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20 KB
  • 16页

2019某县铁腕治霾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 16页
  • 关注公众号即可免费下载文档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由网友投稿或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某县铁腕治霾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有效减轻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按照《X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X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强化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排放污染源管控,依法依规、科学精准治理,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工作任务  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XX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清零”任务,全面完成淘汰达到报废年限低速汽车任务。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实行限制通行管理。XX年3月底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主要建成区划定禁行区域。在吉元大街以东、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划定为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行区域,除持有禁行路线通行证车辆外,其他禁行车辆实行全天24小时禁行。对确需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加油站油品配送等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确定资质;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由城管部门确定资质。上述车辆持环保部门的尾气检测合格证明,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核发禁行路线通行证,限定时间、路线通行。  合理规划绕行路线。在禁行区外围合理规划过境禁行车辆绕行路线,提前设置醒目提示标志、标牌、交通诱导屏和拦截检查点,引导车辆有序过境通行。  加大路面监管力度。针对禁行车辆闯禁令、超速、涉牌涉证、乱抛洒、尾气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监控报警等多种方式开展强力整治,对闯禁令车辆严肃处理,并进行登记造册,录入公安交警缉查布控系统。  严格清理城市占道经营车辆。加强对全县货运市场、商贸市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早市、夜市运输车辆的管理。严禁车辆占道经营。对城区内占道停放的“僵尸车”一律在4月20日前予以拖离,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后依法予以强制报废。  更新市政不达标车辆。对从事市政维修、绿化环卫等行业使用的低速汽车、载重柴油货车逐步更新为尾气达到国V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   严格农产品运输、泔水运输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要加强对进入禁行区域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管理;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结合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进行管理。县城管局5月底前出台全县泔水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管理办法。对于手续不全和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一律暂扣,严禁上路行驶。  加强物流运输车辆管理。按照市邮政管理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全市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县邮政局要对全县快递物流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摸排,XX年5月底前对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的,要责令运输企业对车辆进行强制淘汰,更新。  强化工程运输车管理。加强对砼罐车、危化品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环保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对全县相关企业的上述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测,对尾气不达标的车辆,责令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严禁上路行驶。   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对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沥青摊铺机和涉及道路铺设养护等小型机械由县交通运输局管理;叉车、塔吊、发电机等厂内机械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管理;打桩机、混凝土送浆机等建筑施工机械由县住建局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用机械由县农机局管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实行申报、发牌等管理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当在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三十日内向县住建、交通、市场监督和农机部门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名称、类别、数量、排放污染物等数据和资料,6月30日前,全县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所有人应当对现有机械完成申报。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加大路面标识标志设施建设。全面完善路面禁行、绕行标志、标牌,交通诱导,监控设备和联合检查站等设施建设。  三、工作进度  准备动员阶段。制定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区域划定方案和专项行动方案。县政府各相关单位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措施。  宣传告知阶段。完成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联合检查点、标志、标牌、诱导显示屏的设置,以政府名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县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城管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装备安装调试阶段。在禁行区主要道路完成新建监控设备的建设,并投入使用。  全面整治阶段。全面开展联合执法,在全县禁限行区域内,严肃查处禁行车辆行驶。  巩固成果阶段。各部门在抓好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要切实做到继续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扩大整治效果,巩固整治成效,严防出现反弹。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县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引导。尽快发布低速和载货柴油汽车禁限行公告,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公告禁行范围和绕行路线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引导车辆有序过境。  严格规范执法。县交警部门要将全县的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合理设置拦截检查点,及时发现、查处禁行区域内禁行车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擅自进入全县禁限行区域内的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进行劝返和处罚,做到文明、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禁行、绕行等措施执行落实到位。  严肃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对车辆资质、货运资质、尾气检测和办理人员加强管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行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具体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对发生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1.