其质量检查和检验方法等。2.质量检查报表(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供混凝土拌和与浇筑质量的施工记录报表,包括混凝土原材料的品质检查报表、强度等级和配合比试验成果、各混凝土结构块体的浇筑分块程序和方法、浇筑时间记录、浇筑时的气温、混凝土出机口和浇筑点的浇筑温度、质量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混凝土冷却、保温、养护和表面保护等的作业记录、模板作业记录和各部件拆模日期以及钢筋作业记录和各构件及块体实际钢筋用量等。(2)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供沥青混合料拌和、铺筑和压实质量的施工记录报表,包括原材料的品质检查报表、配合比试验成果、各种材料用量、各种材料和沥青混合料的加热温度和出厂温度以及拌和、铺筑、压实质量检查记录等。3.完工验收资料(1)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各混凝土工程(包括:模板、钢筋、普通混凝土、纤维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等)建筑物的竣工图;2)各种混凝土试验成果分析表或统计表;3)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成型复测成果;4)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5)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永久观测设施的竣工资料及建筑物观测成果;6)各种混凝土建筑物的缺陷修补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7)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2)道路沥青混合料面层铺筑完工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道路的竣工图;2)各种试验成果分析表或统计表;3)道路成型复测成果;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4)各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报告;5)缺陷修补报告;6)监理人指示提交的其他完工资料。8.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1992;3.《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5144—2001;5.《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6.《水电水利工程模板施工规范》DL/T5110-2000;7.《水工建筑物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SL32-1992;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9.《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SL352-2006;10.《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11.《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12.《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1990;13.《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15.《低热微膨胀水泥》GB2938—1997;16.《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2008;17.《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18.《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19.《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52—2000;2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21.《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J059—95;22.《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6—98。本章混凝土工程的专项技术涉及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8.2混凝土生产8.2.1混凝土材料1.水泥(1)品种选择:承包人应按各建筑物部位的施工图纸要求,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的规定,选用配置混凝土所需的水泥品种。承包人必须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市场调研情况编制水泥采购计划,包括供货厂家、品质、产量、信誉、月需求量等内容,报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2)品质复查:运至工地的每批水泥,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对其品质进行复检,复检报告应报送监理人。每批水泥发货时应随货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品质试验报告,监理人有权对水泥品质进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3)运输:水泥应标明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和出厂批号,采用专用车辆装运,不得混装运输。承包人应在装运水泥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4)贮存:到货水泥应按不同的品种、标号、出厂批号,分别贮存在设有明显标志的贮罐或仓库中,水泥仓库应有排水、通风设施、保持仓内干燥。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快硬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5)水泥温度:进入拌和机的水泥最高温度不得超过60℃,除非在拌和时采取了保证混凝土出机口温度的措施,并经监理人批准,才可不受此限制。2.骨料(1)料源:混凝土骨料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源进行成品料的加工生产,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2)成品骨料的堆存和运输:1)堆存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成品骨料的露天堆料场设置遮阳防雨棚。2)各级骨料之间应设置隔墙,严禁混料,避免泥土和杂物混入骨料中。3)尽量减少骨料转运次数,粒径大于40mm骨料,自由落差大于3m时,应设置缓降设施。4)贮料仓应有足够的容积。5)细骨料仓的数量和容积应满足细骨料的脱水要求。(3)骨料品质要求:1)细骨料(人工砂、天然砂)的品质要求①细骨料(人工砂、天然砂)的品质应满足施工图纸的要求。②细骨料(人工砂、天然砂)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山砂、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论证。细骨料的细度模数:天然砂2.2—3.0;人工砂2.4—2.8。③天然砂料按粒径分为两级,人工砂可不分级;④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⑤细骨料的其它品质要求应符合DL/T5144—2001表5.2.7中的规定。2)粗骨料(碎石、卵石)的品质要求①粗骨料(碎石、卵石)的品质要求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执行。②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2/3及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l/4,素混凝土板厚的l/2,对少筋或无筋结构,应选用较大的粗骨料粒径。③施工中,宜将粗骨料按粒径分成以下几种粒径组合:当最大粒径为40mm时:分成D20和D40二级;当最大粒径为80mm时:分成D20、D40和D80三级;当最大粒径为150(120)mm时:分成D20、D40、D80和D150(D120)四级。④应控制各级骨料的超、逊径含量。以圆孔筛检验,其控制标准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当以超、逊径筛检验时,其控制标准超径为零,逊径小于2%。⑤采用连续级配或间断级配,应由试验确定并经监理人同意,如采用间断级配,应注意混凝土运输中骨料的分离问题;20、D40、D80、D150(D120)分别用中径筛(10mm、30mm、60mm或115mm)方孔筛检验的筛余量应在40%~70%的范围内。⑦含有活性骨料、黄锈和钙质结核等的粗骨料,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后,才能使用。⑧粗骨料表面应洁净,如裹粉、裹泥或被污染等应清除。⑨碎石和卵石的压碎指标值应符合DL/T5144—2001表5.2.8-1中的规定。⑩粗骨料的其它品质要求应符合DL/T5144—2001表5.2.8-2中的规定。3)粗、细骨料开采(或采购)过程中,应定期按规定的开采(或采购)数量进行活性骨料检验和专项评定,检验和专项评定资料应提交监理人。3.水(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均可用于拌和与养护混凝土,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使用。(2)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能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3)混凝土拌和与养护的用水标准应符合DL/T5144-2001第5.5.2条的规定。4.掺合料(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与监理人的指示,采购用于拌和混凝土的掺合料。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浇筑前21天,将采购掺合料的供应厂家、材料样品、质量证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报送监理人。(2)掺合料的品种和掺量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和技术条款的要求,掺合料的品质鉴定和品种选择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3)掺合料应贮存在专用仓库或贮罐内,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注意防潮,不得混入杂物,并应有防尘措施。(4)水工混凝土中掺粉煤灰的技术要求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执行,其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有关标准:1)《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l596—91;2)《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1990;3)《水工混凝土掺用粉煤灰技术规范》DL/T5055—2007。5.外加剂(1)规定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计有: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缓凝剂、高温缓凝剂、引气剂、泵送剂等。当有特殊需要时,可掺用其它性质的外加剂,但应通过试验,并经监理人批准。(2)用于混凝土中的外加剂,其质量应符合DL/T5100—1999的有关规定。(3)同一工程建筑物的混凝土外加剂应尽量在同一厂家采购,以保证外加剂之间的相溶性。(4)不同品种的外加剂应分别装运和贮存,以避免交叉污染。外加剂贮存时间过长,对其品质有怀疑时,必须重新进行试验认定。(5)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建筑物对混凝土的品质要求,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试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6.纤维(1)要求用于钢筋混凝土中的纤维为聚丙烯晴材料,纤维长度12~19mm,纤维直径小于20µm,每方混凝土掺量0.9kg。(2)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测证明材料。8.2.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1.说明各种不同类型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抗冻性、抗渗性、抗裂性、和易性以及其它不同类型结构的性能要求。2.配合比试验(1)承包人应根据各种不同结构类型及其性能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优选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配合比试验报告。(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验方法应按SL352-2006的规定执行。选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须报送监理人审批。(3)混凝土强度等级和保证率应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规定。(4)混凝土胶凝材料的最低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大体积水工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应不低于140㎏/m3。(5)混凝土水胶比应根据设计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通过试验确定,其最大允许值应符合表10—1的规定。表8—1水胶比最大允许值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混凝土部位水胶比水上受雨、雪作用露天部位,桥梁结构、屋面、顶盖、楼层结构等0.55底板、护坦、铺盖等0.55流道、隔水墙、胸墙、墩墙等水位变化区0.50(6)粗骨料级配及砂率的选择应根据工程建筑物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确定,其施工和易性及最小单位用水量应通过试验,并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7)混凝土的坍落度应在确保混凝土质量的前提下,由承包人通过试验确定。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可按表8—2选定。表8—2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使用振捣器)建筑物的性质标准圆坍落度(cm)水工素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1~4配筋率不超过1%的钢筋混凝土3~6配筋率超过1%的钢筋混凝土5~93.施工配合比调整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可根据工地实验室的试验配合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选定的施工配合比进行适当调整,但需经监理人批准。4.对于泵送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JGJ/T10—95第3.2节的规定,施工时承包人必须严格控制水灰比,选择合理的施工分缝、施工时间、养护方式,避免砼干缩、水化热过大引起砼表面裂缝。5.总含碱量的控制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按DL/T5144-2001附录B的规定控制混凝土中的总含碱量,以保证混凝土的耐久性。8.2.3混凝土拌制1.混凝土拌制设备(1)拌和厂应选用高效、可靠的固定式拌和设备,并采用自动或半自动控制的计量设备配料,拌和厂设备生产率必须满足本工程高峰浇筑强度的要求。(2)拌和厂选用的所有称量、指示、记录及控制设备都应有防尘措施,设备称量应满足规定的精度要求。承包人应及时校正称量设备的精度。(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要改变混凝土生产程序或设备,必须将改变后的设备生产能力、技术说明书,以及改变后的混凝土生产流程等提交监理人审批。(4)承包人应设置排水沉淀池,分离或同时采取其它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并应防止污水或含有悬浮质的水流污染施工现场和排入河流。2.混凝土拌制(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现场试验室提供的、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和拌制混凝土。拌和厂必须按批准后的配料单进行生产,严禁擅自更改配料单。(2)每个台班开始拌和前,应检查拌和机叶片磨损情况,其凝固在拌和机内的材料应予以清除。(3)拌和设备投入生产前应进行各级混凝土最佳投料顺序与拌和时间的试验,混凝土最少拌和时间不得少于DL/T5144-2001表7.1.4的规定。其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人。(4)混凝土组成材料的配料量均以重量计,称量的允许偏差,不应超DL/T5144-2001表7.1.3的允许偏差值。(5)在混凝土拌和过程中,应定时检测骨料含水量。监理人认为需要时,有权指示承包人加密检测。(6)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现场掺加混凝土掺合料应采用干掺法,掺料时应拌和均匀;外加剂溶液中的水量,应在拌和用水量中扣除。(7)拌和混凝土出现下列情况时,按不合格混凝土处理:1)错用配料单已无法补救;2)混凝土配料时,其中任一种材料的计量失控或漏记;3)拌和时间过长,或拌和不均匀,或夹带生料;4)出机口的混凝土坍落度超过最大允许值。8.2.4混凝土的取样和检验1.混凝土原材料的取样和检验:(1)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在拌和厂抽样进行水泥的强度、凝结时间以及掺合料主要品质的检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2)当混凝土的拌和及养护用水的水源改变,或对使用水的水质产生怀疑时,应随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配制外加剂溶液的浓度,应每天检测1—2次。(4)骨料品质检验应按DL/T5144-2001第11.2.5条规定进行,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5)每批成品骨料出厂时,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内容包括产地、类别、规格、数量、检验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等,检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6)成品骨料的品质应每月进行1—2次抽样检验,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指示承包人定期进行碱活性检验。(7)在拌和厂每4h抽样检测一次砂子、小石的含水量,雨雪后特殊情况应加密检测。2.混凝土拌和与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测(1)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必须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配料必须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2)混凝土拌和楼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检验校正,在必要时随时抽验,每班称量前,应对称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正。(3)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定期对混凝土拌和物的均匀性、拌和时间进行检查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监理人。(4)混凝土坍落度及混凝土拌和物的水胶比按SL352-2006规程规范的规定取样检测。(5)混凝土拌和温度、气温和原材料温度的检测方法应按SL352-2006规定执行。(6)各级混凝土试件的水灰比和强度检验,以及其透水性、抗冻融、坍落度、密实度、沉陷、掺气、浇筑温度、泌水和砂浆凝固时间等的各项试验和检测均应按SL352-2006的规定执行。8.3模板8.3.1模板材料1.模板和支架材料的种类、等级,应根据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结构特点、质量要求以及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使用要求等确定;模板和支架材料应优先选用钢材、镜面竹胶板、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等模板材料。2.尽量少用或不用木材制作模板,若经监理人批准同意采用木模时,其木材质量应达到Ⅲ等以上的材质标准;腐朽、严重扭曲或脆弱性的木材严禁使用。3.模板材料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指明的现行国家标准和本行业标准。4.钢模板护面厚度应不小于3mm,钢模板的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凹痕,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5.模板的拉杆、锚筋等金属支撑件的材料应符合DL/T5110-2000的规定。6.对有较大面积外露面的(如:工作桥底、翼墙迎水面、墩墙外露面等)模板应优先选用镜面竹胶板等材料,以保证砼外露面的光滑美观。8.3.2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混凝土模板的设计,除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建筑物结构的外形尺寸外,应遵守DL/T5110-2000第6章的有关规定。2.各种混凝土模板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DL/T5110-2000第7章表7.0.1的有关规定。3.异形模板(进、出水流道等)、滑动模板、移置模板和永久性模板等特殊模板的设计、制作和安装,除应遵守DL/T5110-2000第10章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满足监理人批准的模板设计文件规定的允许偏差及其他结构要求。流道模板需要喷塑处理。4.曲面模板的设计和制作,除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混凝土建筑物表面的曲度要求外,不应超过DL/T5110-2000第7.0.1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5.模板之间的接缝必须平整严密,建筑物分层施工时应逐层校正下层偏差,模板下端不应有“错台”。6.模板及支架上严禁堆放超过其设计荷载的材料和设备。7.