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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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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报批稿)规划组织单位: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编制单位:海南中南标质量科学研究院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录前言1第一章规划总则3一、规划目的3二、规划范围3三、规划期限3四、规划思路3五、规划基础3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7一、指导思想7二、基本原则7三、规划目标8第三章主要任务10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10二、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12三、实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17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6五、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29第四章重点项目33第五章保障措施34 一、强化组织领导34二、严格目标评估考核34三、加大资金投入35四、加强信息公开35五、加强宣传教育36附表:37附表1重点项目列表37附表2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清单41附表3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单41附表4三亚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41附件5评审意见43附表6专家签到表44 前言虽然从现有资料显示,三亚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近几年来,随着工农业的发展,也逐步增加了区域土壤污染风险。因此,全面加强土壤环境管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也是三亚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自身需要,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国务院于2016年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下简称《土十条》),海南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6日印发了《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7〕27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府办〔2017〕320号,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土十条》、《省实施方案》和《市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本规划以“强化土壤风险管控,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初步遏制农用地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趋势”为目标,从农用地土壤分区管控、在产企业风险管控、关闭搬迁地块治理与1353 修复、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土壤污染综合防治能力提升等方面,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土壤保护治理力度,促进三亚市土壤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353 第一章规划总则一、规划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土十条”、省政府《海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指导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工作有序开展,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三亚市陆域范围。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四、规划思路按照国家、省要求,紧密联系三亚市实际,以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为基础,重点做好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土壤污染风险防控体系与工作机制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及典型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四个方面的工作安排,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做好规划保障,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五、规划基础(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三亚市土壤类型分布有6个土类,6个亚类,22个土属,421353 个土种。从整体分布情况看,土壤类型具有较明显的分布规律,从南至北依次分布着滨海沙土、燥红壤、砖红壤、赤红壤和山地黄壤,非地带性土壤有水稻土和潮砂泥土。三亚市母岩母质的类型较多,有花岗岩、安山岩、砂页岩、海相沉积物、河流冲积物等。三亚市土地总面积19.2万公顷,其中山地6.39万公顷、丘陵4.82万公顷、台地3.46万公顷、平原4.51万公顷。三亚市农业用地16.01万公顷,其中:耕地2.28万公顷、园地5.83万公顷、林地7.42万公顷、牧草地0.07万公顷、其他土地类型0.3万公顷;建设用地2.62万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0.80万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47万公顷、交通用地0.26万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33万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74万公顷;未利用地0.57万公顷。(二)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基础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十一五”以来,海南省通过实施“十一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海南岛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上述项目在全市辖区内开展的调查工作初步了解了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2.初步建成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和省在三亚市辖区内建设的背景点、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反映监测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特点及其变化。3.43353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通过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管从源头上防范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污染物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重金属企业管理台帐,掌握重金属污染物动态变化,实现重金属污染零事故;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建立固体废物巡查制度,完善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网络;严格审批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十二五”期间三亚市没有新增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生产线;明确三亚市存量垃圾场治理工作思路、治理方案和治理目标。三亚市重点企业未出现5类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4.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2017年,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2017年12月,受省政府委托,省生态环境厅与市政府正式签署《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及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和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5.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根据《海南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三亚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部署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做好农用地详查工作;积极申报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上工作为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对推动后续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促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主要问题目前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43353 1.土壤污染状况底数不清。土壤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全市辖区内土壤污染的面积、程度、分布区域等尚未摸清,加大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难度。2.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不足。全市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未建设;社会化监测机构准入、管理机制仍需完善。监测队伍任务重、人手少和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尚未解决。此外,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等也有待提高。3.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能力亟待加强。目前,三亚市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科研和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储备不足,风险管控需进一步加强。当前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和设施尚不能满足三亚市应对不同类型土壤治理与修复的需求。未来,需要加强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结合三亚市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4.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三亚市历史铁矿资源无序开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污染企业对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淡薄、农业粗放式管理等因素是造成三亚市土壤污染或土壤环境风险的主要因素。5.土壤污染治理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当前,土壤污染治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体制功能发挥受到严重限制。土壤环境管理涉及的部门众多,监管职权分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43353 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缺乏制度保障和约束机制。监督机制缺失,对污染者惩治手段乏力。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十九大、省委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二次会议精神,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二、基本原则紧扣国家政策,落实省级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部署,立足已开展的土壤环境调查,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目标和规划措施,切实完成国家及全省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探索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的特色之路。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风险管控。坚持保护优先与源头控制相结合,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基于环境质量、环境风险对农用地、建设用地等进行分类分级,明确重点污染区域和责任主体,落实风险管控措施。