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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评简本(一)建设项目概况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甘孜州(石渠县、巴塘县、得荣县)、宜宾市(宜宾县、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泸州市(纳溪区、龙马潭区、合江县)及广安市邻水县。工程通过新建堤防、加固河堤等措施达到防洪减灾、美化环境的目的。工程区域分布在长江、金沙江、定曲河、巴楚河、横江、岷江、永宁河、赤水河、御临河等9个长江干支流及二级支流流域,整治岸线总长91.555km,其中:金沙江、长江干流工程共计10处,总长34.602km,其它支流工程11处,总长56.953km;按11个区县划分:石渠县1处4.354km,巴塘县1处9.040km,得荣县1处7.559km;宜宾县1处1.697km,翠屏区5处17.559km,南溪区1处2.793km,江安县1处4.874km;纳溪区7处21.835km,龙马潭区1处2.046km,合江县1处2.318km;邻水县1处17.480km。各工程段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1。工程永久占地4886.36亩,其中耕地576.66亩,园地22.38亩,林地643.7亩,草地533.94亩,交通运输用地41.5亩,工矿仓储用地63.4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42.65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7.43亩,其他用地54.7亩;临时占地5466.39亩,其中耕地1188.63亩,园地13.09亩,林地771.05亩,草地839.1亩,交通运输用地11.6亩,工矿仓储用地149.2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28.57亩,其他用地365.15亩。工程总投资351879.5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长江流域综合规划》、《长江流域防洪规划》、《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四川省甘孜州、宜宾市、泸州市、邻水县防洪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相符。
表1-1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汇总表所在防护工程穿堤建筑物下河梯道/河道疏浚序号编号市(州)县(区)工程段名称河岸其它备注河流(km)(座)公路(处)(km)11-1石渠县洛须镇段金沙江左岸4.35444.525涵管,221-2甘孜州巴塘县巴塘县城区段巴楚河左、右岸9.040272.8箱涵31-3得荣县松麦镇段定曲河左、右岸7.55942-1宜宾县横江段横江右岸1.697261座明渠、桥52-2翠屏区天池段金沙江左岸4.71561362-3翠屏区岷江锁江石段岷江左岸2.83431472-4翠屏区黄桷坪段长江左岸2.0814111处明渠宜宾市82-5翠屏区瞌睡坝段长江左岸3.6773592-6翠屏区李庄段长江右岸4.252515102-7南溪区坎上房子段长江左岸2.793113112-8江安县江安老城区段长江右岸4.874312123-1纳溪区大渡口镇段长江右岸3.7602111处明渠133-2纳溪区纳溪城区东段长江右岸2.050311143-3纳溪区上马镇段永宁河左、右岸1.671361.5153-4纳溪区护国镇段永宁河左、右岸4.3932163-5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段永宁河左、右岸2.276173-6纳溪区天仙镇段永宁河右岸3.155183-7纳溪区纳溪区城区段永宁河左、右岸4.53041处明渠193-8龙马潭区罗汉镇段长江左岸2.046210203-9合江县合江县城区段赤水河左岸2.3183214-1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城区段御临河左、右岸17.4805座拦河坝合计91.555771278.86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甘孜州石渠县、巴塘县、得荣县及广安市邻水县各监测点环境空气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宜宾市、泸州市各监测点环境空气各项监测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工程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2)地表水环境甘孜州石渠县金沙江、巴塘县巴楚河及得荣县定曲河的水质均能达到Ⅱ类标准,粪大肠菌群达到Ⅰ类标准,水质优良。宜宾市横江水质可达Ⅱ类标准;金沙江总体水质良好;岷江受上游来水影响,水质总体为Ⅳ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长江的9个断面中,除3个断面水质为Ⅳ类以外(超标项目为总磷),其余6个断面均能达到Ⅲ类标准。泸州市长江共布设6个断面,除2个断面水质为Ⅳ类以外(超标项目为总磷),其余4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永宁河除渠坝镇上游、护国大桥、上马镇上游3个断面水质超标以外(超标项目为BOD5、石油类),其余7个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赤水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良好。邻水县关门石水库水质为Ⅱ类,但工程区位于坝下,平时水量较少,加之城区生活污水尚未完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使得御临河城区段水质总体劣于Ⅴ类,至下游与芭蕉河汇合口处水质明显好转,但BOD5仍为Ⅴ类。3)地下水环境。泸州市上马镇地下水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宜宾市李庄镇、邻水县姚家村地下水水质为Ⅳ类,超过Ⅲ类标准的指标分别为氨氮、亚硝酸盐氮。4)环境噪声宜宾市、泸州市、邻水县工程区各噪声点的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甘孜州巴塘县团结寄宿制学校靠近路边,昼间噪声轻微超标,其余测点的昼夜噪声值均能达到1类标准。5)陆生植物长江上游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评价区位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工程各河段跨四川川东盆地及川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带、川西高山峡谷山原针叶林地带和川
西北高原灌丛草甸地带,植被水平地带性变化明显。宜宾市、泸州市和邻水县各江河段工程评价区位于川东盆地及川西南山地常绿阔叶林带内,形成以喜温暖湿润的樟科、山毛榉科、山茶科等种属为主的偏湿性常绿阔叶林,以马尾松、杉木和柏木为主的亚热带针叶林和多种大茎竹为主的亚热带竹林等。以上评价区主要为沿河河滩荒地以及部分低山丘陵,有较多居民点和农田,受人类干扰较大,群系主要有刺桐林、香樟林、细叶桉林、慈竹林、楠竹林和粉单竹林等,在部分丘陵的顶端才生长有少量马尾松林和杉木林。草本群系主要以河滩洼地及荒地常见草本植物构成,如接骨草,酸模叶蓼、水蓼、喜旱莲子草和刚莠竹等。甘孜州得荣县和巴塘县工程河段位于川西高山峡谷山原针叶林地带,沿河分布村庄和农田较多,这两个工程段同样受人为干扰较大,植被上大面积分布的是干热河谷灌丛,如白刺花灌丛和梨果仙人掌灌丛等,沿河也有较多川滇柳灌丛和柽柳灌丛分布;其次为部分人工林,如核桃林、响叶杨林、垂柳林、桃林等,得荣地区果木以核桃为主,巴塘地区桃林较多,其他果木如苹果、核桃和石榴等也较多种植。石渠县洛须镇金沙江段位于川西北高原灌丛草甸地带,植被以适应干旱的草甸和灌丛为主,由于该区沿金沙江有大片居民点和牦牛牧场分布,所以受人为干扰较大,植被简单,草本群系如马蹄黄草甸、嵩草草甸、高山野决明灌草丛等,灌丛相对较少,有矮生栒子、水柏枝、川滇柳等。乔木林现场仅见到人工栽培的响叶杨林。根据相关文献资料,对保护植物的分布与习性进行分析,评价区内应有2种野生国家II级植物生长,为野大豆和金荞麦。