模板安装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详图测量放样,重要结构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模板安装过程中,应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设施,以防变形和倾覆。8.建筑结构物的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遵守GB50204-2002第4.2.7条的规定;大体积混凝土模板的安装允许偏差应遵守DL/T5110-2000第8.0.9条的规定。8.3.3模板的清洗和涂料1.钢模板在每次使用前应清洗干净;为防锈和拆模方便,钢模面板应涂刷矿物油类的防锈保护涂料,不得采用污染混凝土的油剂,也不得采用影响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质量的涂剂,对已污染的混凝土面,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清除。2.木模板面应采用烤石蜡或其他监理人批准的保护性涂料进行保护。3.泵站进水流道模板面应进行喷塑处理。4.承包人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砼外露面处模板表面的光洁和平整度,确保砼表面的浇筑质量、确保平整光洁。8.3.4模板的拆除和维修1.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如侧模、底模)以及钢筋混凝土与混凝土结构的承载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遵守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和DL/T5110-2000第9.0.1条的规定。2.墩、台、柱部位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3.5Mpa时,方可拆除模板。3.特殊模板的拆除时限应由承包人报经监理人批准。流道、深井筒式的泵房及其他体型复杂的构筑物,其模板及支架的拆除应制定专门方案,拆除时间除满足强度达到100%之外,一般不宜少于21d。4.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拆除的混凝土强度应遵守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和DL/T5110-2000第9.0.3条的规定。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模板的拆除,除应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规定外,其侧面模板应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部模板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后拆除。6.经计算和试验复核后,混凝土结构实际强度已能承受自重及其它荷载时,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提前拆模。未经监理人批准,模板及其支架和支撑均不得任意拆除。7.拆下的模板、支架及其配件应及时清理与维修。暂时不用的模板应分类堆存,妥善保管。8.模板的安装及拆除作业必须使用专项设备,并应严格按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以避免施工期发生事故,防止混凝土及其模板的损坏。8.3.5模板质量检查1.现场安装质量检查(1)模板安装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检查进场模板及其附件的制作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2)模板安装应有足够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水泥浆流失。(3)重复使用的模板应保持原设计要求的强度、刚度、密实性和模板表面的光滑度,检查发现模板有损坏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更换或修补。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4)模板安装完成后,应由承包人负责对模板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检测记录报送监理人。(5)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时检查模板的定线和定位;一旦发现偏差和位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及时提交监理人。2.模板拆除后的检查承包人应验算混凝土建筑物拆模后的混凝土强度,保证拆除支撑或模板后,其承受的压力不会引起混凝土结构受损。验算成果应报送监理人。8.3.6模扳的计量和支付1.本条规定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种混凝土模板的计量和支付。2.混凝土浇筑、预制件使用的模板计量和支付方法:本合同工程所有混凝土模板包括泵站、节制闸、翼墙、路堤墙、护坦、消力池、护底、护坡、道路、管理所房屋、栏杆、踏步、预制件等结构的模板应分摊在每立方米混凝土单价中,不单独计量和支付。单价中包括模板的设计;模板及其支撑材料的提供;模板的制作、安装、维护、拆除以及质量检查和检验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其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3.泵站进水流道模板面喷塑处理,应以平方米为单位按监理人签认的模板表面积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进行支付。4.承包人为确保砼表面的浇筑质量,采取技术措施提高砼外露面处模板表面的光洁和平整度,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每立方米混凝土单价中,不单独计量和支付。8.4普通混凝土(含钢筋混凝土、纤维混凝土)普通混凝土的材料、配合比设计、拌和等要求,应按本章8.2节的规定执行。8.4.1混凝土运输1.混凝土运输设备应能连续、均衡、快速及时地从拌和楼运至浇筑地点;其运输能力应与拌和、浇筑能力以及浇筑仓面的施工振捣措施相适应;应保证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骨料分离、漏浆、严重泌水、过多的温度回升和坍落度损失。2.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及减少转运次数。因停滞过久形成混凝土初凝或失去塑性时,应作废料处理,严禁在运输途中及卸料时加水。3.在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输混凝土时,应设置遮盖或保温设施。4.混凝土浇筑的自由下落高度不应大于1.5m。超出时,应采取缓降措施。5.承包人采用泵送、汽车、搅拌车、倾翻车、皮带运输机、塔机、缆机、或其它吊罐等各种运输工具运输混凝土时,均应遵守DL/T5144--2001第7.2节规范的有关规定。6.混凝土运输方式应报监理人批准,若采用泵送方式,则应遵守下列规定:(1)混凝土应加外加剂,并应符合泵送的要求,进泵的坍落度一般宜在8~14cm之间;坍落度的实际取值应由承包人和监理人根据运输距离、气候干燥程度作出确定。(2)最大骨料粒径应不大于导管管径的1/3,并不应有超径骨料进入混凝土泵。(3)安装导管前,应彻底清除管内污物及水泥砂浆,并用压力水冲洗。安装后要注意检查,防止漏浆。在泵送混凝土之前,应先在导管内通过水泥砂浆。(4)应保持泵送混凝土工作的连续性,如因故中断时,则应经常使混凝土泵转动,以免导管堵塞。在正常温度下,如间歇时间过久(超过45min),应将存留在导管内的混凝土排出,并加以清洗。(5)当泵送混凝土工作告一段落后,应及时用压力水将导管冲洗干净。8.4.2混凝土浇筑1.浇筑前准备(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任何部位混凝土浇筑前8h(隐蔽工程浇筑前12h),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浇筑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地基处理、浇筑面的清理以及模板、钢筋、插筋、冷却水管、灌浆管路、止水、观测仪器和其他预埋件等永久设施的埋设与安装等,是否符合本合同施工图纸要求;为混凝土浇筑所需的运输和装卸设施、浇筑仓面设施和混凝土温控措施等准备工作是否均已就绪。经监理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2)承包人应按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浇筑的工艺设计,其内容包括基础面混凝土浇筑方法、混凝土浇筑分层和铺料顺序、浇筑振捣方法、浇筑间歇时间、浇筑层厚度与施工缝处理等。混凝土浇筑工艺设计报告应提交监理人审批。(3)任何部位浇筑混凝土之前,承包人应将该部位的混凝土浇筑配料单提交监理人审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2.基础面混凝土浇筑(1)在岩基或软基建基面上浇筑混凝土,承包人应按DL/T5144-2001第7.3节的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2)岩石基础面上的杂物、泥土及松动岩石应清除;基础面应冲洗干净,排干积水;如遇有承压水,承包人应专门制定引排措施。(3)易风化的岩石基础面与软弱基础面,在立模、扎筋前应处理好地基的临时保护层;在软基上进行操作时,应避免破坏和扰动原状基础,必要时按施工图纸要求浇筑底板同标号砼封底。(4)当基坑开挖遇⑦号土层时,因该土层具有膨胀性,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暴晒或水泡引起基坑土体扰动。(5)清理后的基础面在混凝土浇筑前应保持清洁和湿润;基础面清理完毕,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立即浇筑混凝土。3.混凝土分层浇筑作业(1)在基岩面或新老混凝土施工缝面浇筑第一层混凝土前,应铺水泥砂浆、小级配混凝土或同强度等级的富砂浆混凝土,以保证混凝土与基岩面或新老混凝土面结合良好。(2)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浇筑程序和分层分块进行施工。在竖井、廊道周边浇筑混凝土时,应使混凝土均匀上升;在斜面上浇筑混凝土时,应从最低处开始,并保持水平浇筑面均匀上升。(3)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措施;若仓内泌水应及时清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4)泵站进、出水流道混凝土、水泵井、桥墩、牛腿及厂房上部结构等部位的混凝土,应按SL234-1999、GB50204-2002和DL/T5144-2001的规定进行施工。4.混凝土振捣(1)混凝土浇筑的振捣应按DL/T5144-2001第7.3.9条的规定执行。(2)混凝土浇筑应先平仓后振捣,振捣时间以混凝土粗骨料不再显著下沉,并开始泛浆为准,应避免欠振或过振。(3)振捣设备的振捣能力与应与混凝土仓面面积浇筑循环时间相适应。(4)采用手持式振捣器振捣时,应遵守DL/T5144-2001第7.3.9条的有关规定。5.浇筑间歇时间(1)混凝土浇筑应保持连续性,浇筑混凝土允许间歇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或按DL/T5144-2001第7.3.11条有关规定执行,若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应按工作缝处理。(2)除经监理人批准外,相邻块浇筑间歇时间不得小于72h。(3)如发生局部初凝而未超过允许面积,可采取在初凝部位铺设水泥砂浆或小级配混凝土的措施,但须经监理人同意后,才能继续浇筑。6.浇筑层厚度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浇筑工艺设计中,根据搅拌、运输和浇筑的设备能力、振捣性能及气温等因素,详细确定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其浇筑层允许最大厚度应按DL/T5144-2001有关规定执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7.浇筑施工缝面处理有防水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水平施工缝面应采取防渗施工措施,可采用在先期浇筑混凝土水平施工分层面上预留凸槽或采取预埋止水铁皮等措施。混凝土浇筑施工缝处理应按DL/T5144-2001第7.3.14条的规定执行。8.4.3混凝土养护1.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混凝土养护,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混凝土表面的养护要求应按DL/T5144-2001第7.5.2条的规定执行。2.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浇筑前确定各种类型混凝土的养护时间,以及特殊部位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以及根据需要确定采用喷雾、洒水或薄膜养护等措施,混凝土养护措施应提交监理人批准。3.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不少于28天,有特殊要求的部位还应适当延长。4.采用薄膜养护时,在混凝土表面涂刷一层养护剂,形成保水薄膜,涂料应不影响混凝土质量;在狭窄地段施工时,使用薄膜养护液应注意防止工人中毒。采用薄膜养护的部位,必须报监理人批准。8.4.4混凝土温度控制1.一般要求(1)本节规定仅适用于具有温度控制要求的现浇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如泵站进、出水流道等)。(2)承包人应根据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拟定的浇筑单元、浇筑间歇时间、混凝土允许最高温度及其他温度控制要求,编制详细的温度控制措施,作为专项技术文件提交监理人审批。(3)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混凝土搅拌机出机口温度,以及运输、浇筑过程中的温度回升,混凝土允许浇筑温度不宜大于28℃。(4)为提高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抗裂能力,混凝土的质量除应满足强度保证率要求外,还至少应达到DL/T5144-2001表11.5.11中混凝土生产质量良好的等级水平。2.降低混凝土入仓浇筑温度(1)降低骨料仓温度,通过地弄取料、搭凉棚或喷雾降温。(2)粗骨料采用风冷、浸水、喷洒冷水降温。当采用喷洒冷水时应有脱水措施,并使骨料含水量保持稳定。采用风冷法时,应采取防止骨料冻仓措施。(3)为防止温度回升,骨料从冷却仓到拌和楼的运程中,应采取隔热、保温措施。(4)混凝土拌和应采用冷水或加片冰(或冰屑)等降温措施,并通过试验适当延长拌和时间。(5)在高温季节运送混凝土应有隔热遮阳措施,应缩短混凝土运输和曝晒时间。(6)采用喷雾等方法使仓面降低温度;(7)调整混凝土浇筑时间,高温季节可将混凝土浇筑尽量安排在夜间施工,基础部位混凝土应尽量安排在有利季节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3.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温升(1)在满足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混凝土各项指标(强度、耐久性、抗裂等)要求的前提下,优化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采取综合措施,减少混凝土单位水泥用量。(2)基础部位和老混凝土约束部位浇筑层块厚以1~2m厚为宜,上下层浇筑间歇时间宜为5~10d。若在浇筑层中埋设冷却水管,分层厚度可采用3m,层间间歇时间可适当延长。在高温季节可采用表面流水养护混凝土,有利于表面散热。(3)采用冷却水管进行初期冷却,通水时间由计算确定,一般为15~20d。混凝土温度与水温之差,以不超过25℃为宜。管中水的流速以0.6m/s为宜。水流方向应24h调换一次,每天降温不宜超过1℃。4.控制浇筑层最大高度和浇筑间歇时间有温控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应控制浇筑层最大高度和浇筑间歇时间。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的最大高度和最小间歇时间应按DL/T5144-2001有关规定执行。5.混凝土表面保护措施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在低温季节和气温骤降季节,应按DL/T5144-2001第8.2.4条的规定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早期保护。(2)对已浇好的底板、护坦、闸墩、孔洞部位、进出水流道的空腔等,在进入低温、气温骤降频繁的季节前,应将空腔封闭,并进行表面保护。(3)在气温变幅较大的季节,长期暴露的基础混凝土及其他重要部位的混凝土必须加以遮盖保护。(4)应根据混凝土强度、混凝土内外温差确定拆除模板的时间,应避免在夜间或气温骤降时拆除模板。(5)混凝土表面保护层的厚度和材料,应根据混凝土结构不同部位的内外温差和气候条件,经计算和试验选择确定。(6)特殊部位的表面保护措施应按DL/T5144-2001第8.2.5条规定执行。6.温度测量(1)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应按DL/T5144-2001规定,定时测量混凝土原材料的温度、拌和场出机口的混凝土温度,以及冷却水管内冷却水的温度和气温。(2)承包人应按DL/T5144-2001第8.3.2条规定,在混凝土浇筑仓测量混凝土浇筑温度。(3)除本合同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外,对混凝土浇筑块体内部,应根据其混凝土温度控制需要,补充埋设仪器进行温度观测,仪器埋设计划应提交监理人审批。7.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措施(1)本工程泵房主体、上下游护坦混凝土几何尺寸较大,必须采用可靠的温控措施保证混凝土质量,承包商在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请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认证确定,施工中要进行温度监测并做好记录资料。(2)本工程流道混凝土不宜采用泵送施工。承包商应按大体积混凝土的技术要求进行配合比试验,严格控制自拌混凝土的水灰比、坍落度、水化热、温升等技术指标。8.低温季节施工混凝土低温季节施工应遵守DL/T5144-2001第9章的有关规定。8.4.5混凝土面的修整1.有模板的混凝土结构表面修整(1)有模板混凝土浇筑的成型偏差不得超过表8-3规定的数据。(2)混凝土表面缺陷处理1)混凝土表面蜂窝凹陷或其它损坏的混凝土缺陷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补,直到监理人满意为止,并作好详细记录。2)修补前必须用钢丝刷或加压水冲刷清除缺陷部分,或凿去薄弱的混凝土表面,用水冲洗干净,应采用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的砂浆、混凝土或其它填料填补缺陷处,并予抹平,修整部位应加强养护,确保修补材料牢固黏结,色泽一致,无明显痕迹。混凝土浇筑块成型后的偏差不得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的50%~100%,特殊部位(门槽等)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表8—3混凝土结构表面的允许偏差顺序项目砼结构的部位(mm)外露表面隐蔽内面模板平整度1相邻两面板高差242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5103结构物边线与设计边线8124结构物水平截面内部尺寸±55承重模板标高±5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6预留孔、洞尺寸及位置102.非模板混凝土结构(护坦、护坡等)表面的修整(1)无模混凝土表面的修整。承包人应根据无模混凝土表面结构特性,采用整平板修整、木模刀修整和钢制修平刀修整等不同施工方法和工艺进行表面修整,使表面平整、平顺。(2)无模混凝土表面的保湿。为避免新浇混凝土出现表面干缩裂缝,应及时采取混凝土表面喷雾,或加盖聚乙烯薄膜,或其它方法,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和降低水分蒸发损失。喷雾时水分不应过量,要求雾滴直径达到40~80μm,以防止混凝土表面泛出水泥浆液,保湿应连续进行。3.预留孔混凝土(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在混凝土建筑物中预留各种孔穴。承包人为施工方便或安装作业所需预留的孔穴,均应在完成预埋件埋设和安装作业后,由承包人负责采用混凝土或砂浆予以回填密实。(2)除另有规定外,回填预留孔用的混凝土或砂浆,应与周围建筑物的材质相一致。(3)预留孔在回填混凝土或砂浆之前,应先将预留孔壁凿毛,并清洗干净和保持湿润,以保证新老混凝土结合良好。(4)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过程中应仔细捣实,以保证埋件黏结牢固,以及新老混凝土或砂浆充分黏结,外露的回填混凝土或砂浆表面必须抹平,并进行养护和保护。8.4.6混凝土防渗护坦(消力池)施工1.材料水泥应符合施工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低于42.5,骨料的质量应按本章第8.2.1节有关规定执行,粗骨料采用二级配。2.配合比防渗护坦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论证,并应报送监理人审批。除满足施工图纸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规定:(1)水灰比通过试验确定,一般为0.45~0.55;(2)掺用减水、引气、调凝等外加剂及适量的掺合料时,其掺量通过试验确定;(3)采用滑槽运输时,仓面坍落度宜为4~7cm。3.浇筑防渗护坦的模板浇筑防渗护坦的侧模,宜选用钢模板,侧模安装应坚固牢靠,并不得破坏止水设施,其允许安装偏差为:(1)偏离设计线3mm;(2)不垂直度3mm;(3)20m范围内起伏差5mm。4.防渗护坦施工(1)浇筑应在基岩面开挖和清理完毕,并按隐蔽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2)混凝土防渗护坦施工,应根据止水分缝浇筑。(3)混凝土防渗护坦浇筑应避开高温季节。(4)脱模后的混凝土应及时修整保护,混凝土初凝后,应及时铺盖草袋等隔热和保温材料,并及时连续洒水养护至砼达到设计强度。(5)混凝土浇筑时,应及时振捣密实,并注意止水设施附近的混凝土浇筑密实,以避免止水设施的变形和变位。5.止水设施(1)周边缝、板间缝的止水型式、结构尺寸及材料品种规格,均应符合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规定。(2)金属与塑料止水片: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铜止水片应按施工图纸的规格要求设置,其化学成分和物理力学性质应符合GB2059-2000的规定,铜止水片采用延伸率应大于20%的纯铜卷材,现场压制成型,异形接头应专门加工,厚度为0.8mm~1.2mm。2)成型金属止水片,在运输、安装时应避免扭曲变形。其表面浮土、锈班、污垢等,需及时清除。砂眼、钉孔、缺口等缺陷应进行处理(或补焊)。3)铜止水片的加工与安装应按SL288-1998的规定执行。4)PVC或橡胶止水带安装,以及异型接头的连接分别按SL288-1998的规定执行。8.4.7二期混凝土施工1.范围:二期混凝土施工范围包括闸门槽混凝土、钢衬预留槽混凝土、门机大梁轨底预留槽混凝土、水泵座环及电机支承混凝土、流道进人孔埋件、轨道梁预留槽混凝土、以及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和监理人要求的预留孔洞、坑、槽、沟等的混凝土浇筑(含微膨胀混凝土)。2.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和施工图纸的要求,选用收缩性较小的原材料进行二期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选定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满足混凝土强度保证率95%以上,强度标准差δ(90d)不小于4.0MPa,承包人应将其原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成果提交监理人审批。