43353 夯实防治基础,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农用地、建设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调查、详查,逐步明确土壤污染区域,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推进情况,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为重点确定土壤污染区域,采用先进治理与修复技术,以点带面,探索建立适合本地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逐步推动全市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加强部门联动,实行严格监管。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科工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实现部门联动,对土壤污染实行严格监管,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规划目标到2020年,基本掌握全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构建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控体系,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部分突出的土壤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具体规划指标见表1,规划指标将随着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指标进行更新。43353 表1规划指标及目标值序号指标名称2020年目标值1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0%左右2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0%以上3全市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4全市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持平5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6全市废旧残膜回收治理率80%左右7全市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治理率50%左右8全市粪污处理利用率80%以上9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75%以上10全市已查明的2座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整治完成率100%11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12全市轻度、中度超标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及重度超标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完成省下达的任务13全市重度超标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14全市治理与修复超标耕地面积15全市历史遗留和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6全市土壤pH值高于5.0的耕地43353 第三章主要任务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一)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耕地为重点,兼顾园地、林地和草地,围绕已有调查发现的土壤点位超标区与重点土壤污染源影响区,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初步查明土壤污染物超标对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调查成果有效支撑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重点开展医疗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生活垃圾填埋、红石铁矿和田独铁矿石开采等区域周边农用地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土壤污染物超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构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数据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二)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继续完善潜在污染地块名单。以黑色金属矿采选、石化、医废及固废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初步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和疑似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继续完善潜在污染地块名单。(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配合)43353 2.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潜在污染地块基础信息采集和初步采样调查,协助省厅开展风险筛查和风险分级及建立优先管控名录,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初步掌握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调查成果有效支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管控或治理与修复。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地块清单的核实完善和信息采集、风险筛查,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地块清单。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高关注度、部分中、低关注度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分级,初步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并在此基础上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治理与修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三)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动态监测以主要农产品基地、重点企业、固废处置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主要对象,在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和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三亚市实际情况,增补市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全覆盖,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完善例行监测机制,强化土壤环境状况的动态监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配合)43353 二、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一)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体系1.划定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结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情况,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2020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和农用地分类清单编制,数据上传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配合)2.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优先保护类农用地:一是严格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管护。按照三亚市耕地生态红线,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施肥过度、滥用农药等不当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在201843353 年底前完成全市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划定优先保护耕地,颁布优先保护地块边界、面积、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措施。二是加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管。对优先保护类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局部质量恶化或有污染物累积趋势的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应尽快查明原因所在,给予及时的处理与相应的对策。三是推广科学合理的耕作制度。推动优先保护类耕地休养生息,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预防土地退化。休耕耕地要防止水土流失,要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来涵养地力,做到休而不荒、休而不废。四是严格控制污染输入。严格监管优先保护类农用地土壤周边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对于有明显相关性的工业企业,采取产业结构升级、限期整改、重新布局、调整退出等政策激励和要求,严控工业企业污染物向环境系统的输出。(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保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供销合作社等配合)安全利用类农用地:43353 一是引种安全利用作物。以农作物食品安全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推荐区域安全利用类农田适宜种植农作物种类,开展安全利用类农田农产品质量持续跟踪监测。二是推动中、轻度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在安全利用类农用地集中的区域,应结合本区域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组织制定农作物安全利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方案中要明确农田土壤安全利用的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分批次开展农田土壤安全利用工作,同时应提出农艺调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控等风险管控措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配合)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一是推动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加强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用途管理,及时将重度污染农用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提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加强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风险管控。对于发现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受污染农用地,应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配合)(二)建立污染地块环境管理体系1.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根据污染地块调查与风险评估等成果,按照“国家初步确定,省进一步核实,市县具体落实”等步骤,逐步建立三亚市污染地块清单,划分地块污染的风险等级。并根据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综合考虑地块的规划用途、社会关注度等因素,建立三亚市在产和关闭搬迁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并进行动态更新。同时,建立污染地块再43353 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配合)2.推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推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全市疑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要求。根据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污染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高风险污染地块,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停产和关闭搬迁过程的环境风险管控。43353 明确重点行业企业停产和关闭搬迁过程的环境管理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及处罚制度。