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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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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要求,现对《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地理位置:本次工程位于甘肃境内黄河干流河段,治理河道长度261.3km,工程沿线涉及甘肃省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临夏县、东乡县、永靖县)、兰州(西固区、安宁区、七里河区、城关区、皋兰县、榆中县)、白银(白银区、靖远县、平川区、景泰县)4市(州)15个县(区)。工程主要建设任务: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261.3km,治理堤线长度357.781km,其中:新建堤防56.738km,新建护岸237.191km,维修加固加高堤防63.852km。相关4个市州建设内容分述如下:甘南州防洪治理的建设任务是对玛曲县沿河草场塌岸防护,治理河道长度约92.1 km。该河段全部是护岸工程,工程长度93.406km,其中左岸新建护岸75.479km、右岸新建护岸17.927km。临夏州防洪治理的建设任务是对积石山县、临夏县、东乡县和永靖县河道与库岸进行防洪和护岸治理,治理河段总长43.7km,新建堤防2.442km,维修加固堤防4.025km,新建护坡及护岸59.183km。兰州市防洪治理的建设任务分为城区段和农防段,累计治理河段总长52.3km,新建堤防14.56km,维修加固加高堤防43.587km,新建护岸17.349km。其中兰州城区段新建堤防14.56km,维修加固加高堤防37.516km,新建护岸4.8km;农防段治理河段总长16.0km,维修加固堤防6.071km,新建护岸12.549km。白银市防洪治理的建设任务是对白银区、靖远县、平川区、景泰县河道进行防洪和护岸治理,治理河段总长83.3km。新建堤防39.736km,维修加固堤防 16.24km,新建护岸67.253km。工程占地:工程永久占地8041.64亩,临时占地4084.04亩。施工期:甘南州段、白银段总工期36个月,临夏州段、兰州段总工期24个月。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383586.04万元,其中征地移民补偿费为65104.7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为5619.23万元,水土保持措施新增投资为4601.28万元。二、工程与相关政策及规划符合性本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黄河干流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本工程建设任务与《甘肃省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甘肃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一致。本工程建成后对提高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能力、保护黄河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三、项目区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项目区除甘南州玛曲河段外,是甘肃省核心经济区,人口密集,开发建设早,人类活动干扰强烈,区域生态结构简单,种植业占主导地位,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黄河沿岸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较严重;甘南州玛曲段地处高寒地区,人类活动较少,以高寒草甸生态系统为主,是黄河重要水源涵养区,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项目区以黄河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分布有黄河首曲自然保护区、黄河玛曲青藏高原特有土著鱼类自然保护区、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黄河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黄河刘家峡兰州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是项目区重要环境敏感保护对象。地表水环境:据2010-2012年黄河干流甘肃段水质监测评价结果,项目区现状水质为Ⅱ-Ⅲ类,黄河干流监测断面年均水质较好,基本满足水质要求。项目区主要支流湟水、白河、大夏河、洮河入黄水质基本能满足水质要求,但 庄浪河CODCr和氨氮超标、祖厉河CODCr、氨氮等超标。地下水环境:区域内地下水主要为河谷第四系覆盖层孔隙性潜水和基岩裂隙水,地下主要为砂砾层,渗透性较好,地下水径流与地形基本一致,地下水和黄河水间歇性相互补给。声环境:项目区内地势较为开阔,除兰州等城市河段外以农业生态系统和草甸生态系统为主,噪声背景值较低,除交通噪声外,无其他大的噪声源,声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大气环境:项目涉及的农村区域地势较为开阔,除兰州等城市河段外以农业生态系统草甸生态系统为主,工业发展水平不高,基本未受到SO2、NOX等典型工业废气污染物的影响,但由于气候干燥,大风扬尘天气较多。根据甘肃省2010~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甘南州和临夏州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兰州市和白银市由于PM10超标,环境空气质量属轻度污染。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本工程属于非污染生态项目,工程建成后对保障黄河甘肃段防洪安全和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工程的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将会对区域生态环境、各类保护区、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短期不利影响。1.水环境影响水文情势:本项目为防洪工程,工程布置尽量维持原河道已有滩槽形态,随坡就势,工程建设不束窄河道宽度、不减少行洪断面面积、抬高现状洪水水位有限,总体上工程建设对黄河甘肃河段水文情势没有影响。地表水: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在施工营地居住时产生的生活洗浴、食堂废水、粪便污水等,为间歇式排放。生产废水包括混凝土冲洗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等生产废水本,工程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均不外排,对项目区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本项目防洪工程形式(堤防和护岸)和施工方式(大部分是土石方工程)简单,总体上工程施工对地下水影响有限。 对于典型的贴坡式、仰斜式和重力式护岸,地下水水位可能因为防洪设施的修建产生一定变化;堤防工程主要对潜水产生一定影响,由于第四系含水层潜水和地表水联系密切,影响很快能消除。2.声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将会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和主要物料运输路线两侧环境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其中兰州等城市河段和各类保护区分布河段施工期噪声影响相对较敏感。但该影响是短期的,将随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并且在采取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不会对项目区声环境带来显著不利影响。3.环境空气影响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废气和交通运输废气,工程施工和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不会对施工区及运输路线两侧的农作物生长带来显著影响,但为了降低施工和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的居民及农作物的影响,各施工单位应以主要物料运输路线以及施工场地为主要降尘区域,通过洒水和限制车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降尘措施。4.固体废弃物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工程建设产生废弃土石方在渣场存放,生活固废集中收集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占地及工程开挖、施工场地平整、取弃土、堆渣等破坏施工区域地貌和植被,及施工“三废”排放可能对施工区域动植物资源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玛曲河段工程及施工占地将对该河段天然草甸植被造成一定破坏,施工噪声可能会对周围一定范围内野生动物的活动和栖息产生一定影响,应采取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其它河段植被类型较为单一,以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野生动植物分布较少,工程实施对该区域植被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植物区系组成发生变化,工程建设对植物多样性和区系组成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6.各类保护区环境影响本项目的甘南玛曲河段、临夏河段部分工程位于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甘南玛曲河段、临夏河段、白银河段部分工程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白银景泰河段部分工程位于景泰石林地质公园,以上河段工程占地、施工干扰、施工“三废”排放等将对各类保护区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必须采取严格保护、恢复、修复等措施,加强施工期监测、监督和管理,确保各类保护区生态功能正常发挥。7.水土流失影响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本工程建设期土石方开挖总量407.22万m3,填筑量426.35万m3,外借方217.64万m3,弃方量198.51万m3。