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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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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序号:龙建招2019(3)-3号招标人(盖章):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招标代理人(盖章):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备案意见(盖章):核准日期:2019年03月15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目录第一卷6第一章招标公告71.招标条件7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3.投标人资格要求74、招标文件的获取75.相关款项及缴纳76.投标文件的递交77.联系方式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总则131.1项目概况13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费用承担141.6保密141.7语言文字141.8计量单位141.9踏勘现场141.10投标预备会141.11分包141.12偏离152.招标文件152.1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招标文件的修改153.投标文件153.1投标文件的组成153.2投标报价163.3投标有效期163.4投标保证金163.5资格审查资料173.6备选投标方案173.7投标文件的编制174.投标17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投标文件的递交18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开标185.1开标时间和地点18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5.2开标程序185.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196.评标196.1评标委员会196.2评标原则196.3评标197.合同授予207.1定标方式207.2中标通知207.3履约担保207.4签订合同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重新招标208.2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1⑸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2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2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29.5投诉22第三章评标办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2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291一般约定29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9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91.6.1图纸的提供291.6.2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291.6.3图纸和文件的审批301.6.4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301.7联络302发包人义务302.3提供施工场地303监理人30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04承包人304.1承包人一般义务304.2履约担保304.3分包31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31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314.11不利物质条件315材料和工程设备31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1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31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2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27交通运输32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328测量放线328.1施工控制网32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2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2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329.7文明工地3211开工和竣工(完工)3211.1开工3211.2竣工(完工)32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32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3311.6工期提前3312暂停施工33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3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313工程质量331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313.7质量评定3313.8质量事故处理3314验收和检验33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3315变更33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3415.4变更的估价原则34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3415.8暂估价3416价格调整34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3417计量与支付3517.2预付款3517.3工程进度付款3517.4质量保证金3617.5竣工(完工)结算3617.6最终结清3617.7竣工财务决算3618竣工验收(验收)36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36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3620保险3620.1工程保险36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20.1.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3620.2人身和财产的损失3620.4第三者责任险3720.5其它保险37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3722合同类型3724争议的解决3724.1争议的解决方式3725其他补充条款37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45.1工程量清单说明44第二卷47第六章图纸481说明482图纸(另附)48第三卷4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47第四卷5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51目录53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4(一)投标函54(二)投标函附录5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6(二)、授权委托书57三、投标保证金58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9五、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95(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95(二)主要人员简历表96六、资格审查资料97七、原件的复印件97八、承诺书99九、2018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99十、其他材料101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一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序号:龙建招2019(3)-3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已由农发改投资[2019]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本标段建设范围为龙泉溪流域沙潭村段右岸,紧水滩水库库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469.55m、排洪渠427.06m、排水涵管3处,路堤绿化等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6393887元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180日历天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需提供至开标时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3.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具体人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6.相关款项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叁拾贰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04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联系方式招标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泉市剑池东路299号地址:龙泉市后沙路畲家商务酒店后面2楼联系人:林立虎联系人:殷少芬电话:0578-7750686电话/传真:0578-7211977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龙泉市剑池东路299号联系人:林立虎电话:0578-775068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泉市后沙路畲家商务酒店后面2楼联系人:殷少芬电话/传真:0578-72119771.1.4项目名称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1.1.5建设地点龙泉市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需提供至开标时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þ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þ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þ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þ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4日09时30分2.2.3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2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修改及紧急公告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3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以下缴纳方式交纳(拒绝其他方式交纳),注意事项为:一、交纳金额:叁拾贰万元整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要求: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支票。2、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函开具对象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有效的保函视作到账。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处,有效的汇票视作到帐。4、电汇、支票方式提交: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收款通知为准,须注明项目名称。收款单位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开户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剑瓷支行账号:201000015301603行号:402343900144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þ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个人印鉴(章)或签字具有同等效力,均可接受。2、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要求签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另提供U盘一份(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递交伍份投标文件副本至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副本必须与投标时的一致。3.7.5装订要求1.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编制相应的目录。