野大豆在四川省广泛分布,多生于山野以及河流沿岸、湿草地、湖边、沼泽附近或灌丛中;金荞麦主要分布于四川西南地区,生于山谷湿地、山坡灌丛中。但在本次现场调查中,工程影响范围内目前尚未发现以上两种野生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根据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调查,工程评价范围内目前尚未发现有古树名木。通过遥感、资料分析和现场调查发现,本工程不占用公益林。评价区内存在17种外来入侵植物。6)陆生动物根据实地调查及相关资料,评价区两栖动物有1目3科6种,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两栖类。爬行动物共有2目9科18种,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爬行类,有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种:乌龟、鳖。鸟类共有96种,隶属于17目39科。其中,以雀形目鸟类最多,共58种,占评价区鸟类总种数的60.42%。未发现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鸟类,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鸟类7种,为黑鸢、雀鹰、普通
鵟、红隼、游隼、灰背隼和斑头鸺鹠;四川省重点保护鸟类8种,为小䴙䴘、凤头䴙䴘、普通鸬鹚、红胸田鸡、董鸡、黑水鸡、普通夜鹰和大拟啄木鸟。兽类共有7目11科19种。未发现国家级重点保护兽类,有四川重点保护兽类2种,为:豹猫和香鼬。7)鱼类①宜宾市工程区A长江干流宜宾段鱼类长江干流宜宾段水域共有鱼类135种,分别隶属7目18科76属,鲤形目和鲇形目鱼类占绝大多数。长江宜宾段鱼类属我国淡水一、二级保护鱼类有白鲟、达氏鲟和胭脂鱼3种。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有和窑滩间吸鳅、小眼薄鳅、鯮、鳡、长体鲂、裸体鳅鮀、岩原鲤、四川吻虾虎鱼共7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有白鲟、达氏鲟、短体副鳅、宽体沙鳅、双斑副沙鳅、长薄鳅、小眼薄鳅、红唇薄鳅、四川鲴、峨眉鱊等35种。B岷江鱼类宜宾市城区旧州组团锁江石岷江防洪护岸工程河段调查水域共有鱼类128种,调查水域共分布的鱼类分别隶属于鲟形目、鳗鲡目、鲤形目、鲇形目、鱂形目、鲈形目和合鳃鱼目等7目15科77属。C金沙江鱼类天池防洪护岸工程至金沙江与岷江汇合处江段水域共有鱼类131种和亚种,隶属于7目18科76属,该江段鱼类中鲤科鱼类最多,金沙江有国家级保护鱼类3种:国家Ⅰ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白鲟和达氏鲟,国家Ⅱ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胭脂鱼及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8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达氏鲟等34种。D横江鱼类横江下游段分布有鱼类101种,分布鱼类隶属于5目14科67属,鲤形目为主要类群,分布有四川省级重点保护鱼类6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23种。②泸州市工程区A长江干流泸州段鱼类长江泸州段调查水域共有鱼类119种,隶属7目18科73属。其中鲤形目为主要类群,调查江段分布有国家级I级保护鱼类白鲟和达氏鲟,国家II级保护鱼类胭脂鱼。调查江段有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8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30种。
B赤水河鱼类从赤水河青树窝至赤水河河口所在长江江段共有鱼类114种,鲤形目共84种,占总数的73.68%;有国家Ⅰ级保护鱼类有白鲟和达氏鲟2种,国家Ⅱ级保护鱼类有胭脂鱼1种;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有鯮、鳡、鲈鲤、细鳞裂腹鱼、岩原鲤、粘皮鲻鰕鯱鱼共6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27种。C永宁河鱼类永宁河下游段共有鱼类73种,隶属于5目14科56属,鲤形目为主要类群,调查水域鱼类属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有岩原鲤1种,属长江上游特有鱼类的有岩原鲤、华鲮、高体近红鲌、厚颌鲂、方氏鲴、钝吻棒花鱼等12种。③甘孜州工程区A金沙江洛须段鱼类金沙江洛须段分布有鱼类15种,隶属2目3科7属。其中长丝裂腹鱼和中华鮡为四川省级保护物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9种,分别为戴氏山鳅、安氏高原鳅、姚氏高原鳅、长丝裂腹鱼、短须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软刺裸裂尻鱼、黄石爬鮡和中华鮡。B巴楚河鱼类在巴楚河防洪工程水域有鱼类6种和亚种,隶属2目3科4属。其中,鲤形目最多,有2科3属5种.调查河段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淡水鱼类;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1种:长丝裂腹鱼;长江上游特有鱼类4种(含1种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短须裂腹鱼、长丝裂腹鱼、四川裂腹鱼和黄石爬鮡。C定曲河鱼类定曲河防洪工程段分布有鱼类9种,隶属2目3科5属。其中鲤形目2科4属7种,占鱼类种数的77.8%;调查区域有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长丝裂腹鱼和青石爬鮡2种;长江上游特有鱼类有6种,分别为短须裂腹鱼、长丝裂腹鱼、四川裂腹鱼、裸腹叶须鱼、青石爬鮡和黄石爬鮡。④广安邻水县工程区御临河邻水县上游6km处建有关门石水库,关门石水库是集城镇供水、农田灌溉、防洪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其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水库运行期,下游河段基本处于减脱水状态,河道水质受到沿线农业生产废水、农村和邻水县城城市生活污水污染,水环境条件较差。调查区域仅部分河段有鲤、
鲫、泥鳅和黄鳝等鱼类分布。8)生态敏感区①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越四川、贵州、云南、重庆四省市,位于四川盆地南部丘陵区,以及云贵高原区的黔北山地区域范围内,具体位于金沙江下游向家坝至重庆的马桑溪江段,赤水河云南境内干支流、赤水河贵州境内干流、赤水河四川境内干流、岷江下游及越溪河河口区域、长江支流南广河、永宁河、沱江和长宁河的河口区,保护区河流总长度1162.61km,总面积233174.213hm。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是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70种珍稀特有鱼类,以及大鲵和水獭及其生存的重要生境。属于珍稀鱼类有21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种类2种、二级保护种类1种,列入IUCN红色目录(1996)3种,列入CITES附录二(Ⅱ)2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1998)9种,列入保护区相关省市保护鱼类名录15种。保护区主要保护目标为补偿三峡工程和金沙江水电梯级开发带来的对珍稀、特有鱼类种群结构及其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恢复珍稀、特有鱼类的种群数量,使珍稀、特有鱼类资源衰退趋势得以遏制,种群数量有所增加,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保存长江上游河流生态系统的自然生态环境,合理持续利用鱼类资源。②天仙洞风景名胜区天仙洞风景名胜区是2000年由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市级风景名胜区,2003年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晋升为省级风景名胜区。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3068hm2,以优良的植物生态为背景,以丹霞洞穴,古镇文化、田园风光为主景,供观光游览、休闲度假、风情体验的省级风景名胜区。主要景区景点有天仙洞景区、状元峡景区、关爷滩景区、永宁河景区、田园风光体验区、风景环境区。(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经调查,工程评价范围内生态敏感目标见表2-1,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见表2-2,水环境敏感目标见表2-3,文物保护单位见表2-4。