《某县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禁行绕行实施意见》   2.《某县XX年淘汰黄标车和低速及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工作实施意见》  附件1  某县城区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禁行绕行实施意见  为有效减轻县城区低速汽车尾气污染,根据《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全县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禁行绕行实施意见。  一、禁行重点车辆  低速汽车及重、中型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载货汽车、牵引车。  二、禁行区域、时间  1.禁行区域:在吉元大街以东、东环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  2.禁行时间:禁行道路除持有禁行路线通行证车辆外,其他禁行车辆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绕行分流路线  绕行县城以西去往XX、西安方向:  由北环路—吉元大街—208省道通行。  绕行县城以东去往永乐、三原、西安方向:  由北环路—建立转盘—泾永路/208省道通行  四、任务分工  加强分流绕行车辆引导劝返工作。   1.县交警大队要按照绕行路线,合理设置提示、引导标志和必要的电子监控设备,严控过境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私自进入禁行区域。  2.县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交警大队要抽调专人,在禁行、绕行道路节点设置联合检查站点,对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要及时警告劝返,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明确禁行路线通行证办理职责。  1.对于物流配送、建筑工程、加油站配送和餐饮业经营、房屋装修、市政维修养护、绿化等方面使用的货运车辆以及关系民生确需进入城区禁行区域配送物资的货运车辆,由接收物资的单位或个人持相关资料,提前到交警部门申请办理禁行路线通行证,交警部门对车辆行驶路线、时间进行限定。  2.申领禁行路线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须向交警部门提供车辆年度检验合格标志和环保合格标志,外省货运车辆还需提供由环保部门检测确认的尾气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加油站油品配送等货运车辆由交通运输部门确定其货运资质是否齐备;对于渣土、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由城管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车辆资质。市政维修养护、绿化等货运车辆由城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3.县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城建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指派专人固定工作地点,开展尾气临时检测、货运资质审定等相关工作。对未进行相关部门审定确认的重点货运车辆,交警部门不得办理禁行路线通行证。  深化禁行政策宣传和引导。  1.要加大对治污减霾以及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向群众宣传各项有关政策及县政府相关禁行通告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对治污减霾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率,增强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县范围内努力形成保卫蓝天,人人有责,共享共治的氛围。  2.各有关部门要对全县内参与城市正常运转的低速汽车、载货柴油汽车进行梳理,摸清各类车辆使用范围,并将信息与交警、环保、交通运输、城管等相关部门互通共用,确保最大限度减少此类车辆进入城区的频次。  附件2  某县XX年淘汰黄标车和低速及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工作实施意见  为有效减轻黄标车等重污染车辆尾气污染,根据《XX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全县淘汰黄标车和低速及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工作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防治机动车污染运行监管力度,加快低速及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步伐,严厉查处黄标车违反政府限行规定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紧盯74辆黄标车淘汰和6月底前375辆达到报废年限的低速车目标任务,采取强硬手段,打一场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攻坚战,确保按期完成黄标车淘汰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任务。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1.坚决完成淘汰黄标车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是落实黄标车淘汰治理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目标任务的主体,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为民生的高度,广泛发动,全民参与,夯实责任,克难攻坚,紧盯XX年市上下达的淘汰黄标车74辆和375辆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车目标任务,采取超常措施,全力以赴,特别是公安车管部门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低速汽车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办理延缓报废;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汽车和载重柴油货车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强制注销;县环保局要严把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对黄标车辆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的检测关,进一步从源头上严控准入关;县交通运输局要严把客货运黄标车营运证年度核发关;县财政局要按照相关政策按时足额拨付黄标车淘汰补贴经费,保证每位车主及时足额领到黄标车淘汰补助款;县商务办要加大对回收拆解公司的管理力度,确保每一台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都能及时拆解报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坚决打赢黄标车淘汰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这场攻坚战,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2.将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精准围堵、倒逼淘汰。县公安局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将全县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号牌号码一个不少的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同时组织精干警力,按照预警信息实施全天候精准拦截,切实做到不放过一台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最大限度地挤压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生存空间,倒逼车主淘汰报废或更新。  3.坚决执行政府通告,严查重处路面黄标车和报废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违法行驶。县公安局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的安排足够警力屯兵路面,加大对路面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的管控力度,坚决执行县政府《关于对无环保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实行区域交通限行的通告》规定,集中优势警力,设点设卡以铁的手腕,对违反《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黄标车和达到报废标准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严查重处,一律依法罚款200元,记3分,促其尽快淘汰注销。   4.