水泵座环及电机支承混凝土、流道进人孔埋件等二期混凝土材料应选用灌浆料。3.浇筑和养护:(1)二期混凝土浇筑前,承包人应将结构面的老混凝土用高压水和风砂枪冲毛至露出粗砂,并冲洗干净,保持湿润。(2)浇筑前应检查模板和预埋件的安装质量,保证其在浇筑过程中不发生变形和移位;(3)二期混凝土的浇筑,应采用小型振捣机或用手工棒或钎捣实,避免漏振。(4)混凝土层间间歇期:大体积混凝土应按DL/T5144-2001规定执行,结构厚度较小的二期混凝土,其最长间歇期不超过10~15天。(5)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进行养护,混凝土的连续养护时间应不少于28天,棱角和突出部位应加强保护。(6)二期混凝土模板的拆除时间及其养护作业,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执行。8.4.8抗冲、抗磨蚀部位的混凝土施工1.范围适用于高速水流过流的混凝土建筑物,如滚水堰、建筑物进出水口等。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第8.2.2条的规定外,还应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抗冲和抗磨设计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和优化试验选定混凝土材料(包括掺合料),以及添加抗冲、抗磨材料的品质、用量和添加方法等。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验报告应提交监理人审批。3.混凝土表面平整度(1)高速水流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整度不应超过本合同施工图纸规定的允许值,并应严格按本合同施工图纸要求将凹凸超限部位进行磨平处理。(2)进出水口结构的混凝土表面应光滑,并符合本合同施工图纸规定的偏差值,其与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理论线的偏差值不得大于3mm/1.5m。(3)闸门底槛及邻近闸门底槛的混凝土表面要求光滑,与施工图纸所示理论线的偏差不得大于3mm/1.5m。(4)一般过水的混凝土凹凸面不能超过5mm,凸出部位应磨平,形成不大于1:20的斜坡,或按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规定执行。8.4.9止水、顶块、伸缩缝、排水1.止水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止水、顶块设施的型式、尺寸和埋设位置及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规定。(2)金属止水片应平整、干净、无砂眼和钉孔,应采用搭接方式埋设,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搭接部位应采用双面焊接,并保证接合部位密实。止水焊缝要进行检测。(3)PVC或水膨胀橡胶止水带的安装应防止变形和撕裂,安装好的止水带应予以固定和妥善保护。(4)如门洞处采用SGJL型双组份聚硫密封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实施。(5)沥青井止水设施的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沥青井止水的井内所用沥青和沥青混合物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同一口沥青井内填料和配合比应一致;2)混凝土预制井壁的内外壁必须是毛糙面,各节接头处应座浆严密;3)电热原件应安放准确,保证通畅;4)沥青井应随坝段升高逐段检查,逐段灌注沥青,并在每次加热沉实后逐段加入,不得一次进行全井的沥青灌注;5)沥青灌毕后,井口应立即加盖,妥善保护,并详细记录各项资料。2.伸缩缝(1)伸缩缝缝面应平整、洁净,当有蜂窝麻面时,应按本章有关规定处理,外露铁件应割除;(2)伸缩缝缝面填料的材料及其厚度应符合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规定。3.排水(1)护坦冒水孔等排水设施的型式、尺寸、位置和材料规格应符合本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2)在岩基内钻设的排水孔,其允许偏差应符合DL/T5144-2001第9.2.5条的规定。8.4.10埋设管路和埋设件应按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预埋各种管路和埋设件,其内容包括:测压管系统;沉降观测点;闸门门槽预埋件;电气、自动化、辅机系统和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固定件以及图纸中示出或监理人指示埋设的其它埋设件。1.管路埋设(1)埋设管路应防止堵塞,管道接头必须牢固,不得漏水和漏气;(2)通过伸缩缝的管路应设置伸缩节或进行过缝处理;(3)埋管出口集中处,应作好识别标志;(4)水管管路安装完毕后,应以压力水或通气法检验管路的通畅程度,直到合格为止;(5)各种预埋管路的位置、高程、进出口等均应作好详细记录,并绘图说明。2.金属件埋设(1)各种预埋金属件的规格数量、埋设位置、埋置深度以及埋设精度等均应符合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要求。(2)金属件埋入前,应将其表面的锈皮和污染物等清除干净。(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各类埋设件均不得发生移位或松动,埋设件周围混凝土应振捣密实。8.4.11质量检查和验收1.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8.2.1条的规定,对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水泥、水、骨料、掺合料、外加剂、纤维等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检验,并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的入库验收,以及现场抽样检验和验收。入库验收和抽样检验的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水泥检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每批水泥均应有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包人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供货商提供的每批水泥进行取样检测,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检测取样以200~400t同品种、同标号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不足200t时也应作为一取样单位。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稠度、细度、比重等试验,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进行水化热试验。(2)混合材料检验粉煤灰及其它经批准的掺合料的检测取样以每100~200吨为一取样单位,不足100t也作为一取样单位。检测项目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和三氧化硫等指标。(3)外加剂的检验配置混凝土所使用的各种外加剂均应有厂家的质量证明书,承包人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试验鉴定,贮存时间过长的应重新取样,严禁使用变质的不合格外加剂。现场掺用的减水剂溶液浓缩物,以5t为取样单位,加气剂以200kg为取样单位,对配置的外加剂溶液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4)水质检查拌和及养护混凝土所用的水,除按规定进行水质分析外,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定期检测,在水源改变或对水质有怀疑时,应采取砂浆强度试验法进行检测对比,如果水样制成的砂浆抗压强度,低于原合格水源制成的砂浆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90%时,该水不能继续使用。(5)骨料质量检验骨料的质量检验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在筛分场和拌和场进行:1)在筛分场每班应检查一次,内容包括各种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和砂的细度模数等。2)在拌和场,每班至少检查两次砂和小石的含水率,其含水率的变化应分别控制为±0.5%(砂)和±0.2%(小石)范围内;当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后骨料含水量突变的情况下,应每两小时检查一次;砂的细度模数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其含水率超过±0.2时,需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骨料的超逊径、含泥量应每班检查一次。(6)纤维2.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检验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8.2.2条的规定进行混凝土拌和过程的质量控制与混凝土拌和物的现场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成果应提交监理人。(1)混凝土拌和均匀性检测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并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拌和均匀性进行检测;2)定时在出机口对一盘混凝土按出料先后各取一个试样(每个试样不少于30kg),以测定砂浆密度,其差值应不大于30kg/m3;3)用筛分法分析测定粗骨料在混凝土中所占百分比时,其差值不应大于10%。(2)坍落度检测按施工图纸的规定和监理人指示,每班应进行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检测,出机口应检测四次,仓面应检测两次。(3)强度检测现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以28天龄期的试件按每100m3成型试件3个,3个试件取自同一等级砼;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检查以28天龄期的试件按每200m3成型试件3个,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3.建筑物混凝土浇筑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建基面混凝土浇筑前,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第10.4.2条的规定,对建基面的测量放样成果和建基面的基础清理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进行地基加固处理的(灌注桩基础、CFG桩复合地基等)需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的依据。(2)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建筑物的测量放样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测量放样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混凝土浇筑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检验应按DL/T5144-2001第11.5节规定进行;并应按DL/T5144-2001的有关规定,对混凝土的浇筑质量进行分析评定。检查检验成果和分析评定资料应提交监理人。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承包人应将混凝土施工中的浇筑温度、混凝土结构物内温度和冷却水温度的检测结果提交监理人;并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对各浇筑面的施工浇筑质量和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3)混凝土分层浇筑时,承包人应对埋入混凝土块的止水、排水设施和各种埋设件的埋设和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浇筑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永久结构面的修整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混凝土工程建筑物成型质量的复测验收混凝土建筑物全部浇筑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混凝土建筑物成型后的位置和尺寸进行复测验收,并对永久结构面的成型质量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其复测成果和质量评定报告应提交监理人。5.混凝土建筑物浇筑质量的钻孔抽样检验若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的混凝土质量存有疑问,需要进一步检查时,应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钻孔取样检测和(或)钻孔压水试验,或用超声波、回弹仪等无损检测试验,以鉴定混凝土质量。检测试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6.混凝土工程建筑物的完工验收混凝土工程建筑物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发包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第8.1.3条第3项规定的内容向监理人提交完工资料。8.4.12计量和支付1.混凝土工程量的支付应按不同类别、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项目,以承包人按本合同要求实际完成的,或按监理人签认的建筑物轮廓线(或构件边线)内实际浇筑的混凝土工程量,按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m3单价支付。2.施工图纸所示实际开挖边线以外超挖部分回填的混凝土,以及其他为临时性施工措施所需增加的附加混凝土,均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m3混凝土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3.凡圆角或斜角、金属件占用的空间、或体积小于0.1m3,或截面积小于0.1m2预埋件占去的空间,在混凝土计量中不予扣除。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为完成上述全部混凝土浇筑,以及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和根据监理人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的各项试验检验、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m3混凝土单价中。5.本合同技术条款第8.2.1条和第8.2.2条的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包括水泥、骨料、外加剂等)的采购、运输、保管、贮存,以及混凝土生产、施工期检验性的试验和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每m3混凝土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经监理人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计划,其专项试验费用(包括试验中所用的材料、试验样品、人工及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提供、与试验有关的养护和测试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m3混凝土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止水设施(包括橡胶止水)、顶块、伸缩缝及埋设件等所用各种材料的采购、制作和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种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按图纸工程量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8.降低混凝土水化热的工程措施费应包含在相应部位的混凝土单价中,不在另行支付。9.混凝土表面的修整费用不予单独列项,均应包括在每m3混凝土单价中。10.建筑物底板下的测压箱、预埋于混凝土内测压管和沉降观测点等埋件的提供和制作安装,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计量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1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混凝土抗裂纤维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批准的每立方米混凝土掺入量和混凝土数量以千克(kg)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由于掺入抗裂纤维所增加的其它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每m3混凝土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8.5预制混凝土8.5.1材料1.模板(1)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应优先采用钢模,模板的材料及其制作、安装、拆除等工艺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8.3节的有关规定。(2)各种模板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应构造简单、支撑拆除方便、适应钢筋入模和满足混凝土浇筑与养护工艺的要求。(3)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洁;周转使用的模板,每次使用后必须清理干净;连续周转使用的模板应设专人管理,并建立不定期小修和定期大修的制度。2.钢筋钢筋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11章的有关规定。3.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储存、运输、拌和以及配合比试验等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8.2节和第8.4节的有关规定。8.5.2预制构件1.制作场地: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场地应平整坚实,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保证制作构件时不因混凝土浇筑振捣而引起场地的沉陷变形。2.钢筋安装和绑扎: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进行钢筋的安装和绑扎,并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11章和DL/T5169-2002的有关规定。3.预制构件的埋设件:按施工图纸所示安装的钢板、钢筋、吊耳等各种预埋件,其埋设的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CECS40:92表6.2.37的有关规定。4.模板安装和拆除: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模板安装和拆除,并符合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混凝土预制件必须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保证构件模板拆除后不变形和外棱角完整无缺陷。5.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偏差:应符合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8.5.3养护及缺陷修补1.养护:用水养护混凝土应不少14天;采用蒸汽养护应按监理人的指示或现行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2.表面修整:预制混凝土表面修整应符合DL/T5144-2001有关规定。3.成型偏差:预制混凝土浇筑的成型偏差应满足GB50204-2002第8.2.5条的有关规定。4.合格标记: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标有合格标志,并标有合格的编号、制作日期和安装标记,未标有合格标志或有缺陷的构件不得使用。8.5.4运输、堆放、吊运和安装1.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以上,方可对构件进行装运。卸车时注意轻放,防止碰撞。2.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构件堆放不得造成混凝土构件损坏,堆垛高度应考虑构件强度、地面耐压力、垫体强度及堆体的稳定性。3.吊运:吊运构件时,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施工图纸规定的吊运强度要求,吊点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设置,起吊绳索与构件水平面的夹角不得小于45°。起吊大型构件和薄壁构件时,应注意构件变形,防止发生裂缝和损坏。起吊重大件的吊运安全措施,应报送监理人批准。4.构件安装:(1)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安装,安装前应使用仪器核实支承构件的尺寸和高程,在支承结构上标出中心线和标高。(2)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安装位置,须经校正无误后,方可焊接或灌注接头混凝土,接头部位的金属件焊接应符合施工图纸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对全部焊缝的焊接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灌注混凝土。灌注接缝的混凝土或砂浆不得低于构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焊缝的焊接质量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尚未达到设计强度的预制构件。安装完成后应继续养护,只有在构件达到规定的设计强度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设计荷载。8.5.5质量检查和验收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和安装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和验收:1.原材料质量检验:预制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应按本技术条款第8.2节有关规定执行。2.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应按GB50204-2002第8章的规定进行预制构件性能检验、外观质量检查和构件施工安装质量的检查。3.预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混凝土取样试验应按本技术条款第8.5节的规定执行。