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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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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土地开发整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探析  摘要:土地整理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着眼从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入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文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一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关问题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水利;建设1、各地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中应安排一定的资金,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不可少的工程,对于改善农田灌排,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决定。要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通过一定区域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以充分发挥土地开发整理综合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统筹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6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为依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坚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土地平整、田间道路、防护林建设等其他工程统筹安排,做到同步建设,相互衔接,统一管理。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时,要充分考虑项目区内必需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更新改造老化设备,完善项目区内灌排体系,满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需要。3、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要认真执行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区必需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论证工作,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满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田间灌、排需要;二是要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三是要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审查,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各项工程达到预期目标;四是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确保工程按设计实施;五是工程完工后,要加强对工程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划设计的要求,发挥长期效益。6 上述情况属基本农田建设投资范围,但实践常出现,初步设计规程之外的投资诉求,如1、局部出现堤坝不完整,甚至无堤;2、干支渠通不到项目区需加长衔接;3、部分居民点无吃水井或井水质量差需灌溉和生活用水兼用;4、局部地方无小型水库或需要加固水库;5、截河流水、修滚水坝;6、局部地区无高压线路;7、村民强烈要求兼修居民点道路等。因此,我们应按照《若干意见》中“安排土地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4、积极推进村庄建设用地整理近年来,我省土地整理仅限于农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很少,仅部分项目含有少量的村庄建设用地整理,但仅仅是旧村庄的复垦。我们应按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定的“村容整洁”的方针,积极推进村庄整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我省应在村庄建设用地整理上实现新的突破。要尽快制定村庄建设用地的规范,结合实际确定村庄建设用地的范围和内容。我省当前应结合复垦旧村庄、治理空心村、搬迁零星庄基,改善村庄基础设施为内容的村庄建设用地整理。5、把土地开发整理与扶贫移民搬迁结合起来6 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新的搬迁地往往存在耕地土地质量差,人均耕地少的问题。土地整理应结合移民搬迁项目,增加耕地提高现有耕地质量。我省随着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深入开展,补充耕地资源越来越少,异地补充耕地出现后备资源短缺的现象,当地政府应做好该地区异垦规划,适当开垦耕地进行易地移民扶贫搬迁,把一部分贫困人口从缺少生存条件的山上搬下来,恢复山上植被,巩固生态退耕成果。6、土地整理实行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一是面上,土地整理应优先对各大灌区耕地进行集中整理,扩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发展节水灌溉设施,充分利用水资源。对地下水资源丰富地区,减少明渠输水,发展暗管输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发展高效农业。对上述地区土地整理应采取有计划、分步骤的整体推进,在项目审批上允许突破一个项目规定的上限面积,结合项目区实际确定规模,发挥规模效益。二是点上,土地整理应兼顾丘陵、山区和旱原等一些贫水地区,这些地区水资源匮乏,但局部也有部分水资源,可也适当上一些项目,但不要集中,应允许突破下限面积,突破项目规定的区片数量,因地制宜确定项目规模和范围。在点上发展高效农业帮助农民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7、土地整理资金投入应多元化6 目前土地整理按项目管理,既有重点项目,又有补助项目,虽然按项目管理符合资金管理规定,但程序多,周期长,项目周期一般二至三年,甚至三年以上,且资金使用不灵活。我们应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土地整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适当扩大土地整理补助项目,特别是灾毁耕地恢复应纳入土地整理补助项目,这部分项目审批程序应快捷简便。二是对农民或村组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应建立奖惩机制。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耕地开垦费作为奖励补助,方式采用县立项,村民投资,补助资金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确认后奖励。以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土地整理的积极性。三是吸引社会投资土地整理项目。8、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土地整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整理中心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事土地整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应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农村建设高潮中去,发挥土地整理工作重要作用。(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整理机构,要从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和全局出发,把土地整理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实实在在的抓好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工程建设一个,成功一个,群众受益一个。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土地整理协调机制,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协作配合。各级领导要深入项目区,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土地整理工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6 (二)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土地整理工作。做好规划实施,一是要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整理工作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建设任务。二是要加强规划管理,依据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规划制定目标和任务。三是要增强规划的权威性,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严格市、县各类土地整理方案和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四是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三)严格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土地整理中心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合同和公告制度。对违规违纪使用项目资金的要采取严厉处罚。(四)加大宣传力度。我们要树立地通过土地整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旗帜,发展土地整理事业,完善各级土地整理机构。从组织上保障土地整理工作的发展。搞好土地整理宣传工作,赢得广泛支持和参与,形成社会共识。要宣传土地整理相关政策法规,土地整理典型经验,更要宣传土地整理服务于“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和意义,要在新农村建设中树立土地整理机构的良好形象,增强土地整理的生命力,亮起土地整理这块牌子,切实服务于“三农”,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