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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冯家中坝段)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编号:HYZB2013-078)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二月
目 录第1章比选邀请书0第2章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总则72 竞争性比选文件83 投标文件94 投标95 开标106 评标107 合同授予118 重新招标119 纪律和监督11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2第3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3评标办法前附表131 评标方法152 评审标准153 评标程序16附件一:18附件二:19附件三:20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23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231 一般约定232 发包人义务233 监理人234 承包人235 材料和工程设备24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247 交通运输248 测量放线24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2411 开工和竣工(完工)2412 暂停施工2513 工程质量2514 试验和检验2515 变更2516 价格调整2617 计量与支付2618 竣工验收(验收)27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720 保险2720.6.1 保险凭证2822 违约2824 争议的解决2825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28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29附件一:合同协议书29
附件二:履约担保30附件三: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31附件四: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37附件五: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39附件六:农民工维权告示牌42附件七:农民工花名册43附件八:农民工工资表44附件九: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45第5章 工程量清单46第6章 图纸(招标图纸)54第三卷55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56第四卷57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5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3二、授权委托书64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5四、项目管理机构表67五、资格审查资料69六、其它材料70
第一卷56
第1章比选邀请书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冯家中坝段)竞争性比选比选邀请书招标编号:HYZB2013-078各投标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农【2012】14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包括舟白街道、冯家街道、濯水镇三个治理项目,拟定新建堤防总长6810.10m,舟白街道舟白渡防洪治理工程堤长697.43m,冯家街道防洪治理工程堤长3126.07m,濯水镇防洪治理工程堤长2982.60m。其中冯家街道防洪治理工程由冯家右岸堤防(长1457.31m)、冯家左岸堤防(长762.85m)、冯家中坝堤防(长905.91m)组成。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为冯家中坝堤防工程的土建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永久主体工程的相应临时工程,投资约1000万元。2.2招标范围为新建冯家中坝约900m堤防工程及其附属工程。2.3计划总工期均为:6个月,必须在主汛前完成河堤基础部分(即常年洪水位以下部分)工程建设任务。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2月26日起登录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www.cqhysl.net)下载该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4.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03月01日14:30(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56
6.确认你单位在收到本比选邀请书后,请于2013年02月26日17: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邮编:邮编:401147联系人:殷先生联系人:刘道红电话:13609480066电话:023-89079046传真:传真:023-89079332网址:网址:Http://www.cqhysl.net56
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冯家中坝段)1.1.5建设地点见比选邀请书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见比选邀请书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到位1.3.1招标范围见比选邀请书1.3.2计划工期见比选邀请书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①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将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入域施工(监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商务标》中)。②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将建造师注册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商务标》中)。③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下同)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水工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装入《商务标》中)。④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以下内容(出具承诺书):56
(1)承诺优化施工组织和方案,采取分段平行施工等多种赶工措施,确保在主汛前完成工程基础部分(常年洪水位以下部分)建设任务。制定旬进度计划,接受业主对旬进度计划等节点工期的考核,接受招标人要求的奖惩措施;(2)承诺工程质量必须合格,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3)承诺组建满足本工程需要的项目管理班子。(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装入《商务标》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3月01日14时30分1.11分包□允许不允许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偏离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02月27日14时00分2.2.2比选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2012年02月28日17时00分2.3.1比选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2012年02月28日17时00分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与经济标)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5装订要求1、分卷要求:投标人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三卷,分别为:第一卷经济标(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辅助资料);第二卷技术标(暗标)56
(5)施工方案;本段河堤工程鉴于在主汛期施工,故在投标时只要求编制采用哪些科学合理的施工措施,以确保在主汛期前完成河堤基础(常年洪水位以下)部分建设以及汛期施工安全的施工方案。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中标单位编制,并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提交给监理或业主单位。第三卷商务标(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编写装订要求(1)《经济标》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2)《商务标》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标》(即施工方案)的装订要求《施工方案》面页使用重庆市交易中心统一发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专用面页(白色A4厚型纸,标有“施工组织设计”字样)(发售地点:交易中心广场地铁1号线出口处);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沿密封线折叠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方案》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不得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地址、名称、工作内容、施工工艺等无关内容;页面应保持整洁,不得出现包括印泥等明示或暗示的标记等情况;内页装订采用2粒订书钉装订,封面采用胶水粘贴于技术方案上,不得使用塑料夹条、薄膜外皮等,也不得粘封侧边。《施工方案》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单面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封底采用与《施工组织设计》正文同质的白色A4纸一张,用胶水粘贴。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投标文件为废标。《施工方案》装订时须仔细检查:不得有重页、漏页、倒页、空白页(封底除外),章节不得有缺少或重复。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编写装订的,视为废标。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密封包装,且在包装外面清楚地标明“经济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字样(《经济标》装入“经济部分”,《商务标》装入“商务部分”,《技术标》装入“技术部分”),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鲜章(公章),然后将所有投标文件装入一个外层封套包装(大口袋或包装箱)中。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6