如果不采取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建设期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08381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43768t。工程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时段;料场区、堤防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土场及施工道路,是水土流失防治的主要区段;在做好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主要区段的防护措施后,本工程水土流失影响较小。8.社会环境影响本工程的实施将使黄河干流甘肃段的防洪安全得到有效保证,可以减轻洪水对黄河甘肃段的威胁,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免遭巨大破坏,可以减免洪水对工农业生产和下游生态环境造成的灾害,为下游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营造一个安定的环境,促进下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从而为区域经济的发展、西部大开发的顺利实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针对施工期及工程实施后以上各环境因子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本报告书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自然保护区保护措施(1)自然保护区禁止布置弃土场、施工生活区、施工生产区、施工临时道路等,禁止排放施工生活、生产废水及废弃物。(2)根据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栖息繁殖习性,合理施工期,避开主要保护对象繁殖期。 (3)自然保护区外围施工尽量减少人工、机械干扰范围和程度,尽可能减少占地、噪声、扬尘等,尽可能最大限度的消除和减缓对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正常栖息的影响;(4)加强施工期自然保护区的监测、管理、监督,采取综合措施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2.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措施(1)合理安排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所在河段工程施工期,避开主要保护鱼类集中繁殖期;(2)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方式,尽量减少施工作业面和施工干扰,减少水体扰动区域,以减免对水生生物及鱼类的影响;(3)严格施工管理,禁止施工废污水及固体废弃物排入河流;(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宣传,施工过程中禁止捕捉鱼类;(5)加强施工期监测、监督、管理,开展增殖放流,确保主要保护对象正常栖息繁殖。3.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布置应本着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尽量利用荒地、裸地堆放弃土,不占或者少占农田、草地,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对临时征用的土地,应及时恢复植被。严禁随意砍伐、破坏非施工影响区内的各种野生植被;加强沿黄环境保护力度,堤防及道路工程配合人工种植恢复自然植被和当地的优势植物群落进行绿化,美化沿黄景观格局。4.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为防止生活污水对水体造成污染,建议施工人员生活区应远离水体,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厕所,粪便等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同时环评建议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或作为临时堆放的可耕植土的喷洒用水,不排入水体;为防止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每个机械停放场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本工程各混凝土拌合站产生的冲洗废水、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经絮凝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 5.其它环境保护措施结合其它环境要素影响分析,报告书还制定了移民安置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噪声防护、固体废物处理、水土保持等措施。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合分析评价认为: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工程主要任务是对沿黄4个州(市)河道、库岸进行防洪治理,保障黄河沿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护沿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防洪减灾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与区域相关规划区划协调。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属非污染生态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表现土方开挖、机械人员干扰、占地等对项目区植被正常生长、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取(弃)土场、临时道路的土方开挖、弃土堆砌等引起水土流失,施工“三废”对项目区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但这些影响均是短期的和暂时的,且本次工程分布较为分散,施工时间不集中,施工方式简单,施工影响程度、范围有限。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尤其是各类保护区的保护、监测、监督和管理,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工程总体上不影响区域生态完整性和稳定性,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不影响各类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的正常发挥和主要保护对象的正常栖息。本工程建成后有助于提高河道防洪能力,保障黄河沿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维持沿黄生态环境安全也将起到积极作用。综合以上因素,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您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2.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必要性如何;3.您认为此项目建设占用土地、耕地、草地等问题可否接受;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与您的生活是否有关;6.您最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是;7.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 8.本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程度;9.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0.您认为施工期、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能否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11.您认为项目建设应采取哪些措施保护水环境、生态环境和各类保护区;12.您认为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13.综合利弊,您对建设此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在指定网站上,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登陆查阅。《黄河干流甘肃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点击下载此文件)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E-mail、信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通过上述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九、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水电局地  址:合作市通钦街中段邮编:747000联系人:刘森电话:0941-6121210邮箱:307071894@qq.com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水务水电局地  址:临夏市平等路33号邮编:731100 联系人:马国华电话:0930-6219352邮箱:lxzsdjgjk@163.com单位名称:兰州市水务局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75号12楼邮编:730030联系人:施耀杰电话:0931-8728824邮箱:13893186995@163.com单位名称:白银市水务局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水川路80号邮编:730900联系人:赵旭芹电话:0943-8306509邮箱:byzhxq@126.com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郑州市城北路东12号   邮编:450003联系人:徐帅电话:0371-66024216邮箱:qjsc4216@163.com甘肃省水利厅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水电局临夏回族自治州水务水电局 兰州市水务局白银市水务局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