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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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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由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初步编制完成。现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请就您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甘孜州(石渠县、巴塘县、得荣县)、宜宾市(宜宾县、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泸州市(纳溪区、龙马潭区、合江县)及广安市邻水县。工程通过新建堤防、加固河堤等措施达到防洪减灾、美化环境的目的。工程区域分布在长江、金沙江、定曲河、巴楚河、横江、岷江、永宁河、赤水河、御临河等9个长江干支流及二级支流流域,整治岸线总长91.555km,其中:金沙江、长江干流工程共计10处,总长34.602km,其它支流工程11处,总长56.953km;按11个区县划分:石渠县1处4.354km,巴塘县1处9.040km,得荣县1处7.559km;宜宾县1处1.697km,翠屏区5处17.559km,南溪区1处2.793km,江安县1处4.874km;纳溪区7处21.835km,龙马潭区1处2.046km,合江县1处2.318km;邻水县1处17.480km。各工程段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工程永久占地4886.36亩,其中耕地576.66亩,园地22.38亩,林地643.7亩,草地533.94亩,交通运输用地41.5亩,工矿仓储用地63.4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42.65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7.43亩,其他用地54.7亩;临时占地5466.39亩,其中耕地1188.63亩,园地13.09亩,林地771.05亩,草地839.1亩,交通运输用地11.6亩,工矿仓储用地149.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28.57亩,其他用地365.15亩。工程总投资351879.50万元。 表1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序号编号市(州)县(区)工程段名称所在河流河岸防护工程(km)穿堤建筑物(座)下河梯道/公路(处)河道疏浚(km)其它备注11-1甘孜州石渠县洛须镇段金沙江左岸4.35444.521-2巴塘县巴塘县城区段巴楚河左、右岸9.040272.825涵管,2箱涵31-3得荣县松麦镇段定曲河左、右岸7.55942-1宜宾市宜宾县横江段横江右岸1.697261座明渠、桥52-2翠屏区天池段金沙江左岸4.71561362-3翠屏区岷江锁江石段岷江左岸2.83431472-4翠屏区黄桷坪段长江左岸2.0814111处明渠82-5翠屏区瞌睡坝段长江左岸3.6773592-6翠屏区李庄段长江右岸4.252515102-7南溪区坎上房子段长江左岸2.793113112-8江安县江安老城区段长江右岸4.874312123-1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段长江右岸3.7602111处明渠133-2纳溪区纳溪城区东段长江右岸2.050311143-3纳溪区上马镇段永宁河左、右岸1.671361.5153-4纳溪区护国镇段永宁河左、右岸4.3932163-5纳溪区渠坝镇段永宁河左、右岸2.276173-6纳溪区天仙镇段永宁河右岸3.155183-7纳溪区纳溪区城区段永宁河左、右岸4.53041处明渠193-8龙马潭区罗汉镇段长江左岸2.046210203-9合江县合江县城区段赤水河左岸2.3183214-1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城区段御临河左、右岸17.4805座拦河坝合计91.555771278.86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1)陆生生态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源于工程施工占地,施工占地将导致工程占地区内陆生植被面积直接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的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影响范围主要为堤防两侧区域及弃渣场(土料场)。评价区永久占用植被面积为119.90hm2,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为灌丛和灌草丛,其次为农业植被;临时占用植被面积为216.15hm2,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为灌丛和灌草丛,其次为经济林和阔叶林。评价区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适应能力较强,都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食物来源多样,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工程建设仅暂时改变这些动物在施工区及外围地带的分布及种群数量,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2)水生生态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排放可能对局部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疏浚清淤及围堰施工扰动悬浮物增加对附近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工程分期分段施工,对水生生物的总体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有限。本工程多为岸上施工,枯水期近岸水域无大型鱼类及珍稀水生动物分布,岸上施工基本不产生影响。疏浚清淤及围堰施工可能对附近水域鱼类及珍稀水生动物产生惊扰,但影响范围有限,总体影响很小。(3)生态敏感区本工程有14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对保护区及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堤身的建设要部分涉水,或靠近保护区水域施工,工程围堰施工、开挖等将导致水土流失,引起水体透明度下降,悬浮物增加;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开挖弃土、工程弃渣、生活垃圾等如果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必将对河流水质造成影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也可能导致工程区分布的鱼类暂时逃离,但会随施工结束后回到工程水域,对工程江段鱼类多样性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但工程施工可能会对邻近的鱼类产卵繁殖等活动造成一定程度干扰。工程建成后导致河岸硬化,生境多样性下降,对工程河段的生态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工程的施工和运营基本不会对国家或省级重点保护鱼类的“三场”产生直接的影响,不会对保护区重要保护鱼类的洄游通道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功能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泸州段纳溪区的天仙镇永宁河段和渠坝镇永宁河段工程全部位于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工程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加大了人为活动,影响动物栖息;施工废水可能随着地表径流对风景名胜区内水体产生一定污染。本工程的实施有效的防止了河道冲刷、崩岸,有利于稳定岸坡,维护现有河势,提高河段的防洪能力,对保护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及附近管理处等建筑具有一定的有利影响。(4)地表水环境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源自基坑排水及水下抛石、疏浚清淤及围堰施工扰动引起的SS浓度增加,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砼养护废水、各种施工机械维修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上述施工废水分散于各施工场地。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如不采取措施处理会污染施工区近岸水域水体。(5)环境空气填筑和运输,水泥及土石料装卸,混凝土拌和等活动等会产生粉尘污染,但施工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总体上工程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和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将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6)声环境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工程施工将对涉及的大部分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主要影响沿施工堤线的第一排建筑物,需采取降噪措施。根据堤防工程的线性施工特点,每个敏感点处的施工时间很短,高噪设备一般是间歇使用。