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在年月日时分(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时间:2013年03月0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03月01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开标顺序:随机开启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业主代表1人,在重庆市综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不包括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210.2有效报价(1)以招标人公布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编制的最高限价作为确定有效报价的依据,招标人最高限价为9610679.14元(总价内已含安全生产费用和临时工程费用),清单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相应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3)主要考核项目单价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将核实中标人各项报价。除总报价和考核项目报价外,其他项目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其最终合同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其他项目单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价格按相应最高限价下浮10%进行修正(修正后的价格即为最终合同价)。10.3招投标监督本次招标工作受重庆市黔江区相关行政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10.4本工程承包方式临时工程总价承包,建筑工程单价承包10.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出。10.6交易服务费5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投标人按交易中心规章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工程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含业主支付部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得单列。10.7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依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10.8其他说明:一、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二、中标人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水利局纪检组监察室《关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渝水纪【2004】1号)要求,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并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三、为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预防和杜绝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在签订中标合同的同时,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签订《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并自觉遵守相关条款约定。10.956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参加投标的情况。56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 竞争性比选文件2.1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人。2.2.2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各投标人。2.2.3投标人不论是否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通知,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通知的全部内容。2.3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比选文件,并告知各投标人。2.3.256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都有可能发出必要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拒绝。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格式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标除外,技术标不分正副本,下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56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统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随机开启;(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它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7)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6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56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无56
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其它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2.1.2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其它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方案:20分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投标报价:80分其它评分因素:不评分56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招标人不提供标底投标人有效报价ai:□招标人提供标底投标人有效报价ai:招标人标底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A:3.4.1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投标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56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3款规定;(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只能有一个报价;(5)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数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6)投标文件的印刷与装订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7.5款规定;2.1.2 资格评审标准:(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6)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7)承诺书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8)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范围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2)计划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3)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采用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式中S——评标基准价;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n——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56
M——最高的投标人有效报价;N——最低的投标人有效报价。注:初步评审等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2.2.4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按照本章附件三:评分标准。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A+B+C+D。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6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6
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函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递交至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或传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将原件递交至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6
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56
附件三: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赋分一施工方案20评委独立对每份方案进行评分,所有评分算数平均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该技术方案的最后得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满分4.0分。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评分。即:优,得分3~4分;良,得分2~3分;合格,得分1~2分;不合格,0分。评标专家从投标文件内容完整、全面、重点突出等方面进行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0-4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7满分7.0分。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评分。即:优,得分6~7分;良,得分4~6分;合格,得分1~4分;不合格,0分。所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又能减少干扰加快施工进度。评标专家根据上述要求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0-7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满分6.0分。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评分。即:优,得分4~6分;良,得分4~2分;合格,得分1~2分;不合格,0分。总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关键节点的工期切实可行,保证工期的措施科学、可靠。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合理、控制性项目安排得当,工程进度补救措施可行,编制的防洪抢险及度汛方案确保在招标人规定的工期内可行。评标专家根据上述要求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0-64资源配备计划3满分3.0分。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评分。即:优,得分2~3分;良,得分1.5~2分;合格,得分1~1.5分;不合格,0分。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关于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等,从类型、型号、数量、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满足施工需要的优良程度进行独立评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0-3二项目管理机构不评分1项目经理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56