表2-1生态敏感目标一览表涉及2类型名称级别面积(hm)保护对象主管部门批准文号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区域白鲟、达氏鲟、胭宜脂鱼等70种珍稀特14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保护区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国家国办函宾、33174.213有鱼类,以及大鲵农业部内,其中核心区5段,缓冲区4特殊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级[2005]29号泸州和水獭及其生存的段,实验区5段态敏感重要生境区泸州尚未组织开展天仙洞自然保护区泸州市纳溪区天仙洞市长江上游永宁河竹泸市府函市级市纳5230其他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保护区尚级自然保护区*类自然生态2003[1]号溪区无明确的边界范围。重要生泸州丹霞石壁、状元大泸州段纳溪区的天仙镇永宁河段川府函态敏感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市纳3068峡谷、古栈道、天住建和渠坝镇永宁河段工程全部位于[2003]62号区溪区仙洞寺等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内。国家Ⅱ级植物两种;国家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重要物重要保护野生动植物级和野生动物7种,四种省级川省重点保护动物12种。备注:*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涉及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情况说明》,永宁河的各段工程暂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进行处理,今后一旦明确了保护区的边界范围,涉及保护区的工程建设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表2-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距工程最近声环境市州区县敏感点名称桩号规模(人)距离(m)执行标准石渠县居民点洛须镇防上2+000-2+770303501左K0+800-K1+10032641独角龙村左K1+740-K2+15014481居民点四里龙村右K0+910-K1+02025161巴塘县虾桑卡村右K0+000-K1+600122901道冉村左K0+000-K0+60033561甘孜州学校巴塘县团结寄宿制学校左K2+180103581得荣县社会福利救助中心A0+00014371曲雅村B0+00043121居民点牙古村D0+00016361得荣县鱼根村E0+230-E0+36023321冉绒村H0+720-H0+97055441学校松麦镇中心校A0+52015901朱家村左0+800-左1+4005402姚家村左1+800-左2+3508762城北镇左3+260-左0+00061202居民点城北敬老院右4+12010762广安市邻水县西街社区右7+322-右8+25883402曹家滩社区右10+312-右10+490251202毛家湾右12+290-右12+67021562解愠中心小学左13+920429502学校解愠初中左14+730387202和平村横0+000-横0+377351802宜宾市宜宾县居民点民主社区横0+377-横0+954155402油房村横1+000-横1+265801302
续表2-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距工程最近声环境市州区县敏感点名称桩号规模(人)距离(m)执行标准农生村K0+000-K1+400357002居民点白石村K3+900-K4+20050562翠屏区-天池段八一二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K1+200903002学校宜宾职业技术学院K2+400-K4+001008002宜宾英杰实验外国语学校K3+1001655002翠屏区-石岷江安埠街道旧州大道社区堤0+400-堤0+8001203202居民点段原宜宾纸厂东侧公寓堤2+500-堤2+800752402翠屏区-黄桷枰黄桷坪村K0+500-K0+600251002居民点段七九九厂职工宿舍K1+100-K1+3501304002K0+000-K0+25067202羔羊村K0+500-K0+75080102翠屏区-瞌睡坝居民点K0+800-K2+5501101502宜宾市新村K2+550-K3+500125602张家院子李K0+000-李K0+566115422李庄古镇李K0+556-李K2+000452602居民点翠屏区-李庄李K2+500-李K2+60060302长虹村李K3+525-李K3+600100302学校李庄中学李K0+8001607502南K0+400-南K0+900110702金鸡村南溪区居民点南K1+300-南K1+700120602机耕村南K2+400-南K2+733110402江安县城K0+250-K1+6505012002居民点江安县会龙村K3+340-K3+78090602学校江安中学K0+2904010602泸州市大渡口镇居民点大渡口镇大A0+200-A1+635904002
续表2-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距工程最近声环境市州区县敏感点名称桩号规模(人)距离(m)执行标准民强村大C0+120-C0+40075602居民点大渡口镇大渡口敬老院大C0+30845502学校大渡口镇中心小学大A0+80012010402纳Y0+620901202纳溪区城区永宁先农村居民点纳Y0+750901402河段新乐镇纳ZX0+600-0+95070702纳溪城区东段居民点紫阳村东0+000-东1+200305502天仙镇居民点银罗村天1+686-2+000100602清凉村渠Z1+500-1+90040802居民点渠坝镇双新村渠Z0+650-0+92530402学校渠坝中学渠Z0+6001107202泸州市大雄村DY0+000-0+600603202居民点护国镇前进街道MZ0+400-0+550301502学校护国中学YZX1+100408302黄角坝村上0+947-1+44430752居民点上马镇上-洞0+200-0+290201202上马镇上马镇中心小学上-洞0+200208702学校上马镇初中上-洞0+1501207502罗汉场社区罗0+000-0+40060902罗汉镇居民点石梁村罗1+100-1+300120802临江苑社区罗1+400-1+500901102桂圆林社区1+900-2+38030702合江县居民点百花亭社区2+429-2+55025602
