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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治理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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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洪治理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范文防洪治理工程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范文 防洪治理工程  初步验收工作报告  一、前言  大汶河系黄河下游最大支流,是我市的大型防洪除涝骨干河道之一,也是全省的大型河道之一。发源于沂源县、莱芜市、新泰山区,源头在沂源县松崮山南麓沙崖子村,流经莱芜市、泰安市、济宁市九个县市区,于东平县马口村注入东平湖。全长208.2公里,流域面积8536.5平方公里。大汶河防洪保护范围涉及泰安、济宁两市的八个县(市、区),保护面积2000平方公里,保护人口236万人,保护范围内有宁阳、汶上、济宁、兖州等县以上城镇,另外还有济北煤田、津浦铁路、104国道、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等重要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   大汶河由泰安市直接管理的河段长197.55公里,其中:北支牟汶河自泰莱边界至汶口坝长58.37公里,南支柴汶河自淞河与渭水河交汇处至汶口坝长77.88公里,干流自汶口坝至戴村坝长61.3公里。两岸共有堤防137公里,沿河排水涵闸76座。  大汶河因接纳山洪,水流湍急,在转弯迎流处形成多处险工,主要险工有19处,全长29.06km,挑流坝25座,长2.1km。大汶河防洪任务为防御7000m3/s洪水,由于河床淤积抬高,糙率增大,致使行洪能力普遍降低,大部分堤段超高不足,堤身单薄,仅能达到防御5000m3/s洪水标准,严重危及大汶河防洪安全。因而急需对大汶河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1995年12月,省计划委员会以鲁计农(基)字[1995]第972号文,对《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准立项。1996年10月,省水利厅以鲁水勘字[1996]40号文对《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核定工程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省投资3200万元,其余由市、县两级自筹解决。  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自1997年开始实施,共六期,工程涉及险工护砌14.5公里,围庄堰维修0.7公里,涵闸26座,复堤111.56公里,防汛公路12.321公里,北滕村防汛桥及水文站迁址,9座挑流坝加固,标准化堤防建设15.3公里,汶口坝改建,护堤与管理房建设等建设内容。  二、初步验收工作情况   2005年9月25至26日,由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山东省水利厅审定室、山东省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泰安市大汶河管理局、泰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和代表组成初步验收工作组,对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工作组认真查看了工程现场,观看了工程施工录像,听取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工程设计工作报告》、《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等报告,审查了工程档案资料,形成了验收结论。  三、初步验收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资料与财务方面  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建议对历次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整改落实,完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二)工程方面  1、大汶河防洪治理已完工程较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内容尚存在新增和未完工程项目(详见附表)。  工程组建议对上述问题妥善处理后,再对该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附表:(1)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设批复与实际完成情况对比表。   (2)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设批复项目剩余工程项目情况统计表。  (3)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较初设批复增加项目统计表。  2、北滕村桥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已有8年时间,目前桥面及桥栏杆出现了局部损坏情况,建议运行管理单位(地方政府)加强管理,及时维护,确保运行安全。  3、宁阳县中皋闸工程现尚在进行施工,项目法人应在竣工验收前督促施工,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四、对竣工验收的建议  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已完成项目已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规定,编制完成了相应的验收资料,建议项目法人落实处理提出的问题后,报请省水利厅对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五、初步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  验收工作组每位成员在“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上签字。  六、附件  1、资料与财务组审查意见;  2、工程组审查意见;  3、初步验收工作报告起草组审查意见;  4、竣工验收鉴定书(初稿)  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验收工作组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