4.预制混凝土工程完工验收预制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第8.1.3条第3项的规定提交完工资料。8.5.6计量和支付1.预制混凝土的计量和支付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的构件尺寸,以每m3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m3单价支付;预制混凝土每m3单价中应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和贮存;模板的制作、运输、架设和拆除;混凝土的拌和、运输、试验检验和浇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运输、吊装、焊接与二期混凝土填筑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以及试验和验收等一切费用。2.预制混凝土构件的预埋件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计量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相应单价进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9章钢筋工程9.1一般规定9.1.1应用范围1.本章的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各种类型钢筋验收、制作、运输和施工安装等全部作业。2.本章第9.2节的规定适用于各种类型钢筋的制作、运输和施工安装等。9.1.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负责钢筋的卸货、验收、制作、运输和施工安装。其中Ⅲ级钢筋采购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应负责钢筋材料的质量验收和保管,并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对钢筋进行进厂材质检验和验点入库,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参加检验和验点工作。3.钢筋作业包括本技术条款规定的钢筋、钢筋骨架、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锚具装置等的制作加工、绑焊、安装和预埋工作。4.若承包人要求采用其它种类的钢筋替代施工图纸中规定的钢筋,应将钢筋的替代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报设计单位,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3主要提交件1.施工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钢筋工程开工前21天,提交一份钢筋和预应力钢材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钢筋和预应力钢材的供应计划以及钢筋绑焊、预埋件安装、预应力钢材的运输、制作和安装等的施工方法和程序。2.现场试验室设置计划在钢筋工程开工前21天,承包人应提交现场试验室的设置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试验室的规模、实验设备和项目、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3.质量检查记录和报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钢筋工程的详细施工记录和报表,其内容应包括:(1)钢筋和预应力钢材的品种和质量检验成果;(2)钢筋和预应力钢材的作业记录和实际用量;(3)钢筋和预应力钢材安装和清理完成后的检查和验收记录。4.监理人指示提供的其它资料。9.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水工混凝土钢筋施工规范》DL/T5169—2002;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3;4.《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5.《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1984;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本章钢筋工程的专项技术涉及其它章节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9.2钢筋和锚筋9.2.1材料1.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和锚筋应符合DL/T5169-2002的规定;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应符合SL/T191-1996的规定,并应满足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2.每批钢筋均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每批钢筋进场入库前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验点,并应将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单提交监理人。3.每批钢筋使用前,应按DL/T5169-2002第4.2.2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条的规定,分批进行钢筋的机械性能检测。检测合格者才准使用,检测记录应提交监理人。4.对钢号不明的钢筋,承包人应按DL/T5169-2002第4.2.3条的规定进行钢材化学成分和主要机械性能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并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使用。9.2.2钢筋的加工和安装1.钢筋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钢筋表面的油漆污染和铁锈等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2.钢筋的端头和接头加工、钢筋的弯折加工及成品钢筋的存放,均按DL/T5169-2002的规定执行。3.钢筋的焊接应按DL/T5169-2002第6章的规定,以及本合同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执行。4.钢筋的气压焊接作业应按DL/T5169-2002第6.2.8条的规定执行。5.钢筋的安装和绑扎应按DL/T5169-2002第7章的规定要求执行。9.2.3锚筋的制作和安装1.锚筋应采用螺纹钢筋。锚筋安装应优先选用先灌浆后插筋的方法。2.锚筋安装前,应先清洗钻孔,将孔内的岩粉清除干净。3.当采用先注浆后插筋的方法时,其钻孔直径应比锚筋直径大15㎜以上,应在水泥砂浆初凝前将锚筋加压插入到要求的深度,随后再进行加振或轻敲,以确保砂浆密实。4.当采用先插筋后注浆的方法时,其钻孔直径应比锚筋直径大40㎜,同时应保证灌浆饱满和密实。5.锚筋孔的抗拔力试验应按DL/T5169-2002第7.5.5条的规定执行。9.2.4质量检查和检验1.钢筋的机械性能检验应遵守DL/T5169-2002第4.2.2条的规定。2.钢筋的接头质量检验应按DL/T5169-2002第6.2节的要求进行,其中气压焊应符合DL/T5169-2002第6.2.8条的规定;机械连接应符合按DL/T5169-2002第6.2.9条规定。3.钢筋架设完成后,应按本工程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检查和检验,并做好记录,安装好的钢筋和锚筋,若因长期暴露而生锈,应进行现场除锈,对于锈蚀严重的钢筋应予以更换。4.在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应检查现场钢筋的架立位置,如发现钢筋位置变动应及时校正,严禁在混凝土浇筑中擅自移动或割除钢筋。5.钢筋的安装和清理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作好记录,经监理人签证后才能浇筑混凝土。9.2.5计量和支付1.钢筋:按本合同施工图纸配置的钢筋,以监理人签认的钢筋下料表所列的钢筋直径和长度换算成重量(t)进行计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吨(t)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钢筋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存、安装和损耗以及进行试验检验与质量检查和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承包人为施工需要增设的架立筋和在切割和弯制加工中损耗的钢筋重量均不予计量,其费用应已包括在相应的钢筋或混凝土的单价中。2.锚筋:锚筋的计量内容包括钻孔、现场灌浆及锚筋的材料供应、制作和安装。锚筋计量以根为单位,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根单价支付,单价中包括锚筋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锚筋的加工(包括损耗)和安装,锚筋孔的钻孔和灌浆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试验检测,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10章主水泵及主电动机10.1说明(1)本工程安装水泵、电机型号,参数详见施工图纸。(2)本节工作内容包括水泵、电机设备购置(包括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其相关工作。10.2一般规定(1)承包人采购设备的厂家,须有相应生产资质和良好社会信誉,并须征得业主和监理人的同意。(2)设备的安装须委托有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征得业主和监理的同意。(3)设备的安装人员必须熟悉安装范围内的有关图纸和资料,执行安装规范及其他有关规程和规定。(4)承包人应保证设备、机组安装所用的装置性材料和设备用油符合规范和设备的设计要求,应有检查证或出厂合格证明书。10.3检验10.3.1出厂检验(1)主要设备组装前或发运前承包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按图纸及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查,检查日期应在一个月前通知业主入监理人,业主及监理人可派人员(含机电安装人员)参加,届时业主、监理人以及所派人员不到工厂,则视为买方、监理人同意工厂验收结论。(2)在进行出厂检验时,应向业主提交有关设备清单,工厂试验报告,质量记录,探伤报告,出厂合格证,产品特性曲线,及有关参数标准等。10.3.2开箱检验(1)设备到工地后,由承包人组织人员进行开箱检验,检验时间应在14天前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可派人员(含机电安装人员)参加。(2)在检验中发现数量缺少或质量损坏,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补救,损坏部件的修复要报项目监理同意后进行。10.3.3安装检验(1)安装检验由承包人负责,并通知监理人和业主参加。(2)安装检验是对水磁、主电机、辅助设备、附属设备、变配电及电气系统等各个自成系统的部分,特别是安装的隐蔽部分,在整机组运行前的调试检验。(3)安装检验除进行检测和试运转,证明已满足本有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外,承包人应准备相应文件和资料,配合安装检验工作。(4)安装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在征得监理人同意后应及时处理,处理后应补充检验,并写出检查结论、安装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10.3.4试运行检验(1)试运行检验由承包人负责,业主参加,监理人监督并协助有关方面的配合工作。(2)试运行检验的内容分为机组正常启动与正常停机试运行、事故停机试运行。(3)试运行检验的条件为:a、土建工程基本完工。必须动用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检修闸门、启闭机等)已通过验收。b、主机组及附属设备已安装完毕,并已按有关规定检查、调整和分项试验。C、电气设备能安全投运,动作准确、灵敏、可靠、预防性试验合格,直流电源符合设计标准,能满足机组运行时的测量、监测、控调和保护要求。d、辅助设备系统能满足机组运行的润滑等要求。(4)试运行检验要求:a、主机开停机不少于3次,每台单机均要连续运行24小时、7天内累计运行72小时,全站机组联合运行不少于6小时;b、检查机电设备运行状况,鉴定机电设备的制造、安装质量,检查机组在起动、停机和持续运行时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各设备的运行是否协调,停机后检查机组各部件有无异常现象。c、测定主机组在设计和非设计工况下运行时的主要水力参数、电气参数、各部位温度、振动和噪音是否达到技术要求,检验装置效率及泵站和效率是否达到技术要求。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0.4计量与支付(1)本节内容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进行计量支付。(2)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包括设备购置费(含必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安装费、调试费、试运行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11章钢闸门、拦污栅、启闭机的制造与安装11.1一般规定11.1.1应用范围本章规定适用于本工程的各种钢闸门、拦污栅及启闭机的制造与安装。包括以下项目:1.闸门、拦污栅制造包括:泵站的下游进水口工作闸门、拦污栅、泵站出水口拦污栅以及所有门(栅)槽预埋件的制造。2.本工程闸门所配套的卷扬式启闭机以及配套的自动抓梁的设计、制造。3.本工程所有钢闸门及其拦污栅、门(栅)槽埋件、各种型式启闭机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及其有关的拉杆、锁定装置、启闭机承载及基础埋件等附属设施。安装还包括合同规定的各项设备调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11.1.2承包人责任1.闸门、拦污栅及其预埋件、启闭机的制造责任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全部钢闸门、拦污栅、预埋件的制造,包括配套的金属结构构件的制造、运输和存放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负责本工程卷扬式启闭机的设计及制造、电动葫芦的采购、运输和存放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全部工作。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项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应由承包人负责卸货、保管和贮存,并负责从交货地点至工地现场的运输工作。承包人在正式接收各项设备后,应承担由于卸车、装车、运输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的全部责任。2.闸门及其预埋件、启闭机的安装责任承包人应负责全部金属结构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包括设备试验和试运转工作;并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安装和检测器具,以及负责完工验收前的维护工作。3.闸门及其预埋件、启闭机的维修责任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和维修期内,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装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合同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11.1.3主要提交文件1.闸门、拦污栅制造方案与启闭机设计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提交一份闸门及拦污栅分段制造方案和启闭机设计图,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闸门分段制造方案图、闸门面板拼接方案图(2)拦污栅制造、分段方案图(3)启闭机总图和部件装配图;(4)闸门与启闭机主要外购件采购计划;(5)启闭机设计设计说明书。(6)吊耳等与闸门连接有关的部件装配图(供闸门设计制造使用)。2.闸门、拦污栅制造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钢闸门及拦污栅制造前56天,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提交一份闸门及拦污栅制造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钢闸门及拦污栅制造场地的布置及说明;(2)钢闸门及拦污栅制造工艺设计;(3)钢闸门及拦污栅制造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外加工、外购件的质量控制措施;(4)钢闸门及拦污栅及零部件的运输和吊装或装配方案;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5)钢闸门及拦污栅制造进度计划;(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3.启闭机制造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启闭机设备制造前56天,按监理人的指示,提交一份启闭机制造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启闭机制造场地和装配场地的布置及说明;(2)启闭机的制造工艺设计;(3)启闭机制造的质量控制措施;(4)零部件的运输和吊装或装配方案;(5)启闭机制造进度计划;(6)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4.制造、安装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56天,将本合同制造、安装项目的制造与安装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制造、安装场地及主要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及说明;(2)钢闸门及拦污栅与启闭机等主要设备运输和吊装方案;(3)闸门及拦污栅制造、安装主要工艺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4)启闭机制造、安装主要工艺措施和质量控制措施;(5)焊接工艺及焊接变形的控制和处理措施;(6)闸门和启闭机的试验、试运转及其试验工作计划;(7)安装进度计划;(8)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11.1.4承包人要求的设备交货计划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制造、安装进度计划,提交一份为满足本合同设备制造、安装进度,要求的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交货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1.1.5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1.《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20042.《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19993.《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认证》GB/T9445-20084.《水工金属结构焊工考试规则》SL35-19925.《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ll345-19896.《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057.《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痕迹的分级》JB/T6061-19928.《焊缝渗透检验方法和缺陷痕迹的分级》JB/T6062-1992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10.《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19911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198812.《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防腐蚀技术规程》DL/T5358-200613.《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105-200714.《水工金属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SL36-200615.《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SL381-200716.《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1998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199618.《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14039-200219.《污染度等级标准》NAS163820.《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热喷涂操作安全》GB11375-19992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与及验收规范》GB50236-199822.《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SDZ012-8523.《锻件通用技术条件》SDZ016-8524.《涂漆通用技术条件》SDZ014-85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5.《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700-8826.《优质碳素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GB699-882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8.《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技术条件》GB3274-8829.《热轧厚钢板品种》GB709-8830.《热轧普通工字钢品种》YB(T)56-8731.《热轧普通槽钢品种》GB707-8832.《热轧等边和不等边角钢品种》YB(T)54-8733.《埋弧焊焊接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034.《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9-8835.《铜合金铸件》GB/T1381936.《碳钢焊条》GB/T511737.《低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38.《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法》GB3323-8239.