针对停产的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停产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消除长期停产闲置、无人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带来的潜在安全隐患。因转产、关闭或其它原因需要或计划搬迁的高风险行业企业,要规范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拆除行为,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加强土壤污染环境健康风险监管。探索开展土壤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调查工作。加强对土壤污染高风险区域内食品、饮用水的监测。加强重金属及有机物污染企业职工安全防护,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三、实施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一)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1.优化重点行业企业空间布局优化重点行业企业空间布局,划定三亚市土壤环境功能区,合理确定区域土壤功能定位和开发保护要求。重点行业企业新建项目原则上布局在现有工业园区内,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进行该类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科工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配合)2.严格控制新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43353 严格审批三亚市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配合)新(改、扩)建石油加工、金属矿采选、油料存储、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及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其他行业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对土壤环境进行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配合)3.削减重点行业企业存量污染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依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省里下达的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加强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大重点行业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全市工业污染源达标率年度目标要逐年提高,到2020年底,全市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整治。43353 全面淘汰全市涉重金属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替代原料,涉重金属企业应强制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对涉重金属落后产能进行改造。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提标升级改造,强化重金属及有机物的污染治理。到2020年,三亚市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完成省下达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配合)加强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控。加强对排放有机污染物企业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全市重点储油罐、加油站周边土壤环境开展特征污染物监督性监测。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减少危险废物、二噁英排放,推进焚烧行业、水泥行业等重点行业企业二噁英削减与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推动VOCs减排、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等配合)加强废物再生产活动清理整顿。对全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开展进一步清理整顿,建立完善废旧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废弃机动车船拆解、电子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活动。对该类企业设施拆除、搬迁移址后土壤污染进行检测监控。(市商务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配合)43353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整治全市范围内的尾矿、冶炼渣、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督促企业制定大宗工业废物综合利用方案并有序实施。(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4.加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控落实企业责任。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责任书向社会公开。各区生态环境部门要发布辖区内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督促列入名单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并向社会公开自行监测结果。(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严格环境监管。三亚市及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中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进行定期监测,监测数据要及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参考。加大违法企业查处。加大全市违法企业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三无”企业或企业违法行为,防止电子产品及废旧机动车回收处理造成土壤污染。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定期巡查,对整改后污染物排放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市商务局43353 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配合)加强风险防范。重点行业企业应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措施建设,防范土壤污染风险;定期对内部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体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涉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二)农业与农村土壤污染防治1.推动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贯彻落实《海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域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对全市现有垃圾转运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农村垃圾收运全覆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2.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43353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继续落实《三亚市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建立示范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在全市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加快推进污泥处理无害化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减少5%,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科学施用农药,推广绿色病虫害防治技术,普及农业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农药,到2020年,全市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5%,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供销合作社等配合)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三亚市畜禽养殖区划分实施方案》、《三亚市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场综合整治关停搬迁补偿实施方案》、《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三亚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等要求,完成全市畜禽养殖区划分、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综合治理,抓好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的关停搬迁补偿和限养、适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的配套与升级改造建设,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畜牧业,保护生态环境。到2020年前,限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市农业农村局43353 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对不达标灌溉水的监管与治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及时调整三亚市农产品种植结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继续落实《三亚市2017年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采取有效的回收模式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逐步推进实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工程,建立政府补贴、市场运营、自主运转的涵盖废弃农膜与喷滴灌带捡拾、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对农业废弃农膜进行回收利用。到2020年,回收利用网络覆盖全市,废旧残膜回收治理率达80%,废旧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处置率达5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社等配合)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全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秸秆直接还田或加工有机肥、沼气等方式还田,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43353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三)矿产资源开发土壤污染防治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全市范围内历史和现有的矿山企业的监管,严格督促相关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根据《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逐步开展全市范围内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做好矿山排土场、排石场等的生态复垦。到2020年,全市地质保护与治理修复的矿山数量达到省下达的指标,全市矿区土地复垦总面积达到省下达的指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四)垃圾处理设施土壤污染防治1.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排查与治理继续实施《海南省存量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4-2018)》,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场和无渗滤液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排查工作,取缔简易填埋等不规范的垃圾处置方式。到2020年,完成全市查明的2座非正规垃圾堆放场治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2.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43353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统筹科学规划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升级改造,规范餐厨垃圾、存量垃圾和焚烧飞灰管理。到2020年,实现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65.