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全称: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þ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5.2开标程序(1)身份查验: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席开标会议或未携以上相关证件,作无效标处理。(2)密封情况检查:由业主或监督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及完整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3)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启)开启。(4)开标后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þ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若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格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1。10.2原件þ提交:且应遵守如下规定: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证书等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协会网站上公示,或有电子证书的,应将公示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应随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原件)2)其他与评标有关的且未在网上公示的材料,应将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需要核查原件的,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前提供,否则视为没有原件而不予认可。与评标有关的原件包括(需要时选用):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BC类证书;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书。8)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9)纳税证明(如有)10)主要人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的相关证明11)其他认为需要提交的原件。£不提交10.3招标控制价16393887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0.4评标基准价范围招标控制价下浮7%-11.9%10.5行贿档案查询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10.6招标文件资料费金额:纸质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电子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注意事项:纸质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10.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免缴卡》原件或按丽水利建[2018]61号文件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在丽水市水利局官方网站(http://slj.lishui.gov.cn/)“信用建设”栏公示(公示内容打印)或已将原在人社部门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移交至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缴存卡》原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参加投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照丽水利建[2018]61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实施丽水市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缴纳及退还。10.8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中标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10.9除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10.10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其中项目负责人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接2个以内(含2个)小额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不视为有在建工程。10.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1.1.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4.1.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需提供至开标时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1.4.1.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4.1.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4.1.5.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且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过渡期内接受浙江省水利建设行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1.4.1.6.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主要指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1.4.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1.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且近三年(2016年03月0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如有),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予以解答,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改的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信息由投标人自行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查阅,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2.3.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通知所有投标人发布紧急公告,并经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发布的紧急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原件的复印件;(8)承诺书;(9)2018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同时提交U盘(工程量清单)1份,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丽政发[2017]49号文件规定执行。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4)投标人递交伪造证件的;(5)经查实为骗取中标,在投标及投诉期间,仿造公文、提供虚假业绩、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等虚假证明材料的。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注册单位必须与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书复印件。3.5.3企业“三类人员”证书: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及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A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B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C类证书复印件。3.5.4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主要指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上打印件。3.5.5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和U盘一起密封提交,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全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资质证书上载明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不需提交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作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至投标时连续6个月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登记册上签名报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的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标)进行;(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7)确定评标基准价;(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件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复印件上二维码能扫描)、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企业经理(A类证)、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企业分管安全的生产副经理(A类证)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聘书或任职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负责人(B类证)、专职安全员(C类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相关人员上岗证(包括本项目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成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等原件。以上所需资料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核查【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证书等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协会网站上公示,或有电子证书的,应提供公示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应随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原件)】,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评标委员会认为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因投标被否决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不承担一切赔偿责任。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名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推荐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上进行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预中标人因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为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⑴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⑵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⑶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⑸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⑹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⑴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⑵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⑶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外聘人员除外)。