《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Q/ZB75-7340.《装配通用技术条件》Q/ZB76-7341.《气焊、手工电弧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和尺寸》GB9854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43.《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44.《起重机电控设备》GB4315-8644.《齿轮、齿圈锻件用钢》JB/ZQ4290-8645.《钢丝绳》GB/T891846.《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47.《钢丝绳用普通套环》GB5974·1-8648.《钢丝绳用重型套环》GB5974·2-8649.《钢丝绳用压板》GB5975-8650.《钢丝绳卡》GB5976-8651.《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10095-8852.《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8853.《弹性柱销联轴器》GB/T501454.《块式制动器联接尺寸》GB6332·1-8655.《梅花形弹性联轴器》GB5272-8556.《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GB6333-8657.《齿轮联轴器技术条件》JB/ZQ4382-8658.《制动轮》JB/ZQ4389-865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1131-8460.《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GB3633-8861.《起重机弹簧缓冲器》GB6164·1-8562.《起重机橡胶缓冲器》GB6164·2-8563.《YZ系列起重及冶金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ZBK26007-8964.《YZR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ZBK26008-8965.《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4942·26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8667.《超重机用铸造滑轮》ZBJ80006-8768.《起重机用铸造卷筒》ZBJ80007-8769.《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376670.《输送流体用钢无缝钢管》GB816371.《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793572.《液压快换接头》GB5860-586273.《流量、压力、方向控制阀实验方法》GB8104-8107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74.《液压介质污染度标准》ISO4406、MAS163875.《机械油》GB44376.《液压油》GB11118-1111977.《润滑油》GB491、GB732478.《液压软管接头》GB9065.1-9065.379.《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JTJ309-200580.《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3等。以上所列规范与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版本颁发代替时,则应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11.2制造、安装作业管理措施11.2.1制造、安装图纸和技术文件1.图纸:(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制造、安装图纸,包括安装控制点位置图和基准资料、闸门及启闭设备制造、安装布置图、设备安装图、部件零件图、埋设件图等及相关的水工建筑物图纸。(2)需安装设备供货商根据设备供货合同提供的设备安装图纸。2.技术文件(1)本合同技术条款;(2)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进入合同的供货商技术文件,包括供货合同中指定由供货商提供的安装技术标准;随闸门及启闭机设备交货时提交的发货清单;设备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等技术文件。(4)履行合同中监理人发出的指示,以及监理人批准的承包人提交件。3.图纸和技术文件的提交和批准(1)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履行合同中监理人发出的指示,以及监理人批准的承包人提交件),均应在该项设备安装前21天由监理人签发给承包人。(2)除设备供货商随同设备交货时提交的各项闸门及启闭机制造安装的图纸,以及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等的技术文件外,监理人和承包人有权根据安装工作的需要,要求发包人指示供货商提交补充的图纸和技术文件。11.2.2基准线和基准点1.监理人应在承包人开始安装工作前21天,将安装用基准线和基准点的有关资料和控制点位置图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14天内将基准测量的复核成果提交监理人。2.安装使用的基准线,应能控制门(栅)槽的总尺寸、埋件各部位构件的安装尺寸和安装精确度。用于测量高程和安装轴线的基准点及安装用的控制点均应明显、牢固和便于使用,并应保留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才能拆除。11.2.3制造、安装材料1.承包人应对钢闸门、启闭机制造、安装中使用的所有自供材料的质量承担全部责任。进货的每批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和检验报告等,并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和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要求。2.承包人应对制造安装闸门及启闭机所用的每批钢材、焊接材料和涂装材料等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才能使用。抽样检验成果应提交监理人。3.承包人应对外购设备及外购件按本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抽样检验,并应接受监理人的检查。每批到货的材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11.2.4设备起吊和运输承包人应根据所提供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不同情况,根据单件重量和运输要求,制定详细的起吊和运输方案,其内容包括采用的起重和运输设备、大件起吊和运输方法,以及防止吊运过程中构件变形和设备损坏的保护措施,并报监理人批准。11.2.5设备安装前设备检查1.设备安装前,承包人应按本章应提供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对拟安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逐项检查设备构件、零部件的缺件、损坏和变形情况,并作好记录报送监理人。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和供货商共同根据检查中发现设备缺损情况,明确相应责任,研究处理办法,及时进行修复或补齐。3.设备安装前,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安装设备,按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清洗和保养。对重要构件和部件应通过试拼装进行检查。11.2.6设备安装现场清理1.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共同对土建承包人提供的土建工作面,按隐蔽工程的验收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确认一期混凝土浇注和埋件埋设的质量均达到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后,才能开始安装。2.埋件埋设部位一、二期混凝土结合面应进行凿毛处理并冲洗干净,检查确认预留插筋的位置和数量符合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后,才能开始安装。混凝土结合面凿毛处理与冲洗应由土建施工单位完成。11.3通用技术要求11.3.1计量器具和检测仪表1.安装使用的各种计量器具和检测仪表均应具有生产合格证,并应经具备校验资质证书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率定和标定。2.承包人应保证全部计量器具和检测仪表在其有效期内的检测精度等级不低于被测对象要求的精度等级。3.安装过程中,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对其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表进行校测复验,发现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检测仪表应及时更换。11.3.2焊接1.焊工和无损检验人员资格(1)从事一、二类焊缝焊接的焊工,必须按SL35-1992的规定考试合格,并应持有经有关监管部门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焊工考试合格证。焊工焊接的钢材品种、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均应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焊工应对所焊焊缝进行自检,并印有操作者标识。(2)无损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或行业的无损检测管理部门颁发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评定焊缝质量应由Ⅱ级或Ⅱ级以上的检测人员担任。2.焊接材料(1)焊接材料入库前,应按其相应的标准规定进行验收。监理人对材质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焊接材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置于通风、干燥的专设库房内。其保管和烘焙应符合DL/T5018—2004第4.3.6条的规定。3.焊接工艺评定(1)在进行本合同项目各构件的一、二类焊缝焊接前,应按DL/T5O18—2004第4.1节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承包人将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2)承包人应根据批准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SL36-2006第4.5.2条的内容,编制焊接工艺规程,报送监理人。4.焊接质量检验(1)所有焊缝均应按DL/T5018一2004第4.4.1条的规定进行外观检查。(2)焊缝的无损探伤应按DL/T5O18—2004第4.4.3~4.4.7条的规定进行。(3)焊缝无损探伤的抽查率,除应符合DL/T5018—2004第4.4.4条的规定外,还应按监理人指定,抽查容易发生缺陷的部位,并应抽查到每个焊工的施焊部位。5.焊缝缺陷的返修和处理焊缝缺陷的返修和处理应按DL/T5O18—2004第4.5节的规定进行。其中高强钢焊接缺欠的返修,还应符合SL36-2006第10.4节的规定。6.焊后消除应力处理构件焊接后的消除应力处理,除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或经焊接工艺评定确定外,监理人根据设备结构情况,有权要求承包人对重要焊缝进行消除应力处理,并按监理人指示,制定消除应力的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批准后实施。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应符合DL/T5018-2004第4.6条、SL36-2006第8.2~8.4节的规定。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1.3.3螺栓连接1.承包人采购的螺栓连接副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2.螺栓、螺母和垫圈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锈蚀和损伤。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注明规格,分箱保管,使用前严禁任意开箱。3.钢构件连接用普通螺栓的最终合适紧度取螺栓拧断力矩的50%~60%,并应使所有螺栓拧紧力矩保持均匀。4.高强度螺栓拧紧分为初拧和终拧。初拧扭矩为规定力矩值的50%,终拧到规定力矩。拧紧螺栓应从中部开始对称向两端进行。5.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安装前应复验制造厂所附试件的抗滑移系数,合格后才能使用。现场处理的构件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该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安装前按出厂批号复验扭矩系数,其平均值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才能使用。7.高强度螺栓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及不同性能等级的高强度螺栓规定的施工预紧力、施工扭矩检测按DL/T5018-2004附录F中的计算公式进行。8.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安装还应符合JGJ82-1991第三章第四节的规定。9.经检验合格并安装完毕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进行涂装,并在连接缝隙处用腻子封堵。11.3.4涂装1.涂装范围(1).闸门、拦污栅和启闭机机制造施工图纸要求且按合同规定由本合同承包人完成的涂装部位。对于分段制造的闸门需按规范和施工图预留一定的范围待现场安装后进行防腐。(2).闸门、拦污栅和启闭机机安装1)施工安装图纸规定由本合同承包人完成的涂装部位。2)现场安装焊缝两侧未进行防腐蚀涂装的构件表面。3)设备移交时,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设备表面防腐蚀涂装遭损坏的部位。4)安装过程中,设备表面涂装损坏的部位。2.涂装材料涂层系统涂料牌号及名称漆膜总厚度(mm)防腐层喷锌140封闭层底漆60面层氯化橡胶面漆80注:门槽与混凝土接触部分采用水泥砂浆保护,不进行金属热喷涂,其余均采用金属热喷涂及涂料保护。3.涂装施工工艺报告承包人在施工开始前21天,应按施工安装图纸和涂料供货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提交现场涂装施工的工艺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工艺报告应说明环境条件和安全、环保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和表面防腐预处理等措施,以及各种涂装材料的施工方法、采用设备、质量检验和损坏的修补措施等。4.表面预处理(1)涂装施工前,应按施工安装图纸和DL/T5018-2004第6.1节、DL/T5358-2006第5.2节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表面进行防腐蚀预处理。(2)涂装开始时,若检查发现钢材表面出现污染或返锈,应重新处理,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3)空气相对湿度超过85%、钢材表面温度低于露点以上3℃时,不得进行表面防腐蚀预处理。5.表面涂装施工闸门表面涂装施工应严格按施工安装图纸和DL/T5018-2004第6.2节、SL105-2007的规定进行,属承包人完成的启闭机设备表面涂装部分,还应遵照设备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若涂料供货商的使用说明书中另有规定时,还应按其要求进行施工。6.涂料涂层质量检查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设备和构件表面的涂料涂层质量及其质量的检查和检验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和DL/T5018-2004第6.3节的规定。7.表面金属喷涂施工(1)设备和构件表面金属喷涂和封闭层的涂料、厚度应满足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2)设备和构件表面金属喷涂施工应按施工安装图纸,以及DL/T5018-2004第6.4.3~6.4.6条和DL/T5358-2006第7.5节、SL105-2007的规定进行。(3)金属喷涂的操作安全应满足GB11375的要求8.金属涂层质量检查表面金属喷涂的质量检查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和DL/T5018-2004第6.5节,以及DL/T5358-2006第7.6.4~7.6.6条、SL105-2007的规定。11.3.5橡胶粘合1.所有闸门橡胶水封接头的粘结工艺,应由承包人通过试验选定。橡胶粘结试验及其工艺报告应提交监理人批准。2.采用热胶合时,应按橡胶水封供货商提供的操作规程进行粘结和硫化,并应提供与橡胶水封形状和断面一致的加热压模。3.采用冷粘结时,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包括冷胶剂产品技术性能和有关参数的粘结工艺及其试验数据的冷粘结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4.橡胶水封安装时,应先将橡胶按需要的长度粘接好,再与水封压板一起配钻螺栓孔。橡胶水封的螺栓孔,应采用专用钻头使用旋转法加工,不准采用冲压法和热烫法加工,其孔径应比螺栓直径小1mm。11.4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的制造11.4.1零件和单个构件制造1.一般规定(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绘制闸门零件和单个构件的加工图和制订工艺措施,并在金属结构构件制造前28天报送监理人。(2)若承包人根据制造工艺,需对金属结构构件施工图纸进行局部修改时,应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支付。2.切割(1)气割前应清除切割边缘50mm范围内的锈斑、油污等;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等。(2)机械剪切的加工面应平整。(3)坡口加工完毕后,应采取防锈措施。3.焊接闸门主要单个构件的焊接应满足本章第17.3.2的规定。4.矫正和成型(1)钢材切割后应矫正,其标准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材冷矫正和冷弯曲的最小弯曲半径和最大弯曲矢高应符合GB50205—95附录A表A的规定。冷压折弯的零、部件边缘应无裂纹。2)钢材矫正后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偏差值的1/2,且不大于0.5mm。钢材矫正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95表4.2.4的规定。(2)弯曲成形的零件,应采用样板检查。成形部位与样板的间隙不得大于2mm。5.边缘加工(1)刨、铣加工的边缘,要求光洁、无台阶。加工表面应妥善保护。(2)在施工图纸未规定时,边缘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8章表8-1的规定;顶紧接触面端部铣平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技术条款第8章表8-2的规定。(3)焊缝坡口的型式和尺寸应按施工图纸和焊接工艺要求确定。6.螺栓连接(1)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必须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成孔后两孔间距离的允许偏差,在施工图纸未规定时,应符合表10-1的规定。表10-1螺栓孔孔距的允许偏差mm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孔距允许偏差项目<500501~12001201~3000>3000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距离±1.0±1.5––相邻两组的端孔间距离±1.5±2.0±2.5±3.0注螺栓孔的分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节点中连接板与一根杆件相连的所有螺栓孔为一组。
2)对接接头在拼接板一侧的螺栓孔为一组。
3)两相邻节点或接头间的螺栓孔为一组,但不包括(1)、(2)所规定的螺栓孔。