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3.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监管,做好防控措施加强对垃圾处理场(填埋场)渗滤液排放监管。防止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渗滤液对土壤造成污染。对全市垃圾处理场(填埋场)进行实时监控,加强对渗滤液和填埋气体的监督性监测,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理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推进焚烧厂主要设施运营状况的实时监控。对焚烧膛出口温度、锅炉主蒸气流量等运行数据安装在线监控,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置的监管,推进对焚烧设施烟气排放监督性监测,及时督促整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防止污染垃圾焚烧厂周边土壤。(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43353 等配合)开展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调查。实施封场治理的垃圾场应开展持续监测,采取措施进一步消除垃圾堆体的安全隐患及产生的臭味,有效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出现污染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土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五)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土壤污染防治1.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医疗废物的流失检查全市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交接等环节是否规范化,重点是对中小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卫生院、门诊部)及宠物医院等单位进行检查、规范,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送、贮存医疗废物的个人或单位,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从源头上进一步控制医疗废物的流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2.开展关闭搬迁地块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规范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并针对关闭搬迁过程,明确关闭搬迁过程的环境管理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及处罚制度。重点开展对原址搬迁遗留场地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43353 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一)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已发现的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当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继续开展调查、明确主体。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终止的,由原土地使用权人对其使用该地块期间所造成的土壤污染承担相关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二)推进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开展农作物安全利用工作以农作物食品安全为主要目标,同时兼顾土壤环境质量改善,针对不同污染物进行生物有效性研究,并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指南,组织制定实施农作物安全利用方案,推荐区域安全利用类农田适宜种植农作物种类,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安全利用类农田农产品质量持续跟踪监测。同时应提出农艺调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控等风险管控措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配合)43353 2.逐步开展中、轻度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逐步开展中、轻度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到2020年,全市轻度和中度超标耕地实现安全利用的面积达到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配合)(三)重度超标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组织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报所在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逐步开展矿区周边农用地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市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面积达到省厅下达的控制指标。(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配合)(四)控制和减缓农用地土壤酸化综合应用稳定水田比例、降低复种指数、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水旱轮作、粮蔬轮作、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控制和减缓土壤酸化。制定农用地土壤酸化防控方案。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水平总体有所提高,土壤pH值高于5.0的耕地达到省下达的指标。(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配合)43353 (五)实施典型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筛选适宜本土的治理与修复技术,控制不同阶段示范规模,有序推进重金属污染农田治理与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省下达的超标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以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作为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及治理与修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五、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一)提升土壤环境保护基础能力1.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改革与建设方案,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20年底前,以重点企业、固废处置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农产品基地为主要对象,实现全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等配合)2.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全43353 市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亚市环境监测机构对土壤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复合污染过程、生态环境的监测能力,重点强化土壤重金属、有机物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队伍建设,拓展土壤监测项目,同时提高环境监测机构土壤采样及现场执法监测能力。强化土壤监测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土壤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及质量控制等过程监控,保证土壤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全面提升全市土壤环境监测水平。(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3.提升土壤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络,加强全市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法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重金属矿采选、冶炼等重点监管行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改善基层执法条件,配备必要的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执法装备,各级环境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全省基层土壤环境执法人员培训。(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配合)(二)完善工作制度1.加强部门协作43353 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工业用地转变为非工业用地、土壤环境调查、污染地块名录、治理与修复、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环节的联动监管,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环境部门不予批准相关建设项目的环评许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予批准相关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批准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许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2.建立土壤污染应急机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增加在环境应急过程中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处置的内容,提高突发土壤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能力建设,严格按照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人员、应急设施和设备,按期组织应急演练。建立部门联动应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对土壤污染紧急事件的管理权责。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中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相关内容,对于突发事件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求责任单位及时调查和评估污染的程度范围,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并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市生态环境局43353 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三)完善法规体系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2.完善环境违法惩戒制度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环境违法惩戒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对列入环境保护“黑名单”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关注、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3.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引进国内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先进技术,结合三亚43353 市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地块,选择合适地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形成一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逐步建立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进实用技术目录。(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第四章重点项目紧密围绕海南省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建设目标,《规划》从三亚市农用地土壤分区分类管控和治理与修复、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等方面建设5大类11项重点项目。其中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调查重点项目3项,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和治理与修复重点项目4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重点项目1项,矿区环境监管与治理修复重点项1项,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治理和监管重点项目2项。