2技术负责人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3质量管理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4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5财务负责人学历、专业、职称和业绩三投标报价801投标总价60投标人最终总报价为有效报价的参加评分。根据投标人最终总报价B总n与评标标底(评标基准价)D总的差值计算总价报价分:当B总n=D总时,得60分;当B总n>D总时,每增加1%扣1分(在60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当B总nD单时,每增加1%,扣基本分的0.4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当B单n>D单单时,每减少1%,扣基本分的0.2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按内插法计算),扣完为止。2.4总价项目(措施项目)02.5分项报价0四其它因素不评分1投标人的业绩2综合实力3财务状况56
主要考核项目最高限价及评分分值表序号项目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最高限价(元)基本分备注12.1河堤基础土方及砂砾石开挖m314.504分22.3石渣填筑(利用料)m317.174分32.4石渣填筑(外运料,4km内)m334.374分42.6生态护坡m2100.004分52.7C15埋石混凝土挡墙m3312.854分56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引用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 (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1.1.2.3 承包人: (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5 分包人: (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1.1.2.6 监理人: (填入监理人名称)。1.1.4 日期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执行通用条款1.4 。1.7 联络1.7.2 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填写文件送达地点)。2 发包人义务2.3 提供施工场地2.3.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工程占地范围或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的施工必须的临时用地。2.3.3 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2.8 其它义务2.8.1发包人在施工场地附近为承包人提供施工临时电源(高压侧)。2.8.2与承包人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3 监理人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合同签订时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4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 其它义务56
(1)与发包人签订《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2)进场后必须办理相关保险,有关凭据作为发包人第一次支付月进度款的条件之一。(3)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检测,检测单位由发包人指定,检测单位与承包人签订检测合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配合业主(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抽检工作。4.3 分包4.3.2 本合同不允许承包人分包。4.11 不利物质条件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同通用合同条款 。5 材料和工程设备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7 交通运输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同通用合同条款 。8 测量放线8.1 施工控制网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 发包人提供 同通用合同条款 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渝水基〔2010〕15号文定义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并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 文明工地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同通用合同条款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150mm的雨日超过1天;(2)日气温超过42℃的高温大于7天;(3)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7天;(4)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56
序号项目及其说明要求完工日期违约金(元/天)1000(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2%) 11.6 工期提前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无 。12 暂停施工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因承包人原因的质量、安全整改、返工、事故处理等引起的暂停施工。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无 。13 工程质量13.7 质量评定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国家现行质量评定规程规定;优良标准为:国家现行质量评定规程规定。达到优良的奖金为:无。13.8 质量事故处理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或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 试验和检验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同通用合同条款。14.1.6 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由监理人确定。15 变更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当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时,不予调整单价。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参照同期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所刊材料预算价(若《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由监理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市场询价)并按以下定额组价,然后下浮5%作为该子目结算单价。1)2011年重庆市水利局(渝水基[2011]97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建筑工程主要采用渝水基[2005]56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56
3)施工机械台班费采用渝水基[2005]56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4)安装工程采用渝水基[2005]56号文颁发的《重庆市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5.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无 。15.8 暂估价15.8.1 (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 价格调整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不予调整 。17 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工程招标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量包干,对设计以外的及重大变更采取业主、监理、设计三方签证为准。17.1.3计量周期每月1日至30(31)日。17.2 预付款17.2.1 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20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承包人进场施工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50 %时开始扣款,每次扣回预付款的50%。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补充:月进度款实际支付金额为监理和发包人审定当月完成的工程价款的60%;承包人提交完工申请报告并经完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完工验收交验,完成资料审核交档(8份),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后60天内付至审定总价款的80%;留20%的工程尾款和质保金待质量缺陷期满后结清无息退还。工程结算金额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17.4 工程质量保证金17.4.1 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20%,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0%时不再扣款。工程完工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后,按审定结算额的10%扣留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56