4)受弯构件翼缘上,每米长度范围内的连续螺栓孔为一组。(2)螺栓孔应采用钻孔成型,不得采用气割扩孔。孔边应无飞边和毛刺。(3)当螺栓孔的允许偏差超过施工图纸的规定值时,经监理人同意后,方可扩钻或采用与母材力学性能相当的焊条补焊后重新制孔,严禁用钢板填塞。扩钻后的孔径不得大于原设计孔径2.0mm。每组孔经补焊重新制孔的数量不得超过20%,处理后应作记录。7.铸钢件(1)铸钢件按施工图和(SDZ012-85)铸造。(2)铸钢件应按施工图的规定,做化学成份试验和机构性能试验。(3)铸钢件除应进行消除内应力热处理外,尚应进行相应的热处理,使铸件的强度、硬度和塑性符合施工图要求。(4)铸钢轨道的质量要求和允许补焊范围分别按DL/T5018-2004条文执行。(5)滚轮的硬度值应符合施工图规定。8.锻件(1)锻件按施工图纸和(SDZ016-85)锻造。(2)锻件的质量检查,应按施工图的规定进行。(3)吊具、吊轴及轮轴不得补焊。9.零部件主轮、侧轮、吊具及启闭机零部件的加工与装配,按施工图和《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9)以及《装配通用技术条件》(JB/T5000.10)执行。装配后在转动部位灌注工业润滑油脂。10.厂家提供的零部件若零、部件由专业产品制造厂提供时,承包人应负责进货验收,检查其强度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按监理人指定的抽检项目进行检验。厂家提供的上述报告和证书以及承包人的检验报告,均应提交监理人。11.4.2构件组装和焊接1.组装(1)金属结构构件组装前,应进行零、部件的检验,并作好记录,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组装。(2)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范围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脏物应清除干净。(3)对非密闭的隐蔽部位,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涂装处理后,方可进行组装。(4)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95表4.6.3的规定。(5)对刨平顶紧的部位用0.3mm塞尺检查,应有75%以上的面积紧贴,塞入面积之和应少于25%,边缘间隙不得大于0.8mm。顶紧面应经检查合格后,方能施焊,并作好记录。(6)H型钢的板材需要拼接组装时,其翼缘板可按长度方向拼接,腹板拼接缝可采用“十”字型或“T”字型,翼缘板和腹板的拼接缝间距应大于200mm。H型钢组焊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95表4.8.4的规定。2.焊接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17.3.2的规定。11.4.3钢闸门的总拼装1.一般要求(1)闸门制造应按施工图和DL/T5018-2004相关条文规定执行。(2)门叶上的止水螺孔与止水压板的水封螺孔在工厂配钻。当门叶分节制造时,顶水封螺孔应在闸门组装成整体后再划线钻孔,螺孔的中心至闸门底缘的距离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3)闸门分节制造组合处的错位≤2.0mm。(4)除最后一道面漆外,闸门和埋件的防腐工作宜在制造厂完成。(5)埋件及闸门在出厂前应进行组装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2.进水口工作闸门(1)两端柱的主滚轮轴孔要求同轴镗孔。11.4.4拦污栅制造(1)每扇拦污栅都应在工厂进行整体组装检查。拦污栅各项尺寸的偏差以及组装成整体的拦污栅各项尺寸的偏差和节间接头错位,均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的规定。(2)拦污栅、栅槽及其吊轴的防腐应按照本招标文件17.3.4条款中的有关要求执行。(3)拦污栅及栅槽制造其它技术要求均按照制造图样、技术文件、DL/T5018均应符合施工图纸和《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中的9.1至9.2条款执行。11.4.5门(栅)槽埋件制造(1)门(栅)槽埋件制造应按施工图和DL/T5018-2004第7.3节的相关条文规定执行。(2)每套门(栅)槽埋件应在制造厂进行预组装,各项尺寸偏差及接缝错位应符合施工图纸和上述规范的有关规定。检查合格后,应在组合处打上明显的标记和编号。(3)埋件的运输、存储应采取控制变形的可靠措施。11.4.6闸门与埋件防腐1.闸门、预埋件钢结构制造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承包人应根据设计要求以及图纸说明对构件的非连接部位进行防腐。2.施工图纸中注明不防腐的部件不应误喷涂,安装待焊部位应留出30~50mm,连接部位结合面暂不喷涂。3.防腐层数、厚度,均应严格按施工图纸、监理人的要求以及制造厂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4.防腐按本章第11.3.4涂装要求执行。11.4.7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的运输和存放1.承包人应负责将已验收的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运到指定安装地点。2.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在运输、存放期间,应注意防止损伤涂层。3.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干净。底层垫枕应有足够的支承面,堆放方式应防止金属构件被压坏和变形,钢构件应按安装顺序分区存放。11.4.8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制造质量检查1.质量检查应按施工图(包括技术说明书)和设计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除施工图已注明外,其它尺寸误差允许值,应遵照DL/T5018-2004相关条文执行。2.承包人应建立金属结构设备制造、运输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承包人的质量检查部门应负责测试、试验和质量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送交监理单位复验。监理单位有权对质量进行监督与要求复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11.4.9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制造的验收闸门、拦污栅及与预埋件制造的验收包括:主要钢材、焊材及防腐材料的验收;铸钢件和锻钢件及外协件的验收;主体焊接结构件的验收;组装检测和验收;金属防腐蚀质量检查;包装与运输及交货验收。1.钢闸门材料和外购件的验收用于钢闸门工程的钢材、焊接材料、外购件和防腐材料等,本招标文件第17.2.3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每批材料和外购件均应经监理人检查签认后方能使用。2.闸门构件的验收钢闸门的各项构件制造完成后,承包人应在制造过程中按工序向监理人提交钢闸门构件的验收申请报告,并应同时具备下列各项验收资料,经监理人同意后,进行下道制造工序。应具备的验收资料应包括:(1)钢闸门构件验收清单;(2)钢闸门构件加工图(必要时);(3)钢闸门构件各项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4)焊接工艺规程和焊接工艺评定报告;(5)焊缝质量检验报告;(6)钢闸门构件隐蔽部位的质量检查记录;(7)施涂工艺和涂装检查记录;3.钢闸门的出厂验收钢闸门制造完成后,由监理人组织出厂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出厂。承包人应在出厂验收前56天,向监理人提交闸门和埋件的验收申请报告,并应同时提交以下各项验收资料:(1)验收申请报告和验收大纲;(2)设计图样、设计文件及有关会谈纪要;(3)监理文件、指令和通知单;(4)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制造工艺文件;(5)主要材料、标准件和外协加工件的质量证明书;(6)焊缝质量检验报告;(7)表面防腐蚀质量检验报告;(8)对不合格或重大缺陷处理记录和报告;(9)闸门和埋件组装检测记录;(10)闸门和埋件制造质量合格证。11.5启闭机及自动抓梁设计制造11.5.1设计技术要求1.发包人要求的主要技术参数表2.材质及制作要求:吊头轴材料为45钢或40Cr,需调质、镀铬(最终厚度不小于0.12mm)起吊钢丝绳采用镀锌钢丝绳;3.承包方供货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承包方供货的设备应是技术先进、经实际运行证明是安全可靠的,并能满足各项设计指标,同时符合GB和IEC标准或不低于GB和IEC标准的其它国家标准。4.承包方设计应满足的要求承包方对其提供的产品在设计中应考虑满足以下要求:(1)必须符合GB和IEC标准或不低于GB和IEC标准的其它国家标准。(2)满足当地的气象条件。(3)满足电源质量的要求:配电电压0.38KVAC,照明0.4/0.23KVAC。(4)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图纸变更要求。5.质量保证承包方对其提供的所有设备(包括承包方外购)的质量负责,并符合各项要求,所选配件、设备应是有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正式生产厂的合格产品,主要配件承包方应将生产厂及主要情况在投标书中说明。若招标方发现承包方所提供的设备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说明的要求,承包方应免费予以更换。6.保护装置(1)起升机构应装设荷载限制器并符合SD315第3.12.1条规定。此外,应能避免由于动荷载引起的误操作。(2)起升机构应具有供装设闸门数字式高度传感器的接口,并符合SD315第3.1.1条规定。(3)起升机构应装设上、下级限位置限制器。(4)每台启闭机配备ZGK-2型闸门开度传感器(配德国P+F光电编码码器和主令控制器)、HZD-3C型荷重传感器各1套,测量精度为闸门开度1cm,荷载0.1t。7.运行操作要求(1)动水启闭工作闸门;(2)在全扬程范围内启闭机应能使闸门自动升降;(3)启闭机既可现地控制,也可在集中控制室控制。8.启闭机抗震启闭机抗震烈度7度并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SL41-94第6.11条规定。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9.启闭机外观要求启闭机罩壳要求要求采用全封闭不锈钢(玻璃钢)罩壳。11.5.2布置和装配要求1.机构布置与结构(1)当起升机构在升降运行时,钢丝绳不得与土建及埋件相碰,并留有一定安全距离。(2)各机构传动轴与定滑轮轴的支承可采用滚动轴承或滑动轴承。(3)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的钢丝绳长度应根据起升高度及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的安装高程定。在闸门放到底时,在卷筒上有4圈。2.起升机构应符合DL/T5167-2002第8.1条规定。3.机架应符合SD315第3.13.1条至第3.13.3条规定。4.润滑(1)启闭机可采用集中润滑,对供油量少的可采用油嘴或油杯进行定期润滑。润滑点应考虑维修人员加油时方便和安全。(2)减速器润滑应符合DL/T5167-2002第8.6.5.3条规定。5.成套性应符合SD315第3.1.9条规定。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SD315第5条规定。电控设备的包装与运输应符合JB3084规定。7.铭牌每台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均应有永久性铭牌,铭牌上应标有制造厂名称、地址、设备出厂日期、编号、型号、额定容量、转速、电气参数、水力参数及其它重要数据。8.工厂装配与试验证明所有零部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文件方可进行组装。按规定在承包单位工厂车间进行组装的各种设备,除制造厂规定的计划外,还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试验。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对所有拆卸的部件应做出适当的配合标记和设定位销。凡在工厂进行的各种设备的检验和试验,应向监理人提供工厂检验记录抄件,并经监理人审查认可后,设备才能发运。承包单位应事先向监理人提交在工厂车间装配的设备和试验项目,工艺及检验大纲和时间安排。9.基础埋设材料承包单位应随设备供应安装设备所必需的基础埋设材料,如基础螺栓、可调基础板及垫板等和其它在浇筑砼时需拉紧、支撑和固定设备的基础材料。10.吊装附件在设备主要部件上,均应设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在安装和组装过程中,用厂房起重机吊钩吊装设备时,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吊具均由承包单位供给。11.5.3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1.钢丝绳及其紧固件(1)钢丝绳的选择应符合DL/T5167-2002第8.6.2.1条规定,还应符合SD315第3.2.2条规定,按规定启闭机钢丝绳在水中工作采用镀锌钢丝绳。(2)钢丝绳可采用GB1102中的6T(25)、6W(19)和6W(36)或6X(19)。钢丝绳长度不够时,禁止接长。(3)钢丝绳套环、压板、绳夹和接头应分别符合GB5974·1、GB5974·2、GB5975、GB5976、GB5973的规定。钢丝绳压板用的螺孔必须完整,螺纹不允许破碎、断裂等缺陷。钢丝绳固定卷筒的绳槽,其过渡部分的顶峰应铲平磨光。2.电机卷扬式启闭机可采用系列鼠笼式电动机。3.滑轮(1)采用焊接滑轮时,其材料不低于GB700中的Q235C钢或GB1591中的16Mn钢。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采用铸造滑轮应符合ZBJ80006·1~10规定,还应符合SD315第3.3.4条规定。(3)滑轮上有裂纹时,不允许焊补,应报废。4.卷筒(1)采用铸造卷筒应符合ZBJ8007·1~3规定,还应符合SD315第3.4.3条~第3.4.8条规定。卷筒上有裂纹时,不允许焊补、应报废。(2)卷筒轴、传动轴的材料应符合SD315第3.1.6条规定。5.联轴器(1)齿式联轴器应符合JB/ZQ4382的规定。弹性联轴器应符合GB4323或GB5272的规定。(2)连接主动轴的齿式联轴器和弹性联轴器,装配后两个半联轴器相对端面圆跳动和径向圆跳动不低于GB1182~1184中的10级。(3)齿式联轴器加工后的缺陷处理应符合SD315中的第3.5.1条的规定。6.制动器可采用符合GB6333要求的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7.制动轮(1)钢质制动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699中规定的45钢或GB11352中的ZG200-400~ZG340-640铸钢,表面热处理硬度应为45~55HRC,深2㎜处的硬度不低于40HRC。(2)安装后,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应符合下表的要求:制动轮直径(㎜)5.60~120>120~250>250~500>500~800径向圆跳动(um)100120150200(3)制动轮的制造应符合SD315第3.6.1条及第3.6.3条的规定。(4)制动轮加工后的缺陷处理应符合SD315第3.6.5条的规定。8.减速器与开式齿轮(1)减速器采用QJ系列中硬齿面减速器或硬齿面减速器。(2)齿轮加工后的缺陷处理应符合SD315第3.8.2条规定。(3)开式齿轮材料应符合SD315第3.1.5条规定,齿面粗糙度及齿轮精度应分别符合SD315第3.8.4条、第3.9.5条规定。9.行程装置启闭机应设置上、下极限位置限制器。10.滑动轴承应符合SD315第3.14条要求。11.滚动轴承应符合SD315第3.15条要求。11.5.4结构件技术要求1.材料(1)主要材料应不低于GB700中的Q235C钢或GB1591中的16Mn钢。(2)焊接件或零件的焊接材料,焊条应符合GB5117或GB5118的规定,焊丝和焊剂应分别符合GB1300、GB5293的规定。2.焊接(1)结构件的焊接要求,按本章焊接要求根据规范的进行焊接与检查验收。(2)启闭机部件(包括机架)表面应保证有平滑的流线型,部件接头处表面要齐平。(3)在部件最后表面加工后,应做全部表面检查。主要零部件表面粗糙度不得超过有关规范的规定(但不限于)。承包单位的启闭机、减速箱、电机加工图纸及加工精度须经监理人审查批准。(4)焊缝外观一般应处理平整圆滑,对于需要采用X射线探伤的焊缝,表面应铲平磨光成流线型,焊缝打磨处理时,不应削弱其结构强度。3.钢结构用高强度螺栓连接采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3632与GB3633条的规定。采用标准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1228至GB1231的规定。4.涂漆与防腐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启闭机结构件涂漆前的表面预处理应达到GB8923中的Sa2.5级,其它零件应达到St2级。(2)涂漆颜色应符合SDZ014第1.1条至第1.6条规定,在合同签订后,由合同双方最后确定每个项目的用色。涂漆项目包括:启闭机、电动机、减速箱、铭牌框、刻度板等。(3)底漆与面漆由发包人指定。(4)涂装技术要求应符合本章有关涂装要求的规定。(5)启闭机出厂前,应做好所有外露加工面的涂油防腐工作。(6)防护、清扫及保护涂层所有设备部件刮腻涂底漆前应清除铸砂或锈痕,并应符合相应的涂料工艺要求。对外表面局部外突刺头等不平整处应先行打磨。所有设备部件出厂前应由承包单位清扫干净,并根据设备部件的特点分别采取防护。设备通过试运行后,应加涂一次面漆,也可将本工作委托给土建承包人。11.5.5启闭机制造的验收1.一般规定(1)发包人及监理人将按合同规定在设备制造和工厂试验期间,到制造厂对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工艺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这种检验并不减轻承包单位的责任。试验日期、地址。应协商确定。(2)在上述检验中,监理人认定设备有缺陷,不符合规定时,承包单位应予以整改或重新加工,并再进行试验,否则发包人可以拒收。重新生产及试验所需费用由承包单位负担。(3)监理人认定设备有缺陷,可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非规定项目的试验,试验费由承包单位负担。(4)当设备通过规定的试验,监理人应向承包单位签署合格证书。(5)承包单位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报告副本4份。2.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分出厂检验、到工检验、安装检验、试运行检验、竣工验收和最终验收6个阶段,其中安装检验、试运行检验由土建承包单位负责,其它检验由发包人(含监理人,下同)主持。每次检验过程的签证为本合同的支付依据。(1).出厂检验1)为控制设备出厂质量,确保安装顺利进行,在承包单位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发包人以监理人及土建承包单位或它的安装分包单位将分次赶赴厂,对设备生产过程及组装试验进行检验。2)发包人的检验不代替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承包单位必须按照下述规定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3)硬件检验检验的内容包括主要部件预组装、主要部件控制尺寸、外表面等。发包人在出厂检验前对设备进行的中间检查也为出厂检验的一部分。承包单位在主要部件铸造(或焊接)完成后及上述检验前,应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到厂进行检查或出厂检验4)软件检查在出厂检验(含中间检查)时,应提交给发包人有关设备清单、工厂试验报告,质量检验记录、探伤报告、出厂合格证。属于协作厂生产的部件(如大轴锻件)也应同时提交上述资料。5)只有在上述硬、软件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出厂检验签证,设备方可出厂。11.5.6自动抓梁设计、制造1.泵站进水口和出水口拦污栅为双吊点滑块支承直立式拦污栅,采用汽车吊通过自动抓梁起吊,各配一套自动抓梁。2.自动抓梁采用挂脱自如式,抓梁的挂钩与闸门的吊耳应配套,能实现与闸门吊耳自动挂钩和脱钩,过程中不应有任何卡阻现象。3.承包人负责自动抓梁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承包人的设计图纸需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查认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制造。11.6闸门、拦污栅和安装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1.6.1闸门埋件安装1.闸门和拦污栅埋件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以及DL/T5018-2004第8.1与9.2节的有关规定。2.本合同项目的埋件安装包括主轨、副轨、反轨、侧轨、底槛、门楣(或胸墙)、护角、弧门支铰座钢梁、贮门库埋件、启闭机机械和电气设备基础埋件等。3.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以下各项条款的规定,进行埋件的安装施工。4.埋件就位调整完毕,应与一期混凝土中的预留锚栓或锚板焊牢。严禁将加固材料直接焊接在主轨、反轨、侧轨、门楣(胸墙)等的工作面上或水封座板上。5.埋件上所有不锈钢材料的焊接接头,必须使用相应的不锈钢焊条进行焊接。6.埋件所有工作面上的连接焊缝,应在安装工作完毕和浇注二期混凝土后仔细进行打磨,其表面粗糙度应与焊接构件一致。7.埋件安装完毕后,应对所有的工作表面进行清理,门槽范围内影响闸门安全运行的外露物必须清除干净,并对埋件的最终安装精度进行复测,作好记录报监理人。8.安装好的门槽,除了主轨道轨面、水封座的不锈钢表面外,其余外露表面,均应按有关施工图纸或制造厂技术说明书的规定,进行防腐处理。11.6.2平面闸门安装1.安装技术要求(1)平面闸门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及DL/T5018—2004第8.2节的规定。(2)闸门主支承部件的安装调整工作应在门叶结构拼装焊接完毕,经过测量校正合格后进行。所有主支承面应当调整到同一平面上,其误差不得大于施工安装图纸的规定。(3)闸门主支承部件的安装调整工作应在门叶结构拼装焊接完毕,经过测量校正合格后方能进行。所有主支承面应当调整到同一平面上,其误差不得大于施工图纸的规定。(4)平面闸门水封装置安装允许偏差和水封橡皮的质量要求,应符合DL/T5018—2004第9.2.3条至第9.2.7条的规定。安装时,应先将橡皮按需要的长度黏结好,再与水封压板一起配钻螺栓孔。橡胶水封的螺栓孔,应采用专用钻头使用旋转法加工,不准采用冲压法和热烫法加工。其孔径应比螺栓直径小1mm。(6)平面闸门安装完毕后,应清除埋件表面和门叶上的所有杂物,特别应注意清除不锈钢水封座板表面的水泥浆。在滑道支承面和滚轮轴套涂抹或灌注润滑脂。(7)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平面闸门及门槽埋件,方能按本章第17.3.4条规定进行涂装修补。2.试验平面闸门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项目的试验和检查。(1)试验前应检查并确认自动挂脱梁挂脱钩动作灵活可靠。充水装置在其行程内升降自如、密封件与座阀应接触均匀,满足止水要求,并与拉杆的连接情况良好。(2)无水情况下全行程启闭试验:试验过程检查滑道或滚轮的运行无卡阻现象,双吊点闸门的同步应达到施工安装图纸要求。在闸门全关位置,水封橡皮无损伤,漏光检查合格,止水严密。在全过程试验中,必须对水封橡皮与不锈钢水封座板的接触面采用清水冲淋润滑,以防损坏水封橡皮。(3)静水情况下的全行程启闭试验:试验应在无水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检查内容与无水试验相同(水封装置漏光检查除外)。(4)动水启闭试验:对于事故闸门、工作闸门应按施工安装图纸要求,进行动水条件下的启闭试验,试验水头应尽可能与设计水头相一致。动水启闭试验前,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安装图纸及现场条件,编制试验大纲提交监理人批准。(5)通用性试验:对一门多槽使用的平面闸门,必须分别在每个门槽中进行无水情况下的全程启闭试验,并经检查合格;对利用一套自动挂脱梁操作多孔和多扇闸门的情况,则应逐孔、逐扇进行配合操作试验,并确保挂脱钩动作100%可靠。11.6.4拦污栅安装1.安装技术要求(1)拦污栅安装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的规定。(2)拦污栅栅叶为多节结构时,其节间的连接,除框架边柱应对齐外,栅条也应对齐。栅条在左右和前后方向的最大错位应小于栅条厚度的0.5倍。2.试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活动式拦污栅栅体吊人栅槽后,应作升降试验,检查栅体在槽中的运行情况,应做到无卡阻和各节连接可靠。(2)采用自动挂脱梁起吊的活动式拦污栅,应逐孔进行挂脱动作试验合格。11.7固定卷扬机、清污机及自动抓梁安装11.7.1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安装1.安装技术要求(1)承包人应按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图纸及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其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达到上述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2)安装启闭机的基础建筑物,必须牢固、安全。启闭机平台高程不应超过±5mm、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5/1000。机座和基础构件的混凝土,应按施工安装图纸的要求进行浇筑,在混凝土强度尚未达到设计强度时,不准拆除和改变启闭机的临时支撑,更不得进行调试和试运转。(3)启闭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根据起吊中心线找正,其纵、横向中心线偏差不应超过±3mm。采取双卷筒串联的双吊点启闭机,吊距偏差为±3mm。启闭机机械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还应符合SL381-2007第5.2.2条的有关规定。(4)启闭机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规定。全部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5)每台启闭机安装完毕,承包人应对启闭机进行清理,修补已损坏的保护油漆涂层表面,并根据供货商技术文件的要求,灌注润滑油、脂。2.