9.2.3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⑵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⑶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⑸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9.2.4下列行为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2.5下列行为均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⑴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⑵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⑶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⑷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⑸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龙泉市水利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人须知前附表。3、评标的程序和内容3.1评标的一般程序(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3)商务符合性审查;(4)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5)商务评分;(6)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2.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做好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再进行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2)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4)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最终报价的;(5)未提供包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电子U盘的;(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情况的;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8)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事项。3.3、评标方法3.3.1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90分(投标报价得分100分×87.5%+企业纳税得分2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得分0.5分)。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下浮率确定:由业主代表在招标控制价下浮范围7%~11.9%中随机抽取,先抽取整数部分(即7~11共5个整数位),再抽取小数部分(即0.0-0.9共10个小数位),每次抽取一个,二者组合产生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根据评标基准下浮率相应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结果按四舍五入取整)。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即: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材料暂定价)×(1-评标基准下浮率)+材料暂定价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有效投标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4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2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100-︳投标价/评标基准价-1︱×(2或4)×100。4.企业纳税得分(2分)投标企业(含分公司)2018年度在丽纳税额每满2万元得0.01分,最高不超过2分。纳税额由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之前的项目)、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5部分组成,以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税务部门(含地税、国税)提供的2018年度(含分公司)纳税证明为依据,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能证明其纳税情况的不得分。5.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得分(0.5分)所承建的水利工程获得浙江省水利厅或者丽水市水利局授予的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每一个得0.25分,总分不超过0.5分。项目认定以发文公布时间为准,项目必须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时间为至投标截止时间3周年以内有效。开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不能证明其获奖情况的不得分。3.3.2投标人总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汇总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87.5%+企业纳税得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得分3.3.4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情况投标人总得分若出现并列的,则以投标人商务报价低者排列在前。投标人商务报价相同的,则以投标人抽签决定排列前后。3.4投标文件的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否决。(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无效的;(2)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被认定有不良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3)企业三类人员(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不同投标人投标报价及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包括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表达不清无法辨认和判断,或无法表达一个确切数值)的;(8)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质量、工期、技术标准要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作出响应的;(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的;(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它情形。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3.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主材)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重点列出投标报价相对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和有无严重的不平衡报价,通过质询、判断做出书面评审意见。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予以否决。(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证明材料的;(2)投标报价的表格中主要内容缺项严重或主要表格缺页或主要表格缺少的;(3)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名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编制人员所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协议的;同一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人员为二个及以上同一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服务的;委托的编制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的;(5)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中合计金额与投标函中报价不一致的;(6)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工程数量、计量单位、预留金的;(7)投标人的商务报价中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高于招标人控制价单价的或低于招标人控制价单价×80%的。(8)安全施工费未按规定计取的;(9)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等嫌疑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事项。3.5.2评标委员会认为否决投标后,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5.3商务评审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分。3.6推荐中标候选人经上述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自高到低排列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3.7评标报告3.9.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9.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3.9.3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总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记录; 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4)询标澄清纪要; 5)其他建议。 3.8评标结果异议和投诉按照《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政发[2017]49号)执行。注意:对投标人提供证件及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有对该资料的复核权,如果发现资料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是中标单位的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开标程序附表序号程序和内容地点责任单位备注1投标文件截止,开标会议开始开标大厅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2宣布开标及投标人家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3宣读评标办法及确定开标标段顺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查验标书密封情况投标人5投标申请人逐一开标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开启投标人的标书,并宣布内容(报价、工期、质量、项目负责人)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记录开标情况建筑有形市场(记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对其投标文件开标结果,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视作认同处理。6确定评标基准下浮率及评标基准价(详见招标文件)7按报价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6名投标人(不足6名的按实际家数,并列第6名的全数入围)按招标文件递交证件原件,其余投标人可自愿按招标文件递交证件原件,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进行下列事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身份证明在确认书上签印;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在确认书上签印。其余未递交过证书原件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后续评审。招标人,建筑有形市场8取此排名前6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审(不足6名或并列第6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因评标过程出现废标致使接受后续评审的投标人不满6名时,从余下的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中按报价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直至通过的合格投标人达到6名或所有递交过证件原件的投标人均被评审。