表2-3水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与工程相对位置/取水规模是否划定市区(县)堤段敏感点名称类型服务范围备注桩号(万t/a)保护区金沙江雪滩(四水厂)工程末端对岸下游宜宾市翠屏区天池段地表水1304南岸片区是城镇水源地1.8km岷江大佛沱(二水厂)宜宾市翠屏区岷江锁江石段地表水工程起点上游90m735江北片区是城镇水源地岷江豆腐石(一水厂)工程末端上游200m宜宾市翠屏区岷江锁江石段地表水1310老城区是城镇水源地对岸李庄农村及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段李庄镇长江取水口地表水李K0+9771000t/d否农村扩建场镇傍河深井宜宾市翠屏区李庄段顺河水站李K1+002680t/d李庄场镇是农村地下水宜宾市南溪区坎上房子段长江西门水源地地表水工程末端下游3km1万t/d老城区是城镇K0+200(长宁河口)宜宾市江安县江安老城区段长江牛角坝水源地地表水3万t/d老城区是城镇向江中心延伸200m本厂生活用水0.5纳溪区除安3泸州市纳溪区纳溪城区东段泸天化小水厂取水口地表水东0+4502.5万t/d否万m/d,承担2.0富片区以外3万m/d市政供水表2-4工程区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距离工程200m范围内)市区(县)堤段文物名称年代类别保护级别与工程相对位置/桩号(最近距离)宜宾市宜宾县横江段肖公馆1924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省级横0+813(50m)大佛陀石窟寺唐石窟寺及石刻市级工程起点上游40m岷江锁江石段旧州塔宋古建筑全国堤0+050(30m)宜宾市翠屏区东岳庙清古建筑省级李K0+640(130m)李庄段张家祠清古建筑省级李K0+950(60m)禹王宫清古建筑省级李K1+245(30m)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生态环境①工程影响区陆生生态工程影响区评价范围:各防洪治理工程在施工一侧外扩300m作为评价范围,无工程一侧,以江堤为界;若工程区施工一侧有山,江堤至第一道山麓距离小于300m时,则以第一道山麓为界;同时工程区两段沿上游延伸500m,2沿下游延伸1km。工程影响区总面积为6237.07hm。水生生态工程影响区评价范围:根据工程特点,将工程上、下游约10km河段作为主要评价范围。②生态敏感区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各涉及1个生态敏感区,分别为泸州市纳溪区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水环境水环境评价范围:各工程治理河段上游500m至下游1km范围,涉及长江干流及其支流共约120.5km。3)大气环境根据工程区周围地形、风向、敏感点分布等特征,评价范围以工程施工区、弃渣回填区为边界,侧面向陆地延伸200m,纵向向前后延伸200m的范围,重点是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弃渣回填区附近居民点和现场施工人员;施工道路两侧各200m范围。4)声环境评价范围以工程施工区、弃渣回填区及施工道路两侧各200m的范围内,重点是防洪堤、料场等开挖工作面以及料场、弃渣回填区、施工公路沿线和工程区附近的居民点。5)人群健康评价对象为施工人员,评价范围为工程占地。6)社会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防洪堤工程防洪保护区范围。(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水污染源①含泥废水本工程施工期间含泥废水主要来源于基坑排水及水下抛石、疏浚清淤及围堰施工扰动引起的SS浓度增加、土方开挖引起的雨水冲刷。A基坑排水施工期间基坑排水分为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基坑初期排水主要污染物为SS,悬浮物浓度相对较低;基坑经常性排水主要来自混凝土养护用水、围堰渗水及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SS,废水呈弱碱性。本工程采用小型水泵抽排基坑废水,基坑经常性排水的悬浮物浓度为2000mg/L左右。B水下抛石、疏浚清淤及围堰施工护岸抛石会造成局部施工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护岸抛石选择在枯季低水位时施工,期间会造成堤段近岸水域悬浮物浓度明显增加。根据长江干流已实施的堤防工程施工经验,抛石扰动引起的SS浓度约为1500mg/L。本工程河道疏浚作业采用挖泥船作业方式,搅动底泥引起河床底泥的再悬浮于扩散,导致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上升。根据同类工程中的经验数值,抓斗式挖泥船在长江航道三角碛河段疏浚时,施工区域产生悬浮物源强为0.193kg/s。围堰建筑和拆除时对河床有扰动,造成江段局部悬浮物含量短时增加,对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围堰施工悬浮物产生源强类比同类工程情况取为1.33kg/s。C土方开挖3工程土方开挖570万m,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降雨,开挖面因雨水冲刷流入近岸水域短期悬浮物浓度增加。土料堆放等与土方开挖类似,遇降雨易使近岸水域SS浓度升高。②碱性废水A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废水本工程甘孜、宜宾、泸州、邻水段分别布置混凝土拌合站23个、22个、103个、10个,共布置混凝土拌和站65个,均采用0.4m搅拌机,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来源于混凝土转筒和料罐的冲洗。类比同类工程,本工程施工期间混凝土料3罐共产生冲洗废水约27.6万m,其中甘孜、宜宾、泸州、邻水段分别产生约4.73333万m、14.7万m、2.6万m、5.6万m,废水pH值约为9~11,废水中悬浮物浓度约5000mg/L。
B砼养护废水3混凝土养护废水来源于浇筑过程中,工程混凝土总量为177万m,平均养护331m混凝土,约产生0.35m碱性废水,预计工程施工过程中共计产生养护废水约3361.95万m碱性废水,其中甘孜、宜宾、泸州、邻水段分别产生约7.30万m、33320.26万m、26.98万m、7.42万m。废水中的pH值可达到9~11,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和pH。③含油废水A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等施工活动中使用的大量施工机械和载重汽车在运行和维修保养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含少量油污,主要产生地是机械汽车停放场。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挖掘机、自卸汽车、推土机等施工机械、车辆1980台,施工期间共产生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约为5.36万333m,其中甘孜、宜宾、泸州、邻水段分别产生约0.39万m、2.64万m、0.95万33m、1.38万m,废水中石油类浓度约为10mg/L。B船舶废水本工程河道疏浚需配置挖泥船、泥驳。船舶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船舶的润滑3油和冷却水,单船油污水产生量可达0.5m/艘·d,含油浓度2000~5000mg/L(平均约3500mg/L),根据油水分离器处理的实际经验分析,处理后含油废水石油类物质最高浓度不超过15mg/L。④生活污水本工程施工高峰期劳动力为14107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平均以120L/d·人计,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约为331354m/d,其中甘孜、宜宾、泸州、邻水段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分别为134m/d、333463m/d、688m/d、69m/d。2)大气污染源本工程施工活动对区域大气的影响主要源自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回填和堆放,混凝土拌合,水泥等多尘物料的装卸等活动及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运行时排放的燃油机械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TSP、NOx等。扬尘和粉尘是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3)噪声