试运转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全部设备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项目的试验和试运转:(1)电气设备的试验要求按SL381-2007第5.3.2条的规定执行。对采用PLC控制的电气控制设备应首先对程序软件进行模拟信号调试正常无误后,再进行联机调试。(2)空载试验:在启闭机不与闸门连接情况下进行运行试验。试验应符合施工安装图纸和SL381-2007第5.3.3条的各项规定。(3)荷载试验:应在设计水头工况下,连接闸门进行启闭试验。应针对不同性质闸门的启闭机分别按SL381-2007第5.3.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4)承包人在进行动水启闭工况的荷载试验前,应编制试验大纲,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5)上述试验结束后,检查其机构各部分不得有破裂、永久变形、连接松动或损坏;电气设备部分应无异常发热现象等。11.7.2清污机及皮带输送机安装1清污机和皮带输送机的安装应在制造厂安装指导人员指导下进行。2除施工详图标明的以外,清污机和皮带输送机的安装应符合规范SL234-1999中8.5和8.10条以及设备说明书的要求。3清污机和皮带输送机安装后进行空载和负载试验,必须运转平稳,在空载和带负荷运行时均不得有卡阻现象。11.7.2自动抓梁安装1.泵站进水口和出水口拦污栅为双吊点滑块支承直立式拦污栅,采用汽车吊通过自动抓梁起吊,各配一套自动抓梁。2自动抓梁采用旋转式自动挂钩、脱钩抓梁,抓梁的挂钩与闸门的吊耳应配套,能实现与闸门吊耳自动挂钩和脱钩,过程中不应有任何卡阻现象。3承包人负责自动抓梁的安装,对泵站检修闸门和节制闸检修闸门应每孔进行吊装、挂钩、脱钩试验。11.8质量检查和验收11.8.1埋件安装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埋件安装前,应对安装基准线和基准点进行复核检查,并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2.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埋件安装就位并固定后,应在一、二期混凝土浇筑前,对埋件的安装位置和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测量记录应提交监理人。3.一、二期混凝土浇筑后,应重新对埋件的安装位置和尺寸进行复测检查,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共同对埋件进行中间验收,其验收记录应作为闸门及启闭机的验收资料。若经检查发现埋件的安装质量不合格,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返工处理,其处理的措施和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11.8.2安装质量的检查和验收1.在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安装技术条件,对本章所规定的安装项目的安装焊接质量、表面涂装质量、安装偏差以及试验和试运转成果等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并作好记录。安装质量评定记录经监理人签认后,作为完工验收的资料。2.安装完成并经试验和试运转合格后,由监理人进行各项设备的验收。验收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以下资料:(1)单项安装项目的设备清单;(2)安装质量的检查和评定记录;(3)埋件安装质量中间验收记录;(4)试验和检测成果及和试运转记录。3.闸门及启闭机验收后,在尚未移交给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仍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11.8.3完工验收本章所规定的所有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承包人应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完工项目清单;2.安装竣工图纸;3.主要材料、标准件和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4.安装焊缝质量检验报告;5.焊接工艺评定报告;6.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复验和安装检查报告;7.安装质量检验记录;8.调试及试运行报告;9.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10.其他竣工资料11.9计量和支付1.闸门、拦污栅制造(1)钢闸门和拦污栅制造工程的计量和支付,除监理单位另有通知外,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个项目规定的计量单位,以及施工图规定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2)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应包括完成本节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设备、材料和劳力费用及其有关辅助生产费用,以及工厂试验、现场试验和交接验收等人工、材料和试验设备等全部费用。(3)钢闸门、拦污栅及预埋件制造工程量,钢结构、运转件、紧固件、止水橡皮、支承滑块应按实际重量,以t或Kg为单位进行计量,轴承(套)、滑块等个别外购件也可以个数(只或套)为单位进行计量;涂装工程量应按钢结构实际涂刷面积,以平方米(m2)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每平方米单价支付。其单价应包括涂装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存放,涂刷,试验和养护等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2.启闭机制造(1)卷扬式启闭机的计量和支付,除另有规定外,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各个项目规定的计量单位和单价进行计量支付。(2)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单价应包括完成本节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设备、材料和劳力费用及其有关辅助生产费用,以及工厂试验、现场试验和交接验收等人工、材料和试验设备等全部费用。(3)卷扬式启闭机、电动葫芦制造或采购工程量应按实际数量,以台为单位进行计量。3.闸门、拦污栅与预埋件安装(1)本章规定安装工程项目的支付,将按该项目施工安装图纸所示的重量,以t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该项目的每t单价进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2)单价中包括所有安装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出厂验收、接货、运输、保管、安装、防腐蚀涂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及维护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4.启闭机、清污机及自动抓梁安装(1)本章规定启闭机(包括电动葫芦)安装工程项目的支付,将按该项目施工(安装)图纸所示的重量,以台套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该项目的每台套单价进行支付。(2)单价中已包括所有安装设备(包括附属设备),从出厂验收、接货、运输、保管、安装、涂装、现场试验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完工验收前的维护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第12章电气设备安装工程12.1说明12.1.1安装工作范围承包人所承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工作范围包括:(详见工程量清单)12.1.1.1高低压开关柜的现场卸货、转运、保管、检查、验收、安装、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及竣工验收,直至移交发包人前的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12.1.1.2直流系统的装卸、转运、保管安装调试。12.1.1.3控制、保护、测量、信号装置及屏柜的装卸、转运、保管、安装、调试与试验。12.1.1.4封闭母线、动力电缆、控制及信号电缆、通信电缆、光缆、电线等的敷设、安装、试验及工程竣工验收。12.1.1.5电缆桥架、支架及电气管道用固定件的采购、制作与安装,所有电气设备、电气管道及其他埋设件采购、制作与安装及工程竣工验收。12.1.1.6照明、动力配电箱、管线及灯具的采购、安装、试验及工程竣工验收。12.1.1.7防雷接地系统材料及全部固定件的采购、安装、试验,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12.1.1.8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负责埋设在混凝土、地下、水下和其他砌体中的上述安装设备的预埋件。12.1.1.9承包人应负责设备基础回填混凝土工作及零星混凝土填塞。12.1.1.10承包人应对漏埋、错埋、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负责。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临时增加埋设工作,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费用由发包人另行支付。12.1.1.11承包人的安装工作还包括合同范围内的各项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转工作,以及试运转所必需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安装。12.1.2承包人责任12.1.2.1对发包人提供设备的交货验收责任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负责接收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设备清单共同进行检查、清点后办理正式移交手续。承包人应参加设备制造合同的出厂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与发包人一起在验收文件上签字。12.1.2.2设备的采购责任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应符合设计单位提供的型号、规格和技术条件要求。经现场检查和试验,证明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承包人应负责与制造厂交涉,进行修理或更换。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设备,造成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负责。12.1.2.3设备的运输和保管责任在施工现场,由监理人和承包人按设备清单对发包人交付安装的全部永久设备、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以及提供安装所需的各项材料等进行检查、清点,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承包人。除合同另有规定,所有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卸货、保管和贮存,并负责将安装设备从仓库或临时存放地点到安装现场的二次转运,承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卸货、装车,运输和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损坏的全部责任。12.1.2.4设备的安装责任承包人应负责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电气设备的现场安装工作,包括设备调试、交接试验、试运转、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应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安装和检测器具,以及负责完工验收前的维护工作。微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与局域网系统设备由承包人负责设备卸货、接货、清点、转运、保管及安装连接,并负责其屏柜台等基础的制作与安装、管道预埋、电缆敷设、传感器安装、端子接线(由其他承包人提供设备、图纸)等,并负责配合调试工作。12.1.2.5设备的保修责任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安装设备的施工安装期维护保养和本合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12.1.2.6施工安全责任承包人应做好整个安装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DL560-95规定,制定好各项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指定现场安全员监督安全生产。承包人应对本安装单位的人员、设备的施工安全负责。12.1.3主要提交件12.1.3.1安装措施计划承包人应在安装工作开始前14天,向监理人提交本合同安装项目的安装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安装场地布置及说明,主要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及说明;(2)电气设备与装置的运输和吊装方案;(3)电气设备与装置的安装方法和安装质量控制措施;(4)电气设备与装置的调试、试运转和试验工作计划;(5)安装进度计划;(6)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12.1.3.2承包人要求的设备交货计划承包人应根据编制的设备安装进度计划,提交一份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电气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由监理人审核后作为双方交接货进度的依据。12.1.3.3安装工作进度实施报告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定期向监理人提交安装工作进度实施报告。其报告的内容应说明安装工程计划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质量控制情况、安全与文明施工情况及下阶段安装计划安排,以及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协调解决的问题。12.1.3.4完工验收资料各项设备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以下完工资料:(1)完工项目清单;(2)竣工图;(3)主要安装材料和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4)电气设备与装置的安装、调试、试运转记录;(5)电气设备与装置单项质量检查验收证书;(6)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12.1.4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已修订的则按现行最新版本)本合同必须遵照执行的现行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主要有(但不限于此):GB50312-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78-199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161.17-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DL/T5161.16-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1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GB12706-2002《额定电压1~3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T8905-1996《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中气体管理和检测导则》GB/T8349-2000《金属封闭母线》GB/T50265-1997《泵站设计规范》GBJ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L475-2006《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417-2006《电力设备局部放电现场测量导则》DL/T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720-200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DL/T624-1997《微机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技术条件》DL/T623-1997《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161.1-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478-2001《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SL317-2004《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SL234-1999《泵站施工规范》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附条文说明)》JB/DQ6143《照明配电箱》12.2设备安装程序12.2.1一般要求本合同各项目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1)制造厂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施工安装图纸;(2)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3)设备制造验收资料和质量证书;(4)承包人安装工作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并符合施工图纸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12.2.2设备吊装和安装前的准备在设备吊装和安装前,承包人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和制造厂的要求,施工设计图纸的规定,向监理人提出设备吊装和安装的计划、措施和技术方案。12.2.3安装前的检查和清理12.2.3.1安装前的检查设备安装前,承包人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和图纸、资料,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以确定合同规定的各项设备是否完整和完好;各施工图纸和所需的资料是否齐全;埋设部件的一、二期混凝土结合面是否已凿毛并清洗干净,预留钢筋的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对上述检查如发现有缺件、部件的损坏等项情况,承包人须书面报监理人,并按图纸和资料的要求进行修复或其他处理。12.2.3.2清理设备安装前,承包人应按图纸和资料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清理和保养。12.2.4安装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全部电气设备、器具、附件按施工图和规范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全部电气设备、器具、附件在安装前应逐个进行试验、检验或整定,达到规范、设计、制造厂的要求,对存在缺陷的产品不得进行安装,使用替代品需经监理人同意。凡经承包人验收的所有设备,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所有设备的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外表清洁、牢固可靠。操作机构、闭锁装置应动作灵活、位置指示正确。所有电气设备应油漆完整、同室的屏柜油漆颜色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承包人应负责处理,使颜色一致。柜内的色相标志正确,接地可靠。12.2.5试验设备安装结束后,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试验和试运行工作。对其它承包人负责的设备,本承包人要给予支持和配合。12.2.6质量检查和验收所有承包人的安装分项、分部工程,均由监理人进行验收。承包人在验收前应向监理人提交按规范规定的全部验收资料。若经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时,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返工处理,其处理的方法和措施应报监理人批准,直至监理人认为合格为止。电气设备验收后,在尚未移交给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具体要求见11.4节。12.3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要求12.3.1预埋件埋设的一般要求12.3.1.1承包人使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规定。材料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质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12.3.1.2若承包人要求采用代用材料时,应将代用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及试用成果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代用材料不得使用。12.3.1.3承包人如需修改施工图纸,事先须经监理人批准,修改后的埋件位置应避免与其他埋件相干扰,并与建筑物表面处理相协调。12.3.1.4焊工应持有相应资格的上岗合格证。12.3.2电气管道的埋设要求12.3.2.1埋设的电气管道系统,应包括根据施工详图或监理人另作规定的所有埋设管道、接头、接头盒以及用于照明、动力、控制及电话通讯系统的这类材料。12.3.2.2承包人应把埋设的电气管路及埋设件的终端引出,以便将来安装后续工序的进行。在埋设直径小于Φ40mm的电气管道中,应穿以直径不小于2mm的镀锌铁线,并将铁线露出管路的终端外。可按施工详图要求或按监理人规定的其他方式引出终端。装设终端的位置和用何种方式保护终端,则可由承包人确定,但应作出标记和记录,使延伸的后续工序能顺利进行。12.3.2.3除照明管部分采用电线管外,其余管道应采用硬制热镀锌对缝焊接钢管。管道不能作为交流回路的导体使用。备用管道口也应用木塞塞住。12.3.2.4承包人应严格按图施工。如确有必要要修改时,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所作的变更与其他管道工作、建筑工作、上下水道工作、配管及建筑表面处理相协调,并保证将来管道延伸或更换时不互相干扰。承包人每次要求修改施工详图规定,都须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实施。并按监理人规定的方式作好更改的完整记录。12.3.2.5在整个施工期间,为了确保管道不受损坏并保证其畅通,承包人对管道系统应妥善加以保护,直至下一道后续工序开始之前。