17.5 竣工(完工)结算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5 份。17.6 最终结清17.6.1 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5 份。17.7 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发包人要求提供。18 竣工验收(验收)18.1 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完工验收;政府验收包括: 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验收;政府验收包括: 。验收条件为: ,验收程序为: 。18.2 分部工程验收18.2.2 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 ,其余由监理人主持。18.3 单位工程验收18.3.4 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 、 。18.5 阶段验收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 、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 、 。18.7 竣工验收18.7.3 本工程 (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18.8 施工期运行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 、 。18.9 试运行18.9.1 试运行的组织: ;费用承担: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从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移交之日起计算。20 保险20.1 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同通用合同条款。投保内容: 本合同工程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4 第三者责任险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20.5 其它保险56
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 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第一次进度款拨付之前。保险条件:按相关要求执行;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全部;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无。22 违约22.1.1(7)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承诺配备的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若擅离岗位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次,三次以上发包人有权责成承包人更换人员,若承包人不更换,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承包人自行退场。并且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应由承包人一律承担。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同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应由承包人一律承担。承包人配备的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足额到达,视为违约,发包人可令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且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应由承包人一律承担。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及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的,视为违约。并且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应由承包人一律承担。其他违约按照通用条款22。24 争议的解决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履约地)。25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无。56
第3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执行单价表;(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7)图纸;(8)其它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4.承包人项目经理: 。5.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9.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6
附件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56
附件三: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施工工程合同编号:安全生产合同编号:甲方(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乙方(中标单位即施工单位):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营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一、项目工程名称:二、项目所在地:二、工程内容:三、合同履行期限:四、本工程主要危险源:五、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但以上资料尚未形成或无法查询的除外。2.甲方不得调减和挪用中标价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3.甲方应督促乙方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安监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号)的规定。4.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5.甲方应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在本水利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7.甲方应当在拆除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以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56
8.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9.甲方应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10.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11.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处理的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不得延误。(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规范对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义务。2.乙方应承诺本单位依法取得符合本工程要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资质证书。3.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乙方应当设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2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标段不足2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建设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4.乙方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安监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号)的规定,以不低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计提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5.乙方应认可其投标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实物工作量所需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安全培训、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6.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承建单位所有人员(含农民工)上岗前均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了与其从事岗位相符的安全教育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接受了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7.乙方所有进场设备、机具、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特种设备具有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合格证书或审批手续。8.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易燃易爆及危化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管。9.乙方应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承担起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10.乙方应当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市安监局《重庆市重点水利工程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渝水基〔2010〕15号)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并严格履行审核、审查批准程序后方可实施。11.乙方应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承担度汛要求的工程,还应当编制满足度汛要求的施工度汛方案,并按程序审批、备案。12.乙方应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延误。56