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有挖掘机、砼拌和机、打夯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运行噪声,自卸汽车产生运输噪声。其中,挖掘机、装载机、打夯机具有声源强、声级大、连续性特点;运输车辆噪声来自车辆引擎声和喇叭声,具有源强大、流动性特点。4)固废根据可研报告,本工程不涉及房屋及工商企业拆迁,但工程在土石方开挖中3会产生弃渣,集中在御临河邻水县城段,弃渣量为47万m(松方)。施工人数高峰期约有14107人,按人均日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高峰期间施工人员每天将产生7053.5kg生活垃圾。(2)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1)陆生生态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源于工程施工占地,施工占地将导致工程占地区内陆生植被面积直接减少,造成局部区域的植被破坏,生物量降低,影响范围主2要为堤防两侧区域及弃渣场(土料场)。评价区永久占用植被面积为119.90hm,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为灌丛和灌草丛,其次为农业植被。其中,甘孜段永久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为农业植被,其次为灌丛和灌草丛及经济林。宜宾段永久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为灌丛和灌草丛,其次为农业植被和经济林。泸州段永久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是竹林,其次为农业植被、灌草丛和阔叶林。广安段永久占用植被面积最大的类型为农业植被,其次为阔叶林和灌草丛。2临时占用植被面积为216.15hm,其中,宜宾段、泸州段、广安段临时占用的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甘孜段为耕地。评价区陆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适应能力较强,都具有一定的迁移能力,食物来源多样,受施工干扰影响会主动向周边适宜生境迁移。工程建设仅暂时改变这些动物在施工区及外围地带的分布及种群数量,不会改变其区系组成,影响总体较小。2)水生生态工程施工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活污水与施工废水排放可能对局部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抛石、疏浚过程中扰动悬浮物增加对附近水域浮游生物、底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工程规模较小,且分期分段施工,对水生生物的总体影响范围与影响程度有限。本工程多为岸上施工,枯水
期近岸水域无大型鱼类及珍稀水生动物分布,岸上施工基本不产生影响。涉水施工可能对附近水域鱼类及珍稀水生动物产生惊扰,但影响范围有限,总体影响很小。3)生态敏感区①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影响A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如不经处理而直接排放,将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使得施工期间浮游藻类的密度和数量下降,喜洁净水体的蜉蝣等逃离施工水域,其种群密度将降低。部分区段的临时围堰、开挖等,必然导致局部水域变浑浊或pH改变,这些区域浮游藻类、浮游动物的生物量将有所下降,但将随施工结束而恢复。B对鱼类的影响防洪护岸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水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均进行了必要的处理,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对鱼类生存无明显影响。施工期间需要对部分河段进行临时围堰,将占用和破坏部分河岸浅滩,加上施工机械噪音等,将使原来栖息于工程区域的鱼类逃离。但工程主要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对鱼类的影响较小,且将随施工的结束迅速消失。但工程对河滩的占用,以及由此引起的水文情势改变,将对工程所在河段沿岸带的鱼类索饵生境造成破坏,进而影响这些局部范围内鱼类的多样性和分布。不过,工程的建设不会对相应区域鱼类多样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不至引起鱼类多样性的降低。C对生态系统、重点保护物种及其“三场”和洄游通道等影响本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涉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宜宾市、泸州市和广安市邻水县共计21段防洪治理工程,其中有14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宜宾市金沙江天池段、长江黄桷坪段、瞌睡坝段、李庄段和坎上房子段等5段位于保护区核心区;宜宾市岷江锁江石段、长江江安老城区段和泸州市长江罗汉镇段、赤水河合江县城区段等4段位于保护区缓冲区;泸州纳溪区长江大渡口镇段、纳溪城区东段和永宁河渠坝镇段、天仙镇段、纳溪区城区段等5段位于保护区实验区;其余7段位于非保护区河流。堤防工程施工期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是临时性的,通过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将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工程对水生生态系统初级生产力和次级生产
力的影响有限。工程建成后,河流水质基本不会发生变化,对浮游植物和浮游动物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但是,原有自然河岸被硬化,部分河滩被占用,河道缩窄,水文情势局部变化,水生维管束植物、底栖动物和鱼类的栖息生境将受到一定的破坏,因而水生生态系统的初级生产力和次级生产力均会由于防洪堤的建成运营而受到一定的影响。本工程分散在21个工区,各防洪护岸工程占保护区河道面2积或河滩地面积共计140.72hm,占用面积不大,对保护区生态系统影响有限。工程所在的宜宾长江江段近年来发现有国家II级保护鱼类胭脂鱼误捕的情况,而国家I级保护鱼类白鲟已经近10年不见踪迹,达氏鲟偶有误捕记录。工程江段没有白鲟的产卵、索饵、越冬等重要生境,仅为白鲟、达氏鲟的洄游通道,工程施工和建成运营均不会对其“三场”产生直接影响。胭脂鱼的产卵场主要分布岷江下游和长江干流。部分防洪护岸工程江段对岸的狗屎碛,如李庄防洪护岸工程下游的黄家坝均为胭脂鱼的产卵场。工程的施工不会直接影响这两处产卵场,也不会导致其水质改变,工程建成后也不会对这两处生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因此,防洪工程对胭脂鱼的活动和资源影响不明显。金沙江温拖村以上河段产卵场位于防洪工程上游,工程建设基本不对其产生影响,巴楚河和定曲河沿岸带零散分布的鱼类索饵场会因岸线的固化而萎缩。赤水河河口、高洞河河口段的鱼类索饵场会受到一定程度扰动。②对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本工程属于生态类非污染项目,建成后不排污。天仙镇工程为新建堤防,渠坝镇在已建堤防基础上往上、下游延伸,平顺了岸线,并不改变原有河流走向和形态,对永宁河的水文情势影响甚微。因此,工程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加大了人为活动,影响动物栖息;施工废水可能随着地表径流对风景名胜区内水体产生一定污染。堤防工程建成后与风景名胜区的水体景观相协调,整体而言,工程建设对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景观影响较小。本工程的实施有效的防止了河道冲刷、崩岸,有利于稳定岸坡,维护现有河势,提高河段的防洪能力,对保护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及附近管理处等建筑具有一定的有利影响。4)水环境土方开挖因雨水冲刷引起的含泥废水具有单位面积产生量小、浓度相对较低的特点,工程施工主要安排在枯水期,降水量较小,坡面水流汇流面积小,对近
