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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的要求,参照SL27-91《水闸施工规范》有关管理法规编制。1.2本细则适用于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具备了拦河泄洪水闸的施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一下主要内容;(1)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和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合同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3)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4)施工进度计划;(5)质量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技术措施;(6)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7)合同支付计划;(8)其它需要的报告与说明事项;2.2承建单位应在围堰合拢前完成施工位置的铺工放样工作,-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工程简况,施工范围布置图;(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的检测校核情况;(3)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2.3上述文件包括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分,经施工单位签署后报送监理部审签批复,原件不予退回。2.4除非施工单位接到审批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2.5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2.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资料,由此而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三.施工监理过程3.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送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不影响其它标段的施工。3.2施工中若发现材料不合格,钢筋布置与焊接不符合设计要求,砼配合比不够,砼颜色不一致、强度不达标,相邻块搭接不符合要求,闸门与预埋件、启闭机安装精度不达标等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处理。-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3每道工序完成后,报请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定位放线的验收,开挖断面与标高的验收,回填控制与验收,砼开仓验收,闸门制作焊接验收等。3.4混凝土开仓浇筑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并在“三检”合格基础上填报《混凝土开仓证》。检查内容包括:(1)基础面、层面或缝面处理。(2)钢筋布设。(3)模板安装。(4)止水安装及伸缩缝处理。(5)浇筑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6)混凝土生产与浇筑准备。(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在开仓前3~12h通知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认证合格后办理单元工程开仓签证手续。检查标准参照SDJ249《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执行。3.5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实行“三检制”,并认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检查,加强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3.6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技术措施的效果不符合或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向监理部报告,提出调整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3.7-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过程中,当监理工程师需查阅资料和现场记录或者需作检验时,施工单位不得拒绝。3.8监理工程师不定期对土石方开挖断面、钢筋及钢模的制安、钢筋焊接,砼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底模拆除、砼的养护,闸门的制作安装等工序进行巡视。3.9对关键、重要部位的施工现场应加强监理旁站。(如砼的拌制与运输、混凝土的浇筑、土方填筑等。)3.10监理部的巡视和监理工程师的旁站、监督和检查中,当发现施工过程及施工质量不能满足或违反设计及技术要求时,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与经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四。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4.01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SL27-912.14的规定。4.02水泥:工程要求每标段用同一厂家水泥,运至施工现场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试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试验检查项目包括:(1)水泥标号;(2)凝结时间;(3)体积稳定性。必要时还应增加:(4)稠度;-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5)细度。(6)比重。(7)水化热。袋装水泥贮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4.03定期对水质进行检验,采取砂浆强度试验进行检验对比。用与本工程的混凝土中的添加剂质量应符合DL/T500-1999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并结合混凝土配合比的选择,通过实验确定外加剂的掺量。4。04骨料应选用优质骨料,超径含量小于5%,逊径含量小于10%,含泥量不大于1%。4.05砂子采用中砂,采用纯净河砂细度模数宜在2.0~3.0之间,含泥量不得大于3%。4.06模板及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1)模板要有一定的钢度、强度和稳定性,模板要求平直光滑,接缝严密。(2)保证混凝土浇筑之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规定,各项误差在允许范围内。(3)模板安装前应检查模板质量(平面尺寸、清洁、破损等),安装时必须按混凝土结构物的施工详图测量放样,确保模板的刚度和支撑牢固,重要结构部位应多设控制点,以利检查校正。浇筑过程中,如发现模板变形走样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直至停止混凝土浇筑。4.07施工中对钢筋的要求(1)钢筋混凝土结构所用的钢筋种类、钢号、直径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钢筋的机械性能应符合GB1499-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要求。(2)用于主体工程的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应作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不得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3)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4)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和表面裂纹,钢筋中心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长度的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正调直后才允许使用。(5)筋在调直机上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使钢筋截面积减少不得大于5%。(6)用冷拉法调直钢筋,则其矫直冷拉率不得大于1%(1级钢筋不得大于2%)。