13.乙方应承担施工期间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和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六、安全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一)乙方同意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按照工程中标价的2%,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万元。甲方设立专门账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账号:,开户行:。(二)安全保证金的使用范围为:1.施工单位违约金的扣除;2.施工单位承担责任的安全事故处置和事故善后工作。(三)乙方应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及时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如在事故抢险救灾、善后工作中不及时,甲方有权使用安全保证金用于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事宜的应急支出。(四)安全保证金在使用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的7天内,补足等额资金,若乙方不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后续工程进度款优先补足安全保证金。(五)安全生产保证金的退还:在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应扣除因本合同第七条所发生的违约金后,退还乙方剩余安全生产保证金。七、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二)乙方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当以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为依据,分别承担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三)乙方发生人身伤亡工伤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后,故意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不报、谎报、虚报,应承担违约金50万元。(四)乙方每发生一次本合同附件所列举的“习惯性违章行为”一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发生一次两条,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万元,以此类推。八、甲、乙双方应自觉接受本项目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施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九、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贰份,监理单位贰份,由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附件:习惯性违章行为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时间:地点:56
附件:习惯性违章行为1.进入施工生产区域的人员不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作业人员随意解除、挪动已设置的安全措施或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3.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的下面不设围栏、未设专人看守或其他安全措施。4.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带系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换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绳、安全绳低挂高用。5.高处作业不用绳索传递物品,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6.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7.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8.施工现场的井、洞、坑、沟、口等危险处不设明显警示标志,未采取加盖板或设置围栏等防护措施。9.临水、临空、临边等部位不设安全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0.上下层垂直立体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或错开作业期间无专人监护。11.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倚坐或跨越栏杆。12.高边坡作业未在作业面上方设置防护设施。13.隧洞作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14.将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将手伸入运动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戴手套或用抹布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进行其他工作。15.空气压缩机房的维修平台和电动机地坑的周围无防护栏杆,或栏杆下部无防护网(板),地沟未铺设盖板;移动式空压机无防雨、防晒、隔离防拦等设施。16.现场倒闸操作不戴绝缘手套,雷雨天气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17.停电作业不验电接地或不按规定顺序装拆接地线、不按规定使用个人保安线。18.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19.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金属梯子进行作业;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不按规定使用和搬运梯子、管子等长物。20.未经值班人员许可,擅自进入带电运行设备区域。21.水上作业不佩戴救生工具。2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23.作业人员不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或随意变动施工方案;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24.开工前没有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明确工作范围、安全措施不交代或交代不清,盲目开工。25.专责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56
26.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单项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完善编、审、批手续,或方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7.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使用防倒杆装置等防倒杆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28.使用吊篮载人。29.吊车起吊前未鸣笛示警或起重工作无专人指挥。30.起重时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31.在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和通过。吊运重物时从人头顶通过或吊臂下站人。32.龙门吊、塔吊拆卸(安装)工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33.在梯子上作业,无人扶梯子或梯子架设在不稳定的支持物上。34.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线路敷设不整齐、绝缘不可靠、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35.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开关的配置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电器设置应按“一机、一闸、一漏”原则设置。36.配电箱、开关箱无防雨、防尘和防砸措施。37.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38.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39.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40.使用电动工器具时未接入漏电保护装置、金属外壳不接地或接地不可靠、或不戴绝缘手套。41.使用电动工具时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或钩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42.爆破物、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不设明显且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43.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未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防爆型照明器。44.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45.在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炉。46.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47.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使用已过期失效的消防器材。48.爆破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无统一信号和专人警戒。49.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50.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装。51.机器的传动部分没有装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露出的轴端没有设护盖。52.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53.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54.起重机械,如绞磨、汽车吊、卷扬机等无制动和逆止装置,或制动装置失灵、不灵敏。55.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内的防火设施不全或符合规定要求。56.电器防误闭锁装置不全。57.高低压线路对地、对建筑物等安全距离不够。58.电气设备外壳无接地。59.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56
60.未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人员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安全责任不明。61.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基础台帐。62.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63.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64.未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65.施工单位不为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依法办理保险的凭证。66.新进场人员(包括农民工)未进行安全教育或未配证上岗作业的;或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67.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未派专人监护。68.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69.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70.使用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71.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进行工程发包。72.承发包工程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73.建设工程中租用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74.未按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施工度汛方案。75.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76.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或不遵循“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及处理。77.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其他违章行为。56