因此总体来说,虽然施工对敏感点有影响,但影响时段不长。(7)水文情势工程修建后,多数河段河宽略有缩窄,过水面积也略有减小,但变化率均不大,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较小,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河槽稳定。部分工程对河槽进行疏浚,扩大了行洪面积,更利于行洪。总体上说,拟建工程对水文情势 的影响不大,工程实施后基本不会改变工程区域水流流态和水力条件,对所在河流水文情势干扰相对较小,不会对长江干流目前水文情势的总趋势产生影响。(8)土地资源工程施工期间,临时占地使当地土地资源短期内受到一定损失,工程建成后临时占地将予以复垦,复耕还田于民,因此,临时占地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工程实施后部分耕园地转变为水利建设用地,永久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但由于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不大,因此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产生明显影响。(9)人群健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较多、卫生条件差,免疫力相对较弱,可能会增加病媒生物的孳生地,若不采取相应措施,将导致施工区发病率上升。由于施工人员来自不同的地区,因环境不适可能导致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也可能带来某些新的病原体,从而互相交叉感染,均应引起高度重视。(10)固体废物本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交通运输散落的物料,这些固体废弃物若不得到有效的处理或处置,将对施工人员以及周边居民的人群健康、水质以及环境空气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11)文物景观施工期,土方开挖将破坏原有植被,形成开挖裸露面,对周边景观造成影响。运行期,本工程通过综合整治措施,平顺了岸线,美化了沿岸自然景观,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程区的人居环境。宜宾横江段周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肖公馆,岷江锁江石段周边涉及大佛陀石窟寺和旧州塔,李庄段周边涉及东岳庙、张家祠和禹王宫。本工程虽不占用以上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但距离较近,若不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机械、振动、扬尘等将对地上文物产生影响。地下文物古迹如在施工中发现,应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并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破坏。(12)社会经济本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长江干流两岸的防洪体系,在一般洪水年份可保证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工程区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此外,工程建设所需钢筋、水泥、石料等大量建筑材料,有利于促进当地建材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工程施工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施工人员进驻可以促进当地农副产品销售,均可增加附近居民的经济收入。三、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概述(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设置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兽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对直接涉水或接近水边施工的基础开挖、堤脚混凝土挡土墙等的施工期进行优化,安排在11月至次年1月。避免在夜间施工,白天应将高噪声设备特别是挖掘机做好消声隔声设施后安排在远离河道的施工区。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和培训工作。在涉水施工水域和水生自然保护区设置警示牌和木制宣传栏。根据长江流域实际情况,建议对国家重点保护鱼类达氏鲟和胭脂鱼、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岩原鲤、《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物种长薄鳅及重要经济鱼类中华倒刺鲃、白甲鱼、南方鲇、长吻鮠、黄颡鱼等幼苗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后续根据监测情况作适当调整。(3)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在生态敏感区内的临时占地区域,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施工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经过处理后尽量回用;严禁夜间施工。加强对工程可能影响保护区江段的巡查,一旦发现施工江段有珍稀保护鱼类出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当地渔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果发现受伤的珍稀保护鱼类,应及时进行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护。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珍稀水生动物保护应急预案,协调渔政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组织水生生物保护专业人员开展保护区珍稀水生动物救护工作。在涉保护区的防洪工程区域河面安装实时监控设备,以有效监控工程运行情况及影响水域的河面状况。(4)水环境保护措施基坑废水投加絮凝剂和中和剂,静置沉淀12h后抽至下游水体;碱性废水采取中和沉淀法进行处理;含油废水经简易滤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抑尘, 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农用;船舶废污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在无雨天每日对施工运输经过的环境敏感地段附近进行洒水4~6次;经过居民集中区附近时,车速控制在15km/h以内;混凝土拌和设施应设置在离环境敏感点如居民区200m外的地方(且处下风向)。(6)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受噪声影响的居民进行经济补偿;在受影响的学校外设置隔声屏,学校路段两端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点正常秩序的干扰。(7)人群健康保护措施人群健康保护应重点从饮用水卫生管理、卫生防疫和施工区卫生清理等方面入手,加强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8)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在施工营地和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分类筛选。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应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符合各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项目区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对促进相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活动对生态、水、声环境、大气环境及保护区珍稀特有鱼类生境的不利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妥善协调好工程建设与保护区关系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可行。五、简本查阅方式、期限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评价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2015年7月,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意见范围、事项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及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七、公众意见征求形式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八、联系方式(1)评价机构名称: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2号(3)地址:武汉市汉阳郭茨口金龙路特2号(4)邮编:430051(5)电话:027-82926432(6)E-mail:lixi82@163.com(7)联系人:李工相关链接: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