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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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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SNX-2017-CG016采购单位: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O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60 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项目名称: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二、采购文件编号:GSNX-2017-CG016三、采购项目内容:凤凰雕塑监理采购预算金额:145000元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必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原件)4)供应商需提供由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函件原件。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2套。(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盖骑缝公章)。60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不含节假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请自行联系代理机构领取。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前往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庆城县西大街联系人:骆怡倩电话:0934-326198915109343223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联系电话:0934-827024018693421170联系人:李微微2017年12月21日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0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2.招标内容:凤凰雕塑监理3.项目建设地点:庆城县柔远河屈家湾段,南至马莲河交汇口以下崭山湾大桥2采购人单位名称: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骆怡倩联系电话:0934-3261989151093432233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人:李微微3.联系电话:0934-827024018693421170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投标人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必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供应商需提供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原件)60 4)供应商需提供由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函件原件。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及投标人单位公章,另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1招标范围: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2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未按该要求制作分装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4投标有效期:90天5资金来源:县政府自筹6投标保证金:无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采购预算:145000元9纸质文件封面的标注:纸质文件封面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采购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日期。10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一份,副本3份(注:投标企业各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电子标一份(U盘)为方便唱标,请单独密封开标信封,开标信封单独提交【内放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电子版word一份(u盘)】11资格审查:60 供应商资格实行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环节。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前往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朔州东路城鑫国际商住区1号楼一单元401)对迟于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 2报价:投标价格采用唯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60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甲方1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人应当依法对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入评标环节。1.4.1投标人应有能力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并且是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资格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2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0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0 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及式;(3)评标办法。(4)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3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60 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部分:①投标函;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联合体协议书;⑤投标保证金;⑥项目管理机构;⑦其他材料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总监任命文件、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原件。(2)技术部分:①监理大纲;②质量控制;③进度控制;④现场协调;⑤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⑥文明监理及现场监理;⑦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3.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③目所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0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虽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④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允许分包的,或虽然规定允许分包,但投标人不准备进行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⑦目所指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1.5投标文件不需提供本章第3.1.1(1)③、④、⑤、⑦目等资料时,其他内容应按顺序重新编号。3.2投标报价3.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在控制指标价的有效范围内自行确定。3.2.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载明的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的全部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第三方担保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按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0 3.4.1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3.5资格审查资料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新情况提供并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60 3.7.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装订应采用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平装方式。投标文件可分为上下两册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共同包装在单层封套内,并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4.1.2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5投标截止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造成投标人数不能满足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要求的,将被记入不良记载。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0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招标人招标代理授权委托书,并介绍各参会单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宣布开标纪律;(3)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宣布投标人签到情况。(4)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5)招标人、投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投标人标书、证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签到顺序开标,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唱标并记录,监督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监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质量目标、工期、投标投价及其他内容。(7)招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监督部门、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在开标现场记录表上签字。60 (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合格的投标人6.4.1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①投标文件、投标人证件未按本章3.7.5款、4.1款要求密封、标记和装订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总监理工程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者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的;③投标人报价高于预算的;60 ④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⑤投标人未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的(若组织现场勘探)。6.4.2招标人将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和比较。6.5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6.6.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6.6.2总价与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6.6.3按上述原则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7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署。6.8投标的否决6.8.1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6.8.2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6.8.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且有哄抬标价嫌疑的,经认定后,招标无效,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6.9评标步骤评标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60 6.10评标准备6.10.1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并推举评标委员会负责人。6.10.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6.11初步评审6.11.1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标,应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总监任命文件、注册执业证书,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原件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质未密封带至评标现场者;(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或雷同的;(3)投标文件签署无效的(详见本章6.7款和第三章要求);(4)投标文件未按第三章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详见本章3.1.1款)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案投标方案的除外;(6)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管理机构与资格审查表不一致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1.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资料基本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60 6.11.3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6.1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技术标、建筑市场不良记录综合评定。其分值设置为100分。6.13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60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60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60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庆城县柔远河屈家湾段,南至马莲河交汇口以下崭山湾大桥。3.工程规模:北起柔远河(东川)屈家湾段,南至马莲河交汇口以下崭山湾大桥设计8个节点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45000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60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庆城县东西河道治理项目一期附属工程监理开始至结束。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60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签字)法定代表人或:(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0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60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60 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60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60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60 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60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60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0 6.2.1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2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3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60 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1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2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60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7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60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60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如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1.