附件四: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重庆市水利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工程合同编号:廉政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项目法人(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双方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双方的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建设工程的合同,自觉遵守合同。(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任何一方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任何一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应遵守的内容:(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接受或者变相接受乙方的财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除本合同规定外,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应遵守的内容:(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财物。(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56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为谋取私利向监理人员非法行贿,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同时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人员履行向甲方承诺的上述其他廉政义务。(六)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或工程监理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和工程监理部门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第四条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建设工程廉政保证金制度。(一)为确保《廉政合同》的认真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中标价的1.5%缴纳廉政保证金(若乙方已经缴纳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则由甲方在乙方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中提取;若乙方提交的为履约保函,则在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中提取)。(二)设立“建设工程廉政保证金”专户: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中提取的廉政保证金,缴入甲方设立的“廉政保证金”专户。(三)工程建设过程中,乙方能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的条款,在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监督部门审核,未发现存在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则予以全额退还廉政保证金。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二至五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规定,根据查证金额的10倍,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在廉政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廉政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可向乙方继续追讨。第六条本《廉政合同》的监督单位为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止。第八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监督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盖章)电话:年月日56
附件五: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工程名称:施工工程合同编号:支付农民工工资合同编号:甲方(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乙方(中标单位即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农民工管理规范有序,工资依法支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09〕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工程名称)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中标单位即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基本要求(一)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即本合同甲方在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承担监督和维稳责任。(二)施工单位(本合同乙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即本合同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三)本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督,督促其按月结清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四)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应当接受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二条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一)保证金由乙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一次性交纳甲方,保证金比例为工程中标价的3%,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甲方设立专用账户保管,不得挪作他用。甲方帐号,开户行:,如乙方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二)若乙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包括工伤赔偿金等)的情况,甲方有权动用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资和其他应付农民工的费用。(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帐户内的资金使用不足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补足等额资金。若乙方不补足资金,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取资金,用于补足等额保证金;如当月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在下月进度款中扣除余额,以此类推,扣完为止。56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工程开工三个月后,如乙方按月结清了农民工工资,可向甲方申请从第四个月起,在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工程形象进度同比例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时必须附上已结清申请之日前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它应付费用的有效证据,甲方审查核实后可按完工形象进度同比例退还保证金。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剩余保证金的退款申请,并同时提交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册或其它能证明农民工工资和可能产生的其它应付费用已付清的充分证据。甲方在接到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施工工地张贴无欠薪欠费通告,在通告7个工作日后,如没有接到投诉,方可退还保证金,否则暂不予退还,直至满足上诉退还条件为止。(五)甲方接到农民工关于工资拖欠的投诉时,应及时核实农民工投诉情况,对乙方拖欠工资属实的,应责成其立即纠正,对于不服从协调解决,拒不改正拖欠行为的,将告知农民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甲方负责按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并跟踪、监督乙方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二)乙方招用农民工,应严格劳动用工制度,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支付的方式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三)乙方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月结月清制度,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四)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甲方将乙方上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作为拨付当月工程进度款的前置条件。若上月农民工工资未按约定付清,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下,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或应支付乙方的当月工程款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五)甲乙双方共同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见附件1)(六)乙方应建立农民工用工工资档案制度。农民工工资档案(含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3、4)以书面形式记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等,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第四条接受监督管理的约定(一)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监督管理单位为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执行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处罚。(二)检查方式:本《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由监督管理单位主持,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座谈、问卷调查、查看资料或各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等。检查时间、次数、检查方式、检查结论和处罚意见等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监督管理单位依据事实裁定。(三)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且乙方结清本工程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给农民工的费用之日止。第五条监管与处罚(一)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接受监督管理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监管,接受监督管理单位视具体情节提出的资金使用、处理意见。56