(7)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设计文件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积作相应的改变;同种钢号钢筋代换时,直径变更范围不宜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设计截面积的98%或超过其10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也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必要时应校核构件的开裂和变形能否满足要求。(8)钢筋的铺设安装,其钢筋的根数、间距应于设计图相符;-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钢筋的绑扎必须牢固;钢筋的搭接、焊接均应符合相关规范;钢筋的保护层应满足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4.08混凝土的拌合与运输(1)拌制砼所需水泥、砂石、骨料、水必须符合4.02~4.05条要求;砼配合比需采用经批准的试验配合比,并使用机械拌和(即必须使用强制式拌和机)。拌和好的砼应及时使用,不宜超过45分钟。(2)混凝土运输设备应根据施工条件选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发生分离、漏浆、严重泌水或过多降低坍落度。(3)运输不同标号的混凝土肘,应在运输设备上设置明显的标志,以免混仓。(4)运输过程中,应尽量缩短运输时间或减少转运次数。因故停歇过久,混凝土产生初凝时,应作废料处理。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中途加水后运入仓内。(5)不论采用何种运输设备,当混凝土入仓自由下落高度大于2m时应采取缓降措施。4.09混凝土的浇筑(1)仓内的泌水应及时排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以免带走灰浆。严禁在流水中浇筑混凝土,已浇筑的混凝土在硬化之前不得受水流的冲刷。(2)混凝土浇筑应保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歇时间,则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且经监理工程师认定,仍可继续浇筑混凝土。-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混凝土应按一定的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浇筑,浇入仓内的混凝土应随浇随平仓,不得堆积。上下相邻两层同时浇筑时,前后距离不宜小于1.5米,仓内若有粗骨料堆积时,应均匀地散铺于砂浆较多处、或未经振捣的混凝土上,但不得用水泥砂浆覆盖,以免造成蜂窝。(4)每班拌制统一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班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每20M3取样一次。(5)混凝土模板拆除的期限,应得到监理部的同意。除非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应遵守下列规定: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60%以上,底模70%并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损坏时才能拆除。(6)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当砼表面强度达到不因洒水而损坏时,就应及时采取洒水、盖护等养护措施。使混凝土表面经常保持湿润状态直到养护期满。在炎热或干燥气候条件下,早期混凝土表面应采用经常保持水饱和或用覆盖物进行遮盖,避免太阳曝晒。(7)混凝土浇筑时的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7.1〕砂、小石的含水量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天应增加检验次数,根据实测含水量随时调整配料单。〔7.2〕混凝土各种原材料的配合量,每班至少检验3次,衡器随时抽查,定期校正。〔7.3〕混凝土拌合时间每班至少检验2次。〔7.4〕现场混凝土塌落度,每班在出机口至少检验4次,在仓内至少检验2次;在制取试件时,应同时测定塌落度。-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固化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以在标准条件下养护的试件的抗压强度为主,抗压试件的组数应按下列规定制取;〔8.1〕不同标号、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8.2〕厚大结构物,28d龄期每100~200m3成型试件1组。〔8.3〕非厚大结构物,28d龄期每50~100m3成型试件1组,每一分部工程至少成型试件1组。〔8.4〕每一工作班至少成型试件1组。〔8.5〕混凝土试件应在机口随机取样、成型,不得任意挑选。4.10砌石的材料的选择坚硬,无裂痕,风化石不得使用。4.11填筑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作业规范进行施工。其填筑体的压实度、干容重指标均应满足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4.12凡是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以及机械设备;砼配合比、砼试压块等。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有权对其检测的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定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监控,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其成果确认。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有权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4.13闸门的安装与制作(1)闸门的安装制作与安装标准应符合《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验收规范》,闸门安装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及仪器,必须经计量部门的效验,误差应符合有关规定。-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闸门在制作后,应抽任一组闸门进行整体组转检查,其检查应在自由的状态下进行,组和处的错位应小于2mm。(3)预埋安装调整后,位置偏差应符合SLJ201的要求,并有足够的加固钢筋与预埋锚筋焊接。4.14启闭机的安装与调试(1)安装应以闸门起吊中心为基准,纵、横向中心的偏差应小于3mm,水平偏差应小于0.5/1000.高程偏差小于5mm.(2)门轨的夹轨器安装和限位开关位置,均应动作灵活可靠。闸门全行程无卡阻,止水橡皮无严重的摩擦。4.15启闭机效验与门系试运转宜按水闸SL27-9111.4条相关程序进行检验。五.质量评定与验收5.1一般原则和要求(1)渠首枢纽改造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承建合同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作业规范进行施工。(2)施工质量情况承建单位除填写质量评定表格外,还应有详实准确的文字记录,数据要清晰可靠,资料齐全。(3)对施工中所有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为验收作好准备。5..2质量检查和质量检测项目及质量标准-11-
都江堰灌区人民渠渠首枢纽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检查与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应根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5.3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凡单元工程内主要检查项目全部符合标准,其他检查项目基本符合标准,检测点总数中有7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的评定合格;其他检查项目符合标准,检测总数中有90%及其以上符合标准,评定为优良。六、其他6.1工程支付计量与测量,按照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业主指示要求执行。承建单位应在本期支付前将质量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报表报监理部,以便复检后报业主。6.2本细则未列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承建单位若需用时,需按承建合同之规定和相应技术规范编写施工技术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实施。6.3监理部与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检查、验收、批准、认证、签字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所承担的合同责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