岸水域的SS浓度影响小。本工程混凝土养护废水具有悬浮物浓度高、水量较小,间歇集中排放的特点,养护废水基本汇流入基坑,其它部位的养护废水基本不形成汇流。护岸抛石会造成局部施工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本工程护岸抛石选择在枯季低水位时施工,根据长江流域已实施的堤防工程施工经验,抛石施工水域悬浮物浓度应低于该段丰水期悬浮物最高浓度值。此外,一般来讲,疏浚对水体的扰动影响较抛石大,但本工程涉及疏浚施工的甘孜石渠县和泸州上马镇工程区均不涉及饮用水源取水口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因此,本报告结合敏感水域的分布,重点分析工程建设对饮用水源区的影响。工程涉及的取水口有宜宾市金沙江雪滩(四水厂)取水口、岷江大佛沱(二水厂)、岷江豆腐石(一水厂)取水口、李庄镇长江取水口、顺河水站、南溪区长江西门水源地取水口、江安县长江牛角坝水源地取水口及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小水厂取水口。其中,宜宾市天池段位于金沙江雪滩(四水厂)水源地的二级及准保护区内;岷江锁江石段位于岷江大佛沱(二水厂)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及岷江豆腐石(一水厂)水源地的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李庄段位于新建长江取水口的一级保护区(目前尚未划分,此处参照《翠屏区建制乡镇场镇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其他地表水类型取水口的保护区划分情况)和顺河水站地下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南溪区坎上房子段位于长江西门水源地的二级、准保护区内;江安老城区段的长江干流整体位于牛角坝水源地保护区以下,但距离保护区下边界较近;长江纳溪城区东段位于泸天化小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目前尚未划分,此处参照泸州市其他集中式地表水取水口的保护区划分情况)。本工程属公益性防洪保安工程,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的活动。同时,本工程实施后,岸坡得到加固稳定,有利于水源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并可防止陆域污染物进入水体,对保护水源保护区水质较为有利;工程建成后河势更加稳定,有利于保护取水建筑物的安全,对保障供水安全意义重大。因此,从长远效果来看,工程的建设对水源保护区的保护是有利的。只要严格落实施工废污水处理,处理后回用,做到施工废污水不排入保护区水域,工程施工将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产生影响。同时,还必须加强取水口水质监测,做好与水厂的沟通工作,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则工程施工对取水
口取水水质的不利影响较小。5)环境空气工程施工过程中土方工程和交通运输产生的粉尘、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将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但施工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虽然填筑和运输,水泥及土石料装卸,混凝土拌和等活动等会产生粉尘污染,但污染区域呈条带状,平均每千米施工排放的污染物量较少,总体上工程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但施工活动中产生的扬尘、粉尘和废气对局部空气造成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粉尘、废气排放的不利影响。6)声环境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工程施工将对涉及的大部分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主要影响沿施工堤线的第一排建筑物,需采取降噪措施。根据堤防工程的线性施工特点,每个敏感点处的施工时间很短,高噪设备一般是间歇使用。因此总体来说,虽然施工对敏感点有影响,但影响时段不长。7)水文情势工程修建后,多数河段河宽略有缩窄,过水面积也略有减小,但变化率均不大,对河道行洪产生影响较小,工程的实施有利于河槽稳定。部分工程对河槽进行疏浚,扩大了行洪面积,更利于行洪。总体上说,拟建工程对水文情势的影响不大,工程实施后基本不会改变工程区域水流流态和水力条件,对所在河流水文情势干扰相对较小,不会对长江干流目前水文情势的总趋势产生影响。8)土地资源22本工程总占地648.06hm,其中永久占地为306.42hm,临时占地为341.642hm。工程建成后临时占地将予以复垦,复耕还田于民,因此,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工程实施后部分耕园地转变为水利建设用地,涉及工程区人均耕地有所下降,但人均耕地下降幅度不大。永久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是不可逆的,但由于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不大,因此不会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产生明显影响。9)人群健康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人员较多、卫生条件差,可能会增加病媒生物的孳
生地,若不采取相应措施,将导致施工区发病率上升;若不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与管理,易感染肠道传染病,应采取饮用水监测措施。由于施工人员来自不同的地区,因环境不适可能导致身体健康受到影响,也可能带来某些新的病原体,从而互相交叉感染,均应引起高度重视。10)固体废物本工程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交通运输散落的物料,这些固体废弃物若不得到有效的处理或处置,将对施工人员以及周边居民的人群健康、水质以及环境空气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11)文物景观施工期,土方开挖将破坏原有植被,形成开挖裸露面,对周边景观造成影响。运行期,本工程通过综合整治措施,平顺了岸线,美化了沿岸自然景观,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程区的人居环境。宜宾横江段周边涉及文物保护单位肖公馆,岷江锁江石段周边涉及大佛陀石窟寺和旧州塔,李庄段周边涉及东岳庙、张家祠和禹王宫。本工程虽不占用以上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但距离较近。施工活动一般不会影响文物保护单位,但若不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建设中施工人员随意进入保护范围,可能对保护范围内的建筑、设施等造成影响;车辆、施工机械等随意在保护范围内行进,开展施工活动,产生的振动可能造成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及其他设施的裂缝等损伤,扬尘亦会影响文物建筑的美观。工程建成后提高了工程区的防洪标准,使得堤防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免于洪灾,有利于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12)拆迁安置根据可研,本次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甘孜片区、宜宾片区、泸州片区及广安片区均不涉及生产安置人口、拆迁人口,故本工程不存在拆迁安置影响。