评标室评委会9评标时间必须满足保证评标工作质量的要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出质询或要求投标人书面确认的,投标人应在20分钟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评委会10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和招标监督机构提交《评标报告》11在网上公布1名中标候选人网站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12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情况和资格实绩公示建筑有形场、网站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建筑有形市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1.1.2.6监理人:。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招投标澄清问题、澄清问题的复函、补充通知等相关资料;(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1)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7天提供给承包人。2)应在该部位施工前10天提供给承包人。3)应在该项目制造或安装前7天提供给承包人。1.6.2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1)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承包人在签署协议书后7天内,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2)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3)施工总布置设计承包人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4)临时设施设计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7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5)施工方法和措施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6)施工图纸1)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7天内。2)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或制造安装前7天内。1.6.3图纸和文件的审批(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1.6.4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1)承包人应在7~14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7~14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2)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14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确定。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但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1)按第4.3款规定,批准工程分包;(2)按第11.3款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时作出变更决定;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按第15条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4.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证件(1)承包人履约担保证件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格的5%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等法律允许的方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或者保险公司出具,若采用银行汇票方式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工程完成预验收且相关问题(包括相关技术资料)整改到位(整改问题经监理单位复查、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出具工程完工证明,同意退还履约担保给承包人。4.3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补充以下条款:4.5.5项目负责人每月至少应在工地工作22天,如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若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工地的天数少于22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项目负责人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补充以下条款:4.6.1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至少应在工地工作22天,如需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若承包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月在工地的天数少于22天,则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地工作天数按监理实际考勤记录为准。4.6.2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应在工地工作20天,若每月在工地的天数少于20天,则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4.6.3施工员、质检员每月至少应在工地工作20天,若每月在工地的天数少于20天,则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证明材料)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外,不得变更。符合规定确需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若承包人事先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的,则每更换一人次,承包人必须支付伍万元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终止合同。同时发包人将提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施工中遇到文物或古迹。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人收到订货清单后28天内批复承包人。5.1.2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在协议书签订后8天内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8天内批复承包人。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发包人无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提供。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无。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内,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在接到测量基准点布置图后7天内完成施工控制网布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9.7文明工地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要求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达标。施工企业需单独设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户头,实际投入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需列清单上报监理审核后,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单独列支。承包人应按照丽水市水利局丽水利建【2012】7号文创建标化工地达标。若工程不达标时,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扣除1%签约合同价的违约金,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1开工和竣工(完工)11.1开工本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或业主指令为准。11.2竣工(完工)本合同全部工程计划在年月日完工,全部工程要求自监理发出开工令或业主指令起日历天内完工。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为:(1)日降雨量大于50mm的雨日超过1天;(2)风速大于14m/s的7级以上台风灾害;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3)日气温超过40℃的高温大于3天;(4)日气温低于-5℃的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失的冰雹和大雪灾害;(6)其它异常恶劣气候灾害。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主体工程和全部工程逾期完工违约金均按2000元/天确定,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1.5%。11.6工期提前本款补充如下:本工程提前完工(在招标人要求工期提前的情况下奖励,自行提前工期的不予奖励),奖励2000元/天。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1.5%。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合格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达到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14验收和检验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5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参与检查、验收。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水泥、砂石料、条块石试件等。15变更工程变更严格按照《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龙政办发[2016]60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款规定进行变更: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实施;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上述(1)-(5)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工程变更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否则不予认可。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4.3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15.4.3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设计变更出现新增项目时,则该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按投标书内相应的基础价格、计价依据进行计价,若投标书内无相应的基础价格,应按该项目实施时丽水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编制预算进行计价(若丽水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中没有的按浙江省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如都没有的,由业主、监理和施工方按市场询价确定),并按原报价综合优惠率进行优惠,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作为暂定单价进入工程结算,最终定价以相关财政、审计部门结论为准。支付方式同工程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为实际变更工程量的50%。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和审核合同价款调整的时限为28天。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结算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准,单价按中标单价结算。本款增加:15.4.4本合同工程新增或变更工程项目,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要求增加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部分的费用。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15.8暂估价15.8.1(1)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系:/。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仅对主要材料调价:钢材、水泥、块石(卵石)、砂石料包干系数为±10%;在系数内由承包人包干,系数以外的部分,结算时按《丽水市建材市场价格信息-龙泉部分》参考价(按合同工期的前80%的信息算术平均值)与编制本工程现行定额预算价(审定预算价)的材料信息价格的差值扣减审定预算价时所采用的材料信息价格的10%进行调整价差,价差部分再按中标下浮率进行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的5%,分2次支付给承包人。