(二)乙方违法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或拒绝纠正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向监督单位建议将其列入工程建设不良行为并记入信用档案。如乙方发生两次及以上拖欠行为,拒不改正,甲方可向监督管理单位申请清退乙方。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责任(一)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不适用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二)按照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负责办理工程保险的一方,应及时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保险公司赔偿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所获得的损失赔偿首先用于清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应付费用。当乙方有权获得工期顺延时,负责办理保险的一方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办理保险的延续手续;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在延迟的施工时间内发生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七条本《合同》为(工程名称)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公章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交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各一份备案。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农民工花名册3.农民工工资表4.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盖章)年月日监督单位(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56
附件六: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农民工维权告示牌项目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地址:56
附件七: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花名册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工作岗位进场时间劳动者签名离场时间劳动者签名第页56
附件八: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资表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量工资计算标准应得工资借支预支金额实得工资金额领取人签字备注计时计件计时计件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56
附件九: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用工变动情况工资支付情况其他当月离场人数(人)当月新增进场人数(人)月末农民工人数(人)应付工资总额(元)应付工资人数(人)实付工资总额(元)实付工资人数(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本季度第一月本季度第二月本季度第三月季度合计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56
第5章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招标文件内容一起参照阅读。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1.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4符合合同规定的全部费用和利润都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各项目中,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而在工程量清单中未详细列出的项目,其费用和利润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自行增加新的项目或修改项目名称。1.5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合价”栏均应由投标人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填报单价和合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1.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计量和支付的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要求。1.7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是用于签订合同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应由招标人填写并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使用。1.8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日前28天当时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应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2.算术错误改正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投标函”中金额不一致时,以“投标函”金额为准,按比例修正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和合价。3.其他说明1、投标报价编制参考《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1年版)及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水基[2005]56号”发布的《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2、56
安全生产费用:投标人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费用及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渝水基(2009)28号)要求,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1.5%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单列报价,不作为竞争性报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否则,视为废标。4.工程量清单4.1工程量清单的报价项目分组和报价汇总4.1.1项目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按单位工程分组,见表4.1-1。表4.1-1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组表组号分组名称1临时工程2建筑工程4.1.2投标报价汇总汇总各组工程量清单报价金额加上招标人列出的安全生产费用得出投标总报价。4.2工程量清单4.2.1分组工程量清单分组工程量清单第1组组号:1分组名称:临时工程(总价承包)项目编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临时工程1.1场内交通1.2轻轨铺设1.3仓库及材料堆放场1.4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1.5施工导流工程1.6施工抽排水1.7临时支护1.8其他临时工程1.9其他1.9.1进场费1.9.2退场费合计(最高限价)500000.00元说明:1.临时工程以满足永久主体工程安全施工为原则,由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临时工程设计,并报监理人批准后实施。2.其他临时工程指未列入《工程量清单》中施工及生活供电设施、施工及生活供水设施、施工供风设施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这些设施的建设、移置、维护管理和拆除工作所需的费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56
分组工程量清单第2组组号:2分组名称:建筑工程(单价承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最高限价(元)合价(元)备注2建筑工程单价承包2.1河堤基础土方及砂砾石开挖m33504414.50挡土墙基础及堤防基础覆盖层开挖及砂砾石料开挖2.2砂砾石回填m3556213.18利用开挖砂砾石料回填压实2.3石渣填筑(利用料)m33504417.17利用开挖砂砾石料填筑。干密度2.1g/cm3,施工时通过现场碾压试验最终确定堤防石渣料填筑参数2.4石渣填筑(外运料,4km内)m34293134.37采用外运砂砾石料填筑,干密度2.1g/cm3,施工时通过现场碾压试验最终确定堤防石渣料填筑参数2.5基础块卵石换填m3351799.09采用块石、卵石及开挖砂砾石料换填基础2.6生态护坡m27739100.00根据护坡材料抗冲刷流速需达到3.5m/s的要求进行外购。2.7C15埋石混凝土挡墙m39070312.85堤防迎水面常年水位以下挡土墙结构,埋石率20%2.8C20混凝土路沿石m3128371.89堤顶路面两侧路肩石2.9C30混凝土路面(堤顶)m3619429.19堤顶路面扣除路肩石后宽3.5m,厚0.2m2.10C20混凝土路面(马道)m3313403.25马道路面净宽1.8m,厚0.2m2.11C20混凝土排水沟m3226427.88排水沟位于马道内侧,矩形净宽0.3m,深0.3m,壁厚0.2m,根据城市建设规划需要及业主要求自行进行盖板2.12C20混凝土栏杆m1758260.00采用现浇混凝土栏杆,高1.2m2.13C20混凝土框格m3441439.41堤防迎水面护坡框格材料,尺寸0.15m×0.15m,内框尺寸1.5m×1.5m2.14M10浆砌块石集水沟m31420202.52堤防背水侧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回填,集水沟是布置于平台坡面内侧和分隔平台坡块的排水系统,梯形底宽0.8m2.15C20混凝土集水井m350344.81防止坡面水夹带块石等破坏排洪涵洞,矩形净尺寸1.0m×1.0m2.16C20混凝土涵洞m3626394.28穿堤涵洞主要排除坡块积水,矩形净尺寸1.5m×1.5m2.17C20混凝土梯步m340382.26方便堤顶与马道间的通行2.18钢筋制安t457173.34用于混凝土框格、涵洞等的配筋,含制作安装56