13)社会经济本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长江干流两岸的防洪体系,主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县城按10~20年一遇建堤防及护岸,在一般洪水年份可保证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稳定的防洪条件可改善区内生产生活条件,避免因洪水破坏后的恢复重建,促进工程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3)污染防治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设置54块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保护野生动物常识的宣传;禁止施工人员猎捕蛙类、蛇类、兽类、鸟类等野生动物和从事其它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评价范围内尚未发现国家重点野生保护植物,但在征地前应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对上述地区征地范围进行调查,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保护植物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移栽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对现有的危险性杂草,优先清除危害较大者,工程中对其残骸集中晒干或烧毁,并采取相应的化学或生物措施对其进行控制和防治。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保宣传与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本区段可能出现的鱼类或其它珍稀动物的形态、大小、习性,懂得物种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其环保意识,并自觉地进行物种保护;对于水下抛石、疏浚等涉水施工水域,由于多数单段距离不长,每段抛石、疏浚区域设置警示牌1个,共计17个,堤防沿线每3~4km设置木制宣传栏一个,共计27个;加强施工管理,强调合理有序施工,优化施工组织,同一施工段实行同向逐步推进施工,相邻施工段错开施工高峰期。3)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①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直接涉水或接近水边施工的基础开挖、堤脚混凝土挡土墙等的施工期进行优化,安排在11月至次年1月。其余工程在2-4月(甘孜州3~6月)期间施工时应避免在夜间施工,白天应将高噪声设备特别是挖掘机做好消声隔声设施后安排在远离河道的施工区。为有效减缓和补偿工程建设对保护区内鱼类资源产生的影响,应对一些重点保护鱼类和重要经济种类开展适当的人工增殖放流,以补充其种群数量和野生资源。在开展增殖放流时在保护区江段优先考虑国家重点保护鱼类达氏鲟和胭脂鱼、四川省重点保护鱼类岩原鲤、《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易危物种长薄鳅及重要经济鱼类中华倒刺鲃、白甲鱼、南方鲇、长吻鮠、黄颡鱼等。增殖放流从防洪护岸工程建成运行后第1年开始,放流期限为10年,每2年放流一次,共5次。
施工过程中,发生直接伤害珍稀特有鱼类及其它保护水生动物的事件,施工方应及时向当地渔政管理机构报告,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对受伤珍稀特有鱼类进行救治救护。需要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临时救护设备包括:运输设备、增氧设备、药品等医疗卫生设备、各种网具等。加强对保护区河道的管理,防洪护岸工程建设时禁止在保护区内挖沙、取石。除必要的工程开挖和围堰外,禁止对保护区河道的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禁止将未处理废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中。为使减轻项目建设及运行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的影响,对工程运行情况及影响水域的河面状况进行有效监控,有必要在涉保护区的防洪工程区域河面安装实时监控设备,为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依据各防洪护岸工程的工程特点及与保护区的关系,本工程建设与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相关管理相冲突,需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对保护区的功能区进行调整。鉴于工程涉及保护区相应区段功能的重要性以及防洪护岸工程的特殊性及其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在确保将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降到最低的前提下,为与自然保护区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的协调,建议在施工期间将护岸工程影响的江段调整为临时实验区,调整期限为各工程段的施工期,在工程竣工后立即恢复为原功能区。施工期间临时实验区仍然按照核心区的要求进行管理,特别是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间的协作,认真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当地渔政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施工期间的相关监督和管理。②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做好施工规划,尽量减少在天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占地;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加快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进度,缩短施工时间。在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时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入口上游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防止污染物进入水体。开展施工活动时,应有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对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科学合理的工程措施,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保护风景名胜区景观不受影响。4)水环境保护措施基坑废水投加絮凝剂和中和剂,静置沉淀12h后抽至下游水体;碱性废水
采取中和沉淀法进行处理;含油废水经简易滤池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船舶废污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农用。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多尘物料运输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密封状态;在无雨天每日对施工运输经过的环境敏感地段附近进行洒水4~6次;经过居民集中区附近时,车速控制在15km/h以内;混凝土拌和设施应设置在离环境敏感点如居民区200m外的地方(且处下风向)。6)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等时,减缓车速,控制车流量,禁止鸣放高音喇叭。受噪声影响的居民进行经济补偿;在受影响的学校外设置隔声屏,在学校路段两端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以减轻噪声对敏感点正常秩序的干扰。