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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办事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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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办事处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好“仙居恩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城区噪声污染日益加大的势头,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二、治理重点工业企业噪声: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加强对在建工地、市政工程、重点工程及道路开挖、房屋拆迁等建筑施工场地的管理,督促业主完善防噪设施、落实防噪措施。交通噪声:在城区“禁鸣”区域,合理设置机动车“禁鸣” 标志。严格执行“禁鸣"规定,加强“禁鸣”宣传,严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非法鸣笛行为。督促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消声器和喇叭;加强对警务、消防、工程抢险、医疗救护、突发事故应急等特种车辆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使用警报器的行为。社会生活噪声:重点整治乱搭灵堂、燃放烟花爆竹、出租场所办理丧事等现象;集中整治歌厅和酒店等场所未采取有效噪声防范措施,噪声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等。三、责任分工1、城建办: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工业噪声,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2、辖区各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机动车交通运输噪声,违规使用喇叭、警报器、音响等装置产生的噪声,在划定的城区禁鸣区域内严格执法;监督管理生产活动中排放的偶发性强烈噪声;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烟花爆竹燃放、运输安全管理。3、辖区各城管中队:负责监督管理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其它公共场所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产生的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的噪声;家庭室内娱乐活动、装修(装饰)活动产生的噪声;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违规搭建)的流动噪声、广场噪声、广告宣传 活动噪声、夜市噪声;非机动车使用音响设备进行沿街宣传和沿街叫卖活动产生的噪声;负责查处城区搭灵堂办丧事扰民行为;负责城区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巡查。4、舞阳工商所:负责对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企业、个人工商户的取缔和查处。协调查处噪音超标、无照经营的商业经营场所(集贸市场、铝合金加工业)及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对未通过环保审批的新、改、扩建项目不得核发、年审工商营业执照。5、交安办:负责对客运车站的噪声防治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车辆及车站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负责非煤矿山生产作业产生的噪声治理,负责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储存安全管理。6、民政办:协助城管和工商部门对城区内违规办理丧事、噪声扰民行为的制止、劝阻和查处。7、辖区居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各类环境噪声污染治理宣传发动和信息排查,强化网格员、村(居委会)基层基础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信息网络和责任网络,配合各城管、工商加强对所属辖区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污染进行日常管理。四、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成立舞阳办噪声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城建办)。组长: 副组长:成员:2、密切配合,多措并举,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整治重点,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干扰群众正常生活的环境噪声污染违法问题,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噪声扰民的违法业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影响较大、扰民严重的噪声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挂牌督办案件要逐一落实,明确治理目标、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3、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宣传,广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各责任部门投诉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噪声违法问题;要分阶段、分层次、分主题在全办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鼓励守法、震慑违法的强大声势。4、加强沟通、互通信息,严格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上下协调和横向交流,确保政令畅通。相关部门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确定专人负责噪声整治专项行动的联络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督办问题的进展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环境违法问题的立案和结案情况以及材料上报情况等进行督查和通报。五、工作要求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切实解决各类噪声扰民问题。各产生噪声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搞好整改,规范经营行为,还市民一个清静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