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项目部成立且项目部主要成员到位,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60%。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约定为:/。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工程预付款在完成累计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款,分三次等额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2)工程材料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17.3工程进度付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工程进度付款按月工程进度应付款的85%进行支付;工程变更须对原施工合同进行补充事宜的,履行工程变更审核手续后,合同双方对原施工合同进行一次性补充,补充合同价款支付按变更工程实际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完工前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且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5%);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政府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审定通知书后,14天内再支付剩余工程款,但累计支付金额至经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97.5%,剩余2.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缺陷的,一个月内结清。特别提醒:1)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贷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4)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和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查。5)中标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在龙泉设立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实行分账管理,并按丽水利【2018】39号《丽水市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6)承包人必须在每期工程款领取后付清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承包人在申报工程进度款时,必须附上期支付民工工资清单,否则不予拨付。如承包人实际未按规定兑现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不预拨付下期工程款或退回履约保证金,并可通过劳动人事部门从工程款中扣除所欠民工工资款,直接用于支付民工工资。17.4质量保证金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审核价的2.5%。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本款增加:17.5.3工程价款必须经过相关财政、审计部门的审计。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财务决算所需的一切资料。18竣工验收(验收)本工程验收工作执行我省相关规定。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从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20保险20.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人: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投保内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材料和施工设备等;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按保险人规定,保险费率由承包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期限自开工即日算起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20.1.2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本款补充如下: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0.2人身和财产的损失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额由承包人列入投标文件的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中。20.5其它保险需要投保的其它内容:/;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后7天内提交。保险费用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工程量清单》所列保险费用。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保险金不足的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本工程一切保险均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其费用均列入报价,发包人不承担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2合同类型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合同永久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工程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项目数量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其它费用:其中保险费用按承包人提交的保险费付款凭证按实支付,但最高不超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保险费用;安全施工费根据浙水建〔2013〕81号文件执行,若未按规定内容实施,发包人不予支付。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丽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用合同条款补充:25其他补充条款⑴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进场开工,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⑵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如确需变更工程量的,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证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3)工程变更是发包人的权利,变更指令下达后,承包人不得推诿,必须积极组织施工;对故意拖延实施变更项目的,情节严重者可解除合同并做相应处罚。⑷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自行解决,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⑸施工红线范围以外涉及到的临时道路、场外干扰及弃渣场地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处理,费用包含在总价中。⑹工程所需施工用电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中标人原因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当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完工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则扣以合同价的1%为限;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的,则扣以合同价的1%为限;未按时提交施工计划、未按期开工,则扣以合同价的0.5%为限;未履行工期承诺违约的,则扣以合同价的1.5%为限;未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违约的,则扣以合同价的1%为限。⑻依据浙建建【2018】61号文件,2019年1月1日起浙江省2018定额开始实施,本工程若涉及人工费动态调整的,按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招标文件;(9)投标辅助资料;(10)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5.工程质量符合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工期为日历天。9.本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_日年月_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附件二: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及标段名称:发包单位名称(甲方):承包单位名称(乙方):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安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附件四: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年月日——年月日)工程项目名称:发包单位名称(甲方):承包单位名称(乙方):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及《丽水市水电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甲方与乙方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一、乙方职工伤亡事故:1、乙方职工死亡事故(含急性中毒死亡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0人。2、乙方职工重伤人数不超过0人。3、乙方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的重大设备事故不超过0次。二、火灾事故:1、乙方和其它经济组织以及村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2、乙方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不超过5元/万元(按国内生产总值计)。三、建筑事故:辖区内不发生一次死亡0人以上的建筑物倒塌事故。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乙方要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到个人,要有完成责任书规定指标的有效措施,确保责任书各项指标的完成。2、认真及时贯彻国家和省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制定和落实贯彻措施,按时报送材料。3、每月根据具体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台帐,及时组织整改。4、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上报结案。快报率、结案率达100%。5、组织乙方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6、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要求乙方现场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具有安全资质的监理人员,并在经费、装备上给预落实。7、辖区内不发生国务院34号令所确定的特别重大事故。五、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一、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2、建设单位: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龙泉溪流域沙潭村段右岸,紧水滩水库库尾;4、工程范围及内容:新建防洪堤469.55m、排洪渠427.06m、排水涵管3处及路堤绿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编制依据1、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算(标底)审核申请表;3、《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4、《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5、《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版);6、《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7、《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版);8、浙水建[2012]42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9、浙水建[2013]81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一)的通知》;10、浙水建[2016]14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11、浙水建[2016]31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造价计价依据(2010年)补充规定(二)的通知》;12、浙水建[2018]18号文件:《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年)的通知》;13、《关于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9〕51号);14、有关土石方工程事项的会议纪要;15、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16、《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年第2期(除税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17、《浙江造价信息》2019年第2期(除税价);18、《质监与造价》2019年第一期(总第180期)(除税价);19、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控制价表及措施项目清单;20、浙江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书;21、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定额站的定额解释。