7)人群健康保护措施人群健康保护应重点从饮用水卫生管理、卫生防疫和施工区卫生清理等方面入手,加强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8)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在施工营地和人员较集中的地方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并对其进行简单的分类筛选,共布置104个垃圾桶。工程结束后,拆除施工区的临建设施,及时进行场地清理,清除建筑垃圾及各种杂物,作好施工迹地恢复工作。对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应严格执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9)文物保护措施加强施工宣传和管理,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文物保护单位,车辆须严格在施工便道上行进,施工机械不得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作业;施工应采用低振级设备,避免振动对文物安全的影响;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施工时,应结合天气情况实施洒水降尘,保持文物的美观。地下文物古迹如在施工中发现,应及时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并采取保护措施,避免破坏。(4)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工程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虽没有直接的财务收入,但维持工程正常运行的年运行费可通过财政拨款、
征收防洪保安基金以及各基层的综合经营收入来解决。工程建成后,防洪标准提高,将减免洪灾损失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为地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环境影响经济损失主要体现在移民占地部分,环境影响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防洪、防汛等方面,环境效益远远大于环境损失,说明本项目建设在环境经济上可行。(5)环境监测计划1)水质①地表水监测断面布设:水质监测断面的设置兼顾各施工段及其代表性,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可增设监测断面。本项目共设置24个监测断面。监测频率:施工期每月监测1次,每次监测2天。监测项目:pH、溶解氧、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共6项。②取水口监测点布设:在金沙江雪滩四水厂取水口上游1km、岷江大佛沱二水厂取水口、岷江豆腐石一水厂取水口、李庄镇长江取水口、长江西门水源地取水口上游1km、长江牛角坝水源地取水口、泸天化小水厂取水口各设1个监测点。监测项目:pH、溶解氧、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共6项。监测频率:施工期内每周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布设:在甘孜州石渠县洛须镇、巴塘县道冉村、得荣县曲雅村、宜宾市横江镇民主社区、翠屏区白石村、黄桷坪村、新村、安埠街道旧州大道社区、李庄中学、南溪区金鸡村、江安中学、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中心小学、新乐镇、紫阳村、银罗村、双新村、大雄村、黄角坝村、龙马潭区临江苑社区、合江县百花亭社区、广安市邻水县姚家村、西街社区、解愠初中各设1个监测点,共计23个监测点。监测项目:TSP、NO2、SO2。监测频率:施工高峰期监测1次,每次监测3天。3)噪声监测点布设:在甘孜州石渠县洛须镇、巴塘县道冉村、虾桑卡村、团结寄宿制学校、独角龙村、得荣县松麦镇中心校、曲雅村、冉绒村、宜宾市横江镇民主
社区、翠屏区农生村、白石村、黄桷坪村、新村、安埠街道旧州大道社区、原宜宾纸厂东侧公寓、李庄中学、李庄镇长虹村、南溪区金鸡村、机耕村、江安县会龙村、江安中学、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中心小学、民强村、先农村、新乐镇、紫阳村、大溪村、银罗村、清凉村、双新村、大雄村、前进街道、花果中学、黄角坝村、上马中学、龙马潭区罗汉社区、临江苑社区、合江县桂圆林社区、百花亭社区、广安市邻水县姚家村、城北敬老院、西街社区、曹家滩社区、解愠初中各设1个监测点,共计45个监测点。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Leq)。监测频率:施工高峰期监测3次,每次监测2天。4)生态调查与观测①监测点布设陆生监测点:甘孜州得荣定曲河上段和下段各一个,巴塘巴楚河上段和下段各一个,邻水县御临河段2个,其余江段或河段各设置一个监测点,共24个。水生监测点:水生生物监测断面设置在工程直接影响江段及工程止点下游;鱼类资源监测调查范围为工程起点上下游约15km江段;鱼类三场监测重点针对邻近水域开展。②监测内容陆生植物监测:植物种类及组成、指示植物、指示群落、种群密度、覆盖度、外来入侵植物。陆生动物监测:种类、分布、密度和季节动态变化;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栖息地、觅食地等。水生生态监测:水温、pH、悬浮物、溶解氧、COD、BOD5;浮游藻类、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种类和密度等监测;鱼类的种类组成、种群结构、资源量,重点监测珍稀保护及濒危鱼类、特有鱼类以及主要经济鱼类的种群动态;工程江段珍稀特有、重要经济鱼类现有产卵场和索饵场的水文要素(温度、流速、水位等)、河床特性、规模、繁殖或索饵时间、繁殖或索饵鱼类群落组成等。③监测频率陆生植物:工程施工期内每年监测1次,运营期监测1年,监测时期为每年6~8月。
陆生动物:工程施工期内每年监测2次,运营期监测1年。监测时期为每年6~8月,开展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监测;每年1~3月,开展鸟类监测。水生生态:水环境要素及水生生物在4月、10月各监测1次,鱼类资源在5-6月、9-10月各监测一次,鱼类产卵场在5-6月监测1次,鱼类索饵场在8-9月监测1次。施工期每年监测1次,防洪堤建成后每2年进行监测,监测周期为10年。5)人群健康调查与监测监测对象:施工人员。监测内容:主要调查施工人员痢疾、乙肝等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并对可能发生的地方传染病进行监测。监测频率:施工准备期、工程竣工时各1次。(四)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2015年4月29日至5月11日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征求公众意见信息公示于各市水务局网站及各工程段所在区县的人民政府网站或水务局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为简要介绍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的工程概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布后,截止到规定的日期,尚未收到公众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符合各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以改善项目区的防洪形势,减轻洪灾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对促进相关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工程建设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施工活动对生态、水、声环境、大气环境及保护区珍稀特有鱼类生境的不利影响,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妥善协调好工程建设与保护区关系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可行。'