加大宣传,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县级媒体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以及宣传车、宣传展板、宣传横幅、LED屏幕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讲黄标车和低速车高排放高污染的危害性及国家、省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车的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出台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限制通行路线,教育、引导、鼓励车主主动弃用、自觉淘汰,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人人支持淘汰治理黄标车和低速车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全县淘汰黄标车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黄标车淘汰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范永显担任组长,县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办、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范永显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人,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会,互通信息,并对全县黄标车淘汰和低速车、载重柴油货车更新淘汰开展情况采取巡查、抽检、暗访、网上排名、约谈相关领导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督查督办,全力推动淘汰治理工作爬坡过坎,追赶超越。   认清形势,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政府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XX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X年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切实认清目前我县治污降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务必增强思想压力,从讲政治讲大局惠民生的高度认识和对待这项工作,以超常的力度打好这场攻坚战。  迅速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各相关部门要以追赶超越的精神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作风,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县上实施方案和下达的目标任务,量化细化工作内容,夯实责任清单,打破常规,加班加点,精心组织,强力考核,严格督导,跟踪问效,对动劲不大、措施不力、成效不佳、进度缓慢的部门,县政府将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治理不到位、任务未按期完成的,将严肃倒查追责。  某县铁腕治霾XX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减少臭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按照《某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XX年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鼓励使用不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替代产品或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产品;加大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监测与监管体系;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力争臭氧污染明显下降。  二、主要任务  开展污染源普查。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活动,重点摸清企业基本情况、使用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种类及用量、污染物产生环节、现有废气处理方式、VOCS产排量等内容,建立VOCS排放清单和管理台账。XX年4月底前,将普查清单统一向县环保局报备。  推进总量控制。根据普查清单及重点减排项目和年度减排任务,各镇办4月底前制定减排实施方案,减排任务要全部落实到相关企业。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予以限期淘汰关闭。  实施重点行业防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地方标准要求,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医药制造、木质涂料与类似产品制造业、橡胶制品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和巩固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XX年5月1日前,完成县城建成区汽车修理企业和4S店维修车间有机废气集中治理任务,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各类露天喷涂作业。  深化油气回收治理。XX年12月31日前,县城建成区内加油站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改造,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日常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正常运行。   加强装修装饰材料管控。全县严禁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民用建筑内外墙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装倡导使用水性涂料。  控制服装干洗行业排放。淘汰服装干洗行业开启式干洗机,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  三、任务分工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办、通报、考核、问责等日常工作;负责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排污企业;负责工业企业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技改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设备制造行业、工业产品生产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负责配合县住建局开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  县文体广电局:负责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负责做好大气治理示范工程落实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4S店、汽修喷漆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  县安监局:配合县商务办做好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做好医药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与日常监管;负责装饰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工作;负责服装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与日常监管;负责规范装饰涂料销售市场,禁止高挥发性装饰涂料销售和使用。  县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县商务办做好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防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办要高度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部署,制定年度落实方案,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各相关部门及镇办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县环保局备案。  严格执法。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办要全面排查,建立台账。要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治理设施耗材采购、更换流转等为执法管理的重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局要全面做好我县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资金保障工作,把污染源普查、项目治理、设备改造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按时拨付。   强化信息公开。各排污企业、单位要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情况、治理承诺、治理方案和治理成效。各镇办、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于每月3日前向县环保局书面报送整治工作进度,每月公开企业治理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赵钧雷磊联系电话:36227681  电子邮箱:jingyanghuanbao@163.com  附件:1.XX年度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表  2.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