12.3.2.6所有埋设管道,在埋入混凝土前,承包人均应作检查,以保证管道中穿设的电缆、电线不受损伤。一旦发现管道不能使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并由承包人负责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理。12.3.2.7为了支撑埋设管道,需要用焊接固定时,不应烧伤管道内壁。12.3.2.8如埋设管道的终端是设置在将来要明敷的管道盒或设备上时,则承包人应用模板固定管道,以保持准确位置。12.3.2.9埋设管道穿过建筑物或伸缩缝时,应将管道在距建筑缝50mm处断开,并在断开的两端套一段内径不小于埋设管道外径2倍的钢套管。在套管与埋设管道接缝处,应缠以麻丝并充填沥青,套管与埋设套管套接长度应为100mm,套管总长度应不小于300mm(加缝宽)。12.3.2.10管道敷设的全部临时固定件和技术性处理所需钢材和材料均应由承包人供应,不再单独付款。12.3.2.11除上述规定外,所有管道的埋设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条款规定。12.3.3电气设备安装预埋件的埋设具体要求12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3.3.1各类固定件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购置和加工。加工后的固定件应平直,无明显扭曲,切口应无卷边、毛刺。12.3.3.2固定件安装就位,并经测量检查无误后,应立即进行固定。采用电焊固定时,不得烧伤固定件的工作面;采用临时支架固定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浇筑混凝土或回填时,应保证固定件位置正确。12.3.3.3固定件不得跨沉降缝或伸缩缝。12.3.3.4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注意保护好全部预埋固定件,防止其发生损坏和变形。由于承包人施工措施不当造成预埋固定件的损坏和变形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12.3.3.5所有电气设备安装预埋件,应根据施工详图规定位置预留二期混凝土槽、孔或预埋铁板,以保证机电设备安装的顺利进行。12.3.3.6对于预留的二期混凝土槽、孔,承包人应采用有效方式加以保护。12.3.3.7明敷管道固定件的预埋间距,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的有关规定。12.3.4高、低压开关柜安装技术要求12.3.4.1承包人在设备安装前应已经取得设备主要零部件图、安装图、安装说明书、设备出厂合格证,出厂验收试验记录及出厂检验记录表等。12.3.4.2承包人应在制造厂的安装指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和试运行。12.3.4.3设备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将装置性设备和易损元件拆下单独包装运输。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装置性设备和电气元件,应按规定保管。12.3.4.4如果备件和设备装于同一箱内,应根据装箱清单和有关规范仔细校对备件,并应正确区分、分装和存放,以防丢失和损坏,直至最后交给发包人长期保存。在设备安装或试验中如使用了这些设备,在使用时,应列出清单并向监理人报告。被替换的部件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处理。12.3.4.5高低压开关柜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对基础槽钢进行校正、平直、下料、安装、调整、固定;其水平度、垂直度、平行度的误差符合规范GB50171-92中规定要求;基础槽钢应与接地系统焊接牢靠;柜门成列安装,其垂直度、水平偏差、柜面偏差以及柜与柜之间的间隙接缝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GB50171-92中规定要求。12.3.4.6所有设备、仪器、仪表、附件、材料、半导体器件等,应按现行的有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及制造厂要求进行试验、检验或整定,如设计单位事先已有专门的技术规定时,应以专门的规定为准进行。有缺陷的产品或原部件,不得使用。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原部件,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2.3.4.7现场安装(包括试验、检验、调试)记录和报告,承包人应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移交给发包人。12.3.4.8承包人应按设备供应商技术文件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的规定进行电气交接试验。12.3.4.9除上述规定外,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条款规定。12.3.5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12.3.5.1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合同范围内永久建筑物室内外照明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全部工作。本部分有关的主要设备包括:各种照明灯具、插座、开关。12.3.5.2照明设备安装施工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规定。12.3.5.3事故照明及疏散照明采用带蓄电池的灯具,配线主要采用穿管暗敷方式。12.3.5.4所有照明灯具、光源、附件、材料等结构、性能应按有关的国家标准、部标准及制造厂要求进行试验、检验或整定,并符合设计要求。有缺陷的产品或元器件,不得使用。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原部件,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2.3.5.5在建筑物瓷砖上安装灯头盒、开关盒、插头时,表面要美观,并尽量装在瓷砖板的中央。12.3.5.6暗装插座、开关等的专用盒四周应无缝隙,面板紧贴饰面。12.3.5.7照明系统的最后接收试验之前,承包人应彻底地清洁所有的照明器,包括玻璃器具、面板、灯和附件,损坏的灯应换掉。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2.3.5.8现场安装(包括试验、检验、调试)记录和报告,应作为竣工资料移交。12.3.6照明、动力配电箱采购及安装技术要求12.3.6.1配电箱内所有电器元件技术参数须为可靠、先进的产品,其额定参数和整定值应不低于设计要求。12.3.6.2设备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电和热应力的材料构成。其材料应进行合适的表面处理或采用合适的防腐蚀材料。设备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12.3.6.3配电箱的结构应能耐受设计规定的额定短路电流产生的热应力和电动应力,采用断路器或其它元件作短路保护用。12.3.6.4照明、动力箱外壳为薄钢板弯制焊接或塑料绝缘材料压制而成的封闭式结构,单面操作维修,可靠墙安装。12.3.6.5照明开关箱、终端组合电器面门为透明面门,可按需要向左、向右或向上开启。其余配电箱面门为不透明面门。除有特别说明的外,面门均为向左开启。12.3.6.6动力、照明配电箱和终端组合电器按其回路数及其用途要求带有足够数量适用于铜导线的中性线和PE线接线柱,其过流能力须满足要求。12.3.6.7终端组合电器壳体上下侧有敲落孔,可供电线或电缆引入或引出,敲落孔数量和直径须满足其进出线的需要,或可以在壳顶部及底部带弹性自动密封导线输入孔。12.3.6.8钢制箱体、箱面应选用厚度不小于2mm的冷轧钢板,着色采用静电粉末喷涂工艺。12.3.6.9配电箱的安装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条款规定。12.3.7电线和电缆敷设安装技术要求12.3.7.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的要求进行电缆施工。12.3.7.2电缆的敷设应注意不损伤导体、绝缘、屏蔽或外护层,不能在地上、楼板上、障碍物或电缆桥架的尖角上拖拽电缆。当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控制电缆承受的拉力,敷设速度不超过制造厂技术文件和GB50168-2006的规定。当邻近和上方有焊接操作时,要避免电缆裸露而受到火花或熔化金属的损害。12.3.7.3承包人应提供电缆的有关防火材料,并负责电缆的防火封堵工作。12.3.7.4电缆交接试验项目为(但不限于):a)电缆主绝缘的绝缘电阻;b)电缆内衬金属屏蔽层对导体的绝缘电阻;c)铜屏蔽层电阻和导体电阻比;d)交流耐压试验;e)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12.3.8电缆桥架和支架的采购和安装技术要求12.3.8.1电缆桥架及附件应用冷轧板,并热浸锌。12.3.8.2在支、吊架跨距为2m按简支梁的条件下,电缆桥架应能承受的额定均布荷载为150kgf/m。12.3.8.3各种型式支、吊架,应能承受电缆梯架相应规格、层数的额定均布荷载及其自重。12.3.8.4承包人应给出各种型式规格托盘、梯架的不同跨距与允许均布荷载的关系曲线或数据表。12.3.8.5电缆托盘、梯架在承受额定均布荷载时的相对挠角不应大于1/200。12.3.8.6承包人应给出各种型式规格的电缆托盘、梯架在不同荷载与支、吊架跨距时的挠度值。12.3.8.7承包人应按图纸要求负责制作、安装所有电缆沟内的电缆支架,电缆支架应热镀锌以防腐蚀。12.3.8.8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的要求进行电缆桥架和支架的安装。12.3.9接地系统的埋设12.3.9.1埋设的接地系统,应包括根据施工详图或监理人另作规定的用于接地系统的所有埋设扁钢、钢管、圆钢及接头等。总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12.3.9.2接地系统埋设应包括所有的埋设接地体,接地线应采用焊接搭接,焊缝的长度和质量要求,应符合施工图纸和GB50169-2006的规定。焊接后应将焊件和焊缝清理干净,并加涂防腐涂料。凡从接地装置引出的延伸部分均应设明显标记,并采取防腐和保护措施。12.3.9.3承包人应将埋设的接地系统按施工图或监理人指示引出至需要延伸到埋设区域以外的或考虑将来发展需要的地方,还要为其他承包人延接其工作时,不致因承包人工作不当而受到妨碍。12.3.9.4埋设的接地装置从墙壁、地板、建筑物构件或其他地方引出接头的位置,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引至外部接地连接线的安装,应便于检查和设备的拆卸与检修,接地线不得作其他用途。12.3.9.5承包人要求更改接地系统的部分设计时,应经监理人批准,并按监理人规定的方式作好更改的完整记录。12.3.9.6接地网并联的对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接地系统应全部连通。12.3.9.7埋设的接地系统的全部零件,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应与施工详图相符。12.3.9.8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应遵照现行《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的规定执行。12.3.9.9接地导体通过伸缩缝时,应按施工详图规定采取专门措施,以免损坏接地导体。12.3.9.10所有结构钢件及零杂钢件,包括楼梯、扶手及其他金属部件和框架均应接地。12.3.9.11计算机专用接地系统采用专用铜接地线,与泵站接地系统采用“一点接地”的方式连接。12.3.9.12在施工期间,全部接地系统均应妥善保护以免损坏。由于承包人疏忽所造成的损坏,应立即修复到监理人认为满意的程度,其费用应由承包人自理。12.3.9.13全部接地系统安装施工应严格遵守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有关规定。12.3.9.14试验a)全部接地系统都连接好后应做试验,以证明其连续性。b)总接地网及其他接地设施的接地电阻,应做竣工试验。承包人应提交测量结果送请监理人认可。c)接地系统完工后,应测量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d)全部所需测试设备和劳动力均由承包人提供。12.4质量检查和验收12.4.1电气设备安装前,应对安装基准线和基准点进行复核检查,并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12.4.2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规定的安装技术条件,对本合同所有电气设备项目安装质量、涂装质量、安装偏差以及交接试验等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并作好记录。安装质量评定记录经监理人签认后,作为本合同各项目验收的资料。12.4.3承包人在完成某部位的全部电气埋设,并在混凝土浇筑或进行回填之前,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验收,并由监理人签署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浇筑或回填。12.4.4经监理人检查确认由于承包人埋设错误或未达到规定要求而需要返工时,承包人应对由于返工而可能造成的机电安装工作的延误负全部责任。由于返工引起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承担。12.4.5电气埋件的埋设、电气设备与装置的安装,按现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12.4.6施工工艺要求和验收标准应符合:12.4.6.1制造厂提供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制造厂的安装指导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还应按安装指导人员的意见进行施工。12.4.6.2有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各部委的规程、规范、标准等技术文件。12.4.6.3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修改通知单、修改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12.5电气设备调试、试运行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泵站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电气试验由承包人负责。开关柜与泵站设备之间的电缆连接检测,由承包人负责。泵站控制系统的设备调试由承包人在计算机监控设备制造商指导下进行,对重要设备的调试必须事先通知发包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和运行管理等单位。泵站的试运行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对泵站的电气设备试运行必须事先提出大纲或方案,经监理批准后,报试运行验收委员会。试运行大纲或方案必须有以下几个部分:1)试运行条件泵站供电确有保证,供电线路、变电所等均已验收合格。各电气设备已经完成全部必须的调试、检测项目,并验收合格。各电气设备处于可以运行的良好状态,如有故障,该故障已经排除,并经监理或有关部门复查。2)试运行操作程序承包人对泵站的试运行都要有完整的操作程序,执行严格的操作票制度,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有处理预案。3)试运行组织承包人对泵站的试运行应有齐全的有资格的人员和组织安排。4)试运行要求和时间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对不同的试运行项目提出不同的试运行内容、要求和时间。5)试运行记录和报告承包人对试运行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提出试运行报告。12.6计量和支付12.6.1总价项目的计量和支付1)总价项目的支付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经发包人批准后进行支付。2)除合同约定的变更引起原合同的安装设备、材料与安装工作量的增减,需要变更项目总价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设备、材料与安装工作量的增减均不予变更项目总价。3)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进行报价的总价项目,应由承包人按施工安装图纸与设备供应商技术文件,列出安装该项目的全部施工设备和材料清单。材料中应包括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材料与承包人安装设备所需的各种消耗性材料。4)除发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和装置性材料外,其他由承包人按本合同要求配置的永久性和装置性材料,以及承包人安装设备所需的各种消耗性材料,均应计入各台套分项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5)承包人填报的项目总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安装作业所需的人工费(含社会养老保险)、材料费、施工安装机械使用费、场内运输费,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的全部费用。6)承包人按本技术条款要求,为设备安装所需进行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测试率定、检测检验、试验调整、检查验收,以及启动试运行等的全部费用,均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除本合同专项列入工作量清单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外,承包人为设备安装所需增加设置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均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8)承包人报送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应按批准的设备安装网络进度计划规定的控制性节点进行分解;并应由监理人按网络节点计划,检查承包人安装工作的实物面貌和工作量符合项目支付的要求时,才予以支付。9)消防工程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制作、安装的项目,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目规定的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项目单价进行支付。设备单价中包括设备运输、装卸、保管、制作、安装、测试(含第三方检测)、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消防工程验收等一切费用。12.6.2单价项目的计量和支付1)列入本合同单价支付的项目包括:a)按各单项设备的台数或台套为计量单位,或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单价支付项目;b)按不同型式、不同规格、不同材质的各项永久性及装置性材料,以重量、体积、长度或个数为计量单位的单价支付项目。2)单价项目的计量和支付210
靖江市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条款a)单价项目的支付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支付项目单价,由承包人按完成的各支付项目向监理人按月提交工程量,经监理人核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支付。b)承包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设备安装《工程量清单》项目进行报价。承包人为设备安装所需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均应分摊在各项目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c)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计量单位进行计价,并填报项目的投标单价。承包人填报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报价应包括为完成该项目全部安装作业所需的人工费(含社会养老保险)、材料费、施工安装机械设备使用费、其他施工设备租用费、场内运输费,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的全部费用。d)除发包人已列入《工程量清单》的永久性和装置性材料外,其他由承包人为设备安装需要使用的消耗性材料,均应摊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e)承包人按本技术条款要求,为设备安装所需进行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测试率定、检测检验、试验调整、检查验收,以及启动试运行等的全部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的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2.6.3计量和支付规定1)《工程量清单》所列各项目的单价内应已计入全部预埋件及其附件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预埋件的加工、安装、检验、试验、埋设、清洗、防腐、维护和验收以及接地装置测量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2)《工程量清单》所列设备单价中包括设备购置、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可能发生的设备二次运杂费、调试、设备整形、油漆和一次性消耗材料的分摊费用。设备单价中包括参与设备厂内、外验收等工作在内的一切费用。3)各种电气预埋管道、埋固定件应按施工图纸计算重量或长度并现场实际测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4)防雷接地系统应按施工图纸接地装置材料计算重量并现场实际测量,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和支付。埋设接地网的土方开挖、回填工作量及报价全部包含在单价中。5)电气安装接线盒、绝缘胶带等作为消耗性材料,全部摊入安装费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所有电缆终端头、接头加工、制作、采购均包含在电缆安装费中,不再另行支付。7)本合同涉及的电缆沟工程以长度计,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电缆沟工程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填筑、混凝土(砖)砌、支架制安、盖板制安以及质量检查和验收等全部费用。8)电缆敷设安装以长度计,《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的单价为电缆穿管、电缆沟、桥(支)架、直埋等多种敷设方式的综合单价。9)电缆直埋敷设应包括土方的开挖、垫砂、敷设、盖板制安、回填、标识等全部费用。10)电线电缆沟敷设包括揭板、放线、盖板。本章规定的由本承包人配合其它承包人安装调试试验内容以及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现场发生的规定之外的配合工作由监理人和其它承包人协调确认后决定,其支付不包含在所承包项目之中。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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