由于目前海南省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正在推进中,三亚市部分重点项目将根据省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结果有所调整,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管理。43353 第五章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三亚市人民政府对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市党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成立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部门按照《三亚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环境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二、严格目标评估考核43353 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和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责任考核,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纳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目标考核中。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地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有关地区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造成土壤环境污染的区、部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三、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渠道。统筹各部门已有涉及土壤保护的相关预算及规划资金,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投入力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有序推进土壤环境整治与修复工程实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四、加强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土壤污染43353 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依法公布相关土壤环境状况。鼓励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逐步完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与环境公益诉讼司法程序衔接机制,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结果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依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力惩治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五、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以及专业展馆等方式,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相关科学知识,将土壤环境保护的内容作为环境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推动企业公开环境信息,鼓励企业自觉开展环境公益活动,不断增强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意识。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附表:附表1重点项目列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年限相关责任单位1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调查项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市按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围绕三亚市农用地重金属高背景区、重点矿山开采区、固废处置场所和疑似土壤污染问题等区域,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2017-2018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2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按《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琼环土字〔2018〕3号)要求,在列入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基础上,按照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13大类73小类优化增补调查对象,完成基础信息收集和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协助省厅完成风险筛查和风险分级及建立优先管控名录。掌握全2017-202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市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构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3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市以农用地疑似问题区域、主要农产品基地、重点企业、固废处置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主要对象,在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和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的基础上,根据三亚市实际情况,增补市控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布设,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区域全覆盖,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长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配合。4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与治理修复项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全市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合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按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2018-2020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配合。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5农用地土壤分类管控地块清单构建全市在农用地土壤环境详查和等级划分基础上,综合基本农田、农业规划、农产品安全协同监测等内容,构建农用地分类管控地块清单,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2017-2020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配合。6中、轻度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中、轻度污染农用地制定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块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方案,完成省下达的中轻度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任务。2018-202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配合。根据农用地分类地块清单,针对治理与修复类重点重金属污染农用地块编制治理与修复方案、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完成省下达的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2018-2020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配合。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7严格管控类农田土壤种植结构调整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块筛选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块;完成省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2018-2020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等配合。8矿区环境监管与治理修复项目历史铁矿区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红石铁矿区和田独铁矿区在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在该区域农用地加密布设土壤和农产品调查点位,掌握区域土壤污染面积、范围、主要污染因子和污染程度,为后续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提供依据。2018-2019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9垃圾处理设施环境治理和监管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治理全市完成2座存量垃圾场封场治理工作。2017-202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等配合。1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全市完成“户分类-村收集-区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2017-2020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财政局、市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生态环境局等配合。11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或治理与修复项目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与修复项目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焚烧)设施搬迁遗留面积约5546㎡的场地开展调查、评估及治理与修复。2017-2020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附表2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清单序号填埋场名称占地面积(平方米)积存垃圾量(吨)风险等级治理方案治理后场地用途1国营南滨农场垃圾场24000100000高就地封场生态修复2田独镇垃圾处理场866672600000高就地封场生态修复附表3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单序号场所名称堆存废物名称运营时间设计能力(吨/天)实际处理(吨/天)无害化等级剩余库容(万m3)1三亚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2009年3月500500l级18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附表4三亚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地块清单序号企业名称位置1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南山电厂三亚市崖州区2三亚市田独垃圾处理场三亚市吉阳区3三亚田独铁矿三亚市吉阳区4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鹿回头污水处理厂)三亚市吉阳区鹿回头社区5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红沙污水处理厂)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576号6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退役场地)三亚市天涯区7三亚宝齐来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三亚市天涯区8三亚和利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红石铁矿).三亚市天涯区9三亚市垃圾处理厂三亚市天涯区国营南岛农场十四队椅脚岭10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三亚市天涯区水蛟村11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崖城作业公司三亚市崖州区12先声药业有限公司三亚市吉阳区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附件5评审意见43353 《三亚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附表6专家签到表4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