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1.2.2监理范围包括:凤凰雕塑监理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如通用条款。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如通用条款。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无。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如通用条款。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该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监理。在涉及工程延期无天内和(或)金额无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如通用条款。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前15日提交监理规划,每月28日前提交监理月报等专项报告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如通用条款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现场移交。3.委托人义务60 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无,汇率为:无。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60%第二次付款主体工程完成时支付30%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10%满14天内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6.2.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60 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2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二种方式:(1)提请庆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庆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7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7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60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5%。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无。9.补充条款无。6060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无。A-2设计阶段:无。A-3保修阶段:无。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无。6060 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工程技术人员无无无2.辅助工作人员无无无3.其他人员无无无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办公用房无无无2.生活用房无无无3.试验用房无无无4.样品用房无无无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无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工程立项文件1开工前5日内无2.工程勘察文件无无无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1开工前5日内无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1开工前5日内无关合同5.施工许可文件无无无6.其他文件无无无60 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通讯设备无无无2.办公设备无无无3.交通工具无无无4.检测和试验设备无无无60 附件:承包人履约保函承包人履约保函(发包人名称):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工程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人申请,我方愿就承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人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你方的损失。四、代偿的安排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你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你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60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承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承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如加重承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你方之日起生效。60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本履约担保格式可以采用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合同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60 第三章评标原则及办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性审查项目投标人A投标人B...资格评审表1.供应商必须具有:(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原件)(营业执照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可不提供2-3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供应商需提供:(1)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原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原件)4.供应商需提供由项目实施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函件原件。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形式评审表符合性审查项目投标人A投标人B...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是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的;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都是唯一的;3.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4.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在投标函部分中同时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内容符合要求;5、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60 6.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注:不通过的企业不能进入评标环节。通过打“√”,未通过打“×”。二.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对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以百分制综合量化方式评定,分值设置为:商务标55分,技术标45分。1、商务标55分1.监理报价40分1.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40%)×100。2、监理能力及业绩15分(1)投标人三年以来(以投标人提交标书当日时间为准)监理过的工程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以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依据)(2)总监理工程师三年以来(以投标人提交标书当日时间为准)监理过的工程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以企业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为依据)(3)投标人取得与本工程资质相符的IS0质量体系认证者得4分。(以原件为准)(4)投标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5分。(以原件为准)2、技术标45分1、监理控制及文明施40分(1)监理大纲3分a)监理大纲对工程概况阐明扼要、重点突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否则不得分。b)能准确把握工程特点、难点得1分,否则不得分。60 c)能指出施工图纸存在问题或对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能改善功能或节约投资得1分,否则不得分。(2)质量控制14分a)质量控制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得4分;有主要内容、重点不突出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b)质量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得4分,基本正确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c)质量控制措施能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得3分,控制措施一般,关键部位未考虑旁站得1分。d)监理部门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得3分,有一般的工作质量奖励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3)进度控制3分a)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指出合理施工进度计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b)进度控制方法和程序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c)进度控制措施得力得1分,否则不得分。4)现场协调4分a)有完善的现场协调制度,能准确把握各方面关系得2分,否则不得分。b)协调方法和措施得力得2分,否则不得分。(5)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12分a)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b)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可行得7分,否则酌情扣分。(6)文明监理及现场监理4分a)文明监理制度完善得2分,否则不得分。b)现场监理制度完善得2分,否则不得分。2.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5分60 (1)配备了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常规交通、检测及办公监理设备,能满足监理业务需要得2分;配备了主要的交通、检测及办公监理设备得1分;配备了一般办公监理设备得1分。(2)监理单位有得力的后勤保障措施得1分,否则不得分。3、建筑市场不良记录扣分1、投标人每有一次因违法违规被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行政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招标对投标人扣1分。2、投标人每有一次因违法违规被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包括通报、行政处罚、停工整顿等)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内评标中,每次招标对投标人扣0.5分。4、评标要求1、各评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记分,凡未按本办法计分者一律按无效计分对待。2、各评标人对技术标的计分不得低于该项分值的90%,技术标最后得分为各评标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3、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建筑市场不良记录扣分。投标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4、投标人各类获奖证书计分以该证书颁发年度为准。5、在评标过程中,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及评标监督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不得参与评标、定标的有关工作。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评标活动的有关人员在宣布评标结果前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对评审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8、本办法由庆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60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60 年月日60 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六、项目管理机构七、监理大纲八、质量控制九、进度控制十、现场协调十一、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十二、文明监理及现场监理十三、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60 一、投标函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工程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工期日历天。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2)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3)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6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0476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0 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的监理投标并争取赢得本招标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招标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0 五、投标保证金保函编号:(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项目名称)的监理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投标保函额度)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贵方签署合同。3、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向贵方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担保。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除非我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备注:经过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60 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监理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备注证书名称证号专业60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监理证书号从事本专业拟在本工程工作年限担任职务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担任何职(规模、投资等)60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总监应附总监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岗位考核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监理人员岗位培训证、岗位考核证、身份证等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60 七、七——十三项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制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