三、费用标准1、工程项目取费类别根据《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8版)有关规定,本工程取费类别为引水、河道及围垦工程,工程等级为三类工程。2、工程取费标准取费标准:相关费率按(2018)《编规》中建筑工程单价综合费率分析表计取(措施费按3%;间接费:土方工程按8.5%,石方工程按10.5%,混凝土工程按10.5%、钢筋工程按6.3%;利润按5%;税金按10%;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建安费1.4%;工程保险费按0.45%)。四、说明1、工程量根据业主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计算,仅供控制招标总投资,不作为工程结算工程量;2、防洪堤挡墙及基础商品砼按泵送商品混凝土考虑3、种植土回填厚度暂按30cm考虑计入4、水泥按42.5级;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另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请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q.lssggzy.com/lqweb/)下载。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二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六章图纸1说明1.1本招标文件所附全部图纸为招标图,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不得作为施工详图使用,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负。1.2投标人如需图纸请联系招标人。2图纸(另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2009年版)。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四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项目管理机构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原件的复印件八、承诺书九、2018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十、其他材料投标人应同时提交U盘1份(工程量清单),与商务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报价保留到元),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并创建丽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注:1、未按照本投标函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负责人姓名:2技术负责人姓名:3施工员姓名:4质检员姓名:5安全员姓名:6工期7缺陷责任期8投标有效期9质量目标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三、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水利造价师(或水利造价员)及资格证号:(签字)编制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投标总价工程名称:合同编号: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全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编制时间: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编制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工程量清单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工程项目名称金额(元)1建筑工程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措施项目5其它项目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建筑工程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主要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元)合价(元)主要技术条款编码备注合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工程量清单单价组合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单价组合备注合计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基础单价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名称计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材料费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砼(砂浆)强度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第m3砼材料预算量单价(元/m3)补差(元/m3)备注水泥(㎏)砂(m3)石(m3)水(m3)……(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价差)(价差)(价差)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工程名称:(投标项目名称)第页共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预算价(元)材料补差备注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合计补差人工(工日)汽油(㎏)柴油(㎏)电(度)风(m3)水(t)煤(㎏)木柴(㎏)小计(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单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单价计算表单价序号项目名称定额编号施工措施定额单位编号工料名称单位单价(元)工料定额合价(元)直接工程费小计措施费间接费利润补差税金合计单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五、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1、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主要人员。2、“执业资格”一栏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可不填写;“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一栏除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可不填写。3、本表后附以上各主要人员在投标单位的养老保险交纳证明或当地社保处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作废标处理。若其中有离(退)休人员时,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否则将会被废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4、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七、原件的复印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相关材料复印件按“七、原件的复印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七、原件的复印件序号名称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1.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协会网站上公示,或有电子证书的,应将公示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应随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原件);2.未在网上公示的材料,应将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还需提供任职文件或聘书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时只需提供复印件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成员的养老保险证明8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若职称证书上能体现水利专业的,学历证可不提供)只需提供复印件9专职安全员身份证、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已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或协会网站上公示,或有电子证书的,应将公示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不能体现相关评审要素,应随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再要求提交原件);2.未在网上公示的材料,应将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3.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10施工员、质检员上岗证(培训合格证书)11浙江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网上打印件12丽水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卡》或《免缴卡》或按丽水利建[2018]61号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的公示内容打印件13其他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八、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本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进入或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情形,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并且在本次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不存在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关部门在招投标现场监督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我公司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在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在建工程、市场行为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同意招标人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为中标单位的,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九、2018年度在丽纳税汇总表序号纳税单位名称证明出具单位名称纳税额(元)组成明细备注1其中:增值税:元其中:营业税: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元其中:城市维护税:元其中:印花税:元2其中:增值税:元其中:营业税: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元其中:城市维护税:元其中:印花税:元3其中:增值税:元其中:营业税: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元其中:城市维护税:元其中:印花税:元4其中:增值税:元其中:营业税: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元其中:城市维护税:元其中:印花税:元合计注:1、本表后附纳税证明复印件。2、纳税额由增值税、营业税(营改增之前的项目)、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税、印花税5部分组成,将纳税额填入到本表中。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 龙泉市静脉产业项目——垃圾资源化协同处理工程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78-十、其他材料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578-721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