2.19块石铅丝笼m320120.76用于局部抗冲刷处理,直径0.8m,包含铅丝制作安装2.20沥青杉板m21303109.62堤防、排水沟和涵洞等的混凝土分缝处理2.21PVC排水管m52796.58用于埋石混凝土挡墙的背坡排水,直径50mm2.22土工布m2102111.13用于包裹排水管埋入端,防止排水管淤堵2.23砂m320111.15用于土工布与填筑体间,防止土工布破坏和失效2.24止水带m10477.86用于涵洞的止水,651型2.25土工格栅m2632211.13用于石渣料较差的填筑体2.26观测设施:基点桩个3200.00C20混凝土预制,0.4m×0.4m×0.4m(长×宽×高)2.27观测设施:标点桩个3200.00C20混凝土预制,0.4m×0.4m×0.4m(长×宽×高)合计元说明:1.排水管采用梅花形布置,间排距2.0m,采用直径Φ50mm的PVC管放置于挡土墙混凝土中,内侧伸入填筑体20cm,并在内侧管头包裹两层土工布,并外包裹最小厚度0.1m的细砂。工程量以米计量。2.混凝土模板工程属工程措施费,均已摊销在混凝土单价中,不单独报价。3.堤防填筑料的现场碾压试验及其他为满足现场施工而进行的所有试验,其费用均已摊销在相应项目单价中,不单独报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组号分组工程名称报价金额(元)1临时工程(总价承包)2建筑工程(单价承包)合计(A)备用金金额(B):00.00(元)安全生产费用(C):(元)投标总报价(A)+(B)+(C):(填入投标函)注:其中(C)=(A)×1.5%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56
5.投标辅助资料5.1单价分析表投标人应按下列表格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的单价分析表,每种单价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单价分析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单价:编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直接工程费1.1直接费1.1.1人工费(1)工长(2)高级工(3)中级工(4)初级工1.1.2材料费(1)(2)…1.1.3机械使用费(1)(2)…1.1.4其他费用1.2其它直接费1.3现场经费2间接费用3利润4价差5税金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56
5.2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格式)投标人填入工程量清单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下列表格式编制分解表,每一总价承包项目一份,项目编号和名称应与工程量清单一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编号分项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合计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5.3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分组工程报价组成表(格式)单位:元组号分组工程名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费用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价差税金合计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5.4计日工表5.4.1总则(1)以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有监理人的书面指示,没有监理人的书面指示,不得按计日工结算。(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列出的项目,填报用于计日工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单价表(格式附后),投标人可根据其施工需要增列必要的项目。(3)计日工的项目和单价应在签订合同前经招标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文件,作为计日工结算的依据。(4)计日工表中的单价适用于由监理人指示按计日工方式进行的任何工程量。(5)除计日工表中未规定单价而在计日工发生时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项目外,其它计日工项目的结算应按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办法进行调整。5.4.2人工费(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工种人工费的工时单价填入表5.4-1。计日工人工费为该表中的单价与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的乘积。(2)表5.4-1中的单价除了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56
(3)实际耗用的人工工时按生产工人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下工后回到原出发地点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工间休息时间。生产工人指直接从事计日工工作且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生产工人和与班组一起直接参加生产的班组长,不包括其他人员。5.4.3材料费(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种材料费单价填入表5.4-2。材料费为该表中的单价与材料实际净用量的乘积。(2)表5.4-2中的单价除了运往工地仓库或堆料场的材料供应地售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从工地仓库或堆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在上述单价内,应按计日工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规定另行结算。(3)结算按材料实际净用量计算,单价中应已包含施工损耗。5.4.4施工机械使用费(1)投标人应将用于计日工的各种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填入表5.4-3。施工机械使用费为该表中的单价与实际使用台时数的乘积。(2)表5.4-3中的单价除包括机械折旧费、修理费、保养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等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3)实际使用台时数为施工机械使用地点进行计日工工作的实际工作时间和机械返回工地停放场的途中时间。计日工人工单价表(格式)表5.4-1编号工种名称单价(元/工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计日工材料单价表(格式)表5.4-2编号材料名称及规格单位单价(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计日施工机械使用费单价表(格式)表5.4-3编号施工机械名称及型号规格单价(元/台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56
第二卷56
第6章 图纸(招标图纸)另册。 56
第三卷 56
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工序等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56
第四卷71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71
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经济标)招标编号: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71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施工组织设计五、项目管理机构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其它材料7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标段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生产费用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工期_____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___。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补充说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1
(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________2工期1.1.4.3工期:______3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1.1.4.54分包4.35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16.1.1见价格指数权重表…………………………………………标段主要考核项目报价表序号项目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投标报价(元)备注12345……备注:此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表自行填报。7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71
二、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71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1
四、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附件六:临时用地表71
五、项目管理机构表(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社会保险7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施工管理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 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71
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71
七、其它材料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重庆市外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入域施工(监理)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重庆市外企业需提供);5、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6、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7、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71
书签页(为编制竞争性比选文件所用,不属于竞争性比选文件正文内容,正式文本印刷资料中不含此页)工程名称阿蓬江重庆黔江区城区段、重点乡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冯家中坝段)标段/工程地点黔江区招标人名称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招标人联系人殷先生招标人联系电话13609480066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YZB2013-078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开标时间2013年03月01日14时30分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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